2018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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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18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保投入、部门保质量、乡镇保密度、村庄保到户、督查保效果”的职责,以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公共卫生为目标,以建立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为依托,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实现动物防疫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公开化、社会化。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我镇夏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决定成立镇夏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领导小组. 三、总体目标 (一)免疫目标 1.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所有应免禽进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2.牧畜口蹄疫:对所有应免猪、牛、羊进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3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对所有应免猪进行强制免疫,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4鸡新城疫:对所有免鸡实施强制免疫,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5狂犬病:对城市、乡村所有犬只实施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二)档案的建立和保存 在完成免疫工作基础上,要以建制村为单位建立动物免疫档案,并对猪、牛、羊佩戴二维码标识。农村散养户及养殖专业户的免疫档案由乡镇畜牧兽医站建立保存;规模养殖场、种畜(禽)场、企业养殖场的免疫档案报送市畜牧兽医局归档保存。 (三)建立免疫示范村 根据我镇畜禽养殖区域布局的实际,在利试考、桥园建立免疫示范村。同时,每个村委会要确定两个自然村作为本村的免疫示范自然村。在免疫示范自然村范围内,强制免疫动物的免疫率、猪二维码标识的佩带率和动物免疫的建档率均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四、免疫原则及免疫程序 (一)免疫原则 1.规模场免疫原则。规模化养殖场按该制定的免疫程序,坚持常年免疫的原则,并对母源抗体和免疫抗体进行检测,根据抗体水平的消长规律修改相应的免疫程序。 2.散养畜禽免疫原则。散养的家畜坚持以集中免疫为主,常年补免为辅的原则。家禽饲养周期短,出栏时间快,坚持采取常年免疫、月月补免的原则。 禽流动免疫主要使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肉鸡视情况可使用禽流感一新城疫重组二联活动疫苗;猪口蹄疫免疫使用0型口蹄疫灭疫苗(型或型),牛、羊使用0型一亚洲型口蹄疫二价灭活动疫苗。猪瘟免疫使用政府招标专用猪瘟弱毒苗;鸡新城疫免疫使用城疫Laosta系新城疫灭活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疫苗;狂犬病免疫在农村及郊区使用狂犬病弱毒苗,在墟镇及人口密集区使用狂犬病灭活疫苗。各种疫苗免疫接种剂量和方法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使用。 (二)免疫程序 1.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程序。 (1)种(蛋)禽免疫程度。 7-14日龄雏禽(雏鸭和雏鹅14-21日龄)使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初免(雏鸡首免可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株活疫苗)。3-4周后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动疫苗免疫一次。开产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强化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动疫苗免疫一次(原则上避开产蛋高峰期免疫)。 (2)商品肉禽免疫程序 雏禽7-10日龄时使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雏鸡首免可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2周后用同亲的方法加强免疫1次)。饲养期较长的鸡在首次免疫后2周和3个月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强化免疫一次。肉鹅间隔3-4周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强化免疫一次。饲养期短的肉鸭一次免疫即可。 (3)农村散养禽免疫程序。 对7时龄以上的鸡、鹅和鸭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集中免疫。此外每月应定期对新增家禽补免。 2.牲畜口蹄疫的免疫程序。 (1)种畜场和规模养殖场免疫程序。 28-35日龄的仔猪、羔羊分别用0型口蹄疫灭活疫苗和0型一亚洲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初免。90日龄的犊牛用0型一亚洲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初免。使用剂量分别为成年猪、羊、牛的一半。免疫后间隔一个月进行强化免疫,以后每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家畜免疫程序。 对所有易感适龄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以后每月应对应免家畜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对照规模养殖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猪瘟免疫程序 (1)规模养猪场免疫程序。 种用或肉用仔猪20日龄时用政府招标专用猪瘟弱毒苗实行首次免疫,60日龄时加强免疫一次。种用能繁猪每4-6个月免疫一次。剂量可增加到3-5头份。尤其有条件的猪场可使用猪瘟兔化弱毒脾淋组织苗。 (2)散养猪免疫程序。 用猪瘟弱毒苗实行夏季集中免疫,以后每月对新增猪补免。 4.鸡新城疫免疫程序。 (1)种鸡、蛋鸡免疫。 7-14日龄雏鸡使用鸡新城疫弱毒疫苗或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免疫一次。3-4周后再用以上方法加强免疫一次。12周和17周龄以后分别用鸡新城疫弱毒疫苗或鸡新城灭活苗加强一次。开产前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进行免疫。 (2)商品肉鸡免疫程序 雏鸡7-10日龄时使用鸡新城疫弱毒疫苗或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株)初次免疫。2周后再用以上方法加强免疫一次。饲养期较长的地方鸡在首次免疫2周和3个月时各用鸡新城疫弱毒疫苗强化免疫一次。 (3)农村散养鸡免疫程序。 对7日龄以上的鸡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株)或鸡新城疫灭活疫苗集中免疫。此外每月应对新增鸡定期补免。 5.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程度 对断奶后的所有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实行初次免疫。在初免后30日时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每月对新增补栏的适龄猪补免。种用母猪和公猪70日龄以前的免疫相同,母猪在配种前,公猪间隔4-6个月各加强免疫一次。 6.狂犬病免疫程序 各村委会必须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犬只实施狂犬病疫苗强制免疫的通告和市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的要求,全面完成犬只狂犬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对三个月龄以上的犬只用狂犬病弱毒疫苗免疫;12月龄加强免疫狂犬病灭活疫苗。所有的宠物犬和城镇集市饲养的犬,必须使用狂犬病灭活苗免疫。已完成集中强制免疫任务的镇,对新增补栏的犬只进行补免,对免疫抗体进行监测。 五、实施步骤 夏季集中免疫时间短,接种的疫苗种类多,技术要求高,各村委会要科学安排猪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和猪瘟等各种疫苗接种时间,避免在短时间内连续注射疫苗。夏季免疫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动员 3月11日召开夏季动物免疫工作部署会议,广泛宣传动物免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疫苗组织、器械购置、人员组织等准备工作,抓紧时间举办夏季免疫操作技术培训。 (二)集中免疫阶段 按上述的免疫原则和要求,对所有的家禽和家畜开展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在4月上旬抽样进行免疫抗体监测。 (三)补漏复查阶段 月上旬,各村委会自行组织检查验收,查漏补注,补免补防,并进一步完善免疫档案。 (四)总结阶段 月中旬前,夏季动物免疫工作全部结束,各村委会认真做好夏防的总结、档案材料汇总和上报工作。 (五)检查阶段 月末,镇畜牧兽医站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村现场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动物免疫工作是保障畜牧业发展,保障无疫区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维持社会安定的重要措施,各村委会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要充分做好夏防工作的准备,做到措施更具体,目标更明确,要求更严格。各村委会要成立免疫领导小组,其成员分片包干,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开展动物免疫工作,同时向社会宣传动物免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 (二)技术培训 技术培训采用市、镇二级培训机制。培训内容包括免疫操作方法、疫苗的使用及注意事项、免疫效果监测、疫苗的运输、储存、免疫档案的建立等内容,采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注意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以切实提高基层防疫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经费保障 将采取多种办法和多路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培训、冷链维修运转和村级兽医防人员的补助经费。 (四)疫苗组织及供应 镇农业服务中心必须加强强制免疫用疫苗管理,制定规范的疫苗进出库制度和领取制度。要按“高效、精确、节约”的原则使用疫苗,坚决杜绝滥用疫苗和浪费疫苗。镇畜牧兽医局负责强制免疫用疫苗的组织和供应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对疫苗储存的冷链设备要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疫苗安全存放,有效使用。特别是在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要对建制村畜牧兽医员使用的携带式冷藏箱的保温性能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的应及时修理或报废,以保证在每个环节不影响疫苗质量。 (五)免疫效果监测 镇农业服务中心应积极主动配市畜牧兽医局对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常年监测,准备足够的诊断试剂和其他用品,配合市级兽医诊断室技术人员采集样品,实施监测。 (六)检查、督导、验收和总结 在免疫工作开展期间,镇畜牧兽医站要组织业务技术骨干,到各村委会自然村检查督促免疫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阶段性总结和阶段性汇报。 七、其他要求 (一)对调出县境的非屠宰家禽和非屠宰家畜在调运前2周分别进行一次禽流感免疫和口蹄疫免疫。未按规定免疫的家禽家畜,防疫监督机构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未满2周龄的雏禽除外)。 (二)因出口、试验或疫苗生产需要不宜免疫的动物,须以书面形式报省畜牧兽医局同意、备案。因日龄小、重胎或产蛋高峰期免疫会造成严重损失、影响免疫效果而不能免疫的,可暂缓免疫,但必须有记录和制定下次免疫时间,以便补免。 (三)尽量减少免疫应激反应。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规定,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因此,在财政部门未明确补偿主体和补偿准前,对免疫动物发生不良反应时,应积极采取救治措施,避免饲养者的损失,同时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四)建立末位辞退考核机制。根据各村防治员的工作量与工作实绩,镇领导小组将按照市级考核标准和要求,对各村夏秋两防工作进行认真的检查、评比,对在夏秋两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差的进行诫勉谈话,工作排名末位的进行辞退处理。 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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