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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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工 手 册XXXX有限公司员工手册壹、公司简介-贰、总则-参、工作守则-肆、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伍、法定节日-陆、薪资给付办法-柒、请假办法-捌、轮休办法-玖、加班办法-拾、奖惩办法-拾壹、留职停薪管理办法-拾贰、餐票管理办法-拾参、员工福利-拾肆、公务车的管理办法-拾五、制服的管理办法-壹、公司简介本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 贰、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公司有关规定的条例,制定员工手册,以强化企业管理、增强员工的组织纪律,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2.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公司的各项章程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尽心尽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3.员工除遵守本员工手册有关规定的同时,还必须服从公司的各项与经营或业务有关的指示及安排。4.公司在符合法律及政府规定的前提下,公司保留对雇佣条款及福利计划书作出包括部分或全部修订、增减的权利,若雇佣条款或员工享有的福利有任何的改变,公司于一个月前进行通知并公告。5.本手册适用于同环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正式员工。参、工作守则1.被录用的员工,需向公司提交以下证明及资料1.1员工履历表1.2健康诊断书1.3最高学历证书1.4资格证书1.5照片:(3个月内所拍1寸照)本地员工2张,外地员工4张1.6身份证1.7原单位离职证明1.8本地员工自报到日起一周内须将劳动手册上交。2.员工进出厂区佩戴识别证,未佩戴者,每次扣款¥10元。3.识别证于离职时须缴回工关部,如有遗失而需申请补发者应另缴工本费¥10元。4.员工上下班须穿戴整齐,严禁赤足或穿拖鞋进出厂区。5.厂内如规定应穿拖鞋之区域,应依其规定办理。6.员工到职经工作分配后,不得任意更换工作项目。7.员工在上班时间内,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若需请假外出者,应依相关规定办理。8.员工进出厂区时,应接受保安之检查。厂内物品需携出者,应出示放行单方可放行。9.员工不得携带危险物品或非必要之工具进厂。10.员工不得擅自带领外人进入厂内参观或摄影。11.在工作时禁止会客,除非有重要事故者经主管核准后,在指定场所会客,时间以五分钟为限。但若因业务性质而有需要者不在此限。12.员工不得任意毁灭公物或破坏机器设备,违反规定者依员工奖惩办法办理。13.员工应于指定场所抽烟。14.员工应服从公司之合理调遣、派遣、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诿。15.进入部分有特殊规定之工作场所时,应依其有关规定穿戴无尘衣、纸帽、手套、口罩等,幷经无尘室吹气。16.工厂作业人员对于各项机器设备不得任意拆卸或使其失去效能,如发现机器有被拆卸或失去效能,应即报告主管处理。17.各项电气器材之装设与修护应由电匠或电工人员担任,幷依有关规定施工。从事有触电危险之电气设备装设或维修时应切断电源开关幷上锁或标示或设置人员监视之。18.紧急事故之急救应立即通知现场急救人员进行抢救,幷通知救护车前来。19.紧急事故之发生应即通知相关单位。20.凡发放工资中有通话费之员工,手机应24小时开通,不得无故关闭,若号码有所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肆、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若落实国家劳动合同政策及公司用人制度,并有所依循,特定订本办法。二、适用对象:凡签订劳动合同之员皆适用。三、内容:1.新进员工入厂当日需签订劳动合同,并经由主管机关监证核备后生效。2.劳动合同期限以报到当日起计算。3.助理专员、助理工程师(含)以下,签订一年期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依考核决定是否续订合同,如不续订将于一个月前通知员工本人。4.专员、工程师(含)以上,签订两年期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合同期满依考核决定是否续订合同,如不续订将于一个月前通知员工本人。5.试用期内,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出勤情况、健康状况等方面,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人员,公司可解除其劳动合同。6.员工若于合同期限内自行申请离职者,除须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外还须对其违约进行赔偿,赔偿条件如下:(距合同到期日)6.1一个月以内者赔偿¥3006.2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者赔偿¥5006.3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者赔偿¥8006.4六个月以上九个月以内者赔偿¥10006.5九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内者赔偿¥15006.6一年以上者赔偿¥20006.7试用期离职者,不需负赔偿之责。7解除劳动合同7.1职工发生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前、解除其劳动合同:7.1.1根据本规则第5条,试用不合格者;7.1.2经过培训不符合公司要求、并且也不符合其他岗位者;7.1.3由于职业外的原因而染患疾病或在非工作时间遭受伤害,根据有关规定,医疗期满后仍无法从事工作的;7.1.4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人员过剩时;7.1.5公司依法清算时;7.1.6因工作疏忽或不正当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7.1.7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经公司教育后仍不能改正者;7.1.8违反同环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奖惩办法之规定者;7.1.9员工被追究法律责任或接受劳动教养的。8劳动合同的终止公司与员工之间所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期限已经到期时,劳动合同即为终止。9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可解除劳动合同9.1经劳动管理部门安全检查后、认定公司的劳动安全与卫生条件恶劣、明显损害员工的安全和健康9.2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薪金或不提供所规定的保险和福利待遇9.3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中国有关法律规定、侵害员工的合法权益。10.公司事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其劳动合同:10.1员工因患病或非工作受伤,经规定的治疗期后,仍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或虽经公司安排,无法从事其他岗位工作时;10.2经公司判定,员工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整职务后,仍无法胜任时;10.3签定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迫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公司与员工经协商无法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时;10.4出现其他不得已的情况时。11整顿解雇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公司将提前30天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上报劳动人事部门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11.1由于公司的生产计划及经营方式等发生变化,造成人员过剩,公司决定载员时11.2公司依法宣告清算,处于法定整顿时间,决定遣散人员时。12禁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符合以下条例之一时,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属允许解除劳动合同范围的,或由于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抗拒力导致公司无法正常或继续经营的情况除外。12.1员工因工患疾病或因工受伤、正在治疗或疗养期间12.2员工因工作染患疾病或因工作受伤、经治疗后、已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12.3因非工作原因染患疾病或因事故受伤、正在法定的医疗期内12.4经合法婚姻处于妊娠、分娩或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但如果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时不受此限。13对解雇劳动合同的员工的重新雇用工作成绩优秀的员工与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赴海外自费留学,归国后3个月内申请重新进入公司工作的,经公司审议可考虑重新雇佣。14偿还义务员工在退职或被解雇时,必须退还所持公司的所有物品,并同时偿还对公司的所有债务,销售人员应收清应收帐款。15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若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公司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员工须按员工奖罚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员工奖罚条例中未作规定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决定赔偿额度。16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产生的经济补偿16.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员工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实得工资。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计算,发给经济补偿金。16.1.1经公司与员工协商,由公司方解除劳动合同的;16.1.2因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无法胜任,由公司方解除劳动合同的。16.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员工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本公司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公司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时,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计算,发给经济补偿金。16.2.1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且经公司安排其他岗位后仍无法胜任,解除劳动合同时16.2.2签定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仍无法就合同的内容变更达成一致时16.2.3公司处于清算期间,停业整顿或经营上发生重大困难,而需要削减人员时。16.3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未按本规则的规定履行员工经济补偿时,除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外,另须向员工支付相当于该补偿额的50%作为额外经济补偿金。16.4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核审,确认为无法从事原工作岗位,并无法从事由公司另行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向员工支付本条6.1.2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另须支付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作为医疗补助费。17培训及培训费用的偿还17.1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并为提高在职员工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实施培训同时鼓励员工参加各种培训、资格考试及进修。17.2员工接受由公司负担经费的进修后,须另订合同,若违反合同照劳动之规定赔偿;培训金额¥500以下者,另签订3个月合同;培训金额¥500 ¥2000者,另签订6个月合同;培训金额¥2000 ¥5000者,另签订12个月合同;培训金额¥5000以上者,另签订24个月合同;17.3违约时偿还的计算方式:偿还费用公司负担费用(1合同剩余期限 / 总合同期月数)18正常退休员工的正常退休年龄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退休日为:达到法定年龄的当月最后一天。但在本人提出希望继续工作,并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退休员工可以返聘形式被公司录用。19以上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只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签订劳务合同的员工适用于劳务协议所规范的条款。伍、法定节日元旦 (一月一日)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 三)三八妇女节(三月八日全厂女职工放假半日)国际劳动节 (五月一 三日)国庆节 (十月一 三日)如法定节日遇上星期假日,必须补假,且为有薪假其他部份人民的节日,如青年节(五月四日)、儿童节(六月一日)、建军节(八月一日)、教师节(九月十日),企业可视情况,给予一天或半天假期,凡是属于全体人民共享的节日,逢公休假日,应于次日补休,但属于部份人民之节日,则不补休。陆、薪资给付办法一、目的:为使薪资给付有所依据特定本办法。二、适用对象:本公司全体员工。三、内容:1.各项薪资专案以月薪给付,全月以30日计,未达全月者依比例给付之。2.各项津贴假扣计算:2.1本薪时 薪=工资X70%/167.36小时事假扣金=事假时数*时薪 14天病假=病假时数*时薪旷工假扣金=旷工时数*时薪*3倍上下班时间迟到/早退4(含)分钟视为迟到或早退第一次迟到,扣全勤5元第二次迟到,扣全勤15元第三次迟到,扣全勤30元第四次迟到,扣全勤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需请假,当日未请假者以旷工半日计,幷记口头警告一次。2.2职称加给/职务加给2.2.1当月请假超过15个工作日者,其当月职称/职务加给全部扣减2.2.2留职停薪期间,职称加给/职务加给停止给付,其职称加给/职务加给可视工作内容全部或部分加给职务代理人2.2.3女性同胞分娩假期间,职称加给/职务加给停止给付,其职称加给/职务加给可视工作内容全部或部分加给职务代理人。3.未打卡3.1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需由部门主管在考勤卡上签名并注明上时间,因外出未打卡员工由出示该天外出申请单,否则均将以旷工半日计之3.2一个月内忘记打卡并由部门主管签卡满3次者,记迟到/早退1次,以此类推。柒、请假办法1.除规定之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有不能上班之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2.员工请假应依规定觅妥职务代理人,幷填写请假单,幷于请假前三天报请主管核准。病假、公伤假得于事后持证明补请2.1经理人员请假由厂长签核。2.2主任及部门职员请假由该部门经理签核。2.3员工请假二日(含)内者,由该部门主任签核。2.4员工请假三日(含)以上者,由该部门经理签核。请假除因紧急不能于事前呈核者,得事后补假外,其余非经核准之缺勤,均以旷工论,假期已满而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亦以旷工论。3.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娩假、丧假、公伤假、年假、调休、调班九种。3.1事假员工因有事须亲自处理,得请假的,此假定义为事假,请假期间不给工资;一次不得超过二天,全年不得超过七天,超过七天部分以旷工论;(请假最低单位为半小时;)3.2病假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得请病假,但须出示医院开具的病假单,病假工资按公司规定比例发放;(请假最低单位为半小时),3天以上须附县级医院证明。3.3婚假员工出示结婚登记书,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相应的假期,但假期不得分开请,假期的天数中应包含国定休假日;3.4娩假出具婴儿出生证明或医院相关证明及结婚证明。女性员工分娩前后,应停止工作,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产假休息;(请假最低单位为一天)3.5丧假出具亲属死亡证明书并按以下规定办理:直系亲属及配偶三天,工资照发;(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配偶)旁系亲属一天,工资照发;(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3.6公伤假员工职业灾害而致残废、伤害或疾病者,其治疗、休养期间依实际状况给予公伤假,请公伤假应出具医院之证明,期限以诊断书定明之时日为准,劳工工医疗期内,公司按劳动法规定操作;3.7年假员工在同一雇主或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限者,每年应依下列规定给予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每次请假最低期限以半天计算;工作满一年有3天休假,工作满二年有5天休假,工作满三年不满十年有7天休假,工作满十年不满十五年10天休假,工作满十五年以上者14天休假,我们把这休假定义为年假;(休年假须提前五天请)3.8调休责任制员工每月1天休假定义为调休,分娩假期、工伤假期、留职停薪期间及其它长期休假期间无调休假(调休须提前五天请,另起休假为半天);3.9调班公司因工作关系而引起的工作时间调动定义为调班,调班员工须依劳动法规定用双休日加班时间抵扣,若如无双休加班时间就用薪资抵扣,但工资不会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4.本办法修改时将另行公告。捌、轮休办法一、目的:为充分运用生产设备,增加设备运转动力及产能以因应市场讲求时效之竞争,特订定轮休办法。二、适用对象:工厂之直接员工、间接员工(技术层、管理层之领班及组长)三、内容:1.轮休日数:1.1轮休日数依人事单位排定。1.2新进人员及离职人员,轮休日数依比例给假。1.3娩假、长期公伤假者不得参加轮休。2.参加轮休人员应出勤日之上班时间,请假、加班等应依现行办法办理。3.轮休人员如排定双休日出勤者,应视为正常出勤,不得以双休日出勤为由而申请加班津贴。4.轮休人员如排定国定假日出勤者,可报请加班,但为公平原则,国假安排出勤者每人不得超过二天。5.轮休人员为配合业务需要而于已排定之轮休日出勤者,得比照假日加班规定办理。6.参加以轮休方式休假者,三班制者得另按月发放轮休津贴50,二班制者得另按月发放轮休津贴75。7.参加轮休人员有下列情事者,轮休津贴应依规定停发或扣款。7.1旷职:当月不论时数,如有旷职记录者,当月轮休津贴停发。7.2病假:7.2.1不超过一日者,以一次计。7.2.2超过一日不超过二日者,以二次计。7.2.3超过三日者,以三次计。7.2.4次数之累计以当月为限。7.2.5扣款方法:次数三班制二班制一次1515二次3030三次5050四次757.3事假:次数与病假合幷。7.4娩假:请假期间,轮休津贴停发。7.5公假、公伤假、年休假、丧假、婚假:轮休津贴照发。7.6新进人员,破月者得依比例发给,7.7离职人员,破月者不予发放。7.8各部门应于每月26日前向工关部领取“轮休表”,每月30日或2月于28日前交回工关部。7.9国定假日是否议定停机(全部排休),应经核决权限呈核后公布。四、本办法修改时将另行公告。玖、加班办法一、目的:本公司员工因生产或业务需要而须于正常上班时间外处理公务,其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加班费计发标准等作业均依本办法办理。二、适用对象:1.本公司全体员工皆适用之。2.可分为五类规范。直接人员、行政层、技术层、管理层及特殊作业人员三、计算基准:1.加班基础工时计算标准为工资X70%/167.36小时2.加班计算标准:2.1国假为3*时薪2.2双休为2*时薪2.3平日为1.5*时薪四、内容1.申请条件1.1直接人员1.1.1加班至少须30分钟始得报请加班费1.1.2超过30分钟的,以每30分钟为计算单位,未满30分钟不计入计算。1.2责任制人员:1.2.1平日及双休加班不得报请加班,不得补休1.2.2国定假日加班,不得报请加班但得以补休1.3技术层1.3.1平时加班至少须2小时始得报请加班费1.3.2二班、三班制月加班总时数不得超过36小时。1.4管理层1.4.1副总级、经理级不得报请加班费1.4.2主任级、特助级不得报请平时加班费,双休及国定假日加班,不得报请加班费,但国定日加班可补休1.4.3组长、班长、领班级平日加班至少须2小时始得报请加班费,月加班总时数不得超过36小时1.4.4组长、班长、领班级,月加班总时数超过36小时或含加班费之薪资超过¥4000元部分,不予计入2申请程序2.1加班申请单应于当日下班2个小时前报备至工关部,加班小时超过3小时方可申请工作餐2.2如遇突发事件应于次日上班后2小时内补单并注明原因,否则加班费不予结算五、法如有修正将另行公告。拾、奖惩办法一、目的:针对本公司员工之纪律、品德及工作表现,对于有优良事绩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幷使表现优良的同仁能为其他同仁的表率;而对于不守纪律的员工则给予合理的惩罚,以收警惕之效。二、适用对象:本公司全体员工皆适用之。三、内容:奖惩之计算期间以一年计,一年到期则列入档案记录。1.奖惩之计算类别:1.1奖励1.1.1嘉奖:三次嘉奖等于一次小功(累计成为小功一次,原嘉奖取消)1.1.2三次小功等于一次大功(累计成为大功一次,原小功取消)1.1.3三次大功除公开表扬外,幷作为年度考核之参考。1.2惩罚1.2.1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警告(累计成为警告一次,原警告取消)1.2.2警告:三次警告等于一次小过(累计成为小过一次,原警告取消)1.2.3小过:三次小过等于一次大过(累计成为大过一次,原小过取消)1.2.4大过:三次大过开除处分。2.受奖(惩)之员工其应加(减)发放之奖金,得幷计于当月份之薪资计算。3.有关奖惩计算之期间,待为当年度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4.因奖(惩)而加(减)发放薪资其计算方式如下:类 别方 式金 额大功/大过每一次奖金加/减¥200元整小功/小过每一次奖金加/减¥100元整嘉奖/警告每一次奖金加/减¥50元整5.凡员工合于下述奖惩规定者,部门主管应具书面报告送工关部审核,幷经直属经理核准后,由工关部就结果公布之。6.奖励6.1有具体特殊工作表现者。6.2紧急处理公司意外事件有功者。6.3代表公司参加各项比赛夺得前三名,为公司争光者。6.4其他工作上卓越之表现或行为,经单位经理提报,并由工关部审核后,确可为其他同仁之表率者。7.惩罚7.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受开除之处分。7.1.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具体事实者。7.1.2在外行为不当,或使公司形象受损者。7.1.3偷窃或串通他人偷窃非属个人所有之财物或产品,证据确凿者,除开除外并送当地治安机关法办。7.1.4在工作场所互殴或打人闹事者。7.1.5未善尽职责,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7.1.6连续旷工达三日或一个月内旷工达六日以上者。7.1.7公(伤)假、上班时间在他处工作,经查明属实者。7.1.8不服从主管之合理调遣或违抗或公然侮辱主管,其行为经查明属实者。7.1.9故意损坏机件或公物者。7.1.10携带违禁品或具危险性、爆炸性之物品进入或存放在公司者。7.1.11在工作时间制造或令他人制造私人物品者。 7.1.12在公司内聚赌或有伤风化之行为或服用禁药者。7.1.13散布谣言或以言语恐吓从事非法或故意以其他行为压迫同事,而有具体事实者。7.1.14未经合法程序,煽动或要他人怠工或罢工,有具体事实者。7.1.15撕毁公司或主管所发出之公告者。7.1.16受刑事判法而改易科罚金或缓刑之宣告者。7.1.17未经核准,向外泄露公司机密,有具体事实者。7.1.18一年内记大过达三次或以上者。7.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受记大过处分。7.2.1在工作场所酗酒,经查属实者。7.2.2在工作时间内偷懒或睡觉者。7.2.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以致影响工作进度或妨碍他人工作者。7.2.4未善尽保管责任,致所保管之数据遗失者。7.2.5未经规定任意安装非属工作性质之计算机软件于所保管之计算机者。7.2.6未经核准擅自拆除计算机外设配备及零件者7.2.7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人打卡,获涂改出勤卡或利用卡钟作不实记录者。7.2.8未经同意擅自将自己或他人的出勤卡带走。7.2.9一年内记小过达三次或以上者。7.2.10在禁烟区内吸烟者。7.2.11非经正常申请程序核准,而请他人代班或替他人代班者。7.2.12未经正常程序申请核准,擅自带外人进入厂区参观者。7.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受记小过处分。7.3.1破坏工作场所之工作环境卫生或安全措施者。7.3.2违背工作方法以致影响生产,而有事证者。7.3.3在工作场喧哗,破坏秩序者。7.3.4不理会警卫禁令,强行闯入工厂内。7.3.5一年内记警告达三次或以上者。7.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受警告处分。7.4.1非休息时间而闲逛、聊天屡教不听者。7.4.2上班时间内阅读与工作无关之书报杂志者。7.4.3在生产线现场吃零食者。7.4.4擅自变换工作位置或不遵守作息时间规定者。7.4.5下班前未恢复工作场所之整齐清洁,致档零乱而有遗失可能者。7.4.6进出厂区拒绝接受警卫检查者。7.4.7未依各厂区规定穿无尘衣者。7.4.8未依各厂区规定换穿拖鞋者。8.凡违反上述事项,情节重大者,得由厂区经理核定后加重处罚。9.凡个人行为致使公司之财物有所损失者,应照价赔偿之。10.其他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者,得由权责主管依核决权限酌情处理。四、本办法经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拾壹、留职停薪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使表现良好之员工因特殊原因离开公司,事后仍能返回公司继续服务,特订定此办法。二、适用对象。本公司全体员工皆适用之。三、内容:1.凡员工有下列原因,待经单位主管签核后,申请留职停薪。1.1员工健康状况不良,法令规定之特别休假、病假、事假均申请使用完后尚须疗养者,得申请留职停薪。1.2员工因家庭因素,必须长时间照顾家人者,得经特许申请之。1.3员工为完成学业而暂时无法兼顾工作,得申请留职停薪,等完成学业后,再返回公司服务。1.4其他特别情况,经主管核准者。2.申请留职停薪注意事项:2.1员工必须服务满一年以上,始得申请留职停薪。2.2留职停薪必须于一个月前申请,不得事后补报。2.3申请留职停薪后,应于失效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亲自至工作单位报到以便请假,超过三个工作日未报到者视同扩职处理。2.4申请留职停薪期间,不得再从事其他工作,违反被查获而有辩证者,将予开除之。3.薪资、福利金、保险、奖金之计算:3.1薪资:留职停薪期间,所有津贴及薪资不予计算。3.2保险:待复职后再加保,但因病而办理留职停薪者,得自行负担保费而不予退保。3.3福利金:留职停薪期间不予计发。3.4年节奖金:留职停薪期间不予计发。3.5年资:留职停薪期间不计年资。四、本办法经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拾贰、餐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使本公司之餐票管理有所遵循,特订本办法。二、适用对象:本公司全体员工。三、内容:1.公司免费提供员工工作餐2.各部必须于每日上班后2小时内确定用餐人员并将信息回馈于工关部。3.加班人员之用餐问题视加班时间而定四、本法经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拾参、员工福利为了体恤员工辛苦的对公司付出劳力与心力,特以下列几项措施慰劳所有员工:1.年终奖金: 于每年农历过年前发放(需看当年度公司营, 运及员工考绩予以增减).2.生日礼品:在职未满1年者给予生日礼金¥50,在职满1年者给予生日礼金¥1003.工 作 服: 直接员工工公司提供一件防静电衣、一双防静电鞋、一个静电环,其他员工视工作需要发放。4.婚丧喜庆礼金奠仪给付办法:支出项目核给标准金额备注结婚礼金在职满一年 300元生育贺礼在职满一年 200元奠仪金(本人) 员工本人死亡 300元奠仪金(配偶/父母/子女)在职满一年 200元员工婚丧部门经理及主管得报销致意金 100元。5.基本上每年七月份调薪,但最终依据公司营运状况及上海当地物价涨幅指数而定。拾肆、公务车的使用及管理1.公务车为本公司之固定资产,当使用于有关公司之业务与人员,严禁运用于私人用途.2.公务车隶属于工关部管理(含驾驶员),并应适当的分配使用.3.各单位如需公务车出勤处理业务,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向工关部申请,并经工关部主管(或其职务代理人)核准后之派车单,交于驾驶员才可执行出车任务.4.各单位使用公务车执行业务,应保持车内整洁,并严禁在车内吸烟.5.本半法与2002-9-13开始实施.拾伍、工作服的管理办法.1.各种工作衣由员工自行保管及清洗,不得擅自借转他人。无尘衣及防静电拖鞋不得穿出厂区。2.员工离职时应把工作服(无尘衣及防静电拖鞋)交还公司。如有破损或遗失,需按原价赔偿之。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Ppt课件制作设计,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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