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紧急预案共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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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紧急预案四篇本文仅供参考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紧急预案【篇一】为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春季学期开学后全区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特制定本工作预案。一、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区教育局、学校分别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与区卫健局密切配合,全面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形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教育系统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区教育局和学校应在区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卫健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各学校要认真排查各类卫生安全隐患,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分析、预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事件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学校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与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有效处置工作格局。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疫情处置过程中,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保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是对危重病人要不惜代价地迅速组织救治。二.领导小组及职责(1)宿城区教育局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略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七组”,分别为办公室、防疫组、宣传组、教育组、考试招生组、工程建设与体育工作组、防控保障组、督导问效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卫健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与分析全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信息,并适时向各学校通报情况,发出预警,提出紧急应对政策、措施;指导学校应对和处置相关疫情;督促学校落实疫情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各校应对疫情的经验和做法;督促各学校根据对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宿城区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学校主要负责人副组长:相关分管负责人组 员:相关科室责任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各具体执行小组:1.学校督查组:负责检查各小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2.学校信息收集组:负责排查梳理本校湖北、睢宁、温州等地区来宿人员相关信息,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信息和与疫情有关的其他相关人员信息;3.学校风险沟通组:负责本校所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的信息上报、舆情管控、对外沟通和交流;4.学校物资保障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所有物资保障;5.学校消杀组:负责每天固定时段对学校教室、宿舍、办公室、功能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6.学校宣教组:负责学校师生、家长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三、应急流程及措施1.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发现疑似病人,由疫情报告人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属地卫计中心,由卫计中心会辖区医院初步判定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区教育局防控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配合区卫健部门全力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学校疫情报告人每天要向区教育局报告疫情信息并做好跟踪管理,严禁对外发布未经查实的信息(责任人:办公室xxx,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2.迅速隔离。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安排专人将疑似病人及时转送至学校疫情临时隔离点,开辟专门通道,联络专业人员前来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责任人:防疫组组长XXX,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3.信息摸排。对疑似病人在校内的活动轨迹和密切接触人员迅速进行排查梳理,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相关病例的医学调查和追踪工作,主动配合做好疫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及其他医疗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人:防疫组组长XXX,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4.全面消毒。在区疾控部门和医疗专家的指导下,调配必备的防疫物资,对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等进行终末消毒并完全隔离至疫情结束。(责任人:防控保障组组长XXX)5.严密防控。严格落实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关于疫情处置的其他措施和要求。(责任人:教育组。义务教育组组长XX、幼教特教培训机构组组长XX、高中职社组组长XXX)6.舆情管控。关注各方舆情,及时发现问题,做好沟通交流,扎口对外信息的发布。(责任人:教育局新闻发言人XXX)四、责任追究制度各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对于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紧急预案【篇二】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瓯海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以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加强宣传引导1. 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各培训机构要密切关注上级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主动做好师生和家长防控疫情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校讯通、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平台,及时发布告全体师生和家长书、温馨提示等宣传内容,普及科学防疫知识,提高师生和家长自我防护意识。及时发布相关动态信息,宣传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2. 做好春季学期推迟开学的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各培训机构要广泛宣传推迟开学的意义和学校相关的工作安排,确保人人知晓,引导学生不离家、不返校。指导学生在家学习,科学安排寒假学习和生活。根据本校学生实际和不同年级学生需求,创新教学方法,要利用“互联网+教学”模式,开设网上课堂,开展远程教学和假期课业辅导。鼓励全体学生利用假期学习健康知识,训练体育技能,增强健康意识,养成锻炼习惯。3. 加强师生思想和健康动态掌握。密切关注师生和家长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思想疏导,避免出现恐慌情绪。学校班主任要每日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通过钉钉、微信、APP等平台,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健康等基本动态以及居家情况,坚持每日一汇总,及时向学校报告学生具体情况;学校要落实专人对教职员工居家情况实行一日一报。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严守纪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在媒体及社交平台上传播不实信息。及时监测可能出现的负面信息,做好舆情引导处置工作。二、开展排查处置4. 全面排查与疫区有关联的师生信息。全面从严排查湖北籍及在湖北等疫区有居住史、旅行史、密切接触史的师生人员。密切关注重点人员动态,准确掌握全区教育系统学生和教职工(包括保安、食堂工作人员和保洁等临聘人员)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情况等核心数据,主动与各镇街、卫生疾控部门核对,确保统计数据权威可靠,有效开展联防联控5. 准确掌握节后湖北籍返温师生员工信息。各中小学、幼儿园、各培训机构要主动联系,严格筛查,全面掌握节后湖北籍返温教职工及学生人数和动态,劝阻非温学籍的湖北适龄学童来温。实时掌握教育系统已经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师生情况,并及时与区教育局、各镇街做好联系报备,落实专人持续做好跟踪反馈工作。严禁各类学校接受非温学籍的湖北适龄学童中途插班入学。6. 严格实施医学隔离观察。各学校一旦发现从疫区回来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师生,要第一时间向各镇街、区疾控部门和区教育局报告,严格按政府属地管理要求进行观察,期间要落实专人定时联系,严格闭环管理,防止出现脱管。加强门禁管理,对出入学校、幼儿园的人员要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凡是从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回的学生和教职工,医学观察(隔离)未满14天或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三、做好物资储备7. 提前购置学校疫情防控必需物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完善学校留观室(卫生保健室)功能,做好经费筹措,购置足够的红外体温测量仪、消毒药品、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装等器械药品,以及清洁洗涤用品。开学前后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各类场馆消杀,为广大师生创造整洁、卫生、健康的校园环境,防止聚集性疫情在校园内发生。同时,及时购置学校食堂所需物资,确保顺利开学。四、严格师生检查8. 严格落实中小学晨检晨报制度。开学后,各中小学、幼儿园实行每日晨(午)检,学校每日由专人对师生的健康状况进行观察、询问和登记,确保学校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校在开展晨(午)检工作之前要做到“四个要”:一要做到师生员工熟悉晨(午)检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人人自觉遵守。二要落实晨(午)检工作人员自我防护要求,做到戴口罩、戴手套和穿工作服。三要熟悉临时留观室设置要求和隔离办法、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发热学生后续跟进联系等流程。四要特别关注寄宿制和中午回家就餐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寄宿制学校从宿舍区到教室要进行晨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午回家就餐后返校要进行午检。9. 严格落实缺课缺勤登记检查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应指定专人做好学生缺课、教师缺勤的登记备案工作,如果发现缺课者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应立即隔离班级学生和密切接触者,并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上级区教育局和区卫生疾控部门(具体流程见附件3)。确诊和疑似病例的诊断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散布疫情信息。10. 严格落实寄宿制学校住校生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加强住校生管理,每天进行晚点名和就寝巡查,注意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寄宿制学校还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足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做好住校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学生寝室要做到整洁卫生,按时消毒,保持通风。11. 严格落实在校期间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师生在校期间,要注意个人卫生和呼吸道卫生礼仪,避免交叉感染。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用中央空凋。师生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发热等身体不适,要立即到学校医务室(保健室)检查,学校应第一时间内启动发热检查流程。如被定点医院诊断为疑似病例,其班级学生和密切接触者要马上隔离排查,所在班级和办公室要第一时间进行消杀。五、加强疫情防控12. 实行疫情“一日一报”和“零报告”制度。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按规定格式,每日将师生排查人数、医学观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等疫情信息,于每天上午11:30前通过“一日一报”系统报告。当天没有疫情的,必须实行“零报告”。13. 严禁中小学、幼儿园擅自开学和组织集体活动。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以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通知为准,任何地区、任何学校、任何学段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开学或组织学生返校,也不得在开学之前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补习活动和集体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一律不举办校内外各类大型会议、文体赛事、研学旅行等人员集聚性活动。14. 督促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暂停一切培训服务。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控,暂停校外培训机构一切培训服务。各培训机构要通过通告、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培训对象,区教育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工作监管,对违纪违规的培训机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强化组织领导15.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党委书记金朝辉为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摸底筛查组、后勤保障组、应急处置组、履职督导组等5个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16. 实行领导值班带班和监督检查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要坚决“守好一亩田”“管好一校人”,落实校领导在岗带班制,配备足够力量做到24小时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做好打硬仗、打大仗的准备。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要公布值班电话,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加强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行动迟缓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紧急预案【篇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呼吸道传染病。该传染病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防控目标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二、工作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规范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浙江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市教育局审批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及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五、应急准备(一)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学校要配足体温测量仪、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分别设置一间发热留观室和密切接触者留观室,寄宿制学校应单独设置隔离医学观察宿舍。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到位,提高应对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的能力。(二)要对接属地医院定期对机关、学校等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的业务能力。六、机关工作人员疫情处置(一)启动预案的条件当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怀疑病例、疑似病例时,即启动此预案。(二)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处置流程1.出现怀疑病例时应急流程(1)机关工作人员居家期间体温自检中有发热等异常症状,第一时间报告科室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就诊,第一时间反馈就诊结果。(2)工作期间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必须立即佩戴口罩,第一时间报告科室负责人,由科室负责人陪同抵达发热留观室。(3)科室负责人知悉发热情况后,及时开展其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并第一时间上报局党委副书记姜大福,1小时内钉钉上报书面情况。同时报XX市人民医院,并及时通报家属。根据医院意见,做好留观人员的处置工作。(4)其他密切接触工作人员在本办公室留观,并做好防护措施,不得串岗流动。(5)根据市卫健部门要求,落实相关措施,进行后续处置。做好机关工作人员情绪稳控,舆情控制。(6)当医院发热门诊经临床观察后排除疑似病例时,解除其他密切接触者的集中观察。2.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人应急流程(1)市教育局接收确诊信息,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报告,由主要领导向XX市防疫指挥部、XX市教育局报告。(2)市教育局遵照市防疫指挥部、市卫健局相关要求,落实防控工作。(3)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摸排工作,落实市卫健部门的防控要求、措施。(4)对其他工作人员继续做好健康监测和预防工作。同时做好场所的消毒通风,工作人员缺勤追因登记。(5)进一步加强防疫教育宣传、机关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做好情绪安抚,舆情控制。(6)根据防控工作需要,相关科室做好缺勤人员工作调整。七、学校开学前疫情处置严格人员摸排管控,落实好“日报”制度,精准掌握教职工、学生的健康状况和动态信息。(一)对尚在湖北和到过湖北的人员;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人员;返江前14天有流行病学史的人员等三类对象未接到可返江通知前,一律不得提前返江。何时返江待市指挥部明确后由市教育局直接通知。(二)对目前在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且符合返江条件的在岗教职工,严格按照返江程序工作要求有序申请返江。1.申请回江返江前,拟返江教职工必须按照要求向学校提交健康申请,由所在学校初审、校长确认,并上报审批。2.分类管理根据XX市指挥部令第24号精神,执行分类管控,统一纳入XX省红、黄、绿三色“健康码”管理:(1)来自湖北省外的疫情较高风险地区(XX省、XX省和XX省XX市)、XX省县域疫情风险评估结果为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实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纳入“红码”管理。(2)来自XX市外的疫情中风险地区(省内为XX省县域疫情风险评估结果为较高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省外为除湖北省、广东省、河南省、江西省上饶市之外的地区)的教职工,实行居家(校)医学观察14天;纳入“黄码”管理。对拟返江居家(居住在自有房屋或租赁房屋)医学观察的,由市教育局在返江教职工返江前一天向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发对接函,并要求学校做好四方面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到交通卡口接回返江教职工;对返江教职工建立“一人一档”登记制度,做到“每日必访”,及时更新记录,动态掌握教职工健康状态,同时做好存档;由所在学校为居家隔离对象提供必需的生活物资;必要时开展心理辅导。其余工作按有关规定由所在乡镇(街道)的村(社区)负责。对拟返江居校(居住在学校)医学观察的,学校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安排人员到交通入口将返江教职工接回;建立“一人一档”登记制度;全面按照居家医学观察工作要点做好居校隔离工作;做好居校隔离教职工的生活保障工作。(3)来自浙江省县域疫情风险评估结果为较低风险和低风险地区的教职工,由本人签订承诺书,免予医学观察,纳入“绿码”管理。八、学校开学后疫情处置(一)启动预案的条件当学校(督学中心)教职工、学生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怀疑病例、疑似病例时,即启动此预案。(二)学校(督学中心)教职工处置流程1.出现怀疑病例时应急流程(1)教职工居家期间体温自检中有发热等异常症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就诊,第一时间反馈就诊结果。(2)在校期间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必须立即佩戴口罩,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学校领导陪同抵达发热留观室。(3)学校知悉发热教师报告后,及时开展其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学校校长第一时间上报局党委副书记姜大福,1小时内钉钉上报书面情况。同时报属地医院,并及时通报家属。根据医院意见,做好留观人员的处置工作。(4)其他密切接触教职工前往密切接触者留观室留观,并做好防护措施。授课班级学生驻班留观调查。(5)根据市卫健、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落实相关措施,进行后续处置。做好学生情绪稳控,舆情控制。(6)当医院发热门诊经临床观察后排除疑似病例时,解除其他密切接触者的集中观察。2.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人应急流程(1)学校接收确诊信息,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报告,由市教育局向XX市防疫指挥部、衢州市教育局报告。(2)学校、市教育局遵照市防疫指挥部、市卫健局相关要求,落实防控工作。(3)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到校,指导学校进一步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摸排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市卫健部门要求的防控要求、措施。(4)对其他人员继续做好健康监测和预防工作。同时做好场所的消毒通风,教师缺勤、学生缺课追因登记。(5)进一步加强防疫教育宣传,师生心理疏导,做好师生情绪安抚,舆情控制。(6)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学校落实好缺勤教师的课务调整、顶岗教师的选聘工作。(三)学校学生处置流程1.出现怀疑病例时应急流程(1)在校门、宿舍体温检测岗或学生及时报告、老师日常观察发现有发热等症状学生,症状学生必须立即佩戴口罩,由首悉责任人第一时间带到发热留观室。其他密切接触人员带至密切接触者留观室,并做好防护措施。(2)带至留观室后,做好人员信息了解、登记工作,及时报告学校分管副校长。(3)分管副校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学校校长报告,通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班主任、宿管等相关人员立即到岗,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接触史调查。(4)学校校长第一时间上报市教育局副局长吴正荣,1小时内钉钉上报书面情况。同时报属地医院,并及时通报家长。根据医院意见,做好留观人员的处置工作。(5)班主任及时了解患病学生详细情况,有无与外来人员特别是疫区来人有接触史,姓名、性别、籍贯、发热温度、所接触人群等,并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6)根据市卫健、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落实相关措施,进行后续处置。做好学生情绪稳控,舆情控制。(7)当医院发热门诊经临床观察后排除疑似病例时,解除其他密切接触者的集中观察。2.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人应急流程(1)学校接收确诊信息,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报告,由市教育局向XX市防疫指挥部、衢州市教育局报告。(2)学校、市教育局遵照市防疫指挥部、市卫健部门相关要求,落实防控工作。(3)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到校,指导学校进一步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摸排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市卫健部门的防控要求、措施。(4)对其他人员继续做好健康监测和预防工作。同时做好场所的消毒通风,缺课追因登记。(5)进一步加强防疫教育宣传,师生心理疏导,做好师生情绪安抚,舆情控制。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紧急预案【篇四】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措施,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XX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等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二、组织机构及职能分工市教育局成立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宣传组、基教组、职教(培训机构)组、高教组、考试招生组、保障组、督查组。综合组: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分析、研究全市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提出市内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的政策、处置措施;负责协助领导小组起草文件、汇报材料、文电运转、领导批示办理、会议纪要整理工作;负责疫情信息、工作信息、动态信息、举报投诉信箱工作;对接省教育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社会防控组工作;协助领导小组与各工作组协调沟通,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宣传组:负责舆论宣传引导,防控宣传教育;及时收集、分析全市教育系统疫情新闻和动态;对外发布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市(区)、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新闻宣传组工作。基教组: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疫情防控的政策、处置措施;指导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疫情对学校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做出及时调整;充分发挥“泰微课”、“名师空中课堂”等在线教育平台的作用。职教(培训机构)组:负责全市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疫情防控的政策、处置措施;指导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疫情对教学安排及其它相关工作做出及时调整。组长由XX同志兼任,副组长由XXX同志担任。职社处1名同志参加。高教组:负责全市高校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疫情防控的政策、处置措施;指导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疫情协调学校对教学安排及其它相关工作做出及时调整。组长由XXX同志兼任,副组长由X、XX同志担任。高教处1名同志参加。考试招生组:负责全市考试招生工作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疫情防控的政策、处置措施;指导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各类招生考试安排做出及时调整。组长由XX同志兼任,副组长由XX同志担任。招考办2名同志、教研室1名同志参加。保障组: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相关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各地各校领导小组、各工作组提出的需要协调解决的保障事项;负责局机关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组长由XX同志兼任,副组长由XX担任。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各1名同志参加。督查组:负责督导、检查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市直各学校、有关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教师参与或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补课行为。组长由XX、XXX同志兼任,副组长由XXX、XXX、XX、XXX同志担任。机关纪委、督导处、人事处、师资处各1名同志参加。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比照市教育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定。三、级别划定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传播方式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低到高分为:一般事件(级)、较大事件(级)、重大事件(级)、特别重大事件(级)。1.一般事件(级)学校发现1例疑似病例,或达到市(区)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2.较大事件(级)学校发现2例疑似病例,或达到市(区)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3.重大事件(级)学校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4.特别重大事件(级)学校发现2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或达到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四、应急反应1.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时,所属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市教育局相应启动本预案,开展处置工作。2.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应急处置要采取边抢救、边处置、边调查、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3.未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和落实当地学校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在本区域内学校发生。4.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的应急反应(1)学校应急反应发现1例疑似病例,现场的教职员工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立即对疑似病人及所涉班级和所有接触者进行隔离,将相关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医院)、疾控机构报告,对疑似病人进行甄别,同时向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高校向市政府、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报告。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医院)、疾控机构进驻学校之前,进行初步流行病学调查,问清患者近14天内活动范围,特别是发病前7日的活动范围。学校要详细提供相关情况,包括:人数、班级、分布、课程安排、班级活动、上下学方式等。协助疾控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统计工作;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排查,对与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疑似病例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待疑似病人确诊解除后,及时组织复课。(2)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反应发生地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向市(区)政府及市教育局报告;并派员立即赶赴事发学校了解情况,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协助学校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对疑似病人的甄别工作;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疑似病例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根据疑似病例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协助学校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加强舆论导向,稳定家长及学校师生员工情绪,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等;协助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对疑似病例进行调查处理。(3)市教育局应急反应市教育局接到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报告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支持,协助解决疑似病例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必要时协调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工作;及时向有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疑似病例相关信息,并督促各市(区)认真开展防控工作等。5.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的应急反应(1)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急反应发现2例疑似病例,除按照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2)市教育局应急反应市教育局接到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除按照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立即派员赶赴事发学校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协助学校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疑似病人的甄别工作;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疑似病例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必要时协调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工作;及时向有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疑似病例相关信息,并督促各市(区)认真开展防控工作等。根据疑似病例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及所有接触者暂停集中上课,做好在家医学观察的学习辅导、生活引导、心理疏导等工作。按照疑似病例报告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及省教育厅报告情况。6.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的应急反应(1)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急反应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除按照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中小学幼儿园还要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高等学校报请省教育厅,根据其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暂停集中上课。同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天应按照要求向市教育局报告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的进程信息。(2)市教育局应急反应除按照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的应急反应,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市教育局协调专家指导当地的紧急处置与救治工作;根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意见;在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对本市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并对各地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7.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的应急反应(1)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急反应发现2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除按照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报请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报请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同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天按照要求向市教育局报告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的进程信息。(2)市教育局应急反应除按照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全市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的应急与防控措施。五、应急保障1.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和舆情管控等各环节运行机制,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2.物资保障。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物资储备,保障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物资充足。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物资存放合理,通道畅通,使用便利、安全。3.资金保障。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保证应急资金充足。4.人员保障。组建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人员必须明确各自职责、服从统一指挥。5.培训演练保障。 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六、善后与恢复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迅速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1.主动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有关工作。2.对突发事件引出的相关问题及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3.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并经疾控机构评估达到条件后方可复课;因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确认后方可复学。七、附则1.本预案由市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如本预案规定要求与上级新的有关规定要求不一致的,按照上级规定要求执行。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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