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复习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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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法 规 复 习 题1/14 建 设 法 规 复 习 题一 、 单 项 选 择 题1 . 法 律 在 整 个 法 律 体 系 中 所 处 的 状 态 , 具 体 指 法 律 属 于 哪 一 个 部 门 法 且 居 于 何 等 层次 , 称 之 为 法 律 的A.法 律 部 门 B.法 律 形 式C.法 律 性 质 D.法 律 地 位2 城 市 房 地 产 管 理 法 规 定 房 地 产 抵 押 时 , 房 屋 的 所 有 权 和 该 房 屋 占 用 范 围 内 的 土 地使 用 权 抵 押A.要 分 别 B.必 须 同 时C.禁 止 D.可 以 分 别3 在 工 程 发 包 承 包 过 程 中 受 贿 5 0 0 0 元 以 上 , 1 0 0 0 0 元 以 下 , 但 有 悔 改 表 现 的 个 人 , 需 要 承 担 的 法 律 责 任 为A.行 政 处 分 B.民 事 责 任C.刑 事 责 任 D.行 政 处 罚4 城 市 规 划 法 中 依 照 市 区 和 近 郊 区 非 农 业 人 口 的 数 量 将 城 市 分 为 大 中 小 三 级 , 其 中 中等 城 市 的 划 分 标 准 是A.5 0 万 人 以 上 B.1 0 0 万 人 以 下C.2 0 万 人 以 上 , 5 0 万 人 以 下 D.5 0 万 人 以 上 , 1 0 0 万 人 以 下5 编 制 城 市 规 划 是 一 项 复 杂 , 系 统 性 、 综 合 性 、 政 策 性 都 很 强 的 重 要 工 作 , 不 能 随 意交 由 哪 个 机 构 或 单 位 完 成 。 为 此 , 城 市 规 划 法 规 定 , 设 市 城 市 的 规 划 必 须 由 负 责 组 织编 制 。 A.该 市 人 民 政 府 B.该 市 城 市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C.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规 划 设 计 单 位 D.上 级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6 城 市 规 划 区 内 的 建 设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后 ,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在 内 将 竣 工 资 料 报 送 城 市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A.3 个 月 B.6 个 月C.9 个 月 D.一 年7 工 程 勘 察 专 业 类 自 治 原 则 上 设 甲 、 乙 两 个 级 别 , 确 有 必 要 的 地 区 经 建 设 部 批 准 可 设置 丙 级 。 其 中 可 承 担 本 专 业 工 程 勘 察 中 、 小 型 工 程 项 目 , 承 担 工 程 勘 察 业 务 的 地 区 不 受 限 制的 是 专 业 类 级 勘 察 单 位 。A.甲 级 B.乙 级C.丙 级 D.暂 定 资 质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自 起 实 施 。A.1 9 9 7 .1 1 .1 B.1 9 9 8 .3 .1C.1 9 9 0 .4 .1 D.1 9 9 9 .1 0 .19 建 筑 法 规 定 ,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自 领 取 施 工 许 可 证 之 日 起 内 开 工 , 因 故 不 能 按 期 开工 的 , 应 当 向 发 怔 机 关 申 请 延 期 , 延 期 以 两 次 为 限 , 每 次 不 超 过 。 既 不 开 工 又 不 申 请 延 期 或 者 超 过 延 期 时 限 的 , 施 工 许 可 证 自 行 废 止 。A.3 个 月 ; 1 个 月 B.1 个 月 ; 3 个 月C.1 个 月 ; 1 个 月 D.3 个 月 ; 3 个 月1 0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二 级 企 业 可 以 承 担 的 工 程 项 目 范 围 为A.4 0 层 以 下 , 各 类 跨 度 的 房 屋 建 筑 ; 2 4 0 米 高 度 以 下 构 筑 物 建 筑 法 规 复 习 题2/14 B.2 8 层 以 下 , 2 4 米 跨 度 以 内 房 屋 建 筑 , 2 4 0 米 高 度 以 内C.2 8 层 以 下 , 3 6 米 跨 度 以 内 , 1 2 0 米 高 度 以 下 构 筑 物D.任 何 工 程 项 目1 1 建 筑 工 程 项 目 的 招 标 方 式 , 除 公 开 招 标 外 , 还 包 括A.协 议 招 标 B.邀 请 招 标C.委 托 招 标 D.议 标1 2 监 理 工 程 是 的 任 务 中 “ 两 管 理 ” 指 的 是A.合 同 管 理 、 组 织 管 理 B.投 资 管 理 、 合 同 管 理C.合 同 管 理 、 信 息 管 理 D.信 息 管 理 、 组 织 管 理1 3 按 照 提 供 预 售 的 商 品 房 计 算 , 投 入 开 发 建 设 的 资 金 达 到 工 程 建 设 总 投 资 额 的以 上 并 已 经 确 定 施 工 进 度 和 竣 工 交 付 日 期 的 可 以 进 行 房 屋 预 售 。A. 2 0 % B.1 5 %C. 3 0 % D. 2 5 % 1 4 工 程 重 大 事 故 分 级 。 发 生 重 大 事 故 后 ,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应 当 在 内 写 出 书面 报 告 , 按 照 规 定 逐 级 上 报 。A.三 级 ; 3 日 B.四 级 ; 2 4 小 时C.四 级 ; 3 日 D.三 级 ; 5 日1 5 某 房 地 产 公 司 有 一 块 居 住 用 地 性 质 的 土 地 , 1 9 9 0 年 按 照 居 住 用 地 最 高 使 用 年 限 办理 土 地 出 让 手 续 , 1 9 9 8 年 因 故 合 法 转 让 某 商 业 公 司 继 续 开 发 。 问 商 业 公 司 取 得 该 土 地 的 使用 期 限 最 长 为 年A.7 0 B.5 2C.6 2 D.5 01 6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内 , 中 标 单 位 应 与 建 设 单 位 依 据 招 标 文 件 、 投 标 书 等 签 订 工程 承 发 包 合 同 。A.1 0 天 B.1 5 天C.3 0 天 D.9 0 天 1 7 临 时 建 设 是 指 企 事 业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因 生 产 、 生 活 的 需 要 临 时 搭 建 的 结 构 建 议 并 在规 定 期 限 内 必 须 拆 除 的 建 设 工 程 或 者 设 施 。 临 时 建 设 应 当 办 理 , 期 限 一 般 不 超 过A.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2 年 B.施 工 许 可 证 ; 1 年C.临 时 建 设 工 程 许 可 证 ; 2 年 D.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 1 年1 8 某 厂 新 建 一 车 间 , 竣 工 后 墙 体 开 裂 。 经 勘 测 , 开 裂 是 由 某 厂 提 供 的 设 计 所 必 需 的地 质 资 料 不 准 确 , 导 致 不 均 匀 沉 降 造 成 的 。 某 厂 将 施 工 企 业 、 设 计 单 位 告 上 法 庭 , 要 求 赔 偿 。本 案 中 的 责 任 认 定 为A. 某 厂 承 担 主 要 责 任 , 设 计 单 位 承 担 次 要 责 任 B.施 工 企 业 承 担 全 部 责 任C 设 计 单 位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D. 某 厂 承 担 全 部 责 任1 9 房 地 产 转 让 市 场 , 又 称 开 发 经 营 市 场 , 是 房 地 产 级 市 场A. 一 级 B. 二 级C. 三 级 D. 再 转 让 市 场2 0 建 设 单 位 与 施 工 承 包 企 业 签 订 合 同 后 , 要 求 施 工 承 包 企 业 提 供 银 行 履 约 保 函 , 此 行 为 属 于 A.建 设 工 程 合 同 担 保 B.建 设 工 程 合 同 索 赔C.建 设 工 程 和 同 保 全 D.建 设 工 程 合 同 变 更2 1 下 列 属 于 行 政 责 任 承 担 方 式 的 是A.罚 款 B.支 付 违 约 金 建 筑 法 规 复 习 题3/14 C.拘 役 D.消 除 妨 害2 2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一 般 规 定 工 程 具 备 隐 蔽 条 件 或 达 到 专 用 条 款 约 定 的 中 间 验 收 部位 , 承 包 人 进 行 自 检 , 并 在 隐 蔽 或 中 间 验 收 前 小 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工 程 师 验 收 。A.1 2 B.2 4C.3 6 D.4 82 3 招 标 公 告 属 于 合 同 订 立 过 程 的 。A. 要 约 B.要 约 邀 请C. 承 诺 D.要 约 准 备2 4 依 据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范 围 和 规 模 标 准 规 定 , 施 工 单 项 合 同 估 算 价 万 元人 民 币 以 上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A.5 0 B.1 0 0C.2 0 0 D.5 0 02 5 我 国 建 设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根 据 发 布 主 体 可 分 为 四 级 , 不 包 括 A.国 家 B.行 业C.省 级 D.企 业2 6 能 够 满 足 设 计 方 案 的 比 选 和 确 定 要 求 的 是 应 满 足 的 设 计 深 度 。A.总 体 设 计 B.初 步 设 计C.技 术 设 计 D.施 工 图 设 计2 7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强 制 性 条 文 是 的 配 套 文 件 。A. 招 标 投 标 法 B.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C. 标 准 化 法 D.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2 8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 评 标 委 员 会 由 招 标 人 代 表 和 有 关 技 术 、 经 济 等 方 面 的 专 组 成 ,成 员 人 数 为 人 以 上 单 数 。B. 3 B.7C 5 D. 92 9 在 物 业 管 理 活 动 中 处 于 主 导 地 位 的 是 A. 政 府 房 地 产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B. 物 业 管 理 企 业C. 房 地 产 开 发 商 D. 业 主3 0 房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应 当 建 立 资 本 金 制 度 , 资 本 金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不 得 低 于A.2 0 % B.2 5 %C.3 5 % D.5 0 %3 1 . 下 列 规 范 性 文 件 中 , 属 于 行 政 法 规 的 是A.宪 法 B.建 筑 法C.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D.建 筑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审 查 暂 行 办 法3 2 城 市 房 地 产 管 理 法 规 定 房 地 产 抵 押 时 , 房 屋 的 所 有 权 和 该 房 屋 占 用 范 围 内 的 土地 使 用 权 抵 押 , 这 体 现 了 的 原 则 。 A.要 分 别 ; 分 类 管 理 B.必 须 同 时 ; 房 地 不 可 分C.禁 止 ; 房 地 不 可 分 D.可 以 分 别 ; 平 等 自 愿3 3 在 工 程 发 包 承 包 过 程 中 受 贿 5 0 0 0 元 以 上 , 1 0 0 0 0 元 以 下 , 但 有 悔 改 表 现 的 个 人 ,可 以 由 主 管 部 门 的 对 其 建 筑 法 规 复 习 题4/14 A.行 政 处 分 B.民 事 责 任C.刑 事 责 任 D.行 政 处 罚3 4 城 市 规 划 法 中 依 照 市 区 和 近 郊 区 非 农 业 人 口 的 数 量 将 城 市 分 为 大 中 小 三 级 , 其 中中 等 城 市 的 划 分 标 准 是A.5 0 万 人 以 上 B.1 0 0 万 人 以 下C.2 0 万 人 以 上 , 5 0 万 人 以 下 D.5 0 万 人 以 上 , 1 0 0 万 人 以 下3 5 下 列 行 为 中 , 符 合 建 筑 法 关 于 建 筑 工 程 发 承 包 规 定 的 是A 甲 具 有 三 级 资 质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承 揽 了 一 座 8 8 层 商 务 公 建 工 程B 乙 建 筑 施 工 队 挂 靠 丙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承 揽 工 程 C 丁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与 戊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联 合 承 揽 工 程D 戌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允 许 个 体 户 王 某 以 本 企 业 的 名 义 承 揽 工 程3 6 申 请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的 条 件 规 定 , 建 设 工 期 不 足 一 年 的 , 到 位 资 金 原 则 上 不得 少 于 合 同 价 的A.2 0 % B.2 5 %C.3 0 % D.5 0 %3 7 施 工 总 承 包 一 级 企 业 承 包 工 程 范 围 是A 4 0 层 以 下 、 各 类 跨 度 的 房 屋 建 筑 ; 高 度 2 4 0 米 以 下 的 构 筑 物B 不 受 限 制 , 可 承 包 各 类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的 施 工 C 2 8 层 以 下 , 单 跨 3 6 米 以 下 的 房 屋 建 筑 ; 高 度 1 2 0 米 以 下 的 构 筑 物D 1 4 层 以 下 , 单 跨 2 4 米 以 下 的 房 屋 建 筑 ; 高 度 7 0 米 以 下 的 构 筑 物3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自 起 实 施 。A.1 9 9 7 .1 1 .1 B.1 9 9 8 .3 .1C.1 9 9 0 .4 .1 D.1 9 9 9 .1 0 .13 9 建 筑 法 规 定 ,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自 领 取 施 工 许 可 证 之 日 起 内 开 工 , 因 故 不 能 按 期开 工 的 , 应 当 向 发 证 机 关 申 请 延 期 , 延 期 以 两 次 为 限 , 每 次 不 超 过 。 既 不 开 工 又 不 申请 延 期 或 者 超 过 延 期 时 限 的 , 施 工 许 可 证 自 行 废 止 。A.3 个 月 ; 1 个 月 B.1 个 月 ; 3 个 月 C.1 个 月 ; 1 个 月 D.3 个 月 ; 3 个 月4 0 对 城 市 发 展 全 局 有 影 响 的 、 城 市 规 划 中 确 定 的 、 必 须 控 制 的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用 地 的 建 筑 法 规 复 习 题5/14 控 制 界 线 一 般 称 之 为A 黄 线 B 绿 线C 红 线 D 紫 线4 1 建 筑 工 程 项 目 的 招 标 方 式 , 除 公 开 招 标 外 , 还 包 括A.协 议 招 标 B.邀 请 招 标C.委 托 招 标 D.议 标4 2 设 计 深 度 应 满 足 “ 设 计 方 案 的 比 选 和 确 定 , 主 要 设 备 材 料 订 货 , 基 建 投 资 控 制 ”等 要 求 的 是A 总 体 设 计 B 初 步 设 计 C 技 术 设 计 D 施 工 图 设 计4 3 按 照 提 供 预 售 的 商 品 房 计 算 , 投 入 开 发 建 设 的 资 金 达 到 工 程 建 设 总 投 资 额 的以 上 并 已 经 确 定 施 工 进 度 和 竣 工 交 付 日 期 的 可 以 进 行 房 屋 预 售 。A. 2 0 % B.1 5 %C. 3 0 % D. 2 5 %4 4 工 程 重 大 事 故 分 级 。 发 生 重 大 事 故 后 ,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应 当 在 内 写 出 书面 报 告 , 按 照 规 定 逐 级 上 报 。A.三 级 ; 3 日 B.四 级 ; 2 4 小 时C.四 级 ; 3 日 D.三 级 ; 5 日 4 5 某 房 地 产 公 司 有 一 块 居 住 用 地 性 质 的 土 地 , 1 9 9 6 .1 .1 按 照 居 住 用 地 最 高 使 用 年 限办 理 土 地 出 让 手 续 , 2 0 0 6 .1 .1 因 故 合 法 转 让 某 商 业 公 司 。 问 商 业 公 司 取 得 该 土 地 的 使 用 期 限最 长 为 年 。A.7 0 B.6 0C.6 2 D.5 0二 、 多 项 选 择 题1 .建 设 法 规 的 调 整 对 象 , 即 建 设 关 系 。 具 体 包 括 建 设 活 动 中 的A.行 政 管 理 关 系 B.经 济 协 作 关 系C.法 律 关 系 D.民 事 关 系 E.社 会 关 系2 .在 我 国 , 建 设 法 规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种 表 现 形 式A.宪 法 B.法 律C.行 政 法 规 D.部 门 规 章E.民 族 自 治 地 方 条 例 、 单 行 条 例 和 特 别 行 政 区 法 律 建 筑 法 规 复 习 题6/14 3 房 地 产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主 要 有A.房 地 产 咨 询 机 构 B.房 地 产 价 格 评 估 机 构C.房 地 产 经 纪 机 构 D.房 地 产 开 发 机 构E.房 地 产 营 销 机 构4 城 市 规 划 法 实 施 过 程 中 规 定 的 “ 两 证 一 书 ” 指 的 是A.项 目 建 议 书 B.选 址 意 见 书C.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D.施 工 许 可 证E.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5 下 列 说 法 中 正 确 的 有A.在 工 程 建 设 的 过 程 中 , 设 计 是 先 行 , 勘 查 是 整 个 工 程 建 设 的 灵 魂B.勘 察 设 计 单 位 的 资 格 , 实 行 国 家 和 地 方 两 级 审 批 制 度C.注 册 建 筑 师 制 度 由 各 省 自 行 制 定D.工 程 建 设 标 准 按 照 其 性 质 , 可 分 为 强 制 性 标 准 和 推 荐 性 标 准 E.没 有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收 费 资 格 证 书 , 仅 有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格 证 书 的 勘 察 设 计 单 位也 可 以 进 入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市 场6 建 筑 法 规 定 , 必 须 采 用 招 标 方 式 的 工 程 项 目 有A.政 府 投 资 的 工 程 B.行 政 事 业 单 位 投 资 的 工 程C.国 有 企 业 投 资 的 工 程 D.集 体 经 济 组 织 投 资 的 工 程E.国 有 企 业 或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控 股 的 企 业 投 资 的 工 程7 关 于 建 设 工 程 招 投 标 , 下 列 说 法 中 不 正 确 的 有A.建 设 单 位 组 织 招 投 标 活 动 , 其 自 身 必 须 符 合 一 定 的 条 件B.进 行 招 标 的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必 须 符 合 一 定 的 条 件C.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可 以 采 用 的 方 式 有 邀 请 招 标 、 公 开 招 标 、 议 标D.一 个 工 程 可 以 有 几 个 标 底E.已 经 递 交 的 投 标 书 , 发 现 书 写 错 误 , 无 论 何 种 情 况 都 不 允 许 修 改8 建 设 工 程 实 施 强 制 监 理 的 范 围 包 括 A.大 中 型 工 程 项 目 B.市 政 、 公 用 工 程 项 目C.政 府 投 资 兴 建 和 开 发 建 设 的 办 公 楼 、 社 会 发 展 事 业 项 目 和 住 宅 工 程 项 目D.外 资 、 中 外 合 资 、 国 外 贷 款 、 赠 款 、 捐 款 建 设 的 工 程 项 目E.技 术 复 杂 程 度 比 较 高 的 建 设 工 程 项 目9 根 据 我 国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 我 国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的 方 式 有A.协 议 B. 转 让C.拍 卖 D. 招 标E.划 拨1 0 房 地 产 税 包 括A.荒 坡 占 用 税 B.土 地 增 值 税C.耕 地 占 用 税 D.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E.契 税1 1 建 设 法 规 的 作 用 是 A.建 立 建 设 活 动 行 为 规 范 B.规 范 指 导 建 设 行 为C.保 护 合 法 建 设 行 为 D.规 范 建 设 活 动 商 业 行 为E.处 罚 违 法 建 设 行 为1 2 下 列 说 法 中 不 正 确 的 有A.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可 以 以 个 人 名 义 承 接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任 务 建 筑 法 规 复 习 题7/14 B.监 理 单 位 是 实 施 建 设 监 理 的 主 体C.施 工 总 承 包 单 位 是 指 对 工 程 从 立 项 到 交 付 使 用 的 全 过 程 进 行 承 包 的 企 业D.建 设 工 程 监 理 合 同 必 须 采 用 书 面 形 式E.国 家 对 从 事 建 筑 活 动 的 单 位 推 行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制 度 。 从 事 建 筑 活 动 的 单 位 必须 通 过 有 关 部 门 的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并 获 得 认 证 证 书 。1 3 建 设 工 程 从 业 单 位 资 质 等 级 划 分 的 主 要 标 准 是A.注 册 资 本 B.商 业 信 誉C.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结 构 、 数 量 、 等 级 D.技 术 装 备E.已 完 成 工 程 业 绩1 4 目 前 已 有 的 与 建 设 工 程 有 关 的 合 同 示 范 文 本 包 括A.建 设 工 程 勘 察 合 同 示 范 文 本 B.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示 范 文 本C.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示 范 文 本 D.建 设 工 程 监 理 合 同 示 范 文 本E.建 设 工 程 材 料 供 应 合 同 示 范 文 本 1 5 关 于 房 地 产 开 发 , 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A.房 地 产 开 发 可 以 在 集 体 所 有 土 地 上 进 行 B.房 地 产 开 发 以 经 营 为 目的 C.以 出 让 方 式 取 得 土 地 使 用 权 , 闲 置 土 地 满 一 年 未 开 发 的 , 征 收 土 地 闲 置 费D.土 地 闲 置 费 可 以 相 当 于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金 的 3 0 %以 下E.满 两 年 未 开 发 的 , 由 政 府 无 偿 收 回 土 地 使 用 权1 6 建 设 工 程 合 同 中 , 承 包 企 业 提 供 履 约 保 证 的 形 式 主 要 包 括A.工 程 抵 押 B.工 程 保 险C.银 行 保 函 D.反 担 保E.担 保 公 司 保 证 书1 7 下 列 条 件 中 , 属 于 建 设 单 位 申 请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时 必 须 具 备 的 条 件 是A.已 经 办 理 有 关 建 设 用 地 批 准 手 续B.在 城 市 规 划 区 的 建 设 工 程 , 已 经 取 得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C.已 经 确 定 施 工 的 建 筑 企 业D.已 经 确 定 工 程 监 理 单 位E.已 有 工 程 完 成 后 的 竣 工 验 收 方 案1 8 建 设 工 程 许 可 制 度 主 要 包 括A.从 业 单 位 资 质 管 理 制 度 B.从 业 人 员 执 业 资 格 管 理 制 度C.施 工 许 可 证 制 度 D.注 册 工 程 师 制 度E.质 量 认 证 制 度1 9 关 于 施 工 单 位 的 质 量 责 任 与 义 务 , 下 列 说 法 中 正 确 的 是A.施 工 单 位 必 须 按 其 资 质 等 级 承 担 相 应 的 工 程 任 务 , 不 得 擅 自 越 级 承 包 工 程B.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 根 据 需 要 可 修 改 工 程 设 计 , 不 必 事 先 征 得 建 设 单 位的 同 意C.实 行 分 包 的 , 总 承 包 单 位 应 当 对 分 包 工 程 的 质 量 与 分 包 单 位 承 担 连 带 责 任D.如 果 厂 家 提 供 合 格 证 , 施 工 单 位 对 使 用 的 建 材 可 不 进 行 检 测 E.施 工 单 位 应 接 受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的 监 督 检 查2 0 甲 装 饰 公 司 以 1 0 0 万 元 的 价 格 承 包 了 某 大 厦 装 饰 工 程 , 然 后 将 此 大 厦 全 部 装 饰 工 程 以9 0 万 元 交 由 乙 施 工 队 施 工 。 由 于 乙 施 工 队 操 作 不 慎 , 引 起 火 灾 。 请 问 , 下 列 说 法 中 正 确 的是A.甲 装 饰 公 司 的 行 为 构 成 了 合 同 的 分 包 B.甲 装 饰 公 司 的 行 为 构 成 了 合 同 的 转 包 建 筑 法 规 复 习 题8/14 C.甲 装 饰 公 司 应 对 火 灾 损 失 承 担 责 任 D.甲 装 饰 公 司 不 应 对 火 灾 损 失 承 担 责 任E.火 灾 损 失 应 由 乙 施 工 队 全 部 承 担2 1 . 建 设 法 规 的 调 整 对 象 , 即 建 设 关 系 。 具 体 包 括 建 设 活 动 中 的A. 行 政 管 理 关 系 B. 刑 事 法 律 关 系C. 法 律 关 系 D. 民 事 关 系D 社 会 关 系2 2 . 根 据 建 筑 法 , 建 筑 工 程 从 业 的 经 济 组 织 应 具 备 下 列 条 件A. 有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注 册 资 本B. 有 与 其 从 事 的 建 筑 活 动 相 适 应 的 具 有 法 定 执 业 资 格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C. 有 从 事 相 关 建 筑 活 动 所 应 有 的 技 术 装 备D. 应 当 具 有 法 人 资 格E 无 违 反 法 律 、 法 规 的 不 良 记 录2 3 . 房 地 产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主 要 有A. 房 地 产 咨 询 机 构 B. 房 地 产 价 格 评 估 机 构C. 房 地 产 开 发 机 构 D. 房 地 产 经 纪 机 构E 房 地 产 登 记 机 构2 4 商 品 房 销 售 合 同 中 规 定 的 “ 五 证 ” 指 的 是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以 及A. 销 售 许 可 证 B. 质 量 认 证 证 书 C.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D. 施 工 许 可 证E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2 5 以 下 勘 察 设 计 单 位 的 各 种 行 为 中 , 违 反 相 关 法 规 的 行 为 有A. 建 设 单 位 临 时 变 更 设 计 内 容 , 设 计 单 位 未 能 按 时 交 图B. 勘 察 单 位 在 勘 察 过 程 中 没 有 采 取 措 施 , 破 坏 了 周 边 建 筑 物 的 安 全C. 设 计 单 位 依 约 将 部 分 设 计 任 务 分 包 给 其 他 设 计 单 位D. 设 计 单 位 没 有 对 新 材 料 的 使 用 提 出 保 障 施 工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的 措 施 建 议E 设 计 单 位 对 工 程 中 使 用 的 所 有 材 料 都 指 定 了 生 产 厂2 6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在 拆 除 工 程 施 工 1 5 日 前 , 将 下 列 报 送 建 设 工 程 所 在 地 的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备 案A. 施 工 单 位 资 质 等 级 证 明 B. 拆 除 补 偿 协 议C. 拆 除 施 工 组 织 方 案 D. 堆 放 、 清 除 废 弃 物 的 措 施 建 筑 法 规 复 习 题9/14 E 拟 拆 除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及 可 能 危 及 毗 邻 建 筑 的 说 明2 7 关 于 建 设 工 程 招 投 标 , 下 列 说 法 中 不 正 确 的 有A.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招 投 标 活 动 , 其 自 身 必 须 符 合 规 定 的 条 件B. 进 行 招 标 的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必 须 符 合 规 定 的 条 件C.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可 以 采 用 的 方 式 有 邀 请 招 标 、 公 开 招 标 、 议 标D. 可 以 不 编 制 标 底 , 实 行 无 底 价 招 标E 已 经 递 交 的 投 标 书 , 无 论 何 种 情 况 都 不 允 许 修 改2 8 建 设 工 程 实 施 强 制 监 理 的 范 围 包 括A. 大 中 型 公 用 事 业 工 程 项 目 B. 农 村 集 体 建 设 项 目C. 成 片 开 发 的 住 宅 工 程 项 目D. 外 资 、 中 外 合 资 、 国 外 贷 款 、 赠 款 、 捐 款 建 设 的 工 程 项 目E 技 术 复 杂 程 度 比 较 高 的 建 设 工 程 项 目2 9 根 据 我 国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 我 国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的 方 式 有A. 挂 牌 B. 转 让C. 拍 卖 D. 招 标E 划 拨3 0 属 于 建 设 法 规 强 调 的 特 殊 法 律 原 则 有 A. 建 设 活 动 应 当 符 合 国 家 的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原 则B. 合 法 权 利 受 法 律 保 护 原 则C. 建 设 活 动 应 当 确 保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与 安 全 原 则D. 不 得 损 害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和 他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原 则E 遵 守 法 律 、 法 规 原 则三 、 简 答 题1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监 理 的 范 围 是 什 么 ?2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审 查 的 内 容 是 什 么 ?3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的 类 型 ? 4 .设 计 文 件 的 深 度 是 如 何 规 定 的 ?5 .城 市 规 划 的 审 批 权 限 是 如 何 规 定 的 ?6 .建 设 工 程 最 低 保 修 期 限 是 如 何 规 定 的 ?7 .城 市 房 屋 拆 迁 的 程 序 ?8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招 标 的 范 围 是 什 么 ? 建 筑 法 规 复 习 题10/14 9 .施 工 图 审 查 的 范 围 和 内 容 是 什 么 ?1 0 .正 常 使 用 条 件 下 , 建 筑 工 程 的 最 低 保 修 期 限 是 如 何 规 定 的 ?四 、 综 合 题1 、 1 9 9 4 年 9 月 , 家 家 乐 百 货 公 司 为 了 扩 大 经 营 , 向 本 市 工 商 银 行 贷 款 1 5 万 元 , 期 限 2 年 。双 方 签 订 了 借 款 合 同 和 抵 押 合 同 。 百 货 公 司 用 价 值 2 0 万 元 的 仓 库 作 抵 押 , 但 银 行 没 有 要 求百 货 公 司 提 供 任 何 有 关 仓 库 的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和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 也 未 办 理 抵 押 登 记 。 1 9 9 6 年1 0 月 , 贷 款 到 期 后 , 百 货 公 司 无 力 偿 还 到 期 贷 款 本 息 。 工 商 银 行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要求 用 百 货 公 司 抵 押 的 仓 库 的 拍 卖 款 来 受 偿 。 人 民 法 院 在 调 查 过 程 中 发 现 , 百 货 公 司 用 作 抵 押的 仓 库 是 从 市 运 输 公 司 租 赁 来 的 。问 : ( 1 ) 百 货 公 司 能 否 用 仓 库 来 作 抵 押 , 为 什 么 ?( 2 ) 百 货 公 司 与 银 行 签 订 的 抵 押 合 同 是 否 有 效 , 为 什 么 ?( 3 ) 银 行 能 否 实 现 抵 押 权 ? 2 、 施 工 单 位 : 广 东 省 汕 头 市 某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公 司 ( 下 称 原 告 )建 设 单 位 : 上 海 市 某 房 地 产 开 发 公 司 ( 下 称 被 告 )被 告 于 xxxx 年 11月 22日 经 批 准 进 行 招 标 , 原 告 及 另 三 家 公 司 参 加 了 投 标 。 经 评 议 ,原 告 中 标 , 该 中 标 结 果 又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投 标 管 理 办 公 室 鉴 证 , 由 被 告 于 12月 14日 向 原告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 并 要 求 原 告 于 12月 25日 签 定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 12月 28日 开 工 。 中 标 通知 书 中 载 明 中 标 合 同 造 价 为 人 民 币 8000万 元 。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 被 告 指 令 原 告 先 做 开 工准 备 , 再 签 工 程 合 同 。 原 告 按 被 告 的 要 求 平 整 了 施 工 场 地 , 进 了 打 桩 架 等 开 工 设 备 , 并 如 期于 28 日 打 了 两 根 桩 , 完 成 了 开 工 仪 式 。 工 程 开 工 后 , 被 告 借 故 迟 迟 不 同 意 签 定 工 程 承 包 合同 , 至 第 二 年 3 月 1 日 , 书 面 函 告 原 告 “ 将 另 行 落 实 施 工 队 伍 。 ” 双 方 经 多 次 协 商 未 果 , 原告 遂 委 托 律 师 起 诉 至 上 海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 要 求 被 告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 并 承 担 延 误 造 成 的 经 济损 失 。 问 : ( 1 ) 原 告 的 主 张 是 否 有 法 律 依 据 ? 为 什 么 ?( 2 ) 被 告 是 否 需 要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 应 承 担 什 么 责 任 ? 理 由 是 什 么 ? 3 、 一 家 儿 童 医 院 决 定 新 建 一 栋 心 脏 病 房 大 楼 , 委 托 给 一 个 颇 有 名 望 的 工 程 咨 询 公 司 进 行 工程 设 计 。 医 院 地 下 为 黏 土 层 , 其 性 质 比 较 特 殊 。 咨 询 公 司 在 投 标 时 选 用 了 一 个 老 资 格 、 有 经验 的 咨 询 工 程 师 负 责 。 中 标 后 , 公 司 改 由 一 个 年 轻 的 咨 询 工 程 师 负 责 , 他 对 医 院 地 下 黏 土 的特 性 不 太 熟 悉 , 设 计 时 发 生 了 错 误 , 将 打 桩 的 承 载 力 算 错 , 打 桩 选 用 优 质 材 料 。 当 时 客 户 对选 材 比 较 满 意 , 但 这 掩 盖 了 承 载 力 计 算 的 错 误 。 开 工 后 不 久 由 于 业 主 资 金 不 足 , 设 计 做 了 修改 , 将 桩 柱 和 桩 帽 改 为 比 较 廉 价 的 材 料 , 但 对 工 程 计 算 的 错 误 未 做 纠 正 。 这 样 , 在 建 设 过 程中 , 大 楼 的 上 部 结 构 发 生 了 问 题 , 整 个 建 筑 需 要 重 建 。问 : 谁 应 对 这 起 事 故 负 责 ? 为 什 么 ?4 、 A 公 司 因 建 生 产 厂 房 与 B 公 司 签 订 了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 其 后 , 经 A 公 司 同 意 , B 将 工 程勘 查 设 计 任 务 和 施 工 任 务 分 别 发 包 给 C 设 计 单 位 和 D 建 筑 公 司 , 并 各 自 签 订 书 面 合 同 。 合同 约 定 由 D 根 据 C 提 供 的 设 计 图 纸 进 行 施 工 , 工 程 竣 工 时 依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 设 计 图 纸 进 行 质 量 验 收 。 合 同 签 订 后 , C 按 时 交 付 设 计 图 纸 , D 依 照 图 纸 进 行 施 工 。 工 程 竣 工 后 , A 会同 有 关 质 量 监 督 部 门 对 工 程 进 行 验 收 , 发 现 工 程 存 在 严 重 质 量 问 题 , 是 由 于 C 未 对 现 场 进 行仔 细 勘 查 , 设 计 不 符 合 规 范 所 致 。 A 公 司 遭 受 重 大 损 失 , 但 C 称 与 A 不 存 在 合 同 关 系 拒 绝 承担 责 任 , B 以 自 己 不 是 设 计 人 为 由 也 拒 绝 赔 偿 。 建 筑 法 规 复 习 题11/14 问 : ( 1 ) ABCD 在 承 发 包 合 同 中 各 自 身 份 是 什 么 ?( 2 ) B 公 司 发 包 工 程 项 目 的 做 法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 3 ) B、 C 公 司 拒 绝 承 担 责 任 的 理 由 是 否 充 分 ? 为 什 么 ?五 、 论 述 题简 述 建 设 法 规 的 含 义 并 结 合 工 程 实 际 , 谈 谈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掌 握 建 设 法 律 制 度的 重 要 性 。 建 筑 法 规 复 习 题12/14 建 设 法 规 复 习 题 参 考 答 案一 、 单 项 选 择 题1 2 3 4 5 6 7 8 9 10A B A C A A B B D C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B C D B C C C A B A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A D B C C B D C D C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C B A C C C A B D A41 42 43 44 45B B D B B二 、 多 项 选 择 题1 2 3 4 5 6 7 8 9 10ABD ABCD ABC BCE ABD ABC CDE ACDE ACD BCDE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BCE ACE ACDE ABCD BCE CE ABCD ABC ACE BC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AD ABC ABD ACDE BDE ACDE CE ACD ACD AC三 、 简 答 题 建 筑 法 规 复 习 题13/14 1 -7 题 略 。 参 见 教 材 及 有 关 文 件 。8、 答 :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进 行 下 列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包 括 项 目 的 勘 察 、 设 计 、施 工 、 监 理 以 及 与 工 程 建 设 有 关 的 重 要 设 备 、 材 料 等 的 采 购 ,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 一 ) 大 型 基 础 设 施 、 公 用 事 业 等 关 系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 公 众 安 全 的 项 目 ;( 二 ) 全 部 或 者 部 分 使 用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或 者 国 家 融 资 的 项 目 ;( 三 ) 使 用 国 际 组 织 或 者 外 国 政 府 贷 款 、 援 助 资 金 的 项 目 。前 款 所 列 项 目 的 具 体 范 围 和 规 模 标 准 , 由 国 务 院 发 展 计 划 部 门 会 同 国 务 院 有 关 部门 制 订 , 报 国 务 院 批 准 。9、 答 : ( 1) 范 围凡 属 建 筑 工 程 设 计 登 记 分 级 标 准 中 的 各 类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必 须 进 行 施 工 图 审 查 。 各 地 具 体 审 查 范 围 , 由 省 级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确 定 。( 2) 内 容I. 建 筑 物 的 稳 定 性 与 安 全 性 , 包 括 地 基 基 础 及 结 构 主 体 的 安 全 。II. 是 否 符 合 消 防 、 节 能 、 环 保 、 抗 震 等 有 关 强 制 性 标 准 、 规 范 的 规 定 。 III. 是 否 达 到 规 定 的 施 工 图 设 计 深 度 的 要 求 。IV. 是 否 损 害 公 共 利 益 。1 0 、 最 低 保 修 期 限基 础 设 施 工 程 、 房 屋 建 筑 的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和 主 体 结 构 工 程 , 为 设 计 文件 规 定 的 该 工 程 的 合 理 使 用 年 限屋 面 防 水 工 程 、 有 防 水 要 求 的 卫 生 间 、 房 间 和 外 墙 面 的 防 渗 漏 ,为 年供 热 与 供 冷 系 统 , 为 个 采 暖 期 、 供 冷 期电 气 管 线 、 给 排 水 管 道 、 设 备 安 装 和 装 修 工 程 , 为 年四 、 综 合 题 1、 答 : ( 1) 百 货 公 司 不 能 用 仓 库 来 作 抵 押 , 因 为 用 作 抵 押 的 房 屋 应 是 百 货 公 司 所 有 的 房 屋 , 而 实 际 上 ,百 货 公 司 对 用 作 抵 押 的 仓 库 只 有 使 用 权 , 而 无 所 有 权 , 则 其 对 仓 库 也 就 没 有 处 分 权 。( 2) 百 货 公 司 与 银 行 签 订 的 抵 押 合 同 无 效 。 理 由 是 : 一 是 百 货 公 司 对 用 作 抵 押 的 仓 库 没 有所 有 权 。 二 是 用 房 地 产 进 行 抵 押 时 , 抵 押 人 应 当 持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书 与 抵 押 权 人签 订 书 面 抵 押 合 同 , 双 方 还 应 当 到 房 地 产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抵 押 登 记 。 抵 押 合 同 自 登 记 之 日 起 生 效 。( 3) 由 于 抵 押 合 同 无 效 , 银 行 自 始 就 不 享 有 抵 押 权 , 因 此 也 就 无 权 向 法 院 提 出 拍 卖 抵 押 物 的 请求 。 如 果 银 行 实 行 抵 押 权 , 就 会 侵 害 运 输 公 司 的 房 屋 所 有 权 。 所 以 , 银 行 只 能 要 求 用 其 他 财 产来 偿 还 债 务 。2 、 答 : ( 1) 原 告 的 主 张 有 法 律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第 46条 规 定 : “ 招 标 人 和 中 标 人 应 当 自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起 三 十 日 内 ,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和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订 立 书 面 合 同 。 招 标 人 和 中 标 人 不 得 再 行 订 立 背离 合 同 实 质 性 内 容 的 其 他 协 议 。 ” 第 45条 规 定 : “ 中 标 通 知 书 对 招 标 人 和 中 标 人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招 标 人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 招 标 人 改 变 中 标 结 果 的 , 或 者 中 标 人 放 弃 中 标 项 目 的 , 应 当 依 法 承 担法 律 责 任 。 ” 根 据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的 起 源 、 发 展 和 法 理 , 招 标 是 要 约 邀 请 , 投 标 是 要 约 , 招 标 人 一旦 发 出 了 中 标 通 知 书 , 即 意 味 着 对 投 标 人 的 承 诺 , 签 定 书 面 合 同 是 双 方 的 法 定 义 务 。 任 何 一 方 不签 定 书 面 合 同 , 对 中 标 结 果 反 悔 , 都 应 当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 故 原 告 的 主 张 是 有 法 律 依 据 的 。( 2) 被 告 应 当 承 担 缔 约 过 失 责 任 。 建 筑 法 规 复 习 题14/14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 承 诺 到 达 要 约 人 时 合 同 成 立 。 但 由 于 合 同 法 规 定 , 当 事 人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订 立合 同 的 , 自 双 方 当 事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时 合 同 成 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又 规 定 , 在 招 标 人 向 中 标 人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之 后 依 法 订 立 书 面 合 同 , 所 以 , 在 招 标 人 向 中 标 人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并 且 中 标 通 知 书 送 达 中标 人 后 , 依 法 订 立 书 面 合 同 之 前 , 合 同 还 未 成 立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第 42条 , 应 当 承 担 缔 约过 失 责 任 。3 、答 : 咨 询 公 司 应 对 这 起 事 故 负 责 。 在 我 国 , 建 筑 法 第 三 十 七 条 规 定 : “ 建 筑 工 程 设 计 应 当 符 合 按 照 国 家规 定 制 定 的 建 筑 安 全 规 程 和 技 术 规 范 , 保 证 工 程 的 安 全 性 能 。 ” 第 五 十 二 条 规 定 : “ 建 筑 工 程 勘 察 、 设 计 、施 工 的 质 量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建 筑 工 程 安 全 标 准 的 要 求 , 具 体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规 定 。 有 关 建 筑 工 程 安 全的 国 家 标 准 不 能 适 应 确 保 建 筑 安 全 的 要 求 时 , 应 当 及 时 修 订 。 ” 第 七 十 三 条 规 定 : “ 建 筑 设 计 单 位 不 按 照 建筑 工 程 质 量 、 安 全 标 准 进 行 设 计 的 , 责 令 改 正 , 处 以 罚 款 ; 造 成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的 , 责 令 停 业 整 顿 , 降 低 资 质 等 级 或 者 吊 销 资 质 证 书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 并 处 罚 款 ; 造 成 损 失 的 ,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构 成 犯 罪 的 , 依 法 追究 刑 事 责 任 。 ” 有 关 国 家 标 准 和 技 术 规 范 是 确 定 设 计 责 任 最 重 要 的 依 据 。4 、 ( 1 ) 本 案 中 , A 是 发 包 人 , B 是 总 承 包 人 , C、 D 是 分 包 人 。( 2 ) 本 案 中 B 作 为 总 承 包 人 不 自 行 施 工 , 而 将 工 程 全 部 转 包 他 人 , 虽 经 发 包 人 同 意 , 但 违反 建 筑 法 第 2 8 条 的 禁 止 性 规 定 , 其 与 CD 所 签 订 的 两 个 分 包 合 同 是 无 效 的 。( 3 ) 对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 B 作 为 总 承 包 人 应 承 担 责 任 , CD 也 应 该 依 法 分 别 向 发 包 人 A 承 担 责任 。 B、 C 拒 绝 承 担 责 任 的 理 由 违 反 了 建 筑 法 2 9 条 的 规 定 , 因 此 B、 C 应 共 同 承 担 连 带责 任 。五 、 论 述 题要 点 : 1 、 建 设 法 规 的 含 义 。2 、 建 设 工 程 实 践 对 法 律 法 规 知 识 的 要 求 。 3 、 自 己 对 建 设 工 程 法 规 的 认 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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