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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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象山籣园一期项目脚手架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的内容及范围(一)、包工范围:按照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外墙钢管脚手架搭设、拆除,建筑的四口五临边防护、钢筋棚、木工棚、搅拌机棚、基坑临边防护、安全通道、办公区及生活区防护棚等。(二)、包料范围: 工程所用的安全网、密目网、竹笆片、扎丝、油漆、钢管顶座、底座由乙方提供。(三)、乙方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脚手架工程: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装卸及场内外运输。(1)脚手架以总承包方确认方案为准进行搭拆;(2)一次性脚手架搭拆:含外立面脚手架、楼层入口防护棚、施工电梯防护棚、施工电梯与楼层连接通道、楼梯间、电梯井和采光井采用三层一硬隔离,及防护栏杆、基坑及楼层临边防护栏杆、防护楼梯栏杆、上下爬梯、坡道、踢脚板制作安装、施工用临时脚手架、塔吊附墙操作平台;(3)挑架(含工字钢、槽钢、钢丝绳加工安装)的搭设、拆除以及塔吊辅助时的脚手架拆除;脚手架拆除时必须要求总包方保证垂直运输,塔吊配合负责场内的装车、卸车;(4)室内的楼梯、洞口、临边防护由乙方负责搭拆,楼层入口搭设、拆除,同一部位搭设拆除2次以内甲方不另支付费用、机械设备及加工防护棚重复搭拆同一部位搭设2次以内甲方不另支付费用;(5)密闭式阻燃安全网、挑网的铺设、张挂及拆除;包含入口处等的通道防护,以及每道悬挑处的脚手架封底工作;(6)正常施工过程中的维修、维护、施工中的巡视检查、配合人货电梯和货梯、井架安装及卸料平台搭设造成的脚手架二次改动;(7)钢管、扣件等平常维修(如修理、上油等)由乙方负责;(8)脚手架、扣件等周转材料拆除及清理后运到总承包方指定地点按总承包方要求分类堆放整齐(或直接装车),工完场清。钢管及扣件场内运输、钢管及扣件的配合清点归还等外挑型钢及预埋件焊接安装拆除; (9)广告布等标语、横幅的挂贴均已包括在本工程的承包范围内,且外架搭设符合安全验收要求;(10)钢筋棚、木工棚、搅拌机棚等临时设施的搭拆、卸料平台的升降等。2、油漆工程(脚手架、围护栏杆踢脚板、剪刀撑钢管、型钢):(1)外架、油漆所需的全部场内材料的装卸搬运,基层清理及处理、刷油漆、成品保养及保护等一切有关工作内容及其它有关工种的配合工作;(2)双排脚手架立面外侧立杆、水平杆通常刷黄漆,小横杆刷350mm长度的黄漆;(3)剪刀撑、楼层入口防护棚、钢筋加工棚、木工加工棚、搅拌机防护棚、施工电梯防护棚、施工电梯与楼层连接通道、楼梯间、电梯井防护栏杆、基坑及楼层临边防护栏杆、楼层预留洞口防护栏杆、上下爬梯、刷黄黑相间油漆,间距500mm;(4)200mm高挡脚板刷黄黑相间油漆,间距200mm,倾斜45度角;(5)油漆涂刷不得透底,黄黑油漆交界处接头整齐,间距均匀,上下对称;(6)全部型钢除锈、刷防锈漆、两遍黄漆;四、承包方式脚手架班组内部承包(包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的承包方式,除设计变更外,不作任何调整。五、合同价款和工程量计量方法1、乙方所施工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为建筑面积 元/m2(含税),工期为 个月(春节期间,报停20天至30天),此合同范围内的建筑物的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拆除脚手架,工期以第一车材料进场日开始算起。本工程约为 平方米,工程价款约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综合单价为结算单价(其中以含工程各种税费和劳务管理费并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再调整。2、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内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工费(主要含外架搭拆的人工费、所有材料进退场人工装卸及搬运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及其它费用、材料运至发包方指定地点堆放费用)、所有材料机械费、运输费、材料的重复使用费、材料损耗和丢失费用、各项管理费、利润、个调税、保险费、税金及施工图纸未明确和施工现场布置未明确引起的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合同租赁期间将不做任何调整。3、室外电梯的安全防护、室内电梯安装电梯井道架子搭设、基坑内四周脚手架防护搭设;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4、基坑不同施工段内,施工先后顺序不一致时,需搭设维护双排脚手架或单排脚手架,不再需要时按发包方要求拆除,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5、内外架搭拆需要及时向工长,商务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如未及时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则未确认工程量不计入结算范围内。6、现场布置单排双排架范围需严格按照图纸以及现场要求,若不按照要求搭建则依据合同单价从结算中扣除。7、如果承包方不能及时履约自己合同内的工作内容,由其他分包施工而产生的费用从承包方结算中全额扣除扣件等材料看管应为承包方自己施工范围,若扣件等材料丢失则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8、承包方对进场周转材料进行看管,对现场所有的周转材料的损耗、损坏、丢失自行承担责任,一切损耗、损坏、丢失的风险费用已包括在综合单价中。若承包人发现发包方的分包单位故意损坏、丢弃周转材料时应在 24 小时内及时与发包方、分包方的分包单位进行损坏、丢弃数量的书面确认,未及时办理确认或确认数量不明的,结算时发包方不进行补偿。9、以上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以双方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计算规则经发包人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生产经理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为准。10、材料范围:乙方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搭设外架所需的钢管底座、顶托、外架安全网、密目网、铅丝、油漆(长江牌)、钢丝绳、钢丝绳卡扣等。总包负责钢管、扣件、碗扣件、悬挑用工字钢和悬挑、由总包提供。11、外墙粉刷及施工时,分包应及时重新搭设悬挑下脚手架(此项费用不单独签证)12、工期缩短或延迟 1 个半月,不计算上述的延期或缩短费用。13、春节期间报停 1 个月,不计算服务周期时间。16、结算方式及工程量及价款计量方法:结算总额综合单价*计算规则面积其它款项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按结构外墙皮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六、付款方式1、本分包工程款按甲方要求形象进度进行付款,其中每幢楼主体结构施工至六层后,甲方在审定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所完工程量的 50 %工程款。2、主体结构封顶后,甲方在审定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经验收合格工程量的 50 %工程款。3、脚手架全部拆除后一个月内,甲方在审定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经验收合格工程量的 70 %工程款。4、待工程验通过且结算工作办理完成后28个工作日内支付经验收合格工程量的 95 %工程款。甲方保留乙方工程结算总价款5%作为工程质保金。5、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须提前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等额发票和收据交与甲方。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提供上述发票和收据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延期或拒付工程款,直至甲方收到上述发票和收据为止。6、本工程质保金的具体退还方式如下:、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退还 3 %的质保金;、本工程的质保期到期后28个工作日,退还质保金的尾款。7、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人工资的发放进行监督,在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领款签字原件一份(必须按照 宁波 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如出现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发生纠纷或引起工人停工闹事或上访等,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10000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甲方有权可以在未得到乙方认可的情况下直接从所欠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工人工资。同时,乙方承担因发放工人工资而导致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甲方的处罚等一切责任,甲方有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8、乙方应有一定的资金筹措实力和能力,工程进度款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因甲方资金周转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停工或误工,并同意不对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等任何方面、任何形式的索赔。9、付款方式:甲方通过转账支付工程款(1日至10日为公司审核付款时间,该时间段不予支付工程款),本合同签定后,乙方须持本单位相关资料到施工所在地甲方注册的税务机关报到注册并核定税率,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由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及完税凭证,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款,对于不合格发票甲方有权按其票面金额的20%进行惩罚性违约金的扣除,并保留提交给国家相关管理机构的权力。七、合同履约保证金1.本工程合同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履约、文明施工保证金、安全施工保证金(总称为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10%,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天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甲方根据已完工程量与合同总工程量的比例在支付工程款时分批次无息返还。如乙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则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处置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全部保证金仍不足以补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应得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或依法追索。八、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质量要求 1、乙方负责编制外脚手架施工方案报甲方、监理审批通过后安装。 2、本工程所用脚手架必须符合国家建设部分关于行业标准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3、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建设部JG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见车评分标准实施工细则)中脚手架检查评分标准实施西侧执行,搭设质量必须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必须满足本工程各专业分部、分项施工队脚手架的要求。九、双方责任及义务(一)、甲方负责范围及承担义务:1、负责现场协调工作, 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1.1负责外架基础周边硬化到位,提供垫木板。硬化没有到位,后期产生的事宜由发包方负责。1.2交叉作业时,不允许其他工种影响架子工作业;拆除外墙脚手架时发包方安排安全员在现场对 拆除过程进行监督。1.3搭设时,负责用塔吊调运脚手架材料至各个楼面;拆除时,发包方必须负责用塔吊调运各个楼面脚手架材料至地面。1.4发包方施工工地四周必须建设围墙,如果不建围墙,承包方可以拒绝提供材料。2、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垂直运输机械、堆放材料场地。3、根据工程进度向承包方发出供货通知,发包方指定的供货通知有效签字人为 。(如通知人有变动,发包方应及时通知承包方)。4、货物运送到发包人指定地点后,发包人指定的验收负责人为 (电话: ),具体验收人由其委派。发包人在承包方送货清单上的签字并不代表对其质量的认可,对货物质量的认可必须同时具有发包方技术部、安全部、物资部验收人员的共同签字。5、因施工需要,如果部分钢管扣件因正常的技术措施必须埋入隐蔽工程而不可回收, 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屋面钢管不能及时拆除,室外梯提前拆除,造成的钢管切割等)。6、发包人不得人为故意损坏、丢弃承包方进场的周转材料,发生时按实际损坏、丢弃的数量乘以合同规定的补偿单价对承包方进行补偿。施工现场如承包方发现发包方作业人员有人为故意损坏、丢弃承包方进场的周转材料、偷盗发包方租赁物资的行为,承包方必须在以上现象发生的 48 小时内向发包方提供足够证据(人证、物证及相关的影响资料)后可对其处以物品原值 5 倍的罚款,罚款由发包方负责收取转给承包方。7、发包人租赁承包人的所有物资仅限在本合同约定的工地使用,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施工现场租赁物资挪用于其它工地。8、在搭设脚手架前,发包方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及时监督和检查承包房施工。9、提供承包方看管人员工地现场住房和其他工种人员住房(含床铺),尽可能为承包方工作人员提供方便。承包方现场工作人员伙食费用自行承担。(二)、承包人负责范围及承担义务:1、承包方必须至少派一名管理人员代表: ,电话: ,常驻甲方施工现场,随时与发包方保持联系,以保证及时、顺利、保质保量地完成外架的搭拆及供应钢管扣件。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在合同期内坚守在施工现场,不得擅自离开,每擅自离开一天,乙方承担违约金500元/天。2、承包方已踏勘现场且综合单价中已综合考虑因施工图纸未明确的其它风险用,确保不以任何借口向发包方进行现场、工期、价格、费用等各方面补偿。3、乙方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必须按发包方指定的地点和要求进行堆放,不得对其它建筑物或构筑物造成损坏,否则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4、承包方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车辆也必须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手续,所有机械设备、车辆养路费必须符合交通法规标准,否则造成发包方工期等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经济支出并在工程款中扣除;承包方所有的机械,必须按发包方、业主的要求的路线行驶,服从发包方、业主的指挥,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业主对发包方的罚款,费用由承包方承担。5、进入现场的车辆人员必须服从发包方统一指挥和管理,确保道路无污染。6、承包方对进场周转材料进行看管,对现场所有的周转材料的损耗、损坏、丢失自行承担责任,一切损耗、损坏、丢失的风险费用已包括在综合单价中。若承包人发现发包方的分包单位故意损坏、丢弃周转材料时应在 24 小时内及时与发包方、分包方的分包单位进行损坏、丢弃数量的书面确认,未及时办理确认或确认数量不明的,结算时发包方不进行补偿。7、每批材料进场时,承包方应将该批进场材料清单报发包方物资部和预算部各一份,材料进出场应遵循发包方现场有关管理规定。承包方不提供进场材料清单或提供清单数据不实时,如在施工现场产生纠纷,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8、乙方必须甲方现场安全员、质检员的指挥,在质量控制方面,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施工规范规定是要求乙方返工、停工或整改,乙方承担返工、停工、整改引起的甲方的损失。9、乙方根据本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工程实际和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必须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有疑问之处向甲方现场人员汇报,确定后再施工,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专业损失。10、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总施工进度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乙方的外架搭拆进度应满足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及甲方工程进度要求,若乙方原因影响其他工程施工,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的同时每造成工期推迟一天,罚款一千元。11、乙方负责同甲方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办理工程结算、工程签证、外架验收等一切工作并做好各项质量检验记录。12、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报送月进度计划、用工计划统计报表。13、自备作业安全劳动保护用品,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带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违背罚款,每人每次200元人民币,若发生人生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4、自觉做好工人宿舍及宿舍周围的环境卫生。15、必须向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指导工人操作,违章操作的以及其他违章安全方面的事故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6、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将受相应的处罚,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及由此产生一切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由发包方统一安排,承包方若不服从发包方指挥,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每次 20005000 元的罚款,并将承包方清退出场。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施工任务另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生分包或转包的现象或因施工质量、工期、现场文明施工、安全不符合协议要求和业主、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损害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信誉和形象时,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施工的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2、如质量达不到业主合同的要求,除无条件返工至符合协议要求外,引起的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工期、履约等达不到甲方与业主所签订合同的要求,引起的罚款及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3、乙方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4、乙方履行合同中有任何形式的违约,除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增加的费用开支、甲方向业主及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责任等。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随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随时从应付乙方的工程价款中直接扣除,并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十二、争议的解决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协商或调解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3.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十三、合同生效及失效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所有账目结清后自行失效。十四、附则合同的图纸、工期确认单及双方另行协商协议的补充协议等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地点: 宁波象山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籣园项目部 最新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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