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教案》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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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工程硕士课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0年,主讲教师简介,教师姓名:宋澜工作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联系方式:songlan139666719631982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材料科学系,1985年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曾长期从事专利代理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现担任全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课程简介,课程名称:知识产权课程类型:工程硕士必修课(学时20,学分1)使用教材:知识产权基础教程主编.王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版参考教材:知识产权法(第二版)主编.吴汉东,法律出版社2007年8月版课程考核:考试成绩70%,平时成绩30%考试形式:开卷笔试,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绪论,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一、知识产权的概念:IntellectualProperty定义1: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郑成思)定义2: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所依法产生的权利。(刘春田)定义3: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创造成果和经营标记、信誉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吴汉东)定义4: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法支配其与智力活动有关的信息、享受其权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张玉敏),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二、知识产权的范围:狭义:(1)著作权与邻接权;(2)专利权;(3)商标权。,广义:(1)著作权与邻接权;(2)发现权,发明权;(3)专利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4)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5)商业秘密权,专有信息权。,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品或服务标志、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其它一切与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有关的权利,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世界贸易组织的关贸总协定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的规定(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一、知识产权的性质法律属性:特殊民事权利二、知识产权的特征本质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无形性)基本特征: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其它特征:权利获取的法定性权利范围的有限性,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三节知识产权的主体,一、知识产权主体的范围权利的拥有者。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也可以是国家。,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三节知识产权的主体,二、知识产权主体的特点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往往是不完全取得或有限制取得。,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四节知识产权的客体,一、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权利的保护对象。智力成果说知识产品说信息说,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四节知识产权的客体,二、知识产权客体的类别创造性成果经营性标记经营性资信,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四节知识产权的客体,三、知识产权客体的特点非物质性;创造性;(或独创性/显著性/独有性/特异性等)公开性/非公开性。,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五节知识产权的含义,一、知识产权的内容知识产权主体所依法获得保护的垄断性权利。知识产权客体所依法获得保护的具体内容。,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五节知识产权的含义,二、知识产权的表现形式表明知识产权权利的证书;记载知识产权客体的文献;体现知识产权结果的作品或产品等。,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五节知识产权的含义,三、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实质著作权:保护客体的表达形式专利权:保护客体的技术方案商标权:保护客体的使用对象发现权:保护客体的智慧荣誉专有信息权:保护客体的公平使用,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六节我国制定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三节知识产权第九十四条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第九十六条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第九十七条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六节我国制定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3年3月1日起施行,1993年、2001年修订)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5年4月1日起施行,1993年、2001年修订)国防专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1年6月1日起施行,2001年修订)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六节我国制定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1995年起施行,200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1993年起施行,1999年修订),第二章专利权第一节专利权概述,一、专利权的概念patent定义:专利权,是指国家依法赋予专利权人对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在一定范围内享有的专有权利。内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实施其专利技术。,第二章专利权第一节专利权概述,二、专利权的性质及特征性质:民事权利(人身权,财产权);无形产权(客体无形,权利重复使用);特征:(1)专有性(独占性,排他性);(2)时间性;(3)地域性;(4)法定授权性;(5)范围有限性;(6)客体公开性。,第二章专利权第二节专利权的主体,一、专利权主体的概念定义:专利权保护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应义务的人(专利权归属者)。在专利申请阶段,即为申请人。类别:自然人和法人;本国人和外国人;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第二章专利权第二节专利权的主体,一、专利权主体的概念来源:(1)发明人或设计人(2)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3)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委托单位(或委托人)(4)上述人指定或允许的其他人人数:可以是一人或多人(不受限制),第二章专利权第二节专利权的主体,二、发明人或设计人概念: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特征:(1)自然人(2)有创造性贡献(3)人数不受限制,第二章专利权第二节专利权的主体,二、发明人或设计人权利和义务:(1)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的权利。(2)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3)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4)发明人和设计人应该协助申请人处理申请专利的事务、提供和完善技术方案。,第二章专利权第二节专利权的主体,三、专利申请人概念:专利申请人即提出专利申请的人。当申请获得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即为专利权人。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2)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第二章专利权第二节专利权的主体,三、专利申请人类别(申请权利归属):(1)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发明人或设计人(3)介于职务与非职务之间的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发明人或设计人与所在单位共有;其它;),第二章专利权第二节专利权的主体,三、专利申请人类别(申请权利归属):(4)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完成人所有,委托人免费实施;合同约定(共有或其它);(5)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完成人共有;合同约定;,第二章专利权第二节专利权的主体,三、专利申请人权利和义务:(1)负责处理申请专利的事务(2)必要时做出生产实施准备(3)有权转让专利申请权,第二章专利权第二节专利权的主体,四、专利权人概念:获得专利权的人。权利和义务:(1)自行或许可实施专利技术(推广应用)(2)维护专利权(缴纳年费、纠纷处理等)(3)标记专利权(包装、宣传等)(4)转让专利权(5)申报国家奖励或其它奖励(6)向发明人下发或兑现奖励和报酬,第二章专利权第三节专利权的客体,一、专利权客体的概念定义:专利权人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类型: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第二章专利权第三节专利权的客体,二、对三种专利类型的分析发明的特征:发明必须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可以是首创性发明或改进性发明)发明必须解决技术问题,属于技术领域。发明必须是适于工业应用的完整的技术方案。发明所包含的技术内容形式多样。(可以是产品发明或方法发明),第二章专利权第三节专利权的客体,二、对三种专利类型的分析实用新型的特征:实用新型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实用新型必须解决技术问题,属于技术领域。实用新型必须是适于工业应用的完整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具有固定形状或者构造的产品。,第二章专利权第三节专利权的客体,二、对三种专利类型的分析外观设计的特征:外观设计必须具有创新性。外观设计必须是对产品外表所作的美学设计。外观设计必须是适于工业应用的。构成外观设计的要素是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中两者或三者的组合。,第二章专利权第三节专利权的客体,二、对三种专利类型的分析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两者的专利性之创造性要求不同。两者的保护范围不同。两者的审批程序不同。两者的保护期限不同。两者可以同时申请,但授权时必须放弃某一类专利。,第二章专利权第三节专利权的客体,二、对三种专利类型的分析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区别:两者的专利性要求不同。两者的保护范围不同。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保护期限不同,与实用新型专利相同。两者可以同时申请,并且都获得授权。,第二章专利权第三节专利权的客体,三、我国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新修改)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而获取或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其完成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新修改)单纯识别性的平面设计。,第二章专利权第四节专利权的获取,一、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原则:书面申请原则先申请原则单一性原则优先权原则审查原则,第二章专利权第四节专利权的获取,一、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文件:发明或实用新型:(1)请求书;(2)权利要求书;(3)说明书;(4)说明书附图(对于结构类的产品必须提供);(5)说明书摘要;(6)摘要附图;(7)其它。外观设计:(1)请求书;(2)设计图片或者照片;(3)设计简要说明;(4)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根据审查要求予以提供);(5)其它。,第二章专利权第四节专利权的获取,一、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要求(发明或实用新型):请求书:反映有关著录事项的情况;权利要求书:反映请求保护的技术内容范围;说明书:反映发明创造的全部技术内容;撰写顺序: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创造内容(发明目的、技术解决方案、积极效果)、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附图:反映技术内容,是说明书的补充;说明书摘要:反映技术要点(不得超过300字);摘要附图:反映技术要点(从附图中选一幅)。,第二章专利权第四节专利权的获取,一、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要求(外观设计):请求书:反映有关著录事项的情况;图片或照片:反映请求保护的设计内容范围;简要说明:对图片或照片进行说明。,第二章专利权第四节专利权的获取,一、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手续: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和提前公开请求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专利申请文件的补正或修改(根据审查意见)专利申请的撤回(主动撤回或视为撤回)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申请费用的缴纳,第二章专利权第四节专利权的获取,二、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我国采用的专利审查制度:发明:实质审查制(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形式审查制(登记制)。我国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发明早期公开发明实质审查批准授权或驳回申请,第二章专利权第四节专利权的获取,二、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我国专利权的授予原则:先申请原则充分公开原则满足专利性条件原则,第二章专利权第四节专利权的获取,三、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专利性)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新修改为: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前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第二章专利权第四节专利权的获取,三、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专利性)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新修改为: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第二章专利权第四节专利权的获取,三、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专利性)外观设计专利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不相冲突(新修改为:该外观设计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前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二章专利权第四节专利权的获取,三、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专利性)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发生时)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由他人未经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第二章专利权第四节专利权的获取,四、国防专利申请的特别规定申请范围: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但绝密级除外)发明申请手续:保密方式递交国防专利局,收到日为申请日。实质审查专利利用:可以在军工系统范围内实施利用。可以解密。经济补偿。,第二章专利权第四节专利权的获取,五、申请国外专利的特别规定申请方式:逐个国家提出申请通过国际性条约或地区性组织提出申请(如PCT)申请步骤:首先提出国内申请(以PCT方式可同时提交)(新修改为:只需要且必须保密审查)PCT申请的流程:国际阶段:提交国际申请,进行国际检索和国际公布,作出国际初步审查;国家阶段:进入具体的国家进行审查。,第二章专利权第四节专利权的获取,六、专利代理专利代理机构:是一种进行科技法律服务的中介机构。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批准设立。专利代理人:经过专门的资格考试和工作实践、在专利代理机构中任职、从事专利代理服务的人员。专利代理:专利代理机构受被代理人的委托,指定在该机构工作的专利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办理专利申请和其它有关专利事务。,第二章专利权第五节专利权的终止和无效,一、专利权的期限确定专利权期限的依据:有利于保护发明人/权利人的利益,调动其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有利于先进技术的尽早推广应用。考虑本国科技和经济发展水平与国际水平之间的平衡,有利于本国利益保护。我国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二章专利权第五节专利权的终止和无效,二、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终止的概念:是指专利权因保护期届满失去法律效力,或由于某种原因在保护期届满前失去法律效力。专利权终止的原因:保护期届满。没有按期缴纳年费。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方式放弃。专利权终止的含义:该专利技术即成为社会公众共享的知识财富。,第二章专利权第五节专利权的终止和无效,三、专利权的无效概念: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目的在于及时纠正专利授权中的失误,确保所授专利权的质量,保护公众以及其他发明创造者的利益。,第二章专利权第五节专利权的终止和无效,三、专利权的无效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不符合专利性条件。不是专利法意义上要保护的客体。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等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程序:向复审委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理由并提交证据。复审委经审查作出宣告无效或维持有效决定。(对该决定不服的,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章专利权第五节专利权的终止和无效,三、专利权的无效专利权无效的法律效力: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但是,对于已经执行的专利纠纷处理、判决、裁定等,已经履行的专利转让或实施许可合同等,不具有追溯力(若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或者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除外)。,第二章专利权第六节专利权的利用,一、专利权的利用方式:自行实施许可实施自愿许可实施;强制许可实施;权利转让权利质押申报奖励或其它,第二章专利权第六节专利权的利用,二、专利实施专利实施的概念: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发明专利方法;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发明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实施的方式: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第二章专利权第六节专利权的利用,三、专利实施许可专利实施许可的概念:专利实施许可也称专利许可证贸易,是指专利权人或其授权的人作为许可方,以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技术、并支付相应的专利使用费的行为。专利实施许可的特征:以专利权有效存在为前提;是许可方对专利使用权的有偿利用和转移;必须签订书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有一定的范围限制。,第二章专利权第六节专利权的利用,三、专利实施许可专利实施许可的类型:独占实施许可;独家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交叉实施许可;分实施许可。,第二章专利权第六节专利权的利用,四、专利转让专利转让的类型:专利权转让: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申请人作为转让方将其拟提交或已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专利转让的特征:是针对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所有权的转让;必须以书面合同方式进行;必须履行必要的法定手续。,第二章专利权第七节专利权的限制,一、合理使用行为权利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先用权人的制造和使用;外国临时过境交通工具上的使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的利用;二、强制许可行为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有垄断行为时;为国家需要或公共利益/公共健康的需要时;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的交叉使用;三、“善意第三人”侵权行为-可适当减轻责任不知情者的使用;,第二章专利权第八节专利权的法律保护,一、专利纠纷的类型(部分)侵犯专利权纠纷;假冒专利权纠纷;冒充专利权纠纷;专利权归属纠纷或发明人资格纠纷;专利权许可或转让合同纠纷;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奖酬纠纷;专利行政处理纠纷;其它,第二章专利权第八节专利权的法律保护,二、专利纠纷的处理途径自行协商;行政处理(专利管理机关);司法处理(中级人民法院);三、专利纠纷的法律要件管辖地:被请求人或侵权行为所在地;时效:两年(自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举证责任:通常为请求人,但对于侵犯新产品方法专利的有特例;,第二章专利权第八节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四、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特点:侵害的对象应是有效的专利;必须有侵害行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侵权人通常有主观过错(故意侵权行为),但也存在“无过错”侵权(不知情/被动侵权行为)。,第二章专利权第八节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四、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种类:直接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直接构成对他人专利权的侵害。间接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而是诱导、怂恿、教唆别人实施他人专利,从而发生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应对:不侵权辩解;无效宣告;现有技术抗辩;专利性评价报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第二章专利权第八节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四、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判断: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的法律效力所涉及发明创造的范围。对权利保护范围的认定原则:周边限定原则;中心限定原则;折衷原则。,第二章专利权第八节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四、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判断:我国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该设计。我国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具体判断依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以授权文本中的独立权利要求所包含的全部技术特征为准(包括等同替换);外观设计以授权文本中的图片或照片所表示的整体设计为准。,第二章专利权第八节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四、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结果:损害专利权人的经济利益。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责令侵权人消除对专利权人的不利影响。,第二章专利权第八节专利权的法律保护,五、假冒专利行为假冒专利行为的概念:以非专利方法或产品假冒他人专利名义的行为。假冒专利行为的种类:利用产品包装、广告、合同等标注他人专利信息;伪造或变造他人专利证书、文件等;模仿他人专利方法或产品。假冒专利行为的结果:损害专利权人的名誉、信誉等人身权利,以及经济利益;欺骗公众,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第二章专利权第八节专利权的法律保护,五、假冒专利行为假冒专利行为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责令侵权人消除对专利权人的不利影响;行政责任:责令侵权人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或并处3倍以下罚款;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第二章专利权第八节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六、冒充专利行为冒充专利行为的概念:以非专利方法或产品冒充某项并非真实存在的专利名义的行为。冒充专利行为的种类:利用产品包装、广告、合同等标注虚无的专利信息;伪造或变造虚无的专利证书、文件等;原有的专利权终止或无效后,仍然将其称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的结果:欺骗公众,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冒充专利行为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责令侵权人改正并予公告;或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第三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authorsright;版权copyright;(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版权与著作权系同一语)定义:著作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第三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性质:民事权利(人身权,财产权);无形产权(客体无形,权利重复使用)特征:(1)专有性(独占性);(2)时间性;(3)地域性;(4)自然形成性;(5)内容广泛性;(6)客体公开性。,第三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概述,二、著作权的范围及内容人身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著作人身权通常具有永久性、不可分割性和不可剥夺性的特点。,第三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概述,二、著作权的范围及内容财产权: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第三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概述,二、著作权的范围及内容财产权: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第三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概述,二、著作权的范围及内容财产权: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继承或放弃;非永久性。,第三章著作权第二节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一、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主体的概念:著作权主体,也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著作权主体的分类:形式: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特定情况下是国家;来源:作者/视为作者或其它主体;人数:单一主体或共有主体;权属:原始主体或继受主体;国籍:国内主体或国外主体。,第三章著作权第二节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一、著作权的主体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演绎作品;汇编作品;电影作品;美术作品;匿名作品。,第三章著作权第二节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二、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客体的概念:著作权客体,亦即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我国不予保护的著作权客体: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第三章著作权第二节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二、著作权的客体我国保护的著作权客体的种类: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第三章著作权第二节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二、著作权的客体特殊保护的著作权客体: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世代相传、长期演变、多人创作、反映某一社会群体的文化发展;我国著作权法中明确将单独制定相关法规;国家所有?尊重收集、整理和传播者的劳动。计算机软件:作为文字作品保护(与专利保护相辅相成);我国制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章著作权第三节著作权的取得及期限,一、著作权的取得注册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制度我国采取后者。但鼓励登记。二、著作权的期限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作品的保护期限;特殊作品的保护期限;,第三章著作权第四节邻接权,一、邻接权的概念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在传播过程中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与著作权有密切关联。二、邻接权的内容出版者权;表演者权;音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者权。,第三章著作权第五节著作权的限制,一、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合理使用的概念: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合理使用的条件: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应是非营利性的;使用的对象,应当是已经发表的作品;使用的效果,不得影响作品的潜在市场和价值;使用时应当指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等;不得侵犯权利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它权利。,第三章著作权第五节著作权的限制,一、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合理使用的情形: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它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或者在公共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学研究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第三章著作权第五节著作权的限制,一、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合理使用的情形: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上述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第三章著作权第五节著作权的限制,二、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法定许可使用的概念:依照著作权法的直接规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不必征得权利人的同意,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其权利。法定许可使用的条件:使用的对象,应当是已经发表的作品;使用时应当指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等;不得侵犯权利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它权利;著作权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支付报酬。,第三章著作权第五节著作权的限制,二、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作品在报刊、期刊刊登后,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第三章著作权第五节著作权的限制,三、著作权的强制许可使用强制许可使用的概念:强制许可,是指在著作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与使用者达成使用作品协议情况下,使用者经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获授权而使用该作品。强制许可不必征得权利人的同意,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强制许可使用的条件:应该与法定许可使用的条件相当;强制许可使用的情形:我国著作权法中没有规定相应的条款,但是根据我国已经加入的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应当可以引用其中的相应条款。,第三章著作权第六节著作权的利用,一、著作权的转让定义: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特征: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著作权转让的结果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著作权的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定义: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许可使用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的法律行为。,第三章著作权第七节著作权的管理,一、著作权的行政管理定义:著作权行政管理,是指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代表国家对著作权工作进行管理的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相关管理机构为政府部门;二、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定义: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授权有关集体组织代为行使其权利,集中管理有关著作权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权利的代理行为,相关管理组织为民间团体;,第三章著作权第八节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一、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擅自发表他人作品的行为;将合作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作品发表的行为;没有参加创作而在他人作品上非法署名的行为;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擅自以展览、摄制电影或类似方法、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行为;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报酬的行为;擅自出租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擅自使用出版者的版式设计的行为;擅自传播或录制表演者的现场表演的行为;,第三章著作权第八节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一、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擅自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的行为;擅自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擅自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的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行为;擅自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擅自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行为;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技术措施的行为;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行为;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行为。,第三章著作权第八节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二、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行政责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处以罚款,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第四章商标权第一节商标权概述,一、商标的概念trademark定义:商标,是指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专用标记。商标即品牌形象,充分反映其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的企业信誉及质量。,第四章商标权第一节商标权概述,二、商标权的概念商标权的定义: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或使用的商标在一定范围内享有的专有权利。商标权的性质:民事权利;无形财产权。商标权的特征:(1)专有性(独占性,排他性);(2)时间性;(3)地域性;(4)法定授权性。,第四章商标权第二节商标权的主体及客体,一、商标权主体的概念商标权主体的范围:商标注册人;依法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获得批准、享有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人。在商标注册申请阶段,即为申请人。某些特定情况下的未注册商标所有人。,第四章商标权第二节商标权的主体及客体,一、商标权主体的概念商标权主体的条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商品的人或组织;提供商业服务的人或组织;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商标权主体的类别: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国人和外国人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第四章商标权第二节商标权的主体及客体,二、商标权客体的概念商标的种类: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组合商标;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可视和非可视商标(视觉/触觉,听觉,嗅觉);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等级商标和防卫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驰名商标和非驰名商标;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第四章商标权第二节商标权的主体及客体,二、商标权客体的概念我国注册商标的构成条件:标志的可视性:构成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及其组合;标志的显著性: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不能仅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作标志,以及仅仅直接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经过使用便于识别的除外);不是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三维形状;标志的非冲突性: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四章商标权第二节商标权的主体及客体,二、商标权客体的概念我国禁用的商标标志:同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第四章商标权第三节商标权的取得,一、商标权的取得方式使用取得制度;注册取得制度;两者混合制度。二、商标权的注册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强制注册原则;申请在先原则+使用在先原则;优先权原则。,第四章商标权第三节商标权的取得,三、商标注册的申请、核准过程提交申请文件,缴费;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黑白或彩色);证明文件;受理;审核(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和公告;或驳回;异议;核准注册并公告;或不予核准注册。注:每件申请只能针对一类商品或服务。,第四章商标权第三节商标权的取得,四、注册商标的另行、重新、变更申请获得核准注册的商标只能使用在经过核定的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若改变需另行申请;获得核准注册的商标标志在使用时不得改变,若改变需重新申请;获得核准注册的商标权利人的名称、地址等在使用时若有改变,需变更申请;五、商标注册的争议评审公众若对获得核准注册的商标有争议,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第四章商标权第四节商标权的期限、终止、撤销,一、商标权的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二、商标权的续展通过法定程序延续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亦为十年。无次数限制。三、商标权的终止商标权因期满、放弃、无继承等被注销而终止;商标权因争议、不当注册等被撤销而终止(视为自始即不存在)。,第四章商标权第四节商标权的期限、终止、撤销,四、商标权的撤销撤销的理由(注册不当或使用不当等):违反商标构成的禁用条款或缺乏显著特征;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摹仿驰名商标、代理越权、占用地理标志、不当抢注等);注册商标与在先权利相冲突;不使用已注册商标或者不遵守使用规定。撤销的程序撤销的效力,第四章商标权第五节商标权的内容及利用,一、商标权的内容商标的使用(商品的生产或销售,服务的提供);商标的印制;商标的销售。二、商标权人的权利所有权;专用权(使用权和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第四章商标权第五节商标权的内容及利用,三、商标权人的义务保证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积极正确地使用商标;商标权的维护。四、商标权的利用许可;转让;质押。,第四章商标权第六节商标权的限制,一、合理使用描述性使用或指示性使用商标文字或图形等;二、商标用尽投放市场后的二次利用(销售或平行进口等);三、非商业性使用新闻报道或评论等;,第四章商标权第七节商标权的管理,一、商标使用管理二、商标印刷管理三、商标管理机关,第四章商标权第八节商标权的法律保护,一、商标侵权行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可能不知情);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标识;擅自更换他人注册商标并将该商品又投入市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擅自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商品装潢使用;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给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企业名称侵犯商标权;域名侵犯商标权;,第四章商标权第八节商标权的法律保护,二、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行政责任: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处以罚款;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第四章商标权第八节商标权的法律保护,三、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驰名商标的概念: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第四章商标权第八节商标权的法律保护,三、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依法认定;申请认定;个案认定;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拒绝注册或撤销注册;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禁止作为商号登记;禁止作为域名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不受商品或服务类别的限制;,第五章其它知识产权第一节植物新品种权,一、植物新品种权的概念:定义:经过人工培育的或对新发现的野生植物予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二、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职务育种的新品种申请权属于该单位;非职务育种的新品种申请权属于完成育种的个人。申请被批准后,品种权属于申请人。三、植物新品种权的取得:经申请、受理、审批后,授予品种权。,第五章其它知识产权第一节植物新品种权,四、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条件:新颖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在申请日前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1年,在中国境外销售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6年,销售其它植物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4年。特异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明显区别于在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一致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特性一致。稳定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特性保持不变。有适当命名。,第五章其它知识产权第一节植物新品种权,五、植物新品种权的内容及保护:权利内容:以商业销售为目的的生产权。提供出售及销售的权利。权利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为20年,其它植物为15年。权利限制:合理使用: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及其它科研活动,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强制许可:为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推广使用。,第五章其它知识产权第二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概念:集成电路:是指以蚀刻工艺技术将特定模型置于两层以上金属的绝缘物或半导体的涂层上,并使其发挥电子电路技术功能的电子产品。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的多个元件、其中至少一个是有源元件和其部分或全部集成电路互连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三维配置。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归属:布图设计专有权属于创作者;条例另有规定除外;创作者因职务行为所完成的布图设计,其专有权由所在单位享有,除非雇佣合同存在相反规定;委托、合作创作的布图设计,其专有权由双方约定;未约定的由双方共享。,第五章其它知识产权第二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取得:经申请、审查后,予以登记、公告,取得专有权。(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2年内没有申请登记的,不再受保护。)四、授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条件:独创性,即该布图设计是创作者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且该设计不是公认的常规设计;如果是由常规设计组合而成的设计,其组合作为整体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先进性,即该布图设计与以往的设计相比有进步。,第五章其它知识产权第二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五、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内容及保护:权利内容:复制权;商业化利用权利。(但不延及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等)权利期限:10年,自登记申请之日或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以较前日期为准)。但自创作完成之日起15年后不再受保护。权利限制:合理使用;反向工程;权利穷竭;善意买主;创作巧合;强制许可。,第五章其它知识产权第三节商业秘密权,一、商业秘密权的概念: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构成条件:未公开性;价值性;保密性;信息性。二、商业秘密权的特征:无形财产权;自动形成(无须申请及审批);信息专有或独享;保护期限不定。,第五章其它知识产权第三节商业秘密权,三、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权利限制:反向工程;善意使用或披露;自行研发。权利保护: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指行为人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并加以利用,或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具体表现形式: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所获取或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方明知故犯(间接侵权),保护知识产权人人有责,未经许可,不得将本课件复制、扩散。感谢大家的关注和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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