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知识复习笔记之城市市政公用设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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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 城市供水工程规划 城市供水方式 有两种:自来水系统和自备水源。城市建设初期,依靠自备水源供水是主要的 供水方式。 城市公共供水系统 大致可分为三个部分:取水工程、净水工程和输配水工程。 取水泵站也称为 一级泵房。常规净水工程主要由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泵站组成。净水 厂内的泵站也称二级泵房 。 输水工程的任务 是通过管道奖原水从取水点输送到净水厂,或将净化的水厂出水输送到配水 管。如果输水距离较长,中间还可能设置加压泵站。 配水工程的任务 是通过管道、加压泵站、水塔、高位水池等配水设施将水分配到用户。 城市供水工程规划 分为总体规划、详细 规划中的供水专业规划和城市供水专项规划三种类型。 前两者属于法定规划,后者属于非法定规划。 主要内容:总体规划阶段 -预测城市用水量;进行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确定城市自 来水厂布局和供水能力;布置输水管 (渠 )、配水干管和其他配水设施;划定城市水源保 护区范围,提出水源保护措施。详细规划阶段 -计算规划区用水量;落实总体规划确定 的供水设施位置和用地;布置配水管网,确定管径以及管道的平面和竖向位置 ;确定规 划区其他配水设施位置飞配水能力、用地面积或用地标准。 城市用水分 类: 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四大类。 按照城市积水工程规划规范,规划中用水分类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共供水系统提 供的用水,第二部分为城市自备水源、河湖环境用水、航道用水、农业灌溉和养殖及畜牧业 用水、农村居民和乡镇企业用水等。 规划中用水量预测时主要考虑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的自备水源。 自备水源分为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和其他用水三大类。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设 施用水,其他用水包括道路浇洒、绿化用水以及管网漏损、水厂自用水等。 城市用水量预测方法 : 人均综合用水指标法、单位用地指标法、年 递增率法、分类加和法。 适用城市总体规划:人均综合用水指标法、单位用地指标法、年递增率法; 既可用于总体规划,也可用于详细规划:分类加和法。 规划用水量指标: 人均综合用水量、单位用地用水量、用水年递增率,分类加和法中的工业 用水、生活用水、各类建筑单位面积用水等指标。 规范中的多数指标大大高于实际需求。 城市用水量: 平均日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年用水量,三种表达形式。城市供水设施应该 按最高日用水量配置。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一般采用年用水量。平均日用水量等于最高日 用水量除以日变化系数。 供水条件: 一个地区的供水条件包括水资源总量、可利用量、可供水量和水质。 水资源总量 是指一年中通过降水和其他方式产生的地表径流量和地下径流量。 某地区的水资 源量,一般采用多年平均值。 通常要考虑 50%、 75% 、 95% 三种保证率,分别代表平水年、 枯水年和特枯年。 保证率越高,相应的水资源总量越小。 水资源可利用量 包括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和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 水利工程包括蓄水工程、引水工程和提水工程等。 保证率越高,相应的可利用量和可供水量越小。 水质 地表水水质: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 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 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 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 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地下水水质: 地下水水质标准 类和类 :适用于各种用途; 类:主要适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 类:适用于农业和部 分工业用水,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 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 水资源供需平衡的二次平衡,最终目的是要确保可供水量大于或等于用水量。 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措施 : 缺水而言,主要有三种基本类型:一是资源型缺水;二是水质型缺水;三是工程性缺水。 对策措施 资源型缺水:节水和非传统水资源 (包括雨水、污水、微咸水、海水等) 的利用。 水质型缺水:水污染 治理 和改进水厂净水工艺。 城市供水工程规划 城市供水的基本要求: 水量:通常用时变化系数、日变化系数来反映用水量的变化情况。城市供水必须满足用 水过程的连续性和用水量不断变化的要求。 水质:水中不得含有致病微生物 ;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 康 ;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由 93 个检测项目控制指标控制。 水压:供水水压接管点处服务水头 28m 的要求( 6 层)。 水源选择: 水量 保证率应达到 90%以上。 水质 符合现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 水质标准的规定,尽量选用优于 类的地表水和地下水。 将水源选择在便于保护的地段。 水厂规划 水厂建设:包括现状水厂利用 和新建水厂布局。 现状水厂的利用:附近有良好的水源,可以考虑将取水口移到水源条件好的地段;没有良好 的水源,可考虑在水厂内部增加预处理或深度处理工艺。 新建水厂布局:城市供水能力应该大于或等于最高日用水量。确定新建水厂的数量、位置、 水源、供水能力和用地面积。考虑因素:水源条件,建设条件,安全条件,配水条件。 地 表水厂为常规净水工艺,地下水厂为消毒工艺。 水厂建设用地控制标准 建设规模( 104m/d) 地表水厂( d/m) 地下水厂( d/m) 5-10 0.7-0.5 0.4-0.3 10-30 0.5-0.3 0.3-0.2 输配水管网规划 输水管线: 采用管道或暗渠,净水厂远离城市配水区时, 净水厂至配水区之间必须采用管道 输水 。地表水厂的自用水量一般占供水量的 5%-10%。当城市为单水源供水系统时,输水管 线应设两条,每条输水管线的输水能力应达到整个输水工程设计流量的 70%。当输水线路较 长或地形不利时,中途还可能需要设置泵站。 配水管网 : 配水管分类: 平管、支管 (分配管) 和接户管三类。干管管径一般在 200mm 以上。支管大 城市一般在 150-200mm 之间,中小城市在 100-150mm 之间。 接户管管径视用户用水量而 定。 管网形式:城市配水管网有枝状管网(初期)和环状管网(大中城市)两种基本形式。 水塔和高位水池 : 在用地起伏较大的城市,可利用地形 建设高位水池,用地起伏不大的城市, 可用水塔作为调节设施。 加压泵站: 满足最不利点水压要求 。 加压泵站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建设规模( 104m/d) 用地标准( d/m) 5-10 0.25-0.20 10-30 0.20-0.10 管网水力计算 配水管网设计流量 应 按城市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计算。小城市在 1.4-1.8 之间,中等城市在 1.3-1.5 之间,大城市在 1.2-1. 4 之间,特大城市在 1.1-1.3 之间。时变化系数大致在 1.3-2.5 之间。 设计流速: 流速越小,管径越大。管径在 100-350mm 时,流速控制在 0.5-1.1m/s 之间 ; 管 径在 350-600mm 时,流速控制在 1.1-1.6m/s 之间 ; 管径在 600-1000mm 时 ,流速控制在 1.6-2.1m/s 之间。 配水管网的管径计算通常只限于干管。 水源保护 城市水源保护区通常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在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应执行下列规定: 1) 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水; 2) 禁止从事旅 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3)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 的建设项目; 4) 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口应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 在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应执行下列规定: 1) 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 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2) 禁止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 标准排放、污染物; 3)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在地下水源保护区内应执行下列规定: 1) 禁止利用污水灌溉; 2) 禁止利用含有毒污染 物的污泥作肥料; 3) 禁止使用剧毒或高残留农药; 4) 禁止利用 储水层孔隙,裂隙、溶 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农药等。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 城市排水系统 城市排水的对象是雨水和污水。排水体制分为合流制和分流制两大类。 合流制排水系统 分为直排式合流制和截流式合流制。 直排式合流制直接就近分散排放,一般在城市建设初期采用 ,目前大中城市已少见 。 截流式合流制,沿排放口附近新建一条污水管渠,将污水截留到污水处理厂处理或输送到下 游排放,雨水通过附属的溢流井仍排人原来的水体。 分流制排水系统 又分为完全分流制和不完全分流制。不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是指只有完整 的污水设施而没有完整的雨水设施的排水系统。采用不完全分流制有三种情况:早期的城市 建设、降水量很小的城市、地形起伏变化较大的城市。 排水工程规划主要内容: 总体规划阶段:确定排水体制 ; 提出雨水、污水利用原则 ; 划分排水分区 ; 确定雨 水系统设计标准 ; 布置雨水干管 ( 渠 ) 和其他雨水设施 ; 估算污水量,确定污水处理率 和处理深度 ; 确定污水处理厂布局,布置污水干管和其他污水设施。 详细规划阶段: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排水干管位置 和其他排水设施用地,并在管径、管底 标高方面与周边排水管道相衔接 ; 布置规划区内雨水、污水支管和其他排水设施 ; 确定 规划区雨水、污水支管管径和控制点标高。 专项规划:属于非法定规划;落实和深化总体规划;治理城市水环境;解决城市局部地段排 水困难。期限 5 年。 城市排水体制 城市排水体制原则上不能采用直排式合流制,也不宜采用雨、污水管网不同步建设的不完全 分流制,只能在截流式合流制和分流制之间选择。 工程投资:整个排水系统的投资一般是截流式合流制低于分流制 。 施工建设:合流制排水系统管线单一,施工较分流制简单。 运行管理:截流式合流制比分流制复杂。 环境影响:新建城市、扩建新区、新开发区或旧城改造地区的排水体制应采用分流制。 同时也规定,合流制排水体制适用于特殊的城市,且应采用截流式合流制。这里所说的 特殊城市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 降雨量稀少 ; 排水区内有水量充沛的水体,降雨时混 合污水对水体的污染在允许范围 ; 街道狭窄,没有条件安排更多的管道。 雨水工程规划 城市雨水排放有自排 (依靠重力) 和强排(依靠泵站)两种方式。 填方,就是通过人工方式提高天然地面高程,使雨水在一定的设计标准内能够自排。调蓄, 就是利用城市内部 的湖、塘等水体,将暴雨期间暂时不能排出的雨水先排入这些水体,待洪 水位下降后再排出。 排水分区划分 划分雨水分区 ,目的是合理组织排水系统,使城市雨水能够便捷安全地排出,减少工程投资, 降低积水风险。影响城市雨水系统最主要的因素是当地的自然条件。 划分排水分区的 基本原则: 1)充分利用地形和水系,以最短的距离靠重力流将雨水排人附 近水系。 2)高水高排,低水低排,避免将地势较高、易于排水的地段与低洼区划分在同一 排水分区。 城市雨水系统 由雨水口、雨水管渠、检查井、排水出口等排水设施组成。采用截流式合流制 排水系统的城市,还要设置溢流井。采用强排方式的排水分区或地面高程较低的立交桥下, 还要设置雨水泵站。 雨水灌渠布置: 在道路宽度小于 40m 的路段,雨水管渠一般采用单侧布置;道路宽度大于 40m 的路段,雨水管渠可考虑双侧布置。 雨水泵站 当排水 分区内部水系出口处建有控制闸时,雨水泵站集中布置在控制闸附近;当无 控制闸时, 通常布置在雨水管渠出口附近,雨水管渠出口应尽量集中。立交桥下的雨水泵站 一般布置在路面最低点附近。 雨水泵站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排水能力( L/s) 用地指标(平方米 s/L) 1000-5000 0.8-1.1 5000-10000 0.6-0.8 10000-20000 0.5-0.7 20000 以上 0.4-0.6 其他雨水设施 布置在道路上的 雨水口 间距一般为 30-80m, 要布置在便于汇水的低点, 连接管最小管径为 200mm,坡度一般为 0.01,长度不宜超过 25m,接在同一连接管上的雨水口一般不宜超过 3 个。 管渠直线段上, 管径小于 500mm 时, 检查井 最大间距为 50m,管径大于 1500mm 时, 检查井最大间距为 120m。 溢流井 通常布置在便于混合污水排出的位置。 排水出口 是雨水系 统的最末端,其 形式有淹没式和非淹没式两种。 水力计算 设计重现期 重点地段采用 3-5 年,其他地区重现期宜采用 1-3 年。 径流系数: 指径流量与降雨量的比值。屋面、路面为 0.9;绿地为 0.15;不透水地面: 0.4-0.8; 透水地面: 0.3-0.6。 (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采用透水性良好的材料铺装) 雨水管渠 包括管道、暗渠和明渠。 其他设计参数 : 雨水管渠原则上应采用管顶平接方式。 设计流速 : 雨水管道在满流时的最小流速应大于或等于 0.75 m/s,最大流速应小于或等于 5 m/s 。 雨水管渠埋深 : 是指管渠内底至地面的深度,而管渠外顶至地面的深度成为覆土厚度。雨水 管渠最小埋深需要综合考虑地面荷载、上下游管道的衔接以及其他地下管线的建设等因素。 在机动车道上,管渠覆土厚度一般不小于 0.7m。 污水工程规划 污水量估算: 分流制系统:旱流污水。 规划期内污水排放系数,用规划期末平均日用水量乘以污水排放系 数即得规划期末旱流污水量。生活污水排放系数 0.8-0.9;工业废水排放系数 0.7-0.9; 城市 污水量排放系数 0.7-0.8。 截流式合流制系统 : 污水 量除了旱流污水外,还有一定的初期雨水进入污水系统,污水量为 旱流污水与初期雨水之和。 初期雨水量 =旱流污水量截流倍数 污水处理厂布局: 污水需要再利用,污水处理厂宜适度分散,尽量布置在大的用户附近。 再生水用户主要集中在工业、市政杂用 ( 包括洗车、浇洒道路、浇灌 绿地 ) 和景观等方面。 污水处理率及处理深度: 2010 年全国设市城市和建制镇的污水平均处理率不低于 50%,设 市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 60% ,重点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 70% 。 污水处理深度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几种。一级处理以沉淀工 艺为主体,主要 去除悬浮物,去除率约 40%-55% 。二级处理以生物处理为主体,主要污染物去除率进一步 提高,悬浮物去除率约 60%-90%,五日生化好氧量去除率约 65%-95%。深度处理是对污水二 级处理后的出水进一步处理,主要去除二级处理不能有效去除的污染物,其工艺根据需要进 一步去除的污染物种类而定。 污水收集系统 主要进行室外污水管道和污水泵站布置。 分流制系统内,污水管道基本沿道路布置,通常布置在污水量较多的道路一侧。 当道路宽度 大于 40 时,可考虑双侧布置。 合流制系统内,污水管道由合流管和截流管组成。截 流管一般沿河流岸边道路或绿化带布置。 污水泵站在污水收集系统中主要起提升污水作用。 当污水管道埋深超过当地地下管线允许埋深时,需考虑设置污水泵站。 水力计算 污水设计流量: 日变化系 数 Kd=最高日污水量 /平均日污水量; 时变化系数 Kh=最高日最高时污水量 /最高日平均时污水量; 总变化系数 =Kd Kh; 污水设计流量是指最高日最高时流量。污水设计流量等于平均日平均时污水量与总变化系数 的乘积。污水总变化系数随平均日污水流量增大而减小(反比)。 设计充满度: 非满流 的状态用充满度表示,其值等于污水在管道中的水深与管径的比值。 设计充满度应当小于或等于设计规范中规定的最大设计充满度。 不同管径的最大设计充满度是:管径为 200-300mm,最大设计充满度 0.6;管径为 350-450mm, 最大设计充满度 0.7; 管径为 500 -900mm,最大设计充满度 0.75; 管径大于或等于 1000mm, 最大设计充满度 0.8 。 其他设计参数 污水管道 最小设计流速 为 0.6m/s; 非金属管道最大设计流速为 5 m/s; 金属管道最大设计流 速为 10 m/ s。污水 管道最小管径 不小于 200mm,相应的最小设计坡度为 0.004。 城市供电工程规划 城市供电系统 城市电源可分为城市发电厂和接受市域外电力系统电能的电源变电所 ( 站 ) 两类。 我国作为城市电源的发电厂以火电厂、水电厂为主,并正在发展核电厂。 “以热定电”的原则,规划建设适当容量的热电联产火电厂。 送电网 包括与城网有关的 220kV 送电线路和 220kV 变电所 ( 站 ) 。一般至少应有两个向城网 直接供电的电源点 , 大城市应实现多电源供电方式。 220kV 变电所 ( 站 ) 一般有两回电源进 线、两台主变压器。若只有一回路电源和一台主变压器的,应在低压 侧加强与外来电源的联 络。城网电源点布置应尽量接近负荷中心。 高压配电网 包括 110、 63、 35kV 的线路和变电所 ( 站 ) 。高压配电网的网络应采用诸如以下 方式的结线:环网布置,开环运行 ;双回或多回路布置,但其受端分裂运行并可带 T 接的单 电源辐射方式等。 中、低压配电网 包括 10kV 线路配电所、开闭所和 380/220V 线路,其中, 低压配电网的规划 设计中应包括路灯照明的改进和发展部分 。中压配电网主干线的导线截面二十年内保持不变。 当负荷密度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可插入新的 30-110kV 变电所(站),使网络结构基本不 变。 供电工程规划 主要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阶段: 1) 预测城市规划目标年的用电负荷水平 ; 2) 预测市域和市区 (或市中心区 )规划用电负荷; 3) 电力平衡; 4)确定城市供电电源种类和布局; 5) 确定城网供电电压等级和层次; 6)确 定城网中的主网布局及其变电所 (站 )容量、数量; 7) 确定 35kV 及以上高压送、配电线路走 向及其防护范围 ; 8)提出城市规划区内的重大电力设施近期建设项目及进度安排 ; 9) 绘 制市域和市区 ( 或市中心区 ) 电力总体规划图; 10) 编写电力总体规划说明书。 城市详细规划阶段: 1) 确定详细规划区中各类建筑的规划用电指标,并进行负荷预测; 2) 确定详细规划区供 电电源的容量、数量及其位置、用地; 3) 布置详细规划区内中压配电网或中、高压配电网, 确定其变电所 (站 )、开关站的容量、数量、结构型式及位置、用地; 4) 绘制电力控制性详 细规划图; 5) 编写电力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负荷预测: 城市用电负荷分为第一产业用电,第二产业用电,第三产业用电,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按城市用电负荷分布特点,可分为一般负荷 ( 均布负荷 ) 和点负 荷 两类。 城市电力负荷预测方法 : 总体规划阶段 ,宜选用电力弹性系数法、 回归分析法、增长率法、人均用电指标法、横向比 较法、负荷密度法、单耗法等。 详细规划阶段宜选用: 一般负荷宜选用单位建筑面积负荷指标法等; 点负荷宜选用单 耗法 ,或由有关部门提供资料 。 电量预测的常用方法: 单耗法:对工业区较适合,适用于近、中期规划。 综合用电水平法:适用于分区负荷中的一般负荷和点负荷预测,预测期以近、中期 为宜 。 外推法:有回归分析法和平均增长率法等。 弹性系数法:总用电量平均年增长率与工农业总产值平均年增长率的比值。用于校核中 期或远期的规划预测值。 负荷预测的方法: 年综合 最大负荷 =小时数平均日负荷率 月不平衡负荷率 季不平衡负荷率 8760 规划用电指标 包括:规划人均综合用电量指标、规划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指标、规划单位建 设用地负荷指标和规划单位建筑面积负荷指标四部分。 电源规划 : 城市电源通常分为城市发电厂和区域变电所 ( 站 ) 两种基本类型。 电源布局: 火力发电厂选址要求:尽量靠近负荷中心;燃油电厂布置在炼油厂附近。 大型电厂首先 考虑靠近水源,直流供水; 但 取水高度超过 20m 时,采用直流供水不经济。 燃煤发电 厂的贮灰场要能容纳电厂 10 年的贮灰量。 电厂厂址 标高 应超过百年一遇的洪水位 ;若 低于供水位时,其防洪堤堤顶高应超过百年一遇洪水位 0.5-1.0m。 核电厂选址要求: 靠近负荷中心; 厂址要求在人口密度较低的地方,以核电厂为中心, 半径 1km 内为隔离区,在外围种植作物也要有所选择,不能在其周围建设化工炼油厂、 水厂、医院和学校等。 变电所(站)选址要求: 110-500kV 变电所 ( 站 ) 的所址标高宜在百年一遇的高水位之 上, 35kV 变电所 ( 站 ) 的所址标高宜在 50 年一遇的高水位处。 电网规划 : 电力线路 电压等级 有: 500kV、 330kV、 220kV、 110kV、 66 kV、 35kV 、 10kV、 380V/220V 等 八类。通常城市一次送电电压为 220kV,二次送电电压为 110kV,中压配电电压为 10kV,低 压配电电压为 380/220V。大、中城市的城市电网电压等级宜为 4-5 级,四个变压层次;小 城市宜为 3-4 级,三个变压层次。城市电网中的最高一级电压,应根据城市电网远期的规划 负荷量和城市电网与地区电力系统的连接方式确定。 供电可靠性: 采用年平均供电可用率作为城网供电可靠性的计算指标。 容载比 是反映电网供电能力重要技术经济指标之一。 一般 220kV 变电所(站)可取 1.8-2.0, 30-110kV 变电所(站)可取 2.2-2.5. 变电所(站) 规划选址: 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要求 ; 2) 靠近负荷中心 ; 3) 便于进出线 ; 4) 交 通运输方便 ; 5) 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邻近工程设施的影响和协调; 6) 宜避开易燃、易爆区 和大气严重污秽区及严重盐雾区 ; 7) 应满足防洪标准要求 : 220-500kV 变电所 ( 站 ) 的所 址标高,宜高于洪水频率为 1% 的高水位; 35-110kV 变电所 ( 站 ) 的所址标高,宜高于洪水 频率为 2% 的高水位 ; 8) 应满足抗震要求: 35-500kV 变电所 ( 站 ) 抗震要求,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 9) 应有良好的地质条件,避 开断层。 结构形式选择: 1)失去边缘或郊区、县,可采用全户外式或半户外式结构; 2)市区内新建, 宜采用户内式或半户外式结构; 3)市中心区新建,宜采用户内式结构; 4)大中城市超高层 公共建筑区、中心商务区及繁华金融、商贸街区新建,宜采用小型户内式结构; 5)可与其 他建筑物混建或建设地下变电所(站)。 规划用地控制指标: 35-110kV 变电所(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变压等级 ( kV) 一次变压 /二次变压 主变压器容量 MVA/台 ( 组 ) 变电所(站)结构型式及用地面积 ( ) 全户外式 半户外式 户内式 110( 66) /10 20-63/2-3 3500-5500 1500-3000 800-1500 35/10 5.6-31.5/2-3 2000-3500 1000-2000 500-1000 220-500kV 变电所(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变压等级 ( kV) 一次变压 /二次变压 主变压器容量 MVA/台 (组 ) 变电所(站)结构型式 用地面积 ( ) 500/220 750/2 户外式 90000-110000 330/220 间距 800-1000m,建筑面积 30m2 /座,独立公共厕所用地面 积 60m2座。 废物箱 : 间距按道路功能 划分: 商业、金融业街道 -50-100m;主干路、次干路、有辅路的 快速路 -100-200m; 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 -200-400m。 生活垃圾收集点 : 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 70m。 新建住宅区,未设垃圾管道的多层住宅, 一般每 4 幢建筑设一个垃圾收集点。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规划 生活垃圾转运站: 采用非机动车方式收运,服务半径宜为 0.4-1.0km;采用小型机动车收运, 服务半径宜为 2-4km;采用大、中型机动车收运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服务范围 。 生活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与相邻建筑的间距、绿化隔离带宽度 转运量( t/d) 用地面积( m2) 与相邻建筑间距( m) 绿化隔离带宽度( m) 450 8000 30 15 150-450 2500-10000 15 8 50-150 800-3000 10 5 50 200-1000 8 3 垃圾码头 综合用地按每米岸线配备不小于 15-20m2的陆上作业场地,周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5m 绿化隔离带。 生活垃圾填埋场 距大、中城市规划建成区应大于 5km,距小城市规划建成区应大于 2km,距 居民点应大于 0.5km。场地内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20m 绿化隔离带且沿周边设置,场地四周 宜设置宽度不小于 100 米的防护绿地或生态绿地。 生活垃圾焚烧厂: 生活垃圾热值大于 5000kJ/kg。 综合用地指标采用 50-100m2/t d,并不小 于 1hm2, 厂区周边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 10m 并沿周边设置。 生活垃圾 堆肥 厂: 生活垃圾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 40% 时,可采用堆肥处理方式。 应布置在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外,综合用地指标采用 85-300m2/t d,厂区周边绿化隔离带宽 度不小于 10m 并沿周边设置。 城市防灾规划 城市防灾规划 的主要内容: 城市防灾规划分为 总体规划中的防灾专业规划 (法定规划) 和城市防灾专项规划两种类型。 总体规划阶段: 确定防洪和抗震设防标准;提出防灾对策措施;布置防灾设施;提 出防灾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详细规划阶段: 总体规划布置的防灾设施位置、用地;按照 防灾要求合理布置建筑、道路,合理配置防灾基础设施。 专项规划 : 非法定规划 ,范围与期 限与总规一直 。 城市消防规划 消防安全布局 危险化学物品设施布局: 在 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得设置一级加油站和大型天然气加气 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加油加气混合站,不得设置流动站;高压输气管道和输油管道不得 穿越城市中心区、公共建筑密集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区;布置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危 险化学物品,应与相邻用地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现有设施在 规划实施完成 前 ,采取 临时性 安全控制措施。 运输: 固定运输路线、限定运输时间 建筑物耐火 等级: 耐火 能力分为四级,耐火能力最强为一级,最差为四级。严格限制耐火等 级为四级的建筑;现有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危旧建筑密集区,应纳入城市近期改造 规划。 避难场地: 人均面积 2m2以上,服务半径在 500m 左右为宜,设置在开敞空间。 城市消防站规划 城市消防站分 类: 陆上消防站、水上消防站和航空消防站。陆上消防站按照扑救火灾的类型 分为普通消防站和特 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按照规模大小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 防站。专职消防队和消防指挥中心。 消防站设置: 所有城市都应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中等及中等以上城市、经济发达的县级市 和经济发达且有特勤需要的城镇应设置特勤消防站;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 都 应有陆上基 地 。 消防辖区 划分原则:陆上消防站接到火警后, 按正常行车速度 5min 内可以到达辖区边缘; 水上消防站在接到火警后,按正常行船速度 30min 可以到达辖区边缘。在城区内辖区面积 不大于 7km2, 在郊区辖区面积不大于 15km2;水上消防站至辖区水域边缘距离不大于 30km。 陆上消防站选址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布置在辖区适中位置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主、次干路 临街地段,距道路交叉日不宜小于 30m; 2) 主体建筑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 剧院、商场等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小 50m; 3) 若辖区内有危险化学品设 施,消防站应布置在常年主导风向上风或侧风处,距 危险化学品设施不小于 200m; 4) 距 道路红线不小于 15m。 水上消防站选址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布置在城市港口、码头等设施的上游 ,不应布置在 河道转弯处及电站、大坝附近 ; 2)若辖区水域或沿岸有危险化学品设施, 消防站陆上基地 距危险化学品设施不小于 200m; 3) 消防站趸船和陆上基地之间距离不大于 500m,且不被 道路、铁路分隔 。 航空消防站 : 一般结合民用机场建设,其陆上基地宜独立建设,若陆上基地在机场建筑内, 要有独立的功能分区。 用地标准: 陆上 -一级普通消防站 3300-4800m2,二级普通消防站 2000-3200m2,特勤消防站 4900-6300m2。水上 -应有不小于 100m 的岸线供消防艇靠泊 ,其陆上基地建设用地标准与一 级普通消防站相同 。 消防基础设施规划 消防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消防通信、消防供水和消防车通道。 消防供水 水源主要有城市公共供水系统、自然水体和消防水池等。 消防供水: 公共供水系统是消防供水主要水源,自然水体和消防水池是消防水源的重要补充。 每个消防辖区内至少应有一个消防水池或自然水体取水点。 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间距不大于 120m,服务半径不大于 150m。当道路宽度大于 60m 时, 消火栓 宜双侧布置。消火栓距路缘不大于 2m,距建 ( 构 ) 筑物外墙不小于 5m 。消防水鹤 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1000m。 供水水管 管径不应小于 150mm,管网水压不应低于 0.15MPa。 消防车通道: 1) 按中心线计消防车通道间距不宜超过 160m; 2) 当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 过 150m 或总长度超过 220m 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消防车通道; 3) 高层建筑宜设环形消 防车道,或沿两长边设消防车道; 4) 超过 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 2000 个座位的会堂、 占地面积大于 3000m2 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 5) 尽端式消防 车道的 回车场面积应大于 12m x12m; 6) 消防车通道净宽和净空高度应大于 4m。 城市防洪排涝规划 防洪标准 防洪标准 : 洪水的 发生频率 和 重现期 互为 倒数 关系 。 洪水 频率 是 依靠 历史洪水 资料 , 采用 统计分析 方法 进行分析 计算 , 反映的 只是 洪水发生 的 概 率 , 不是 必然 结果 。 城市 防洪标准 重要程度 城市 人口 ( 万人 ) 防洪 标准 ( 重现期 年 ) 河洪 、 海潮 山洪 泥石流 特别重要 城市 150 200 100-50 100 重要 城市 150-50 200-100 50-20 100-50 中等 城市 50-20 100-50 20-10 50-20 一般城镇 20 50-20 10-5 20 江河 港口 防洪标准 重 要 程 度 防洪 标准 ( 重现期 年 ) 平原河流 山区河流 特别 重要 和 重要 城市 的 主要 港区 , 受淹 后 损失 巨大 100-50 50-20 中等城市 的 主要港区 , 受淹 后 损失 较大 50-20 20-10 一般城镇 的 主要港区 , 受淹 后 损失 较小 20-10 10-5 火电厂 防洪标准 装机 容量 ( 万 千克 ) 防洪 标准 ( 重现期 年 ) 300 100 300-120 100 120-25 100-50 25 50 排涝标准 排涝标准由降雨历时、重现期和雨水排除时间三个因素 构成。其中降雨历时和重现期反映的 是降雨量的大小,与自然条件有关;排除时间是指设计雨量在多长时间内完全排除,与排涝 工程的能力有关。城市排涝标准中的降雨历时一般不超过 24h,降雨重现期一般不低于 20 年 一遇,雨水排除时间一般不长于降雨历时。 防洪 排涝措施 包括防洪安全布局、防洪排涝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三方面。 防洪安全布局 的基本原则是: 1) 城市建设用地应避开洪涝、泥石流灾害高风险区。 2) 城市 建设用地应根据洪涝风险差异,合理布局。 3) 在城市建设中,应当根据防洪排涝需要,为 行洪和雨水调蓄留出足够的用地。 防洪排涝工程措施 可分为挡洪、泄洪、蓄滞洪、排涝等四类。挡洪工程主要包括堤防、防洪 闸等,其功能是将洪水挡在防洪保护区外。泄洪工程主要包括现有河道整治、新建排洪河道 和截洪沟等, 其功能是增强河道排洪能力,将洪水引导到下游安全区域。蓄滞洪 工程主要包 括分蓄洪区、调洪水库等,其功能是暂时将洪水存蓄,削减下游洪峰流量。排涝工程主要是 排涝泵站,其功能是通过动力强排低洼区积水。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城市, 防洪工程 重点是河道整治和山洪防治 ,应加强河道护岸工程和山洪 疏导。 平原地区的城市防洪工程重点是阻止洪水进入城市内部 ,应加强堤防建设,分蓄洪区, 上游新建分洪道。 防洪非工程措施 包括行洪通道管理、蓄滞洪区管理(分洪区、蓄洪区和滞洪区)、洪水预警 预报、超标洪水应急措施、洪涝灾害保险、防洪排涝设施保护和防洪法规建设等。其中, 行 洪通道管理、蓄滞洪区管理、超标洪水应急措施 和防洪排涝设施保护,是在城市规划中需要 考虑的非工程措施 。 防洪排涝工程设施 规划 常见防洪排涝工程设施有防洪堤、截洪沟、排涝泵站等。 防洪堤 规划需要确定堤防走向、堤型、堤距和堤顶标高。 防洪堤走向根据河流走向、保护 区范围和工程地质条件确定,应与洪水主流线大致平行,尽可能避开软弱地基和强透水地基。 在城市建成区,采用钢筋混凝土或浆砌石防洪墙。堤顶标高由设计洪水位和设计洪水位以上 超高组成。设计洪水位以上超高包括风浪爬高和安全超高,堤顶标高不应低于设计洪水位加 0.5m。 截洪沟: 目的是阻止山洪进入市区 , 截洪沟应在地势较高的地 段,基本主平行于等高线布置。 不是城市周围所有山洪都必须通过截洪沟截到市区以外。 抗震 防灾 规划 衡量地震的大小 的 指标: 1)地震震级:是反映地震过程中释放能量大小的指标,释放能量 越多,震级越高,强度越大。 2)地震烈度:是反映地震对地面和建筑物造成破坏的指标, 烈度越高,破坏力越大。 ( 同一次 地震 , 主震 震级 只有 一个 , 而 烈度 在空间上 呈 明显 差异 ) 我国在 20 世纪 50 年代、 70 年代、 90 年代先后三次编制了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 2001 年, 为了满足工程设计的需要,编制了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 包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地震动 反应谱特征周期两项参数 ) 。 我国城市抗震防灾的设防区为 , 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及六度以上的地区 ( 相应的地震动峰值加 速度 0.05g) 。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目标 : 当遭受多遇地震 ( 即地震烈度低于基本烈度 ) 时,城市一般功能正常;当遭受相当于抗 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及生命线系统基本正常,重要工矿企业能正常或者很快 恢复生产 ; 当遭受罕遇地震 ( 即地震烈度高于基本烈度 ) 时,城市功能不瘫痪,要害系统 和生命线工程不遭受破坏,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 抗震 防灾 规划 措施 抗震防灾措施主要有城市用地布局、建筑物抗震设防、抗震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和次生灾害防 止。 我国有 32%的国土、 45%的城市地震基本烈度为 VII 度及 VII 度以上,不可能做到完全 避开地震高烈度区。 抗震防灾基础设施包括避震疏散场地、疏散通道和生命线工程。 地 震 疏散 场地 : 一是在临震前用于临时性紧急避难,疏散半径在 500m 左右为宜,人均面积 2m2。 二是用于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人员安置,疏散半径可在 1km 以上。 生命线工程是指地震发生后,保障紧急救援所需的交通、通信、消防、医疗救护设施和维持 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供水、供电、燃气、供热、食品供应等设施。要从站点和系统布局、抗 震设防、应急措施等方面加强抗震能力。 人防 规划 城市人防工程规模是按照战时留 城人口人均 1. 5m2计算 , 一般战时留城人口 约占 城市 总人口 的 30%-40%。在成片居住区内应按建筑面积的 2%设置防空工程,或按地面建筑总投资的 6% 左右安排。 防空工程设施布局: 1) 避开易遭到袭击的军事目标,如军事基地、机场、码头等; 2) 避开 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设施,控制距离应大于 50m; 3) 避开有害液体和有毒重气体储罐,距 离应大于 100m; 4) 人员掩蔽所距人员工作生活地点不宜大于 200m 。 地质灾害 防治 城市规划中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有时也把泥石流归为 地质灾害。 城市建设用地分为适宜建设用地、基本适宜建设用地和不适宜建设 用地三大类。 城市 工程 管线 综合 规划 按工程管线输送方式分类: 压力管线:给水、煤气、灰渣管道系为压力输送。 重力自流管线:污水、雨水管道系为重 力自流输送。 按工程管线敷设方式分类: 架空线;地铺管线;地埋管线:所谓深埋,是指管道的覆土深度大于 1. 5m 者, 在北方 给水、 排水、煤气 ( 指 湿煤气 ) 等管道属于深埋一类。 按工程管线弯曲程度分类:可弯曲管线 -电信电缆、电力电缆、自来水管道等。不易弯曲管 线 -电力管道、电信管道、污水管道等。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中常见的工程管线主要有六种:给水管道、排水 ( 雨水、污水等 ) 沟 管、电力线路、电信线路、热力管道、燃 气管道等。城市开发中常提到的 “ 七通一平 ” 中 “ 七 通 ” 即指上述六种管道和道路贯通。 城市 工程 管线 综合布置 的 原则 管线带的布置应与道路或建筑红线平行。同一管线不宜自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当管线与铁 路或道路交叉时应为正交 ; 在困难情况下,其交叉角不宜小于 45 。管线综合布置时,干 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的一侧或将管线分类布置在道路两侧。在同一条城市干路上敷设同一类 别管线较多时,宜采用专项管沟敷设、规划建设某些类别工程管线统一敷设的综合沟管等。 敷设管道干线的综合管沟应在车行道下,其覆土深度必须根据道路施工和停车荷载的要求、 综合管沟的结构强度以及当地的冰冻 深度等确定。敷设支管的综合管沟,应在人行道下,其 埋设深度可较浅。 此式仅适用于一般性土壤 。 电信线路与供电线路通常不合杆架设。 城市地下工程管线避让原则: 1) 压力管让自流管 ; 2) 管径小的让管径大的 ; 3) 易弯曲的 让木易弯曲的 ; 4) 临时性的让永久性的 ; 5) 工程量小的让工程量大的 ; 6) 新建的让现有 的 ; 7) 检修次数少的、方便的,让检修次数多的、不方便的。 城市工程管线共沟敷设原则 1) 热力管不应与电力、通信电缆和压力管道共沟 ; 2) 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当沟内有腐蚀性介质管道 时,排水管道应位于其上面 ; 3) 腐蚀性介质管道的标高应低于沟内其他管线 ; 4) 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液体,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毒性气体和液体以及腐 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严禁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 5) 凡有可能产生互相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 综合术语 : 1) 管线水平净距:指平行方向敷设的相邻两管钱外表面之间的水平距离。 2) 管线垂直净距:指两条管线上下交叉敷设时,从上面管道外壁最低点到下面管道外壁最 高点之间的垂直距离。 3) 管线埋设深度:指地面到管道底 ( 内壁 ) 的距离,即地面标高减去管底标 高。 4) 管线覆土深度:指地面到管道顶 ( 外壁 ) 的距离。 城市 用地 竖向 规划 用地竖向工程规划原则: 使各项用地在平面与空间避免相互冲突。遵循安全、适用、经济、 美观的方针,注意相互协调 ; 满足各项 建设 用地 使用 要求 。充分发挥土地潜力,节约用地, 保护耕地。 注意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 城市用地坚向工程规划设计方法 : 一般采用高程箭头法、纵横断面法(地区复杂)、设计等 高线法(简单)等。 地面规划形式 : 当地面坡度超过 8% 时,地表水冲刷加剧, 步行感觉不便,且一般单排建筑 占地顺坡方向差达 1. 5m 左右时, 规划为台阶式较好。 台地 规划原则 : 台地长边 宜 平行于 等高线 布置 , 台地高度宜在 1.5-3.0m 或以其倍数递增; 多层居住 或 一般公共 建筑 用地 中 , 一排建筑的宽度约需要 20m。 在高差大于 1. 5m 的挡土墙或护坡顶要加设防护栏。 护坡: 分为草皮土质护坡和砌筑型护坡两种。砌筑型护坡指干砌石、浆砌石或混凝土护坡, 城市中护坡多属此类,其坡比值为 0.5-1.0。草皮土质护坡的坡比值应小于或等于 0.5。 对护 坡的坡比值要求适当减少。 挡土墙: 人口密度大、土壤工程地质条件差、降雨量多的地区,不能采用草皮土质护坡,必 须采用挡土墙。 挡土墙适宜的经济高度为 1.5-3.0m,一般不宜超过 6.0m; 超过 6.0m 时宜退 台处理,退台宽度不能小于 1.0m;在条件许可时,挡土墙宜以 1. 5m 左右高度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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