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学历证明(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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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学历证明办理学历证明、学历证明受理时间: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为12月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2、考生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本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市(区、县级市)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申请办理本科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只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医护理学(专科)、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资格证书。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单位任职提拔、报考公务员、学习深造等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请按下列须知进行:学历证明受理时间: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为12月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四凭准考证领取结果。考生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本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市(区、县级市)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申请办理本科学历证明的考生,除需提交前学历的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交前学历的学历认证结果,或通过学信网申请12位在线验证码并提交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前学历为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只需提交前学历的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复印件。1.办证申请人必须先亲自到原就读学校办理有关证明手续(如毕业学校撤销合并的,请到合并学校办理)。2.学校经专人核查,证实申请人学历后,出具学历证明书(可在“中山教育信息港”/news/XX/10/11/092521-5243-1.html下载)。其中,申请人是肄业的,要注明读到几年级;“经办人”指具体负责核查学历资料的人员。“校长签名”,指的是现任校长;学校曾更名或撤销、合并的,也要注明。3.办证人持学历证明书、有关的证明资料(学校提供毕业生学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无毕业学籍册,申请人要提供毕业集体像、学生手册等有效证明)、办证人申请报告及个人身份证影印件到教育主管部门加具意见、盖章。4.申请人属镇区学校的,先到辖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加具意见、盖章,再到市教育局办理;属市直属直管学校的,直接到市教育局办理。注:各学校要将发出的学历证明书复印一份自存,并立卷归档。第(本站向你推荐:)2篇:办理学历证明所需材料中等专业学校学历证书遗失,可以由证书验印部门出具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与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一、需准备的材料:(1)就读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公函,写明性别、出生年月、在校时间、所学专业、学制、毕业证号)。(2)招生录取花名册(招生录取表)本人名字所在页,复印后加盖学校公章。(3)毕业验印底册,专业所在页和本人名字所在页,复印后加盖学校公章。(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第三篇:XX办理学历证明须知办理学历证明须知等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请按下列须知进行:1、学历证明受理时间: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单位任职提拔、报考公务员、学习深造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为12月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2、考生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本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市(区、县级市)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申请办理本科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只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医护理学(专科)、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学历证明,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3、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4、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第四篇:办理毕业申请和办理学历证明流程办理毕业申请须知1、 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2、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考生,请提前办理前学历的学历认证结果,或通过学信网申请12位在线验证码并打印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便在申请毕业时同时提交,前学历为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无须提交。申请上半年本科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延迟至7月10日前提交学历认证结果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详细请参考本科毕业登记前学历认证的补充通知。省自考办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自考办,邮编:510631。3、 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4、 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复印件。5、 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单位任职提拔、报考公务员、学习深造等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可参照办理学历证明须知的规定向省考办提出申请。办理学历证明须知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单位任职提拔、报考公务员、学习深造等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请按下列须知进行:1、学历证明受理时间: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为12月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2、考生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本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市(区、县级市)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申请办理本科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只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医护理学(专科)、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资格证书。3、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4、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第五篇:办理本科中英文成绩单和学历证明的简明程序与规则办理本科中英文成绩单和学历证明的简明程序与规则一、申办办法1、网上申办在校生和1998届及以后的毕业生,用本科学号登录“教务部学生网上服务中心”,认真阅读申办流程,按操作要求核对成绩单信息、缴费和提交,并按系统反馈的登记袋号和取件时间,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成绩单制作中心取件。办理周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毕业季等特殊时段以反馈时间为准。1998年后毕业的校友,如果忘记登录密码,可联系电话62751435或发邮件给jwbzhbpku.edu.cn查询。2、现场申办1998届以前的毕业生和无法网上申办的校友,凭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在上,学位证书在下,a4纸型76%比例缩印相应份数);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外,还需有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证件号码、办理事项、责任自负)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前来本中心办理(登记验证财务部交费开凭单),持取件凭单在指定的时间取件。1998届以前的毕业生办理周期为10个工作日。二、办理时间:1、学期内每周二、四上午8:00 - 11:15,受理现场申办;2、学期内每周一、二、四下午13:00 - 16:30接待取件;3、学期内每周三、五下午5:00前处理系统提交的申办请求并反馈取件信息; 根据当学年校历,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所有业务停办。三、收费标准1、每次申办中英文成绩单,翻译制作费60元+印制签封费10元/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翻译制作费10元+印制签封费10元/份;双学位和辅修成绩单、学历证明费用相同。毕业生的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明作为一套材料,必须同时办理,费用合计为:70+20x份数。2、需提前取件办理加急,时间周期减半,份费加倍。3、网上提交的申请不能办理改退;手工申办交费后又变化的,可按每份10元的90%退费,翻译制作费不退。4、经申办人核对确认后的材料,再发现问题,视情况交纳一定费用重新制作。四、注意事项:1、取件时,本中心制作的中英文成绩单、学历证书翻译件和个人提供的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并现场盖章签封,未经签封不得带走,否则本部不再认可。签封完毕的成绩单等材料由学生本人或受托人自行寄发,本中心不受理邮寄业务。2、经审核发现有涂改成绩单、学历证明者,两年之内不予办理相关材料,所交费用不退,并通告当事人所在单位;伪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者,按有关法规处理。3、网上申办系统还在完善中,有任何问题请与教务部(62751435,62751406)联系咨询。五、办理地点:红四楼4101室,联系电话:62751406北京大学教务部XX年2月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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