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287焊工培训-哈焊所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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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 工 考 试 (EN287、ISO9606),EN287(ISO9606)熔化焊焊工考试标准,EN287-1(ISO9606-1):焊工考试钢材 EN287-2(ISO9606-2):焊工考试铝及铝合金 EN287-3(ISO9606-3):焊工考试铜及铜合金 EN287-4(ISO9606-4):焊工考试镍及镍合金 EN287-5(ISO9606-5):焊工考试钛及钛合金,1. 目的及应用范围 EN 287系列标准适用于手工及半机械焊焊工的考核,而不适用于自动焊操作工的考核,自动焊操作工考试标准为EN1418。 本标准侧重于焊工手工操作焊条、焊枪、焊炬并焊接出合格质量焊缝的能力的考核,而对焊工的专业理论考核没有做硬性的规定,这主要取决于各行业部门的具体要求。,2. 引用标准(略),3 术语及定义,ISO 15607:2003和EN 1418:1997给出的术语和定义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 焊工 用手操持焊钳、焊枪或焊炬的人。 3.2 考官 受指派验证是否符合应用标准的人。 注: 在一般情况下,可能要求某个外部的独立考官。 3.3 考试机构 受指派验证是否符合应用标准的组织。 注: 在一般情况下,可能要求某个外部的独立考试机构。 3.4 衬垫 放在坡口背面用于托住熔化焊缝金属的材料。,3.5 根部焊道 在多层焊中,在根部熔敷的第一层焊道。 3.6 填充焊道 在多层焊中,根部焊道之后盖面焊道之前熔敷的焊道 3.7 盖面焊道 在多层焊中,焊接完成后在焊缝表面可见的焊道。 3.8 焊缝金属厚度 除余高以为的焊缝金属的厚度。,4. 符号及缩略语,4.1 概述 在不使用文字全称的场合下,填写焊工证书时应使用 4.2 焊接工艺代号 4.2.1 钢的焊接工艺代号 111手工电弧焊 114药芯焊条电弧焊(无保护气体) 12 埋弧焊 131惰性气体保护焊(MIG) 135活性气体保护焊(MAG) 136药芯焊丝活性气体保护焊 141钨极氩弧焊(TIG) 15等离子焊 311氧乙炔火焰气焊,4.2.2铝及铝合金的焊接工艺代号 131隋性气体保护焊(MIG) 141钨极氩弧焊(TIG) 15等离子焊,4.3 缩略语 4.3.1 有关试件的缩略语 a 角焊缝厚度 z 角焊缝的焊角尺寸 BW 对接焊缝 FW 角焊缝 P 板 T 管 D 管外径 l1 试件厚度 l2 试件长度 lf 试验长度 s 对接焊焊缝金属厚度(对单道焊而言, 为板厚或管子壁厚) s1 焊接工艺1的焊缝金属厚度 s2 焊接工艺2的焊缝金属厚度 t 试件的材料厚度(板厚或管子壁厚) t1 焊接工艺1的材料厚度 t2 焊接工艺2的材料厚度,4.3.2 有关焊接材料的缩略语 nm 无填充金属 A 酸性药皮 B 碱性药皮 C 纤维素药皮 M 药芯金属粉末 P 药芯金红石,快凝固型渣 R 金红石型药皮或药芯,慢凝固型渣 RA 金红石酸性药皮 RB 金红石碱性药皮 RC 金红石纤维素型药皮 RR 金红石型厚药皮 S 实芯焊丝/填充丝 V 药芯金红石或碱性/氟化物 W 药芯碱性/氟化物,慢凝固型渣 Y 药芯碱性/氟化物,快凝固型渣 Z 药芯其它型,4.3.3 有关其它焊缝细节的缩略语 ss 单面焊 bs 双面焊 lw 左焊法 rw 右焊法 mb 带衬垫焊接 nb 不带衬垫焊接 sl 单层 ml 多层 4.3.4 有关弯曲试验的缩略语 A 材料规程要求的最低延伸率 d 弯头或内辊的直径 ts 弯曲试样的厚度,5. 主要参数及认可范围,5.1 主要参数 焊工的认可基于主要参数。针对每个主要参数都规定了其认可的范围。主要参数包括: 焊接工艺 产品类型(板和管子) 焊缝种类(对接和角接) 材料组别 焊接材料 尺寸(材料厚度和管子外径) 焊接位置 焊缝细节(衬垫、单面焊、双面焊、单层、多层、左焊法、右焊法),5.2 焊接工艺方法 每项考试一般只认可一种焊接方法。改变焊接方法需要进行新的考试。但实芯焊丝S(焊接方法135)和药芯焊丝M(焊接方法136)之间可以相互替换,不需要重新考试。 然而,允许一个焊工通过采用两种或多种焊接工艺焊接的一个试件的考试取得这两种或多种焊接工艺的认可,也可以通过分别采用这两种或多种焊接工艺焊接的两个或多个试件的考试来取得这两种或多种焊接工艺的认可。,例如:评定要求单面对接焊,根部用TIG(141)焊,不带垫板,再用MIG焊(131)进行填充,焊工可用下列任一方法进行评定: a)采用多种焊接方法焊接的接头进行评定,即在评定范围内,根部焊道用TIG(141)焊,不带衬垫,随后的焊道和焊层由MIG焊(131)焊接。 b)采用每种焊接方法单独进行评定,即评定一个根部焊道不带垫板的TIG(141)焊,再评定一个MIG焊(131 ),带衬垫单面焊或双面焊,或者不带衬垫单面焊。,焊接方法,焊接方法,焊接方法,焊接方法,带衬垫(mb),不带衬垫(nb),焊接方法,表1 对接焊缝单个或多种焊接方法的认可范围,5.3 产品类型 考试必须在板或管子上进行。下列准则可适用: a) 管子上的焊缝,外径D 25mm,适用于板上的焊缝; b) 板上的焊缝适用于管子上的焊缝,当: 管子外径D150mm,焊接位置PA、PB、PC; 管子外径D 500mm,所有焊接位置,5.4 焊缝种类 考试必须以对接焊缝或角焊缝进行。下列准则可适用: a) 取得对接焊缝的认可,也就取得了除支管连接之外的任何类型对接焊缝的认可(同时参见5.4c) b) 在大部分工作为角焊缝的情况下,应对焊工进行适当的角焊缝考试。在大多数工作为对接焊缝的情况下,角焊缝可通过对接焊缝考试来认可。 c) 取得无垫板管子对接焊缝的认可,也就取得了角度大于等于60的支管连接的认可,认可范围同表1至表8。对支管焊缝而言,认可范围根据支管的外管径而定。 d) 如果无法采用对接焊或角焊缝就焊缝类型对焊工进行认可,应使用特殊试件,如支管连接、铸件精饰焊接及预热等,对焊工进行认可。,5.5 材料的分类组别 5.5.1 钢材分类组别(按ISO15608),5.5.2 铝材分类组别,5.5.3 认可范围 焊工获得一个组别中任何一种材料的焊接认可,也就取得了同一组别中所有其他材料的焊接认可,以及表2中其他组别材料的焊接认可。 如焊接的材料不在分组范围之内,应另外进行考试。 对于钢材来讲,异种金属接头的认可:当使用8组或10组中的填充材料时,可认可8组或10组材料与其它任何组别材料的焊接; 锻件材料的考试适用于同组别中铸件及铸件和锻件的焊接。 对于铝合金来讲,如焊工获得21到23组材料与24或25组材料的任何一种异种金属焊缝的认可,也就获得了21到23组材料和24或25组材料任意组合后所形成的异种金属焊缝的认可。但与26组材料所形成的异种金属焊缝,要求进行专门的认可考试。,表2. 钢材组别的适用范围,续表2. 铝材组别的适用范围,5.6 焊接材料 获得带填充金属的认可(如141、15)也就获得了无填焊金属焊接认可,但反之不然。 获得AlMg合金类的填焊金属认可,也就获得了使用AlSi合金类的资格,但反之不然。 对焊接工艺131,如惰性保护气体氦含量的增幅超过50%,则要求进行一次新的认可考试。,表3 焊接材料的认可范围a,5.7 尺寸 对接焊缝的焊工考试以材料厚度或管子外径为基础。表4及表5规定了认可范围。 注:材料厚度或管子外径不一定非得准确测量才行,但是表4和5所给出的数值的基本原则应遵循。 角焊缝的认可范围,材料厚度按表6规定。 对于支管焊接,适用表4的材料厚度临界值及表5的管子外径临界值的适用准则如下: 对于骑坐式支管连接:支管的材料厚度与管子外径 对于插入式或贯穿式支管连接:主管或壳体的材料厚度和支管的外管径 对于不同的管子外径和材料厚度的试件,则焊工取得以下焊接认可: 1)根据表4,获得最薄和最厚材料厚度认可; 2)根据表5获得最小和最大管子外径资格。,表4 钢材对接焊缝试件厚度及焊缝金属厚度 (多种工艺)的认可范围,续表4 铝材对接焊缝试件厚度及焊缝金属厚度 (多种工艺)的认可范围,表5 钢材和铝材管子外径a认可范围,表6 钢材和铝材角焊缝试件的材料厚度认可范围a,5.8 焊接位置 表7给出了各焊接位置的认可范围。焊接位置与符号见EN ISO 6947。 根据EN ISO 6947的规定,试件应按焊接位置的名义角度进行焊接。 对于钢焊工考试,取得管子上焊接位置J-L045和H-L045的认可,也就取得了管子所有角度的认可。 当焊接两个外径相同的管子时,一个焊接位置为PF(PG),另一个为PC,焊工获如获得此资格,也就获得了管子H-L045(J-L045)的焊接位置的认可。 外径D150mm的管子可以只用一个试件在两个焊接位置上焊接( 2/3圆周的PF或PG位置,1/3圆周的PC位置)。,对于铝焊工考试,取得板材上焊接位置的认可,也就取得了旋转管材上同样位置的认可。 而取得管子上焊接位置H-L045的认可,也就取得了管子所有角度的认可。 当焊接两个外管径相同的管子时,一个焊接位置为PF,另一个为PC,焊工同时获得了管子H-L045位置的认可。 管子外径D150mm,可将试件固定,分两个焊接位置进行焊接(2/3圆周的PF位置, 1/3圆周的PC位置)。,表7 钢材和铝材焊接位置的认可范围,5.9 焊接细节 表8和表9给出了依据焊缝细节的认可范围。 使用311工艺进行焊接时,左焊法改成右焊法或右焊法改成左焊法均要求重新考试。,表8 钢材和铝材对接焊缝中焊缝细节的认可范围,表9 钢材和铝材角焊缝的认可范围,6. 试验及检验,6.1 监督 试件的焊接及检验应在考官或考试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焊接开始前,应在试件上标记考官和焊工的标识。另外,所有试件的焊接部位要标在该试件上,如果是固定管的焊缝,也要标出12点钟的焊接部位来。 如果焊接条件不正确,或者发现焊工技能不能满足要求,例如,过多(或整体)返修,考官或考试机构可中止本次考试。,6.2 试件的形状、尺寸和数量 试件的形状和尺寸要求见图1到4。 管子上的焊缝要求检验长度至少150mm,然而,如果管的圆周长小于150mm,则应另加试件,试件最多为3个。,图1 板对接焊试件尺寸 (单位:mm),图2 板角焊缝试件尺寸,a 角焊缝有效厚度 t 试件的材料厚度 z 角焊缝焊角尺寸,图3 管子对接焊缝试件尺寸,图4 管子角焊缝试件尺寸,6.3 焊接条件 焊工考试应遵循按照EN ISO 15609-1或 EN ISO 15609-2制订pWPS或WPS。 必须采用下述焊接条件: 试件的焊接时间与平常生产条件下的作业时间一致; 试件在根部焊道和盖面焊道上应至少有一次停弧和再起弧,并在检查长度范围内做标记,以便检查; 除非要求进行弯曲或拉伸试验,pWPS 或WPS所要求的焊接后热处理可以省略; 给试件做标示 除焊缝盖面层外,焊工经考官或考试机构允许可通过打磨去除较小的缺陷。,6.4 检验方法 每条完成的焊缝应按原样根据表10的要求进行检验。 如焊缝外观检验合格,则应按表10进行进一步检验(s)。 如果在考试中使用了永久衬垫,在破坏性试验之前应取下永久衬垫。 用于宏观检验的试样应在在一侧进行腐蚀,以清晰的显示焊缝, 不要求进行抛光。 对于由焊接工艺131、135、136(仅限M)及311完成的对接焊缝(对于铝材而言,只有131)进行射线探伤试验后,还应另外进行两个横向弯曲试验(一个面弯,一个背弯,或两个侧弯试件)或两个断裂试验(一个在面部,一个在根部)。,表10 检验方法,6.5 试件和试样 6.5.1 概述 6.5.2至6.5.4规定了试件和试样制备、类型和尺寸等详细情况, 另外指出了破坏性试验要求。 6.5.2 板和管对接焊缝 做射线检验时,试件检验长度上焊缝应按原样(不除去焊缝余高)进行检验。 做断口试验时,应将试件在检验长度内分成宽度相等的试样,用能断开的方法对所有的试样进行断口试验。各试样的检验长度应大于等于40mm (见图5b)。所有缺口形状允许符合EN 1320的规定。,做符合横向弯曲试验时,应按EN ISO 15614-1或2中的要求对两个面弯试样和两个背弯试样进行检验。 当只进行横向弯曲试验,整个检验长度应分成宽度相等的若干试样,所有的试样均应检验。当只进行侧弯试验时,应取至少四个试样,沿检验长度内均匀切取。其中一个侧弯试验应取自检验长度内的起弧区和止弧区。弯曲试验应按EN 910进行。,如板材厚度t12mm, 横向弯曲试验可由侧弯试验替代。 对管材而言,射线检验后,对131、135、136(仅限M)及311焊接工艺(对于铝材而言,仅有131)附加弯曲或断口试验的试样数量,取决于焊接位置。对于PA或PC焊接位置,应做一个面弯和一个背弯试验(见图7a)。所有其他焊接位置,应做两个面弯和两个背弯试验(见图7b)。,加工成偶数个试样 图5 板对接焊缝试样的制备及断口试验,b) 试样的检验长度 注: 另外,为了在试样的焊缝中产生断裂,可以在试样上受拉边焊缝 的中央位置开纵向切口。 图5 板对接焊缝试样的制备及断口试验,6.5.3 板角焊缝 进行断口试验(见图6)时,必要时可将试件切成若干个试样。每个试样应根据EN1320放置并断开,然后进行检查。 当采用宏观检验时,至少应取两个试样。一个宏观检验样品应取熄弧/起弧部位。,图6 板角焊缝断口试验检验长度,a) 焊接位置PA和PC附加断口或弯曲试验试样 加工示意图 图7 管对接焊缝试样的位置和制备,b) 焊接位置PF/PG/H-L045附加断口或弯曲试验试样 加工示意图 图7 管对接焊缝试样的位置和制备,c) 断裂试验样品的检验长度 注: 另外,为了在试样焊缝处断裂,可以在试样上焊缝受拉面的中线上开纵向缺口。 图7 管对接焊缝试样的位置和制备,当t 1.8 mm: d = 4.5mm 当t 1.8 mm: d = 3.5 mm,图8 外径D25mm的管子试件缺口拉伸试验举例,6.5.4 管角焊缝 进行断口试验时,试件应分成4个或4个以上试样进行断裂(图9给出了一种示例)。,图9 管角焊缝试样的制备和断口试验 当采用宏观检验时,至少应取两个试样。一个试样应取在熄弧/起弧部位,6.6 试验记录 所有检验的结果应归档。,7. 试件验收要求,试件应按相关缺陷种类所规定的验收要求进行评价。 进行任何检验前应进行以下检查: 所有的焊接飞溅已去除; 所有的焊接飞溅已去除; 焊缝的正面和背面没有打磨(按6.3); 根部焊道和盖面焊道的熄弧点和起弧点都已做标记(按6.3); 轮廓和尺寸。,除非另有规定, 按照本文件所规定的方法发现的缺陷,在验收时应依照EN ISO 5817或EN30042进行评价。如果缺陷在EN ISO 5817或EN 30042的质量等级B之内,则焊工合格。以下缺陷类型除外:焊缝余高过大、角焊缝余高过大、角焊缝厚度过大及根部下塌量过大。这些缺陷可以按照质量等级C来进行评价。 弯曲试验试样在任何方向上都不允许有大于3mm的单个裂纹。试样尖角上出现的裂纹在评价中可以忽略,除非裂缝是由未焊透、焊渣或其它的缺陷所引起的。,如果焊工试件上的缺陷超出了规定的最大允许限度,则焊工考试不合格。 无损检测的相应验收标准也应作为参考。所有破坏性和无损检测均应使用规定的程序。 注: EN 12062给出了EN ISO 5817和 EN 30042质量等级和各种无 损检测技术验收标准之间的相互关系。,8. 补考,如果某试验没有达到本文件的要求,则应给焊工再次参加考试的机会。 如果经确认考试失败是由于冶金或其它外界因素造成的,而不能直接归结于焊工技能不足,则应安排另外的考试以便对新的考试材料和新的考试条件的质量和完善性进行评价。,9 有效期,9.1 初次认可 如果已进行了所要求的试验且试验结果合格,焊工资格从试件焊接之日起有效。 9.2 有效期确认 所颁发的焊工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但前提需要雇用方的焊接监督责任人或相关人员可以确认该焊工一直在其初试资格范围内作业。且需每半年确认一次。,9.3 延期 按本文件取得的焊工资格证书可由主考官或考试机构每两年延长一次。 在证书延期之前,必须满足9.2的要求并确认以下条件: a) 所有用于支持延期的记录和证据均可追溯到该焊工,并能证明在生产中使用了WPS; b) 用于支持延期的证据应该是之前六个月在两个焊缝上进行的无损检测(射线检验或超声波检验)或破坏性试验(断裂或弯曲) 。与延长有关的证据至少应保留两年。 c) 焊缝满足本标准规定的缺陷验收等级; d) 9.3b提及的试验结果应证明焊工已重现了初始的试验条件。 注:需要确认并追溯的参数见附录D.,10 证书,应核实焊工已成功地通过了资格考试。证书上应记录所有主要的焊接参数。如果试件未能通过规定的任何一个试验,都不予颁发证书。 焊工证书应由考官或考试机构单独负责颁发,证书应包含Annex A所列所有内容。建议用附录A的格式作为焊工考试的资格证书。如焊工证书采用其他格式,证书也应包含附录A所要求的内容。 通常,一个试件应单独颁发一个焊工证书。,如果一个焊工焊接了多个试件,可单独颁发一个焊工证书,将每个试件的资格范围进行合并。除5.7给出的情况外,只可以变更以下主要焊接参数中的一个,而其它主要参数不允许改变: 焊缝类型 焊接部位 材料厚度 应确保焊工证书不会产生任何歧义。建议所颁发的焊工证书至少应使用英语、法语或德语中的一种,必要时可与其它的语言联合使用。 技能考试和业务知识考试(见附录A)应用“合格”或“未试验”加以说明。 考试主要焊接参数超出许可范围的任何变化,都应进行新的考试,并颁发新的证书。,11 标记,焊工资格认可的标记应由下列款项依次组成(这样安排便于计算机数据处理): a)本标准编号,例如 EN ISO 96062; b)主要参数: 1)焊接工艺: 参照4.2,5.2和EN ISO 4063; 2)产品类型: 板(P)管(T),参见4.3.1和 5.3; 3)接头类型: 对接焊缝(BW ),角焊缝(FW ),参见5.4; 4)材料组别:参见5.5 5)焊接材料: 参见5.6 6)试件尺寸: 材料厚度t和管外径D,参见5.7; 7)焊接位置: 参见5.8和EN ISO 6947; 8)焊缝细节: 参见5.9。,衬垫及保护气体的种类不包含在标记中,但应包含在焊工证书中(见EN ISO 15609-1或EN ISO 15609-2 的附录A)。 附录B. 给出了标记范例。,示例1 焊工考试 EN 287-1 135 P FW 1.2 S t10 PB ml,示例2 焊工考试 EN ISO 9606-2 131 P FW 22 S t10 PB sl,示例3 焊工考试 EN 287-1 136 P BW 1.3 B t15 PE ss nb,示例4 焊工考试 EN ISO 9606-2 131 P BW 23 S t15 PA ss mb,示例5 焊工考试 EN 287-1 141 T BW 8 S t3.6 D60 PF ss nb,示例6 焊工考试 EN ISO 9606-2 141 T BW 23 S t3 D150 PF ss nb,示例7 焊工考试 EN 287-1 111 P BW 2 B t13 PA ss nb 焊工考试 EN 287-1 111 P FW 2 B t13 PB ml,示例8 焊工考试 EN ISO 9606-2 131 P BW 22 B t13 PA ss nb 焊工考试 EN ISO 9606-2 131 P FW 22 B t13 PB ml,示例9 焊工考试 EN 287-1 141/135 T BW 1.2 S t20 D200 PA ss nb,示例10 焊工考试 EN ISO 9606-2 141/131 T BW 22 S t15(5/10) D200 PA ss nb,示例11 焊工考试 EN 287-1 141 T BW 10 S t8.0 D100 H-L045 ss nb 焊工考试 EN 287-1 141 T BW 10 S t1.2 D16 H-L045 ss nb,示例12 焊工考试 EN ISO 9606-2 141 T BW 21 S t3 D30 PF ss nb 焊工考试 EN ISO 9606-2 141 T BW 21 S t10 D150 PF ss nb,示例13 焊工考试 EN 287-1 141 T BW 5 S t5.0 D60 PF ss nb 焊工考试 EN 287-1 141 T BW 5 S t5.0 D60 PC ss nb,示例14 焊工考试 EN ISO 9606-2 141 T BW 22 S t8 D100 PF ss nb 焊工考试 EN ISO 9606-2 141 T BW 22 S t8 D100 PC ss nb,附录C (提示的附录),业务知识 C.1 概述 建议进行业务知识考核,但不做硬性规定。 然而,一些国家可能要求焊工通过业务知识考试。如果进行了业务知识考核,应在焊工证书予以记录。 本附录概要介绍了焊工应具备的业务知识,目的是确保焊工遵守焊接工艺规程并完成日常实际工作。本附录所指出的业务知识只是最基本的要求。 由于各国的培训大纲不同,所以建议只对总体目标或业务知识的类别进行规范。具体考题由各国拟定,但至少应包括C.2中涉及焊工资格考试的内容。,焊工业务知识考核,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 a) 笔试(多项选择); b) 根据一套书面试题进行口试; c) 计算机考试; d) 根据书面所述的规范做演示/观察考核. 业务知识考核仅限于对考试中与所用的焊接工艺有关的内容。,C.2 要求 C.2.1 焊接设备 C.2.1.1 氧乙炔焊 a) 气瓶的识别; b) 主要部件的识别和装配; c) 喷嘴和焊炬的正确选择。 C.2.1.2 弧焊 a) 主要部件和设备的识别与装配; b) 焊接电流种类; c) 焊接回路的正确连接。,C.2.2 焊接工艺 C.2.2.1 氧乙炔焊(311) a) 气压; b) 喷嘴种类的选择; c) 气体火焰的种类; d) 过热的影响。 C.2.2.2 手工电弧焊(111) a) 焊条的保管和烘干; b) 焊条种类的差异。,C.2.2.3 气体保护焊(114、131、135、136、141、15) a) 电极规格和种类; b) 保护气体的识别和流速(不含141); c) 喷嘴/导电嘴的种类、规格和维护; d) 金属过渡形式的选择和限制; e) 焊接电弧的防风保护。 C.2.2.4 埋弧焊(121、125) a) 焊剂的烘干、输送和正确使用; b) 焊接机头的正确定位和进行。,C.2.3 母材 a) 母材识别; b) 预热方法与控制; c) 层间温度控制. C.2.4 焊接材料 a) 焊接材料的识别; b) 焊接材料的贮存、搬运和条件; c) 规格的正确选择; d) 焊条与焊丝的清洁度; e) 焊丝盘的控制; f) 气体流速与质量的监控。,C.2.5 安全预防措施 a) 安全装配、安装与断电程序; b) 焊接烟尘与气体的安全控制; c) 个人防护; d) 火灾隐患; e) 狭窄空间内的焊接; f) 了解焊接环境; g) 触电危险高的环境 h) 电弧幅射; i) 散射弧光的影响; j) 压缩气体的安全贮存、搬运与使用; k) 气管与接头配件的泄漏检查。 l) 回火时应采取的措施。(针对311),C.2.6 焊接顺序/程序 了解焊接工艺要求与焊接参数的影响。 C.2.7 坡口制备与焊缝符号 a) 焊缝坡口制备符合焊接工艺规范(WPS ); b) 熔合面的清洁。 C.2.8 焊缝缺陷 a) 缺陷的识别; b) 原因 c) 预防与补救措施。 C.2.9 焊工认可 焊工应了解认可的范围.,附录D (用作参考),延期需确认及可追溯的变量 为了延长焊工证书的期限,应根据表D.1给出的变量确认该焊工从事了与其原始考试相关的焊接工作。,表D.1 延期需确认及可追溯的变量,附录ZA (提示的附录),本欧洲标准对应EU导则基本要求 或其它条文的条款 经ISO与CEN协商,本CEN附录仅包含在草案及最终之中,而不出现在颁发的ISO标准中。 本草案在欧盟委员会及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对CEN的授权下编制,并符合欧洲议会及1997年5月29日理事会关于承压设备成员国相关法规的欧洲导则(EU97/23/EC)基本要求。 警告:其它要求及其它EU导则可能适用于本标准范围内的这些产品。 本标准中的下述条款(详见ZA.1)与导则97/23/EC的要求相符。 遵循本标准的这些条款就提供了符合相关导则及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法规的一种途径。,表ZA.1 本欧洲标准与导则97/23/EC的对应,附录ZB (标准),国际标准及与其对应的欧洲标准 出版物参考名录 本标准通过注日期或不注日期的方式包含了其它标准的条文。这些标准的编号出现在本标准的适当地方,并且在列在下面的标准名录中。对于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后的补充或修订部分只有在补充或修订后适用于本标准。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补充部分)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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