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马渡河桥新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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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马渡河桥新建工程远安县马渡河桥新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册)*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 八 年 三 月目 录第一章 监理工作概况31.1工程概况31.2技术标准31.3监理工作范围31.4监理工作目标31.5监理工作依据4第二章 监理组织机构52.1 监理机构组织形式52.2 监理人员、实验及办公设施5第三章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63.1总监职责63.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7第四章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74.1、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74.2、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9第五章 工程质量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105.1质量监理的内容与方法10第六章 工程进度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206.1进度监理的任务206.2 进度监理的方法24第七章 工程费用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317.1费用监理的任务317.2 计量与支付程序32第八章 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408.1合同管理的内容408.2合同管理的方法45第九章 组织与协调539.1组织协调的内容539.2组织协调的方法53第十章 环境保护监理5410.1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5410.2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54第十一章 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5511.1安全施工监理5511.2文明施工措施56第十二章 监理的工地会议制度5612.1第一次工地会议5612.2监理例会5612.3专题工地会议56第十三章 记录和报告格式5713.1监理文件与资料主要内容5713.2监理文件与资料管理5713.3监理文件与资料归档58第一章 监理工作概况1.1工程概况远安县马渡河桥新建工程桥址位于远安县洋坪镇马渡河村,属沮河流域上游,横跨沮河。本次设计桥型为8跨10米正交简支型空心板桥,采有先简支、后桥面连续结构,全桥长期存在87.04米,共分两联。桥台采用U型桥台;桥墩采有实体墩身、扩大基础。在两个桥台和5#桥墩位置设D40型伸宿缝。全桥墩台帽上设1cm厚油毛毡简易支座,设计荷载公路-级,设计高程为黄海高程。1.2技术标准荷载等级:公路等级-级;计算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平曲线极限最小半径:15米;桥面布置:0.25米(示警桩)+4.5米(人行道)+0.25米(示警桩);公路等级: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桥面横坡:1.5%;桥面纵坡:双向2%;地震烈度:桥区位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简易设防;斜度:0度。1.3监理工作范围1.3.1监理工作范围远安县马渡河桥新建工程全部监理工作。1.3.2监理工作内容施工单位的招标过程、开工前的征地拆迁和施工全过程中协助业主进行协调工作;对施工全过程监理、工程质量、进度、计量和合同管理,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施工安全保护措施及监理规范规定的其它工作加强监督和管理。1.4监理工作目标监理服务总目标是确保工期、节省投资、争创优质工程。1.4.1 质量监理目标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事前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以形成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二级质量保证系统。工作中强调事前控制,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尽量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所监理工程竣工质量达合格标准。1.4.2进度监理目标要求施工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报,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按月向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人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人的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到位,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1.4.3费用监理目标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现金流动计划,现场核实工程数量和计量,审查签发付款证书。严格审查计日工、额外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认真仔细地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当承包人要求额外补偿索赔时,做好各种证据、资料的记录,整理,为业主把好费用关,控制好工程费用,力争使工程费用不超过计划费用。1.4.4合同管理认真贯彻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充分发挥监理的控制作用与第三方的特殊地位,注意协调好业主、承包商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管理好合同以规范约束合同各方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1.4.5 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控制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检查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的落实情况,杜绝安全事故的产生,减少环境污染。1.5监理工作依据1.5.1业主与监理公司签定的本项目的监理合同书;1.5.2经批准的监理实施细则;1.5.3业主与承包商签定的正式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包括全部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书、承包人的全部投标文件及其它补充文件);1.5.4业主与除承包人之外的其他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1.5.5正式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说明;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1.5.6合同指定使用的技术规范和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1.5.7国家、交通部、湖北省颁布的相关法规等。如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1.5.8政府和业主及总监办的其它指令。1.5.9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和其它文字记载及记录、批准的所有图纸、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等作为监理依据。1.5.10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其他文件。第二章 监理组织机构2.1 监理机构组织形式根据监理工作需要,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监理机构框图如下: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试验工程师(1人)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2)人) 监理组织机构框图2.2 监理人员、实验及办公设施2.2.1监理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年龄本项目职务职称专业证书1何祥东43总监工程师项目全面管理部监理工程师2刘爱华43试验检测工程师工程师试验、检测部监理工程师3薛伟27监理员助工监理员2.2.2办公设施及实验设备一览表序号名 称数量进出场时间备注办公设施1办公室50m2进场时间为二00八年3月,出场时间按监理合同服务期办理。2计算机1台3打印机1台4移动电话3部5数码相机1部6办公桌椅4套7文件柜1组实验:拟委托宜昌市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本项目的实验工作。第三章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3.1总监职责3.1.1负责主持总监办的监理业务工作。3.1.2总监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以监理合同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为依据,独立、公正、有效地开展施工监理业务。3.1.3总监根据工程进度、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建立现场监理机构,匹配相应的人员和设备。总监应合理调配监理人员的人数及进出场时间,以便更好地满足各阶段施工监理的需要。3.1.4对于有关本工程的工期、质量、费用和合同等重大问题,总监必须及时以书面方式向业主请示,经业主同意后方可予以决策或决定。总监提交的书面请示中应根据请示内容的轻重缓急及时请求业主给予答复。但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总监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急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总监有权在未征得业主批准情况下向承包人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须的指令。但总监随后应及时向业主报告情况,并与业主协商进一步采取的措施。3.1.5总监应根据监理合同文件、业主批准的监理实施细则和施工合同文件(即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有关工程施工的合同文件)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并在授权范围内完成下列工作:3.1.5.1审核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工程延期;3.1.5.2审核承包人有权得到的索赔款额;3.1.5.3审核技术规范(规格)的替代或设计的变更;3.1.5.4下达变更批复,工程变更现场经业主、监理、设计三方同时签字确认备案,否则变更无效;3.1.5.5对新增施工细目的单价进行估价;3.1.6审核有关暂定金额的使用;3.1.7审核施工分包的申请。3.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3.2.1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2.2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提出建议。3.2.3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驻地办高监提出报告。3.2.4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3.2.5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3.2.6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3.2.7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第四章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4.1、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4.1.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任务4.1.1.1人员进场。按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进场时间组织监理人员进场。4.1.1.2建立监理试验室。4.1.1.3根据合同规定做好监理所需的各项硬件的准备工作。4.1.1.4对图纸及定位数据进行现场复查。4.1.1.5施工环境调查。4.1.1.6准备监理图表。4.1.1.7建立监理文档分类与管理办法。4.1.2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及方法4.1.2.1熟悉合同文件:组织监理人员全面熟悉合同文件,对文件中的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查证清楚,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法。4.1.2.2施工环境调查:总监应要求承包人对工程范围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它障碍物,施工前不能按时交接的工程占地及有争议的工程占地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措施。4.1.2.3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按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实施细则要求逐项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承包人的质量负责人是否符合投标书和自检负责人的资格,以及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在工地专门进行质量管理。检查承包人自检的职责、工作程序和要求是否明确。检查承包人试验室是否符合投标书要求和本项目实际工作要求;工地试验室的功能是否满足工程需要;试验室的资质、试验人员资格及培训是否符合规定要求。4.1.2.4审核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规定时间内应向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实施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总监办经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承包人应根据总监办审核意见进行修订补充。4.1.2.5实地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情况:开工前检查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到位情况;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情况;审查和复核承包人标准试验情况。4.1.2.6交桩和定线复测:按合同和监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桩、复测、验收。4.1.2.7设计交底:组织监理人员全面熟悉施工图纸,参加由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4.1.2.8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业主、承包人参加会议。目的在于对承包人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会议中决定的各项决议应形成纪要,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纪要交各方共同执行。4.1.2.9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详图。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程序框图:熟悉设计图纸、合同、投标文件现场调查监理计划及细则第一次工地会议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审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图纸会审审查验收复核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施工控制线施工单位填报开工申请,监理、业主审批工程正式开工4.2、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4.2.1、质量保证体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要求承包人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4.2.2、承包人的质量负责人:驻地监理应审查批准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所报的质量保证和自检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并应要求其在工程现场用足够的时间专门进行质量管理。4.2.3承包人自检职责及要求4.2.3.1自检各项工程的开工条件,提出各项开工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4.2.3.2在各项工程施工中,对每道工序或工艺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操作及工艺符合要求并获得监理人员的认可。4.2.3.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经监理人员认可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4.2.3.4按合同、规范规定的抽样频率、时间和方法,及时通知工地试验室进行取样或现场试验,并对保留工程现场试样的养护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4.2.3.5及时检测各工程部位的位置、高程和几何尺寸,并提供资料以获得监理人员的认可。4.2.3.6对每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进行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4.2.3.7对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系列,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4.2.4、承包人试验室: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和批准承包人装备自己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其建筑面积、试验设备及人员配备应满足本工程各项试验的需要。4.2.5工地试验室功能及要求4.2.5.1进行各工程项目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和预先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试验室进行复验和批准。4.2.5.2对全部工程项目的各种试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管理,建立全部工程的试验资料档案,为工程施工管理提供详细实的试验资料。4.2.6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试验管理:监理试验室派出人员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所有试验仪器须经事前标定并按期进行鉴定;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有经过业务培训和考核的上岗证书,必须严格执行试验规范和操作规程;重要试验应有监理人员在场监督。第五章 工程质量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5.1质量监理的内容与方法5.1.1质量监理任务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使承包人提交使用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的要求。5.1.2质量监理工作程序5.1.2.1 质量控制检查程序5.1.2.1.1开工前准备工作的监理开工前,承包人须将准备工作情况(即开工申请报告)报总监办,待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令其纠正或根据合同有关条款令其暂停。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其主要审查内容为:5.1.2.1.1.1工地试验室的仪器与试验人员配备情况;5.1.2.1.1.2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质量保证措施;5.1.2.1.1.3进场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情况;5.1.2.1.1.4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5.1.2.1.1.5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流程;5.1.2.1.1.6施工设备的配备(数量、规格、性能)等情况。5.1.2.1.2施工放样与施工测量工作中的监理5.1.2.1.2.1测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部门向承包人移交工程测量资料,承包人应进行工程测量复核工作,在测量复核过程中,应补设和固定永久性标志,并将复测结果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查,然后承包人进行工程定线和放样。5.1.2.1.2.2承包人应根据测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于当日或次日向测量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放样和施工测量记录,当测量监理工程师发现测量和放样有问题时,承包人应返工复测。5.1.2.1.2.3施工放样程序:道路施工路线放样监理程序见图5-1;桥梁施工测量放样监理程序见图5-2。5.1.2.1.3中间检查5.1.2.1.3.1中间检查的安排承包人应在每道工序施工结束前25小时将检验计划报送总监办,以便总监办安排每道工序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计划。5.1.2.1.3.2检查程序5.1.2.1.3.2.1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人自检,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填写“工序质量检验单”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5.1.2.1.3.2.2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若不合格,通过“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人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序质量检验单”,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5.1.2.1.3.2.3承包人在每一个分项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自检,若自检不合格,则自行返工;若合格,则填写“工程质量检验报表”,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5.1.2.1.3.2.4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单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若不合格,则发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人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程质量检验报表及分项工程完工证书,并发出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人进行其他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程序详见图5-3。承包人复测加密导线桩、水准点桩、并填报测量报告总监批准测量报告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测审查合格放样:路中心桩、路基边缘桩、桥涵位置桩增补控制点、水准点承包人填报施工放样报验单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核测量测量监理工程师签认开 始 施 工重新放样承包人保护所有桩志不受损坏图5-1 路线施工放样监理程序不合格合格46承包人对控制桩复测监理抽检设 计 交 桩通过业主请设计单位澄清承包人建立控制网测量监理工程师检查测量控制网现场复测 计算复核导线坐标水准点复核承包人重测测量监理工程师批准应用承包人施工定位放样,并填报施工放样报验单测量监理工程师施工定位复测审查审核测量方案 复核测量计算检查测量操作记录 抽检复核承包人重测测量监理工程师签认开始施工有错误有错误合格图5-2 桥梁施工放样监理程序合格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检查,签认质量检验单审查开工申请单每道(步)工序完工后承包商自检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单分项工程已完工承包商自检填报质量检验报表及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接到申请报告7天内,总监办主持交工验收总监签认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返工进行下道工序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返工不合格 图53 质量检查程序5.1.2.1.3.3中间质量检查的方法和手段5.1.2.1.3.3.1旁站:现场监理人员应在各施工点监督施工,原则上采取旁站监督,尤其是对关键部位、工程隐蔽部位、易产生缺陷的工程、不易补救的部位,更要加强监督,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旁站过程中作好监理日志,工地各级监理人员将施工中的情况和主要问题及时记录于监理日志中,并存档备查。5.1.2.1.3.3.2工程用材料和设备的检验: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需经过试验合格,并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其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原则上,工地材料试验由承包人进行,但必须有现场监理试验人员在场,试验记录有现场监理人员签字认可方能有效,必要时监理试验人员自行检查。对于由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在技术性能上须满足本工程要求,若不能满足,监理人员有权暂时停止使用。工程用原材料质量监理程序详见图5-4。5.1.2.1.3.3.3现场测量:包括几何尺寸、高程、位移等项目测量。一般性的现场测量工作由承包人进行,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其测量记录必须有监理人员签字认可方有效。关健性的测量工作监理人员应自行测量。施工质量的抽样检验:即由中心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对关健工序完成的质量进行抽样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通知中心试验室或工地实验室人员抽取试验用的样品。5.1.2.1.4分项工程完工证书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说明承包商所进行的分项工程已经完工并通过了有关质量检验的文件,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申请紧后分项工程施工的前提,是竣工验收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分项工程计量、签发分项工程计量证书的基础。分项工程完工证书由下列文件(及附件)组成:5.1.2.1.4.1分项工程完工证书;5.1.2.1.4.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报表;5.1.2.1.4.3与分项工程有关的工序质量检验单、材料试验表;5.1.2.1.4.4现场监理日志表及日报表;5.1.2.1.4.5工作指示单;5.1.2.1.4.6工地会议纪要;5.1.2.1.4.7开工申请单;5.1.2.1.4.8工程变更令(对变更工程而言);5.1.2.1.4.9分项工程完工图纸;5.1.2.1.4.10其它。5.1.2.1.5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完工当组成一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再次进行检查、复查,如未发现质量问题,即可对所有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进行整理,形成分项工程完工文件。同样,当组成一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各分部工程完工文件进行整理,形成单位工程完工文件。5.1.2.2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处理。5.1.2.2.1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总监办;5.1.2.2.2总监办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5.1.2.2.3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办,并抄送有关方面;5.1.2.2.4若为重大质量事故,总监办应立即报业主;5.1.2.2.5总监办可视情况,组织由有关各方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填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并抄送有关各方;5.1.2.2.6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未消除,则不发复工命令,或根据有关合同条款再次发出暂停施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进行处理的指令。质量事故处理框图见图55。5-4 原材料质量监理框图原 材 料 源承包人自检厂(场)质保书承包人自检后送材料报验单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批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承包人按规定批量自检并填写报验单试验监理工程师复查继续使用通知禁止使用并自费运出现场监理检测合格不合格不合格换材源监理发现材料有疑问抽检施工过程事故发生承包人暂停工作承包人向总监办报告总监办现场查办承包人向总监办建议补救工作总监办下达指令承包人复工总监办会同业主联合调查处理暂时停工写出总结报告确定处理方案总监办指示承包人复工向业主报告重大事故否原因是否清楚 是 否 否 是 图55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5.1.3监理试验工作程序5.1.3.1 原材料的试验程序承包商提交开工报告后,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材料出厂证明及试验报告并抽样检查或取样送检。试验工程师在对有关材料进行抽检或送检后应填写材料试验报告单。若发现原材料不合格,试验监理工程师要及时通知承包商,由试验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总监审定。5.1.3.2 现场检测试验监理程序施工前试验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试验员按规范确定检测项目,施工中共同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或试验监理工程师旁站承包商的试验过程,检查原始记录并按规定抽查频率对现场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填入质量检验单,对无条件做的项目送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检验。施工中试验监理工程师重点检查工程的关键部位。监理人员应将抽查情况和旁站监督情况及时报送总监办试验室,以备抽查。5.1.3.3 分项工程检验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实验室应根据旁站监督的资料以及承包商原始试验记录,在试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分项工程检验程序见图56。审查分项工程自查和抽检资料以规范频率对分项工程复查检验无条件做的项目送中心实验室提交分项工程试验报告 图56 分项工程检验程序框图第六章 工程进度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6.1进度监理的任务6.1.1进度计划的编制6.1.1.1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工程进度计划必须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所有变化;贯彻合同条件其及技术规范。6.1.1.2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6.1.1.2.1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总工期、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6.1.1.2.2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6.1.1.2.3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及气候条件;6.1.1.2.4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6.1.1.2.5 已建成的同类工程的施工进度及经济指标等。6.1.1.3进度计划的划分工程进度计划,可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及年、月进度计划;对于起控制作用的重点工程项目应单独编制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进度计划。6.1.1.4总体进度计划的内容6.1.1.4.1工程项目的总工期,即合同工期或指令工期;6.1.1.4.2 完成各单位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的工期、最早开始及最迟结束的时间;6.1.1.4.3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程量及现金流动估计;6.1.1.4.4 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配备的人力和设备数量;6.1.1.4.5各单位或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等。6.1.1.5年度进度计划的内容 6.1.1.5.1 本年计划完成的单位工程及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及投资指标;6.1.1.5.2 施工队伍和主要施工设备的转移顺序;6.1.1.5.3 不同季节及气温条件下各项工程的时间安排;6.1.1.5.4 在总体进度计划下对各单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6.1.1.6月(季)进度计划的内容6.1.1.6.1本月(季)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6.1.1.6.2 完成本月(季)及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及资格;6.1.1.6.3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6.1.1.7单项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6.1.1.7.1 本项目的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6.1.1.7.2本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及各道工序的控制日期;6.1.1.7.3本项目的现金流动计划;6.1.1.7.4 本项目的施工准备及结束清场的时间安排;6.1.1.7.5 对总体进度计划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控制、依赖关系和说明等。6.1.1.8进度计划的表示方式总体进度计划及特殊项目的单位工程进度计划,采用横道图、斜率图或进度曲线等方式表示,当合同有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采用网络方式表示;年度、月(季)进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进度曲线及有关形象进度图表示。6.1.2进度计划的审批6.1.2.1进度计划的提交6.1.2.1.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书面提交以下文件:6.1.2.1.1.1一份细节和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必要时的各项特殊工程或重点工程的单位进度计划;6.1.2.1.1.2一份有关全部支付的年度现金估算及流动计划;6.1.2.1.1.3一份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总说明(即通过施工组织设计提出)。6.1.2.1.2在将要开工以前或在开工以后合理的时间内,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以下文件:6.1.2.1.2.1年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6.1.2.1.2.2月(季)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6.1.2.1.2.3分项(或分部)工程的进度计划。6.1.2.2进度计划的审查步骤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人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查完毕,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6.1.2.2.1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6.1.2.2.2提交问题与承包人进行讨论或澄清;6.1.2.2.3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6.1.2.2.4审查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直到满意并批准。6.1.2.3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分项工程工期合理。6.1.3进度计划的检查6.1.3.1每日进度计划检查记录6.1.3.1.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制定每日进度检查记录,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或工点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并定期(日、周、旬、月)汇总报告,并作对工程进度进行掌握和决策的依据。每日进度检查记录主要记录并报告以下事项:6.1.3.1.1.1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6.1.3.1.1.2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6.1.3.1.1.3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6.1.3.1.1.4当日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6.1.3.1.1.5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6.1.3.1.1.6 当日的天气情况等。6.1.3.2每日工程进度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监理人员提供的每日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向监理处和业主提交一份每月工程进度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6.1.3.2.1概括或总说明:应以记事方式对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提出分析;6.1.3.2.2工程进度:应以工程数量清单所列项目为单位,编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6.1.3.2.3工程图片:应显示关键线路上一些主要工程的施工活动及进展情况;6.1.3.2.4财务状况:应主要反映业主的资金储备、承包人的现金流动、工程支付及其他财务支出情况;6.1.3.2.5其他特殊事项:应主要记述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延误的因素及解决措施。6.1.3.3进度监理图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差距的进度监理图及进度统计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 6.1.4进度计划的调整6.1.4.1进度符合计划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人对进度计划的执行,应提供和创造各种外部条件,及时调查处理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促进工程按计划进行。6.1.4.2进度计划的调整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程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人对原工程进展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应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调整工期进度计划,主要是调解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产生不利影响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不必要求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6.1.4.3加快工程进度承包人在无任何理由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专业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目标,承包人提出和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6.1.4.3.1只要承包人提出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符合施工程序并能确保工程质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予以批准;6.1.4.3.2 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的施工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负;6.1.4.3.3因增加夜间施工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施工而涉及业主的附加监督管理(包括监理)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6.1.4.4进度计划的延期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或承包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时,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的规定批准承包人延长工期,批准延期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6.1.4.5对承包人延误的处理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承包人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必要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指令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人。6.2 进度监理的方法6.2.1合同段的开工程序6.2.1.1总监办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合理的时间内内向承包商下达“开工令”。此开工令(开工通知)由总监办起草,总监办签署后抄送业主相关部门。6.2.1.2承包商签收开工令,确定收到时间。6.2.1.3承包商在收到开工令后14天内进行开工准备。6.2.1.4工程正式开工,时间为承包商收到开工令后第14天。6.2.2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程序6.2.2.1承包商在进行各单位(分项)工程施工之前48小时,应向总监办提交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见监表2),开工申请应列明开工的单位(分项)工程名称、位置、申请开工时间和施工准备情况等,并提交相应附件供审查。6.2.2.2总监办审核承包商的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并检查申请开工的单位(分项)工程设计图纸、征地拆迁、三大材的供应是否落实或解决,施工准备工作是否齐备合格,开工条件是否具备。6.2.2.3如果开工条件具备,监理工程师在单位(分项)工程“申请单”上签字批准,并抄报总监办,如果不具备开工条件,向总监办报告情况,由总监办根据问题的性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解决,在不影响整体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通知并要求承包商调整单位(分项)工程开工顺序(该通知抄报总监办)。6.2.2.4承包商接到监理工程师调整分项工程开工顺序的通知后,另行提出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由监理工程师审批。6.2.2.5重复步骤3、4直至单位(分项)工程开工。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程序框图(图61)6.2.3进度管理程序6.2.3.1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6.2.3.1.1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签发日后的14天内应提交一式三份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其内容包括:A、工程概况; B、整体施工组织计划; C、整体施工方法;D、整体施工进度图(如斜率图、横道图、网络图等);E、劳力与机械设备图表; F、施工场地总布置图; G、施工准备说明;H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 I、资金使用计划(柱状图)。6.2.3.1.2承包人应根据图纸、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并在每个新的单位(分项)工程开工前至少4天递交该计划(或程序)的详细报告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其内容包括:A、施工的基本情况;B、施工内容;C、详细的方法和工作程序;D、材料、设备、劳力的安排(包括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E、质量控制计划,包括:原材料的标准试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各种工地试验。F、安全保证措施;G、计划进度;H、临时工程;I、环保措施。6.2.3.2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与进度监理总监办要详细审查承包人的上述计划,决定所提计划是否合理可行,是否与其正在进行的工程相一致。总监办必须检查的项目至少包括:6.2.3.2.1承包人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计划,工序安排是否适当;6.2.3.2.2承包人的机械设备进场总量是否符合工程计划的安排;所配备的机械质量、能力和性能是否与工程情况相适应,施工设备使用状况是否完好,是否有足够的零配件,因保养而停驶等因素,所配备的设备数量是否足够;6.2.3.2.3便道、水、电、临时设施布局是否适当;6.2.3.2.4 劳力、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械维修人员、熟练操作工、测工和试验人员的配备是否与施工计划相适应,若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所报人员不相符,应提出质疑,并要求承包人提供这些人员的详细资料以供审查;6.2.3.2.5计划中预留动员和清场时间是否足够;6.2.3.2.6 实验室的设备及测试手段是否完善;其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总监办在收到承包人单位(分项)工程开工计划或程序后3天内必须给予批复。并在每月5号前将上个月批复的单位(分项)工程开工项目汇总报总监办。6.2.3.3施工计划的修改承包人应每3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并向总监办提交修订计划。如工程进度过于延缓,总监办应指示承包人解释理由,并说明将如何加快工程进度。如果需要的话,承包人必须提交一份修正计划,尤其当计划表明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时,总监办应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上述修订计划应报业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程序(图62);年月进度计划编制程序(图63);施工进度监理工作程序(图64)。图61 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程序框图承包商选择开工项目承包商选择其它开工项目总监办审核开工条件是否具备总监办落实指令下达分项工程开工令承包商收到开工令分项工程开工问题解决通知现场监理通知承包商:另选开工地点和工程调查现场条件,当地技术经济资料熟悉合同、图纸、说明书等资料作出基本设想(工区划分人力,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安排)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进行项目分解计算工程量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持续时间工期、工程费用研讨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草案主要材料构件需要量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编制劳动力需要量计划主要机械设备需要量计划临时设施需要量计划编制工作量完成计划执行报总监审核修改必要修改必要 有 无 有 无 同意 不同意图62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程序研究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或长周期的生产计划项目分析列出各项目计划施工的工程量工作量、用工人数、工作时间与现有资源数对 比考虑应采取的措施编制初始施工生产计划1、 工期是否符合要求2、工作是否连续作业3、劳动率均衡状况4、资源供应时间5、各工程之间的逻辑关系6、关键线路7、是否考虑应有的停歇检 查编制正式施工生产施工计划1、 工程量及累计数2、 工程量及 累计值3、 各工种用人数及周期需要总工日数4、 劳动效率5、 大型机械需用数 6、 主要材料需要量7、上期对比情况 计算各项计划指标编制计划说明编制现场工料机报表报总监办审查批 准 实 施1、上期现场工、料、机数量2、本期现场计划的工、料、机数量 图63 年月进度计划的编制程序业主与承包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承包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上报总监办内容应附有:1、 主要劳动力计划2、主要机械进场计划3、主要机械设备进退场计划4、施工准备工作计划5、临时设施、临时占地计划6、现场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数量汇总表审 查批准、实施1、当月(年)计划完成工程量、工作量2、当月(年)实际完成工程量、工作量3、累计计划完成数和实际完成数4、计划提前或拖后的原因分析5、拟采取的对策6、现场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数量汇总表承包人编制具体工程项目年度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和月上报实际工程进展情况监理工程师审查,进行计量和支付进行进度计划与实际完成值的检查指定承包人修改施工进度计划继续执行计划直到工程竣工承包人修改施工进度计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两者对比 不同意 同意 符合图6-4 施工进度监理工作程序第七章 工程费用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7.1费用监理的任务7.1.1工程量清单的管理7.1.1.1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工作深度、计量方式和方法。7.1.1.2工程量清单数量是设计图纸给定的数量,但不是监理工程师实际确认的准确工程数量。7.1.1.3工程量清单的变动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变更,对工程量清单按下列方式进行修改和补充: 变更工程数量,工程项目内容及单价不变。 变更单价,原项目内容及数量不变。 项目内容、单价、数量全部变更(包括项目整个被取消)。 新增工程,即项目、单价、数量全部是增列的。7.1.2工程计量7.1.2.1工程计量的规定7.1.2.1.1 计量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变更清单的内容。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文件。7.1.2.1.2主要计量依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范围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图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变更令工程量清单及说明费用索赔审批书7.1.2.1.3计量原则按设计图给定的净值及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原则计量。合同事宜按合同所规定的方法计量。监理工程师按项目划分比例计量。7.1.2.2工程计量的程序7.1.2.2.1计量通知或申请单工程需要计量,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单,或要求承包人填报计量申请单。7.1.2.2.2审查有关文件资料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或计量后暂不予支付。7.1.2.2.3填写中间计量单中间计量单必须清楚真实的填写记录计量结果,并经双方代表审核签认,对承包人在计量后14天内提出的异议,监理工程师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将复议后的结果通知承包人。7.1.2.2.4工程计量的主要文件组成中间计量单承包人的支付申请单承包人的工序交验单及有关的自检资料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质量检验单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工程发生变更,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指令单中间交工证书7.2 计量与支付程序7.2.1计量7.2.1.1计量的概念与要求计量是指对承包商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的过程。在计量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要求:7.2.1.1.1只能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进行计量。除变更工程以外,所有计量项目应该是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承包商必须完成了该项目的各项工序,形成符合技术规范对该细目所要求的“产品”时,才能组织计量工作。7.2.1.1.2计量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中计量的规定进行,与计量有关的合同文件如下: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前言;其它合同文件。计量过程中,必须符合上述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离开合同文件的计量,实际上是监理工程师对合同的一种间接变更,只会给业主或承包商的利益带来损害。7.2.1.1.3工程质量未经验收,不能组织计量工作。必须明确,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而不是“次品”,因此,计量项目己通过有关的质量检查、检验,是监埋工程师组织计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7.2.1.1.4计量不解除承包商应尽的任何合同义务。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如事后发现已计量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仍不免除承包商无偿返工的责任。7.2.1.1.5计量是一种净值计量。7.2.1.2计量程序根据计量性质和作用的不同,各分项工程的计量分为中间计量和分项工程计量。7.2.1.2.1中间计量程序当分项工程进行到一定程度,形成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形式的产品,并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时,即可组织中间计量工作。中间计量采用计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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