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调配工作规定.doc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1225548 上传时间:2019-10-11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3.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干部调配工作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干部调配工作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文秘知识/规章制度 干部调配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保证调配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干部。 第二章调配原则 第三条 干部调配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服务,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干部调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编制员额和干部人数计划进行,保证干部在地区、行业、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布及部门内的合理配置。 第五条 干部调配应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意发挥干部的专业特长,适当照顾干部的实际困难,鼓励和支持干部到基层单位、艰苦行业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 第六条 干部调配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有关干部回避的规定。 第三章调配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 各级人事部门可根据下列原因之一,在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之间调配干部: ( 一 ) 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进行的人员调整; ( 二 ) 满足国家重点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及国家重点加强部门的需要; ( 三 ) 充实基层单位,支援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 ( 四 ) 补充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空缺; ( 五 ) 安置因单位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而富余的人员; ( 六 ) 调整现任工作与所具有的专业、特长不相适应的人员; ( 七 ) 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或其他特殊困难; ( 八 ) 符合政策规定的易地安置; ( 九 ) 满足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其他工作需要。 第八条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的,一般不得调动: ( 一 ) 见习期末满的; ( 二 ) 正在按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第九条干部因工作需要跨地区调动的、一般应夫妻同调。 第十条干部跨地区调动,有关部门可根据其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家属随调或随迁手续。 第十一条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干部调到非全民所有制单位、其全民所有制身份可以保留。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干部调配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同级党委和政府确定的管理范围内的国家干部的调配工作。 第十三条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之间的干部调动,由各有关部门审批。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在京外直属单位之间跨地区调动干部。应与调入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协商办理。 第十四条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干部调配,由各有关部门与其所涉及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协商办理。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事业、企业单位从京外调入干部,报人事部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干部调配,由所涉及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审批办理。 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干部调配,凡是由事业、企业单位调入到国家行政机关的,须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办理。 第五章调配程序 第十七条调动干部时,应先由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商洽,并征求被调干部的意见,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八条干部个人要求调动的,应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