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明珠工程安全监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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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贸监理文件编号:Q/LMJ06-2007大连明珠工程安全监理规划编制:审核:批准:大连辽贸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大连明珠项目监理部年 月 日目 录一、 工程概况二、 安全监理工作目标三、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四、 安全监理工作范围五、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六、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七、 安全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八、 安全监理人员职责九、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及措施十、 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十一、 本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十二、 本工程须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十三、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星海广场与壹品星海之间,施工现场占地面积较大,多家施工单位同时做业,安全监理工作难度较大。施工场地紧邻星海广场,在旅游高峰季节必须注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工程由大连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大连市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大连金州辽南地矿工程勘测院勘察,中建六局,阿尔建设集团、九州建设、中建四局承建,大连辽贸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主管中建六局与中建四局,具体楼号为5#、6#、7#各为31层,临街公建2/3层,建筑面积约9万m2。二、 安全监理工作目标伤亡事故:死亡为0,重伤为0,轻伤为8安全达标:项目部每月组织安全达标检查: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40%。三、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5、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辽宁省、大连市地方法规。四、 安全监理工作范围1、 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2、 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 4、 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 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6、 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包括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提供相关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的情况;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的资质、安全施工措施及验收调试等情况;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验检测单位资质和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情况。 7、 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五、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六、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1、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2、 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3、 在施工阶段,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4、 工程竣工后,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七、 安全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总监电气安全监理暖通安全监理土建安全监理八、 安全监理人员职责(一)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1、对任职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为安全生产监理监管的直接责任人。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所监理项目特点及施工过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并监督其实施。3、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质量和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和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等;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基坑开挖及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拆除、爆破工程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具有专家论证意见;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格,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或经审查不符合相关要求,不得同意施工单位开工,并报告公司和建设单位。4、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问题,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5、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发生事故协助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分析,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二)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1、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2、参与制定项目监理规划中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实施措施,并按此措施开展日常的监理工作,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3、各自承担本专业安全产监管职责,按照项目“监理规划”和“专业实施细则”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并对本专业每日的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在监理日记中。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必要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档案情况。6、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知识的学习积累,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九、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及措施1、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制度A、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制内容:(1) 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2) 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3) 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编制。(4) 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5) 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6) 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7) 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B、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工程、特殊架设、超高层脚手架、井架搭设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C、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1) 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甾击、防触电、防台风等。(2) 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3) 冬季施工,重点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D、全技术措施落实。(1) 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除口头外,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2) 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3) 项目部应建立实施技术措施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制。2、 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内容:(1)经常性安全施工检查:a) 班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b) 各级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c)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施工。(2)专业安全施工检查:a) 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等的搭设与使用的安全检查;b) 塔吊、龙门吊、卷扬机、垂直运输机(架)的检查;c) 施工用电及电动机械设备的检查;d) 压力容器检查;e) 防尘、防毒、防火检查;f) 其他。(3)安全生产旁站监理:a) 基坑(槽)、管沟土壁支撑施工及挖土作业;b) 防腐蚀工程;c) 拆除工程;d) 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桩机等)的安装与拆除;e) 高支模施工、模板支撑体系的安装与拆除;f) 大模板的吊装、堆放;g) 脚手架安装与拆除;h)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装备;i) 焊接工程安全保证措施;j) 其他工程:爆破、挖孔桩及燧道等的气体测试、吊架的安 装与拆除等。(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施工检查:a) 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b) 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施工检查。安全检查必须由总监组织。安全施工检查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表”,发现问题,应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发送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措施计划,分阶段实施。监理部应建立安全施工检查登记、整改台帐。3、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制度。进场施工机构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内容主要是:(1) 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2) 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3) 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4) 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5) 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6) 机械工作机械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7) 机手持证上岗。4、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1) 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2)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持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3) 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5、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 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2) 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3) 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待查。(4) 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6、 安全监理督促整改制度:(1) 出口头通知: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应首先及时口头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事后应及时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2) 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当“口头通知”发出后,未按期整改且无整改措施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方实施签发书面通知、指令的措施。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时应注意文件的时效性。书面通知应采用“监理通知书”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3) 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加以强调。要求责任方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要求责任方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并形成例会纪要。(4) 签发“工程暂停令”: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暂停”的部位视工程的情况,可以是整个工程暂停,也可以是局部工程暂停。若“工程暂停令”发出后执行效果不佳,可进一步向建设方提出:加强与施工企业管理部门协调,要求其参与执行。(5) 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7、 安全监理例会制度:(1) 监理单位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工地例会,施工单位的参加人员必须包括施工现场安全员。(2) 工地例会内容必须包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内容,施工单位要对本周内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汇报。(3) 工地例会上监理单位要对本周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报和总结,针对薄弱环节,应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4) 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监理单位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如果施工单位整改不及时或拒绝整改,监理单位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加以强调。要求责任方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要求责任方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5) 每次工地例会要形成会议纪要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抄送施工单位。8、 安全监理资料归档制度:(1) 监理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2) 安全监理档案管理,应从工程开工开始,按照工程实际进度,做到时间、准确、系统、科学、完整。(3) 安全监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卷一: a) 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b)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c) 安全监理规划;d) 安全监理细则;e) 冬季施工监理细则;f)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g) 安全监理通知单及回执单;h) 安全检查情况汇报;i) 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检查打分表;j) 监理月报;k) 会议纪要;l) 监理日记;m) 项目部安全培训证书;n) 安全考试卷;o) 安全台帐。卷二:a)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b) 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报审表;c) 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报审表;d) 塔吊安装拆除方案报审表;e) 高空作业施工方案报审表;f)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报审表;g) 防台防汛方案,汛期事故救援预案报审表;h) 冬季施工安全方案报审表;i) 施工总平面图、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文明施工、施工防火报审表;j) 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报审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管理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记录);k) 安全技术措施报审表;l) 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报审表;m) 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报审表;n) 塔吊安装设备报验;o) 物料提升机设备报验;p) 施工机具报验;q) 塔吊基础工程验收;r) 脚手架报验;s) 模板报验;t) 洞口周边验收;u) 临时用电验收。(4) 工程竣工结束后项目监理部应把安全监理档案资料移交监理公司存档。十、 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2、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3、 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4、 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5、 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十一、 本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 土方工程;2、 脚手架工程;3、 模板工程;4、 高处作业;5、 交叉作业;6、 建筑施工机械;7、 临时用电。十二、 本工程须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1、 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2、 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3、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1)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十三、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安全帽、棉衣等。17xx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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