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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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 1 广东传送网络运营中心 2008 年第三批二级 干线改造工程湛江市光缆线路改造单项工程 监 理 细 则 编 制: 批 准: 日 期:二八年十月十一日 Shenzhen Duxin Supervision (2)地下障碍复杂; (3)施工期限短要求迅速复原的地段。 1.2.2.3 塑管的接续宜采用承接法。采用承接法接续塑料管,其承接部份应涂 粘合剂。涂抹粘合剂应在距直管管口 10mm 处向管身涂抹,涂抹承接长度的 2/3。 1.2.2.4 塑料管的组群问缝隙宜为 1015mm,接续管头必须错开,每隔 23m 设衬垫物支撑,并保证管群的整体形状统一。进入人(手)孔窗口部 份的堵抹(喇叭口)不应凸出墙面,应终止在墙体内 100mm 处。 1.2.2.5 塑管的应用范围。下列情况下宜采用钢管: (1)管道附挂在桥梁上或跨越沟渠、有悬空跨度; (2)埋深过浅或路面荷载较大; (3)地基特别松软或有可能遭到外力强烈冲击; (4)在有腐蚀的地段采用钢管时,必须做钢管的防腐处理。 1.2.2.6 钢管接续宜采用焊接管箍法。两根钢管应分别套入管箍长度的 1/3 以 上,平直后焊接。使用有缝管时应将管缝置于上方,内部不得出现毛刺。 1.2.2.7 管道的地基。地基是承受所有上层的全部荷重(其中包括:路面上的 车辆、人群、堆积物、管道顶至路面的垂直土壤压力以及管道、基础、光电 缆重量等)的地层。管道应建筑在良好的地基上,地基分天然地基和人工地 基两种。 (1)天然地基:稳定性土质,不需人工加固的地基。例如:岩石类、 碎石土类、粘土类; (2)人工地基:在不稳定的土质上必须经过人工加固的地基。加固方 式有表面夯实、碎石加固、换土法和打桩加固法等。 1.2.2.8 管道的基础。管道基础是介于管道与地基中间的媒介结构。它支承管 监理规划 6 道,把管道的荷重均匀传播到地基中。 (1)土质较好的地区(如硬土)挖好沟槽后夯实沟底,回填 50mm 细 砂或细土; (2)土质较差的地区,挖好沟槽后做混凝土基础,基础上回填 50mm 细砂或细土如果有必要时可以对管道进行水泥包封; (3)土质为岩石的地区,挖好沟槽后应回填 200mm 细砂或细土。 (3)管道进入人(手)孔或建筑物时靠近人(手)孔或建筑物侧做不 小于 2 米长度的钢筋混凝土基础和包封。 1.2.2.9 敷设塑料管道时,塑料管孔组和排列的方式应与水混管道的排列相同, 为保证管孔排列整齐,间隔均匀,为了确保塑料管群形状应每隔 3.0m 左右 采用框架固定或绑扎。 1.2.3 人(手)孔建筑 1.2.3.1 人(手)孔的位置。在通信管道的分支点,电(光)缆引上点、穿越 公路和铁路、桥梁两端、交叉路口、坡度较大转弯地点等,拟建地下引入线 路的建筑物旁宜建筑人(手)孔。 1.2.3.2 管道段长。两人(手)孔间的距离(管道段长)水泥管道不宜超过 150m;塑料管道不宜超过 200 米;高等级公路最大不宜超过 250 米;郊区光 缆专用塑料管道可以达到 1000 米。 1.2.3.3 人(手)孔有砖砌人(手)孔、钢筋混凝土人(手)孔等。一般电 (光)缆引上点、支线及配线管道上可设置手孔。 1.2.3.4 人(手)孔应建筑混凝土基础,当遇到土质松软或地下水位较高时, 还应增设碴石地基或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 1.2.3.5 人(手)孔型号应根据终期管群容量大小确定。 (1)单一方向标准孔(孔径 90mm)不多于 6 孔、孔径为 28mm 或 32mm 的多孔管不多于 12 孔容量时宜选手孔。 监理规划 7 (2)单一方向标准孔(孔径 90mm)不多于 12 孔、孔径为 28mm 或 32mm 的多孔管不多于 24 孔容量时宜选小号人孔。 (3)单一方向标准孔(孔径 90mm)不多于 24 孔、孔径为 28mm 或 32mm 的多孔管不多于 36 孔容量时宜选中号人孔。 (4)单一方向标准孔(孔径 90mm)不多于 48 孔、孔径为 28mm 或 32mm 的多孔管不多于 72 孔容量时宜选大号手孔。 1.2.3.6 人(手)孔内不得有其它管线穿越,公路水沟中的手孔应建筑在水沟 以外。 1.2.3.7 对于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段,人(手)孔建筑应做防水处理。根据地下 水位的情况人手孔建筑的程式可按下表规定确定: 人(手)孔建筑程式表 地下水情况 建筑程式 人(手)孔位于地下水位以上 砖砌人(手)孔等 人(手)孔位于地下水位以下,且在土壤 冻层以下 砖砌人(手)孔等(加防水措施) 人(手)孔位于地下水位以上,且在土壤 冻层以内 钢筋混凝土人(手)孔(加防水措施 1.2.3.8 人(手)孔盖应有防盗、防滑、防跌落、防移位、防噪声等措施,井 盖上应有明显的用途及产权标志;车行道人(手)孔必须安装车行道的口圈。 1.2.4 管道埋设深度 1.2.4.1 管道埋深(管顶至路面)不能小于 0.7m。塑料管道敷设后,其管顶覆 土小于 0.7m 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用砖砌沟加钢筋混凝土盖板或做钢筋 混凝土包封等。 1.2.4.2 对于塑料管道埋设深度(管顶至路面)在人行道下不应小于 0.7 米; 在车行道下不应小于 0.8 米;与轨道交越(管顶到轨道底)不应小于 1.0 米 与铁路交越(管顶到轨道底)不应小于 1.5 米。深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加保护 措施。详细管顶至路面不应小于下表要求: 类别 人行道下 车行道下 与电车轨道交越(从轨 底部算起) 与铁道交越(从轨底 部算起) 水泥管、塑料管 0.7m 0.8m 1.0m 1.5m 监理规划 8 钢管 0.5m 0.6 0.8m 1.2m 1.2.4.3 管道的埋深,应能保证管道进入人孔时,管顶距离人孔上覆不得少于 30cm,管孔底部距手孔基础顶部净距不少于 40cm。 1.2.4.4 管道沟回填:应每回填 15cm,分层夯实,回填土应高出地面 20 cm。 1.2.4.5 管道敷设应有一定坡度,以利渗入管道内的地下水流向人孔,管道坡 度为 34,不得小于 2.5;如街道本身有坡度,可利用地势获得坡度。 通常管道坡度有两种设置方法:即“一”字坡和“人”字坡。 1.2.4.6 人孔内不同方向的管道相对位置宜接近,相应管孔高差不宜大于 0.5m。 1.2.4.7 通信管道与其它管线交越、埋深相互间有冲突且迁移有困难时,可考 虑改变管道埋深。降低通信管道埋深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砼包封、加 混凝土盖板等) ,但管道顶部距路面不得小于 0.5m。 1.2.4.8 引上管引入人(手)孔时,应在通信管道引入窗口以外的墙壁上,在 距上覆(盖板)下 0.20.4m 范围以内。 1.2.5 水泥砂浆与铁件 1.2.5.1 人(手)孔墙体与基础应结合严密、不漏水、结合部的内外侧应用 12.5 水泥砂浆抹“八”字。抹墙体与基础的内、外八字角时,应严密、贴 实、不空鼓、表面光滑、无飞刺,无断裂等。 1.2.5.2 人(手)孔砖砌体砂浆饱和度应不低于 80,砖缝宽度应为 812mm,同一砖缝的宽度应一致。 1.2.5.3 手孔墙体用一级机制红砖砌筑墙体的水泥砂浆应使用不低于 75 号的 水泥砂浆,严禁使用掺有白灰的混合砂浆进行砌筑。 1.2.5.4 人(手)孔的内、外墙面宜用 12.5 水泥砂浆抹面,一般规定为: 内墙抹面厚度为 1015mm,外墙抹面为 1520mm。 1.2.5.5 人(手)孔内穿钉的规格、位置的预埋应符合设计规定。上、下穿钉 应钉在同一直线上,允许垂直偏差不大于 5mm,间距偏差应小于 10mm。相邻 监理规划 9 两组穿钉偏差应小于 20mm。穿钉露出墙表应为 5070mm,露出部份应无砂 浆附着物、无锈蚀、螺母应齐全有效。穿钉安装必须牢固。 1.2.5.6 管道窗口宽度大于 700mm 时,或使用承重易形变的管材如塑料管的窗 口处,应加设过梁或窗套。 2 光缆线路工程监理细则 2.1 光缆线路工程监理目标 1. 质量控制目标:工艺、质量验收一次通过,在确保达到优良等级的基 础上,争创优质工程; 2. 进度目标:在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建设期限内或提前完工(不可抗力 除外) ; 3. 投资控制目标:在保证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施工的基础上,通 过合理化建议,协助优化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措施使投资得到最大程度的 节约; 4.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严格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避免 设备和人身安全事故,无死亡事故,争创示范文明工地。 2.2 光缆线路工程(杆路部分)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2.2.1 复测、核标 2.2.1.1 复测工作应根据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杆路路由图进行,无特殊 情况不得变更原路由。 2.2.1.2 复测中如遇有地形环境与设计有重大改变,影响原路由的安全或传输 要求的,应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领导联系处理,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2.2.1.3 复测时,应在每个测定的杆位及拉线出土点钉上标桩,对角杆、分线 杆、跨越杆、终端杆等,除应在杆位处钉标桩外,还应在标桩的邻近位置作 固定标志,并在测量登记薄上详细记载。 2.2.1.4 复测时,除按设计选定的路由、地形和环境特点确定杆位,配置电杆, 并应避免长杆挡和急转外,电杆和拉线位置的确定,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架空线路在与公路、乡村大路、机耕路交越时,交越点光缆距地面 监理规划 10 垂直距离,必须保证一律达到 5.5m 的高度;与铁路交越时,保证一律达到 7.5m 的高度。 (2) 架空线路与高压输电线、电气铁道馈电线、广播线和其它通信线路 平行接近或交越时应符合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并要保证垂直隔距。 另外, 架空光缆线路严禁在高压输电线或其他线路的拉线内穿过越。 (3) 电杆、拉线的位置不宜设在建筑物的进出口处。 (4) 非特殊情况,电杆、拉线严禁设置在公路路肩上或公路与排水沟之 间,一般要求杆路由应距公路平行隔距为 50m 左右,由于地形限制,平行隔距 可限定为 25m 左右.杆路路由应尽量避开放炮采石、水库、跨河流、建房基 地等地形不稳定及不安全地带。 (5)角杆的角深,不宜超过 7.5m。角深大于规定值时,应将一个转角分成 两个转角,使每个转角的角深都不超过规定的数值,两个角杆的角深宜相等。 在角杆复测时,相邻两角不宜有反转弯,在线路跨越铁路、河流时,不得用角 杆兼作跨越杆。 (6)在坡度变更的电杆上,如相邻杆位的地面高度差10m 时,在坡顶的电 杆,应在线路进行方向前后两侧装设顺线拉线,在坡底的电杆,应在向坡顶的 一侧增设顺线拉线加固。 (7)打洞时,杆距偏差30cm 时,杆位可不做调整。 2.2.2 打洞 2.2.2.1 打洞前,应确认标桩位置无误,用拉线加固的水泥电杆角杆根部应内 移半个根径,木角杆根部应内移一个根径。 2.2.2.2 电杆埋深应符合下表要求,偏差不得超过5cm。 电杆类别 普通土 硬土 石质 木杆 8.0m 1.5m 1.3m 1.0m 木杆 9.0m 1.6m 1.4m 1.1m 木杆 10m 1.7m 1.5m 1.1m 水泥杆 7.5m 1.4m 1.3m 1.0m 监理规划 11 水泥杆 8.0m 1.5m 1.4m 1.2m 水泥杆 9.0m 1.6m 1.5m 1.4m 水泥杆 10m 1.7m 1.6m 1.6m 拉线洞深:1.3m1.5m。 2.2.2.3 打坚石洞采用爆破法时,如经爆破后成锅底形,立杆时可用碎土、碎 石将杆根加固或用混凝土浇灌。 2.2.2.4 在土层下面有石层时,水泥电杆洞深也不能小于 1.20m。 2.2.3 立杆 2.2.3.1 水泥电杆在立杆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电杆破裂和环缝,影响 水泥杆强度的应予更换。 2.2.3.2 电杆竖立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线路上电杆应成一直线,不得有眉毛弯或“S”弯,电杆竖立 应正直,杆根左右偏差不得超过 5cm,前后偏差不得超过 30cm。 (2) 用拉线加固的角杆,水泥电杆根部应向转角内移半个根径,木杆 内移一个根径。拉线收紧后,杆梢应向外角倾斜,水泥电杆 510cm,木杆 为 1520cm。 (3)终端杆杆梢应向光缆张力的反侧倾斜 1020cm。 (4)回土及夯实应符合规定。 (5)在原杆路上变更电杆时,应在原杆洞进行。 (6)负责电杆编号及号杆。 2.2.4 拉线、地锚 2.2.4.1 拉线的距高比应等于 1,当距高比小于 0.75 和大于 2 时,应调整拉 线程式。拉线不得有接头、无锈蚀和松股现象。 2.2.4.2 拉线安装的方位;角杆拉线应在角的平分线上,防风拉线及顺线拉线 分别和线路进行方向垂直及平行。地锚出土点的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角杆及各种顶头拉线,出土点左右偏差限值5cm。 监理规划 12 (2)防风拉线、顺线拉线出土点左右偏差限值10cm。 2.2.4.3 拉线与水泥杆的连结,均采用拉线抱箍固定,并在抱箍穿钉上衬以三 股拉线衬环与拉线连结。顺线拉线、角杆拉线,打在一担下;防风拉线,打 在二担下。其拉线抱箍所装位置至上层线担穿钉孔的间距,均应为 3035cm。 2.2.4.4 钢绞线拉线的上把和中把的装设可采用钢绞线卡子、三眼双槽夹板 或另缠法,一般由设计而定。具体要求如下: (1)拉线上把采用三眼双槽夹板时: 7/2.6 及以下钢绞线拉线应装设一付夹板,隔 2030cm 用 3.0mm 铁线另缠 5cm,拉线另留 5cm 尾巴。 7/3.0 钢绞线拉线应装设两付夹板,两夹板间净距为 3cm,隔 2030cm 用 3.0mm 铁线另缠 5cm,拉线另留 5cm 尾巴。 (2)拉线中把采用三眼双槽夹板时: 7/2.6 及以下钢绞线拉线应装设一付夹板,隔 302cm 用 3.0mm 铁线另缠 5cm, 拉线另留 5cm 尾巴。 7/3.0 钢绞线拉线应装设两付夹板,两夹板间净距为 3cm,隔 2030cm 用 3.0mm 铁线另缠 5cm,拉线另留 5cm 尾巴。 (3) 拉线上把采用另缠法时:7/2.6 及以下钢绞线拉线缠扎长度首节 15cm, (7/3.0 钢绞拉线为 20cm)未节 10cm,首未节间的净距为 3cm,最后 距未节 10cm,用 3.0mm 铁线缠扎 5cm。 (4) 拉线中把采用另缠法时: 7/2.6 及以下钢绞拉线缠扎长度首节 15cm(7/3.0 钢绞拉线为 20cm) ,隔 302cm 用 3.0mm 铁线另缠 5cm,拉线 另留 5cm 尾巴。 2.2.4.5 地锚铁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7/2.2 拉线配置 500300150mm 拉线盘、161800mm 铁柄; 7/2.6 拉线配置 600400150mm 拉线盘、182100mm 铁柄;7/3.0 拉线配 置 600400150mm 拉线盘、192400mm 铁柄。 (2)地锚铁柄出土长度,宜为 20 至 60cm。 监理规划 13 (3) 钢绞线地锚鼻子,用 3.0mm 铁线采用另缠法制作。 2.2.4.6 装设高桩拉线其副拉线程式应比正拉线大一级。高桩梢部应向外倾 斜 80100cm。 2.2.5 处理外部因素影响 2.2.5.1 电力线影响: (1)架空光缆与 380V 及以下电力线交越时,在电力线下方通过,并在 交越处加装 型绝缘塑料管保护。一般两侧超出电力线 2m。最小净距 0.6m; (2)架空光缆线路与 10KV 以上输电线交越:光缆线路在电力线下方穿 越,并在交越处加装 型绝缘塑料管保护。一般两侧超出电力线 2m。最小净距 1.25m; (3) 架空光缆线路与其它通信线交越时,架空光缆线路在一级干线下 方穿越,在其他通信线上方跨越,最小净距0.6m; (4)对于新建杆路,在杆路上的特殊杆(角杆、跨越杆、终端杆、山 头岭顶杆等)处采用 4.0mm 钢线加装拉线式或直埋式地线。 2.2.5.2 公路影响:架空光缆线路凡在通车道路上跨越,光缆线路与路面的最 小净距一律要保证5.5m。 2.2.5.3 青苗赔偿: (1) 地面青苗赔偿,由光缆线路施工单位负责; (2) 地面以上砍青赔偿,由光缆杆路施工单位负责。 2.2.6 防雷保护 2.2.6.1 角杆拉线、防风拉线必须用 4.0mm 铁线装设避雷针,避雷针出杆梢 顶 15cm。 2.2.6.2 平均 500m 左右,拉线上把位置应用 4.0mm 铁线做一处尾巴线,以 使光缆吊线与拉线连通接地。 监理规划 14 2.3 光缆线路工程(线路部分)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2.3.1 光缆配盘 2.3.1.1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现场监理员应对运到工地的光缆、器材的规格、 程式等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异常应作重点检查; (1)光缆的外观检查,应首先检查缆盘包装是否损坏,然后开盘检查 光缆外皮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对于包装严重损坏或光缆外皮 有损伤的,应做详细纪录。 (2)工程所用光缆器材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应核对厂方提交 的产品测试记录所列项目及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3.1.2 光缆开头检验时,应核对光缆外端的端别,并在缆盘上做醒目标注。 敷设长途光缆时,北(东)为 A 端,南(西)为 B 端。光缆端别的识别方向: 面对光缆截面,由领示色光纤按顺时针方向排列时为 A 端,反之为 B 端。 (领示色规定见产品说明书) 。 2.3.1.3 光缆配盘应根据复测路由计算出光缆敷设总长度以及光纤全程传输质 量要求,选配单盘光缆。光缆应尽量做至整盘敷设,以减少中间接头。靠设 备的第 1、2 段光缆的长度应尽量大于 1.0Km。 2.3.1.4 光缆配盘结果应填入“中继段光缆配盘图”同时应按配盘图在选用的 光缆盘上标明该盘光缆所在的中继段段别及配盘编号。 2.3.2 放设吊线 2.3.2.1 光缆吊线的固定物应用三眼单槽夹板(简称吊线夹板) ,其安装位置 应按设计办理,设计无要求时,应按如下规定办理:吊线夹板距电杆顶的距 离应不小于 50cm,特殊情况下也不应小于 25cm,一般情况下吊线夹板安装 在一层担穿钉眼下 40cm 左右为宜。 2.3.2.2 线路坡度变化一般不超过杆距的 2.5%,由于地形限制也不得超过杆 距的 5%。 监理规划 15 2.3.2.3 吊线程式在重负荷区采用 7/2.6 镀锌钢绞线,其它负荷区采用 7/2.2 镀锌钢绞线。发现镀锌钢绞线有跳股、绞合松散等有损于吊线机械强度的伤、 残应剪除,剪除后重新接续再行布放。在任何情况下新设的光缆吊线,在一 档内不得有一个以上的接头。 2.3.2.4 吊线的接续应采用“套接法” (俗称环接) ,套接两端可选用钢绞线卡 子、三眼双槽夹板或另缠法。但两端必须用同一种方法处理,吊线套接处, 必须垫衬拉线衬环。做法如下: (1)7/2.2 吊线:使用三眼双槽夹板时,三眼双槽夹板一块,隔 5cm, 用 3.0mm 钢线另缠 15cm,再空 10cm,用 1.5mm 钢线缠 5 圈。 (2) 7/2.2 吊线:用 3.0mm 钢线另缠时,缠 10cm,隔 3cm,再缠 10cm,空 10cm,用 1.5mm 的钢线缠 5 圈。 (3)7/2.6 吊线:缠 15cm,隔 3cm,再缠 10cm,再隔 10cm,用 1.5mm 的钢线缠 5 圈。 2.3.2.5 光缆吊线必须置于吊线夹板的线槽中;夹板线槽必须置在上方。吊线 夹板唇口直线杆应向电杆,角杆应背向吊线的合力。固定吊线夹板的穿钉螺 母应在夹板侧,穿钉旋紧后,螺母外露的丝扣不小于 1cm,不大于 5cm。 2.3.2.6 吊线的辅助装置: (1)吊线收紧后,对于角杆上的吊线,应根据角深的大小加装吊装辅 助装置:角深在 1015m 时,用与吊线相同程式的钢绞线加做辅助装置;角 深在 510m 时,用 4.0mm 钢线加做辅助装置。 (2)光缆吊线坡度变更超过杆距的 5%10%时,电杆上的吊线应做仰俯 吊线辅助装置。 (3)光缆杆路的防凌拉线(四方拉线)及角深大于 15m 的角杆,吊线 应做假终结(假终结可直接做在吊线抱箍上) 。 2.3.3 敷设光缆 2.3.3.1 架空光缆的布放应通过滑轮牵引,布放过程中不允许出现过度弯曲。 监理规划 16 2.3.3.2 光缆挂钩的卡挂间距为 50cm,允许偏差为3cm。挂钩在吊线上的搭 扣方向应一致,挂钩托板齐全。 2.3.3.3 架空光缆线路与其它设施、树木、建筑物等最小距离应1.0m 以上。 2.3.3.4 架空光缆伸缩预留:光缆架设在角杆、吊档、背档杆、长杆档等特殊 杆要做预留。直线段超过 8 个杆档的,45 杆档做一处预留。预留光缆对吊 线一般不绑扎,俯角大于 30 度时做绑扎。光缆预留处,均采用 22mm 纵剖 聚乙烯管长度 90cm 做套包保护。 2.3.3.5 架空光缆维护用预留:每公里预留一处,预留长度为 57m,预留光 缆盘成直径40cm 的圆圈后,用皮线绑扎在特制的四线角钢担支架上。 2.3.3.6 架空光缆接续预留:光缆接头盒每侧预留光缆 1215m,预留光缆分 别盘成两个直径40cm 的圆圈后,用皮线绑扎在接头盒两端的支架上。 2.3.3.7 架空光缆机房预留:光缆进、出机房预留长度为 2030m,用盘 “”字或一正一反方式盘圈绑扎在进线室铁架上,固定在墙壁上或装入光 缆预留箱中。 2.3.3.8 架空光缆引上装置:引上光缆,引上保护钢管高出地面 3.0m,内穿 放 28/32mm 塑料子管 2 根,子管延放至架空吊线的“固定线”外 3040cm 处。子管在钢管出口处,应采用油麻沥清堵塞。 2.3.3.9 架空光缆与铁路交越时,可采用顶管穿越或架空跨越,按设计规定办 理。 2.3.4 光缆接续 2.3.4.1 光缆接续的内容包括:光纤接续、铜导线、铝护层、加强芯的连接, 接头损耗的测量,接头套管(盒)的封装以及接头保护的安装。 2.3.4.2 光缆接续应符合以下规定: (1)光缆接续前应核对光缆程式、光纤的芯序、接头位置、预留长度。 根据识别光缆端别的规定,核对光纤、铜导线并编线作永久性标记。 监理规划 17 (2)光纤接续的环境必须整洁,应在工程车内或有遮盖物的环境中操 作,严禁露天作业;对填充型光缆,接续时应采用清洁剂去除填充物,禁止 用汽油清洁。 2.3.4.3 光纤的接续一般用熔接法或粘接法。采用熔接法时,光纤熔接完成并 测试合格后应立即增强保护措施。增强保护方法可采用热可缩管法、套管法 和 V 型槽法。 光纤全部连接完成后,应将余长光纤收容盘放。光纤盘绕弯曲半径应大 于厂家规定的曲率半径,接头部位应平直不受力。 光纤盘留后,应用海绵等缓冲材料压住光纤,形成保护套,移入接头套 管。 2.3.4.4 光缆加强芯、综合护套、铝护层的连接应按工艺要求进行,铜导线的 接续采用全塑电缆接线子接续,其接续点应距光缆接头中心 10cm 左右处, 有几对铜线时,可分两侧接续。接续后,应测试直流电阻、绝缘电阻、绝缘 强度,检查接续是否良好。 2.3.4.5 架空光缆接头套管采用热可缩套管时,加热应均匀,必须由中间向两 端进行,热缩完毕原地冷却后才能搬动;热缩后要求外形美观,无烧焦等不 良状况。 接头套管内应放入袋装防潮剂和接头责任卡。封装完毕,应检查接头损 耗并做记录,需要做地线引出的,应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3.4.6 光纤接头衰减:一个中继段内平均值不大于 0.08dB/个。 2.3.4.7 防雷、防强电: (1)光缆接头时,光缆内的金属构件在接头处作电气断开;加强芯接 入接头盒的“地气螺栓”上。 (2) 局内光缆,光缆内的金属构件接 ODF 机架保护地线。 (3) 光缆的吊线每隔 500m 左右利用拉线接地。 2.3.5 管道光缆 2.3.5.1 按设计核对光缆占用的管孔位置,所用管孔必须清刷干净。 监理规划 18 2.3.5.2 布放光缆时每个人孔应有人值守;一次牵引长度一般不大于 1000m, 超长时应采用盘“” 字,分段牵引或中间加辅助牵引。 2.3.5.3 光缆布放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逐个人孔将光缆放置在规定的托板 上。每个人孔内光缆预留长度为 0.51.0m;接头每侧预留长度为 1012m。人孔内光缆不能与其它光(电)缆交叉。 2.3.5.4 人(手)孔内的光缆采用 22mm 纵剖软塑管保护,并用有色胶带缠 扎牢固,缠扎间距为 200mm。 2.3.5.5 塑料子管在管道中间不得有接头,在人(手)孔内伸出 200400mm,穿放子管的管孔,应安装塑料管堵头,以固定子管。备用子 管安装塑料堵塞(帽) 。 2.3.5.6 人(手)孔内光缆安装明显的标志牌,在同一人(手)孔内有进、出 两条光缆时,标志牌要有“进” 、 “出”字样并分别标注。管道光缆转为架空 光缆采用整盘敷设。 2.3.5.7 光缆接头盒应尽量安装在人(手)孔内较高位置,避免人(手)孔积 水浸泡或人为踩压。 2.3.6 直埋光缆 2.3.6.1 光缆埋深应符合表 2.3.6.1 的要求。 表 2.3.6.1 直埋光缆埋深表 敷设地段或土质 埋深( m) 备注 普通土、硬土 1.2 半石质、砂砾土、风化石 1.0 全石质、流砂 0.8 从沟底加垫 10cm 细土或砂土的上面算起 市郊、村镇 1.2 市区人行道 1.0 穿越铁路、公路 1.2 铁路(距路基面) 、公路(距路面基底) 沟、渠、水塘 1.2 农田排水沟(沟宽 1m 以 内) 0.8 监理规划 19 2.3.6.2 直埋光缆与其他建筑物及地下管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 2.3.6.2 要求。 表 2.3.6.2 直埋光缆与其他建筑物间最小净距(m) 名 称 平行时 交越时 市话管道边线(不包括人孔) 0.75 0.25 非同沟的直埋通信电缆 0.5 0.5 埋式电力电缆(35 千伏以下) 0.5 0.5 埋式电力电缆(35 千伏以上) 2.0 0.5 给水管(径管小于 30cm) 0.5 0.5 给水管(管径为 30-50cm) 1.0 0.5 给水管(管径大于 50cm) 1.5 0.5 高压石油、天然气管 10.0 0.5 热力、下水管 1.0 0.5 煤气管(压力小于 3 公斤/平方 cm) 1.0 0.5 煤气管(压力 3-8 公斤/平方 cm) 2.0 0.5 排水沟 0.8 0.5 树木(市内、村镇大树、果树、路旁行树) 0.76 树木(市外大树) 2.0 水井、坟墓 3.0 粪坑、积肥池、沼气池、氨水池等 3.0 房屋建筑红线(或基础) 1.0 2.3.6.3 同沟敷设的光缆,不得交叉、重叠,宜采用分别牵引同时布放的方式。 2.3.6.4 直埋光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缆沟的深度应符合规定,沟底应平整无碎石,石质、半石质沟 底应铺 10cm 厚的细土或沙土。 (2)机械牵引时,应采用地滑轮。 (3)人工抬放时,光缆不应出现小于规定曲率半径的弯曲以及拖地、 牵引过紧等现象。 (4)光缆必须平放于沟底,不得腾空和拱起。 (5)光缆敷设在坡度大于 20 度,坡长大于 30m 的斜坡上时,宜采用 “S”形敷设或按设计要求的措施处理。 (6)布放过程中或布放后,应及时检查光缆外皮,如有破损应立即修 复,直埋光缆敷设后应检查光缆护层对地绝缘电阻。 监理规划 20 (7)光缆中光纤及铜导线必须经检查确认符合质量验收标准后,方可 全沟回土 2.3.6.5 光缆沟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先回填 15cm 厚的碎土或细土,严禁将石块、砖头、冻土等推入沟 内,并应人工踏平 (2) 回填土应高出地面 10cm。 2.3.6.6 埋式光缆的防护措施应按设计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光缆线路穿越铁道以及不可开挖路面的公路时,应采取顶管方式。 顶管应保持平直,钢管规格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光缆线路穿越可开挖路 面的公路时,应采取埋钢管保护。顶管或埋保护管时管口应做阻塞。 (2)光缆线路穿越机耕路、农村大道以及市区、居民区或易动土地段 时,应按设计要求的保护方法施工。在光缆上方铺红砖时,应先覆盖 20cm 厚碎土再竖铺红砖,同沟敷设两条光缆应横铺红砖。 (3)光缆线路穿越有疏竣和挖泥取肥的沟、渠、塘时,在光缆上方应 覆盖水泥盖板或砂浆袋保护。 (4)光缆穿越 0.8m 以上的沟坎、梯田时应作护坎或护坡保护,护坎或 护坡方式按设计要求。穿越 0.8m 以下的沟坎时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一般 不做护坡,但必须分层夯实恢复原状。 (5)光缆线路穿越白蚁活动区域应按规定作防蚁处理。 (6)光缆线路的防雷措施,必须按设计规定处理。采用防雷排流线时, 应在光缆上方 30cm 处敷设单根或双根排流线,当回填土后因故又挖出光缆 重新敷设时,必须严格检查排流线是否位于光缆上方,严禁出现颠倒现象。 (7)特殊地段标志带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2.3.6.7 接头点的预留光缆应妥善地置于接头坑中,端头必须做密封防潮处理, 防止光缆侵水或人为损伤。 2.3.6.8 光缆线路标石的埋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缆接头、光缆拐弯点、排流线起止点、同沟敷设光缆的起止点、 监理规划 21 光缆特殊预留点、与其他缆线交越点、穿越障碍物地点以及直线段市区每隔 200m,郊区和长途每隔 250m 处均应设置普通标石。 (2)需要监测光缆内金属护层对地绝缘、电位的接头点均应设置监测 标石。 (3)有可以利用的标石时,可用固定标志代替标石。 (4)标石埋深 60cm,出土 40cm,标石周围土壤应夯实。 (5)普通标石应埋设在光缆的正上方。接头处的标石应埋设在光缆线 路的路由上,标石有字的一面应面向光缆接头,转弯处的标石应埋设在光缆 线路转弯的交点上,标石朝向光缆弯角较小的一面。当光缆沿公路敷设间距 不大于 100m 时,标石可朝向公路。 (6)标石用坚石或钢筋混凝土制作,规格有两种:一般地区使用短标 石,规格应为 100X14X14cm,土质松软及斜坡地区用长标石,规格为 150X11X14cm。 (7)标石编号为白底红(或黑)漆正楷字,字体端正,表面整洁。编 号应根据传输方向,自 A 端至 B 端方向编排。一般以一个中继段为独立编号 单位。 (8)标石的编号及符号应一致并符合相关规定。 2.3.7 局内光缆 2.3.7.1 局内光缆一般从局前人孔经地下进线室引至 ODF 架。光缆经由走线 架、拐弯点(前、后)应予脚扎。上下走道或爬墙的绑扎部位,应垫胶管, 避免光缆受侧压。 2.3.7.2 地下室、爬墙及走线架上的光缆应安装光缆进、出标志牌;在 ODF 架内用红进、黄出 PVC 胶带包扎作标志。 2.3.7.3 按规定预留在端机侧的光缆,可以留在光端机室或电缆进线室及光 缆预留箱中。 2.3.8 工程验收 监理规划 22 2.3.8.1 施工单位在各个单项工程所有工程量已按要求完成并编写出工程竣工 技术资料后,即可填报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报送监理单位,申请工程竣工 验收。 2.3.8.2 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单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依据工程建设合同、 工程设计文件、通信行业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该项目进行预验收。首先 进行单项工程预验收,单项工程合格后在进行各个子系统(环路)的工程预 验收。最后进行整个传输系统的工程验收。 2.3.8.3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预验收中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回复监 理工程师整改情况。 2.3.8.4 监理单位在收到整改情况回复后,应派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直到工 程合格后,签证验收申请单,并编写预验报告。然后将两份文件报送建设单 位。 2.3.8.5 通信工程的初验、试运行、终验由建设单位主持并组织,监理单位除 履行监理任务外,应给建设单位做好验收的参谋工作。 3. 管线工程监理手册附录 3.1 附录 1: 架空通信线路与其他建筑物的最小垂直净距表 3.2 附录 2: 架空通信线路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表 3.3 附录 3: 管 道 过 程 质 量 记 录 表 3.4 附录 4: 架空杆路过程质量记录表 3.5 附录 5:光缆局内终端质量记录表 3.6 附录 6: 管道光缆过程质量记录表 3.7 附录 7: 直埋光缆过程质量记录表 监理规划 23 附录 1: 架空通信线路与其他建筑物的最小垂直净距表 与本地网线路平行时 与本地网线路交越时 名 称 垂直净距 备注 垂直净距 备注 市内街道 4.5m 最底缆线到地面 5.5m 最底缆线到地面 胡同(里弄) 4.0m 最底缆线到地面 5.0m 最底缆线到地面 铁路 3.0m 最底缆线到地面 7.0m 最底缆线到地面 公路 3.0m 最底缆线到地面 5.5m 最底缆线到地面 土路 3.0m 最底缆线到地面 4.5m 最底缆线到地面 房屋建筑 距脊 0.6m 距顶 1.5m 最底缆线距屋脊或平顶 河流 1.0m 最底缆线距最高水位时 最高桅杆顶 市区树木 1.0m 最底缆线到树枝顶 郊区树木 1.0m 最底缆线到树枝顶 通信线路 0.6m 附录 2:架 空 通 信 线 路 交 越 其 他 电 气 设 施 的 最 小 垂 直 净 距表 监理规划 24 最小垂直净距 其他电气设施名称 架空电力线路有 防雷保护设备 架空电力线路无 防雷保护设备 备注 1KV 以下电力线 1.25 1.25 最高线条到供电线条 110KV 以下电力线 2.0 4.0 最高线条到供电线条 35110KV 以下电力线 3.0 5.0 最高线条到供电线条 154220KV 以下电力线 4.0 6.0 最高线条到供电线条 供电线接用户 0.6 带绝缘层 霓虹灯及其铁架、电力 变压器 1.6 有轨电车及无轨电车滑 接线 通信线路不允许架空交越 附录 3: 管 道 过 程 质 量 记 录 表 No 项 目 记 录 结 果 人(手)井间距离 (m) 试通棒规格 1 孔数及排列形式 (直径长度) 通过 ( ) 通过( ) 通过( ) 2 试 通 记 录 未通过( ) 未通过( ) 未通过( ) 有 ( ) 有 ( ) 有 ( ) 3 是 否 过 路 无 ( ) 无 ( ) 无 ( ) 钢管( ) 钢管( ) 钢管( ) 4 过 路 管 材 及 处 理 方 式 塑料包封( ) 塑料包封( ) 塑料包封(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5 埋 深 情 况 不合格( ) 不合格( ) 不合格( ) 6 破 路 柏油路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 : : 监理规划 25 水泥路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 ) 有 ( ) 有 ( ) 7 恢 复 情 况 无 ( ) 无 ( ) 无 ( ) 有 ( ) 有 ( ) 有 ( ) 8 是 否 顶 管 无 ( ) 无 ( ) 无 (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9 是否符合标准 不合格( ) 不合格( ) 不合格 ( )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日期: 附录 4: 架 空 杆 路 过 程 质 量 记 录 表 杆 号 备 注 间距 (m) 6m ( ) 6m ( ) 6m ( ) 6m ( ) 6m ( ) 8m ( ) 8m ( ) 8m ( ) 8m ( ) 8m ( )电杆规格 10m( ) 11m ( ) 12m ( ) 13m ( ) 14m ( ) 电杆埋深 ( ) m ( ) m ( ) m ( ) m ( ) m 7/2.2 ( ) 7/2.2 ( ) 7/2.2 ( ) 7/2.2 ( ) 7/2.2 ( ) 7/2.6 ( ) 7/2.6 ( ) 7/2.6 ( ) 7/2.6 ( ) 7/2.6 ( )吊线规格 7/3.0 ( ) 7/3.0 ( ) 7/3.0 ( ) 7/3.0 ( ) 7/3.0 ( ) 7/2.2 ( ) 7/2.2 ( ) 7/2.2 ( ) 7/2.2 ( ) 7/2.2 ( ) 7/2.6 ( ) 7/2.6 ( ) 7/2.6 ( ) 7/2.6 ( ) 7/2.6 ( ) 7/3.0 ( ) 7/3.0 ( ) 7/3.0 ( ) 7/3.0 ( ) 7/3.0 ( ) 转角拉( ) 转角拉 ( ) 转角拉 ( ) 转角拉 ( ) 转角拉( ) 平衡拉( ) 平衡拉 ( ) 平衡拉 ( ) 平衡拉 ( ) 平衡拉( ) 拉线规格 型式 四方拉( ) 四方拉 ( ) 四方拉 ( ) 四方拉 ( ) 四方拉( ) 监理规划 26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地锚埋深 不合格( ) 不合格 ( ) 不合格 ( ) 不合格 ( ) 不合格 (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拉线质量 不合格 ( ) 不合格 ( ) 不合格 ( ) 不合格 ( ) 不合格 ( ) 有 ( ) 有 ( ) 有 ( ) 有 ( ) 有 ( ) 接 地 无 ( ) 无 ( ) 无 ( ) 无 ( ) 无 ( ) 有 ( ) 有 ( ) 有 ( ) 有 ( ) 有 ( ) 拉 线 保护措施 无 ( ) 无 ( ) 无 ( ) 无 ( ) 无 (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挂 钩 不合格( ) 不合格( ) 不合格( ) 不合格( ) 不合格( ) 有 ( ) 有 ( ) 有 ( ) 有 ( ) 有( ) 是否跨路 无 ( ) 无 ( ) 无 ( ) 无 ( ) 无 (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跨路净距是 否符合要求 不合格( ) 不合格( ) 不合格( ) 不合格( ) 不合格( ) 有 ( ) 有 ( ) 有 ( ) 有 ( ) 有 ( ) 是否跨越 电 力 线 无 ( ) 无 ( ) 无 ( ) 无 ( ) 无 ( ) 有 ( ) 有 ( ) 有 ( ) 有( ) 有 ( ) 是否采取 保护措施 无 ( ) 无 ( ) 无 ( ) 无 ( ) 无 ( )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日期: 附录 5:光缆局内终端质量记录表 1 站 名 备注 牢固 ( ) 牢固 ( ) 牢固 ( ) 牢固 ( ) 2 ODF 架 不牢固 ( ) 不牢固 ( ) 不牢固 ( ) 不牢固 (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3 ODF 架接地 不合格 ( ) 不合格( ) 不合格 ( ) 不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4 终端盒安装 不合格 ( ) 不合格( ) 不合格 ( ) 不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5 光 缆 预 留 不合格 ( ) 不合格( ) 不合格 ( ) 不合格 ( ) 重点检查 曲率半径要 求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6 光缆局内走线 (美观、绑扎牢 固) 不合格( ) 不合格( ) 不合格 ( ) 不合格 ( ) 监理规划 27 封堵 ( ) 封堵 ( ) 封堵 ( ) 封堵 ( ) 7 光 缆 进 局 墙 洞 处 理 未封堵( ) 未封堵( ) 未封堵( ) 未封堵 (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8 光 缆 进 局 墙洞封堵情况 不合格( ) 不合格( ) 不合格 ( ) 不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9 尾 纤 布 放 (绑扎、盘留) 不合格( ) 不合格( ) 不合格 ( ) 不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10 熔接盘内 光纤盘留、固定 不合格( ) 不合格( ) 不合格 ( ) 不合格( ) 重点检查 是否平滑 封堵 ( ) 封堵 ( ) 封堵 ( ) 封堵 ( ) 11 进 局 管 孔 是 否 封 堵 未封堵( ) 未封堵( ) 未封堵( ) 未封堵(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合格 ( ) 12 进 局 管 孔 封 堵 情 况 不合格( ) 不合格( ) 不合格 ( ) 不合格 ( ) 符合 ( ) 符合 ( ) 符合 ( ) 符合 ( ) 13 标签、标示是否 符合业主要求 不符合( ) 不符合( ) 不符合 ( ) 不符合 ( )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日期: 附录 6:管道光缆过程质量记录表 工 程 名 称: NO. 项目 记 录 结 果 备注 1 人(手) 孔编号 有 ( ) 无 ( ) 复测结果: 合格 ( ) 原因:2 路由复测 不合格( ) 监理规划 28 3 有无子管 有 ( ) N 根子管敷设质量: 1 孔 ( )合格( )不合格( ) 3 孔 ( )合格( )不合格( ) 5 孔 ( )合格( )不合格( ) 其他 ( )合格( )不合格( ) 无 ( ) 不合格 ( ) 4 光缆敷设 合格( ) 原因: 检查 曲率半径 未固定 ( ) 5 人(手)孔 内是否固定 固定( ) 原因; 位置 不合格 ( )6 接头 安装是否合格 合格 ( ) 7 标志牌 有 ( ) 无 ( ) 不合格 ( ) 8 标志牌是否 符合业主要求 合格( ) 9 光缆预留 绑扎 有 ( ) 合格( ) 无 ( ) 不合格( ) 检查 曲率半径 无 ( ) 10 其他障碍 处理 有 ( ) 处理方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日期 附录 7:直埋光缆过程质量记录表 标准: 1、埋式光缆的埋深,一般情况下为 0.7-0.9m。埋式光缆上方应加覆盖物保护并设标志。 2、埋式光缆与其他地下设施间的净距不应小于相关规定的最小净距。 3、埋式光缆穿越电车轨道或铁路轨道时,应设于水泥管或钢管等保护管内。 4、光缆接头应安排在地势平坦和地质稳固的地方,接头盒可采用水泥盖板等保护。 5、光缆敷设在坡度大于 20 度、坡长大于 30m 的斜坡地段,宜采用“S”形敷设。 6、埋式光缆在转弯和直线的适当位置应埋设标石。 工程名称: 监理规划 29 NO. 项目 (M/KM) 备注 有 ( ) 无 ( ) 1 路由复测 原因: 2 光缆盘测 有 ( ) 无 ( ) 结果:合格( )不合格( ) 原因: 3 埋深情况 合格 ( ) 不合格 ( ) 4 光缆布放情况 合格 ( ) 不合格 ( ) 钢管 ( ) 桥:吊挂 塑管包封( ) 钢管5 过路桥 处理方式 其他保护( ) 塑料管 柏油路 位置: 合格( ) 不合格( ) 坡路:6 水泥路 位置: 合格( ) 不合格( ) 7 顶管 位置: 合格( ) 不合格( ) 8 恢复情况 位置: 合格( ) 不合格( ) 9 光缆接头 位置: 合格( ) 不合格( ) 10 普通标石 位置: 合格( ) 不合格( ) 11 监测标石 位置: 合格( ) 不合格( ) 位置: 合格( ) 不合格( ) 12 标石编号符合 业主要求否 13 喷字朝向及 标石印迹 位置: 合格( ) 不合格( ) :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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