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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讲临考之前必记的10类“化学实验”规则 1化学实验基本操作中的40个“不”1.药品的规范存放、取用:(1)试纸不能直接用手拿,要用镊子夹取。(2)不能用手直接接触药品,更不能品尝药品的味道。(3)液态溴有毒且易挥发,应贮存于磨口的细口瓶中,加水封,不能用橡胶塞;盛NaOH溶液的试剂瓶不能用玻璃塞而应用橡胶塞。(4)做完实验,用剩的药品不得丢弃,也不要放回原瓶(活泼金属钠、钾等例外)。2.实验器材的规范使用:(1)天平称量药品时,药品不能直接放在托盘上。(2)酒精灯的使用,不能用一个燃着的酒精灯点燃另一个酒精灯,不可用嘴吹灭酒精灯,燃着时不可加酒精。(3)烧瓶、烧杯、锥形瓶不能直接加热。(4)试管中的液体不超过容积的三分之一;加热时试管口不能对着人。(5)量筒不可用于配制溶液或作反应容器;不可用于加热。(6)使用胶头滴管“四不能”:不能接触容器内壁,不能平放和倒拿,不能随意放置,未经清洗的滴管不能吸取别的试剂。(7)锥形瓶在做酸碱中和滴定实验时,不需干燥,不能用待装液润洗。(8)酸式滴定管用来盛装酸性溶液,不能盛装碱性溶液;碱式滴定管用来盛装碱性溶液,不能盛装酸性溶液和强氧化性溶液。(9)容量瓶不能长期存放溶液,更不能作为反应容器,也不能加热,瓶塞不能互用。3.化学实验的规范操作:(1)测反应混合液的温度时,温度计的水银球应插入混合液中,但不能接触容器内壁;测蒸气的温度时,水银球应在液面以上,不能插入溶液中。(2)过滤时不能搅拌,否则会损坏滤纸,漏斗里的液体的液面不能高于滤纸的边缘,以免杂质进入滤液。(3)在蒸发浓缩结晶时不能将溶液蒸干,否则会使晶体发生迸溅。(4)配制一定物质的量浓度溶液时,定容摇匀后液面低于刻度线时不能再加蒸馏水。(5)进行焰色反应时,选用的材料本身灼烧时不能带有颜色,最好选用铂丝或光洁无锈铁丝。4.特殊药品及试纸使用的基本操作:(1)钠、钾着火,不能用泡沫灭火器或水扑灭,应用干燥的沙土盖灭。(2)浓硫酸不能干燥碱性及具有还原性的气体,稀释浓硫酸时,不能将水注入浓硫酸;浓硫酸不能干燥NH3。(3)用pH试纸测定溶液的pH时,不能用蒸馏水湿润。-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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