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行为监管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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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行为监管实施意见一、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全县各行业经营者及行业组织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切实加强价格自律,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二、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全县商业零售企业和服务行业。重点是全县范围内的集贸市场、零售业、旅游景点、水、电、气、油、教育、医疗卫生、IT及通讯业、农资、殡葬服务等行业。三、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1)经营者和行业组织不得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1、擅自提高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或收费标准;2、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上涨;4、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5、使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实施价格欺(2)经营者必须依法实行明码标价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如实填写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的商品标价签或价目表,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严禁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地标示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和极品价等;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如有违反明码标价行为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3)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商品和处理商品价格的;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9、虚构原价(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的;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13、其他价格欺诈手段。经营者有价格欺诈行为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四、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整治活动自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明码标价为抓手,开展整治市场价格欺诈的活动,以新粮、山宾隆、派拉蒙三家大型零售企业为检查重点,坚决打击市场价格欺诈行为,充分发挥公安、工商、法院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综合治理。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为自查整改阶段。自查整改期间,各经营服务单位要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及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相关部门将上门指导并接受电话咨询。第三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为监督检查阶段。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整改不到位,工作敷衍,检查中存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照有关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抵制检查、拒不改正、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特别是利用明码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除了给予行政处罚外,公开曝光并责令停业整顿。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是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问题。经营者要认真执行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通过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提高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积极组织生产,保障供给,化解成本上涨压力,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合法利润。各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增强责任意识,恪守“信誉第一,诚实为本”的商业道德,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识大体、顾大局,以良好价格行为提升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商誉,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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