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盖章注意事项.doc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1171229 上传时间:2019-10-09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3.7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就业协议书盖章注意事项.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就业协议书盖章注意事项.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条据书信/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盖章注意事项 各学院、各部门:按照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工作安排,我校将于6月初报送XX届毕业生就业方案。为确保每位毕业生在毕业前能顺利办理好各项就业派遣手续,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核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发放资格各学院需在6月12日前统计出XX年预计不能毕业的学生名单,填写XX届预计不能取得毕业资格学生名单(附件二)送交校就业指导中心,并注明结业或肄业结论。结业生由学校报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后,发给返回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的就业报到证,档案、户口迁回生源地;已经签约的结业生如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可以正常办理派遣手续,但就业报到证学历栏注明“结业生”字样。肄业生不发给就业报到证。二、确定毕业生就业去向(一)已签约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各学院应要求已签约毕业生在完善以下手续后,于6月1日前将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报就业指导中心登记,以便在离校前办理好有关就业手续。1.凡在无独立人事接收权限的单位(如:部分市属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等)就业者,必须办理好人事档案代理托管手续(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市人事局毕业生调配专用章或人才服务中心公章),否则将不能如期派遣;2.凡在江苏地区的高等院校、省属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就业者,就业协议书上除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外,还需毕业生督促就业单位的人事主管人员及时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将不能如期派遣;3.凡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南京市、广州市、杭州市、深圳市等地区就业者,就业协议书上除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外,还必须办理好该地区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否则将不能如期派遣;4.凡升学、出国留学、考取公务员者,必须将其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的原件交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同时交还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否则将不能如期派遣。(二)未签约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未签约毕业生指未签订经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含未签订就业协议书但已签订就业合同、拟录用协议或提供工作证明)。各学院应组织所有在5月12日前未签约的XX届毕业生进行就业去向登记,指导其填写徐州师范大学XX届未签约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表(附件三),并准确统计汇总徐州师范大学XX届未签约毕业生就业去向明细表(附件五)。1.申请派回生源地教育局的未签约毕业生,需于5月12日前向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此类就业去向,仅限师范类毕业生选择,就业报到证开至毕业生生源地教育局,档案转至其生源地教育局;2.申请派回生源地人事局或户档关系托管地的未签约毕业生,需填写报到证开往生源地或户档关系托管地申请(附件六)。此类就业去向,就业报到证开至毕业生生源地人事局或户档关系托管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档案转至其生源地人事局或户档关系托管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3.申请派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未签约毕业生,需按照省招就中心关于做好XX届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等有关服务工作的函(附件七)要求提出申请,并在申请成功后向就业指导中心提供毕业生户档托管接收函。此类就业去向,就业报到证开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档案转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