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助人伦理》PPT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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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助人伦理及相关道德法律问题,刘明波复旦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案例讨论,贾大雄是刚到某咨询中心接受实习训练的咨询师,到中心不久,他发现每次在进行个别咨询时,在没有征求来访者意见的情况,中心都一律会启动监控录像机进行全程录像。他觉得这样做非常不好,是违反伦理的行为。可是当他向机构督导师甑宜静反映时,甑说中心以前出过事情,因此决定这样做,可以留下证据对中心和咨询师有保障,不然发生了什么事情,根本没有证据可以作为处理的依据。而当大雄在做个案咨询的时候,一想到中心又在录像,心中就不安起来,让他没有办法好好的进行咨询。(摘自:王智弘,2008)如果您是大雄,碰到这种情况,您该怎么办?1、大雄向中心督导反映合适吗?他可以怎么做?怎么说?2、督导师的说法合适吗?中心可以这么做吗?有什么问题吗?3、您做这些伦理判断的理由是什么呢?4、咨询师与机构或督导在伦理观点上不同时该怎么办?5、机构的规定与伦理守则规定不符,咨询师该怎么办?6、咨询师在同事不合乎专业伦理时该怎么办?,本章提纲,一、心理咨询师的责任二、心理咨询专业伦理三、相关法律法规概览,前言:伦理、专业理论、道德、职业道德、法律,伦理与专业伦理,伦理:是人际角色关系中互动行为的规范。伦:本义为类、辈,引申为人与人的关系;理:纹路、层次,引申为规律、秩序、准则、标准。角色关系中的行为规范:如“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专业伦理:是专业人员的职业角色与他人互动行为的规范。是专业人员与其他专业人员、与所服务的来访者以及其他社会大众之间的互动行为与关系的规范;是专业或行业用于建立社会大众公共信任的基础;是心理咨询助人专业或职业的核心价值所在。,从咨询目的看专业伦理咨询过程的目的在于助人而不欲害人勿因工作疏忽、知识不足或一念之差而伤害他人从人性角度看专业伦理人性的光辉尊重他人生命尊重他人福祉与权益人性的弱点身而为人,会疏忽、犯错,会遭遇困难与瓶颈面临人生的种种挑战与阻碍,伦理与道德、法律,伦理:是人际角色关系中互动行为的规范。伦理的核心是道德。道德是关于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规范和标准的总和。道德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源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国家认可的判例、习惯等社会行为规范的统称。凡是社会主义法律所禁止的,必然是社会主义道德所否定的;凡是社会主义法律所提倡的,也必然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赞扬的。因此,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树立起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就能提高人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是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因而也是提高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水平的有效手段。,公德和私德,在现代法治社会,划分公和私的依据是权利,归属于集体、机构、国家、社会公众的权利就是公权,归属于个人的权利就是私权。以这个理解来看,所谓公德就是设定于公权上的道德,而私德则是关于私权的道德。国家和个人分别从属于公德和私德。行业、组织及个体职业涉及的行为道德则兼具公德和私德的特点。,职业道德中涉及集体权利的道德规范,就具有公德的性质。如公司职员的廉洁性、诚实性等。职业道德中的基本守则,如热爱本职工作,坚定为社会作奉献的信念,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增强技能,提高自身素质等,就具有私德的性质。,职业道德,一般来说,职业道德中的公德部分,随着行业规范的有序化会逐步转化为法律法规,并主要通过法律来进行调整。如咨询师职业道德中的告知性,心理咨询师如不尽告知义务,并由此造成来访者的损害,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而职业道德中的私德部分,因为仅涉及心理咨询师的私权利,故通常不具有法律意义,但对于提高其职业技能、营造良好的职业环境等具有重要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心理师法(台湾)心理咨询师职业规范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公德、私德、职业道德,助人专业伦理的起源,希波克拉底誓言(OathofHippocrates):大约在公元前四百年,揭示医疗人员应竭尽所能治疗来访者,使其免受伤害与不公平待遇,维护专业助人关系并保护来访者的隐私。,希波克拉底(约公元前460年至前370年),南丁格尔(FlorenceNightingale)誓言定于1893年,揭示尽忠职守,尽力提升专业标准,避免造成伤害,慎守病人及家属秘密,谋求来访者福利。,南丁格尔(1820年1910年),制订专业伦理守则的原因:许多不合伦理的事件的发生导致助人专业人员认识到伦理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引发了助人专业行业致力于推动行业自律的行动。常见的不合伦理的行为包括:违反保密原则、专业资格缺乏、不当公开发言、滥用测验、未尽告知之责、欺骗或非法广告、不当双重关系等;助人专业伦理守则的制订是行业自律行动的具体成果。助人专业伦理守则致力于保护助人专业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双方免受伤害,提升助人行业(职业)的专业性,增加公共信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增进社会福祉。,助人专业伦理的定义:助人专业人员在助人实务工作中,根据个人哲学理念和价值观、助人专业伦理守则、服务机构的规定、来访者的福祉及社会的规范等,做出合理而公正的道德抉择的系统性方式。(VanHoose&Kottler,1977),心理咨询师的责任,来访者权益与助人者责任(王智弘,2013),来访者权益保障助人者自我修为缺一而不可殊途而同归,来访者权益,1、自主权(autonomy):自由决定的权利、完全的自我決定、以选择进入或退出咨询、保留或揭露咨询资料;2、受益权(beneficence):应从咨询中获益的权利、其福祉被列为最优先考量;3、免受伤害权(nonmaleficence):应受保护的权利、免于遭受来自咨询过程或咨询师的任何伤害;4、公平待遇权(justice):被公平对待的权利、接受咨询的权利、参与基于个人需要而设计的咨询计划的权利、寻求适合自己的其他辅助资源的权利;5、要求忠诚权(fidelity):被忠实且真诚对待的权利、被尊重的权利、被保密权利、咨询过程被正确记录的权利等。,助人者责任,1、专业责任:专业人格修养与身心健康;专业知识与技能学习训练;专业个人经验:接受咨询、专业实习、接受督导;专业伦理信念与操守。2、伦理责任:提供合格的专业服务;维护来访者的基本权益和福祉;增进专业行业的公共信任度。3、法律责任:保护隐私权;维护沟通特权;预警举报责任;避免处理不当或渎职。,咨询师责任提高修为,完善自我,“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篇“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篇“尽己之为忠,推己之为恕。”论语集注里仁第四GoodpersonGoodprofessional,一、心理咨询师的专业责任,1、个人修养2、自我认知3、职责范围4、助人信念做一个好的人,做一个好的专业工作者!,咨询师的个人修养,1、身心健康2、个人特质3、情绪管理4、自我保护,咨询师的自我认知,1、专业经验2、人生阅历3、个人需要4、自身局限5、职业发展,咨询师的职责范围,1、咨询辅导2、测量评估3、课程讲座4、宣传普及5、危机干预6、沟通协调,咨询师的助人信念,1、积极正向2、发展视角3、助人自助,二、心理咨询师的伦理责任,1、心理咨询专业伦理问题(议题)2、如何面对和处理伦理问题3、心理咨询中的重要伦理议题4、中国心理学会伦理守则,1、心理咨询伦理问题列举,(1)营销宣传中的相关伦理问题(2)专业能力和资格的伦理问题(3)知情同意权与咨询接待程序的伦理考虑(4)双重关系问题(5)保密、隐私权及沟通特权(6)预警与举报相关的伦理问题(7)技术使用中的伦理问题(8)价值观影响与多元文化相关的伦理问题(9)咨询记录的伦理问题(10)咨询转介或咨询结案的伦理问题(11)其他特殊咨询中的伦理议题,1、心理咨询伦理问题列举,(11)咨询中其他特定伦理议题团体咨询的伦理议题婚姻与家庭治疗的伦理议题实施测验的伦理议题进行研究的伦理议题督导与专家咨询(顾问)伦理议题未成年人与老人咨询的伦理议题特殊个案的伦理议题,1、心理咨询伦理问题列举,特殊个案的伦理议题协助处于危机中的来访者的伦理考虑协助人工流产来访者的伦理考虑协助性骚扰、性侵害来访者的伦理议题协助家庭暴力来访者的伦理考虑协助自杀倾向来访者的伦理考虑协助爱滋病来访者的伦理考虑协助同性恋来访者的伦理议题协助成瘾来访者的伦理议题协助精神疾病来访者的伦理议题协助身心障碍来访者(康复咨询)的伦理议题涉及司法或出庭的伦理考虑家事调解的伦理考虑,1、心理咨询伦理问题列举,特殊个案的伦理议题协助处于危机中的来访者的伦理考虑协助人工流产来访者的伦理考虑协助性骚扰、性侵害来访者的伦理议题协助家庭暴力来访者的伦理考虑协助自杀倾向来访者的伦理考虑协助爱滋病来访者的伦理考虑协助同性恋来访者的伦理议题协助成瘾来访者的伦理议题协助精神疾病来访者的伦理议题协助身心障碍来访者(康复咨询)的伦理议题涉及司法或出庭的伦理考虑家事调解的伦理考虑,2、如何应对与处理伦理问题,咨询师应增进伦理问题的辨识能力对伦理问题具有敏感性(觉察有伦理问题)对伦理问题具有辨识力(辨识出伦理议题)咨询师应增进伦理问题的判断能力针对伦理问题能:进行思考、多方斟酌、全面考虑、合理判断、采取行动。,2、如何应对与处理伦理问题,五级伦理思考模式(VanHoose&Paradise,1977):奖惩导向:严格遵守既有规定于标准(关切行为的赏罚结果)机构导向:严格遵守团体或机构的规定和政策(关切上级的期望)社会导向:衡量标准的维持、他人的认可、社会的法律及舆论(关切社会的责任与福祉)个人导向:在避免触犯法律及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下关切来访者的福祉原则或良心导向:主要考虑到来访者而非法律、专业或社会的后果(关切良心的自我抉择与內在的伦理衡量)。,2、如何应对与处理伦理问题,八段伦理决定模式(Tymchuk,1981):1.情境分析2.界定关键问题3.参阅伦理规范4.评估有关个人与团体的权益、责任和福利5.拟订解决每一个问题的方案6.预估每一决定可能产生的后果7.分析考量每一决定可能产生的利弊8.做決定,2、如何应对与处理伦理问题,咨询机构应建立伦理问题的应对机制强化伦理训练:职前伦理训练;在职伦理训练强化督导制度支持督导接受高阶伦理训练应用督导过程实施伦理的临床实务训练应用督导过程检测咨询服务的伦理狀況建立伦理守则与相关操作规定建立伦理问题之顾问与仲裁机制聘请伦理咨询顾问成立伦理委员会或伦理问题处理小组建立伦理问题处理程序,3、咨询伦理议题之知情同意,贝达拜是一位学校心理咨询师,有一天一位小学咨询师吴法度帶著她的学生卓步祝前来求助,吴法度向贝达拜抱怨说,卓步祝整天精力旺盛动个不停,在学校常常闯祸,在班级老师一再要求之下,他只得帶他来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求助。贝达拜观察卓步祝的狀況,怀疑可能有注意力缺陷过动的症狀,但当她詢问吴法度有关卓步祝家中的情形与家长是否了解卓步祝的狀況,吴法度说卓步祝来自一个破碎家庭,家中仅有年迈的奶奶在独力抚养他,奶奶不识字又要出门拾荒维生,因此完全无法配合学校的教学与辅导计划,贝达拜望著卓步祝,心中一阵痛了起来,心想著这下子可该如何帮忙卓步祝呢?(摘自:王智弘,2008)如果您是贝达拜,碰到这种情况,你该怎么办呢?1.贝达拜遭遇到什么问题?为什么会有这种问题?2.贝达拜接下来该怎么办?为什么?3.当家庭失功能时,谁能为卓步祝做知情同意的決定呢?为什么?4.当面临当事人为未成年人或具有认知能力的缺陷时,助人专业人员该怎么执行知情同意的程序?为什么?5.当助人专业人员遭遇到超出自己专业的工作范圍时应该怎么办?为什么?6.助人专业人员在处理当事人的问题上遭遇困境时,应怎么做較为适切?为什么?,知情同意伦理议题,助人专业的基础就是互相信任,而建立信任助人关系的最好方法,就是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并告知其应有的权利。知情同意权(informedconsent)可说是咨询关系中最重要的权利之一,提供当事人知情同意所需的资讯也是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的伦理要求,其起源是来自医疗纠纷的判例法(caselaw),因而也属于法律的用语(Welfel,1998)。因此,知情同意亦是助人专业人员的法律责任。知情同意的问题,是专业助人过程中首先会遭遇的伦理议题。在咨询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力被示以充分的资料,进行被告知而后抉择的程序,已決定是否进入和持续与治疗者的治疗关系(Corey,1991)。知情同意主张之潜在的法律及哲学前提是当事人有知的权力(牛格正,1991,p.82),以及全然的自我決定(thoroughgoingself-determination)(Bersoff,1978,p.372),因此,知情同意权的法源是基于当事人的自主选择与決定权;而伦理的意義则是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权。知情同意是助人专业人员与当事人之间沟通及澄清的过程,藉此使双方充分了解在咨询中各自应扮演的角色、任务、和权责,以利当事人決定是否接受与持续咨询,或做其他相关的決定。,知情同意伦理议题,实施知情同意的程序主要在咨询过程的初期,可能起自接案晤谈(intake),但并非在接案晤谈即要加以完成不可,而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因此,此一程序的实施当配合咨询过程的进展为之,可自接案的开始而延续至咨询的初期,甚至在咨询过程中涉及此一课题时,即应隨时提出而加以讨论,不过就一般狀況而言,主要在咨询伊始即应与当事人进行此一程序,以確定当事人之意愿,并保障其权益(王智弘,1995)。換句话说,知情同意的实施可说是一种教育的过程,应隨时提供当事人发问的机会,以探索自己对咨询过程的期望,而这种教育啟发的过程可自第一次咨询开始,一直延续到咨询结束(Welfel,1998),因为当事人对咨询知道的越清楚,就越能从中受益。从积极的角度来看,知情同意的正向功能,在使当事人充分了解咨询关系后,提升主动参与及积极合作的意愿,好使咨询服务进行的更順利也更成功。所以,知情同意的主要意向,就是要把咨询关系的性质及过程的细节澄清,继续不断的提供当事人所需要的资讯,以达到他们完全同意的目标。,知情同意伦理议题,在实施知情同意的程序时应考虑四个要素:知识(完整资讯,knowledgeorinformation)包括助人专业人员的角色与专业资格、咨询的目标、处理方式的选择、过程中的可能冒险、结果的利弊,并回答当事人的问题与告知相关的权益志愿(自由意愿,voluntariness)当事人基于知的权利而有权自由选择和決定接受或拒绝咨询服务,他必须先知道咨询的真相,知道咨询过程中做些什么,及咨询的结果如何,才能予以評估和決定。对一般人当事人而言,決定应是自愿的,在当事人运用自己的自主权,以主动做出接受或拒绝咨询的決定时,沒有任何外来的压力。不过若当事人是处在危急狀況之下,或是法院强制执行咨询者,则志愿可能不被列为第一優先,即便在此等情境中,能獲得非志愿当事人的同意仍是較有益的。资格能力(competency)当事人有资格及能力行使同意,不过,当事人实施同意权也受到法定年龄和实际能力的限制,換言之,未成年或无能力作決定的人必须由合法代理人代为实施同意权。一般而言,当事人达到了法定的年龄和成熟度,沒有任何身心的障碍,并有能力作決定,可以自作主张。亦即,知情同意的主要条件之一就是当事人要有理解和判断能力,能独立自主,能做合理的选择及決定。理解(充分理解,comprehension)。同意的形式应以语文形式书寫并为当事人及大多数的人所可理解咨询师必须把当事人需要并应该知道的讯息,清楚的告诉他,也就是说,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況,用当事人可以了解的语言,把事情解说明白,帮助他做合理的抉择。咨询师的此一责任不僅是伦理的,必须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权,也是法律的,案例法规定不得忽略。当事人有足夠的理解力,而咨询师提供适切的內容与形式,方能使当事人了解知情同意的资讯。,知情同意伦理议题,知情同意程序中应包含那些的內容原则上是依当事人所需要知道者为准,一般而言,应包括:咨询的方法与过程、咨询所需之次数和时间、咨询的机密性及限制、咨询师的专业资格与经验、咨询过程中相关的伦理、专业及法律责任、收费标准、需要当事人同意运用其资料的情況、咨询过程或技术可能帶来的副作用、以及其它辅助资源等。基本上,咨询师应告知当事人,包括一般咨询师通常会告诉当事人的讯息,有理解能力的当事人想知道并可能影响其抉择的讯息,以及当事人可以了解的讯息。实施知情同意权的形式1.口头同意(oralagreement)2.签订契约(writtencontract)3.专业声明(professionalstatement)4.咨询过程示范(counselingprocessmodeling),3、咨询伦理议题之保密原则,辛芳芳是一位心理咨询师。一天一大早,有一个名叫商玉珏的妇女怒气冲冲地来到咨询中心哭诉。她无比激动地说起自己与丈夫白手起家、辛苦打拼,终于有了一个小事业,没想到丈夫口袋有了点钱,行为就不检点了,在外面养了女人,她发现后向丈夫质问。一开始丈夫还说谎否认,经她一再戳破谎言后竟恼羞成怒,不但坦承外语不以为意,还进一步动手打她,威胁她最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免挨打。事后,商玉珏越想越气,当年不顾家人反对之一要嫁给家贫如洗的他,多年努力终于苦尽甘来,没想到居然这样的下场。她越说越激动,表示自己已经走投无路,没脸见人,不如自我了断,免受耻辱。不过如果让丈夫如此称心如意,她也心有不甘,放不下年幼的孩子,还担心孩子被虐待,不如大家来个玉石俱焚,否则死不瞑目。听着商玉珏如此激动与激烈的哭诉,辛芳芳心中慌乱、脑子空白,心想这不是要闹出几条人命吗?(摘自:王智弘,2008)1.如果您是辛芳芳,碰到这种情况,你该怎么办呢?2.辛芳芳遭遇的是什么问题?其中涉及了那些伦理和法律考虑?3.辛芳芳接下来该怎么办?为什么?4.当生命权遭受威胁时,隐私权的考虑有多少?该怎么权衡?为什么?5.当面临来访者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时,咨询师该怎么考虑保密与预警的界限,为什么?,保密原则伦理议题,保密(confidentiality)、隐私权(privacy)及沟通特权(privilegedcommunication)的涵义:保密:咨询员应保守由咨询关系中所得之当事人机密隐私权:宪法所保障之个人权利沟通特权:法律所保障接受专业服务的当事人在专业服务过程中呈现的机密不被泄漏,保密原则的例外情况,1、来访访者危及自己或他人生命安全时。法律将身体的安全置于保密考虑或隐私权之上,对人的保护居于优先,并且包含了预警责任(thedutytowarn)。2、来访者要求透露资料时。隐私权属于来访者,其可以放弃,咨询师在来访者要求的情况下可以透露。3、法院命令透露资料时。当法院基于公平正义的理由,判定透露咨询资料是必需的,则咨询师维持保密的法律责任即已解除。4、咨询师正接受有系统的临床督导时。在来访者知晓咨询段落内容将被用于督导之中时,其已放弃了(在督导中)被保密的权利。5、办公室助理处理有关来访者数据和文件时。来访者应被告知办公室人员将会在例行登记和归档时经手这些记录。6、需要法律上和临床上的讨论或咨询(顾问)时:来访者应被告知咨询师有伦理上权利以获得其它专业人员对咨询进展状况的意见,不过那些专业人员的姓名应告知来访者。7、来访者在法律程序中提出了其心理健康上的问题时。例如在子女监护权的诉讼案件中,父母提出了有关其心理状况的问题,然后他们授权咨询师透露其纪录。,保密原则的例外情况,8、第三者在场时。来访者知道除咨询师外之第三者在场时,若允许第三者在场则放弃了隐私权。9、来访者未满18岁时。父母或监护人有法律上的权利以知晓未成年人与咨询师间之沟通(其可能的例外包括美国某些州有对小来访者沟通特权的规定,或对14岁以上的未成年来访者赋予较多的权利等)。10、机构内或制度上的数据分享是处理过程的一部分时。虽然再基于对来访者利益的考虑上机密的内容可能与专业的同事分享,但是,来访者必须被知会这种情况。11、在刑事系统中需要分享数据时。在基于系统运作的利益和对案子处理上的考虑,由囚犯口中所获知虽可被视为机密的数据可能会在系统中被透露出来。12、在来访者透露资料的目的是寻求达成其犯罪或诈欺行为的建议时。此处之咨询师义务由保密转而变成对社会免于犯罪活动之保护(预警责任和举发)。13、咨询师有理由怀疑有儿童虐待将会发生时。如美国所有的州都在法律上要求要举发(reporting)可疑的儿童虐待事件。,保密的例外:预警责任(dutytowarn)与举报(reporting),预警责任(伤害事件)Tarasoff案件(男案主杀死其女友),法院的判決(咨询师败诉,1975年)影响:(1947至1984)咨询员的胜诉率由72.2%降至37.5%何种情況须预警:a.立即之危险b.可见之危险c.可辨识之潜在受害者d.存在之危险性向谁预警:a.警察b.适当机构(有关当局与人士)c.可辨识之潜在受害者d.其他可能受害者,举发与通报的情况,1.儿童虐待2.儿少性交易3.家暴4.性侵5.老人虐待6.身心障碍者虐待7.爱滋病毒(HIV)病毒携带,3、咨询伦理议题,甄艺外是个资深老练的咨询师,平日在几所大学咨询中心接案,偶尔也会到社区咨询中心支援,郝洽巧是个活泼时髦的新时代女性,因为职场人际问题来到社区咨询中心求助,她社区咨询中心將她派案给前来支援的甄艺外,经过多次晤谈之后,晤谈主题渐从职场人际问题转換到感情问题,郝洽巧向甄艺外表示自己有一个交往一阵子的男朋友,由于男朋友比她小六岁,她对于这段新恋情感到既期待又怕受伤害,甄艺外对郝洽巧的新恋情给予许多支持与鼓勵,后续的咨询过程中,郝洽巧继续探讨恋情中的许多细节,包括彼此的性生活以及男友家长对彼此间年龄差距的担心,在这过程中,甄艺外都以支持和同理的態度陪伴郝洽巧,直到有一天,郝洽巧提到最近因为要和男友的父母见面而感到焦虑的事,甄艺外忽然想起最近儿子也正好向她提到要帶女朋友回家吃飯的事,细节越谈越多,情节越来越符合,怎么可能?甄艺外心头一震,突然恍然大悟,原来郝洽巧口中性能力强、有个啰嗦的妈妈的甜蜜小男友,竟然就是自己的儿子!而眼前陶醉在爱情中的郝洽巧就是儿子口中念念不忘的那个Honey姊姊,甄艺外忽然间感到一阵眩暈,一时间说不出半句话来。(摘自:王智弘,2008)1.如果您是甄艺外,碰到这种情况,你该怎么办呢?2.甄艺外该向郝洽巧表明自己的身份吗?甄艺外该停止与郝洽巧的咨询关系吗?为什么?3.甄艺外要怎么处理这突如其来的双重关系?并要如何对待郝洽巧呢?为什么?4.当在助人专业人员与当事人之间有了咨询关系外的另一种关系时,助人专业人员该怎么考虑专业关系的界线?为什么?5.当助人专业人员一但发现有双重关系发生时,助人专业人员应采取怎样的行动?同时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为什么?,双重关系伦理议题,双重关系(dualrelationship)是在进入咨询关系之前或之后,除咨询关系之外存有另一种关系;包括:社交关系、商业往来关系、师生关系、朋友关系、亲戚关系、行政关系、评价关系、督导关系、性亲密关系.等不良影响:有違知情同意;使治疗关系的专业性质受到扭曲,界线变得模糊;破坏了基本的信任;違背了治疗者的角色;治疗者会失去客观性;妨碍专业判断;造成个人需求和专业需求的暧眛不明;妨碍治疗的过程;可能构成利益的冲突;权力的被误用;咨询目标的落空;有剥削当事人的危险;造成当事人的心理伤害(牛格正、王智弘,2008)。,双重关系伦理议题,特殊双重关系议题:师生关系收受礼物社交关系,3、咨询伦理议题,毕尔盖是国中的一位咨询师,某一日有一位班级导师管部聊来学校辅导室求助,敘说班上学生曾晨谜又逃家逃学兩天了,据同学说曾晨谜整日流连于网路交友与网路遊戏之中,有时更外出与网友见面而深夜不归,隔天就翹课不来学校,使学校多次为是否通报中辍而伤透脑筋,据说好像也发生过被网友性侵的事件,但学生总不承认,想请家长到学校来共同处理,才发现由于父亲在远地工作,很久才回家,母亲照料公婆与弟弟,又要做家庭手工补贴家用,根本无暇他顾,因此,始终无法联络到校,管部聊抱怨班上出了这个学生让他头痛极了,隨时担心其要通报中辍,让他压力很大,希望毕尔盖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透过网路把曾晨谜找到,并进一步劝她回校,再帮她戒除网路成癮的问题,最起来能夠想想办法把家长找到学校来,不然,除了担心要报中辍之外,也担心是否又会发生被网友伤害的事,听了管部聊一下子哗啦哗啦讲了这么多,毕尔盖不知从那里回应起,逃学、逃家、网路沉迷、中辍、性侵、找学生、找家长,咨询师真是要三头六臂才行?(摘自:王智弘,2008)1.如果您是毕尔盖,碰到这种情况,你该怎么办呢?2.在本案例中涉及了那些伦理与法律的议题呢?3.毕尔盖该采取什么行动来处理曾晨谜的问题?为什么?4.在考虑曾晨谜的辅导画时,那些相关的人与因素要納入考虑呢?为什么?5.当助人专业人员在面对未成年当事人时,与面对成年当事人有那些不同的考虑与作法呢?为什么?6.当助人专业人员发现在推动对未成年当事人的治疗计划得不到重要他人的协助时,助人专业人员该怎么办?为什么?,未成年来访者伦理议题,知情同意权: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权与知的权利要素:充分资讯、志愿同意、具備资格能力、清楚理解形式:书面契约(知情同意书)、专业声明、口头契约、视听媒体说明家长同意的例外:家长的虐待、危及儿童健康的紧急情境、对已脱离父母监护权或已成熟的未成年人,未成年来访者伦理议题,保密、沟通特权与记录的保管:1.保密2.隐私权3.沟通特权4.教育记录与咨询记录5.正式咨询记录与非正式个案笔记6.保管期限:(1)完整咨询记录三年,记录摘要15年以上,未成年当事人的咨询记录,则应延长保存至其成年后三年以上(APA,1993);(2)十年(心理师法第二十五条:心理治疗所或心理咨询所对于执行业务之记录及医师开具之诊断、照会或医嘱,应妥为保管,并至少保存十年。),未成年来访者伦理议题,保密的例外、预警责任与举发:1.预警责任当事人会危及自己或他人时之伤害事件2.举发与通报(儿童虐待)美国怀疑即需举发,台湾知悉即需举发。台湾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五十三条规定了咨询辅导人员对儿童与少年之伤害与虐待案件之举发责任;医事人员、社会工作人员、教育人员、保育人员、警察、司法人员、村(里)干事及其他执行儿童及少年福利业务人员,于执行业务时知悉儿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立即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通报,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3、咨询伦理议题,秦淑女在国中担任咨询师,伊页晴是该校国三的学生,因为在校外与多位异性交往而且性关系复杂,导师十分忧心將其转介至辅导室,伊页情坦承她常和初见面的网友发生一夜情,并表示性是非常愉悅的经验,況且她也都有做防护措施,朋友中有不少人也跟她一样,因此,她觉得自己的行为很正常,并认为性与爱是可以分开的,有性不见得需要有爱,甚至好朋友间共享性爱也未必要成为恋人,她并沒有真正的恋人,但有不少性伴侶,在她還未遇到真命天子之前,她会继续和不同的男性发生性关系,这样的言论自国三的女生口中说出,让秦淑女听得瞠目结舌,这与她对性爱的看法实在差距甚远,看着伊页晴美丽但早熟的脸庞,秦淑女欲言又止,既为她感到担心,又为如何让晤谈进行下去一时拿不定主意。(摘自:王智弘,2008)1.如果您是秦淑女,碰到这种情况,你该怎么办呢?2.秦淑女该向伊页晴表明自己的性爱观点吗?为什么?3.秦淑女该停止与伊页晴的咨询关系并加以转介吗?为什么?4.你认为伊页晴的最大福祉是什么?秦淑女要怎么协助伊页晴以追求其最大的福祉呢?秦淑女应该有那些伦理与法律的考量以协助伊页晴呢?为什么?5.当在助人专业人员与当事人之间有了不同人生观点与价值观,助人专业人员该怎么与当事人分享这些人生观点与价值观?为什么?6.当助人专业人员一但发现有价值观冲突发生时,助人专业人员应采取怎样的行动?同时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为什么?,价值中立伦理议题,价值冲突与价值澄清1.价值中立可能吗?(你的价值寬容度有多大?)2.价值冲突的觉察3.价值澄清与转介的考虑价值强加的伦理议题1.不同的文化背景变量的敏感与了解:人口变量:年龄、性別、居住地地位变量:社会地位、教育背景、经济背景、社團背景人类学变量:民族性、少数民族意识、语言、宗教2.避免歧视与偏见,保障所有当事人接受服务的权益。,价值中立伦理议题,面临价值观议题可考虑的原则:1.要觉知个人的价值立场2.从价值中立的伦理考虑到分享自己所持的价值观之间寻求对当事人有利的适切位置3.避免价值观的强加4.敏察可能引起价值冲突的相关课题如:有关人工流产、性取向、宗教、家庭价值、文化价值、使用药物、死亡的权力.等问题5.关切当事人的福祉6.对于传统价值观的考虑7.辨识与价值观无关的当事人问题,如:可能触犯法律、社会规范与他人福祉的当事人立场8.价值冲突时的转介考虑等,价值中立伦理议题,辅导伦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坚持育人为本,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在学生出现价值偏差时,要突破“价值中立”,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辅导过程中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但在学生可能出现自伤、他伤等极端行为时,应突破保密原则,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其监护人,并记录在案;谨慎使用心理测评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并在学生及其监护人知情自愿基础上进行,禁止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禁止给学生贴上“心理疾病”标签,禁止使用任何可能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仪器设备。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2015),4、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2006年制订,2007年起公开发布,与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系统的运行一起实施,注册系统成立伦理委员会,贯彻执行伦理守则,接受伦理问题的申诉,提供与本伦理守则有关的解释,并处理违反专业伦理守则的案例。守则包括:总则1.专业关系2.隐私权与保密性3.职业责任4.心理测量与评估5.教学、培训和督导6.研究和发表7.伦理问题处理附:本守则所包含的专业名词定义守则下载地址:http:/www.chinacpb.org/,课后作业,请自拟题目,谈谈自己学习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的体会和思考;2000字左右;11月3日上课时交(书面)。,三、心理咨询师的法律责任,1、精神卫生法、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2、劳动法、民法通则3、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4、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精神卫生法、精神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维护和增进公民心理健康、预防和治疗精神障碍、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精神卫生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但是,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第五条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新闻报道和文学艺术作品等不得含有歧视、侮辱精神障碍患者的内容。,精神卫生法,第九条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遗弃精神障碍患者。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心理援助的内容。发生突发事件,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开展心理援助工作。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对处于职业发展特定时期或者在特殊岗位工作的职工,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第十六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精神卫生知识教育;配备或者聘请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并可以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对幼儿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公共安全事件等可能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事件,学校应当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援助。教师应当学习和了解相关的精神卫生知识,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正确引导、激励学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重视教师心理健康。学校和教师应当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近亲属沟通学生心理健康情况。,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三条心理咨询人员应当提高业务素质,遵守执业规范,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心理咨询人员发现接受咨询的人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建议其到符合本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心理咨询人员应当尊重接受咨询人员的隐私,并为其保守秘密。第二十七条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第二十八条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第三十一条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经其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不同意的,医疗机构不得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应当对在家居住的患者做好看护管理。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病历资料中如实记录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用药情况、实施约束、隔离措施等内容,并如实告知患者或者其监护人。患者及其监护人可以查阅、复制病历资料;但是,患者查阅、复制病历资料可能对其治疗产生不利影响的除外。病历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十年。第四十九条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妥善看护未住院治疗的患者,按照医嘱督促其按时服药、接受随访或者治疗。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患者所在单位等应当依患者或者其监护人的请求,对监护人看护患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精神卫生法,第五十一条心理治疗活动应当在医疗机构内开展。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不得从事精神障碍的诊断,不得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具处方或者提供外科治疗。心理治疗的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六十七条师范院校应当为学生开设精神卫生课程;医学院校应当为非精神医学专业的学生开设精神卫生课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培训,应当有精神卫生的内容,并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第七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营业执照:(一)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的;(二)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在医疗机构以外开展心理治疗活动的;(三)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从事精神障碍的诊断的;(四)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具处方或者提供外科治疗的。心理咨询人员、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在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活动中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精神卫生法,第八十三条本法所称精神障碍,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导致患者明显的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本法所称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本法所称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是指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可以担任监护人的人。,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维护和增进市民心理健康、预防和治疗精神障碍、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活动,推进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学校或者单位不得以曾患精神障碍为由,侵害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后享有的合法权益。,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九条本市建立以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和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设置精神科门诊或者心理治疗门诊的综合性医疗机构、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医疗机构为辅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机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养护机构和心理咨询机构等为依托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第十条精神卫生服务内容包括:(一)精神障碍的预防;(二)心理咨询;(三)心理治疗以及精神障碍的诊断与治疗;(四)社区精神康复和慢性精神障碍患者养护;(五)有助于市民心理健康的其他服务。,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第十二条心理咨询机构为社会公众提供下列心理咨询服务:(一)一般心理状态与功能的评估;(二)心理发展异常的咨询与干预;(三)认知、情绪或者行为问题的咨询与干预;(四)社会适应不良的咨询与干预;(五)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心理咨询服务。第十五条从事精神卫生服务工作的执业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等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以及执业规范,从事精神卫生服务。第十七条教育部门应当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评估和干预。学校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配备或者聘请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设立校内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监测、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为精神障碍学生接受教育创造条件。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开展符合幼儿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具有专业资质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对处于职业发展特定时期或者在易引发心理健康问题的特殊岗位工作的职工,组织社会力量和专业心理咨询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二十二条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设立心理咨询机构,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设立营利性心理咨询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设立非营利性心理咨询机构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民政部门登记,不得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第二十三条心理咨询机构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有固定的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场所;(二)具备必要的心理测量设施和设备;(三)有三名以上符合心理咨询师从业要求的咨询人员,其中至少有两名具有心理咨询师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第二十四条心理咨询师应当按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经考试合格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在依法设立的心理咨询机构或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实习一年,经实习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咨询师实习考核管理办法,由市卫生计生部门另行制定。,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二十五条心理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律,依法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咨询机构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能力。心理咨询机构不得安排不符合从业要求的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第二十六条心理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规范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向接受咨询者告知心理咨询服务的性质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二)未经接受咨询者同意,不得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确实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者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的,应当隐去可能据以辨认接受咨询者身份的有关信息;(三)发现接受咨询者有伤害自身或者危害他人安全倾向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并及时通知其近亲属;(四)发现接受咨询者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建议其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诊。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卫生计生部门应当规范和促进心理咨询行业协会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心理咨询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的规章制度,督促会员依法开展心理咨询活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对违反自律规范的会员,行业协会应当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第二十八条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对心理咨询机构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进行业务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并根据检查结果实施分类管理。心理咨询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卫生计生部门报告上一年度开展心理咨询业务的情况以及从业人员变动情况。,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第四十五条与精神障碍患者有利害关系的精神科执业医师不得为该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诊断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第五十六条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行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和完善满足社会需求的精神卫生服务和人员队伍建设。教育部门对教师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培训,应当有精神卫生的内容,并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第五十七条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精神卫生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精神卫生工作人员。,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第六十七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民政部门登记,擅自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民政部门依法处理。第六十八条心理咨询机构开展心理咨询服务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要求的,由卫生计生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拒不改正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民政部门依法予以撤销登记。第六十九条心理咨询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计生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安排不符合从业要求的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第七十条不符合心理咨询人员从业要求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从事心理咨询服务的,由卫生计生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心理咨询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由卫生计生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2、劳动法与民法通则,劳动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关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律介绍民法是大陆法系特有的术语。在法律体系中,民法是与刑法、行政法并列的、仅次于宪法的实体部门法。与这些实体部门法相对应的是程序法。广义的民法是指所有的私法规范,包括调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亲属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以及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狭义的民法,仅仅指调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通常不包括亲属法、知识产权法和商事法等法律规范。,相关法律条文,第三条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六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第十九条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人身免责约定是否有效?,民事免责协议的有效性。为保障公民基本权益,法律禁止事先就人身赔偿达成免责事由。人身不受伤害是人权的基本表现。人身伤害应当是不可预见的。如果允许事先达成免责事实,那就变相承认了人身伤害的合法性。但事后达成的免责协议,属于有效的民事合约,应当尊重。,名誉权保护,名誉权属于民法范畴。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权利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人身权是享有民事权利和其他民事权利的前提,是基本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每一个公民和法人终身享有的权利,公民的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因具有某种特定身份时依法享有的权利,公民有身份权包括荣誉权、著作权中的署名发表权、监护权及婚姻家庭中的身份权。,相关法律问答,问: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答: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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