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及奖惩制度实业公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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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资料考勤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员工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人员。,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由董事会负责考勤,承包部门生产人员由本部门考勤,其他人员由公司考勤。2 考勤管理2.1 作息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周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夏季为14:00-17:30)。2.2 公司的考勤记录采用指纹输入形式,考勤点设在一楼大厅。2.3 考勤记录由综合部人事劳资员根据需要提取。2.4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2.5 公司考勤员为人事劳资员。2.6 公司人事劳资员根据打卡记录,每月进行考勤记录汇总,填写考勤月报表。综合部主任根据考勤月报表、所附请假单等进行抽查核实。2.7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后上班均需输入(共计每日3次),员工应亲自输入。2.8 新员工自报到之日起开始签字。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需考勤,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综合部登记。2.9 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综合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综合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2.10 任何员工不能因故损坏、涂改、破坏、毁灭考勤机,一经发现给予辞退。2.11 忘记输入指纹记录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在3个工作日内把员工漏掉签字的时间通过oa发到人事专员处, 综合部给予补签。2.12 考勤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 200元, 连续三次记警告处分。2.13 任何员工不准刁难监督人员、考勤员,否则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2.14 迟到、早退、旷工2.14.1 迟到早退线: 上班8:15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4:45以前离开(夏季时间为5:15),视为早退。2.14.2 特别条款: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9:30),给员工应急时使用。2.14.3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2.14.3.1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2.14.3.2 因紧急情况不能履行请假手续,事后未按要求及时补办手续者。2.14.3.3 无故不到岗者。2.14.3.4 上班时间未办理外出手续或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外出者。2.14.3.5 请假期满未及时向综合部销假者。2.14.3.6 未办理任何续假手续,擅自拖延各种休假时间而不出勤者。2.15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 元;每旷工一天扣除一个月绩效奖金;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予以记过处分,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全年累计旷工时间三十天者,给予辞退。2.16 员工当月满勤,无迟到(除特别条款)、早退、病假、事假、脱岗者,发全勤奖200元。3 休假、请假3.1 休假种类、请假规定及批准权限3.1.1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A 每周公休假日:每周休息两天。B 每年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定节假日适逢公休假日,按有关规定补假。C 带薪年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享受一次带薪年假 5 天,如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公司将给予相应现金补偿。D 病假(持医院证明):年累计不得超过 30天。住院者以 14 天为限。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公司总经理特别批准者不在此限。特准病假以 一年为限,工伤除外。E 事假:每月事假不得超过 7 天(外地员工的路途时间不计在内),续假不得超过 3 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F 婚假:a) 正式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享受 3 天婚假。b) 正式员工如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享受 10 天婚假。再婚人员不享受晚婚待遇。婚假原则上在结婚证领取半年内安排。c) 配偶双方有一方在外地的,除享受婚假外,给予路程假。G 丧假:a) 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祖父母、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7天丧假;供养亲属(岳父母、公、婆)、旁系亲属(双方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者,给予丧假 1 天。b) 路途时间另计路程假。H 产假(持准生证、出生证等):a) 已婚正式女员工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内,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者,可享受有薪产假 90 天(含产前休假 15 天)。b) 妻子分娩,男员工享受 7 天的带薪护理假。3.1.2 请假规定:A 公司各部门人员请假直接到综合部人事劳资员处办理,每月进行汇总。除病事假外,试用员工不享受其他假期。B 除每周公休假和每年法定节假日外,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并附所需资料向直接上级申请,经批准交综合部方可离岗。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办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C 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副总经理级及以上人员外出时须将行程和时间安排通知综合部备案。D 请假单由综合部存查并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办理销假手续。E 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两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F 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论处。G 请病假必须出具公司指定医院或县(区)级以上的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H 住院或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病假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能上班者,应由就医医院开具证明,并经原所在部门或上级部门进行三个月的试工考评,试工期间待遇按原工资标准计发。对达到要求者留职,达不到要求者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员工对另行安排的工作拒不服从者,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I 异地员工请病假,原则上不许回家休养。特殊情况由综合部审核报请总经理批准。3.1.3 请假批准权限:A 事假: 1 天到 3 天(含)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 3 天以上到 7 天(含)以内,须经直接上级同意后由人事副总经理批准;7 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事假当月如发生加班,先以同等时间补休,不足部分计为事假。B 病假:请假一周(含)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0天(含)以内,须经直接上级同意后由人事副总经理批准; 30天以上须由总经理批准。C 总经理、董事长由董事会批准。3.2 休假期间待遇3.2.1 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工资照发。3.2.2 病假期间待遇(必须有二级及以上医院证明):A 请病假 30 天内,只享受基础工资。B 请病假 30 天(含)以上直至一年,只发本市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C 病假期间的医疗费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D 工伤期间待遇及工伤致残后的工作安排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2.3 事假期间待遇:事假期间的工资不予计发。年累计事假每累计到 15 天,扣发一个月工资,工资基数以累计数当月为准,并于当月执行。3.2.4 婚、丧假期间待遇:按正常工作待遇。如发生差旅费不予报销。其他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4 加班 4.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4.2 加班申请及记录4.2.1 工作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 加班申请交到综合部人事专员处,收到加班申请表的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2.2 周末加班者 ,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综合部人事人员处,收到加班申请表的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2.3 假日加班者 ,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综合部人事人员处,收到加班申请表的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2.4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4.2.5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4.2.6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4.2.7 负责人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负责人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负责人到岗后3个工作日内把批准意见通过OA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 4.2.8 加班打卡(签字):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签字),记录加班时间。4.3 加班工资计算4.3.1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 8点以后(即加班3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日基本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日基本工资的300。4.3.2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部门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4.3.3 日基本工资为(基础工资+岗位补贴+工龄工资)/20.92。5 附则5.1 本制度由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5.2 本制度报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5.3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5.4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5.5 本制度未尽事宜及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员工奖惩制度1 总则1.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2 奖惩原则2.1 奖惩的原则是:2.1.1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2.1.2 奖惩有据,奖惩依据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的岗位描述的执行情况。2.1.3 奖惩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有机结合,所有奖惩记录都归入员工档案。2.1.4 奖为主,惩为辅。对员工采取的惩处以“如不惩处则将影响优良风纪”为限。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原则上不给予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2.2 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轻重适度,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2.3 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的表单为过失单。2.4 核实后的过失及处理决定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投诉的权利。2.5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逶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综合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过失单。3 奖励3.1 奖励的目的在于达到激励其他员工勤奋工作,追求卓越,争取更好业绩。3.2 奖励的方式分物质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3.3 物质奖励包括奖金、奖品、加薪、晋级。3.4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3.5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3.6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3.7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公司全体员工。3.7.1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3.7.2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3.7.3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3.7.4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取得良好效果,并由部门经理提议、总经理批准者。3.8 员工有下列成绩之一者,予以记小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公司全体员工。3.8.1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3.8.2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3.8.3 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3.8.4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3.8.5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3.8.6 员工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3.9 员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现场表彰并颁发奖金。3.9.1 全年累计获记小功3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3.9.2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表现突出者。3.9.3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3.9.4 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3.9.5 员工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3.10 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决定并公开表彰奖励。3.11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或破格提升。3.12 奖励事项属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以一定比例分配。3.13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3.14 奖励的核实由综合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4 惩戒4.1 惩戒的目的在于敦促员工必须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4.2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4.2.1 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过失单。4.2.2 考察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损失,视情节轻重填过失单。4.3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4.3.1 经济处罚为罚款。4.3.2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职、开除。4.3.3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4.4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50元。4.4.1 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4.4.2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4.4.3 说脏话、粗话者。4.4.4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影响公司形象者。4.4.5 参加会议迟到者。4.4.6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4.4.7 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4.4.8 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4.4.9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4.5 各部门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50元。4.5.1 部门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或主管领导者。4.5.2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4.5.3 无特殊情况未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的。4.5.4 通讯号码更换后未及时通知综合部的。4.5.5 一周内本部门员工有3人次(含)违纪者。4.6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通报公司全体员工。4.6.1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4.6.2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4.6.3 培训旷课者。4.6.4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4.6.5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但情节较轻者。4.6.6 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4.6.7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4.6.8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4.7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分,同时给予3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通报公司全体员工。4.7.1 工作时间酗酒者。4.7.2 在公司聚众赌博者。4.7.3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4.7.4 对上级限期指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权益者。4.7.5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4.7.6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且不听劝告者。4.7.7 培训考试无故旷考者。4.7.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参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4.7.9 泄露公司秘密,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4.7.10 年度内累计被警告三次者。4.8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10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通报公司全体员工。4.8.1 对下属正常投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4.8.2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4.8.3 私自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4.8.4 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4.8.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4.8.6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4.8.7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4.8.8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4.8.9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参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4.8.10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4.8.11 年度内累计记小过三次者。4.9 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开除,同时通报公司全体员工,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9.1 连续旷工十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含)以上者。4.9.2 对下属正常投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4.9.3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4.9.4 泄露公司秘密,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9.5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9.6 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9.7 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9.8 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9.9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4.9.10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4.9.11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4.9.12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4.9.13 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9.14 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4.10 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4.11 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4.12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被同时处以降职处分,由综合部重新考核定岗。4.13 惩戒的提出人可以是任何发现问题的员工,落实人必须是其直接上级,核实人必须是综合部。惩戒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处分处理程序。4.14 对当事人的经济处罚,从当事人的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当月工资不够者下月接着扣除,直到扣够处罚金额)。4.15 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管理制度。5 附则5.1 本制度由综合部起草,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施行。5.2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培训、解释和监督执行。5.3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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