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四矿防治水规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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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资料平禹煤电公司四矿防治水规章制度汇编日期:2013年5月1日目 录一、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一)、矿长岗位责任制1(二)、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2(三)、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四)、地测科科长岗位责任制4(五)、地测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5(六)、矿地质员岗位责任制6(七)、矿水文地质员岗位责任制7(八)、矿测量人员岗位责任制8(九)、矿储量人员岗位责任制9(十)、防治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10(十一)、防治水队副队长岗位责任制11(十二)、防治水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2(十三)、钻探工岗位责任制13(十四)、注浆工岗位责任制14二、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5三、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6四、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7五、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18六、地测防治水水害治理工程设计审批制度20七、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惩制度21八、地测防治水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23九、地测科档案管理制度27十、地测科设备、仪器使用、管理报废制度29十一、煤炭资源储量管理制度36十二、三量管理制度39十三、三下采煤技术管理制度40十四、技术图纸资料管理制度41十五、地质测量管理制度43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矿长岗位责任制一、矿长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二、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三、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四、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五、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六、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一、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二、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三、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初相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四、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五、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六、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七、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 八、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九、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对本战线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对总工程师负责。二、负责编制矿井年、季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安技措工程项目计划。三、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等规定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有关科、队执行落实。四、参与新采区、新采面及重大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的移交验收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地测、防治水方面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五、参加本战线事故及全矿突水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协助有关单位制定防范措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值班的职责。六、本战线发生死亡事故或矿井发生突水事故,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总工程师制定措施,组织抢救并做好事故后的防范工作。七、经常深入现场、井下,完成规定入井指标及井下巡回检查工作,了解全矿“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隐患,及时从技术上分析原因,并制定技术措施。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一、在主管矿长及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对地质、测量、水文地质的技术负全面责任;二、认真贯彻执行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等以及上级和煤电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搞好地质保安,抓好地质质量标准化工作;三、负责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全科人员的思想政治学习;四、根据公司、矿生产计划安排,负责组织各专业的人员制订本科及各专业的年、季、月工作计划,并经常深入生产一线监督检查各专业的工作完成情况;五、负责对本科编制的各种文字材料、技术资料、图表进行审查;六、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全科人员开展科研攻关,学习先进经验,推广地质先进技术等活动;七、负责本科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地测副科长岗位责任制一、在科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对地质、测量、水文地质的技术负全面责任;二、协助科长认真贯彻执行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等以及上级和煤电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搞好地质保安,抓好地质质量标准化工作;三、在科长带领下抓好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全科人员的思想政治学习;四、根据局、矿生产计划安排,在科长带领下负责组织各专业的人员制订本科及各专业的年、季、月工作计划,并经常深入生产一线监督检查各专业的工作完成情况;五、负责对本科各种文字材料、技术资料、图表进行编制、审查;六、协助科长抓好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全科人员开展科研攻关,学习先进经验,推广地质先进技术等活动;七、在科长带领下负责本科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矿地质员岗位责任制一、在科长的领导和带领下开展工作,当好工程技术人员的助手;二、负责井上、井下地质、水文地质观测工作;三、按技术要求做好采掘工作面的煤厚和地质构造的探测工作;四、在科长等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努力学习业务技术,逐步掌握地质理论,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五、保管好所使用的各种仪器、工具;六、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矿水文地质员岗位责任制一、负责矿井水文地质工作,通过调查和研究,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规律,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并监督执行;二、参加矿井采掘技术和年度、季度、月度生的计划以及矿井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三、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的预测和预报;四、编制水文地质补勘设计;五、负责审查各种水文地质上报材料,水文地质说明书和各种地质总结,建立各种水文地质台账和编制各种水文地质图纸;六、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的科研,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不断加以发展、创新。矿测量人员岗位责任制一、在科长指导下,负责井上下中腰线和罗盘测量,并做好导线测量,按时完成领导分配的任务;二、挂中腰线做到“四准确、二及时、四注意、四正确”:四准确:开口位置准确、方向挂准确、开巷测准确、记录准确;二及时:中腰线翻挂及时,反映情况及时;四注意:工作中注意安全、注意中腰线钉子是否移动、注意使用罗盘时各方面的吸引、注意保管所使用测量仪器和工具;三、图纸填绘做到二及时:(1)计算及时(2)填图及时;四、测量两巷的对接工作,两巷间距15米前通知有关单位;五、及时提供各工作地点进尺情况。矿储量人员岗位责任制一、查清生产矿井煤炭资源情况,定期测算并上报储量的变化及开采、损失情况,为矿井建设提供依据;二、根据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的要求,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汉卡督。对违反技术政策,破坏和丢失煤炭资源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三、积极寻找煤炭资源,扩大可采范围,增加可采储量,为矿井正常维持生产、扩大生产能力和延长矿井服务年限提供物质基础;四、进行储量报损、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转入、转出的呈报和审批工作;五、参与制定和检查、分析各种回采率设计指标及执行情况,为合理开采和利用地下资源提供建设性意见。矿绘图员岗位责任制一、按规定绘制各种矿图,做到图种齐全,不缺图幅,内容完整,符合工艺要求。二、做好图纸保管工作。三、未经领导同意,不准私自发放图纸,发放图纸要备有记录,对图纸的流向清楚。四、对过期或陈旧的图纸经领导审查后可销毁,不准做其他用途。五、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按需要数量图纸,不准私自绘制图纸,不准私自复制电子版图纸。六、按绘图仪等设备操作去进行绘图,绘图完毕后要关机并切断电源,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七、保持绘图仪清洁,除绘图工作外,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绘图室,外人不准随意开启和操作仪器设备。八、发现仪器设备异常,存在问题时要及时向科领导汇报处理。防治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一、防治水队队长在主管科长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二、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三、组织探放队人员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防治水规定,严格按探放水规程作业。四、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防治水队副队长岗位责任制一、防治水队副队长在防治水队队长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二、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三、组织探放队人员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防治水规定,严格按探放水规程作业。四、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防治水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一、在主管科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放队的技术工作。二、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预防孔内事故。三、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四、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钻探工岗位责任制一、负责井下探放水、探煤等钻探施工的组织与管理;二、负责打钻施工的工作安排、施工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有效地完成施工任务,实现安全生产;三、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四、认真按照隐患排查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隐患未排除整改,不允许进行当班的打钻作业;五、严格依职劳动纪律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管理,严查“三违”,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作汇报制度,不遗留隐患;注浆工岗位责任制一、负责注浆站的使用和现场管理,负责井下所以需要注浆地点的注浆工作。二、熟悉注浆站的设备、设施和与其配套的各种仪表等的结构、性能和维护方法,并能熟练地操作使用。三、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四、认真按照隐患排查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隐患未排除整改,不允许进行当班的打钻作业;五、严格依职劳动纪律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管理,严查“三违”,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作汇报制度,不遗留隐患;生产安全联系制度一、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指示、规定,负责科内技术工作,在技术上对科长和战线副总负责。二、督促检查所辖队严格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及安全措施等规章制度,切实履行业务保安职责。三、经常深入井下施工现场,了解掌握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掌握全矿安全动态,抓好技术工作及分管的工作,及时查出现场隐患,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四、协助科长抓好质量达标工作,收集、整理、健全、完善有关技术图纸资料,参加安全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并督促整改。对分管的施工队不断给予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的指导,督促、帮助员工技术水平的提高。五、本战线发生事故,立即赶赴现场,参与事故处理方案的制定、抢救和调查勘查,并参加事故追查、分析,协助制定防范措施。六、参加业务内有关工程的设计及审查,做到技术合理,安全可靠。积极钻研业务技术,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水害预测、预报制度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特制订本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一、根据矿井地质资料,在开采地质构造带及地质条件复杂地带时矿地质管理部门必须提前向有关职能科室进行通报,各职能科室必须在开采前做出相应的措施,经会审后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二、根据每天的矿井各生产工作面的现场情况地质部门要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情况进行预报。(一)、当工作地点顶、底板出现异常情况时矿地质部门要及时通知各职能科室做出预防措施,并监督作业单位严格执行。(二)、当工作地点出现瓦斯涌出异常增大时,矿地质部门要及时通知矿通风科及职能科室,各职能科室要及时分析出现异常情况的原因,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措施进行治理。(三)、当工作地点出现异常水患异常情况时,矿地质部门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做出预防措施进行治理。三、矿地质部门严格井上下测量工作,要做到井上下对照图要及时准确,对村庄、河流、铁路、公路等要留有足够保安煤柱,确保井上地面建筑的安全。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水害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特制订本水害害排查、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一、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在开采存有水害地带时,矿防治水管理部门必须提前向有关职能科室进行通报,并制定相应的措施,经会审后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二、根据每天的矿井各生产工作面的现场情况防治水部门要对可能出现的水害情况进行预报。当工作地点出现异常水患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做出预防措施进行治理。三、在生产过程中,跟踪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补充矿水文地质资料,与水文地质报告相结合,确保矿井生产安全。四、在预报有水害危险的工作面,每天指派专人至现场跟班作业,并进行钻探,严格执行探防水原则。五、组织专业人员对水害进行防治,使其灾害将降至最低。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一、地测科向外提供的一切资料、报表等,均须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提交或报出。二、凡是重大地质测,如勘探工程,地面控制网测量、大型贯通测量工程、岩移观测工程以及本科室负责的防治水工程等,均须编制方案、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完成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并组织有关人员鉴定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返工。三、地质测量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动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审批制度审批进行。四、巷道贯通前,掘进巷道在相距20米前,本科室应及时编制贯通施工测量业务保安通知单,组织有关人员会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贯彻执行。五、地测科必须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六、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测科。七、矿区必须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由煤电公司总经理、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矿防治水规划应逐级上报,并报煤炭部备案。八、规划中已批准的防治水工程设计及矿井田边界煤柱设计均由煤电公司组织编制,上报省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审批。九、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设计与实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由矿长或矿总工程师审批,并报矿务局备案。十、除井田边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类防水煤柱以外排、放、赌、探、截水的施工设计由煤电公司审批并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备案。十、其它相关措施审批,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审批。十一、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制度。地测防治水水害治理工程设计审批制度一、各采掘工作面遇到有可能出水的情况时,技术员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制订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应有先探后采设计,掘进工作面应有有疑必探设计。二、探水眼的布置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有具体规定。三、探水眼的数量、角度、深度、位置应根据本工作地点的实际情况制定,编制在作业规程或措施中。四、由生产科室、安全、调度、总工程师、探放水队队长、区队负责人统一对探放水措施进行审批。五、防治水措施一式六份,分别交生产科室、安全、调度、总工程师、防治水队队长、区队保存。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惩制度一、不按规定提交地质说明书和有关资料的。二、不按规定上报有关技术资料和图纸的。三、发生水害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四、不按规定时间修编矿井地质报告的。五、巷道开口位置标定不按规定测量演算和标定有误的。六、不按规定进行导线测量、延线或中腰线标定的。七、中腰线标定有误未及时纠正的将给予罚款。八、不按规定对测量仪器进行定期校检的。九、矿井放水闸门未按规定进行关闭试验的。十、对井下积水区的位置、标高、范围、积水量未按规定及时上图的。十一、采面停采线给定不及时或有误,造成保安煤柱受破坏的,十二、综采工作面掘进贯通后未按规定进行物探的。十三、重要贯通测量和3千米以上贯通测量,不按规定编制、报审技术设计说明书的将进行罚款。十四、有明显透水预兆,冒险违章指挥作业的。十五、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编制探放水措施或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透水事故的将给予处分严重的要进行罚款。十六、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遥积水等情况盲目组织生产的。十七、不按规定对水情水害、地质构造、煤层变化进行预报预测和编制报审探放水设计的。十八、矿井水文观测系统部健全、防治水设施不可靠、排水系统部完善、排水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十九、突出工作面不按规定进行钻探、物探的。二十、未按规定编制、审批探放水措施的。二十一、未按规定进行复测复算和发放测量贯通通知书的。二十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段,未按规定进行探测(钻探或物探),发放水情预测预报通知书的。二十三、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发放地质预报通知书的要给予处分并罚款。二十四、对于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汇报处理未造成事故的,将给予大力表彰和奖励。二十五、对于顺利无误完成贯通测量矿井将给予奖励。地测防治水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一、矿领导必须把矿井防治水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矿井防治水工作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坚持水文地质条件不清不生产,探放水措施不落实不生产,水害隐患未解除不生产。水害防治所有技术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执行,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必须重做或补做。二、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防治水责任,各级领导要经常指导、督促、检查防治水工作,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必要的保证。三、矿井必须配备专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受过正规院校地质、水文地质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它矿井可配备13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标准,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探放水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四、矿井应当及时编制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类型,按规定根据确定的水文地质类型制订防治水水规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类型确定,需上报集团公司审定。五、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六、矿井要组织专家或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广泛收集矿区和矿井资料,及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分析水情和水害特点,提出目标和保障措施,分布组织实施。矿井地测防治水机构必须根据生产和建设的需要编制年、季度和月份地测防治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不得拖欠。年度计划元月15日前,月份计划每月23日前报煤电公司地测部。七、所有防治水工程必须建立严格的设计、审批制度。凡是防治水工程,如勘探工程防治水设施、排水系统工程、探放水工程、注浆工程等均需编制方案或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大型防治水工程(如疏水降压、帷幕注浆、三下采煤)必须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后,由集团公司组织审批后方可实施。各项防治水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煤电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地测、安监等部门审查批准后,严格按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若需修改设计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工程完成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并经公司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返工。八、防治水工程验收办法:由施工单位向矿井提出申请,矿井向公司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验收人员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计划部、财务部、劳资部、安监部等相关部室,矿井对口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由地测部负责组织。申请验收单位要提供工程设计及批复意见、批准的预算、施工合同,施工日报表、施工小结等技术资料和图纸等作为验收标准和依据。验收分定期验收和不定期验收,单项工程结束时,可与当日7点前提出申请;月验收在每月的20日前后进行。每次验收应出具验收结果,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九、地测部门要根据当年及当月生产接替安排分析编制年、月、水情水害预报。若遇特殊水情水害,应随时预报,经总工程师审批后,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年水情水害预报每年元月9日前,月水情水害预报每月6日前报煤电公司地测部。十、采掘工作面生产前要做好水文地质工作,提供的地质说明书中要包括详细的水文地质说明。如有水害威胁,必须制定防治水害的具体措施。十一、加强雨季防洪工作,每年雨季前,应对地表河流、塌陷区及井上下防排水系统认真进行调查,排查隐患,制定治理意见,及时处理。十二、矿井要及时调查、收集,测量或采用物探技术,查明井田范围内及周边有影响的小煤矿的开采范围、层位、积水边界、水量、水压等情况,研究分析对本矿安全影响程度,发现越层、越界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小煤窑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十三、受底板岩溶裂隙承压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和高突采掘工作面均需进行物探超前探测,并及时根据物探探测结果,编制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经总工程师审批后,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十四、加强地下水动态观测。观测点应统一编号,标高每年复测一次。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进行观测,每旬不得少于1次。十五、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的管理。矿井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必备的五种防治水图纸并实现数字化,并至少每半年对相关图件进行修正完善1次。十六、矿井要加强各类防治水设施及排水系统的日常检查,确保防水设施的完善及排水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十七、受水害威胁的采掘面,矿井由总工组织进行突水系数及安全水压的计算,凡水压及突水系数超标的头面,严禁开采;安全的采掘头面需报公司会审后,方准进行开采。十八、矿井要组织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确保施工人员熟悉避灾路线,并将演练报告报地测部备案。地测科档案管理制度一、归档范围:本科室的规划、年度计划资料、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二、本科室的档案管理由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三、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根据本科室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本科室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四、及时做好本科室的会议记录、工作计划、规定方案、总结、小结、汇报、通知、各项决定、决议、规定、规范、条例、办法、制度、守则、要求;反映生产、基建、科研设备、工艺情况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的资料。 五、上级及有本机关、本地区工作或问题的决定、决议、指示、批复及调查、检查、有关科室与本机关联合召开会议,共同进行工作,协作查处案件或问题共同署名的文件材料。 六、平时必须积极收集资料,做好单项的统计;半年必须做好各项工作的初步统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统计;年季度工作总结、重要的专题工作总结。各种年报、应于翌年一月底前交档案归档。 七、每年的二月底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归档,要把上一年应归档而未归档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八、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经过初步整理,把零星的个别的原始资料,进行综合整理,使之成为能反映整体现象的资料,然后同一具体问题的文件材料集中在一起,按文件的先后形成排列好。 九、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地测科设备、仪器使用、管理报废制度第一章一 加强设备、器材管理,提高设备、器材全面管理和技术装备水平,降低设备寿命周期费用,达到安全、经济、合格运行。二 设备、器材管理,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并坚持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三 矿用设备、器材管理应做到全面规划、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四 履行设备管理职责,管好、用好、维修好设备,适时改造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矿井生产发展的需要。五 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推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和计算机辅助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六 坚持专业管理和职工管理相结合的方针。针对煤矿井下设备量大、面广、品种多、移动频繁的特点,建立各种专业化管理小组。七 加强设备、器材使用和维护的管理,使所有矿用设备、器材的使用和操作实行专职制。八 设备、器材要经常进行定期检查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地填写上报各类统计报表。第二章 使用与维护九 所有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十 主要设备、器材和采、掘、运输设备除司机外,还应配备专职的机电维修工,负责日常维修和检查工作。十一 凡本单位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使用前应由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制订出操作规程,并组织运转、维护人员学习讨论后才能交付使用。十二 严格执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十三 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所有使用的仪器、设备和控制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第三章 设备检修十四 设备修理按不同的修理性质和工作量,可分为:日常维修、一般修理和大修理三种。(一)日常维修(小修):是指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失效的零部件,以恢复设备的使用性能。(二)一般修理(中修):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三)大修理:使设备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和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彻底的解体检修。十五 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一般修理原则上由矿井内部修理部门承担。矿井无修理能力的,可委托煤电公司内部专职修理单位修理。确需外委修理的设备,须按规定办理外委审批手续。十六 设备修理费用应根据矿井设备固定资产的数量、历年实际发生费用及企业的经济状况确定,年设备修理费用一般控制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4-5%。(一)年度修理费用是用于设备大修理的资金。生产施工设备的大修理费用一般不低于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2.5%。(二)单台设备大修理费用的结算,除实际发生的材料、零部件、配件、加工外协以及人工费用外,不得任意充填扩大结算范围,原则上不得突破单台大修理计划费用。(三)矿井必须合理安排好设备的大修,不得以大修名义组装或购置新的设备。(四)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与大修理相结合,在改造费用不超过大修理费用的70%时,可用大修理费支付。(五)未经煤电公司批准的计划外大修理项目,矿井财务部门不得支付其修理费用。(六)煤电公司内部单位承修的设备修理采用内部银行结转的方式,其价格不得超过矿务局规定的内部市场价格。外部修理的设备,财务部门应根据煤电公司的外委审批单、承修合同书及验收单向承修单位支付修理费用。十七 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内后外”的原则,矿井设备的大修,原则上由矿井内部检修部门承担。凡煤电公司内部有条件检修的设备(包括设备部件、附件)原则上不准外委修理。十八 确需外委修理,且单台修理费用在3000元及以上的设备,由送修单位根据年度修理计划填写外委申请单,报煤电公司有关部门审批。(一)外委修理的设备必须签订设备承修合同书,写明修理项目、质量标准、双方责任,并明确留有5-10%的质量保证金。(二)矿井必须将承修单位的资质、技术装备、修理质量、可信度等了解后方可送修。对特殊设备的大修,矿井必须向煤电公司提供承修厂的资质情况,否则煤电公司不予审批。(三)修理价格由矿井、承修双方根据设备的损坏状况、修理内容及修理市场的行情协商确定,单台修理价格超过10万元的设备可采取招标的方法选择承修厂家。十九 未按规定办理外委修理审批手续的,财务部门不得向承修单位支付其修理费用。二十 严把设备修理质量,对大修理设备逐步实行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制度。(一)设备大修后的质量检验执行原煤炭部颁发的煤矿矿用设备、器材质量标准,上述标准未能包括的设备可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二)为确保设备的修理质量,矿井将逐步实行专业化检修。对已实行检修许可证管理的煤矿设备及锅炉、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修理,矿井必须对承修单位的资质进行认证。不得送给无证单位修理。(三)竣工后的设备,送修、承修双方共同按照有关修理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严格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四)大修理设备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并提供必要的测试及检验数据。(五)设备大修理实行保修制度,保修期不得少于三个月。在保修期内确因修理质量造成的设备故障,由矿井通知承修方给予无偿处理,并视设备故障造成的直接损失程度作出扣除部分质保金、扣除全部质保金等处理。(六)煤电公司内部单位承修的设备大修理,其质量保证金为2-5%。二十一 矿井必须按煤电公司下达的年度设备修理费用计划安排设备的修理工作,确保修理费用不超规定指标。二十二 设备的大修理要严格按煤电公司下达的年度设备大修理计划组织实施,大修理计划的完成率不得低于计划的90%。第四章 设备的封存与启封二十三 闲置设备必须进行封存。经核准封存的设备,煤电公司可以不提折旧。二十四 需要封存的设备,矿井必须填写封存申请单,报煤电公司机电部。二十五 封存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挂上封存标志牌,注明封存日期和保管负责人。设备主管部门(机电科)应每季逐台检查一次,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无特殊情况严禁拆套,并防止设备丢失损坏。二十六 封存设备如启封使用,由矿井提出申请,经煤电公司机电部同意后,方可启封,并将启封单交使用单位财务部门,恢复提取折旧。第五章 设备报废二十七 设备报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零部件已严重磨损,设备效能达不到工艺最低要求,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二)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复费用超过重置价值80%,不如更新经济的;(三)因意外灾害或重大事故受到严重损坏的设备,无法修复使用的;(四)严重影响环保安全,继续使用将会污染环境,引发人身安全事故与危害健康,进行修复改造又不经济的;(五)因产品换型、生产工艺变更淘汰的专用设备,不宜修改利用的;(六)因技术改造和更新替换出的旧设备不能利用的设备;(七)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二十八 设备报废的申报、鉴定及审批(一)每年煤电公司统一组织矿用设备、器材报废的申报、鉴定及审批工作,机电处和财务处负责办理有关报废手续,矿井机电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二)报废设备的申报:矿井必须于每年十月末前,将待报废设备集中存放(一至三处),由报废设备鉴定小组对照“设备报废条件”逐台进行自鉴后上报煤电公司。(三)需要用新设备替换的待报废在用设备,必须在更新设备到货后,再申请、办理报废手续。(四)报废设备的鉴定:矿井自鉴申报的基础上,由煤电公司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机电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组成报废设备技术鉴定组,于每年的十二月初统一组织鉴定,提出鉴定结果。(五)报废设备的审批权限按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六)经煤电公司鉴定同意报废的设备,矿井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报废手续,不得无故拖延。(七)已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矿井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动用或拆卸零部件。二十九 报废设备的回收(一)已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统一由煤电公司指定的单位回收,各单位不得留用或擅自处理,亦不得用废钢材替代报废设备。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留用时,须报经煤电公司批准,并与回收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留用,但留用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二)对已经回收的设备,回收单位与矿井及时办理回收手续,并报煤电公司机电部备案。煤炭资源储量管理制度根据矿产资源法、煤炭法以及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煤炭资源管理与生产开发的管理制度,加强煤炭开发建设和生产的监督管理,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切实提高煤炭资源“三率”指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成立煤炭资源储量管理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煤炭资源管理与生产开发利用,成立企业煤碳资源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生产副矿长;成员由工程技术人员,统计员(会计员)组成。二、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培训:成立学习与宣传领导小组,建立学习制度,制订学习计划,定期对企业干部职工进行培训考核,有学习记录及考核记录,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上;通过固定的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教育培训,认识到提高资源“三率”指标,以缓解采掘接续紧张,延长矿井服务年限,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从而提高企业自觉珍惜的思想认识。三、加强内设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地测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地质测量和储量管理工作 ,确保职责,切实发挥地测人员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作用。四、依法开采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杜绝超层越界、乱采滥挖、采富弃贫、采易弃难、厚层薄采,破坏浪费资源现象:“一证多井”“大矿小井”现象,未经批准边探边采或以采代探矿产资源,非法转让,抵押矿业权等现象。有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行业主管部批准的采区计划,并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和采区设计施工,开采;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和开采方法;严格“三率”指标考核制度;建立“三率”指标考核台帐,按月进行考核并与生产责任制挂钩,资源回采率实际指标达到或超过考核指标储量增减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报批。 五、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矿山企业技术人员,每旬对采掘工作面进行检查,主要检查采掘工程进展情况;采掘工作面施工是否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内进行;采煤工作面是否存在浮煤不清,留设顶底煤现象,检查情况形成检查证录,归入巡查档案。六、实行图纸月填季报制度每月如实全面填报采掘生产报表,填绘采掘工程进度 ,按要求上报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工程对照图。由煤炭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签字,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七、建立验收制度采煤工作面由煤碳企业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掌握其地质储量,动用储量,剩余储量和采出量,核算回采率,确定是否关闭采煤工作面,编写工作面结束验收报告。采区结束后由煤矿企业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核算整个采区的地质储量,动用储量,各类煤柱损失,全区采出量,计算采区回采率,编写采区结果验收报告。八、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报告制度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实行年检制度。每年年底对各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年报报告书”、“三率指标考核表”等资源上报县矿产资源管理局。九、建立健全统计台帐:为做好各种报表统计上报工作,生产及其他统计台帐要清晰、准确、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填写要规范、整洁、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出现隐报,瞒报等现象。十、奖惩考核制度凡发现本企业内的有关责任人,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超层越界,乱采滥挖,采富弃贫、采易弃难、厚层薄采、破坏浪费资源;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矿产资源统计资料;现场抽查或弄虚作假等行为,对相关主管业务科室及生产区队处以200-500元的经济处罚。三量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矿井开拓、准备和回采三个煤量的管理,保证矿井采掘的正常接续,特制订关于矿井开拓、回采和准备三个煤量划分范围、计算方法和矿井巷道划分范围的规定一、三量的可采期限满足:开拓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以上,准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回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四至六个月,二、三量可采期的计算要符合相关规定。三、三个煤量的解释和计算范围要按规定进行。四、矿井的三个煤量应根据每月月末最后一天井下采掘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三下采煤技术管理制度一、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时,必须设立观测站,观测地标移动与变形,查明垮落带和导水裂隙带的高度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变化等情况。取得实际资料,作为本地区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的科学依据。二、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时,必须经过试采;试采前,必须按建(构)筑物、铁路、水体的重要程度以及可能接收到的影响,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报平禹煤电公司相关业务部室审批。三、试采前必须完成建(构)筑物、铁路、水体工程的技术情况调查。收集地质、水文地质资料,设置观测点以及完成建(构)筑物、铁路、水体工程加固等准备工作。试采时必须及时观测,对受到开采影响的建(构)筑物、铁路、水体工程,必须及时维修,保证安全。试采结束后,必须提出试采报告,报原审批部门审查。技术图纸资料管理制度一、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使绘图、打印和复图规范化,防止图纸丢失或外流,做好技术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二、地测职能业务部门,要根据平禹煤电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图纸的绘制、打印、复图及图件的保管、保密工作。三、地测科原则上只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工作用图的绘制、打印、复图。四、各单位逐年完成的工程项目,积累和收集的资料必须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然后交档案室统一保管。五、资料档案在交接时,要当面点清,办理交接手续,对交接的资料应及时整理、分类、划分密级、编号、加盖印签。六、档案室要按国家二级档案的要求,建立总索引表、建立各种台帐登记薄、图表等,每个资料盒都要有标签。七、资料的借出要有矿总工程师批示,借阅和归还都要有登记。每季度对供出、发出和库存的图纸资料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八、凡是原图、底图、各种原始记录都不外借,只限在地测科查阅。九、各科室用图,必须有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由地测科打印。十、 各科室用图,需主管领导认可、签字后,方可提供。未经领导签字批准的不能提供。十一、绘制、打印、复图必须进行登记,填明图纸名称,使用单位,图件数量等信息。十二、 图件借阅,须主管领导认可;一些重要图件的借阅人,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借阅时要登记签名确认,借阅人不得擅自复印。十三、 对于日常工作中需要经常使用的图件,应由原图复印使用。十四、 地测科定期对图件资料进行归档刻录光盘保存。十五、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平禹煤电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一、负责井上下控制、贯通测量,其精度符合煤矿规程要求。二、负责测量成果及时填图,保存完好。三、井巷工程施工放线及时准确,贯通前有测量。四、测量记录计算,及时准确。五、负责仪器的维护与保养。六、负责“三下”采煤的控制。七、矿井生产中遇到各种地质构造应及时分析调查。八、掌握煤层的赋存情况,做好地质资料收集编录。九、及时收集实测资料,有效的服务生产。十、掌握矿井原煤储量动态,对资源的合理开发进行监督。十一、认真做好巷道素描。十二、及时掌握煤厚及变化情况,按要求上图。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为了查明并完善本矿水文地质资料,了解矿井井田内及周边矿井水文情况,掌握本矿井下涌水情况,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矿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水文地质图,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说明,为防治水工程提供依据。 二、加强本矿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定期请资质部门对本矿水文地质图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编制、能够指导安全生产。 三、了解并掌握矿井井田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水池、水井、机井、泉点等水体分布情况,及时测绘填写水文地质图,为井下采掘布置提供第一手可靠资料。 四、掌握本矿井田周边煤矿开采情况,了解其采空区情况,对周边关闭废弃煤窑进行调查,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积气情况进行详细掌握。 五、定期对本矿采空区地面裂缝进行观察,对裂缝位置、走向、范围、周边水体、是否容易充水等等情况要详细记录。 六、定期对井下进行水文观察,特别是雨季来临前后,要加强对井下出水地点:如井筒、本矿及相临煤矿采空区、可疑地点等的出水口进行详细观察,对涌水量进行定期测定并详细记录在案。 七、定期对受水害危胁工作面进行探测,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制定加强防治水的安全措施。 八、对水文地质观察情况进行专门记录,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九、原始资料记录要妥善保存,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煤矿地质及 “三量”管理工作制度为了加强煤矿地质变化及合理开采有限资源,特制定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1、技术科要及时掌握和了解本矿井范围内地质、水文变化情况,做好地质预报工作,并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生产。2、每个工作面在开采前要制定作业规程,明确本工作面的地质情况,编制本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并由矿安委会进行审批。3、每年年初,要对本矿本年度采掘工作面进行整体计划,并做出本年度开采设计,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批。4、每个工作面在开采前要做出开采设计,明确本工作面的工作面走向、采高、采掘长度、开采范围、回采率等内容,并要由矿总工审批,报上级资源管理部门批准。5、每个工作面结束后,要及时做出总结,与设计不相符合时,要分析原因,报矿总工进行备案。巷道施工测量业务保安通知单制度巷道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下述情况:一、相互掘进即将贯通;二、与老巷(或硐室)即将贯通;三、跨行掘进,顶底岩(煤)柱净厚在五米(岩)、七米(煤)以内;四、距井田边界煤柱和保护煤柱在4米以内;五、采掘工作面即将停采停掘;六、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没有按中心腰线施工等。 凡遇上述情况,矿地测科应及时填写巷道施工测量业务保安通知单,发送矿领导、开拓科、生产技术科、安监科、施工队。凡贯通巷道,该通知单应在岩巷20米,煤巷20至3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发出。 填写通知单的各类数据要准确,文字说明要清楚,时间要精确到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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