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管理制度-05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1435252 上传时间:2020-04-2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6.7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作票管理制度-05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工作票管理制度-05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工作票管理制度-05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工作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范围内的各设备检修工作票的管理活动,不断提高生产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设备检修工作票是为保证各生产企业生产设备的检修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和保障人身及设备的安全而使用的一种具有严格执行流程和规范的、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核和批准手续的的针对于检修中应做的安全措施的命令性文件。第三条 天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所属的所有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设备检修工作票的适用范围第四条 设备检修工作票适应于生产企业全部主要、辅助生产设备、系统以及与生产设备、系统有关联的其它辅助设备系统上组织进行的检修、维护、消缺、试验等项具体工作。第五条 各单位在组织进行检修工作时,为确保设备、人身的安全可靠,对需要采取可靠隔离措施的工作项目必须申请办理工作票。工作票分为机械检修工作票、电气检修一种工作票、电气检修二种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工作票应根据检修设备的不同选择正确的工作票种类。第六条 各类工作票的适用范围如下:机械检修工作票;电气检修一种工作票;电气检修二种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第七条 事故抢修时或在夜间、节假日,遇有必须进行的临时检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必须由值长(当班运行负责人)同意,做好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并将发令者、发令内容和安全措施记录在当班记录簿中。第三章 设备检修工作票的安全责任第八条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由洗煤厂会议批准后书面确认并公布。第九条 各类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工作票签发人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专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生产主管领导、生技调度、检修班长、技术员担任,应具备下列条件。1)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2)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检修制度及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3)掌握人员安全技术条件;4)了解检修工艺;2、工作负责人应具备的备件;工作负责人一般应由在业务技术上和组织能力上能胜任保证安全、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担任,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安全规程的有关部分;2)掌握检修设备的设备情况(如设备结构、工作原理、设备缺陷等)和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的连结情况;3)掌握安全施工方法,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3、工作许可人应具备的条件:工作许可人一般由运行班的运行集控人员或班长担任。第十条 各类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1、工作票签发人应负下列安全责任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2)工作票上所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3)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组成员是否合格和充足;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进行。3、工作负责人应负下列安全责任:1)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向工作班人员交代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各项安全措施,并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安全教育;2)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3)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全,与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条件;4)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对工作班成员给予必要的指导;5)对工作班成员的变动是否合适负责。3、工作许可人应负下列安全责任;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负责安全措施确以完善和正确的执行;3)负责检修的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可靠的隔断;4)电气工作许可还应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5)对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那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有电、有毒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6)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有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4、工作组成员应负下列安全责任:1)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听从工作负责人的指导;2)严禁乱动运行设备可拆除的安全措施;3)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5、当班运行负责人(值长)应负的安全责任1)负责工作票中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2)负责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3)负责监督工作票的执行程序是否严肃认真。第四章 设备检修工作票的执行第十一条 工作负责人在接到工作任务后根据工作性质选取的相应种类的工作票上填写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申请时间;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隔离措施、安全标示;所在部门、班组,填票人、填票日期等内容。第十二条 工作负责人将上述内容填写无误后,报经工作票签发人仔细审查核对后签发。第十三条 工作票签发后,由工作负责人将签发后的工作票交与当班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对照实际系统审查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审核工作内容、时间是否符合批准计划工期;如果有需要补充的措施应根据现场实际,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在“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内,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补充安全措施。如无补充措施,可写“无”并签字,不准空白。第十四条 工作许可人审查完后报经当班运行负责人(值长)做最终审批,在确认安全措施和安全补充措施无误后签字批准。第十五条 工作许可人负责将批准后的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和补充的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必要扩大措施时,请示值长同意,进行相关的扩充隔离措施以使隔离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详细记录扩充内容。第十六条 在所有的措施完成后并经过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的共同现场检查和认可,工作负责人应认真进行核对检查。工作票中已执行的安全措施,既要与工作票中所要求的安全措施相符,又要与现场实际布置的安全措施相符。工作许可人应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当邻近有带电设备时,应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带电部位。双方认为能够满足安全工作的要求时,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填上开工时间。可以进行工作许可操作,从而进入检修工作的实施环节。第十七条 工作负责人在办理完全部工作许可手续后,随身携带工作票并带领工作班全体人员进入工作现场。由工作负责人向全体工作人员详细地交待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等,明确邻近运行设备和带电设备。确认每个成员对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带电部位等确实了解清楚后,方可开工。第十八条 工作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均不允许随意变更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如必须变动时,应取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第十九条 检修工作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1、部分检修设备将加入运行时。2、需要变更检修项目或增设安全措施时。3、不准任意扩大工作票的工作内容,如改变工作内容不改变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票签发人的同意并与工作许可人协商,经值长批准后,方可在工作票上增添内容,可不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4、发现检修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没按工作票内容进行工作,应及时停止其工作,收回工作票,令检修人员退出现场。第二十条 工作负责人的变更必须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同意方可变更。并经工作票签发人、新工作票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字,并填写变更时间,新工作负责人方可开始工作。第二十一条 检修设备的试运1、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内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带,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2、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工作人员却已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3、试运后仍需要继续进行检修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带领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4、如试运后需改变原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范围时,应重新签发工作票。5、所有转动设备的电机、泵、风机、空压机的检修,均应试运。电动阀门检修后在运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应试运。第二十二条 工作票的延期1、工作负责人对所担任的工作任务确认不能按批准期限完成时(大、小修除外),当日工作应在批准期限的前一小时由工作负责人向值长申明延期理由,后办理延期手续。 2、对于主要设备及系统的检修,工期在两日以上的工作需办理延期手续时,应在批准期限的前一日办理。3、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办理工作票,同时将原票终结。4、电气二种票没有延期手续一栏,工作如需延期时,应重新签发工作票。第二十三条 检修工作的验收、恢复1、在工作结束后必须根据具体设备系统的特点对检修设备进行验收试验,以检查检修工作的正确性。验收试验由工作许可人负责,必要时可向上级主管人员申请主持验收。2、经验收无误后,工作许可人即可全面恢复相关的安全措施。第二十四条 设备检修工作票的终结1、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作人员退出工作地点,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到现场交待、验收后,并在工作票上签字,即为工作终结。工作负责人可带全部人员撤离工作现场。2、检修工作已结束,但在工作票未注销之前,任何人不准将设备投入运行。3、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签字终结的工作票,应在工作票的右上角处盖“已执行”章。上联工作票由运行人员保存,下联交工作负责人保存,并在“工作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作废或未执行的工作票,要盖“作废”章,并写明作废原因。4、工作票终结后,工作许可人应立即向值长(班长)汇报,在得知与该设备相关的所有工作票全部终结后,根据工作票中所做安全措施及值长(班长)的命令进行恢复措施。5、对于工作许可人来说,只有当其手中的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上的全部接地线拆除,并认真填写在工作票上,才为终结。对于不能拆除的接地线要注明原因,并记录在运行记录簿中,工作票上也应注明原因。6、凡主设备、重要辅机大小修或电气设备、公用系统经过改进,在设备恢复备用前,检修及实验人员应向有关运行单位做书面交底,以备查阅,否则工作许可人应拒绝办理工作终结手续。7、检修人员在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尚应注意恢复设备的明显标志,电气一次设备的双重名称及二次设备的名称,复查核对热机设备的阀门名称、编号、旋转方向、介质流动方向、管道色环等,若运行人员发现标志及双重名称不全或不符,有权拒绝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8、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等二次设备经过改进或定值变动后,有关负责人应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否则工作许可人有权拒绝终结工作票。第五章 特别规定第二十五条 严禁无票工作,所有现场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应持票操作的无票工作人员。第二十六条 在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填用动火工作票。第二十七条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每年应进行一次工作票管理制度的考试,考试合格并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第二十八条 一个人不可同时担任两张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第二十九条 安全措施(隔离措施)的填写,应严格按规程的有关规定,填写具体的要求,严禁“停电”、“关阀门”、“挂标示牌”等笼统含糊简单化,应详细写出那些设备,采取那些具体安全措施,对于应隔绝的一切汽源、水源、煤源、风源、油源及电源等,均应正确无误。并按规定填写应装设的接地线、加设的围栏、悬挂的标示牌,加锁、加堵板,挂警告牌等措施。第三十条 已装设的接地线,应填上装设的具体地点,接地线编号和接地线的组数。需要加装绝缘隔板时,应将装设的具体位置,隔板的编号填写在“已装接地线和已合接地刀闸”栏内。已设遮拦,所挂标示牌要写明地点和标示牌名称。第三十一条 所有工作票必须按专业统一编号。第六章 检查和评价第三十二条 单位制定工作票的动态检查制度,并认真执行、严格检查工作票的执行情况。第三十三条 工作票的检查包括:票面、措施的执行、检修工作期间、设备的试运、工作终结等全过程的检查。第三十四条 单位的生产部门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员对本专业的工作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给予纠正,提出改进和考核意见,并在检查的工作票上签字。第三十五条 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对全部已执行的工作票进行检查、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票的执行情况及合格率,对于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和考核。第三十六条 工作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正确或不合格工作票1、工作票无编号或重号、错号。2、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填写不明确或不正确3、安全措施与工作任务不相符,或无故扩大安全措施。4、设备编号有涂改或字迹不清,难以辨认。5、安全措施不全而未补充。6、主要安全措施未填写。7、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填写、不完善、不正确。8、未填写接地线的确切装设地点、组数和编号。9、未注明装设标示牌的地点或标示牌名称错误、装设错误。10、未按规定签名、盖章。11、运行人员在电气一种票中未按票面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或填写不合格。12、在工作票上乱写乱画,或将工作票丢失、损坏。13、按照规定应重新填写工作票而未填写。14、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工作延期而未按规定办理手续。15、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符合规定或超出批准范围。16、工作票票种签发错误。17、未按规定履行许可手续或开工前没有共同去现场检查。18、未按规定履行监护职责或开工后监护人不在现场或不带工作票。19未按规定履行终结手续或结束工作票未检查验收、未拆除安全措施。20、执行中发生异常、故障和未遂等不安全现象。第三十七条 工作票应于每月末检查完毕后装订成册,并完整的保留一年。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如与行业安全工作规程有抵触的,以行业安全规程为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