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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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合同编号: 保 证 合 同【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订立而成,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为充分维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特别提请保证人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条款,并特别关注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划线部分,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之后再签章。甲方(债权人): 乙方(保证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债权人):广安市前锋区惠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保证人):为了确保甲方 年 月 日与债务人 签订的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第一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1.1乙方是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适格民事主体,具有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主体资格。乙方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1.2 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应承担的保证责任。1.3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全部资料、文件和信息均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效的。除已向甲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乙方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甲方披露。若以后发生上述情形,乙方应于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1.4 乙方确认对主合同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以及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已经充分了解。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2.1 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及其他融资或融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1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第四条 保证范围4.1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4.2 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不因甲方享有债务人或其他任何人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任何影响。 第五条 保证期间5.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5.2 如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5.3 如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行使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清偿之日起两年。5.4 主合同项下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自展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六条 本合同的独立性6.1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则乙方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责任。第七条 保证方式7.1 连带责任保证:乙方以其独有的和共有的全部财产为主合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7.2 若主合同的担保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物的担保,无论甲方是否优先行使物的担保权利,乙方仍对物的担保范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8.1 主合同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的(包括主合同约定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8.2 甲方有权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应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8.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8.3.1 任一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甲方未受全部清偿的;8.3.2 按主合同约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8.3.3 发生本合同9.5条款的情况,债务人未落实还款责任或乙方未落实保证责任的;8.3.4 乙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甲方权益的其他事件的。8.4 甲方依约定解除任一主合同的,自解除之日起,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承担保证责任。8.5 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甲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8.7 对乙方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承担保证责任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甲方有权采取下列行动:8.7.1 将该种行为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8.7.2 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真实反映乙方的信用记录;8.7.3 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或采取向乙方预留电话、传真、邮件发送信息等其他方式进行催收,甲方的催收行为一经发出即视为乙方已经收到。8.8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的除外。8.9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允许主合同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9.1 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9.2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9.3对甲方送达的催收文件,乙方有义务签收并交还给甲方;对甲方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乙方有义务在签收后三日内寄出回执,逾期不寄回回执视为乙方已收讫。9.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通信地址、名称、电话等发生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9.5乙方资产发生重大变更的、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涉嫌刑事犯罪等情形时,应自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9.6乙方同意:主合同同时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担保的,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而无需先行行使担保物权;甲方放弃担保物权或其权利顺位以及变更担保物权的,乙方仍按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9.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再向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均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9.8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出现9.5条款约定的情况,保证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9.9 如果乙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担保,即使因债务人清偿、甲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9.10 如果乙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担保,且在其承担担保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其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不应使甲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乙方代位权或追偿权的实现。9.11 主合同债务人未按约定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包括主合同约定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甲方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立即按通知的金额、方式向甲方支付,代为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9.12主合同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涉及币种、利率、金额、期限或其他变更导致增加主债权金额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否则乙方只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不涉及增加主债权金额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9.13 如主合同项下贷款的执行利率按照主合同约定进行调整的,甲方无需通知乙方,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此而减免。9.1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主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不必通知乙方,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第十条 违约责任10.1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即构成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10.1.1 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妨碍甲方实现债权;10.1.2 在本合同中作虚假陈述;10.1.3 发生本合同第9.5条款所述事件,严重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10.1.4 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10.2 出现前款违约事项,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0.2.1 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10.2.2 要求乙方增加相应的担保或重新提供足额担保;10.2.3 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2.4 甲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1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捺印)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清偿之日终止。11.2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之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书面协议生效之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11.3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2.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12.2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13.1 甲方通信地址: 乙方共同通信地址: 13.2甲乙双方同意以条列明的通信地址作为接受通知的送达地址,如一方改变通信地址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从投递之日起计算,5日后视为送达;如双方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的,该通信地址仍作为双方接受法院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每份效力相同。第十五条 声明条款15.1 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对相应条款已作说明。15.2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Ppt课件制作设计,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精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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