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界煤矿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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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工程结算审计报告2009年11月,我公司受神华集团责任有限公司委托,对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锦界煤矿工程的工程结算进行复审,因本工程项目已于2006年9月竣工试生产,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已经经过中国神华神东煤炭分公司造价管理处初审和中国神华神东煤炭分公司基建部盘点并立档,立档项目100项,工程合同造价37354.6万元,初审结算造价46271.9万元,增加工程造价8917.3万元,增加23.87%。针对本工程特点,我公司采用了重点抽查、全面审核的方案对本项目的工程结算进行复核,抽查项目31项,点总项目数的31%,抽查项目合同造价19650.4万元,结算造价25819.4万元,占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5.8%。经审查从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过程、竣工结算等阶段共复查出63项存在的问题,其中管理方面的22项(不含增减工程造价的问题),工程造价存在问题的41项总计核减工程造价648.5万元(其中472.2万元为管理存在问题核减),占抽查项目造价的2.51%,占工程结算总造价的1.40%,因管理存在问题造成1585.4万元不能准确计价和资产划分,占抽查项目造价的6.14%,占总造价的3.43%(不含因管理问题影响造价核减的11项其包含在工程造价存在问题中),现对审核有关问题报告如下:一、工程概况:锦界煤矿是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电一体化项目的配套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10.0Mt/a,项目位于榆神矿区东北部,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锦界镇境内,行政区划隶属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锦界管辖。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006041102426,北纬384632385314之间。井田北与神东矿区相接,东与凉水井井田毗邻,西与榆神矿区一期规划区隔河相望,南与锦界小煤矿开采区为邻。锦界煤矿根据矿井生产实际情况,分为主井工业场地和风井工业场地。主井工业场地根据各建筑物的功能、性质以及道路系统划分为四个区,即矿井主要生产设施区、生产系统区、生活福利区、办公区。主要生产设施区位于场地东北部,生产系统区的北部。由主、副斜井井口、主井皮带驱动机房、主井空气加热室、及由综采设备中转库、胶轮车库、机修车间、材料库、浴室灯房、任务交代室等组成的大型联合建筑等组成。生产系统区位于场地的南部,靠近电厂贮煤场。从主井出来的原煤经原煤缓冲仓运至筛分破碎车间,加工后运到转载站,向电厂贮煤场输煤。在筛分破碎车间东南侧布置有产品煤外运的跨线产品仓及装车站,通过铁路外运。筛分破碎车间的西侧布置有煤样室和汽车库;转载站西侧布置35kv变电所,生产系统布置工艺流程比较顺畅、合理。生活福利区位于场地的西部,靠近电厂生产区,主要布置食堂、单身公寓,运动场;单身公寓南侧布置日用消防水池及泵房、回水泵房、热力站、配电室等。办公楼位于场地的中南部,南靠生产系统区,东靠矿井主要生产设施区,西靠生活福利区,主要以绿化配景为主,形成了公园式企业。风井场地主要布置有进风井和回风井,进风井口外还布置热风炉房,回风井系统还布置有通风机房、井下水处理站、35kv变电所、综采设备中转库和中转场地、井下消防洒水池等建筑物。二、建设项目主要工程量完成情况:锦界煤矿建设项目从2004年4月1日开工,到2007年12月31日共完成矿建井巷进尺40676.7m,硐室掘进6817.5m3;完成矿井工业厂房建筑体积33262 m3,生产、行政福利房屋建筑面积35088 m2(其中生产型建筑面积19144 m2,非生产型建筑面积15944 m2),筒仓、水池构筑物体积85386 m3,输煤皮带栈桥677 m,风井进场公路4.7 km,工业场区硬化面积38000 m2,广场挡墙800m3,风井场地护坡10000 m2,场地南边坡档墙7500 m2,平整土方250000 m3,修筑排水沟14000 m,绿化面积79000 m2,完成机电设备购置1853 台/套,其中安装702 台/套,安装35km输电线路25.1km,10kv输电线路6.1 km,工业电视线路5.5 km,综合自动化、计算机网络线路8.3 km,矿井井下通信电缆2.3 km,井下动照网电缆21 km,工业场地动照网及10kv配电室线路12 km,风井场地动照网电缆5 km,井下管网 32.1 km、地面管网5.6km,安装输煤运输皮带6km。三、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1、招投标阶段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1)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的施工企业,如东翼一盘区给排水、消防洒水工程中标单位资质为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而招标文件要求为贰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发包给无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施工,如3-1煤辅运、回风-辅运间联运大巷砼底工程和3-1煤主运、回风大巷砼底板、喷砼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企业施工(施工单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3)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时间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之最短时间要求,如风井及联络公路工程投标时间仅为6天;(4)评标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如3、4、5#公寓楼工程的投标截止日期为8月30日,而评标日期为9月4日;(5)接受迟于投标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如办公楼、食堂工程投标截止日期为6月8日,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递交日期为7月22日,3、4、5#公寓楼工程投标截止日期为8月30日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编制日期为9月3日;(6)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法定程序,如办公楼、食堂工程和3、4、5#公寓楼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由锦界煤矿职工组成;(7)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没有按招标投标法要求的时间发出,如主斜井工程的投标截止日期为3月25日,而23日发出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2号文件,29日又发出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4号文件,却只将投标截止日期变更为3月30日;(8)招标文件对部分工程的合同形式确定不合理,不具备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合同附件中确定为固定总价合同,大部分工程都有甲供材料,且甲供材料以建设单位计划价进价结算时按实际供应价调整价差,部分工程中还有以暂定价进价的项目也确定为固定总价合同等;(9)有招标文件,但无评标报告和标底价,如4-2煤辅运、胶运及联络巷工程,中标合同价中有部分工程项目的价格组成不合理,如电缆摊销费是材料价格的4-5倍;2、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1)合同方式确定不明确,固定总价合同与可调价合同两种形式并存,如进下给排水、消防洒水管道安装工程等;3、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签证单修改了合同结算条款,造成工程结算时部分工程与原合同结算方式有原则性的改变,如矿井综合管网工程将由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改变为甲供且原因是因图纸要求的技术参数与其它工程不一致,但图纸应为投标报价的依据,致使工程结算增加约30万元费用;(2)签证单不规范,签证理由不充分,如4-2煤辅运、胶运及联络巷工程中顶板物理力学性质未测试,而是参照主井工程进行了签证,造成392万元的增加费用,因其无测试报告些部分费用不能准确计价,但已经进入结算;增加的拉底8198m3无图纸也未能说明具体增加的原因,增加费用109万已进入结算;(3)施工过程管理混乱,如4-2煤辅运工程中,巷道地质中有煤层,而此部分煤挖出后无处理方案,结算书中将此部分煤39211m3与其它岩石和矸石一起外运,增加排矸费用97.4万元;4、竣工结算管理存在的问题(1)结算书中各种间接费用计取混乱,尤其是税率和材差中规费费率,所有工程在同一个工程中出现税3种,3.44%,3.35%,3.22%,按合同变更工程价格确定相关条款应统一与投标书中的税率一致,而材差部分计取地规费,在不同的工程中有4.62%(全部规费),3.55%(只计取劳保统筹费),1.775%(计取劳保统筹费的50%);(2)结算书与合同结算方式不一致,所有工程都按固定总价合同签订,并调整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但部分工程在无变更和签证的情况下进行了工程盘点,使合同内工程有大幅度的增加,如3-1煤盘集中水仓、水泵房及3#中央所工程盘点工程量时在无设计变更等资料情况下增加造价586.6万元;3-1煤仓胶运大巷底板及喷浆工程结算盘点增加合同内造价388.3万元;井下给排水、消防洒水管网安装工程中盘点表中无变更原因而增加合同内造价109.9万元;副斜井剩余工程结算中,合同内造价结算按实际完成计量增加12.5万元;(3)结算书中各种费用划分不合理,应该属于建设方的费用计入部分工程结算价中,如风井及联络公路工程中计入了道口占地费用3万元是属于建设单位预备费;综合楼工程中计入了建设方做为厨房使用的临时建筑费0.7万元和三通一平费用(场地临时道路)0.7万元;热风炉房工程中进入了属于建设方三通一平费用的厂区排洪沟工程费用3.7万元和属于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的厂区临时围墙费4.1万元;(4)部分工程结算中对投标报价中以综合价进价的项目没有进行细分,不能准确计价,如主井广场工程中以综合价20.0万元报价的健身器材没有提供详细的采购和安装证明材料;(5)复审过程走形式,没有按规程进行复核,如4-2煤辅运、胶运及联络巷工程结算中部分签证修改了合同结算方式和电缆等材料的摊销费比定额中的有大幅度的增加,造成工程造价增加159.5万元;3-1煤辅运、回风-辅运间联运大巷砼底工程和3-1煤主运、回风大巷砼地板及喷砼工程中,以他人名义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的结算书按正常结算,而未按合同法条款扣减施工单位的非法所得利润33.3万元;筛分车间及原煤仓至筛分车间栈桥工程和筛分车间至转载站栈桥工程结算中甲供材料价差表中有明显的计算错误,造成工程造价增加76.7万元;副斜井工程结算中,剩余工程发包给天隆矿建,而中铁公司的结算造价合同部分超出原合同7.1万;热风炉房工程结算中对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的违约金1.9万元未扣;3-1煤盘集中水仓、水泵房及3#中央变电所工程结算中,对合同内工程盘点无工程量的锚杆项目(签证中已有)未扣减费用,造成项目的重复计算增加工程造价37.0万元.综合上述四个方面的管理问题,因管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7.2万元,占工程总结算价的0.9%,造成1573.2万元的工程无法准确计价结算,造成应属于建设单位费用12.2万元直接进入了工程费.四、结算造价中存在的问题:(1)因管理方面存在问题造成的造价增加(上述管理方面原因中已禅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7.2万元.(2)修改结算收中定额含量增加,如4-2煤辅运、胶运及联络巷工程结算中,补充预算书1中修改了炸药的定额含量,造成工程造价增加7.5万元.(3)非甲供材料而由施工单位承担风险的材料差价调整,如风井及联络公路工程中钢材调价差增加0.6万元;办公楼、食堂工程中给排水材料调整价差增加7.2万元,3-1煤辅运、回风一辅运间联运大巷砼底工程中炸药和雷管调整价差增加6.9万元(详见附表).(4)结算书计算错误及未执行合同中确定的优惠率,如办公楼、食堂工程中重复计取脚手架等费用增加11.1万元;主斜井工程计算错误增加1.3万元,3#、4#、5#公寓楼室外工程重复计算增加29.2万元等.(5)不应计取的措施费等费用,如主井驱动机房及转载点工程中计入冬季施工措施费20.3万元;井下污水处理站工程土方施工方案变化增加费24.7万元等.I(6)材料价差中计取规费不统一,按统一费率1.775%计取,其它费率增加(详见附表)综上所述,工程结算书中存在存在的各方面问题造成工程结算造价增加647.9万元,其中因管理造成原因造成工程结算造价增加417.2万元,占总增加额的64.4%,因计算错误等其它原因造成工程结算造价增加230.7万元,占总增加额的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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