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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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增值业务 SP 合作协议 主协议号 甲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2 页 共 25 页 目 录 前 言 3 第一章 鉴于条款 3 第二章 定义 4 第三章 合作模式 4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5 第五章 管理机制 8 第六章 工作界面及维护 9 第七章 投诉及违约处理 11 第八章 客户服务 11 第九章 代收费计费 结算 12 第十章 知识产权 15 第十一章 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16 第十二章 保密 17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8 第十四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 第十五章 其它规定 18 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 20 附件一 SP 分成比例列表 21 附件二 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 22 附件三 反商业贿赂保障责任书 23 附件四 乙方开展增值业务信息列表 24 附件五 四川联通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25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3 页 共 25 页 前 言 1 本合作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四川订立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以下称 甲方 是中国联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依据中国法律在四川合法设立并存续的分公司 其地址为 天府大道蜀绣西路 18 号 其负 责人为 乔贵平 以下称 乙方 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 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其地址为 其法定代表人为 2 适用范围 为行文方便 本协议由正文 以下简称 正文 及附件 以下简称 附件 组成 正文和附件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非另有明确书面约定 甲乙双方就合 作开展的增值业务 适用本协议中相应条款 3 本协议正文 附件及对其补充 修改的文本均由甲方提供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按照 约定的条件及 或程序生效 4 如甲乙双方在未来合作开展本协议项下业务以外的其他增值业务 以下简称 新增值业 务 则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 或单独就新增值业务签署协议 文本由甲方提供 或将该 新增值业务纳入本协议项下 按本协议的规定执行 5 本协议中提及的甲方的合作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规定 规范 标准等相关文件以甲 方合作伙伴服务系统 PRM 发布及更新的信息为准 以上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四川联 通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全网增值产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客户服 务标准 中国联通服务管理规范 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信息服务业务服务质量 监督管理办法 对以上内容和本协议所述全部条款及条件 乙方确认已经充分 完整阅读并理解 第一章 鉴于条款 1 1 甲方是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 在四川范围内向社会公众提供基础电信业务 及增值电信业务的电信运营分公司 在总公司名授权范围内拥有自己的电信基础网络 增值业务平台 服务销售系统 庞大的客户群 甲方具有充分的权利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1 2 乙方是一家合法提供无线增值业务的服务提供商 SP 内容提供商 CP 或者应用提 供商 具有开展本协议项下合作业务的资格 并已合法取得下列证明文件 a 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 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4 页 共 25 页 c 号 增值电信许可证本地备案证 d 号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e 短消息代码使用许可证 f 组织机构代码证 g 税务登记证 国税 地税 h 银行 开户许可证 i 新闻办前置审批文件 j 其他能够证明乙方有资格和能力开展的增值业务的资质证明 和甲方认可的满 足资质条件 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及 或测试通过等证明文件 1 3 乙方希望基于甲方的移动通信网络及增值业务平台提供增值业务服务 并具有充分的 权力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1 4 乙方需以其法定代表人或乙方书面授权的人为代表 有效签署甲方提供的 信息安全 保障责任书 反商业贿赂保障责任书 或含有类似内容的其他名称的文件 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的责任 基于上述条件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 优势互补 注重效率的原则 以发展和丰富健康 的无线增值业务为目的 以实现共赢为基础 签署本协议 双方应当以合作原则为根本出发 点及合同目的 诚实信用地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 第二章 定义 2 除非本协议条款中有单独定义 或甲乙双方有其他书面解释 本协议对所有相关用语 的定义参见附件五 四川联通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本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他 相关词语 按照中国法律法规 政府部门的规定 或有关部门的政策性规定解释 没 有以上文件明确解释的 参考行业惯例解释 第三章 合作模式 3 1 本协议项下中所称电信增值业务是指基于甲方的通信网络 移动网 固网 数据网 及各类增值业务平台 通过与乙方开展内容组织 业务系统引进 营销推广等合作向用 户推出的各类电信增值服务 应用业务的总称 3 2 商务合作模式根据合作双方的职责分工不同 划分为 CP SP AP 运营支撑 营销渠 道五类 本协议主要描述 CP SP AP 合作伙伴的商务合作模式 3 3 上述电信增值业务按产品成熟度 产品平台进行划分 具体类别包括 联通在信 彩 信 IVR IVVR WAP 炫铃 手机音乐 手机电视 手机 互联网视频 移动互联网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5 页 共 25 页 门户 手机邮箱 手机上网 手机游戏 手机阅读 宽带互联网 远程小额支付 应用 商店 手机商务应用服务等 产品类别将随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不断扩充 3 4 上述电信增值业务按覆盖范围划分 乙方需根据提供的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的范围 依照甲方的各类增值业务规范提供本地范围内的增值业务服务 3 5 甲方因向用户提供通信网络及各类增值业务平台等向用户收取通信费 流量费 乙方 因向用户提供电信增值业务服务向用户收取信息服务费 信息服务费由乙方委托甲方代 计费 代收费 3 6 甲方因向乙方提供通信网络资源 平台资源 用户资源 接入服务及代计费 代收费 服务而向乙方收取一定的费用 该费用以甲乙双方约定的信息服务费分成方式收取 具 体的收取办法 分成比例 计费 结算和代收费等内容见本协议其他章节和附件五 四 川联通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3 7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乙方将认可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提出的电信增值业务及商务模式 变更 并协助甲方完成上述变更 3 8 如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 制度或行政命令 甲乙双方应按照该政策 制度 或行政命令执行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4 1 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网络资源 增值业务平台资源 为乙方提供内容信息接入服务 并负责业务代计费 代收费 计费结果以甲方数据为准 4 2 甲方有权根据业 务 及 市 场 发 展 情 况 制定或修改相关电信增值业务的业务规范 管理办 法 质量标准和客户服务标准等文件 并 以 适 当 方 式 告 知 乙 方 以 供 乙 方 遵 守 和 执 行 甲 方将按以上相关管理规定对乙方提供的业务进行考核 4 3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增值业务信息服务及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资信证明 营业执照 乙方提供的信息 内容的合法来源及银行账户等资质证明材料 有权审核个 别增值业务所涉及的正常运营所需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申请的各类电信增值业务进行评审 并根据评审结果 乙方业务发展 信用评价及违约情况进行优胜劣汰 奖励乙方创新业务 监督乙方客户服务质量 4 5 甲方拥有其用户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乙方所提供业务的知情权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 甲方提交接受乙方电信增值业务用户的个人资料 业务资料 使用记录和统计记录等信 息 4 6 甲方负责提供增值业务鉴权中心系统平台 即 VAC 甲方鉴权中心系统平台需与乙方 内容服务系统互联 且增值业务鉴权中心系统平台上的用户数据及业务数据将作为用户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6 页 共 25 页 使用乙方业务的确认依据 4 7 甲方负责提供 合作伙伴服务系统 即 PRM 系统 该系统主要面向乙方发布与合作 相关的通知 公告 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 并负责与乙方合作时 乙方资格审核 业务审核 合同信息 结算信息 投诉及违约处理信息的生成与发布 甲方负责合作伙 伴服务系统的管理及信息更新 并保证此系统的正常运行 4 8 甲方在合作伙伴服务系统中生成及发布的所有信息 除非特别指出 均视为双方进行 沟通的证据 且信息生效时间以到达乙方服务系统接入点的时间为准 甲方可在合作伙 伴服务系统中提供适当的备份和查询功能 但不负责完整保存或再次提供信息 4 9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作前 先到甲方提供的合作伙伴服务系统申请临时登陆帐号 待甲方批复后 分配给乙方正式的登陆合作伙伴服务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4 10 甲方将分配给乙方企业代码 作为在甲方计费结算系统 增值业务平台系统 客户服 务系统等系统中识别乙方的标准 甲方保证乙方获得的企业代码的稳定性 并承认该企 业代码在甲方系统中与乙方法人实体的企业名称具有同等含义 4 11 甲方有权对乙方申请的业务进行审核及测试 合格后在合作伙伴服务系统中向乙方公 告确认 业务正式开通时间以甲方正式开通计费时间为准 4 12 甲方有权对因乙方提供的增值业务而引起的相关诉讼 仲裁及其他纠纷 要求乙方配 合积极处理 及时解决 4 13 甲方有权从乙方到期应结算的款项中自动扣除因乙方业务引起的以甲方和 或甲方分支 机构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 仲裁等纠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和 或甲方分支机构的赔偿费 诉讼费 公证费 鉴定费 律师费 差旅费 行政处罚费用 以及依据生效判决 裁定认定的所有支出或花费等 如乙方到期应结算的款项不足以抵 扣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 14 甲乙双方可共同进行市场推广 客户宣传等工作 若乙方在其宣传和广告内容中涉及 甲方公司名称及其他品牌标志时 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 通过甲方的审 核 在市场推广中 如动用公司自有营销资源的 按公司相关资源管理办法执行 乙方权利义务 4 15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资信证 明 营业执照 资讯来源及银行账户和个别增值业务所涉及正常经营所需的资质材料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的资费符合国家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 4 16 乙方负责电信增值业务的内容开发 平台建设维护 由甲方提供平台的除外 市场推 广和客户服务 4 17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业务规范 管理办法 其他已制定的或不时将制定的业务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7 页 共 25 页 质量标准 无线运行维护规程 客户服务标准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 4 18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与国家信息产业相关的政策 并不得违反其已签署的 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 反商业贿赂保障责任书 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乙方必须负责 对用户提供的信息内容 包括用户通过乙方网站编辑 上传的信息内容 进行过滤 杜 绝各种不健康的 低俗的 非法的信息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 将被视为根本违约 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 19 乙方可利用其在合作伙伴服务系统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合作伙伴服务系统 并通过 该系统实现增值业务申请 公司信息维护 双方合作开展增值业务的信息沟通等功能 乙方应如实登记 及时更新其名称 指定银行 帐户 联系人 客服等信息 并应自行妥 善保存合作伙伴服务系统生成的合同信息 结算信息 投诉及违约处理信息等 4 20 乙方应自行妥善保管其用以登录合作伙伴服务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不得允许第三方 使用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用户名和密码被他人知悉而导致甲乙双方或用户损失的 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 21 乙方在申报新业务或变更现有业务时 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或在甲方合作伙伴服务 系统中提交有效的申请 并递交其有资格经营该项业务的资质证明文件 4 22 乙方开展增值业务需通过必要的技术测试 自测试期开始之日起 一个月内 由于乙 方原因一次不能通过甲方要求的测试 则该业务申请作废 技术测试的费用由乙方自行 承担 乙方若要继续合作该业务 需要重新向甲方提交业务申请 4 23 乙方不得在其提供的服务中宣传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经营范围的竞争对手 或做出对 上述竞争对手有利的陈述 4 24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自行或与其他移动终端厂商联合在移动终端或 UTK STK OTA 卡中内置业务 4 25 乙方负责解决由于其提供信息内容 服务的安全性与合法性引起的一切争议 并保证 其提供的服务不存在任何对甲方移动通信网络 增值业务平台或其他第三方利益造成侵 害的重大隐患 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 及 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并以适当方 式公开声明其责任 消除不良影响 4 26 乙方在向用户提供服务前 包括市场推广 业务宣传 必须以适当方式充分告知用户 该项服务的内容 提供方式 资费标准 信息费和通信费 客服电话等用户定制及支付 费用需要知晓的内容 乙方只有在以可证明的方式获得用户的定制确认后 方可开始向 用户提供该服务 4 27 乙方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 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强制 诱骗 欺骗 哄骗等 使用户定制业务并收取相应费用 或由此给用户增加不必要的额外负担 4 28 因任何第三方通过乙方维护界面向用户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无线增值业务而引起的一切 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因此而向用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8 页 共 25 页 4 29 乙方向用户提供增值业务时 不得存在 四川联通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对 违约 行为列表 所列行为 或从事有损甲方及 或用户利益的行为 或为有损甲方及 或用户利 益的行为提供支持 4 30 有关税务部门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所征缴的与本协议签订 履行过程中有关 的所有税费将由乙方承担并缴纳 4 31 对于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从甲方结算的信息服务费 乙方应将正式发票提供给甲方 第五章 管理机制 5 1 甲方通过评审等方式确定乙方及其业务的准入 基本准入条件如下 5 1 1 乙方应具备提供增值服务的合法资格 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相应经营范围的电 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如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还需同时提供本地备案证 接入代码使用证书 内容合法使用证明 如内容授权 信息来源证明等 税务登记 证 银行开户许可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资质应符合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 法 信息产业部令第 19 号 的相关要求等 5 1 2 乙方在公司规模 内容或技术资源 推广渠道 运营经验方面具有较强实力 5 1 3 乙方具备电信级运行维护能力 在机房条件 维护组织 安全管理 日常维护管理 接入方式 关键指标等方面符合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提供商运行维护管理要求 主 要包括 1 运维管理 机房条件 维护组织及岗位设置 安全管理 故障及系统数据 变更管理 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相关要求 2 接入方式 专线 VPN 接入 3 性能关键指标 联通在信网关到 SP 连接成功率 wap 业务服务响应时间 wap 业务页面访问成功率 设备 7 24 小时运行可用性等应符合相关要求 5 1 4 乙方具有完善规范的客户服务体系 具体要求应符合本协议第九章客户服务相关条 款 5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格及提供的电信增值业务分别实行考核退出管理 具体按照附 件五 四川联通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执行 5 3 乙方不得将其合作开展的业务向第三方转让或委托第三方实施 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转 让 委托将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 4 如乙方发生主体变更 营业执照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主体变更 乙方需结清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9 页 共 25 页 所有应支付甲方的费用 并无任何未结的违约处理等事项时 方可申请办理相关变更手 续 5 5 CP SP AP 限制接入的条件 具体按照附件五 四川联通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执 行 第六章 工作界面及维护 6 1 在协议期内 甲乙双方以设备连接点为界 各自负责维护各自界面 甲乙双方工作及 维护界面如下图所示 乙 方 维 护 范 围甲 方 维 护 范 围 甲方内部网络 短消息网关 G P R S 中音平台 计费结算 短消息中心 3 G 或 G S M 网络 用户手机 客服中心 公网 V P N 专线 主机托管方式 应用服务器 非主机托管方式 应用服务器 维护服务器及 业务数据库 I D C 机房 自建机房 固网或宽带互 联网 用户固定 电话或 P C 终端 双方维护界面示意图 6 2 甲方维护责任 6 2 1 甲方的通信网络及其增值业务平台所属的软硬件系统由甲方负责维护 6 2 2 甲方配合乙方连通各种甲方的网关或服务器至乙方服务器的通讯线路 6 2 3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开放其与增值业务相关的技术协议标准及接口标准 6 2 4 甲方负责上述示意图中甲方所属资产范围内的网络通信正常 对非乙方原因引起的 甲方所属网络故障承担维护责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10 页 共 25 页 6 2 5 对于任何影响甲方网络运行安全的不正常的超负荷数据或信息传送量 甲方享有 限制其传送的权利 6 2 6 甲方有权对甲方所属维护界面的数据流量 端口进行控制和调整 需将结果通知乙 方 6 2 7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在业务运行期间对乙方所提供的业务随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数据 统计 并有权根据测试结果要求乙方依据甲方电信增值业务的管理规定进行整改 6 2 8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乙方使用通信通道的数据流量统计 并保证这些统计数据的可 靠性和及时性 6 2 9 甲方应在因所属平台或其他设备进行调试 升级 割接 维护或其他可预见性的原 因而引起的发送中断前 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通知乙方 包括具体的中断的原因 时间和周期 因此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 2 10 甲方有权直接采用政府监管部门的判定结论作为认定乙方是否违法违规的依据 针 对乙方违规的情节等实际情况 甲方将可以直接采取包括暂停接入等措施 来满足 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 由于这一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的 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 乙方的接入满足政府监管要求后 甲方经过核查 可以恢复乙方的正常接入 6 3 乙方维护责任 6 3 1 乙方自行负责其所属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所有硬件设备 的安装 调试 开通 上线及日常维护等工作 6 3 2 乙方负责本协议项下所需相关通信线路的申请 租用及互联等工作 6 3 3 乙方负责承担本协议项下的电信增值业务所需系统托管到甲方 IDC 机房的托管费 用 线路租用等相关费用 6 3 4 乙方保证其系统的调试 开通和系统维护等涉及影响用户正常使用业务的工作 必 须事先 5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应详细说明影响业务程度 范围 时间 等内容 在获得甲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乙方保证上述工作的进行不会影响甲方 网络的正常运行 并对由此引起的甲方的网络系统故障承担相应的责任 6 3 5 乙方服从甲方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各种增值业务的正常稳定而对数据流量所作的调 整安排 6 3 6 乙方在向甲方通信平台传送各种数据或信息时 保证数据流量不对网络的安全负荷 产生危害 对于任何影响甲方网络运行安全的不正常超负荷数据或信息传送量 甲 方有权限制其传送 同时 乙方应保证信息及时更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11 页 共 25 页 6 3 7 乙方在对托管在甲方 IDC 机房内的所有设备的维护过程中 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 的各项机房管理制度 6 3 8 乙方保证提供 7X24 小时不间断的系统维护 第七章 投诉及违约处理 7 1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如任何一方因不履行自己的义务 保证或承 诺 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陈述均构成违约 7 2 若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 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责任 要求其消除影响 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并有权终止协议 7 3 乙方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分为违约和违规两类 除本章约定的违约责任外 乙方如违 反甲方业务规范则构成违规 应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违约行为见 四川联通增值业 务合作管理办法 7 4 甲方建立投诉预警机制 根据用户投诉情况 每月通过 PRM 系统向乙方发布投诉预 警通知 以防范违规 违约行为的发生 7 5 甲方根据相关业务规范或 四川联通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等对乙方违规行为予 以处理 包括但不限于 业务屏蔽 业务下线 终止业务合作 关闭业务通道 违 约扣款 停止结算等 7 6 甲方如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理 应以适当方式告知乙方 并同时告知其双方合作因此 受到的影响 未结信息服务费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处理 7 7 如乙方在一项或多项增值业务运营中根本违约或严重违反甲方提出的服务质量标准 用户服务标准 或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服务或内容时出现重大瑕疵 或乙 方利用技术手段主动或被动参与损害 侵犯甲方利益 用户利益的活动 或因乙方 的不良经营行为给甲方或用户带来恶劣社会影响 甲方除可以适用本章规定终止与 乙方就该项业务的合作外 还可终止与乙方全部或部分其他不存在违规 违约行为的 业务合作 甚至终止本协议 7 8 如乙方单独或合谋利用技术手段 恶意损害甲方或用户利益 危害网络安全 或甲 方业务平台 系统中出现可能因乙方存在上述行为而产生的数据或异常现象 则甲方 可先行中止乙方的业务 并及时告知乙方 乙方应于 7 个工作日之内提供足够证据 对数据或异常现象予以说明和解释 否则将被视为乙方存在恶意损害甲方或用户利 益的行为 并依据本协议中的相应条款予以处理 第八章 客户服务 8 1 甲方对增值业务客户服务管理按照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布的相关政策 法规及甲方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12 页 共 25 页 行的 中国联通客户服务标准 2 0 及 中国联通服务管理规范 2 0 执行 包括但不限于 电信服务规范 信息产业部令第 36 号 关于规范移动信息 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 信部清 2006 574 号 关于开展治理和规 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 信部清 2006 314 号 等 和中国联通现行的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信息服务业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使用统一客服电话为用户提供包括业务咨询 投诉处理等使用前 中 后的客户服 务 乙方应按照上述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政策 法规及甲方现行的客户服务标 准 提供完善规范的客户服务体系 8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用户服务号码作为客户业务投诉和咨询的呼叫服务接入号 并且甲 方将作为客户服务问题的第一处理人 乙方客户服务人员或客户服务系统必须协助 甲方分析和处理客户相关业务投诉与咨询问题 甲方有权将乙方提供的业务中产生 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转到乙方处理 甲方对有关网络通信 问题引起的用户询问和投诉承担责任 第九章 代收费计费 结算 9 1 计费 9 1 1 通信费 流量费 宽带接入费及 M T 的价格由甲方制订 信息服务费价格原则上由 乙方制定并经甲方审核 由乙方报通信管理局备案 信息服务费价格的任何变更 包括收费方式的变更 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正式实施 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代计 费 代收费服务 并根据甲方网络平台特性 计费结算系统的业务流程制定增值业 务的计费 结算原则和流程 9 1 2 乙方在制定信息服务费价格时可以选择按次 按时长 包天 包月以及针对 3G 业 务的 M T 等多种收费方式 亦可以提供多种收费方式供用户选择 乙方应以在其网 站上公布 在定制协议书上明示 在手机界面上展示或发送短信等形式明确告知用 户信息服务费的收取 退订方式 资费标准 客服电话等事项 9 1 3 甲方有权明确界定各类增值产品的客户 号段或子品牌 为计费客户有效范围 甲 方有权对无效客户号码 含销停号 沉默客户 自消费等 非业务开通范围等非 正常使用客户号码产生的信息费进行核减 9 2 结算 9 2 1 原则上用户使用甲方通信网络所发生的各种通信费 流量费 M T 收入归甲方所有 不参与乙方的结算 移动网联通在信和固网短信业务不均衡通信费具体收取标准参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13 页 共 25 页 照最新的 四川联通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相关条款执行 9 2 2 甲方对所有移动网增值业务 固网增值业务的信用评价 投诉退费 违约处罚 客户服务管理统一按照 四川联通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的相关条款执行 9 2 3 甲方对按 M T 计费的 3G 业务在未实现实收结算前参考总部制定的结算原则按应收 金额扣减 8 坏账比例的原则进行结算 9 2 4 SP 信息服务费计算公式 分成比例见附件一 对 四川联通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 法 中 特殊资源授权 10 暂不执行 移动网联通在信业务 SP 信息服务费 实收信息服务费 用户退费 分成比例 违约罚金 移动网彩信业务 SP 信息服务费 实收信息服务费 用户退费 分成比例 违约罚金 移动网联通丽音业务 SP 信息服务费 实收信息服务费 用户退费 分成比例 违约罚金 移动网 WAP 业务 SP 信息服务费 实收信息服务费 用户退费 分成比例 违约罚金 移动网炫铃业务 SP 信息服务费 实收信息服务费 用户退费 分成比例 违约罚金 固网短信业务 SP 信息服务费 实收信息服务费 用户退费 分成比例 违约罚金 固网 IVR 业务 SP 信息服务费 实收信息服务费 分成比例 违约罚金 或者 SP 信息服务费 本网通信费 分成比例 异网来话时长 0 03 SP 外呼费用 违约罚金 注 SP 外呼费用根据每个 SP 的中继群号计算出其外呼时长 按照网间结算费率计算 出外呼费用 固网悦铃业务 SP 信息服务费 悦铃实收功能费 0 9 0 2 分成比例 违约罚金 注 分成比例由悦铃平台提供 各 SP 每月具体分成比例 SP 悦铃当月用户订购量 当 月用户总订购量 特殊结算模式补充约定 9 2 5 计费周期 甲方计费系统对乙方信息服务费总额的统计周期 通常按照自然月划分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14 页 共 25 页 从自然月 1 日 0 时开始至该月末最后一日 24 时结束 9 2 5 1 业务结算流程 实收结算 流程 1 用户当月使用增值业务 当月产生信息服务费 设为 N 月 2 第 N 1 月为用户的缴费月 3 甲方在 N 2 月 20 日前将扣除了投诉赔付款 违约扣款等款项的结算数据信息 发 布给乙方 4 乙方如有异议须在 N 2 月 25 日前提出对帐申请 如不提出则视为乙方已确认 且甲方不再予以受理对帐申请 乙方提出对账申请后 甲方反馈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1 个月 若甲方实收金额与乙方统计数据误差不超过甲方实收金额的 10 以甲方 的数据为准 若误差超过 10 乙方可提出对账申请 核查差异原因 并及时按 实际情况合理解决 因对账原因造成甲方延迟支付乙方各种费用不能视为甲方违反其 按时付款之义务 乙方无对账需求的 乙方应在在 N 2 月 30 日前将盖章确认的结 算确认单和正式发票送达甲方 5 甲方于 N 3 月 30 日前将结算款拨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6 考虑到结算所需人力 设备等成本费用 同一合作伙伴当月各业务都按照以下标准执 行 注 按 照 不 同 业 务 类 型 区 分 不 进 行 实 收 信 息 费 的 叠 加 对 于 未 达 到 结 算 标 准 的 乙 方 业 务 将 不 予 以 结 算 乙 方 连 续 六 个 月 以 上 含 六 个 月 未 达 到 结 算 标 准 的 甲 方 有 权 给 予 业 务 类 下 线 处 理 7 如 果 因 为 乙 方 原 因 或 者 对 帐 原 因 造 成 乙 方 未 能 在 业 务 发 生 的 N 2 月 30 日前 反 馈 结 算 确 认 单 和 发 票 按 甲 方 要 求 加 盖 乙 方 公 章 则 甲 方 将 延 迟 对 乙 方 该 月 的 业 务 结 算 付 款 即 甲 方 在 收 到 乙 方 延 期 提 交 的 结 算 确 认 单 及 发 票 后 在 下 一 个 结 算 周 期 前 通 过 合 作 伙 伴 管 理 系 统 确 认 结 算 单 据 如 甲 方 收 到 延 期 结 算 确 认 单 及 发 票 的 时 间 在 5 月 则 确 认 时 间 顺 延 至 N 2 月 7 月 并 于 确 认 后 的 次 月 完 成 付 款 甲 方 因 适 用 本 条 款 而 推 迟 付 款 时 间 不 构 成 本 协 议 规 定 的 迟 延 付 款 亦 不 承 担 因 此 产 生 的 违 约 责 任 8 若 乙 方 未 能 在 一 年 之 内 自 业 务 发 生 的 N 3 月 30 日起 算 向 甲 方 提 供 结 算 确 认 单 则 视 为 乙 方 放 弃 收 取 该 笔 款 项 的 权 利 甲 方 自 此 免 除 向 乙 方 支 付 该 笔 款 项 的 义 务 9 2 6 原则上甲方对乙方的业务收入与应支付费用分别结算 分别适用结算流程 如甲乙 双方同意 也可对双方合作开展的各个业务收入进行计算并加总 然后扣除 或加 上 乙方所应支付 或取得 的其它费用 计算得出甲方最终结算给乙方的收入 简称结算信息服务费 上述 其他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 因违约行为扣除的违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15 页 共 25 页 约金 主机托管费 9 2 7 如对帐结果显示结算信息服务费为负数 甲方有权从下一期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9 2 8 乙方应及时更新其在 PRM 系统中登记的银行帐户等付款所需信息 若因为乙方未 及时更新付款所需信息导致甲方付款被银行退回 或导致其他困难以致甲方不能及 时付款 则甲方将延迟支付该笔款项 甲方不承担未按时付款的违约责任 9 2 9 如乙方变更其公司名称 应及时通过 PRM 系统或其他适当方式通知甲方 自乙方 公司名称变更后所有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无论该款项是否发生在乙方公司名 称变更之后 甲方均支付至乙方名称变更后的银行帐户中 由于乙方未办理妥当名 称变更手续导致甲方无法按时付款 将按照本协议第 10 2 8 条所述处理 9 2 10 如乙方因适用本协议中的规定而终止协议 则甲乙双方将就终止前发生的信息服务 费进行结算 结算时 应按本协议 10 2 条所述确定结算方法 周期和流程 并结 合本协议中有关因违约扣除信息服务费 违约金的规定执行 9 3 代收费 9 3 1 信息服务费统一由甲方代计费并代收费 乙方不向用户收取信息服务费 通信费由 甲方计费并向用户或乙方收取 9 3 2 甲方在为乙方代理收取信息服务费之前 应对代理收费项目及概要内容进行逐项审 核 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审核内容主要为 乙方提供的内容是否违反 中华人民 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 57 条 第 58 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的具体规定 9 3 3 甲方在向用户代理收取信息服务费之前 乙方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该用户是在知情 自愿的情况下使用该业务 所收取的费用应以用户实际开始使用为计费起点 包月 的情况除外 甲乙双方应将用户定制 使用业务的记录保存 5 个月以上 9 3 4 甲方在向用户出具收费单据时 应就其中代理收费部分明确注明 代收费 等提示 性文字及代理收费金额 甲方应向用户提供合理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供用户查询代理 收费的乙方名称 代理收费的业务项目名称 具体金额等 用户要求提供代理收费 计费清单的 甲乙双方将免费向用户提供 且不向对方收取费用 9 3 5 用户对代理收取的信息服务费存在异议并拒绝交付时 甲方又无法当场提供证据证 明其收费无差错的 甲方将只收取该部分争议费用外的其他费用 并及时将有关情 况通知乙方 由乙方负责与用户妥善解决异议 9 3 6 用户对代收费产生异议时 甲乙双方在 15 日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收费无差错的 甲方应先行向用户做暂退费处理 同时按照甲方公开承诺的赔付原则进行赔付 并 在下一结算周期从乙方应分得的分成中扣除该部分信息服务费及赔付费用 因甲方 责任产生的赔付费用除外 之后由乙方负责与用户妥善解决异议 9 3 7 在异议解决过程中 甲乙双方不得停止或终止该用户的异议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16 页 共 25 页 第十章 知识产权 10 1 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电信增值业务所涉及的所有软硬件及合作业务信息内容享有知识 产 权或者已经取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许可 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 商标权 专利 权 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情形 乙方应主动向甲方提供相关权利证明 其中 特殊 信息源业务如新闻 歌曲 气象 证券信息 医疗保健等 必须具有运营该业务相 应的授权或许可证明 同时必须明确说明授权来源 媒体合作类业务必须具有与该 媒体的合作协议 10 2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 如有第三方就乙方提供的内容和 或服务向甲方主张权利 引 发争议 纠纷或其他法律指控等 经甲方通知后 乙方应自得到通知之日起 2 日内 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澄清事实 同时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 独立或协助甲方妥善 处理与该争议 纠纷或法律指控相关的一切事宜 并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10 3 甲乙双方可协商在乙方提供的增值业务中标注甲方公司品牌 客户品牌 业务名称 商标 标识或 LOGO 等 但未经甲方书面确认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使用 乙 方不得误导用户认为其单独提供的内容或服务是由甲方 或由甲乙双方联合提供的 10 4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 不得侵犯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以其单方行为侵犯了他人知识产权 侵权方应承担全部侵权责 任 赔偿未侵权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并消除给未侵权方可能带来的负面社会影 响 8 5 在任何情况下 一方只能在本协议期限内使用另一方的知识产权约束的材料 包括 展示 下载 复制和经销该等材料 并且只能将该等材料用于推广 营销和经销 合作事项之目的 不得将该等材料用于任何其它内容 产品或服务 亦不得以可能 造成混淆或欺诈的方式使用该等材料 第十一章 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11 1 本协议期间 如甲方制定增值业务的相关业务规定 管理办法 质量标准及 或客户服 务标准 该规定 标准应作为甲乙双方本协议项下应遵守约定的一部分 如上述规定 办法及 或标准与本协议的条款相冲突 除违约行为处理方法外 应以上述规定 办法 及 或标准为准 但双方协商认为应适用本协议或有必要就冲突内容另行签署协议的情 况除外 11 2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必须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双方应协 商以书面形式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17 页 共 25 页 11 3 除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情况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协议双方中 任何一方均不得中止 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或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1 4 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 义务 或严重违反协议规定 造成另一方无法经营 或无法正常开展协议项下的无线增值业务合作 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 守约方有 权向违约方就其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索赔 并解除协议 11 5 关于乙方合作资质影响本协议变更或终止的约定 如乙方存在以下情形 则本协议自 动终止 1 未经甲方批准 将在甲方获得的号码 中继线 数码网址等资源进行转让 2 业务经营地区超出了其资质许可所规定的经营地区 经营业务范围 3 在未获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许可的情况下 提供需要资质许可的业务 内 容和种类 4 提供虚假版权 虚假资质 5 其他不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或双方约定擅自经营业务 提供内容的行为 11 6 本协议履行期内 如乙方发生分立 合并 解散 清算 破产等导致公司性质 资质 以及民事行为能力的事件 应及时通知甲方 并遵守本协议关于退出缓冲期的规定 如乙方因解散 清算 破产不具有开展本协议项下无线增值业务的资质或能力 则本 协议应相应终止 若乙方发生分立 合并 则本协议亦相应终止 继承乙方本协议项 下无线增值业务的公司 或其他实体 应重新向甲方申请开通业务 并及时修改甲方 业务系统以及 SP 服务系统中的乙方企业识别代码和其他信息 11 7 如乙方公司名称变更 乙方应及时到工商管理部门 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公司名称 变更手续 换领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和业务资质证明 第十二章 保密 12 1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 是指一方 以下简称 接受方 从对方 以下简称 披露方 取得的 获知的 或因双方履行本协议而共同创造且具有不可分割性的商业秘密 包 括财务秘密 技术秘密 经营诀窍和 或 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 无论上述信 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 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 图像或书面 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12 2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其终止后五年内 任何一方均不应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泄漏或提供 保密信息 12 3 甲乙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妥善保存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措施的审慎程度不少于其保 护自身的保密信息时的审慎程度 甲乙双方仅能将保密信息用于与本协议项下的合作 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12 4 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业务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 在双方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18 页 共 25 页 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 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 并以可证 明的方式表明上述人员确实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 12 5 如确有必要 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资料的所有文件或其他 资料归还给披露方 或按其指示予以销毁 12 6 本条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 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 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 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 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 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 在不违反本协议项约定责任的前提下 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5 该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 而且未从通知方或其关联或 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6 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 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通过口头提问 询问 要求资料或文件 传唤 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 因而透露保密信息 在该种情况发 生时 接受方应立即向通知方发出通知 并作出必要说明 12 7 甲乙双方亦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12 8 甲乙双方为了履行本协议而进行的沟通 通知 告知等文件传递或文件交换 应由双 方妥善保存 不得用于不利于双方开展合作的目的 双方不得诋毁诽谤对方 亦不得 在公开场合以攻击对方为目的发布不利于双方合作言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 1 不可抗力 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 或者虽可预见但不可避免地妨害 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 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 塌方 陷落 洪 水 台风 天文异常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 爆炸 事故 战争 恐怖事件 大规模流 行性疫病 破坏活动 黑客入侵 网络崩溃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 13 2 如发生不可抗力 以至于任何一方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其义务 一方对另一 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3 3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 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 并应于十五日内提 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 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政府部门开具 的有效证明文件 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 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 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第十四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4 1 本协议的订立 效力 执行和解释均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19 页 共 25 页 14 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法解决 则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章 其它规定 15 1 可转让性 除非在本协议第五章相关规定的情况下 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义务均不得转让 15 2 协议双方签署本协议仅仅在其之间产生协议关系 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得被解释为 1 在协议双方之间形成合伙关系或其他导致共同责任的关系 2 使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代理人 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3 授权一方为另一方招致费用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义务 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15 3 如果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某项权利 不构成该方对此项权利的放 弃 如果该方已经行使或部分行使某项权利 并不妨碍其在将来再次行使此项权利 15 4 本协议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15 5 除非按约定提前终止 本协议期间自 年 月 日始 至 年 月 日止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期间之前曾合作开展增值业务合作 或签署过类似协议 则甲乙双方自本协议期间开始之日执行本协议的约定 如甲乙双 方在本协议期间之前未曾合作开展增值业务合作 或未签署过类似协议 则本合同自 各自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5 6 在本协议到期时 甲方可对于乙方的履约能力和资格进行审核 如认为乙方具有履约 能力并且乙方的资质符合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 甲乙双方进行协商 双方均无异议 可续签协议 15 7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 四川联通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最新版本中的相关条款为准 本协议及附件正本一式三份 甲方持两份 乙方持一份 各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完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20 页 共 25 页 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 甲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21 页 共 25 页 附件一 SP 分成比例列表 单位名称 基础网络 建设 计费 客服 产品平 台建设 产品平台 维护 产品 内容 市场推 广业务类型 企业代码 接入号 20 20 10 10 20 10 乙方分成 比例 移动网 联通在信 移动网 彩信 移动网 丽音 移动网 WAP 移动网 炫铃 固网短信 固网 IVR 固网悦铃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22 页 共 25 页 附件二 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 信息源责任单位 本协议中 SP AP CP 接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的移 动通信网 中国联通互联网 UNINET 或相关业务平台 包括但不限于短消息网关 WAP 网 关 JAVA BREW 下载服务器 定位业务服务器等 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一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 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不得利用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 中国联通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 安全 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不得利用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 中国联通互联网或相 关业务平台制作 查阅 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 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 破坏民 族团结 色情 暴力等的信息 不得利用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 中国联通互联网或相关业务 平台进行涉密文件交易或制作 查阅 复制和传播虚假诱骗宣传广告 不得利用中国联通移 动通信网 中国联通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 泄露国家机密 颠覆国家政权 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 民族歧视 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 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 扰乱社会秩序 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 色情 赌博 暴力 凶杀 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 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 信息源责任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 政策规定 第四条 信息源责任单位在联网测试 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 应保证其所提 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不对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网 中国联通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 造成危害 第五条 信息源责任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 并接受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 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若违反上述规定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 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 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业务 追究信息源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 此 责任书经信息源责任单位签署后生效 并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负责保管 信息源责任单位 责任人 签字 盖章 日期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23 页 共 25 页 附件三 反商业贿赂保障责任书 为规范增值业务市场经营行为 维护中国联通增值业务合作的公平 公正原则 促进廉 政建设 有效防止业务合作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凡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 川分公司合作开展增值业务的单位 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廉政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四川联通本地增值业务合作管理 办法 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 四川联通本地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的要求和 程序办事 不得违反规定 暗箱操作 第三条 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 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下列行为 1 赠送各种礼券 礼金 礼品 2 宴请以及邀请参加各种娱乐活动 3 邀请参加涉及业务合作项目的活动 4 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第四条 如发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合作单位有违反 相关规定或本责任书之行为的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控告和检举 接受举报的单位应当依照 各自职责及时查证 并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第五条 如违反本责任书相关规定或采取其他不同形式进行贿赂的 一经查证属实 将视情 节轻重 给予严肃处理 造成经济损失或带来恶劣影响的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 分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 追究责任方相应法律责任 并将其列入不良纪录名单 情节严重者将终止一至三年内的所有业务合作 第六条 本责任书经合作单位签署后生效 合作单位 责任人 签字 盖章 日期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24 页 共 25 页 附件四 乙方开展增值业务信息列表 公司全称 短消息类服务接 入使用证 证书编号 使用证有效期 短消息类服务接 入代码 增值电信业务经 营许可证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 营许可证有效期 四川省通管局备 案编号 公司信息 营业执照注册号 执照有效期 姓名 移动电话 负责人信息 邮箱及传真 24 小时热线客服 电话 客户信息 客服负责人及联 系电话 收款人全称 收款行联行号 收款人 开户银行 乙方银行信息 收款人 银行帐号 责任人 乙方盖章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第 25 页 共 25 页 附件五 四川联通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将有权根据本地市场情况变化及集团总公司对 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的修订 适时修订 四川联通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修订后的 四川联通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一经公告乙方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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