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业园制冷安装包清工总承包合同最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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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资料制冷系统安装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人: 发包人: 陕西宝迪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签约日期:2011年 11月16日制冷系统安装工程总承包合同书发包人: 陕西宝迪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又称甲方)承包人: (又称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发承包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发包人与承包人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当地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在湖北省安陆市共同制定并签署此合同。1.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陕西宝迪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制冷系统安装工程 1.2 工程地点:陕西宝迪肉类食品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高寨子镇)2工程内容2.1: 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承包方包清工,负责甲方陕西食品工业园氨机房系统和屠宰车间制冷系统的施工安装、系统检测及调试(含联动试车)、技术服务、培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合同要求交付使用等全套工程内容,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实施交钥匙工程。全部制冷系统安装工作:设备安装,管道安装,操作平台钢构、室外管桥钢构、系统管道支架制安,水冲霜系统制安,电气控制箱、柜安装,电气线路安装(包括测温系统),设备、管道试压,设备管道防腐、标识,系统抽真空、加氨、加冷冻机油、加乙二醇,设备试运转,系统调试,人员培训及协同操作、系统正常运行一个月后交付。本工程承包人不承担总包配合费 详细内容包括:1. 氨机房内的主辅机、车间内冷风机、搁架、顶排管、风幕机等甲供设备和管道的安装调试等施工内容;2.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预埋件的制作安装等施工内容;3.电控系统的电控柜、电线电缆、电缆桥架、电气辅件等所有材料的安装调试等施工内容;甲方提供总电源至控制机房内,其他工程内容均包含在合同范围内;4. 冲霜水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5. 制冷机房钢结构操作平台、室外架空管桥,室内设备、管道支、吊架的制作。6.设备管道的聚氨酯发泡保温、保温层外保护层的制作安装。7.系统所有的油漆防腐、标识。8.安装完成后的探伤检测、调试、安装辅件、办证等施工内容;9.同时包含:承包方作为一个有经验、懂技术的施工单位,该合同内容应包含甲方提供图纸范围内未提及的,而作为该工程必需的设备、材料的安装等施工内容;10.承包方同时应协助发包方进行图纸优化的工作内容;优化内容需经过发包方人认可后执行。11、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发包方对所下材料清单中涉及的材料以及设备的供货时间以及供应量的进行核实,并及时同发包方做出沟通,保证发包方按时、按实际工程量提供相当的材料。12.安装系统图纸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保证通过甲方所在地技术监督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认可后方可施工,乙方保证该设计方案最终能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13.此工程价格还包括制冷机房到宰猪车间的系统管道钢结构管架等等,并保证宰猪车间与氨机房之间有8米宽的车辆通道,管架下净高度不低于6米。14、所有管道焊接应打坡口,氩弧焊打底,电焊罩面,二次成活。按规定数量做“X”光拍片。 15、合同签订后,施工队伍进场时,应将相关资质送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报建。待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发证后,方可组织施工,同时所有压力容器必须到锅检所备案,办理户口登记相关手续。其他要求详见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几种:一:【图纸及设计文件】二:【材料清单及报价表】三:【工期进度计划表、施工安全保证书和工程质量保修书】2.2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施工需要,负责组织本工程的施工、维护、竣工验收、修补、保修和工程服务等工作。2.3 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调整承包人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工程范围等),由此而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3 工程的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3.1本合同工程的承包范围: 详见工程内容(2.1)并含二次搬运费用。3.2本工程性质为交钥匙承包工程,其中的全费用固定总价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合格的固定总价。 3.3承包人应做好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维护、验收、保修、工程服务等工作,涉及预埋或配合的地方承包人应无偿提供服务。3.4承包人愿意接受发包人关于发包人专业分包、发包人指定分包、甲供材料设备范围的划分和安排,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对这种范围的调整、界定和变更。除承包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中涉及需发包方提供的材料外,涉及的任何与施工相关辅材,承包方需无偿提供。3.5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维护、包验收合格、包发证、包培训甲方人员等。本合同的保修期按合同文件之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执行。3.6涉及本工程的所有报建费用均含在合同价款中,若报建未完善导致的所有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3.7本工程施工合同承包范围为发包方制冷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乙方按照甲方宰猪车间建设进度及甲方进度要求进行施工。3.8乙方承诺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所有工程内容,不受天气原因或其他原因造影响(除甲方和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果甲方书面要求暂停,工期可相应顺延。其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 合同工期: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2011 年 10 月 15 日4.1 本工程竣工日期为 2011 年 04 月 10 日,具体节点工期如下:1.2011年11月30日前氨机房内所有主机、辅机、管道等工程完工。2.2011年01月18日前宰猪车间所有管道、排管、搁架及管道保温等工程分布完工,达到交钥匙工程标准,满足甲方宰猪车间生产的制冷工艺要求。3.2011年04月10日前整体工程竣工。4.安装工期为 天,从 开始至 结束。如因甲方设备、材料供应问题影响到工程进行,则工期顺延。4.2 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上述三个节点工期不能实现,任何一个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承担总价壹仟元/天的违约金。如果给发包方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任何一个节点工期延期超过七天时间,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发包方有权另行分包,承包方无权干扰。5.质量标准5.1 乙方需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甲方将安排人员实施过程监控,乙方严格执行甲方的工序报验要求。如出现违反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现象,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5.2 双方约定工程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及行业标准要求。工程图纸中所有施工内容具体要求如下,以下所有工作内容均包含在合同约定的相应固定总价中,若以下内容中未包含的部分但图纸中和行业规范必须有的也包含在相应固定总价中: 5.3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每天在工地现场,否则扣除200元/次。特殊情况离开工地必须经过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并做好工作交接。5.4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质检等有关部门验收,发包人有权不支付所有工程款,承包人还需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6.合同价款6.1 本工程合同价款以全费用固定总价确定:1.制冷安装工程固定总价: 以上价格包含交钥匙工程所包含的所有费用。2、有如下情况不能作为依据调整工程价款包括图纸中没有说明但按照施工规范及构造要求应该做的内容.乙方无论采取何种施工措施来确保合同承包内容的相关费用.工程报建安全文明措施费已包含在工程承包单价内.其它承包方承担的一切费用.7.付款方式:本工程分期付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1.第一批付款时间:氨机房内主机、辅机及管道等工程完工(保温工序必须与宰猪车间制冷系统同时完工),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合格七天内付50%。2.第二批付款时间:宰猪车间内水泵、风机、宰猪车间、氨机房内管道保温等工程完工,经甲方和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颁证交付甲方七天内付30%。3所有工程完工,并经甲方和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颁发半年付总造价的15%。4、工程整体完成完工满一年,乙方兑现保修承诺时甲方支付5%;至此甲方全款付清。8.组成合同的文件8.1组成并约束双方的合同或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3.合同签订后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或双方盖章确认的文件4.本合同通用条款5.工程质量保修书6.施工图纸,各项技术要求等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8.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签发的各种工作程序及现场管理规定都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程序本身有错误,承包人应在收到这些程序后的七天内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承包人已接受。8.3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配置联络与负责人员与甲方保持联系,乙方负责人与联络人为: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为: 。乙方公司的有效通讯地址和联系人为: 。9.保密条款:如果发生以下任何行为或其他任何泄密行为,乙方愿意赔偿甲方违约金伍万元,造成甲方损失的另外赔偿。9.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生产工艺和技术数量、产品产量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或复印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9.2除了合同本身以外,甲方提供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9.3未经甲方的许可,乙方来访人员不得进入甲方办公室及其他场所(如仓库),不得向工作人员打听甲方的商业秘密等。9.4在没有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图纸,设计方案,技术资料、竣工图等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同时如果没有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网站上或者其宣传文件资料中提及甲方。10.其他约定事项10.1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2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乙方不得私自或单方面将本合同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如有发生上述违约行为,乙方愿意承担违约金5万元。10.3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0.4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腐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10.5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的设计工程图纸,竣工图纸及其它图纸,乙方必须及时提供叁份以上图纸原件给甲方及监理。10.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将甲方的场地清理完毕。10.7除了本合同中所规定的条例以外,甲,乙双方之间签署的所有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工作备忘录等,(如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也是本合同的不可缺少部分,如其他任何与之有关的合同或附件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10.8如果乙方工程完工后达不到设计要求,不能满足甲方的使用需求,需要增加设备等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一切经济损失也由乙方无条件承担。10.9合同中任何印刷字体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删除、涂改、添加一律无效。10.10本商品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权属于甲方公司。如果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本合同所载的任何一个或多个条款在任何方面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本合同所载的其余条款的效力、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应在任何方面受到影响或损害。即使本合同终止,不应影响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方的任何义务,以及与双方在本合同终止前同意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承诺或要求。11.合同份数及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本合同双方盖章生效,传真件有效。 发包人:陕西宝迪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订日期: 2011年 月 日 合同专用条款一、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本合同协议书另有规定外,合同文件之间的解释顺序为: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各书面文件如与本合同有异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2、在本合同签署之后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各书面文件之间出现差异时,以双方共同签字盖章时间在后的文件内容为准。二、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2.发包人工作2.1如承包人不按合同要求或者国家规范或行业规范进行施工,发包人可责令承包人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发包人和监理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2.2发包人不得拒收承包人的书面文件,除合同另有明确规定的时限外应在三天内给予回复,否则视为认可,如因发包人未及时回复给工程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如对现场施工造成重大影响时发包人应在一天内尽快回复。3承包人工作3.1承包人应对其所负责的设计、图纸、细目、文件及资料的错误、不精确、不一致和疏漏等承担责任,并向发包人保证符合合同规定,满足发包人要求。3.2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度的安排,为发包方提出设备、材料的采购计划,以便发包方配合安装工程及时地提供工程需要的设备和材料。 3.3承包人自费从发包人的水源地、电源接至自己施工场地并安装计量器具,以供施工用水用电,施工产生的水电费按当地的政府部门标准每月结算给甲方。3.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均有义务约束和制止其人员影响发包人的正常工作和本项目的施工,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发包人和本项目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款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三、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4.进度计划4.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七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4.2承包人保证第一阶段(氨机房内)施工人数不少 15人/天;第二阶段(宰猪车间)施工数不少 25 人/天;以上每个节点工期内,工人数每少一人,则扣除承包人违约金500元/天 每人。4.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根据甲方进度要求。4.4承包人所报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当较为详细、完整并符合发包人的工程总进度计划。4.5承包人在向发包人和监理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时,还应依据现有合同的规定,单独另附一份条款更为详细、完整、准确的由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退场和配合计划。 4.6承包人应按时提供月度工程施工计划,月计划须于上一月的25日前提供下一个月的月计划和上一个月的月度报告;周计划须在每周工程例会前一天报送发包人和监理。4.7如果承包人不能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合同规定的各项计划和报表及工程资料或虽提供但不符合合同要求,按人民币100元/天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开工及延期开工5.1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的规定,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合同责任和义务。投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所有内容均应满足节点工期及质量标准,如与之相违,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方予以调整。6.工期延误6.1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6.2 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发包人有权合理调整施工的顺序和工期的安排。6.3 如果承包人的实际施工进度滞后于合同规定工期超过七日(含任何一个节点工期延误),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所承包的工程全部或部分委托给其他单位负责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7.工程竣工7.1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填写工程移交书,经发包人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7.2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时,承包人不得因不合理的原因擅自延迟或拒绝工程的验收交付工作。7.3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通过后7天内向发包人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三套。7.4本工程须通过有关质检部门检验验收,在发包人初验通过后,承包人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检验验收,如不能通过质检部门验收,则视为工程不合格。四、 质量与验收8.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及满足发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的合理要求。8.1设备验收与施工质量标准:整体工程为包清工交钥匙工程,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设计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质量等级为优良。乙方提供的产品技术规范、经济指标和性能必须满足工程质量、环保、安全等因素要求,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及标准。进口设备或配件部分需提供生产国厂家材质检验报告、产地证明、合格正等相关材料。国产主要设备应提供给甲方材质证明书和合格证。非标设备应附有质量标准和出厂合格证。系统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将按照下列标准执行(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8.2质量标准、安装标准:1.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通用规范;3.机械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电气装置安装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10.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1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2.通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3.钢制压力容器施工及验收规范。8.3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当地行业质量监督检验部门9 工程质量保证金9.1 经监理和发包人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隐蔽工程除外),验收两次仍不能通过,其后每次扣除承包人工程款RMB2000元。9.2 监理、发包人在质检中发现承包人同一类质量问题累计重复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其后每次扣除承包人工程款RMB 5000元。9.3承包人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低于80%(含80%)扣除承包人工程款RMB 10000元。9.4对于发包人和监理认为有必要先做样板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须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先做样板经监理及发包人验收通过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未能按要求先做样板即大面积施工,监理及发包人有权要求将已施工部位拆除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损失。9.5根据发包人、监理或者合同专用条款的要求需进行验收的,但未经监理及发包人验收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常规做法除外),监理及发包人有权要求将已施工部位拆除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损失。9.6承包人不按图纸及有关洽商、变更施工,应限期改正,否则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该部分的工程款,发现一次另扣除承包人工程款RMB 1000元。9.7承包人在施工中关键部位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修复;如自己无法修复,则由发包人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扣除承包人工程款RMB1000元。9.8承包人应负责自身和所有分包单位的以及甲方采购到厂的主辅机等成品保卫和保护工作,对于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成品丢失或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或修复;如自身无法修复的,按修复费用双倍扣除承包人的工程款。9.9以上违约金经监理、发包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如有异议,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逾期视同承包人接受。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按通用条款执行;五、 安全施工11本工程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检查标准为国家现行规范。本工程所涉及的施工现场内安全措施费用均已在合同价款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六、 合同价款与支付12.合同价款及调整12.1本工程合同价款以全费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本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固定中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总价中已包含了,任何政策性文件、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变化的风险,合同一经签订合同约定的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一概不予调整;2.承包人充分了解现场施工范围、工作条件、运输等情况,在工程结算时不得另行增加费用;3.总价中包含了工程施工的所有施工内容;4.总价为完成所有图纸内容中的所有人工、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的全部费用。承包人报价书中若漏项,视为已综合考虑在报价中;5.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材料检测费已包含在固定总价中;6.承包人已经完全了解现场且根据自身及工程特点补充了承包人认为需要的所有措施项目,所有措施费用均包含在固定总价中,结算时不得增加;7.用电挂表计量,本工程供电线路、水管安装费用承包人已在报价中考虑,结算不再增加费用;施工用水电费按挂表计量读数及损耗费用,由发包人代缴从承包人每期工程款中扣除。12.2如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做本工程范围外的其他工作内容,另行商议或按照陕西省现行定额结算,最终合同结算价款相应调整,承包人出具保证资料交发包人验收签字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12.3若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施工项目导致签证变更(所有签证变更必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有效)按照2008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定额的相同或类似项目,计取工程直接费(人工+机械),在此基础上计取税金,其他费用一概不予计取。如现场变更,变更总价额在5000元以内,由乙方免费为甲方服务,甲方不予结算。变更总价在5000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照上述约定条款执行调整工程造价。(发包人调价部分也按此条款执行)12.4总包单位对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的总包管理费以及总包施工配合费已在报价中包含,不再另行计取。12.5发包人供应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在施工现场内的运输卸货费、保管费已经包含在报价中,由承包人负责,结算时不得另行计算。12.6所有签证及变更费用的结算均按发包方的签证管理流程办理方可生效,相关的工程款支付方可按合同相应付款条款执行。签证是确认工程量的依据。12.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当发包人按照约定已支付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进度款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民工工资等纠纷使得发包人被迫产生的一切合理支出由承包人承担,但发包人在发生上述费用和支出前应提前通知承包人自行妥善解决,如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的一天内,承包人仍未能妥善解决,发包人可自行处理,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和确认发包人的处理。1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3.1工程款付款方式:1根据前款约定。2. 每次工程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制冷安装建筑行业发票及发包人要求格式的工程款签收表。13.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进度款的审核结果及支付,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13.3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提供全额建筑行业正规发票,并且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格式签署工程款签收表。付款至质保金前一批款时,承包方须开全额发票给发包方,发包方方可付款。八、工程变更14. 工程设计变更15.1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承包人才能按图进行施工。15.2如图纸(或施工方案)由承包人进行设计,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5.3发包人对工程变更所发出的通知单据(格式由发包人提供),应加盖发包人指定的印章,否则承包人不予接受;承包人在申请付款或结算时,应向发包人和监理提供上述这些单据,如果这些单据没有发包人指定的印章,发包人将不予认可。15.4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签证须由发包方集团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有效,否则无效。16.其他变更16.1在合同期内,如果发包人下达零星计日工作,承包人应每天向发包人提交这项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种和工作时间的清单,应由发包人签字盖章方可结算。16.2承包人不得拒绝发包人的工程变更和其它指令要求,否则发包人将另外委托施工单位完成,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将双倍作为罚款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17.确定变更价款17.1承包人若认为按发包人要求完成签证、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将引起合同费用增加时,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单或设计变更单3日内将费用增加预算书(附相对应通知单或设计变更)报监理及发包人,逾期视为此发包人通知单或设计变更涉及合同费用调增部分免费为发包人服务。17.2现场签证统一使用发包人的签证单格式,此单由承包人填写,经发包人集团公司董事长签字和加盖项目章后作为结算依据。必须明确每份签证的具体原因、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签证的编号等,否则不予办理;17.3涉及合同费用调整的签证、设计变更等费用的审核,发包人按竣工结算审核程序审核费用(初审、审核、复审、委托第三方外部审计),任何过程中的审核仅作为付款的参考,签证、设计变更等最终的结算费用以发包人认可的第三方外审结果为准;17.4发包人按以上审核程序审核签证、设计变更等费用,承包人有义务在审核的任何程序中,配合审核人员提供审核所需的图纸、照片、计算书、书面证明等资料,承包人拒不提供的,发包人有权不予确认。17.5工程变更价款的支付在工程决算审核完成后再一次性支付。七、 竣工验收与结算18.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的程序按合同相关约定执行。19.竣工结算19.1工程竣工报告提交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发包人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发包人对延期结算不承担责任。1.工程竣工结算书的书面及电子版本均需提供,并需提供完整、清晰的书面及电子工程量计算底稿,2.合同内工程量及变更增减工程量必须分别计算,不能混淆,并清楚说明及附上书面计算依据,3.因承包人提交资料依据不全,计算书混乱、发生严重错误等原因造成发包方不能有效及准确审核,发包人对延期结算不承担责任。 19.2 1.监理单位在收到承包人的竣工结算书后10天内完成初审,签署审核意见后送达发包人项目部及成本控制部门。2.发包人项目部及成本控制部门在收到承包人的竣工结算书和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后16天内完成内审签署审核意见并送达发包人有关部门/领导审定后委托审计单位外审。3.审计单位在收到承包人的竣工结算书和发包人内审意见后8天内完成外审,经发包人、承包人确认后出具审计报告后即作为工程款结算的最终依据。4.初审、内审、外审阶段,需承包人进一步提供原始依据和对有争议问题的协商所占用的时间不含在上述时限内。5.承包人送审值不得超过外审审定值的5%,否则承包人双倍支付发包人委托之外审费用。6.水电费的结算方式:施工用电挂表计量,在工程结算中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7.所有签证变更结算时无发包人集团公司董事长签字的签证单均不予结算。20.质量保修:本工程的质量保修书应与本合同协议一并签订和生效。八、 违约、索赔和争议21.违约21.1承发包人双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及方式按合同约定,未有约定的,双方协商。21.2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任何违约金的扣除等并不意味着承包人可以不履行完成工程的义务,也不免除承包人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22.索赔22.1如果承包人打算按照合同规定向发包人索取合同外的费用补偿,他必须在合理预见到将导致增加合同外费用的事件发生时,尽快将其索赔的意向书面通知发包人,但无论怎样,该通知不得迟于索赔事件发生后一周内,否则视为承包人的索赔不成立,承包人将无权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22.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除此之外,承包人不得提出其他补偿要求。23.争议23.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或请安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向发包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 其他24.承包人的总包职责:发包人和其他分包单位负责协助。有关总包配合和总包管理方面的责任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所述的总包管理和配合费中,承包人不得再额外计取。25.如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有效配合或配合不及时,发包人可另行处理,由此影响分包专业施工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根据实际情况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RMB 500元的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26.补充条款:26.1发包人采购的设备主辅机材料应运输至相应车间和氨机房入口处;承包人应自费铺设设备进车间及机房的进出通道,并且在发包人提出要求时,拆除上述道路和设施,恢复原貌。承包人应当允许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专业发包单位免费使用承包人所铺设的任何道路。26.2 除发包人明确划给承包人单独使用的场地外,承包人所使用的其它场地不得独家使用,应按发包人和监理要求共同使用。26.3承包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退场,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应在三日内退出施工现场,并赔偿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承包人未能按要求退场,应参照当地标准支付场地租金,并赔偿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26.3.1承包人未能有效履行投标前发承包双方达成的有关协议;26.3.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实际进度滞后于合同进度7日(含节点进度);26.3.3承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有效履行本合同,导致发包人权益已受到重大侵害时,经发包人书面通知仍无法确保发包人的权益或在7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6.3.4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生3次以上质量不合格的,;26.3.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的人员发生偷盗、赌博、聚众斗殴或有对发包人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等干扰正常秩序的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退场,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伍万元违约金每次,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26.3.6因承包人原因受到媒体曝光达2次,对于发包人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26.3.7因承包人原因受到行政机关处罚2次以上;26.3.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6.3.9承包人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舞弊、欺瞒发包人的26.3.10合同签订后,经进一步查实承包人不具备工程所要求的资质;26.3.11承包人不能履行、明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愿履行合同义务的。26.3.12本工程报检部分为,承包方必须在发包方的监督下取三组样进行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支付。检测报告作为竣工资料一部分。26.4该工程使用的材料均要经过发包方认可,并且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26.5承包方为发包方免费培训6人以上的制冷操作工,并经过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发放制冷工操作证,如果未达到,承包方免费提供相应操作工并为甲方提供技术指导。26.6承包方提供两份以上书面和电子版详细制冷操作作业指导书,并为氨机房内配备悬挂符合国家规范的相应安全疏散图、标识图和消防图、制冷原理图等国家规定的其他应该悬挂的相应制度文件。发包人:陕西宝迪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 陕西宝迪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承包人: 鉴于本工程为氨制冷系统安装总承包工程,承包方作为有经验的承包方,深知氨制冷系统本身的风险和一旦氨泄露发生将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并为确保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能正常使用,保障发包人的合法利益,维护发包人的名誉,发承包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本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当地的有关规定,就本质量保修等事宜做出进一步的约定,共同签署本工程质量保修书。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1.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以及双方的其它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1.2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以及由于承包人维修工作造成业主和发包人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免费保修责任范围。1.3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国家、地方、行业规定的标准、规范和设计等要求施工,或因其采购设备、材料和构件、配件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承包人负责保修并承担经济责任。2、 质量保修期:2.1发承包双方根据本合同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且发承包双方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修期限为贰年。3、 质量保修责任3.1从设备安装开始到质保期内,如发生氨泄漏事故,将由承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不少于伍万元的违约金;质保期外如果发生氨泄漏事故经过政府相关部门认定责任方为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不少于伍万元的违约金;3.2凡发生质量问题,整改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3.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在接到质量报修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安排相关专业技术工人、材料、机具进场,并保证8小时内修复,如未完成。则发包方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同时承担与保修费用等额的违约金,如该维修费用不足1万元,违约金按1万元收取。保修期外,承包人保证在接到发包人报修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进行维修,修复后并由发包方支付相应的费用,承包方承诺先维修好,后再谈价格,如后期价格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则委托发包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否则承包方愿意承担违约金贰万元整。3.4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问题(经项目所在地相关行业质量监督站确认)而造成发包人生产或运输成本增加的,或造成客户损失,客户要求赔偿的,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费用。3.5如果遇承包人质量保修不及时、不到位的,发包人有权索赔相应的损失,并进一步追究其违约责任。3.6所有上述条款涉及到承包人责任扣罚的各类、各项费用,发包人将在工程结算或质量保修金中直接予以扣除,承包人自行支付的除外。3.7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实施和合同执行情况,与承包人协商后修改该保修书。4、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4.1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提存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维修保证金(即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果承包人质量保修工作跟不上,发包人将按双方约定在该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和损失。工程验收合格满两年后,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付清。4.2不论本合同或本保修书已有何规定,也不管承包人现有的质量保修金还有多少,凡由于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发包人发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一经发生,承包人应在发包人书面通知要求的14天内向发包人全额支付这部分费用,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该部分金额15%的违约金,并保留向承包人进一步追偿的权利。5、 其他5.1若承包人累计三次接到发包人报修通知后未能按期参加维修,发包人有权不经承包人同意而直接扣除全部保修金,同时不解除承包人的相关责任和向承包人提出其他索赔的权利。5.2承包人若有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变更、办公地址变更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发包人,若因承包人通知延迟或其他导致发包人无法及时联系到承包人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6、 双方约定有关工程质量保修的其他事项:双方协商解决7、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与合同同时生效,至保修工作全部按合同和本保修书的规定履行完承包人的保修责任和义务后为止,其份数与合同份数相同,由发承包双方按合同规定分别持有。发包人:陕西宝迪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承包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日期: 日期:附件二:诚信合作承诺保证书本公司与贵公司(陕西宝迪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商业信誉和双方合同的约定的内容,如本公司发生下列行为,均视为不诚信行为和作假行为:1、 到货物资生产厂家与合同约定厂家不符的2、 到货物资品牌、规格、型号与合同约定不符的3、 到货物资数量、重量、长度、尺寸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4、 其他作假行为的,或者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如有上述任何作假行为,本单位承诺自愿从货款中扣除合同总金额50%以上直至两倍的违约金。特此承诺!承诺单位:日期:2011年 月 日附件三:施 工 安 全 保 证 书 陕西宝迪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我公司做为该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为保障施工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对工程施工安全做出如下保证,保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7个方面: 1、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实行各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2、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防止伤亡和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3、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员从事安全管理。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上岗作业。4、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5、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高支模作业和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加强监理监督。6、对脚手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7、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因保证人违反施工安全规范或上述保证而导致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保证人承担,与贵公司无关。如果保证人在施工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人员伤亡、火灾或财产损失大于1万元时)保证人愿意支付2万元/次以上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发包方)带来的直接损失和声誉损失。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附件四:施工单位施工保证书发包单位:陕西宝迪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为了顺利开展施工工作,保证工期的按时完成,防止出现意外事故,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与发包方签订的制冷系统安装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对以下内容进行保证:第一、保证在施工期间对施工范围、施工项目、施工环境进行了充分的了解。第二、保证在进行挖掘、吊装等大型机械作业时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作业,并对作业现场采取安全保护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防止对发包方财物的损坏。第三、保证在进行挖掘、吊装等大型机械作业或者人工作业时应当对施工范围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划定施工区域,在施工范围进行标识后开展作业。第四、保证在进行挖掘、吊装等大型机械作业或者人工作业时应当对施工环境进行充分了解,对施工场地的地上、地下物品、设施与发包方进行充分沟通,制定相关规划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如果违反以上相关保证给发包方或第三者造成损失的,除依法赔偿损失外还应当依据所签订的制冷系统安装工程总承包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保证单位:2011年 月 日附件五:廉 政 协 议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结合甲方工程的建设特点,双方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并同意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协议内容如下: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与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暗扣、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以书面形式明示。3、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乙方经办人发生本协议所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乙方公司制度的,一旦被查实,都将受到乙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4、乙方郑重提示,乙方反对甲方或甲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协议所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处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履行责任、义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或者接受乙方及材料设备供应商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6、双方不得相互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经济活动。7、甲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乙方工作人员、材料设备供应商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8、乙方不得以洽谈工作、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甲方不得接受乙方及材料设备供应商为其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9、双方如发现对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对方领导或者上级单位举报。双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对方进行报复。10、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工作人员收受乙方贿赂,甲方视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轻重,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10%-5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本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合同经办人的亲友。本廉政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盖章):陕西宝迪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 2011年 月 日附件六:承包方提供的日工程进度计划表(另附)附件七:现场管理要求表现 场 管 理 要 求 表工程名称:序号工程名称日进度要求日质量要求日进场材料要求日安全要求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间配合要求其他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注:此表为建设单位当日下发给施工单位的次日要求 日期: 附件八:日质量报审表日 质 量 报 审 表工程名称:序号工程名称今日施工部位质量情况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奖罚备注施工单位质检员: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 项目经理: 分公司负责人:附件九:材料设备日检查表材料设备日检查表工程名称:序号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要求日进场数量验收情况施工单位质检员: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 项目经理:分公司负责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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