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程承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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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资料 房产公司*防水工程工程承包合同 房产公司*防水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成都市的相关规定,本工程确定由乙方承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遵守本合同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1.定义和解释甲方:111乙方:222 工程总包单位: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以下简称质监单位): 工程安监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本工程: 本合同: 工程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所应支付的款项。工程图纸: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书面形式:合同书、对方签收的信件和传真。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2.合同文件类别及效力次序2.1.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 先效力次序如下: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招标会议记录、答疑、澄清、补充说明;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递交和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与技术要求;双方签认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双方认为应作为合同构成的其他文件。2.2. 标准、规范:2.2.1工程应遵守规范和标准依次是:国家规范标准、地方规范标准、行业规范标准;2.2.2经甲方同意批准后,乙方的企业标准也可以作做为工程实施的执行标准;2.2.3无上述相应标准、规范的,甲方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由乙方组织实施;2.2.4双方各自备齐并掌握自己所需的本条所涉及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2.3. 图纸2.3.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后5日历天,向乙方提供图纸 1 套(电子版本)。2.3.2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次招标及本合同履行,乙方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的第三方。3.合同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3.1.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房产公司*防水工程 工程地点: 3.2. 承包范围: 3.2.1房产公司*防水材料供货和防水施工(具体工作面及要求详见工程清单);3.2.2 房产公司*防水工程国家现行法规规定期内的免费维修;3.2.3 负责本工程的相关机构的验收通过;3.3. 合同工程内容3.3.1 上述3.2条所述承包范围;3.3.2 本合同描述涉及的所有相关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做法以图示为准)4.合同价款与支付4.1本合同采用 固定单价方式 执行; 本合同暂定总价款为: ¥ (小写)人民币 (大写) 合同固定单价组成见附件工程量清单。无论图纸是否明示,本合同综合单价包括以下 AM 工作内容:A、 人费,基层处理、打磨等赶工费、技术措施费、保修费、现场二次搬运费等;B、 工人交通补贴和食宿补贴费;C、 工地仓库等临时设施费用;D、 乙方应交纳的税金(建筑企业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政府收费、规费;E、 施工用水、电费以及警告标志的费用;F、 材料样板报审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了样品的封样等);G、 本工程验收中发生的各项检测费用等;H、 自身施工产生垃圾运的清运费及工程竣工前的材料堆放场地清洁费用;I、 完工后现场清理和相关临建拆除并移出现场的费用;J、 一切有关本工程之一切保险均由乙方负责。K、 配合现场的管理费4.1.1 除特别指定由其他专业分包提供的物料、配件及设备外,乙方须包括完成本项目施工所需的一切配件、辅材、设备及劳务费;4.1.2 乙方承诺已踏勘工程的现场及其邻近地区,并对可能对工程有关事宜构成影响的现场、现有建筑物位置之性质及情况、周围环境,以及现场的通道、工作空间、材料存放地点、起卸物料的限制、临时设施、仓储、水电等,及其他一切有关事项均完全了解清楚并将一切影响价格之现场环境因素反映在合同价款内;4.1.3 乙方承诺技术措施费已经包括在报价中,如:雨季施工难度增加费、施工场地的临建搬迁、场地平整和清理、材料二次搬运、施工技术措施费、合理时限内的临时停水、临时停电导致的误工费、夜间赶工费、安全防护措施费、各期成品保护费、为配合甲方合理要求所作的工序调整、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人工设备损耗及增加费;4.1.4 乙方应接受在进场当天的现场实况,并应自费消除先前甲方或其它的承包单位可能遗留在现场的任何垃圾。验收由甲方或先前承包单位移交已完工的工程及相关的资料(如有)。除非有隐含的施工缺陷,否则,场地一经交接,便视为乙方已完全接受现场实况,任何日后有关的索偿及工期延长的申请,将不获接受。乙方亦不得借对工程施工无实质影响的理由而拒绝不接收场地,而此等的延误,将不获延长工期。4.2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依据:4.2.1(固定单价方式)总价合同单价工程量(经甲方工程部携同成本部共同审核签字确认)工程签证(合价)该合同价是在乙方已详细研究明了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图纸、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储存空间、装卸限制等情况下做出的报价,报价中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检验、调试、验收、样品、管理、利润、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的其它税金、费用、总包管理及配合费等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将来存在变动的风险),乙方保证该报价准确无误,如有漏项,遗漏项目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有价款的项目内,报价错误项目不予调整。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等部门缴纳本项目计量规则按照工程量清单要求执行。4.3.合同价款的调整4.3.1 材差调整:不得调整;4.3.2 人工费调整:人工费用不得调整 ; 4.3.3 所有的工程变更即涉及合同金额变化的文件都必须经过甲方工程部、技术部与成本部共同 签字认可,工程变更方生效,乙方俱此可办理签证(乙方必须于工程变更令发出后14日内完成上述办理手续),否则结算中,甲方将不予认可。 4.3.4 对于设计变更或其它原因产生施工工艺变动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A、合同内有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执行; B、有类似合同单价的,按类似单价执行; C、合同内无相应单价的,按市场价限价。4.4.工程款支付4.4.1 支付节点(无预付款,按进度支付):、 乙方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进度款审核表,甲方审核支付月完成量的70%;、工程完工且通过各方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次月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在工程交付业主后满5年,乙方申请保修金付款后且经甲方指定物管签认可后10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在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由高新区(项目所在地)地方税务局代开之足额发票,支付结算款前应一并提供质保金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处以合同金额10的罚款。4.4.2 乙方申请付款时必须提交的支持文件:4.4.2.1 进度款:工程形象进度说明书、工程进度费用支付审批表;4.4.2.2 结算:1) 经监理公司及本司项目部代表签字出具同意进行竣工结算的证明书一份。2) 经监理公司及本司项目部代表签字盖章的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一份。3) 经监理公司及本司项目部代表签字确认的详细说明施工范围的说明书一份,该说明书必须详细说明最终的施工范围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范围有何变化以及与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如何界定。4) 竣工结算汇总表一份,该汇总表须详细说明各分部工程造价及总造价。5) 竣工结算书一式两份,需施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6) 工程量计算书一份。7) 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是原件且编号明确,以方便核对为原则。8) 工作联系单:必须是原件,按专业分类、编号。9) 现场签证单:必须是原件且所有签证单必须有监理公司及甲方相关部门、领导的签署意见(详见签证管理制度),无监理公司或甲方相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的签证单一律不予结算。签证单必须按专业分类、编号。10) 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复印件。11) 经双方确认的甲方限价材料清单(原件,分专业编号)。12) 经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原件)。13) 涉及到工程造价的会议纪要(原件)。14) 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其他文件(信件、指令、通知、答复等)(要求原件)。15) 甲方项目部签发的罚款单。16) 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资料。4.4.3 工程结算款的计算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结算款与质量挂钩,报送工程结算款申请表时附分部分项工程及关键工序质量验收单,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工程款。 乙方提供甲方约定的支付证明(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完税证明及甲方约定的其它文件)。5.人员及设备5.1. 甲方5.1.1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 先生,乙方收到甲方的所有文件需经甲方工地总代表签署并加盖甲方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有效。5.1.2甲方委托 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驻工地总代表为 先生/女士,监理行使职权范围由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5.1.3甲方委托 对本工程总承包,行使项目现场总体管理职责,驻工地总代表为 先生,总承包行使职权范围由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5.2. 乙方5.2.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进行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 元,其中如项目经理的实际资质及能力不符合要求,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5.2.2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 。5.2.3乙方项目经理即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5.2.4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递交甲方。5.2.5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甲方事先通知乙方需参加人员人必须按照甲方项目管理规定参加由甲方项目部主持的项目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得甲方批准,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次。5.2.6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5.2.7甲方确认并已通知乙方的乙方派驻现场无法胜任工作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管理范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次;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安排经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5.2.8乙方派驻现场无法胜任工作人员定义为: 对乙方工程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 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6.双方责任6.1甲方6.1.1施工准备: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如需要,乙方应积极协助办理;6.1.2提供合同约定的文件技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收集;6.1.3组织有甲方、乙方、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6.1.4协调现场合同约定的垂直运输、水电接驳、乙方与其它施工方之间工序穿插工作。协调乙方与施工各方及总包方、监理的关系。强化各方对施工现场及半成品、成品的保护,裁决施工中各方的有关争议。6.1.5施工期间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6.1.6根据甲方销售或其它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乙方需给予配合;6.1.7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6.2乙方责任6.2.1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监理和总承包的指令,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6.2.2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 *防水 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并制定完整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经甲方、设计院、监理确认后使用;6.2.3从总承包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遵守相关使用规定,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6.2.4每月25日前向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顺延支付时间;6.2.5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报送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6.2.6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其他承包人的施工;6.2.7按合同约定内容,为甲方其他分包的工程提供配合和管理,参加相关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负责;6.2.8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总包单位,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6.2.9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6.2.10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 15 %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6.2.11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6.2.1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5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6.2.13根据项目管理总承包方要求,乙方在开工前应与总承包方签订施工管理配合协议及安全责任书,并约定相关责任和义务;6.2.14政府规定需进行合同备案,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签订备案的有关文件并提供相应的资料;6.2.15竣工时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项目管理规定,在未完成前,乙方的工程结算将不被甲方接受。7.工期7.1开工、竣工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以甲方项目部审批乙方上报的竣工时间为准。7.2进度计划7.2.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甲方、监理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监理在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7.2.2乙方的施工进度应符合甲方项目管理进度要求;7.2.3乙方工程实施期间需与相关承包商配合的时间,乙方应与甲方项目管理进行沟通协调,并形成配合时间要求并得到甲方批准;7.2.4如乙方未能如期完成7.2.1、7.2.2、7.2.3中规定的内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项每天 元,甲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罚款累计最多不超过工程总价的10;如阶段工期拖延,但总工期未拖延,则除因影响甲方销售安排以外的已扣除的各阶段工期违约金可返还;7.2.5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7.3开工及延期开工7.3.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但延期不得超过 5 天,如超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偿因乙方延期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权利;7.3.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7.3.3为保证开工日期如期履行,乙方应在开工前7日内,完成开工前的所有工程准备工作,保证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7.4暂停施工7.4.1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若停工超过两天,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相应的损失。工期方面如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相应顺延; 总包方未在开工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进场通道、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 甲方、监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更换的; 设计变更或修改导致增加的工程量一次增加超过工程总价的20; 不可抗力; 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7.4.2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7.4.3乙方在7.4.1款情况发生后24小时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24小时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7.5工程竣工甲方保留根据整个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本合同工程施工进度进行协调的权利,包括对关键工序的关键工期的合理调整。在进度协调时,若因乙方的原因出现赶工,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赶工,并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费用要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赔偿 元的违约金。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1) 由甲方原因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工期顺延。(2)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工期顺延。8.质量与检验8.1工程质量8.1.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合格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并严格依照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质量验收评定;8.1.2工程中由乙方提供的防水材料、辅料必须符合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在甲方经过检查审批后方可使用,由此产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8.2检查和返工8.2.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8.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监理、总包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2.3为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大面积施工前均须作施工样板,经发包人、设计、监理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变更引起的返工损失将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监理的任何检查均不能减少承包人的相关责任,承包人不得以已经过发包人或监理的检查为借口而不遵守相关的规范标准,且不豁免承包人按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8.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8.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8.3.2甲方、监理、总包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或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应承认验收记录;8.3.3经监理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8.3.4对于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关键工序见合同附件;8.3.5为方便验收,乙方应在工程隐蔽之前,向甲方提交隐蔽部分布置图,详细标注各种隐蔽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并在实体结构上标注;8.3.6为保证施工质量,避免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施工样板,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8.3.7当甲方、监理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8.4设备调试验收(不适用) 8.5质量保护责任8.5.1乙方应在施工期间,对陆续完成的工程负有实施产品保护的责任,如对其它单位的工程或设施造成损坏的,经监理核实后照价赔偿;8.5.2乙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9.现场管理9.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1.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9.2安全防护 9.2.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9.3事故处理 9.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9.3.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9.4文明施工9.4.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和总包方的现场管理规定;9.4.2乙方现场办公室应按照项目管理需要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能够及时完成文件编制、通讯、数据传递等工作;9.4.3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应佩带工作牌;9.4.4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运输到红线内总包方指定的地点堆放,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9.4.5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声、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9.5现场用水用电管理:9.5.1总包单位就近提供水电接驳点,乙方自行安装计量装置,费用由乙方自行向总包单位缴纳; 9.5.2乙方应按总包方要求提供用水用电计划,并按总包要求配置必要的计量和保护装置;10.材料设备10.1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不适用)10.2实时限价(不适用)10.3材料设备计划(不适用)10.4材料验收 10.4.1进场材料必须与合同签订初封样的材料一致,同时要报甲方、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11.工程设计变更11.1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乙方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不得拒绝。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乙方才能按图进行施工;11.2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批准后实施;11.3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被甲方采用,或乙方在施工前及时纠正图纸错误,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奖励;11.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如乙方擅自变更设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恢复原设计,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设计变更导致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对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导致的工期延误,甲方有权追究其逾期交工的违约责任;11.5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1.6如图纸(或施工方案)由乙方进行设计,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11.7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对于有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小心保护,属乙方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乙方负责;11.8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它重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11.9工程变更涉及合同金额变化的文件都必须经过甲方工程部、技术部与成本部共同签字认可方生效,乙方俱此可办理经济签证(乙方必须于工程变更令发出后15日内完成上述办理手续,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变更的经济索偿)。12.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与结算12.1竣工验收 12.1.1乙方经过自检验收并完成竣工资料,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提前7天向监理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理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甲方、监理、政府规定机构或甲方指定的相关人初步验收;12.1.2初验合格后,甲方与监理出具初验报告及整改事项,在乙方完成相应整改后,甲方提前3日通知乙方确定验收日期,组织相关部门、公司(根据国家政府相关规定组织设计单位、监理、政府有关部门、甲方、乙方)参加的竣工验收。甲方应在竣工验收后 5 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12.1.3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甲方认为工程验收整改内容完成得到乙方保证)为实际竣工日期;12.1.4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2.1.5乙方在竣工验收完成后10天内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5套及相应的电子资料,(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另外,乙方应及时配合总承包方向城市档案馆办理工程资料验收和移交,属于甲方应提供的资料由甲方负责及时提供给乙方,乙方未按规定向总包方移交资料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2.1.6工程要求: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必须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允许一次整改时间,整改时间以甲方项目部要求为准),否则乙方须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的20%作为惩罚。12.2工程移交12.2.1根据工程需要,完成某阶段工作时,应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工序移交手续;12.2.2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10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对于占用的场地甲方将收取每平方米每天 6 元的租金,并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2.2.3乙方应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甲方指定物管公司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造成甲方向业主交楼时间延误,造成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2.2.4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12.2.5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结算未完成而拒绝交付工程,对于此类供应商,甲方将视乙方为不合格供应商。12.3竣工结算 12.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施工单位向甲方成本管理部及项目部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如乙方延迟递交结算报告(未书面申请甲方成本管理部),则甲方将有权对乙方做出 元/天的延迟递交报告的处罚;12.3.2甲方项目部在接到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4天内组织由甲方项目部、成本管理部、监理公司、乙方预算部、项目部参加的竣工结算资料会审,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如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应在会审结束后7天内补充及修订不完整不准确的资料(如结算资料不完整,如缺少竣工图纸,则甲方有理由不予结算,并追求乙方相关延期责任。竣工图纸必须明确标示各处的尺寸、门洞尺寸、各处收边翻包的尺寸等,否则视为不完整竣工资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12.3.3会审通过的资料视为最终的结算资料,在此之后乙方补充的资料一律不予受理。结算原则:按实计量。结算依据为:经甲乙双方审定签章的竣工资料(包括共同审定的竣工图、签证、变更)。12.3.4甲方成本管理部在接到会审通过的结算资料后组织预算工程师进行结算审核,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30天内出具结算意见,双方确认后进入结算审批程序;12.3.5如双方对结算内容有异议时,甲方成本管理部与乙方进行校对前,双方需共同制定校对工作计划,明确校对时间及在每个时间段的应校对的工作内容,双方签字确认。若在校对过程中乙方指定的人员在某个时间段内未前来校对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对该时间段内工作内容的审核结果。校对工作应30天内完成。12.3.6经双方校对的结算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存四份,乙方存一份。该结算书作为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唯一依据。如甲方需要另行编制竣工结算证明及建设工程造价结算核准表,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该竣工结算证明及建设工程造价结算核准表所附之结算书仅作为办理相关证件用,不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13.工程保修 13.1工程保修时限为 5 年,房屋交付业主之日起计算,乙方完成双方约定的保修义务工程保修期满后,乙方保修责任终止;13.2乙方保修责任和义务见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14.转让与分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转让和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15.乙方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配合15.1配合费:总包配合费不进入本合同总价,由甲方另行支付。总承包方提供的服务及管理如下:15.1.1提供工地内垂直运输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15.1.2提供通道与场地(如现场已铺设的脚手架等),负责安排作业面及作业时间,负责分配乙方的施工、办公、仓储等用途的场地。乙方自行解决办公设施和仓储设施;15.1.3提供施工用电、施工用水接驳点,并供应其调试所需负荷。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乙方自行解决; 15.1.4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的接入点服务等;15.2乙方配合义务 15.2.1总承包方负责协调脚手架的使用,乙方需与总承包方协调;15.2.2总承包方主持每周13次的甲方指定分包工程例会,每月一次月计划会议和每季度一次的季计划会议。施工高峰期间,应进行每日碰头会制度,用以协调第二天作业面的矛盾。乙方应提前一周在例会上提出对道路运输、场地使用、楼面占用、大型机械吊运等要求;15.2.3乙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乙方应向总承包方提供施工组织计划与进度计划,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办法;15.2.4乙方在各分项施工前须与总承包方联系,提供或了解其在分项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隐蔽工程之前,配合总承包单位确认。否则,因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15.2.5与总承包方核对相关的工程图纸,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15.2.6乙方应服从总承包方对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 16.乙方配合甲方销售工作16.1因销售包装需要,乙方需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16.2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16.3为配合销售而提前需要施工的项目,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安排施工完毕;16.4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上述工作,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17.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乙方应保证使甲方免除受到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准备使用的乙方的设备、技术、工艺、材料等侵犯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索赔和诉讼,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开支。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定义: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 度为 7 级以上的地震; 8 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 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下雪为300mm以上; 40 及以上持续24小时的高温;1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监理,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监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天向监理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监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8.3.1工程本身(乙方施工质量未达标准除外)的损害、因工程损害(乙方施工质量未达标准除外)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18.3.2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18.3.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18.3.4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和监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8.3.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9.保险19.1甲方负责办理施工现场甲方人员的人身保险及建筑工程的相应保险,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承担的工程出险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索赔资料,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并无条件接受保险公司的理赔。19.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费、赔偿费、补偿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20.履约保证方式本合同采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保证乙方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0日内向甲方提供)。办理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履约保函在整个合同执行期内有效。21.文物和工程障碍(不适用)22.违约、争议及仲裁22.1违约22.1.1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日按到期未支付款项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直至付清乙方款项为止,并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因此而延误的工期; 22.1.2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及由此引起的所有补偿、赔偿或诉讼费用。逾期竣工达十天及以上,乙方除继续承担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乙方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至验收合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并处以乙方 元/次的罚款,同时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如果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行为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并经书面要求改正后,15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且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够实现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款补偿;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收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使用于本工程,并有进一步要求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2.2.争议、仲裁22.2.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2.2.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不可抗因素出现,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23.合同解除23.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3.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23.3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23.4一方依照23.2、23.3约定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以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23.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后结算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23.6除根据23.3款解除合同外,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23.7根据23.3款解除合同的,甲方支付乙方 7 天以内经甲方确认在现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的解约补偿费用,解约补偿费用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确定,并支付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直接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甲方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现场施工设施及仅本工程使用的专用工具设备由甲方折价收购。23.8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应的质量和进度要求,甲方核实无误后,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同时委托第三方进场施工。对于乙方未达到质量要求的部位,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场整改,产生的管理费用由乙方双倍支付于甲方指定的第三方。24.合同生效与终止2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4.2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文件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2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25.其它25.1本合同一式 7 份,甲方保留 5 份,乙方保留2 份。25.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如下: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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