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合同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1157769 上传时间:2020-04-20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5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资料附件5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合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申请人): 地址: 乙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鉴于甲方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且拟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公司”)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并拟使用乙方提供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以下简称“信保融资”),为保证此项业务的顺利进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定义1.信保融资: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中,信保融资是指乙方对甲方已向中信保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出口贸易,凭甲方提供的单据、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有关凭证、赔款转让协议等,为甲方的应收帐款办理押汇或贴现。出口应收账款逾期未能收回,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融资本息。2.合格应收账款: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中,合格应收账款是指因甲方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尚未到期的债权。该笔应收帐款不存在抵销、冲销、担保、赔偿或作其它扣减的负担,且在甲方向乙方融资时:(1)未过期;(2)在甲方正常贸易中产生,具有合法真实的贸易背景;(3)甲方为合法债权人;(4)符合保险单的适保范围。3.应收帐款融资: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中,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乙方对甲方的应收帐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融资,为甲方办理押汇/贴现。4.争议: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中,争议是指进口商拒绝接受货物或进口商和甲方之间因相关的货物出现歧义而造成进口商拒绝接受货物或对有关应收帐款提出的抗辩、反索或抵销等。5.债务人: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中,债务人指对甲方应收帐款承担到期付款义务的主体。债务人包括但不仅限于:(1)进口商及其担保人;(2)信用证的开证行、保兑行或承兑/承付行;(3)本票的出票人或保付人;(4)汇票的承兑人或保付人;(5)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的担保行/开证行。第二条 交易的前提条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信保融资,甲方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并符合乙方要求。经乙方审查,未完全满足下列条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信保融资:1.甲方每申请叙做一笔信保融资,须向乙方提交一份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申请书;2.甲方签署同意接受乙方出具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确认书;3.甲方已向乙方提交有权签署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和单据的授权人员名单及上述人员的签字样本;4.甲方已按乙方要求填妥有关凭证,并向乙方提交了乙方要求的相关商业文件及单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信用证及其所有修改、汇票/本票、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合同正本及其他单据。所有副本文件或单据须由甲方加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5.甲方已办妥履行本合同及相关贸易合同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并将相应的审批文件交由乙方查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6.甲方已就其申请融资的出口业务向中信保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中信保公司向甲方出具了保险单,且甲方能够在中信保公司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出口申报并缴纳保费;7.甲方将其保单项下的赔款权益转让给乙方,甲方、乙方和中信保公司三方已签署赔款转让协议;8.不存在影响本合同双方或赔款转让协议当事方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政府法律、法规、规定或政策;9.未出现本合同第六条所规定的违约事件。第三条 应收帐款的融资在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举的交易前提条件及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确认书中所规定的条件全部满足的情况下,乙方按照约定的条件和下列第 种方式向甲方支付融资款项:A.将扣除先收利息后的应收帐款融资款项支付给甲方;B.将应收帐款融资款项支付给甲方,融资到期后向甲方收取利息。乙方按照约定的利率扣收融资利息,扣息天数按融资日至到期日(含宽限期)的实际天数计算。具体事宜按照本合同项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申请书和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确认书办理。第四条 应收帐款的催收与追偿1.发生保险合同项下的可能损失时,甲方和乙方应按第九条第3款约定的索赔方式,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中信保公司填报可能损失通知书,行使索赔权,索赔的进展过程应及时通知对方。2.所有理赔款中信保公司均应按甲方、乙方、中信保公司三方签署的赔款转让协议的要求支付给乙方。甲方不应违反上述规定,并应做好相应的协助工作。3.应收账款逾期未能收回,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有关融资本金、利息、罚息和费用。如甲方未能及时返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随时从甲方在乙方总行及任何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收或从甲方其他收汇款项中主动扣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有关应收帐款的金额以及任何利息、罚息和费用。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4.有关利息或罚息的追索期限从应收帐款到期后次日起算,至乙方实际收到融资本金之日止,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确认书约定的利率水平上加收_。罚息计算公式:罚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5.因应收帐款追偿而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险索赔项下发生的费用等应由甲方承担。6.乙方应向甲方收取的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甲方在融资本金到期日未支付的,乙方按 计收违约金。第五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甲方声明与保证如下:1.甲方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且不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甲方已经或将会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3.甲方在每一份需要甲方签字的单据、文件上的签字均为有权签字人的真实签署,加盖公章真实合法;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均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5.甲方在乙方开立账户;6.甲方所从事的与本合同项下信保融资有关的基础交易是正当的、合法的,不涉及任何欺诈、洗钱等非法行为;7.于所从事的基础交易,甲方已获得所有必要的董事会或政府批准、交付应交税款、办妥有关的外汇管理手续、完成其他法定的登记工作,以确保本合同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以及在中国法院本合同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8.有关应收账款代表着甲方的相关贸易对手因甲方向其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而应无条件向甲方支付的款项。甲方对用于向乙方融资的每笔应收帐款享有全部权利,包括与该应收帐款有关并可向债务人收取的利息和其它费用的权利。不存在任何针对该款项的抗辩、抵销或反索偿;9.甲方在有关应收账款上未设立或允许保留任何担保、权益转让或为其他人设立优先权利,且不会采取任何可能损害或限制乙方与应收账款有关权利的行动;10.甲方所申请的信保融资没有抵触进口国和出口国法律,并且对有关应收账款的付款必须是全额支付,无需缴付任何税项;11.按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关于出口项下货物销售情况的说明;1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债务人达成任何修改应收账款相关内容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金额、付款期限等;13.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支付甲方收到的有关应收账款项下的全部款项,并且在该笔款项交付乙方前及在甲方控制的期间内,完全为乙方的排他利益收取和持有该笔款项并等待乙方的指令;14.甲方严格履行其在出口信用保险单及有关保险条款所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所有应向中信保公司及时告知的事宜都应按照相应方式同时告知乙方,中信保公司就出口信用保险保单项下已告知甲方的事宜,甲方也应采用相应方式及时告知乙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和变更其与中信保公司签订的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及其有关合同。对于同一保单适用范围内的、没有从乙方取得融资的出口业务,甲方应及时向中信保公司申报并缴纳保费;15.甲方承诺及时向乙方支付乙方因提供信保融资而向甲方收取的有关利息和费用,包括口信用险项下理赔、索赔等待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如有);16.若发生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减少注册资本、进行重大资产或股权转让、承担重大负债,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第六条 违约事件一、在本合同期内,下列任一情形均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对乙方的支付和清偿义务;2.甲方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3.甲方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4.甲方违反了本合同的其它约定;5.甲方在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二、一经违约,乙方将根据违约性质、程度,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处置方式: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2.解除与违约行为有关的任何一笔信保融资交易。在交易被解除后,甲方应立即向乙方返还有关应收帐款面值金额并支付从有关应收帐款到期日到乙方收到甲方付款期间的相应罚息;3.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甲方在本合同、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4.宣布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5.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协议;6.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和费用等损失);7.仅需事先或事后通知,将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内的款项扣划以清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所负全部或部分债务。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乙方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收时乙方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8.乙方认为必要和可能的任何其他措施。第七条 合同的修改、解除与权利行使1.经双方协商一致,应采用书面形式修改或解除本合同;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利,均不得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作为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得视为乙方对任何破坏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亦不得视为乙方放弃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3.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而无效或部分无效时,甲方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立即向甲方追索本合同项下授信本息及其它有关款项;4.甲方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情形时,其应保证在相关事项变更后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若因甲方未履行上述通知义务导致乙方按原通讯地址寄送相关通知、文件的,视为已送达甲方;5.本合同双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文件等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第八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A.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申请书和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确认书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确认书中的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确认书中的条款为准。2.若乙方因业务需要须委托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甲方对此表示认可。乙方授权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裁决。3.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向中信保公司索赔:A.甲方直接索赔B.甲方委托乙方索赔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国际惯例及江苏银行相关规定解释或办理。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和失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在甲方清偿完毕所有融资本息及其它一切费用后失效。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及 、 、 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内容,且应甲方要求,乙方已就本合同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签署本合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