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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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二一八年二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二 投标人须知11 (一)总 则11 (二)招标文件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18 (六)合同的授予22 (七)纪律和监督22 (八)质疑与投诉23第三章 评标办法25一 总则25二 投标文件初审26三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7四 比较与评价27五 推荐中标候选人31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35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6物业管理服务合同36第一节 总 则36第二节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37第三节 委托管理期限37第四节 双方权利义务37第五节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39第六节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39第七节 违约责任41第八节 附 则4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3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43投标文件二(技术标文件)49投标文件三(商务标文件)52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60第1章 招标公告工程登记编号 项目名称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地点招标单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投标资质及其他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企业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服务期本次招标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招标范围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发布时间2018年 月 日信 息 内 容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工程概况项目概况: 标段划分:一个标包。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项目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2、以上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开标前到开标室以备核验。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户 名: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账 号: 开户行: 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下载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 月 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重要说明: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企业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加密锁的序列码或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MAC地址可通过现场监督人员查询)。5、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6、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7、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特别提示: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2.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3.各投标单位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如出现投标人相关序列码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4.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投标将被拒绝,责任自负。5.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锁手续。(办理CA证书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通知-关于投标企业办理CA证书的通知 。网址: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0d7a58b7-4c56-458f-997c-ccfe05cae4fb&categoryNum=013。联系方式:0550-3019013 赵工。因未及时办理CA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6.请各投标单位开标时,务必携带本单位CA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7.本项目投标单位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单位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2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招标单位: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 系 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第2章 投标人须知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名称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1服务周期房屋经过综合验收后,物业进入小区服务一年1.1项目地点1.2招标人及联系人招标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2代理机构及联系人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资金来源 物业服务费1.4本项目预算万元/年见后面意见2.1招标范围(内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7.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企业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外地企业中标后需办理入凤备案手续,并在中标后30天内在当地注册分公司。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0.2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招标人将在2018年 月 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 请于2018年 月 日17时前在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 10.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疑时间及方式招标人将在2018年 月 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3招标代理费、及公证费本次招标代理费、评标专家费及公证费向中标人收取。其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计取,不足4500元按4500元计取。评标专家费由中标单位如实支付,公证费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分别向代理机构和 公证处缴纳。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不得单独列项。所有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缴纳。16.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表10.319.1最高投标限价1、本项目报价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其中:普通住宅: 0.78元/月平方米;之前与物业公司协商价格为0.8元/月.平方米投标单位所报单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以上报价不含二次供水及电梯运行等公共能耗费用,其他公共部分不再收取物业管理费。2、本项目投标报价设置一年总报价最高限价为60万元小区总建筑面积为84936.85m2,0.8元单价算,此总价偏低。,投标人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此报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1投标时携带的原件投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一份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原件(手持),以及评标办法中要求的原件。2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4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2、以上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开标前到开标室以备核验。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户 名: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账 号: 开户行: 交纳时间: 2018年 月 日09时前交纳完毕,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时间。25.1投标文件数量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内容与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相同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一份;投标单位CA锁一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份(手持)。(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25.2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1.1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具体密封要求电子光盘单独密封26.1.2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2018年 月 日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27.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月 日09时00分2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 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7.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29.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9.4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主持。(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到场;(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4)宣布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备案情况、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5)核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情况; (6)由招标人随机抽取3名投标代表检查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7)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同时宣读各投标人的报价情况;(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标书进行初审;(9)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的标书进行比较和评价; (10)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 (11) 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2)开标结束。30.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业主代表2人,从评标专家库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5人。32.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32.1.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等网站32.3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36.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户名: 账号:开户行: 备注: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10% 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足额缴纳完毕;备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履约完成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送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第四章四付款方式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购房业主依据中标人与开发商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方式收取。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特别提示: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2、 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3、各投标单位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如出现投标人相关序列码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4、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投标将被拒绝,责任自负。5、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锁手续。(办理CA证书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通知-关于投标企业办理CA证书的通知 。网址: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0d7a58b7-4c56-458f-997c-ccfe05cae4fb&categoryNum=013。联系方式:0550-3019013 赵工。因未及时办理CA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6、请各投标单位开标时,务必携带本单位CA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7、本项目投标单位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单位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需要补充的内容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3、投标人中标后,开办费不包含在本次投标物业管理服务费内,开办费由招标人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前支付给中标人。4、前期物业开办费普通住宅1.0元/平方米,商业1.5元/平方米存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帐户,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使用。物业管理费的中标总价不作为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的依据,其物业管理费待房屋交付业主使用后由中标单位向业主自行收取。 二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3.标段划分:3.1本项目划分: 一 个标包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固定总价 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资格: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注册并且审核通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查询)。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投标企业信息备案库中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8. 投标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 踏勘现场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 投标预备会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10.3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招标代理费:见前附表12.3。13.公证费:见前附表12.314.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4.1投标人一旦报名且下载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投标文件应装订整齐,封装在投标函袋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具体封装要求见本章第26条。14.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14.3 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的要求必须完全响应。14.4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1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别(标段)的投标。14.6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14.7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于本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二)招标文件15.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16. 招标文件的组成16.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 16.2 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6.4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7.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7.1 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7.2 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 招标文件的发出18.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9.最高限价的作用和说明19.1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0.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20.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20.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1. 投标文件的组成、上传及其光盘刻录说明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二(技术标)和投标文件三(商务标)三部分组成;投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份(手持)以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21.1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其他资格审查资料(由-项目材料的复印件组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资信评审评分所需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相关承诺;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及评审细则中涉及到的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如企业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认证证书等可以提供公证件,公证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21.2投标文件二(技术标)(1)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及策划(2)社区文化和环境文化(3)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和物资装备情况(4)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5)管理规章制度(6)各项指标的承诺指标采取的措施(7)智能化系统的管理、维护(8)日常物业管理(9)物业管理维修养护计划和实施(10)投标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1)技术标评分所需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21.3投标文件三(商务标)(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评审所需其他材料(如有)。21.4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其刻录说明(1)投标单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CA锁登录下载招标文件(.czzf格式)后,在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投标文件自行准备投标光盘,制作好的投标文件格式有2种:第一种.cz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此种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来上传投标文件;第二种.ncztf格式是不加密投标文件,是防止投标人在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不成功或者解密不成功的情况下,由投标人购买自带刻录和数据备份工具的光盘,密封后带到开标现场备用。(2)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分别生成对应的投标文件,并分别刻录到不同的光盘中,一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投标文件。(3)刻录完成后,务必要检查数据是否刻录到自备的投标光盘中,否则,后果各投标人自负。(4)请投标单位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利用CA锁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5)如果因系统问题导致投标人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状况时,现场将投标人电子光盘中的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中,进行评审。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人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时,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 井工、吴工、严工,电话:0550-3801701。21.5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本次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投标单位的会员系统中制作、电子签章、上传投标文件。并将上传的投标文件(.ncztf)复制一份刻入电子光盘中。电子光盘须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3)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4)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单位分别签章。 22.投标报价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2.2开标一览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投标服务周期、投标报价。22.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22.4投标人应按“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要求报价,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22.5投标报价的价格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22.6投标综合单价和总报价应含日常运作费用、管理费、利润、税费、后期服务费、相关评审费用、招标代理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包含在报价中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结算时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2.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2.8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23. 投标有效期2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4. 投标保证金2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5.1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内容与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相同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一 份;投标单位CA锁一枚。(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25.2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6.1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 26.1.1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6.1.2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1.3 未按本章第26.1.1项或第26.1.2项中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6.1.4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标段),则投标书必须以包(标段)为单位进行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识标段号。 27.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提交 27.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7.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7.4招标人收到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27.6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可导入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继续开标。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也无法导入的,则投标文件被否决。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8.1投标人在本章27.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28.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25.1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28.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8.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28.5 采用网上招投标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9. 开标29.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29.1.1采购人按本须知第27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9.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29.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也可邀请监察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加。29.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投标资格。29.4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持。(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到场;(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4)宣布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备案情况、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5)核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情况; (6)由招标人随机抽取3名投标代表检查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7)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同时宣读各投标人的报价情况;(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标书进行初审;(9)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的标书进行比较和评价; (10)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 (11) 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2) 开标结束。29.5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0. 评标委员会30.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30.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30.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30.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30.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0.4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无效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30.5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31. 评标31.1 评标准备工作31.1.1阅读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31.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31.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31.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31.2 评标办法31.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1.3评标原则: 31.3.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1.4 评标报告的签署31.4.1 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31.5 投标文件的澄清31.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31.5.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6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31.7评标过程的保密31.7.1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2. 定标 32.1 中标人的确定32.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将中标人名单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公告。32.2 中标通知书32.2.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于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招标代理公司公章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后,方可发出。32.2.3采购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33. 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33.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2变更交易方式按照 公管局相关规定执行。(六)合同的授予34. 合同授予标准34.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5.1 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5.2 采购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条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6. 履约保证金3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七)纪律和监督37.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37.1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8.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9.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9.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9.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0.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0.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1. 询问、质疑41.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1.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人。41.3 质疑人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投标人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41.4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投标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1.5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招标人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1.5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42. 投诉42.1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43、诚实信用43.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43.2 投标人不得以向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43.3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人将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43.4 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43.5 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第3章 评标办法一 总则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综合评分法一般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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