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餐饮项目股权激励

上传人:xgs****56 文档编号:10503766 上传时间:2020-04-12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餐饮项目股权激励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某餐饮项目股权激励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某餐饮项目股权激励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X 餐饮连锁项目 高管股权激励方案 试用 XXX 餐饮连锁项目 模块管理 统一采购 中心制作 主流配 送 的经营模式渐趋成熟 赢利基本稳定 为激发基层管理团队在 现有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 实现创新超越 总结历年绩效激励的 经验 提出试点股权激励的建议 并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第一条 关于股权激励 本方案所称 股权激励 是指公司有条件地给予部分高层管理 人员参与投资 决策 享受分红等相当于股东的权利 并在符合约 定情形时回购其投资 上述权利对外不显名 不能转让或继承 激励股权持有人不承担公司经营亏损 但如分店出现任一月份 的亏损 公司均可以撤销对激励股权持有人的职务任命 从而激励 股权持有人丧失享受该激励的资格 下文中所称 股权激励 股东 均受本条约束 第二条 激励股权取得的方式 2 1 公司从所持分店投资份额中提供不超过 30 的份额供激励对 象自由参与 每名对象参与的份额不超过该分店投资总额的 10 2 2 激励对象需按申请的参与份额实际出资 出资金额按分店 原始投资不溢价对应投资份额计算 在具备取得条件后一个月内支 付到位 2 3 原始投资包括新店装修 新添设备的投入或收购经营权的 成本 无形资产 土地 房产 商标 取得和维持的成本不计入本 方案的 原始投资 原始投资 由公司计财部 审计部 企管 部核实后执行 按持 股 比例承担为改善和提高经营业绩新增的 投资 2 4 完成以下程序的激励对象从完成当日始 即有权按本方案 第三条享受股东权利 2 4 1 已经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 服务期协议 2 4 2 已经通过入职培训 对包括公司制度和各项工作流程已 经了解并签名确认 2 4 3 了解和接受本股权激励方案 在方案上签名确认 2 4 4 缴纳了核定的投资款额 第三条 股东权利 持有激励股权的员工享受以下权利 3 1 参与讨论决定所在分店的人员编制 薪酬体制 3 2 参与讨论制定日常生产 管理流程 参与讨论为改善和提 高业绩新增或处置经营性资产的方案 3 3 监督项目总部的采购定价 财务管理 产品质量 服务效 率 有权向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提出改进的建议 3 4 有权参与讨论经营和产品的定位 定价和营销策略 3 5 有权试行管理 产品等的创新方案 但经试行发现负面效 果的 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风险扩大 3 6 享受所任职务对应的薪酬和绩效 3 7 享受每年一次的分红 分店税后利润在依法计提各项公积 金等规费后 向持有激励股权的股东按持 股 比例分配花红 分 红按绩效考核年度进行 在岗不足一绩效考核年度的 按实际出资 的月数 12 享受分红 第四条 股东义务 持有激励股权的员工应同时遵行以下义务 4 1 遵守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或其他同性质文件 4 2 遵守服务期限的约定 服务期结束前不离开公司 因病 伤 亡 退休等原因不能工作或经公司总裁同意除外 服务期内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不以任何方式或手段损害公司利益 4 3 全面专职工作 不从事任何兼职 4 4 遵守公司竞业限制规定 持续有激励股权的员工在持股期间所能享受到的股东权益已包 含公司对股东遵守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4 5 遵守公司和所在公司的其他制度并接受公司和所在公司对 制度的制订改废 4 6 保守公司和公司的商业秘密 所有公司和公司未同意公开 发布的信息均构成商业秘密 第五条 关于回购 5 1 如符合以下情形 公司按员工投资金额于回购条件成就一 年后无息回购员工的激励股权投资 5 1 1 劳动合同期满 公司与员工未能达成继签劳动或服务合 同的协议 5 1 2 员工被调整职位 不再具备受激励身份 5 1 3 员工因病 伤 亡 退休等原因不能工作 5 1 4 目标分店被关闭 停业 合并 解散 5 1 5 经员工申请公司总裁批准 5 2 发生 5 1 的情形 激励股权股东或其合法继承人可提出书 面请求 要求公司回购激励股权并于一年后支付回购款 第六条 非正常退出 已享受股权激励待遇的员工如违反本方案第四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有权依情节轻重予以辞退 调岗或取缔其激励股权的处理 该 员工支付的激励股权出资在依法依规抵减其应当承担的损失 赔偿 等金额后予以无息返还 如违规行为被公司发现之前已经享受了分红的 该员工还应将 其自违规行为发生之年至被发现之年已经取得的股东红利返还给公 司 并足额赔偿因此所导致的公司损失 第七条 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 XXX 餐饮连锁项目各门店店长 副店长 厨房负 责人以及在分店任职的其他承担经营责任的高层管理人员 不包括 项目总部的管理人员 第八条 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改 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