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制度的内容与历史地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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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知识/规章制度 土司制度的内容与历史地位 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统治阶级用来解决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政策,其义在于羁縻勿绝,仍效仿唐代的羁縻制度。政治上巩固其统治,经济上让原来的生产方式维持下去,满足于征收纳贡。因此它是从政治和经济两方面压迫少数民族的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土司制度,开始于唐代的羁縻制度,形成于宋代,繁荣于明代,崩溃于清代,结束于20世纪初,长达一千多年。(参考黄现璠著壮族通史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各民族统治阶级互相联合、斗争的一种妥协形式。在土司统治下,土地和人民都归土司世袭所有,土司各自形成一个个势力范围,造成分裂割据状态,从而使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产生仇恨和战争。贵州的改土归流始于明代,高潮却是在清朝前期的雍正年间。督抚大员鄂尔泰等人的改土归流建议为雍正皇帝采纳,是有其深刻历史原因的。这集中表现在:在经济上,土司制度下的领主经济阻碍了封建地主制经济的发展;在政治上,土司享有各种特权,拥有军队,私设监狱,相互争杀,严重妨碍中央集权;而土司、头人为非作歹,奴役土民而造成的民族内部矛盾也日渐突出,不利于统治的稳定;在交通上,土司区域尤其是“化外之地”梗阻着“开江路以通黔粤”、连陆路以通川楚达云南,不利于中央王朝对边疆的控制、治理等。雍正时期的改土归流,前奏是对乌乃、乌撒等土司的改土设流,重点则是对湘黔边,以雷公山为中心的地区及广顺、定番(今惠水)、罗甸交界处的开辟。土司制度是我国历代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分封地方首领世袭管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隋唐时期,封建中央王朝在边疆及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竭糜州郡,实行羁縻制度:即在各族首领所辖领域的基础上,飞设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其首领为都昔、刺 史,皆世袭(新唐书卷四十三),树其酋长,使自镇抚,以达其以夷治夷的目的。土家族地区的土司制度始于五代(初为竭糜制度),发展于宋,完备于元、明(由褐糜制度发展成为土司制度),终止于清,历经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和宋、 元、明、清各代,时间长达八百余年。土司王彭士愁在军事上(溪州之役)失利,被迫与楚签订盟约,虽然表示臣服于楚,但其政治地位和管辖地域却得到楚的确认,楚王马希范仍授彭士愁为溪州刺史,继续管辖溪、锦、奖诸州。盟约规定,溪州虽受楚辑攘,但不向王朝缴纳赋税,不提供兵源,与楚不互相掠夺土地和人口,不阻扰交通,不强迫买卖货物等,实际上是承认了溪州这个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些自治条件,也造就了土司制度的进一步确立。土司制度在宋初无变化,至淳化以后,南江诸地各自向朝廷入贡,只北江(今永顺、保靖、龙山、古文、花垣等)保其原地,并不入贡。元代统治者对西南各部族的大姓,因其请而以土司之职受之。明袭元制,凡结族来附者,均以原官,并加以重用,土司便成为统治王朝倚重的疆吏,甚至同于藩国。在明代,土司与朝廷的关系甚为密切,土司制度更为完备。土司与中央王朝的关系,在经济上表现为纳贡与回赐,向中央王朝纳贡,唐代有贡溪布、水银的记载。宋、元、明以后日益扩大,计有虎皮、府脐、犀角、竹鸡、锦鸡、土绸、溪布、水银、黄蜡、丹砂、珍贵药材、名马、大捕竹等。每次纳贡均得到皇帝相应的一些回赐。土司必须服从封建王朝的征调。土司所领之兵,原来只有守土之责,无事则荷末 而耕,有事则修矛以战,军无远戍之劳,官无养兵之费。随着土司制度的完备及与中央王朝关系的密切,在明代,土兵成为朝廷的主要兵源之一,朝廷每次征战,土兵几乎无役不从。土司在其辖区内具有无上权威,为名符其实的土皇帝,自设总理、家政、舍巴、土知州、土中军等。自宋代开始,所辖最小行政单位为洞。洞与洞之间有固定地段,一般以山坡河流为界,颇与今日的区、社相似。洞下为旗,旗是土司政权兵民合一的组织,有事则调集为军,以备战斗,无事则散处为民,以习耕凿。永顺司所屏的三州六长官司,其下有五十八旗。土司统治等级森严,用等级确定权力和地位,主仆之分十分严格。土地按等级分配,土司占有肥田沃土,舍巴头人等阶层可分平地。普通土民只能在山坡上开一块份地。在住房上,土司“纺柱雕梁,砖瓦鳞砌,舍巴头人许竖梁柱,周以板壁,土民则叉木架屋,编竹为墙,皆不准盖瓦,如有盖瓦者,即治以潜越之罪。俗云”只准家政骑马,不许百姓盖瓦“。土司出巡时,仪卫颇盛,土民见之皆夹道拜伏,否则以谴责诛杀勿论也。各级土司过着奢侈豪华的糜烂生活:每逢岁时会节及舍巴下乡,具令民间妇女摆项歌舞。土司修有热洞,凉洞,为保暖避暑之所,其中设有林泉、花园、钓鱼台等,专供游玩。残酷的刑法,是土司对土民实行野蛮残酷统治的重要手段。土司操有杀伐之权,其刑法有断首、宫刑、断指、割耳挖眼、杖责等。土人有罪,小则知州长官治之,大则土司自理。土司的残酷统治,给土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土民生活的困苦,连封建王朝也不得不承认。到了清代,湘西土家人民才从残酷的土司制度中被解救出来。新中国成立后,土司制度成为后人了解湘西文化的一个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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