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综合业务系统培训手册幽幽茉莉

上传人:艳*** 文档编号:99911395 上传时间:2022-06-01 格式:DOCX 页数:34 大小:46.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银行综合业务系统培训手册幽幽茉莉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某银行综合业务系统培训手册幽幽茉莉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某银行综合业务系统培训手册幽幽茉莉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4页 共34页XXXX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培训手册XXXX信用社计划财务部编写目 录1. 综合类业务介绍31.1. 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定和要求31.2. 帐户管理31.3. 银行卡及ATM机51.4. 现金业务61.5. 重要空白凭证81.6. 特殊业务101.7. 帐务核对141.8. 会计档案152. 存款类业务介绍172.1. 个人存款部分172.2. 单位存款部分202.3. 计结息的有关规定:273. 贷款类业务介绍313.1. 基础知识部分313.2. 贷款操作流程354. 结算类业务介绍404.1. 定义404.2. 票据相关规定414.3. 结算方式相关规定425. 票据类业务介绍445.1. 票据的定义及功能445.2. 票据行为455.3. 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515.4. 票据防伪知识525.5. 受理票据时应注意审核哪些事项?531. 综合类业务介绍1.1. 银行卡及ATM机l 基本规定1、银行卡是指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2、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我社发行的芙蓉卡为储蓄借记卡。3、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行交存备付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4、借记卡按功能分为转帐卡(含储蓄卡)、专用卡、储值卡,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5、我社芙蓉卡支持6市间柜面存取款、转帐业务的办理;支持ATM存取款、POS消费等。6、我社前台业务现支持单卡、单折、卡折并存。卡销户1、卡销户时,应收回原卡,并对其进行破坏,通过剪角或打孔破坏其磁条。2、收回的作废芙蓉卡要造具清册,定期上交。l ATM管理2、ATM加钞实行专人管理、双人操作、互相监督,加入的现金必须是经挑选整理后的七成新钞票。3、ATM保险柜密码由专人负责,并定期更换,每季至少更换一次。钥匙和密码必须分人保管,不得由一人兼管。4、ATM备用钥匙应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封存,入保险柜保管。5、ATM机取款限额目前标准为一次支取不得超过2000元,一日累计不得超过20000元。7、ATM吞卡后,持卡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领回手续,经办人员在核对无误后,要求领卡人在登记簿上签上姓名及领回卡的具体日期、时间,将卡片交回领卡人。8、ATM出现长款后,应由经办员将该长款转入262科目,然后再根据ATM流水填制ATM差错调账申请书,说明长款原因,连同打印出来的ATM流水清单交科技部查询,经科技部确认差错卡号后交计财部审核处理,营业部根据调账申请表及时做出相关的账务处理(对于外行卡的差错,调账申请表随报单上划至清算中心作附件,对于本行卡的差错,调账申请专利表作当日262传票附件)。1.2. 现金业务l 相关规定1、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1)收入现金,先收款后记帐。(2)收入的现金未经整点,不得对外付出。(3)付出现金,先记帐后付款。(4)付出的现金,票面必须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流通标准。(5)一笔现金业务未完成的,经办人员不得离柜。(6)现金必须日清日结。(7)帐实相符,严禁挪用库款。(8)班间交接必须执行交接登记制度,。(9)严格执行大额现金审批,报备制度。2、单人临柜柜员移交接及日终前均应由跟班人员核对现金帐实,确保帐实相符。l 现金错帐1、经办人员发生现金长款时,应当立即报告柜台主管,并及时查明原因,退回原客户,并由经办人员登记现金差错登记簿,由客户在登记簿上签收。当日无法退回或确定无法查清的,营业终了前由经办人写明情况,并由营业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进行挂帐处理。2、确认无法查清的长款,经批准作我社收益的,按营业部上划计财部做营业外收入。3、经办人员发生现金短款时,应当立即报告柜台主管,并认真查找及时收回,查明原因,确定性质,分清责任。当日无法收回或确定无法查清的,营业终了前由经办人写明情况,并垫足短款。4、经查明属于经办人员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的,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依法惩处,造成的短款必须全部返还。5、当发生现金长短款时,长款不得隐匿、私分,短款不得空库,不得以长款补短款,更不能以白条抵库。l 假币收缴、残币兑换1、经办人员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时,应由另一名出纳人员再次鉴定,无误后当面予以收缴,并当面加盖有统一编号和假币字样的戳记。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2、经办人员填制由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一式两联假币收缴凭证,加盖业务公章,并登记没收假币登记簿,第一联专夹保管,第二联退持币人,并告之持币人如对收缴货币真伪的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币人。3、各营业机构对于收缴的假币实物进行单独管理,并建立没收假币登记簿,没收假币登记簿应设立总、分帐,按假币面值、类型设立分户帐,并实行帐实分管。4、各营业机构应于每季季末的25日前将没收的假币上交现金中心库,现金中心库于每季季末解缴至人民银行。5、经办人员兑换残币时,应根据人民银行制订的残币兑换标准,逐张鉴定应兑金额,并当着兑换人的面,在损伤币上加盖“全额”或“半额”戳记,将实际兑换现金交兑换人当面点清。1.3. 重要空白凭证l 相关规定1、重要空白凭证是指无面额的经银行或单位填写金额并签章后即具有支付效力的空白凭证。2、重要空白凭证应设立专用总库管理,总库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各营业部按柜台柜员号实施重要空白凭证电脑管理及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3、重要空白凭证必须纳入表外科目核算,以每份(卡、套)一元的假定价格记帐。每日营业终了或柜员移接交时,必须核对当日领入、售出、使用、作废及结存的重要空白凭证数量。4、使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按照凭证号码连续使用,严禁跳号,更不得擅自更改、销毁。由银行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不得预先加盖印章备用。5、重要空白凭证使用人员在每日营业终了前,必须核对其使用及留存情况,做到班班清、日日清,帐表、帐实核对相符。营业终了,必须将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6、遗失重要空白凭证,应及时向计财部、稽核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协助防范。7、重要空白凭证保管和使用工作变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经接管人员、监交人员核对帐实、帐表相符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离岗。8、各营业部之间不得直接办理重要空白凭证的横向调拨,需调剂时,应通过计财部按上缴和领用凭证进行帐务处理,实物可由调入行和调出行之间办理交接手续。9、办理凭证出售时,经办人员审查是否加盖预留印鉴及真伪,购买现金支票的是否为基本结算户或允许支现的专用结算户,同时审查领用人的身份证件。10、开户单位销户、结清帐户时,应将其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未交回的的重要空白凭证应由开户单位出具证明,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其自行负责。11、作废重要空白凭证销毁时,先造具一式两联销毁清册,详细列明凭证时间、种类、号码等,并报稽核部,经稽核部审批后,派专人共同监督销毁。销毁清册永久保管。1.4. 特殊业务l 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的处理1、各营业机构应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个人存款的执法机关一览表)2、各营业部应严格按“一览表”所明确的有权机关名单及执法权限受理相关业务。3、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应当由有权机关出具下列证件和法律文书:(1)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2)执法人员的工作证。4、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应当由有权机关出具下列证件和法律文书:(1)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有主要负责人的签字。(2)执法人员的工作证。(3)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5、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应当由有权机关出具下列证件和法律文书:(1)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有主要负责人的签字。(2)执法人员的工作证。(3)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6、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解除冻结、扣划通知均应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依法送达,各营业机构不得受理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以外的人员送达的上述通知书。7、冻结单位或个人存款最长期限为6个月,期满后可以续冻,逾期未来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措施。8、有权机关对于已冻结的存款再行冻结的,金融机构不予办理并应说明情况。9、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应当将扣划资金直接划入有权机关指定的帐户,有权机关要求提取现金的,金融机构不予协助。l 挂失业务的处理1、挂失按形式分为口头挂失和正式挂失。2、口头挂失分为柜台挂失和函电挂失,口头挂失后挂失人应于5日内办理正式挂失手续,超过5日挂失自动失效。口头挂失可重复多次办理。3、正式挂失必须在其原开户行办理。4、受理行受理正式挂失业务时,必须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挂失业务原则上由存款人本人办理,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出具存款人委托办理的证明文件,同时必须留存存款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5、单位遗失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开户登记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办理挂失。6、存款人为个人的客户办理挂失业务时,必须由客户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存款种类、帐号、存款日期、金额等有关情况,经查存款确未支取的,方可受理挂失申请。如挂失前存款已支取,银行不负责任。7、如存款人为未成年人,必须由其合法监护人提供身份证件及户口簿作为代理人代挂,否则不予受理。8、密码挂失、撤销挂失、补发新存单(折、卡)、更换密码或销户等手续必须由客户本人凭存单(折、卡)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9、已办理正式挂失但未补发新存单(折、卡)或支取手续前,如存款人又找到原存款凭证的,可持身份证件和挂失申请书至原挂失银行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已补办新存单(折、卡)后找到原存款凭证的,营业机构应收回原存款凭证,注明“挂失作废”字样,按作废重要空白凭证处理。10、营业机构受理挂失后应立即操作交易,正式挂失七日后,方可办理补领新存单(折、卡)、更换密码或销户手续。11、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挂失时,必须持有效的继承权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方可办理挂失手续,如有财产纠纷时不予挂失。l 存款继承过户的处理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应向其开户银行所在地的公证处或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如有争议,应由人民法院出具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并凭此类证明书到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2、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未出示相关文件直接办理支取或转存存款时,银行将其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银行对事后发生的继承纠纷不负责任。3、继承人在国外的,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国驻该国使馆、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证明书,银行据此办理存款继承手续。5、存款人死亡后,存(单)折遗失的、密码泄露的,需由合法继承人持有效继承文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期满后,才能由继承人或受托人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l 公民身份联网核查1、银行机构在办理下述人民币业务时,应通过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进行验证:(1)银行帐户业务,包括开立、变更个人储蓄帐户、个人结算帐户、单位银行结算帐户。(2)支付结算业务,包括票据结算业务、银行卡结算业务、汇兑等业务。(3)信贷及征信业务。(4)反洗钱业务。(5)其他业务。2、联网身份核查结果的处理原则(1)当联网核查结果不一致,但无法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虚假证件时,不得随意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原则上应先办理业务,事后再及时进一步核实。(2)对于联网核查结果一致,但未反馈照片的,原则上应继续办理业务。(3)对于身份证号码不存在、身份证件号码存在但姓名不匹配或反馈照片不相符的,可要求客户出示相关个人的户口簿、护照、驾照等其他有效证件,如经佐证相关居民身份证确属真实证件,银行机构应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并继续办理相关业务。(4)对于高校新生或在读生,当核查结果不一致且无法判别其身份证真伪时,可要求其出示录取通知单或学生证是否与记载的姓名一致,核对一致的,应继续办理业务,同时留存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详细登记其联系方式,并及时对其身份证件真伪进一步核实。1.5. 帐务核对1、帐务核对包括与客户、与其他金融机构、系统内往来、业务部门之间等。2、对帐工作中,会计人员、客户经理(含营业部负责人)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会计人员负责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对帐数据及单据,以及收回的对帐单据回执的核对与保管。客户经理(含营业部负责人)负责对帐单据的发送和收回,并对收回的对帐单据回执的真实性负责。3、营业网点应建立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单据的发出及收回情况,会计人员与客户经理(含营业部负责人)之间对帐单据的交接,经办人员签字后领取。存款人或其他金融机构自行到营业网点柜台领取对帐单据的,营业网点要确认存款人的真实身份,无误后,由经办人员签字后领取。特殊原因对帐单据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发出或送达的,客户经理(含营业部负责人)应进行登记,妥善保管其对帐单据,并积极与存款人联系,完成对帐工作。发出的对帐单据,营业网点要加盖业务公章。收回的对帐单据回执,存款人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营业网点应予以审核。单位定期存款帐户,在帐户开立时,由营业网点与存款人对帐,存款未到期,部分提前支取或续存,在支取或续存当日予以核对。4、详细操作流程参照我社下发的对帐管理办法。1.6. 资金调拔资金调拨是指我社系统内营业部与总社之间相互调拨及人民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调拨。1资金调拨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总社实行资金计划员提出、计财部负责人审核,分管社领导审批制度。2县城营业部需要调拨资金时先实行电话申报,再履行上述审批程序,报计财部负责人审核,分管社领导审批制度。3 我社每笔资金调拨,需由资金计划员填写资金调拨通知单、经审批后,出纳员(柜台主管)即可按通知单内容在规定的银行账户间办理资金划拨业务。4资金调拨通知单作为我社款项划拨的重要依据,应随传票附件进行管理,并建立资金调拨台帐予以记录,以便审核我社的资金状况,对于同一笔资金的调拨,严禁重复申请或审批。2. 存款类业务介绍2.1. 个人存款部分l 基本规定:1、我社办理储蓄存款业务必须坚持“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2、个人存款采用实名制。只支持个人客户,凭有效证件建立客户资料并与客户信息关联。3、办理个人存取款业务时,单笔金额达到或超过5万元,存款人应提供身份证件,若属代理人办理存款业务,代理人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 若属代理人办理取款业务,代理人需提供存款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4、冻结(可用余额内可以办理)、挂失、质押的账户不得办理支取交易。5、支持活期存款账户各种已签订协议的代发、代扣自动处理业务和无折存款业务,除自动扣款和强制划款外,不得办理无折取款。l 个人活期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1、活期储蓄存款是一种没有固定存期,储户凭存折/卡可以随时存取的储蓄存款。2、起存金额一元,多存不限,按季结息。3、活期储蓄账户只能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不能办理转帐业务。4、活期储蓄结算账户既能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也能办理转帐业务。l 个人整存整取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1、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一次存入,约定存期,到期后一次性支取本息的储种。2、起存金额50元,存期分3月,6月,1年,2年,3年,5年。3、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时必须凭存单/折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l 个人零存整取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1、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约定存期,固定每月存储额,到期支取本息的储种。2、每月固定存入金额,5元起存,存期分1年,3年,5年。3、可以提前支取,不能部分提前支取. 提前支取时必须凭存单/折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4、允许当月预存下月资金;允许漏存,但次月必须补存, 续存和补存允许同时进行, 若次月未补存,从漏存当月起的利息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算。l 个人教育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1、教育储蓄是指城乡居民为其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之外的全日制高中、大中专、硕士、博士研究生)积蓄资金开办的储种,对象为在校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含四年级)。2、采用零存整取的方式,最低起存50元,本金合计最高限额2万元;存期分1年、3年、6年。3、利息免征利息所得税。4. 享受免征利息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对象必须是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开户时,凭储户本人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以储户本人的姓名开立存款帐户。到期时,储户必须持存折、身份证或户口簿和“证明”支取本息。l 个人定活两便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1、定活两便不约定存期,可以随时支取,利息根据支取日实际存期而定的储种。2、起存金额50元,存期不限,随时可以支取。l 个人通知存款的有关规定:1、个人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可支取的存款。2、通知期限:开户时约定通知期限,通知期限分为一天、七天、七天自动转存。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个人七天自动转存业务是指个人5万元及5万元以上的资金自存入日起,每七天按通知存款的利率自动结息,自动扣税,同时将上一结息日的本金和税后利息自动转入下一周期进行复利计息,客户无需到柜台办理预约支取的交易。3、最低起存金额:个人为5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个人为5万元,存款人需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个人留存金额最低5万元。部分支取留存金额不足5万元的予以清户。4、通知存款为记名式存款,个人通知存款为记名存折或存单形式,存折或存单必须注明“通知存款”字样。l 具体的操作规定:1、系统支持现金或转帐开户,转帐开户交易中转出帐号只能是个人活期帐户,转帐开户交易完成后系统联动补登存折交易打印转出存折的取款记录。2、柜员办理开户时存折、存单打印出错,不能手工填写,不能重打原交易,不能冲正原交易,存折打印错误需换凭证,存单打印错误需销户重开。3、系统自动登记相关登记簿,如开销户登记簿。4、通存通兑控制方式:通存通兑、非通存通兑。非通存通兑的卡或存折只能在卡或存折的开户网点办理业务。5、通存通兑的帐户必须设置密码(必须留6位),无密码的不能办理通兑业务。通存通兑包括活期存款的续存、续取,定期一本通存款的提支、销户。6、定期存单部提后产生新账号,新存单均沿用原户名、利率、原起息日、原到期日。7、柜员做部提交易需注意提醒客户是否确实需要提前支取该资金。8、存单挂失满七天后允许直接进行挂失销户,销户类型中柜员应选择挂失销户,存折挂失后不允许直接挂失销户,需挂失补开后才能办理正常销子户和销户交易。2.2. 单位存款部分l 基本规定:1、单位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在金融机构办理的人民币存款,包括定期存款、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存款。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任何个人不得将私款以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任何单位不得将个人或者其他单位的款项以本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3、一个单位不允许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与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在同一营业网点,同一营业网点不得为同一单位开立多个同类型账户。l 单位定期存款的有关规定:1、金融机构对单位定期存款实行帐户管理,单位存入定期存款时,必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等,并预留印签。开户银行开出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该证实书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2、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金融机构。3、单位定期存款起存金额为1万元,多存不限。单位定期存款档次与定期储蓄存款档次一致。l 单位通知存款的有关规定:1、单位通知存款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2、单位通知存款包括一天通知、七天通知和七天通知自动转存,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3、最低起存金额:单位为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单位为50万元,存款人需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单位留存金额最低50万元,部分支取剩余金额不足留存金额的予以清户。4、通知存款为记名式存款,单位通知存款采用开户证实书的形式,证实书上必须注明“通知存款”字样。l 具体的操作规定:1、注册验资账户验资成功后,柜员应通过账户信息修改交易将临时账户改为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2、单位定期存款不允许自动转存,单位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均不允许通存通兑,单位定期存款只能部分提前支取一次,且剩余金额不能低于起存金额。3、单位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支取时只能以转帐方式转入其基本存款帐户,不得将单位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帐户中提取现金。4、同一单位存入多笔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必须每笔存款预留一套印签。5、单位通知存款的预约金额在预约支取日必须一次性支取,不能分次支取,否则视同违约处理,单位通知存款违约处理同个人通知存款。6、单位活期存款销户前应先进行单户计息,结清账户利息再办理转帐或现金支付,将帐户的余额结为零,客户有空白凭证的还应办理客户凭证退回。7、本行开有多个活期账户的,非基本存款账户未撤消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销户。非正常状态的账户不得销户,有未归还贷款、有相关未到期承兑、有相关未到期的定期账户等的活期账户均不能销户销户时,账户的余额、积数必须均为零。l 帐户管理的有关规定:1、人民银行对下列单位帐户实行核准制度:基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帐户。2、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帐户,银行负责对存款人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3、临时存款帐户:(1)单位因增资验资需要开立银行结算帐户的,应持其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文件,在银行开立一个临时存款帐户。该帐户的使用和撤销比照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帐户管理。(2)存款人为临时机构的,只能在其住所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帐户,不得开立其他银行结算帐户。存款人在异地从事临时活动的,只能在其临时活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帐户。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企业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可根据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开立不超过项目合同个数的临时存款帐户。(3)注册验资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一致。存款人因注册验资或增资验资开立临时存款帐户后,需要在临时存款帐户有效期届满前退还资金的,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应于帐户有效期届满后办理销户退款手续。(4)临时存款帐户展期的具体程序:存款人在临时存款帐户有效期内,向开户银行提出延长帐户使用期限的申请,填写“临时存款帐户展期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临时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及开立临时存款帐户的证明文件通过开户银行报人民银行核准后展期,但最长(含展期)不得超过两年。对帐户使用期需要超过两年的,存款人可以在帐户两年期满后,撤消原帐户,重新出具开户依据,申请开立新的临时存款帐户。4、专用存款帐户:存款人凭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同一证明文件,只能开立一个专用存款帐户。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帐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帐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1)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资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2)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3)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4)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政权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6)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7)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8)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帐户存款人的有关证明。(9)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10)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5.自然人开立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中国居民: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人:军人身份证件;武警:武警身份证港澳居民: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还可凭下列证明文件开立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境内中国公民:出具户口簿或护照;军队(武装警察)离退休干部: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军事院校学员证;境内(外)中国籍华侨:中国护照。6.预留签章:(1) 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2) 存款人结算帐户的帐户名称、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存款人名称以及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保持一致,但下列情形除外: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帐户,其帐户名称为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府有关部门批文中注明的名称,其预留的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是存款人与银行在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人名称;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帐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没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帐户,其预留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的签字或盖章。(3) 客户开户时应加盖预留印鉴一式三张,其中一张建库返回后退客户,一张支行主管会计自留,一张留存建库部门。(4)开户行会计人员对客户交来的印鉴卡应作如下审查:字迹和轮廓清晰,印油均匀,没有断笔。预留印鉴是否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章。预留印鉴是否使用牛角质、有机玻璃等硬质材料刻制的印章,橡皮章和原子印章易变形,应劝其按要求重新刻制。 单位章和私章是否按要求在印鉴卡的居中位置清晰盖正,对压线、印章相互贴连、交叉、重影、模糊、印油扩散、卡片折叠、卡片表面不整洁,以及印鉴卡背面未加盖该单位的行政公章等印鉴均不受理,应要求重新盖章。 帐号、户名(法人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启用日期、开户日期、地址、联系电话、帐户类型等要求,是否填写齐全,真实。 (6) 单位办理更换印鉴时经办人必须是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人员,并出示该单位公函证明或授权书方可办理。7、印鉴挂失:遗失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的,提供开户许可证、书面申请、原印鉴副卡、营业执照正本、司法部门的证明等证明文件,法人办理的出示其身份证件、非法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遗失个人印章,提供经本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原预留印章的个人身份证件,由法人(负责人)直接办理的,应出具加盖该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及法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应出具加盖该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及法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印鉴挂失后,如客户提交的票据日期在印鉴更换以前,且票据在有效期内,应按原印鉴核对。8、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帐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户转为基本存款户和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户除外。正式开立之日指:核准类帐户为人民银行核准日期;非核准类帐户为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9、长期不动户的管理: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帐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营业部不动户管理。当存款人需要重新启用原帐户时,应向银行出具合法拥有该帐户支配权的证明文件,经开户银行确认后核对帐务,补办销户手续,结清余款后方可重新申请开立和使用帐户。10、销户:(1)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帐户。 (2)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帐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帐户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凭证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为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凭证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11、单位活期存款具体支现规定如下:(1)基本存款帐户可以支现(2)一般存款帐户不得支现(3)专用存款帐户: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来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业务支出资金、单位内部党团工会经费、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专户可以支现;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收入汇缴资金不能支现。(4)临时存款账户分为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临时户、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临时户、临时机构临时户、注册验资临时户,可以支现。2.3. 计结息的有关规定:l 计息方法:采取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两种方法计息;1、采取积数计息法的有:个人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零存整取;2、用逐笔计息法的有:单位定期存款、个人整存整取、定活两便、存本取息、整存零取存款按实际天数逐笔计息。l 计息规定:1、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每季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未到结息日清户的,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2、单位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每季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未到结息日清户的,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3、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到期支取按存入日约定利率计息,提前支取和逾期支取期间的利息一律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算4、定活两便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相应档次的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打六折计算。存起不满三月的,按实际天数计付活期利息;存起三月以上不满半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整存整取三个月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半年(含)以上不满一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整存整取半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整存整取一年期储蓄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5、零存整取存款到期支取按存入日约定利率计算,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提前支取和逾期支取期间的利息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当月漏存的,应于次月补存。次月未补存的,以后存入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算。6、教育储蓄存款利息规定,提供的“证明”,享受教育储蓄存款到期的优惠利率,“证明”是指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适用利率(提供证明):一年期,按开户日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三年期,按开户日三年期整存整取利率;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利率。7、通知存款的计息规定:存款人按约定支取通知存款,所支取的通知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通知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存款人未按约定取款,以下情况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2)未提前通知而随时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约定金额的部分按相应档次的通知存款利率计息,不足约定金额的部分系统自动登记违约金额, 超过约定金额的部分支取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6)系统自动登记成违约金额的部分,存款人不能再进行预约,销户时累计违约金额的整个存期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3. 结算类业务介绍3.1. 定义l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下列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3.2. 票据相关规定l 票据是指支票、汇票和本票,其中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l 支票的基本规定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1、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背书转让。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可以背书转让。2、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支票的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银行不予受理。3、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出票日起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4、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5、禁止银行代客户填写支票。l 商业汇票的基本规定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l 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规定1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银行。2出票(签发)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3单张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4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最长不超过6个月。5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承兑金额转作垫款处理,并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3.3. 结算方式相关规定l 结算方式是指汇兑、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l 通过大小额支付系统进行相关操作。l 大额支付系统基本规定1大额支付系统是中国现代支付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系统能够处理同城和异地在规定金额起点以上的大额贷记支付业务、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以及特定的即时转帐业务,实行逐笔实时处理,全额清算资金。2工作运行时间8:3017:00;(节假日休息)。3暂无起点金额限制。4处理同城、异地结算业务。5采用录入、复核模式对业务进行操作。录入员作相关帐务处理。(即录入时下客户存款帐) 6每成功处理一笔业务后,及时查看该笔业务状态是否为“已清算”。8受理查询、查复业务时,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及时处理”。9在处理来帐挂帐业务时,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处理。l 小额支付系统基本规定1小额支付系统是中国现代支付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处理跨行同城、异地纸质截留的借记支付以及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支付指令批量或实时发送,净额清算资金。2工作运行时间:24小时连续运行,逐笔发起,组包发送,实时传输,双边轧差,定时清算。3小额系统实行7*24小时连续运行,系统每一工作日运行时间为前一自然日16:00至本自然日16:00。4小额支付业务的金额限制:贷记业务为单笔不超过2万元,借记业务无限制。5处理同城、异地结算业务。6采用录入、复核模式对业务进行操作。录入员作相关帐务处理。7受理查询、查复业务时,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及时处理。8在处理来帐挂帐业务时,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处理。4. 票据类业务介绍4.1. 票据的定义及功能l 票据的定义:狭义:由出票人依照法定格式和程序签发,约定在见票或票据上指定的到期日无条件由自己或委托他人,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一种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广义:商品交换和信用活动中,用于反映人们之间债权、债权关系的发生、转移和偿付的一种工具,不仅包括汇票、本票、支票,还包括发票、仓单等在贸易中使用的各种文据。 银行汇票 汇票 商业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票据 本票 商业承兑汇票 支票 l 票据的主要功能汇兑功能:将现金存入银行办银行汇票给异地客户。信用功能:利用商业承兑票购货,相当于销货人给购货人的一笔信用贷款。支付功能:支票客户签发支票委托银行付款,而不必现金购货。结算功能:互有债务的双方通过本票清偿债务,差额由现金支付。融货功能: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到银行贴现。4.2. 票据行为l 票据行为的特征:票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书法律行为,与一般民书法律行为有相同之处,但也有很多不同之处。要式性:票据行为必须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上载明法定事项并交付。具体为票据行为必须是书面行为,行为人必须在票据上签章,票据行为必须遵照票据法规定的方式和内容进行记载。无因性:票据行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就发生效力,不受原因关系或资金关系的影响。文义性:票据行为是以票据上记载的事项为依据的,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和债务人的票据义务都是按照票据上的记载事项来确定的,不能以票据上记载事项以外的事实或证据来改变票据上记载的内容。独立性:票据上有多个票据行为时,如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行为,各个行为都独立发生效力,互不影响,其中一个行为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行为的效力。l 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1、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付款人的票据行为。(1)出票人与付款人必须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不得签发无对价的票据。(2)票据上未记载规定事项的,票据无效。(3)票据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票据无效。(4)票据的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更改的(包括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更改的),票据无效。(5)出票人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2、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1)背书的种类转让背书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它具有权利转移、权利担保和权利证明的效力。非转让背书并非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是以委托他人收款或担保债务为目的的背书。如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2)背书行为的特征:具备票据行为的基本特征:要式性、无因性、文义性、独立性,还具备:不可分性必须是将全部票据权利同时转让给一个人。单纯性背书必须是无条件的,如附条件,条件无效,但不影响背书的效力。(3)如何作成背书转让背书出票人:邵阳市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票据记载收款人:邵阳市金属回收公司 被背书人:湘潭市物资公司湘潭市铁合金厂被背书人:湘潭市物资公司被背书人:湘潭市铁合金厂法人代表名章或授权代理人名章 邵阳市金属回收公司财务专用章 背书人签章 年 月 日法人代表名章或授权代理人名章湘潭市物资公司财务专用章 背书人签章 年 月 日如果上述票据到银行办理贴现如果上述票据到期办理委托收款上述票据未到期办理转贴现、再贴现湘潭市铁合金厂持上述票据到湘潭市雨湖农村合作银行办理质押贷款。上述办理质押的票据,当主债务履行完毕,票据解除质押时,由被背书人以单纯交付的方式将质押票据退还背书人。如未能如期履行债务,被背书人依法实现质权,但不得将票据进行转让或者贴现。注释:单纯交付是指持票人在票据上未作任何转让事项的记载而直接将票据交与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如何认定背书连续? A、票据上各项背书必须在形式上是有效的; B、背书的连续仅指权力转让背书,不含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C、票据上各项记载的先后顺序必须是连续的; D、后次背书的背书人与前次背书的被背书人必须具有同一性。对被背书人书写的是规范化简称,导致与背书签章不一致的,可从实际出发,视同二者同一。背书不连续的票据的处理: A、如果背书不连续,背书不能更改的,则付款人可拒绝付款。 B、如果因记在事项不规范、不完整而导致背书不连续的,可以由原记载人更改记载事项,使之连续,持票人在行使票据权力。如未使用规范化简称、签章未使用财务专用章而使用其他印章的,可采取上叙办法。 (5)关于禁止背书 禁止背书:法律赋予票据有关当事人有权对票据权力的转让加以限制。A、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票据失去流通性,即使转让也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受让人不享有票据权力。 B、背书人在背书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并不会丧失票据的流通性。但背书人对被背书人的后手不负票据责任。 C、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持票人不得作质押背书,不得贴现。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贴现或质押后的持票人不得对此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力。3、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1)银行汇票是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 商业汇票属于定日付款的票据,需在票据到期日前提示承兑。(2)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所有前手的追索权,但持票人仍可以向付款人请求人付款。(3)商业承兑汇票既可由付款人签发,也可由收款人签发,在到期日前由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付款人签发,在到期日前由银行承兑。4、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一种票据行为: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条件的,不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被保证的票据,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 的追索权。l 付款是指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1、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票据债务人的责任解除;2、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自行承担责任;3、定日付款的汇票(商业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由付款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4、期后付款:汇票、本票超过到期日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 、付款人的应当继续承担付款责任;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l 注释:重大过失:指票据受让人虽不是明知,但凭人们在一般业务交往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知识、经验和习惯梢加合理注意,就可知道票据转让人没有处分权或票据无效,但因疏忽大意未如注意而接受了票据。5、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本票是出票起2个月;支票是自出票日起10日。 6、票据债务人可以对哪些持票人拒绝付款: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对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 的持票人。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持票人。取得背书不连续票据的持票人。出现以下情况,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拒绝付款:法院对票据已作除权判决。票据未到期。空白支票收款人名称、金额未补记的。票据禁止背书转让而实际发生了转让行为的。持票人对票据上签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主张票据权力的。票据被伪造、变造的。票据被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持票人取得票据未给付对价的。l 签章: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l 票据上如何签章1、票据基本签章银行汇票出票人的签章:汇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银行承兑商业汇票办理转贴现、再贴现:汇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银行本票出票人的签章:本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支票的出票人、电汇、汇票、本票申请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2、支票进帐时是否须在票据背面签章?如何签章?(1)出票人直接持支票到其开户银行委托付款的,出票人不需要在票据背面作成委托收款背书,或提示付款签章。(2)持票人(收款人)持支票到其开户银行进帐,应严格按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在票据背面作委托收款背书。(3)持票人(收款人)持票据直接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的,则需在票据背面作成提示付款签章(现金支票应由收款人在票据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l 银行汇票进帐时,持票人如何签章? (1)持票人在银行汇票进帐时,持票人如果是单位的,则应在银行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加盖预留银行印章。(2)持票人如果是个人的,则除了按(1)的情形签章外,还应在银行汇票背面指定位置填明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然后将有关证件及复印件提交银行审查和备案。(3)如果持票人的开户银行与银行汇票的兑付银行不属同一系统内银行的,即银行汇票跨系统进帐的,持票人除了按(1)、(2)的情形作签章和身份证件登记外,还须另作委托收款背书。l 票据上签章错误应如何处理1、出票人签章错误。出票人签章错误,票据无效,在票据交付前,出票人可以将签章更正正确,使票据有效。但实务中,为避免纠纷,最好将原票作废,重新出票。2、承兑人、背书人、保证人签章错误,可将错误印章划去,再补盖正确印章。3、持票人到银行进帐,在“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的签章错误,同样可将错误印章划去,再补盖正确印章。l 签章的效力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