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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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安陆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安陆市环境保护局编制二一六年十二月50 / 50目 录1. 总如此41.1. 编制目的41.2. 编制依据41.3. 适用X围51.4. 工作原如此51.5. 事件分级62. 组织机构与职责72.1. 领导机构与成员职责82.2. 综合协调机构与其职责112.3. 现场指挥部与其职责112.4. 现场处置机构与其职责122.5. 专家组的组成和主要职责142.6. 乡镇区、办事处应急机构与职责15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153.1. 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153.2. 预警级别确实定和发布163.3. 预防预警措施174. 应急响应184.1. 信息报告与通报184.2. 先期处置与分级响应204.3. 响应措施224.4. 应急指挥与协调244.5. 应急监测245. 应急终止置255.1. 应急终止的条件255.2. 应急终止的程序265.3. 善后处置265.4. 保险276. 应急保障276.1. 资金保障保障276.2. 通讯与信息保障276.3. 技术装备保障276.4. 资源保障287. 演练与培训287.1. 预案演练287.2. 教育与培训287.3. 应急能力评价288. 奖惩299. 附如此291. 总如此1.1. 编制目的为切实做好安陆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供水安全,建立健全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高效、有序地组织预防、控制和解除突发事件危机,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某某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2) 中华人民某某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3) 中华人民某某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2008年6月1日起施行;(4)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2014年12月29日起施行;(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方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年6月5日起施行;(6)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环发2010146号,2010年12月20日起施行;(7)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方法,环发2010113,2010年9月28日起施行;(8) 某某省环境保护条例1994年12月2日某某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1997年12月3日某某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修改;(9) 某某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某某省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130号;(10) 关于印发某某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2010-2020年的通知,鄂环办20132号;(11) 某某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鄂政办发201072号;(12) 某某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鄂环办2015297号;(13) 某某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某某政办发201186号,2011年9月14日起实施。1.3. 适用X围本预案适用于安陆市行政区域内因环境污染威胁或造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如此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环境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X体系,加强对危险源和潜在危险源的监测、监控、预警,提高环境事件防X和处理能力。2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针对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各政府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与时、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3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如此,加强基层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由于生产经营单位原因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进展先期处置,并报告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事发地政府应迅速采取措施,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突发环境事件进展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减轻后果。4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要与时通报同级环保部门;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信息公开,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伍,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5依靠科技,规X管理。坚持依靠科技,积极鼓励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重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环境应急科技应用水平,建立科学有效的应急机制,使应急管理工作规X化、制度化、法制化。1.5. 事件分级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级和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级、较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级和一般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级四级。1特别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级:指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环境事件;2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级:指因环境污染造成河流、湖泊、水库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环境事件;3较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级:指因环境污染造成河流、湖泊、水库水域较大面积污染,或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事件;4一般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级:除特别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较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以上事件分级标准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适时进展修订。2. 组织机构与职责安陆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日常工作机构、现场指挥部、现场处置机构和专家组组成。2.1. 领导机构与成员职责安陆市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安陆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安陆市政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成立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水环境应急指挥部和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水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水环境应急指挥部由相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其日常工作由其办公室以下简称“水环境应急办负责,水环境应急办挂靠在安陆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作为办公室组成成员和联络员。安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在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总指挥并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当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水环境事件时,市长担任总指挥。主要成员单位与职责如下: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单位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信息发布和应急宣传工作,准确把握舆论导向,与时做好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做好新闻信息发布工作。2市建设局:发生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供水企业启动供水应急预案,通过采取各项应急处理措施,最大程度地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3市公安局:负责指导事发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危害集中式饮用水源案件进展侦破,打击某某犯罪活动,维护当地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4市环保局: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水质监测和污染源的监控,依法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实施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监视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做好水质的应急监测工作;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5市水利局:对饮用水源地监控、水质的监测,依法发布水文预报,保障饮用水源地的水量供给;负责应急调度水利工程改善水源地水质;配合供水部门做好启用备用水源和应急水源的工作;参与相关善后处置等工作。6市农业局:负责开展流域内农业非点源污染调查,开展农业非点源污染预防知识和法律宣传,推广无污染农业技术。加强流域内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与时对受污染农作物、农产品污染损害程度、X围与经济损失做出鉴定并制定出补救措施;对受污染区域农药、化肥的使用等情况加强监控,减少排放量。7市卫生局:负责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视,进展出厂水、末梢水水质卫生监测;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涉与饮用水污染所致疾病防治等相关信息。8市消防中队:协助做好污染源控制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件中污染源的转移和污染源的洗消工作。9市监察局:参与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工作;对相关部门、单位与其工作人员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依据党政纪有关规定进展调查处理。10市财政局: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所需市级经费以与市级工作机构日常运行经费保障。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龙津溪流域内船舶污染监管,调查处理流域内造成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船舶污染事故;调动车辆优先安排应急物资和人员疏散的运送。12市安监局:加强对全市各类工商贸,重点是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实现限水、停水期间的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13市气象局:负责卫星遥感分析和气象情况监测,分析气象条件对饮用水源地水质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水源地水质污染的气象条件预警;根据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增加水量。14市民政局:负责储藏、管理、分配应急款物并监视使用,组织指导人员转移、安置和临时生活安排,负责死亡人数统计和尸体处理,报送转移安置信息,协助灾后恢复重建等相关环境污染事件善后工作。15市经贸局:负责协调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处置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给。为了便于饮用水源地日常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该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机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2.2. 综合协调机构与其职责市水环境应急指挥部与其办公室是安陆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按其职能负责有关安陆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2.3. 现场指挥部与其职责在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并在启动应急预案后,各级政府根据需要成立水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力量,按照预案实施应急状态处置工作。级、级由市政府成立水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成员由市政府相关部门、所在地的乡镇区、办事处与供水企业组成;与级由所在地的乡镇区、办事处或自备水厂企业分别成立相应水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发生次生、衍生性水源污染事故,由法律规定的相关部门牵头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贯彻国家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如此和方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展技术支持和支援;2领导和协调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部署市水环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有关工作;3与时了解掌握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水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和提出应急措施的建议;4组织协调指挥部各职能组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5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抢险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6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征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在事故处理后与时归还或给予补偿。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7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8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与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审查工作。9其他有关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重要事项;10如已发生二次危害,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开展。2.4. 现场处置机构与其职责水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事件类型与工作需要,设立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饮水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应急宣传组。1应急监测组:由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和市气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负责对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分析污染种类和数量与可能造成的影响,判断事件的变化趋势,向现场指挥部提出控制和消除影响的科学建议。其中市环保局负责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和水体污染情况监测,市水利局负责调水通道、饮用水源地的水量、流向情况的监测,市建设局负责取水口进出水水质监测,市卫生局负责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质和末梢水水质监测,市气象局负责气象要素的监测。2应急处置组:由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等部门联合组成,负责制订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处置方案,组织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其中市水利局负责调度水利工程调水引流、引清释污等措施;市环保局负责污染源的排查;市建设局会同市水利局启用应急和备用水源地,督促供水企业落实应急措施,改善饮用水原水水质;市卫生局负责应急供水水质监测,对饮用水污染所致疾病进展防治;市消防大队协助做好污染源控制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件中污染源的转移和污染源的洗消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并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等。市农业局负责对受污染农作物、农产品污染损害程度、X围与经济损失做出鉴定并制定出补救措施;对受污染区域农药、化肥的使用等情况加强监控,减少排放量。3供水保障组:由市建设局负责牵头,督促供水企业落实应急物资和技术储藏,在应急期间采取各种应急处置措施,保证出厂水质质量,保障居民饮用水供给。必要时采取停水措施,由市经贸局和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净水的供给。4应急保障组:由市经贸局负责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组成。市经贸委负责为应急处置提供物质保障,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调拨事件应急体系运行经费,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5善后处置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修复、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视和医疗救治工作。6应急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民政局、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市环保局、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等参加,负责协调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新闻发布和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由市水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定新闻发言人通过媒体和舆论工具与时准确发布事件信息,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7事故调查组:由市水环境应急办牵头,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等相关单位协助,对事件发生原因进展调查分析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为了便于各个工作组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应该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机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由1名分管领导负责,并由分管领导兼任联络员。2.5. 专家组的组成和主要职责设立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根据需要聘请饮用水源安全危机的应急处置专家,各专项应急工作部门和单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专家组。主要专家人员依托市环保局环境应急专家详见附件。其主要职责是:1为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提出中长期规划建议。2为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意见和建议。3为特别重大、重大以与较大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和开展趋势提出救灾方案、处置方法。4向市水环境应急指挥部与其办公室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方案。5对危机解决后的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展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2.6. 乡镇区、办事处应急机构与职责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如此,各乡镇区、办事处成立相应的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编制地方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市水环境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 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1市有关部门和乡镇级人民政府与其相关部门,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如此,开展对市内外集中式饮用水源预警信息、常规监测数据的收集、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2监测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监测规X与标准方法、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定与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加强环保、城乡规划建设、水利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在水源地取水口安装的水质量在线监测仪器要实行联网,实现水质数据实时共享;进一步提高水质量监测自动化水平,增强水质污染变化预警能力和应急防X能力,实时监测局部水质指标,重点加强对原水的监测,并根据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加大对特征污染物的监测频率;发现饮用水源地水量、水质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时,应立即向政府报告,并与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影响的供水单位。3.2. 预警级别确实定和发布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级与事件分级共四级,分别用红色级,特别重大、橙色级,重大、黄色级,较大、蓝色级,一般表示。根据事态的开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级预警由安陆市水环境应急指挥部报请省政府确认后发布。级预警由安陆市水环境应急指挥部报请安陆市政府确认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发布。级预警由事发地水环境应急指挥部报请安陆市政府确认后发布。级预警由事发地水环境应急指挥部报请当地政府确认并发布。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展,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与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3.3. 预防预警措施安陆市政府统一部署协调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等各相关部门按照管理职能协同有关部门分别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质量进展巡查与监管。1加强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与其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与检测,建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质量监测信息网络共享体系,掌握水质动态。2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和风险评估,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3建立供水应急人才资料库和应急保障队伍,储藏应急救援物资。4加强应急水源的建设和保护,定期组织应急供水演练。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立即采取措施。进入预警状态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采取以下预警预防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2发布预警公告。3组织对饮用水源的加密监测,密切注意水文、水质和气象条件的变化对水源的影响。4指令各应急处置队伍进入应急状态。5针对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6根据事件情况迅速落实备用水源与自来水应急处理措施。7调集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8消防部门在灭火过程中要做好消防废水的收集、围堵等工作,防止造成因消防废水引发的饮用水突发事件。4. 应急响应4.1. 信息报告与通报发现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或判断可能引发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后,应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同级水环境应急办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水环境应急办和有关部门在发现或者得知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并立即组织进展现场调查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同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速报机制要求,在接到报告后15 分钟内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水环境应急办和有关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向本级政府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发生或研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越级向上报,同时报送水环境应急办。信息报告内容应涵盖以下内容: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件原因。2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受影响的X围,有无伤亡,事件开展趋势。3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与事件控制情况。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与其它需上报的事项。应急处理过程中,要与时续报进展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的责任人以与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在发生突发水环境事件后,应立即向当地水环境应急办环保热线12369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事发地的群众一旦发现水环境事件时,有义务向水环境应急办环保热线12369和相关部门报告。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与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与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接到通报的政府和部门应当与时调查了解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并向安陆市政府报告。各级环保部门在处理突发环境事件过程中,与时向同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情况。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应当在抢险、救援、处置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少突发事件对环境造成危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与时向同级环保部门通报相关信息。4.2. 先期处置与分级响应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水环境应急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在所在地乡镇区、街道办事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预案迅速实施先期处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开展,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同时,要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指挥当地的环境应急工作,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与归口管理部门接报后必须迅速调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动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与时将污染情况和应急工作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接报后应迅速了解污染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与相关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突发事故的状况,初步确定事故响应的级别,分别向上一级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召集有关单位赶赴现场,根据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同时上报事故处置的最新进展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如此。当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与其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响应的级别,立即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其分级响应机制为:级、级响应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总指挥:分管副市长或安陆市政府办主任;当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水环境事件时,安陆市长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等主要领导;成员:根据突发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性质,分别由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消防中队以与所在地乡镇区、办事处与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等组成。级响应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总指挥:所在地乡镇区、办事处主要领导;副总指挥:建设、环保、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成员:根据突发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性质与发生地,分别由所在地的乡镇区、办事处与其相关部门和有关供水企业领导等组成。级响应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由事故发生地的乡镇区、办事处、建设、环保、水利主管部门、供水企业等领导成立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进展处置,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4.3. 响应措施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坚持分类、分级响应原如此,各相关部门在本级水环境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的要求,针对事件类型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主要包括:1环保、建设、水利、卫生、供水等部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发挥联动监测和信息共享作用,根据需要确定监测点和监测频次,与时掌握事件产生的原因、危与的X围、影响的程度和开展趋势,为水环境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污染源头,改善受污染区域的水质。2各相关部门指令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进入应急状态;3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对因饮用水污染可能导致的疾病、疫情进展应急处置。环保、建设、水利、供水等部门要建立先行应急行动组,在发生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赴事故现场与重要生产场地,对受污染的水源进展实时监测,并将实测数据资料等与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监测资料实行共享。1发生轻微油污染,在水环境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用拖船协助沿江各供水企业在取水口加装拦油索,防止油污进入水厂。各供水企业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在吸水井、沉淀池、滤池投放吸油棉并适时投加粉末活性炭,同时调整反冲洗周期,保障出厂水达标。2发生可吸附物质污染时,可通过投加粉末活性炭的方法,保障出水水质。必要时水厂可根据龙津溪流速停产避污,有效避开受污染较重的河段,发挥其他水厂的调配作用、优化供水管网的调度。降压供水时,应优先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3集中式饮用水源因工业企业排污突发环境事件的,有权部门应立即对排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停止排放。同时,对其某某行为进展处理。4发生“水华事件时,应责令可能导致“水华的污染源一律予以停产;根据专家咨询组的意见,与时采取打捞和生物处理方法,降低或消除“水华对水环境的影响;组织专家评估生态破坏程度、对水资源利用的影响程度、造成的水生生物破坏程度,并提出生态系统修复方案和安全供水方案等。5发生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用备用水源。4.4. 应急指挥与协调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水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应组织成员单位和事发责任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发生突发水环境事件的单位要与时、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给急救援有关的根底资料。环保、卫生、水利、建设、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相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给急指挥机构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如此要求;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4与时向上级人民政府与相关部门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4.5. 应急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与水利局等组成,负责组织协调污染水域环境实时的应急监测;判定污染物的种类、性质、危害程度以与受影响的X围等,制定应急监测实施方案;与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对短期内不能消除、降解的污染物进展跟踪监测;综合分析突发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事件污染变化的趋势;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等方式,预测并报告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开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决策的依据。城市供水水质的应急监测由市建设局、卫生局等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质量实时的应急监测。判定饮用水源环境事件发生后对其供水质量的危害程度以与受影响的X围,制定应急监测与保障实施方案;与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处置建议。5. 应急终止置5.1. 应急终止的条件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得到控制,紧急情况解除后,水环境应急办根据应急调查、应急监测结果与专家组意见等做出应急处置报告,报水环境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应急处置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即可终止应急程序:1本次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事件的水系水质根本得到恢复。2本次事件造成的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经消除,供水系统全面恢复正常。5.2. 应急终止的程序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终止应按照以下程序进展:1专家组根据应急监测、监控快报,确认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依次报请水环境应急办、水环境应急指挥部和安陆市政府批准,由水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终止通知。2水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接到水环境应急指挥部的应急终止通知后,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3必要时,由水环境应急办向社会发布事件应急终止的公告。4应急终止后,有关部门应根据水环境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展监测、监控和评估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5.3. 善后处置1水环境应急办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重大、特大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15天内,将重大、特大事件总结报告上报水环境应急指挥部,并抄送有关部门。2应急过程评价。由水环境应急办组织专家组,会同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3根据实践经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进展评估,并与时修订应急预案。4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5.4. 保险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对事件造成的损失进展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条款进展理赔。6. 应急保障6.1. 资金保障保障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系统建设、运行和应急处置、工作机构日常运行以与生态修复的经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原如此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6.2. 通讯与信息保障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水环境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与有关部门和现场各应急分队之间的联络畅通。6.3. 技术装备保障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先进技术、装备、物资的储藏研究工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有效防X应对。6.4. 资源保障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加强各级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形成应急网络。同时,加大应急物资与设施备的储藏与管理,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监测、防控、抢险等现场处置工作。7. 演练与培训7.1. 预案演练全市定期或不定期选择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开展应急综合演练,切实提高防X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7.2. 教育与培训通过授课、操作演练和模拟演习等学习、培训,使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专业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内容主要为有关预警和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国家和县的各类相关应急预案;预警和应急处置程序与其运行;预警与应急处置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预警和应急处置报告的编制和上报程序等。7.3. 应急能力评价为保障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良,对各乡镇区、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在应急能力评价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视、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各乡镇区、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的建立与运行实施监视、检查和评价。8. 奖惩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中,反响迅速,措施妥当,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处置措施不得力、不到位,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照法纪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 附如此9.1预案制定、管理与更新水环境应急办负责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开展情况和水环境的动态,与时组织修订、更新,并报市政府批准备案。本预案由水环境应急办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版本失效。附件:附件1安陆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概况附件2地理位置图附件3 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附件4 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单位成员附件5 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人员与联络人县级附件6 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部门联系方式附件7 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专家组附件8 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事件应急常用物资表附件9 常见化学品引发水污染事故的简要处置方法附件10 饮用水源保护区风险应急措施附件11解放山水库水源保护区示意图附件1 安陆市饮用水水源地根底环境状况一根本情况安陆市共有15个饮用水源地,其中集中式供水水源地13个,分散式供水水源地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包括解放山水库、塔山水库、红卫河、紫石河、赵冲水库、清水河水库、八里河、迎水寺水库、漳河、叶家洼水库、观音冲水库、龙王寺水库、徐家河水库。解放山水库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其他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解放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府河一级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至拦河大坝;其宽度为河道内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宽度:沿岸纵深300米区域。二级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至拦河大坝;宽度:一级保护区外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宽度:沿岸纵深500米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陆域。准保护区长度:从二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3000米,下至二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长度:准保护区水域河长;宽度:防洪堤以内陆域。根据安陆市水功能区划,府河安陆段各监测断面需满足国家地表水功能类水质要求;漳河安陆段满足国家地表水功能区类水质标准;解放山水库、塔山水库、红卫河、赵冲水库、八里河、迎水寺水库、漳河、叶家洼水库、观音冲水库、清水河水库等饮用水源满足国家地表水功能区类水质标准;小一型水库满足国家地表水功能区类水质标准;海子河、护国河等城市内河满足国家地表水功能区类水质标准,小型水库未进展区划。根据安陆市监测站2015年1月-12月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结果,清水河水库、赵冲水库、碧山冲水库、叶家洼水库各水质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根据漳河桑树断面监测数据,漳河水质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不足安陆市辖9镇4乡2个办事处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多未设置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主城区现有一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位于南城办事处杨林村,南三环路以南500米,规划日处理污水12万吨,分两期建设,服务人口约14万。目前建成了第一期,日处理污水量6万吨。污水经A/A/O除磷脱氮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B排放标准后,排入府河。由于安陆市雨污分流系统建设滞后,局部城区生活污水雨污混排;河西新区城市管网建设落后,每年都有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道,直接影响全市水质和安全。依据安陆市城市总体规划,河西新区拟新建一座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为3万吨,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安陆市有安陆经济开发区与府城、南城、李店、洑水、陈店五个乡镇街道工业园。工业园内尚无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园区内工业废水经各企业厂内自行处理后,一局部重复循环利用,一局部经现状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但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足、管网建设滞后等原因,仍有局部污水经处理后直接排入附近的受纳水体。2、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安陆市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农用膜的使用总量不断增加,这些农用物质通过农田排水与地表径流等直排河流污染水环境。同时,安陆市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堆的状况较普遍,需进一步采取生活垃圾治理措施。全市各类规模化养殖场户、养殖小区污染物排放量大。大多数污染物未作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造成源头水体富营养化。需进一步推进规模化养殖,严格执行已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X围,减小畜禽养殖产生的面源污染。3、渔业养殖环境问题某某省湖泊保护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在湖泊水域围网、围栏养殖。安陆市有35个小一、99个小二型水库,多数存在承包养殖,极少数水库在暗中投肥养鱼,养殖户片面追求产量,水产品品质下降,对水体污染也日益加剧。附件2附件3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部门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联系单位名称联系国家环境保护部值010-12369传010-66556010安陆市人民政府值0596-8332026传0596-8322026某某省环境保护厅某某省环境监察总队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值010-12369传010-66556454某某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某某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某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安陆市环境保护局安陆市建设局安陆市水利局急救120安陆市财政局安陆市经贸局安陆市安监局安陆市气象局安陆市卫生局安陆市农业局安陆市民政局安陆市交通局安陆市公安局安陆市消防支队附件9常见化学品引发水污染事故的简要处置方法序号污染物类别代表物质应急处置1重金属类代表物质有汞与汞盐、铅盐、锡盐类、铬盐等。汞为液体金属, 其余均为结晶盐类, 铬盐和铅往往有鲜亮的颜色。该类物质多数具有较强毒性, 在自然环境中不降解, 并能随食物链逐渐富集, 形成急性或蓄积类水污染事故。关闭闸门或筑坝围隔污染区,在污染区投加生石灰沉淀重金属离子, 排干上清液后将底质移除到安全地方水泥固化后填埋。汞泄漏后应急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 尽量将泄漏汞收集到安全地方处理, 无法收集的现场用硫磺粉覆盖处理。2氰化物代表物质有氰化钾、氰化钠和氰化氢的水溶液。氰化钾、氰化钠为白色结晶粉末, 易潮解, 易溶于水, 用于冶金和电镀行业, 常以水溶液罐车运输。氰化氢常温下为液体易挥发, 有苦杏仁味。该类物质呈现剧毒, 能抑制呼吸酶, 对底栖动物、鱼类、两栖动物、哺乳动物等均呈高毒。应急处置人员须佩带全身防护用具, 尽可能围隔污染区, 在污染区加过量漂白粉处置, 一般24小时可氧化完全。3氟化物代表物质有氟化钠、氢氟酸等。氟化钠为白色粉末, 无味。氢氟酸为无色有刺激臭味的液体。该类物质易溶于水, 高毒, 并且容易在酸性环境中挥发氟化氢气体毒害呼吸系统。在自然环境中容易和金属离子形成络合物而降低毒性。关闭闸门或筑坝围隔污染区,应急处置人员须带全身防护用具。在污染水体中加人过量生石灰沉淀氟离子, 并投加明矾加快沉淀速度。沉淀完全后将上清液排放, 铲除底质, 并转移到安全地方处置。4金属酸酐代表物质有砒霜三氧化二砷和铬酸酐三氧化铬。砒霜为无色无味白色粉末, 微溶于水。铬酸矸为紫红色斜方晶体, 易潮解。两种物质均在水中有一定的溶解度, 呈现高毒性, 可毒害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 并能在动物体内可以富集, 造成二次中毒。关闭闸门或筑坝围隔污染区, 投放石灰和明矾沉淀, 沉淀完全后将上清液转移到安全地方, 用草酸钠复原后排放。去除底泥中的沉淀物, 用水泥固化后深埋。5苯类化合物代表物质有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硝基苯等。油状液体, 有特殊芳香味,易挥发,除取代苯外,密度一般小于水。该类物质是神经和循环系统毒剂,对人体有致癌作用, 不溶或微溶于水, 扩散速度快。应急处置人员应戴全身防护用具, 筑坝或用围油栏围隔污染区, 注意防火。污染区用吸油绵等高吸油材料现场吸附, 转移到安全地方燃烧处理。污染水体最终用活性炭吸附处理。6卤代烃代表物质有抓乙烯、四氯化碳、三氯甲烷、氯苯, 均为油状液体, 易挥发, 不溶于水, 密度一般大于水, 燃烧时有刺激性气体放出。该类物质遇水稳定, 对眼睛、皮肤、呼吸道等有刺激作用, 对人体有致癌作用。多元取代物密度往往大于水, 沉于水底造成持久危害。应急人员应佩带全身防护用具。筑坝围隔污染区, 污染水体投加活性碳吸附处理。用活性炭、吸油棉等高吸油材料等现场吸附积水中的污染物, 彻底去除后送到安全地方处理。7酚类代表物质有苯酚、间甲酚、对硝基苯酚、氯苯酚、三氯酚、五氯酚等。多为白色结晶或油状液体, 有特殊气味, 不溶或微溶于水, 密度一般大于水。该类物质一般具有较高的毒性, 能刺激皮肤和消化道, 在水中降解速度慢, 有致癌和致畸作用。应急处置人员应佩带全身防护用具。筑坝或用围油栏围隔污染区后, 用吸油棉等高吸油材料现场吸附残留泄漏物, 转移到安全地方处理。污染水体投加生石灰、漂白粉沉淀和促进降解, 最后投加活性碳吸附处理。8农药类有机氯农药在我国已经禁用。在用的农药包括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醋农药、拟除虫菊醋类农药等。有机磷农药有甲胺磷、敌敌畏、敌百虫、乐果、氧化乐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苯硫磷、倍硫磷等, 多用作杀虫剂。多数品种为油状液体, 不溶于水, 密度大于水, 具有类似大蒜样特殊臭味, 一般制成乳油使用。多为剧毒农药, 通过消化道、呼吸道与皮肤吸收, 对人与鱼类高毒。氨基甲酸醋农药有吠喃丹、抗蚜威、速灭威、灭多威、丙硫威等, 多用于杀虫剂和抗菌剂。多为结晶粉末状, 微溶于水, 无气味或气味弱。多为剧毒农药, 通过消化道、呼吸道与皮肤吸收。拟除虫菊醋类农药有氟氰菊醋、澳氰菊醋、抓氛菊醋、杀灭菊醋, 多用作杀虫剂。一般为微黄色油状粘稠液体, 不溶于水, 溶于常用有机溶剂。是高效低残留杀虫剂, 对鱼类高毒, 对人类中等毒性, 能损害神经、肝、肾等器官。应急人员应配戴全身防护用具。关闭闸门或筑坝围隔污染区, 用活性炭吸收未溶的农药, 收集到安全场所用碱性溶液无害化处理。对污染区用生石灰或漂自粉处置, 破坏农药的致毒基团, 达到解毒的目的。最后用活性炭进展吸附处理。9矿物油类代表物质汽油、煤油、柴油、机油、煤焦油、原油等。一般为油状液体, 不溶或微溶于水。煤焦油呈膏状, 有特殊臭味, 密度大于水。该类物质易燃烧, 扩散速度快, 易在水面形成污染带, 隔绝水气界面, 造成水体缺氧。煤焦油沉在水底级慢溶解, 对水体造成长久危害, 并具有腐蚀性。应急处置时可关闭闸门或用简易坝、围油栏等围隔污染区, 用吸油棉等高吸油材料现场吸附,并转移到安全地方燃烧处理。必要时可点燃表层油燃烧处理, 污染水体最后用活性炭吸附处理。煤焦油由于其中含有大量的酚类物质, 其处置过程可参考酚类物质。10腐蚀性物质包括酸性物质、碱性物质和强氧化性物质酸性物质有盐酸、硫酸、硝酸、磷酸等。浓盐酸和硝酸有酸性烟雾挥发出来, 浓硫酸密度大于水, 溶于水时产生大量热量。该类物质表现为强酸性和强腐蚀性, 进人水体后将引起水体酸度急剧上升, 严重腐蚀水工建筑物, 破坏水生态系统, 但在基质中碳酸钙的作用下其酸性和腐蚀能力会逐渐降低。应急人员戴防护手套, 处置挥发性酸时戴防毒面具, 污染区投加碱性物质如生石灰、碳酸钠等中和。碱性物质有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电石等。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为白色颗粒, 易潮解, 易溶于水, 多以溶液状态罐车运输。应急人员应带防护手套, 在污染区投加酸性物质如稀盐酸、稀硫酸等中和处理。强氧化性物质有次氯酸钠、硝酸钾、重铬酸钾和高锰酸钾等。高锰酸钾为紫色晶体, 重铬酸钾为鲜红色晶体, 其余为白色晶体。该类物质一般易溶于水, 具有强氧化性, 腐蚀水工建筑物中的金属构件, 重铬酸钾还能引起环境中铬类污染物的富集。应急人员应带防护手套, 干态污染物应防止和有机物、金属粉末、易燃物等接触, 以免发生爆炸。进人水体后可投加草酸钠复原。11除上述常见的十类化学品外,各类病毒、细菌造成的水体污染可投加漂白粉、生石灰等消毒处置。附件10风险应急措施企业风险源与环境风险分析根据对上游两岸的主要企业污染源调查,其主要风险物质有油漆、润滑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等,主要污染因子有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等。沿岸企业风险物质一旦泄漏进入水中会对水质产生影响。当企业内风险源控制设施正常运转时,企业内的风险物质不会对自来水某某水厂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但是当企业内出现设备故障、人员操作失误、火灾、极端天气等突发事故,企业内的风险源控制设施无法正常运转,此时事故产生的污染物可能会向周围排放,事故废水可能沿地面或其他渠道排入龙津溪,影响饮用水源水质。交通风险源与环境风险分析自来水某某水源保护区主要的风险为运输危险化学品、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可能导致危险化物品泄漏,进而对饮用水水源造成污染。居民居住区风险源与环境风险分析自来水某某水源保护区两岸大部份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局部污水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配套设施处理后经明渠或暗渠排入河道。主要环境风险与对应的处置措施公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周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是主要的安全隐患。1.启动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罐区发生火灾、泄漏等突发事件,迅速封堵雨水口和排污口,启用事故应急池,防止油料与消防废水进入水体,并迅速上报信息。2.假如油料进入水体,在事故发生的水域与时采取用围油栏控制溢油,然后用撇油器回收、用围油栏保护敏感区域、用吸油毡吸油并回收等措施,防止污染扩大,也要妥善处理控制区域内的残油。1.启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2.公安部门会同相关应急队伍,迅速采取沙土、蛭石、活性炭或其他惰性材料,进展筑坝、挖坑收容、封堵下水管道和沟渠等措施,控制污染区域,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对控制区域内的污染物妥善处置。3.如果污染物进入水体,应对措施如下:1浮油类物质泄漏事故由城建局组织在事故发生的水域与时采取用围油栏控制溢油,然后用撇油器回收、用围油栏保护敏感区域、用吸油毡吸油并回收等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关闭河道有关闸门,较小河道可采取筑坝措施,隔断水流,防止污染物进入饮用水源地。经专家论证,在环境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化学消油剂消除漂浮油污。少量残油通过喷洒溢油分散剂进展乳化处理。2溶于水的化学品关闭河道有关闸门,较小河道可采取筑坝措施,隔断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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