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1春《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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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1春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1. 交易习惯必须被证明是能够( )存在的。A、短期B、长期C、短期有效D、长期有效交易习惯必须被证明是能够( )存在的。A、短期B、长期C、短期有效D、长期有效正确答案:D2. 著作权法规定:本法的实施条例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该规范性质如何?( ) A著作权法规定:本法的实施条例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该规范性质如何?()A委任性规范B选择性规范C非确定性规范D授权性规范A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3. 对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需要由侵权行为人举证的侵权案件包括哪些?( ) A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对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需要由侵权行为人举证的侵权案件包括哪些?()A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B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C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D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ABC本题是对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情形的考查。我国诉讼中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形一般是对过错和因果关系证明责任的倒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的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1)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5)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6)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7)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8)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A、B、C三项都是法律规定的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形。至于D项,所谓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是指对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为法律上的特别规定而能免责,按照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理论,因果关系属于侵权行为成立的要件,并非免责事由的情形,因此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纠纷中的因果关系仍需要原告即受害人举证,不是由侵害人举证。关于产品质量侵权的举证责任问题,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9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 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 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又称产品侵权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而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时,该产品的生产、销售者对受害人承担的一种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这是一种特殊的侵权民事责任。本条第1款的规定,表明了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三个构成条件:(1) 产品存在缺陷;(2) 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他人财产) 损害;(3) 缺陷与损害有因果关系。具备这三个条件,生产者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些属于构成侵权行为的要件,仍然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由受害者主张并证明。该条第2款规定了生产者的免责条件。只要具备了其中一个条件,生产者就可以免责,但是,是否具备免责条件,要由生产者自己提供有效的证明,不能有效证明具备免责条件的,则不能免除生产者的赔偿责任。这不仅是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也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立法旨意。这里法律并没有规定产品质量责任人对产品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因此D项不能人选。 4.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 )A.医生甲因急于下班,对患者乙未认真检查即说没有问题,让乙回家休息,造成乙病情恶化,导致双耳失聪B.药剂师甲在配药时心不在焉,错将应当给乙的药给了丙,幸亏被丙发现,否则将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C.护士甲在护理监护室的病人时,因接听一个电话达40分钟,造成危重病人乙严重缺氧,虽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已成为植物人D.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个体医生甲在给乙拔牙时,使用的钳子未经消毒,造成乙创口感染而引起败血症,6个月后死亡参考答案:AC5. 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B基本法的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B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相抵触C香港特别行政区提出的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D基本法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2/3以上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以上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A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9条的规定,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而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6. 简述工会的普通劳动监督职权。简述工会的普通劳动监督职权。工会普通劳动监督,是指各级工会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护法以外劳动法律规范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工会的普通劳动监督职权,有下述主要内容:(1)调查权。监督委员会有权根据职工的申诉、举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2)参与监督权。工会有权派出代表参与有关国家机关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活动,尤其是参与对劳动法实施的检查,以及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情况的调查和处理。(3)要求改正权。工会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意见,要求其改正。(4)要求查处权。工会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权要求有查处权的国家机关依法进行查处。(5)支持举报控告权。工会有权支持职工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举报或控告。(6)舆论监督权。工会有权运用合法的舆论手段,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7. 赵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甲已结婚,小儿子乙因残疾一直未婚。2008年4月10日,甲作为投保人经其父亲同赵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甲已结婚,小儿子乙因残疾一直未婚。2008年4月10日,甲作为投保人经其父亲同意,以其父亲赵某为被保险人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人寿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指定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问为5年,赵某死亡后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1万元保险金。2009年10月赵某因病住院。甲未经赵某同意将保险单交给邻居李某作质押,借款5000元为赵某看病。2009年12月,赵某医治无效死亡。后李某要求甲还借款未果,持保险单请求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单给付保险金1万元。保险公司审查后认为,李某不是受益人,无权领取保险金。同时,保险公司通知乙,要求乙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乙向李某索要保险单,李某以保险单已质押为由拒绝返还。为此,乙诉至法院,提出李某返还保险单的诉讼请求。问:(1)乙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2)本案的保险金应如何处理?正确答案:(1)乙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如下:我国保险法第34条第2款规定:“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本案中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将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质押给李某因此该质押无效李某应将保险单返还给乙。(2)本案保险合同中乙被指定为受益人不能将保险金作为赵某的遗产由甲、乙继承。因此保险公司应将保险会给付给乙。8. 下列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有( )。 A国籍 B住所 C行为地 D法院地下列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有()。A国籍B住所C行为地D法院地AB9. 在美国,直到1824年才经由立法程序把公民的范围扩大到土生土长的印第安人。( )在美国,直到1824年才经由立法程序把公民的范围扩大到土生土长的印第安人。( )参考答案:错误10. 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的范围。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的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附带民事诉讼中被起诉的一方当事人,包括以下几类:(1) 刑事被告人以及没有被迫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2)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3) 已经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 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11. 系统记载唐朝官制的政书是( )。A五十三条新格B开元律疏C唐六典D开元律系统记载唐朝官制的政书是( )。A五十三条新格B开元律疏C唐六典D开元律正确答案:C唐六典是唐玄宗年间编纂的一部有关唐朝中央与地方官制的法规大全。唐玄宗开元十年(公元722年)下令,仿效周礼制六典,定六典为: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所有篇目完全是按唐代官制来设置,详细列出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构的组织规模,官员编制及职权范围。它开启了中国古代行政立法法典化的先河。12. 纳税人自产自用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纳税人自产自用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错误13. 公司设立的子公司虽然具有法人资格,但是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设立的子公司虽然具有法人资格,但是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14. 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具备以下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再审?( ) A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调解违背自愿原则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具备以下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再审?()A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调解违背自愿原则B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认识错误C调解协议的内容尚未执行D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再审申请A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赔偿调解书的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 15. 设甲、乙、丙3人向我国某工商局申请设立两合公司,工商局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规定拒绝办理该设立登记设甲、乙、丙3人向我国某工商局申请设立两合公司,工商局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规定拒绝办理该设立登记。(南京大学2006年研)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这一事例反映了商主体法中的何种原则?该原则的含义和具体构成如何? (2)该原则有何弊端?正确答案:(1)该事例反映了商主体法中的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rn现代各国一般都制定有大量的强行性法规对商主体的资格予以严格控制形成了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主要包括商主体类型法定、商主体内容法定和商主体公示法定三个方面。商主体类型法定即可以进行经营活动的商主体在组织形式上由法律予以明确设定非经法律设定者不得享有商主体资格当事人不得创设法定类型之外的商事组织形式。商主体内容法定即可以进行经营活动的商主体的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创设非规范性的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商主体公示法定即商主体的成立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公示以便交易第三人及时知晓;未经法定公示者不得用以对抗善意第三人。rn本例中的甲、乙、丙三人违反了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中的商主体类型法定我国公司法中没有两合公司这一组织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拒绝办理设立登记是适当的。rn(2)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对于现代经济发展具有促进和保护作用但是其背后也有不少缺点主要包括:rn中国国情与外国国情之间的差别导致了商主体类型上的差异。在今天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这样的差异对我国同外界的交往产生一定的妨碍不利于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rn随着时代的变迁商事交易也在发展这也必然导致了商主体的类型要不停地进行拓展。但是商主体类型严格法定原则又为此套牢了紧箍咒。rn商主体内容的法定原则对商事主体创立的内容和程序加以限制的同时也就否认其他形式的商主体的建立。譬如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的设立条件如果严格遵循商主体法定原则只存在设立条件都符合或都不符合两种可能但是对一种新形式的商主体的创立就必须被否认吗?这对社会的创新和对商主体的内容发展是不利的。所以对于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我们也同样需要辩证地去对待。16.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只能是故意实施。A. 部分错B. 对C. 部分对D. 错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只能是故意实施。A. 部分错B. 对C. 部分对D. 错正确答案: D17. 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给付义务人不承担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错误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造当担保的合理期限。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给付义务人并负有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18. 试述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及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加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具体的权利义务。试述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及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加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具体的权利义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其所表现的具体的诉讼权利义务也不尽相同。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分别具有不同的诉讼权利义务。19.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包括( )A.绝对确定的法定刑B.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C.相对确定的法定刑D.浮动法定刑参考答案:ACD20.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际贸易支付中的拒付?( ) A付款人拒绝承兑 B付款人破产 C付款人死亡 D付款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际贸易支付中的拒付?()A付款人拒绝承兑B付款人破产C付款人死亡D付款人避而不见ABCD拒付 国际贸易中的拒付是指付款人拒绝承兑和拒绝付款的行为。拒付不仅包括付款人明确的拒绝,还包括付款人破产、付款人避而不见、死亡等情况。因为在这些情况下,持票人无法从付款人那里取得汇票的金额,其结果和拒付是一样的。 21. 23某县几位主要领导干部参与一起走私大案,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此案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该县人民检察23某县几位主要领导干部参与一起走私大案,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此案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该县人民检察院需经履行的法律程序是什么?()A上一级公安机关研究同意B县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C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D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D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走私犯罪不属于该条列举的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而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如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22.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侵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发展的行为。23. 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 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杳无音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杳无音信B丛某因出国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对钟某侮辱案提出控告C薛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被抢劫,因薛某说话颠三倒四,接案人员对其报案有怀疑而未立案D秦某得知与其共同诈骗的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逃离居住地藏匿B根据刑法第88条,A选项属于在司法机关立案受案后有逃避审判行为的。C选项属于被害人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立案受案而未立案受案的。D选项属于在司法机关立案受案后有逃避侦察行为的。24. 医生甲退休后,擅自为人看病2年多。某日,甲为乙治疗,需注射青霉素。乙自述以前曾注射过青霉素,甲便未做皮试就给乙注射青霉素,乙因青霉素过敏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B.以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论处C.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D.以医疗事故罪论处参考答案:A25. 营业税税率都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税率是( )。 A3% B5% C8% D5%20%营业税税率都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税率是()。A3%B5%C8%D5%20%B26. 发达的内陆国和地理不利国不能参与同一分区或区域内发达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生物资源的开发。( )发达的内陆国和地理不利国不能参与同一分区或区域内发达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生物资源的开发。()错误27. 下面选项中正确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送交各股东 B以发起设下面选项中正确的是()A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送交各股东B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C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会前20日置备于该公司供股东查询D以募集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D公司法第166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28. 甲是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一次因为疏忽大意,导致大量外汇被骗购,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甲的行为构成( )A.滥用职权罪B.玩忽职守罪C.非法经营罪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29.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下列应当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是( )。 A典型的海洋自然地理区域、具有代表性的自然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下列应当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是()。A典型的海洋自然地理区域、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区域,以及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恢复的海洋自然生态区域B海洋生物物种高度丰富的区域,或者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C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滨海湿地、入海河口和海湾等D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遗迹所在区域E其他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区域ABCDE海洋环境保护法第22条规定:“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一)典型的海洋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区域,以及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恢复的海洋自然生态区域;(二)海洋生物物种高度丰富的区域,或者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滨海湿地、入海河口和海湾等;(四)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遗迹所在区域;(五)其他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区域。”30.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有( )。 A避险过当 B教唆未遂的教唆犯 C犯罪以后自首的 D从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有()。A避险过当B教唆未遂的教唆犯C犯罪以后自首的D从犯BCA错,因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对,刑法第29条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罪。”C对,因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刑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D错,因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31. 我国的“三资企业”属于下列选项中的哪种性质的经济?( ) A非公有制经济 B外国资本主义经济 C社会主义我国的“三资企业”属于下列选项中的哪种性质的经济?()A非公有制经济B外国资本主义经济C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AD宪法第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1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32. 根据票据法的一般原理,票据保证人的责任具有多重属性,主要包括:( )。 A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是同一责任 B票根据票据法的一般原理,票据保证人的责任具有多重属性,主要包括:()。A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是同一责任B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是刑事责任C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是行政责任D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是独立责任E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是连带责任E票据法第50、52条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保证人为2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因此选择E项。3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协商定价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协商定价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正确本题考核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根据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协商定价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34. 1998年6月12日,京海造纸厂因严重超标排污被县环保局子以行政处罚3万元,被县人民政府责令在3个月内整治完毕。1998年6月12日,京海造纸厂因严重超标排污被县环保局子以行政处罚3万元,被县人民政府责令在3个月内整治完毕。环保局在处罚决定中没有告知造纸厂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以及相应的期限。在接到环保局送达的处罚决定后,造纸厂不缴纳罚款,也没有申请复议、提起诉讼。1998年11月20日,县环保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决定。3天后,京海造纸厂就罚款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根据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分析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环保局的执行申请以及造纸厂的起诉。(环保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1)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申请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在本案中,环保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未告知被处罚人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以及相应的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期限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之日起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因此,行政机关若无法证明被处罚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并且其法定起诉期限已经届满,则不符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关于申请期限的规定,法院对该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从本案情况看,造纸厂的起诉期限尚未届满,法院不应当受理环保局的执行申请。 (2) 造纸厂的起诉期限尚未届满,并且符合起诉条件的要求,兼之环境行政处罚并非复议前置,法院应当受理造纸厂的起诉。 本案例主要是考查考生对行政相对人起诉期限的掌握以及与之相关的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受理条件。具体请参见本章“重点知识讲解”的非诉行政案件的强制执行部分。35. 试论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试论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现代社会的法律,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根本法到普通法,从成文法到不成文法,都有或应有其内在的经济逻辑和宗旨,以有利于提高效率的方式分配资源,并以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保障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这里仅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法律怎样和应当怎样促进效率: (1) 通过确认和维护人权,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进步。在基本意义上,效率就是生产力的进步。而生产力的进步不能没有人权的保障与推动。 (2) 承认并保障人们的物质利益,从而鼓励人们为着物质利益而奋斗。依历史唯物论和社会心理学的观点,满足既被当作人们需要的实现,进一步又是新的需要的起点和契机,因而追求利益是人类最一般、最基础的心理特征和行为规律,是一切创造性活动的源泉和动力。 既然利益的不断实现和追求是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动机,是社会发展的动力,那么,承认和保护人们的利益,使之成为一种权利,从而激励人们在法的范围内尽其所能地实现物质利益,就成为人类之所以需要法律的一个重要理由。 (3) 确认和保护产权关系,鼓励人们为着效益的目的而占有、使用或转让(交换)财产。财产权利的承认(产权关系的明确)是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前提。只有人们获得了对资源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物有其主,并有权排除他人对自己财产的侵犯或夺取,财产所有者才有信心和动机投入资源,发展财富。 (4) 确认、保护、创造最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模式,使之容纳更多生产力。每种社会制度、每个国家都有其经济有效运行的最佳模式。但就当代社会而言,最佳模式是市场经济模式。市场把生产者和经营者置于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境地,为人们施展才能创造了广阔的场所,同时也使资源能够从低效益利用向高效益利用流转;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则使市场中的竞争摆脱盲目状态,减少生产和经营中的偶然性、任意性、风险性及其他浪费资源的现象。 (5) 承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首先是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这在即将到来的知识经济时代尤为突出。 (6) 实施制度创新,减少交易费用。新制度经济学家指出,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它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摩擦力。减少交易费用的关键是产权制度、企业组织形成的创新以及市场机制的完善或补足。在制度创新中法律制度的创新是非常重要的。 36. 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关系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终止?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关系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终止?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委托代理关系终止:(1)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破产或终止业务。37. 甲、乙共谋杀害在博物馆工作的丙,两人潜入博物馆同时向丙各开一枪,甲击中丙身边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文物,造成文物毁损的严重后果乙未击中任何对象。关于甲、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成立故意毁损文物罪B.甲、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毁损文物罪实行数罪并罚D.甲的行为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成立牵连犯参考答案:B38.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_报案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A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_报案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A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B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C夸大损失程度D虚假证明、资料或不足额保险合同E重复保险合同ABC39. 甲在国家机关任职,乙有求于他并送5万元好处费。甲答应为乙办事,但因故未办成。后乙要求甲退钱,甲拒不退还,并威胁乙如再来要钱就告乙行贿。甲的行为属于( )A.受贿罪B.诈骗罪C.敲诈勒索罪D.受贿罪和敲诈勒索罪参考答案:A40. 甲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乙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调解书生效的五个月后,乙又以甲有外遇为由起诉甲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乙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调解书生效的五个月后,乙又以甲有外遇为由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裁定不予受理B审查有外遇的理由,如果属于新事实和新理由,则予以受理C应当受理D法院裁量决定是否受理C本题是对几个容易混淆的知识点的综合运用。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0条,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的条件的限制。本题是作为原审被告的乙又向原审的原告甲起诉,符合此条规定,因此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的规定,不需要审查是否存在新事实和新理由,也不受六个月期限的约束。本题初看起来似乎是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婚姻案件不予受理的规定,题干的设计也有迷惑性,因此需要考生细心,仔细阅读题干,防止主观上先人为主。41. 下列犯罪的罪状中属于叙明罪状的是( )A.伪证罪B.妨害作证罪C.信用卡诈骗罪D.盗窃罪参考答案:ABC42. 甲乙两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规定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该合同须( ) A经商标局核准甲乙两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规定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该合同须()A经商标局核准B经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准C经甲厂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D报商标局备案D见商标法第40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43. 什么是破产宣告?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什么是破产宣告?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破产宣告是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破产宣告障碍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破产宣告障碍包括:重整申请的提出;和解申请的提出;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以下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重整期间,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或者批准,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的;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程序的;和解协议被人民法院裁定为无效的;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 44. 企业购置的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企业购置的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正确45. 林老师是一名高中教师,一天他看到校园里有男生在对一个女生进行行动上的性骚扰,这时候他应该(林老师是一名高中教师,一天他看到校园里有男生在对一个女生进行行动上的性骚扰,这时候他应该( )A.进行制止,并对男生进行批评教育B.严厉制止,通知双方家长给予他们退学处理C.交给家长处理,自己置身事外D.少管闲事,说不定是校园小情侣的玩闹参考答案:A46. 35区分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是征税对象。( )35区分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是征税对象。()35正确47. 同一张汇票可能同时具有下列哪些属性( )。 A商业汇票 B远期汇票 C银行承兑汇票 D变式汇票同一张汇票可能同时具有下列哪些属性()。A商业汇票B远期汇票C银行承兑汇票D变式汇票ABCD同一张汇票可能同时是商业汇票、远期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变式汇票,因此全选。48. 什么是法定资本制下的资本三原则?什么是法定资本制下的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发起人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资本总额作出合法的明确规定,并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就不能成立。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的要求,充分体现了资本确定原则。 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该经常保持与其注册资本相当的财产。资本维持原则,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公司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以达到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公司信用基础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股东盈余分配的过高要求而导致的公司资本的实质性减少。 资本不变原则。该原则并不是指公司资本绝对不能变更,而是指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增加或减少资本,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 49. 最早将资产阶级人权理论予以规范化的是( ) A1789&39;年法国人权宣言 B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 C1最早将资产阶级人权理论予以规范化的是()A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B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C1787年美国宪法D1689年英国的权利法案B独立宣言被马克思誉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50. 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下列表述()是正确的。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B51. 有关以股权出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B以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有关以股权出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B以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C以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D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D根据物权法第226条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质权合同。以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后发生效力。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D项错误。52. 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计算机程序应作为文学作品保护 B各成员可决定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计算机程序应作为文学作品保护B各成员可决定商标许可与转让的条件,但不允许商标的强制许可C成员方必须以专利形式对植物品种提供保护D司法当局有权禁止那些对知识产权构成为侵权行为的进口商品进入商业渠道ABD本题考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保护的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 (1) 版权及相关权利。该公约规定,各成员国必须遵守伯尔尼公约的规定。版权的保护应延伸到表达方式,而不包括思想、程序、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等。计算机程序,无论是原代码还是目标代码,应作为文学作品保护。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2) 商标。各成员可决定商标许可与转让的条件,但不允许商标的强制许可。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 (3) 产地标志。 (4) 工业设计。 (5) 专利。对于以下情况,成员方可不授予专利:对人或动物的诊断、治疗和外科手术方法任何植物、动物(微生物除外)。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6) 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7) 对未泄漏的信息的保护。 (8) 对反竞争行为的控制。在知识产权的实施方面,该公约规定了民事和行政程序及补救。司法当局有权命令一成员方停止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特别是应禁止那些对知识产权构成侵权行为的进口商品进入商业渠道。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53. 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方式进行?( ) A以客户名义 B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义 C以公司自己名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方式进行?()A以客户名义B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义C以公司自己名义D以其他证券公司名义C本题考查的是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规定 证券法第137条规定:“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可见,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只能以自己公司的名义进行,故A、D项不正确,C项正确。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一个机构,不能以其名义进行,故B项不正确。 54. 公司的( )决定公司所得税后利润必需分配给公司股东。A、连带性B、团体性C、自治性D、营利性公司的( )决定公司所得税后利润必需分配给公司股东。A、连带性B、团体性C、自治性D、营利性正确答案:D55. 现行法律规定,全国的著作权主管行政机关是 ( ) A国家版权局 B文化部 C新闻局 D国家知识产权局现行法律规定,全国的著作权主管行政机关是 ()A国家版权局B文化部C新闻局D国家知识产权局A1985年国务院设立国家版权局作为全国的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56. 公司是( ) A企业法人 B财团法人 C公法人 D私法人公司是()A企业法人B财团法人C公法人D私法人AD本题考查公司的性质。在大陆法系国家,以公法与私法理论作为划分的基础,将法人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私法人又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团法人是社员的结合,财团法人以财产的捐助为其成立的基础。公司是依据私法公司法(尽管是公法化了的私法,但本质上还是属于私法)而设立的,所以是私法人。另外,公司是由股东共同出资组成的,它是社团法人。57. 下列哪些犯罪不是将犯罪结果作为既遂的判断标准?( )A、故意杀人B、盗窃C、诈骗D、丢失枪支不报下列哪些犯罪不是将犯罪结果作为既遂的判断标准?( )A、故意杀人B、盗窃C、诈骗D、丢失枪支不报正确答案: D58. 甲乙两厂均为生产保健营养品的企业。甲厂于1989年注册了V商标,乙厂于1990年注册了与V商标相近似的W商标,此时甲乙两厂均为生产保健营养品的企业。甲厂于1989年注册了V商标,乙厂于1990年注册了与V商标相近似的W商标,此时甲厂可提出()。A注册商标争议B注册商标异议C商标侵权诉讼D冒充注册商标诉讼A59. 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D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通意见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本题案情非甲乘乙之危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乙的利益,故不属于乘人之危,B项错误。本题中,乙殴打甲致重伤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甲乙之间约定甲不得告发乙的犯罪行为,属于对犯罪的包庇,此约定无效,但关于赔偿约定有效,此协议为部分有效合同,因此A、C项错误。甲因乙的侵权行为而产生5万元医药费的损害,即使没有合同关系也有权要求乙进行赔偿,乙支付赔偿具有法律上的原因,不构成不当得利,无权要求返还,因此D是正确答案。60.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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