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1秋《外国法制史》综合测试题库答案参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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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1秋外国法制史综合测试题库答案参考1. 下列税种中,哪一种税的征收管理不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 ) A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B关税 C下列税种中,哪一种税的征收管理不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A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B关税C土地增值税D印花税B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条:(适用范围)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海关法第2条:海关依照本法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因此,关税由海关法规范,不受税收征收管理法规范。2. 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再次发行公司债券,该公司下列( )情形将构成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批准再次发行公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再次发行公司债券,该公司下列()情形将构成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批准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原因。A公司的总资产2亿元,净资产额4000万元B公司前两年连续亏损,可是近3年连续盈利,其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利息C由于公司突发事件,尽管公司的资金充足,但已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暂缓支付D前一次已发行完毕的公司债券1000万元,此次申请发行500万C根据证券法第18条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一)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二)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三)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3. 英国内阁的主要任务是( )。A.制定中央各部政策B.将政策提交议会讨论C.监督和贯彻执行政策D.协调和确定各部的职权范围参考答案:ABCD4. 玛丽具有A国国籍,1998年死亡时住在B国。玛丽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C国的一辆豪华轿车并诉至C国法玛丽具有A国国籍,1998年死亡时住在B国。玛丽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C国的一辆豪华轿车并诉至C国法院。假设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此时,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B间接反致C转致D双重反致正确答案:B反致,是指针时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依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为准据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应适用甲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甲国法院最后适用了本国的法律,这种情况即称为反致。转致,是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法律的情况即为转致。间接反致,是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的法律,而依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甲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本国的法律的情况即为间接反致。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最后,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就构成间接反致,因此选B项。5. 美国政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主要有召开州的党代表大会选出全国大会的代表和州预选的方式直接由党员选出全国党代表大会代表两种方式。(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6. 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要求,有关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要求,有关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该有关人员是指()。A会计人员B记账人员C审计人员D审核人员B本题考查的是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根据会计法,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7. 国有土地上不得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上不得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参考答案:8. 日本的地方议会分为都道府县地方议会和市町村地方议会两级。按照地方自治法的规定,两级地方自治议会都采取( )。A.二院制B.一院制C.议会制D.内阁参考答案:B9. 某市老干局负责基建的老张同志,为了使本局的集资宿舍楼早日开工,来到市节水办办理基建用水手续。节水办的工某市老干局负责基建的老张同志,为了使本局的集资宿舍楼早日开工,来到市节水办办理基建用水手续。节水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老张,老干局应向节水办缴纳2000元供水用料保证金,并要求到自来水公司购买通水器材。另外出示了相关文件。该文件规定,工程安装施工所需器材、管道配件等必须统一由节水主管部门指定的供水器材经营部(或单位)提供,否则节水部门不予验收,供水部门不予供水。老张无法,只得交了钱。回头想想又觉得不对,于是问在当律师的侄子小张,此事是否合理。但节水办指定自来水公司的原因是因为节水办与自来水公司实际上是一班人马两块牌子,节水办的工作人员每月都领自来水公司的工资,而保证金实际上也是自来水公司收去。问:节水办的行为属于行政权力的滥用,实质就是行政强制交易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自来水公司作为一个公用企业,与行政机关联合起来,强制用户购买其供水器材。在这一起行政强制交易行为中是强制交易的指定企业。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损害了用户的利益,违反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是节水办这一行政机关下达的命令,所以应向节水办的上级机关投诉,而不能只向工商局投扩。10. 创设嫡长子继承制的朝代是( )A. 夏B. 商C. 西周D. 秦创设嫡长子继承制的朝代是( )A. 夏B. 商C. 西周D. 秦正确答案:C11. 佛教法的渊源主要有( )A.三藏B.国王救令C.乔达摩法经D.摩奴法典参考答案:ABD12. 下列关于宪法的修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 B由三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列关于宪法的修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B由三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C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D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AC根据我国的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故选AC。13. 修正的犯罪构成包括未完成的犯罪和( ) 。A、共同犯罪B、单位犯罪C、过失犯罪D、故意犯罪修正的犯罪构成包括未完成的犯罪和( ) 。A、共同犯罪B、单位犯罪C、过失犯罪D、故意犯罪正确答案: A14.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在选择和确定被征求意见的公众的确定方面,应当综合考虑的因素包括(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在选择和确定被征求意见的公众的确定方面,应当综合考虑的因素包括()。A文化程度B职业C专业知识背景D年龄E受影响程度BCE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15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知识背景、表达能力、受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选择被征求意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5. 法理学的实证主义方法论不包括?A、历史文献的方法B、调查的方法C、试验的方法D、哲学的方法法理学的实证主义方法论不包括?A、历史文献的方法B、调查的方法C、试验的方法D、哲学的方法正确答案:D16.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属于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自权利被侵害时起的第十二年后至第二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属于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自权利被侵害时起的第十二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或者属于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的一年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自权利被侵害时起的第十九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提起诉讼请求的权利()。A只能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十年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B可以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而不超过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C在这期间,遇有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可以超过二十年行使D在这期间,遇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可以超过二十年行使A见民通意见第167条、175条规定。该题所列的情况下,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十年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延长的规定,不适用中止和中断规定。17. 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份出售某海鲜产品的要约,B公司在要约规定期限内做出承诺,表示愿意购买该批海鲜产品,但是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份出售某海鲜产品的要约,B公司在要约规定期限内做出承诺,表示愿意购买该批海鲜产品,但是在包装方面提出了特殊的要求。A公司接到B公司的承诺后未表示异议,双方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正确18. 下列属于晚期型婚约特征的是( )。 A婚约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自愿订立 B订婚是结婚的先行阶段,未订婚者,其下列属于晚期型婚约特征的是()。A婚约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自愿订立B订婚是结婚的先行阶段,未订婚者,其婚姻无效C未成年人订婚须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D作为婚约标的之婚姻须不违背法律ACD婚约,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成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在古代社会中,婚约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婚约订立后,订婚的男女双方具有未婚夫妻身份,对男女发生准夫妻的效力。进入近现代后,较之早期婚约有了很大的改变。晚期的婚约的法律效力有所减弱,并且其缔结及解除程序也相对简化,具体表现在:首先,相对古代将婚约视为结婚的必要程序,晚期型婚约不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有些国家在法律上还取消了有关婚约的相关条文。规定有婚约的国家,也不要求当事人在结婚前必须先行订婚,婚约已成为可由当事人自由任意选择的一个程序。其次,早期婚约的缔结主体是男女双方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晚期订立婚约的当事人由原来的监护人改为由男女双方自行订立,未经当事人双方合意订立的婚约无效。最后,婚约不再具有人身约束力,双方因合意或法定理由可随时解除婚约。晚期型婚约的最大特征是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许多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婚约不能强制执行,不得基于婚约诉请结婚。婚约解除后,双方不再受婚约的约束,但是,无正当理由解除婚约的,过错方应依法承担由于解约而产生的财产上和精神上的损害赔偿及赠与物的返还责任。因此,选项ACD为正确选项。19. 试比较行政诉讼举证制度与民事诉讼举证制度的不同。试比较行政诉讼举证制度与民事诉讼举证制度的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国行政诉讼举证制度与民事诉讼举证制度相比,有如下几个区别: 区别 民事诉讼举证制度 行政诉讼举证制度 举证责任 分担 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负有更多的举证责任 实行“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告承担基本的举证责任 证明要求侧重点 侧重点主要放在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基础和合法性上 侧重点主要放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基础和合法性上 证明对象 主要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包括法律事实和相关的证据事实 是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被诉的行政主体应证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20. 1889年,日本颁布明治宪法,确立了以西方立宪制度做装饰的君主专制体制。(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21. 与“法的统治”相对应的是“人的统治”。( )与“法的统治”相对应的是“人的统治”。( )正确答案:22. 某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金银首饰经营资质,地处某市市区。2007年5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销售给个人某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金银首饰经营资质,地处某市市区。2007年5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销售给个人消费者金项链共取得零售收入1898850元,并随同金项链销售收取专家鉴定报告费用8700元,均开具普通发票,货款已收到。(2)将钻石饰品200克拉(成本价为每克拉3240元),赠送给某协会,当月同类饰品的销售价格为每克拉4440元(不含增值税),货已发出。另将上月自生产企业购进的成本为14万元的金银镶嵌首饰(无同类售价)发给先进工作者作为奖励(已抵扣进项税额)。(3)用金戒指200克与某单位交换大型激光打印机2台自用,当月同类金戒指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为100元/克(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为120元/克(不含增值税),办公用激光打印机每台售价10000元(不含增值税),双方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将金银首饰与外购珠宝组成成套饰品对外销售,取得零售收入170200元,货款已全部收到,组成成套饰品的金银首饰与珠宝的不含税价格分别为165000元、8000元。(5)从国外进口金银首饰一批,关税完税价为52万元,关税税率为25%,按规定缴纳给海关相应的税金后取得海关完税凭证。上月留抵税额为27万元,金银首饰的成本利润率为6%。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进口环节应缴纳的税金及本月应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结果保留两位小数)。(1)进口环节应纳关税税额=52000025%=130000(元) 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520000(1+25%)17%=110500(元) 进口环节缴纳税金=130000+110500=240500(元) (2)本月应纳的消费税税额=(1898850+8700)(1+17%)5%+2004440+140000(1+6%)(1-5%)5%+2101205%+170200(1+17%)5%=142203.26(元) (3)本月应纳的增值税计算如下: 销项税额=(1898850+8700)(1+17%)17%+200444017%+20010017%+170200(1+17%)17%=456255.29(元) 进项税额=110500元 进项税额转出=14000017%=23800(元) 上月留抵税额=27000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456255.29-(110500-23800)-270000=99555.29(元) 23. 现阶段,我国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 )。 A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B发展科学事业 C发展医疗卫生体育事现阶段,我国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A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B发展科学事业C发展医疗卫生体育事业D发展文化事业ABCD我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第20条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第21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第22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24. 古代楔形文字法典包括( )A.汉穆拉比法典B.那罗陀法典C.俾拉拉马法典D.李必特伊丝达法典参考答案:ACD25. 柏里克利改革规定担任公职或出席民众大会都可以领取津贴。(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26. 依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对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既不能判处死刑依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A对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执行B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C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D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以判处死刑,但必须在其生育或者流产后才能执行死刑判决CD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可见死刑缓期执行只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其对象也只能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因此选项A正确。刑法第48条第2款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因此,选项 B正确。而对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对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可以判处死刑,包括在其生育或者流产后执行死刑。因此,选项C、D不正确。27. 下列( )是法国大革命时期为了镇压工人运动而通过的。A.列霞白利法B.黑人法典C.塔夫托哈特莱法D.共产党员活动管制法参考答案:A28.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立法宗旨为( )。 A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 B规范监督管理行为 C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立法宗旨为()。A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B规范监督管理行为C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D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E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ABCDE29. 封建法的传统,拜占庭教会法的影响,罗马法的渗透,三者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俄国封建法律制度的特色。(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30. 对外商投资企业产品的外国含量要求,相当于下述哪一项措施?( ) A贸易平衡要求 B外汇平衡要求 C当对外商投资企业产品的外国含量要求,相当于下述哪一项措施?()A贸易平衡要求B外汇平衡要求C当地股权要求D当地含量要求D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本题选项中提供的四项都是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其中当地含量要求与外国含量要求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因而正确选项是D。 31. 1972年,英国政府对北爱尔兰实行直接统治,以恢复法律和秩序,北爱地方政府被取缔。(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32. 经济法律关系包括哪些种类?经济法律关系包括哪些种类?经济法律关系作为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形式,依其三类对象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经济管理法律关系、竞争法律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法律关系。经济管理法律关系,在宏观管理方面主要表现为经济管理职权关系,即在一定职权职务范围内实施相应行为(主要是抽象行政行为)而形成的职权关系;在微观管理方面,主要是因具体行政行为而形成的经济管理法律关系。同时,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也包括契约性的法律关系,如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关系。竞争法律关系是在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中形成的。它主要是在民商法对竞争关系进行一般性规范的基础上,以经济法的原则和规范进行“二次调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法律关系主要包括:本质上为政府商事合同的经济合同关系;公有主体参与的股东协议等企业关系;平等财政主体间的经济协作法律关系。33. 英国国王必须以公平无私为原则,对任何政党皆采取中立的态度。(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34.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C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D附带民事诉讼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ABC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8条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原则作了规定,即:“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因此,D项错误。35. 下列哪一事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 A甲厂职工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参观的客户蒋某致伤,蒋某下列哪一事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A甲厂职工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参观的客户蒋某致伤,蒋某要求陈某赔偿B汪某因身高不足1.70米而被乙厂招聘职工时拒绝录用,汪某欲告乙厂C丙公司与劳务输出公司就30名外派劳务人员达成的协议D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的担保B本题考查的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劳动力管理关系、劳动保险关系、劳动争议处理关系、劳动监察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A项是侵权法律关系,适用民法,不适用劳动法;B项乙厂侵犯了汪某的平等就业权,是劳动争议,属于劳动法调整;C项劳务输出公司并非用人单位,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调整;D项是担保合同关系,不适用劳动法。 36. 下列各项中属于现代法国家庭、婚姻和继承法的变化的是:( )A.夫权削弱,妻的地位有所提高B.逐渐取消结婚经父母同意的规定C.离婚制度的变迁,规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为:双方同意共同生活破裂错误D.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法律也逐步演变参考答案:ABCD37. 简述当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的主要模式。简述当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的主要模式。当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模式主要包括:(1)分散立法式。是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法典和其他单行法规的有关章节中。1804年法国民法典就是这一立法模式的典型代表。(2) 专章专篇式。19世纪中叶,国际私法立法出现在了在民法典或其他法典中以专篇或专章形式较为系统地规定冲突规范的立法模式。(3) 单行立法式。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1896年德国民法施行法的颁布为标志,国际私法立法进入了法典化阶段,许多国家开始以专门法典或单行法规的形式系统地规定冲突规范。38. 伊斯兰法同教会法一样强调对契约的严格履行。(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39. 日耳曼法中不仅实行法定继承,同时遗嘱继承也很发达。(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40. 中国公司P和外国公司F在中国进行合作经营,设立企业V。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AP在V中获得的利润可以中国公司P和外国公司F在中国进行合作经营,设立企业V。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AP在V中获得的利润可以与其投资不对等BV可以经营新闻业务C如果V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则不得转变成其他法律形式DV的管理机构可以是董事会,也可以是联合管理机构,甚至可以是P与F之外的第三方A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是组织形式灵活,收益、风险等可以约定。AD是正确选项,符合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B选项涉及外商的投资领域,新闻业务是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实际上,我们现有规章与政策允许外商投资企业转变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因此C 项不正确。 41. 西欧共同商法时期商法编纂的成果有奥内隆法典、威士比法典、阿马尔菲法典和( )A.塞得海法B.威尼斯法典C.罗德海法D.康梭拉多法典参考答案:D42. 甲好逸恶劳,并且染有赌博的恶习。一日,甲赌博时将所有积蓄全部输掉,遂产生了抢劫财产的念头。甲于某日进入一甲好逸恶劳,并且染有赌博的恶习。一日,甲赌博时将所有积蓄全部输掉,遂产生了抢劫财产的念头。甲于某日进入一户人家抢劫,将该户男主人乙打成重伤后抢走了家中的现金一万余元。案发后,甲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被害人乙及其亲属十分气愤,扬言要报复甲。通过公开审理,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15年。在甲被判处刑罚之后,被害人乙及亲属的情绪逐渐平稳。而甲在监狱中通过劳动改造,逐渐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并掌握了修理汽车的技能。甲减刑提前出狱后,在社区的帮助下,利用在监狱中所掌握的技能经营了一家汽车修理厂,开始自食其力。问:该案例主要体现了刑罚的下述功能。 1) 惩罚犯罪功能。刑罚是犯罪的必然后果。任何人只要实施了犯罪,就要受到刑罚的制裁,即被剥夺或限制某种权益。甲由于入户抢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体现了刑罚的惩罚功能。 2) 矫正功能。刑罚对犯罪人的惩罚只是一种手段,刑罚的最终功能在于通过执行刑罚将犯罪人矫正成为社会的无害因素,使他们不再危害社会。甲在刑罚执行过程中,通过劳动改造,逐渐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并掌握了修理汽车的技能,出狱后自食其力。这体现了刑罚的矫正功能。 3) 安抚功能。犯罪对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使其对犯罪人产生了痛恨,而刑罚的安抚功能就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被害人及其亲属在心理上获得平衡。本案中,被害人乙及其亲属十分气愤,扬言要报复甲。在甲被判处刑罚之后,被害人乙及亲属的情绪逐渐平稳。这体现了刑罚的安抚功能。 4) 威慑功能。国家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会使社会上有犯罪倾向的不稳定分子感受到思想上、心理上的影响和震撼,出于对刑罚的畏惧而不敢实施犯罪。刑罚的威慑功能主要是通过公开审判制度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实现的。通过公开审理,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15年。这自然会威慑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使他们打消犯罪的念头。 5) 教育功能。刑罚的教育功能的表现之一是通过刑罚的惩罚,教育和改造犯罪人,使他们重新做人。甲在监狱中通过劳动改造,逐渐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并掌握了修理汽车的技能。甲减刑提前出狱后,在社区的帮助下,利用在监狱中所掌握的技能经营了一家汽车修理厂,开始自食其力,重新做人。这正体现了刑罚对犯罪人的教育功能。$刑罚目的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通过刑罚制裁,刑罚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是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 1) 特殊预防是指预防犯罪对象的特殊性,即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他们不再犯罪,包括主动不再犯罪和被动不再犯罪。所谓主动不再犯罪是指犯罪人在受到刑罚惩罚以后,在深刻反思自己所犯罪行的基础上,比较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犯罪的根源及危害性,痛恨自己的犯罪行为,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的信念,决心以后不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甲在监狱中通过劳动改造,逐渐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并掌握了修理汽车的技能。甲减刑提前出狱后,在社区的帮助下,利用在监狱中所掌握的技能经营了一家汽车修理厂,开始自食其力,重新做人。这反映了甲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深刻认识,主动不再犯罪,从而体现了刑罚的特殊预防目的。 2) 一般预防是指预防对象的不特定性,即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社会上那些不稳定、有可能犯罪的人看到了犯罪的必然结果是刑罚的惩罚,从而不敢以身试法、不敢犯罪。国家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会使社会上有犯罪倾向的不稳定分子感受到思想上、心理上的影响和震撼,出于对刑罚的畏惧而不敢实施犯罪,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通过公开审理,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15年。这自然会威慑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使他们打消犯罪的念头,从而体现了刑罚的一般预防的目的。 43.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哪项机关所在地周边距离10米至300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 ) A全国人大常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哪项机关所在地周边距离10米至300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外国驻华使领馆D最高人民法院ABD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限制 掌握集会、游行、示威的管理制度中的地域限制部分内容。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第23条的规定,一些重要的国家机关,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宾下榻处、重要军事设施、航空港等周边距离10米至300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所以,C项不在规定之列。补充的是,在外国驻华使领馆附近举行集会、游行、示威也有一定的限制,该法第22条规定“集会、游行、示威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所在地举行或者经过的,主管机关为了维持秩序,可以在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未经人民警察许可,不得逾越。” 44. 论述清末领事裁判权的特征。论述清末领事裁判权的特征。领事裁判权,是指一国通过其驻外领事等对在另一国领土之内的本国国民按照本国法律形式司法管辖权。清末“领事裁判权”,也就是所谓的“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则是指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在强迫中国与之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规定的一种司法特权。依照这种特权,凡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其在中国的侨民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不论其发生何种违背中国法律的违法或犯罪行为,或称为民事刑事诉讼当事人时,中国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只能由该国领事,或由其设在中国的司法机构依据其本国法律制裁,所以,领事裁判权又被称为“治外法权”。 观审制度。所谓观审制度即西方列强取得在华领事裁判权以后确立的强行干预中国的司法审判制度。按原来不平等条约中的规定,涉外案件均依被告国法律。但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后,西方列强逐渐强迫中国政府同意,既使外国人是原告的案件,其所属国领事官员也有权前往“观审”,中国承审官应以礼相待。如观审官员认为审判有不妥之处,可以提出新证据,再传原证甚至参与辩论。这种观审制度是对原有领事裁判权的扩充,也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粗暴践踏。 会审公廨。又称会审公堂。1864年上海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规定:凡涉及外国人的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凡中国人与外国人间一的案件,若被告系有约国人,由其本国领事裁判,若是无约国人,也须由其本国领事陪审。实际上,所谓“会审”,只是空有其名,甚至租界内纯中国人间的案件最终也须外国领事观审并操纵判决。会审公廨制度的确立,也是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扩充延伸。 第一,领事裁判权是资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政治侵略,破坏了中国主权完整。 领事裁判权制度就是“国中之国”的突出表现,首先,这种特权侵犯了一个国家的属地主权,破坏了国家主权完整,“将属人管辖权原则提高到属地管辖原则之上,从而建立一种国际地役权”。其次,这种特权与欧荚所奉行的国际法原则是不相符的,其根据也是错误的。顾盛说:“按照欧美奉行的国际法公使或领事不能保护他的国人,当地法律是必须奉行的”。然而,西方列强还是以强盗的手段把他们强加于中东殖民地国家的特权枷锁套在了中国人民头上。 第二,领事裁判权的发展扩张与中国近代社会半殖民化过程相适应。 领事裁判权是在中国开始由封建社会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化之时产生的,伴随着列强以武力为主的侵略过程,其发展扩展也呈现出阶段性,同时这种侵略特权的扩大,也与清朝统治者在殖民化过程中对待西方列强的心态变化相关联。有人指出: “领事裁判权确定以后,随着资本主义侵略者在中国势力日渐扩张,其制度也日渐扩张,直到20世纪初,已完备建立。”到了1900年以后,清政府曾乞求列强取消领权,但殖民者一再拖延,同时又提出更多的政治、经济权益的要求。清朝统治者从“于万般无可奈何之中,一切不能不勉允所请”到“坚持一心、曲全领好”,再到“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心态变化过程,也就是列强攫权、扩展领权和各种侵略权益的过程。 第三,领事裁判权的实行及列强撤消领权的许诺对中国法制的影响:近代化同时又具有半殖民化性质。 领事裁判权作为一种政治侵略手段,促使中国社会趋于完全殖民化,同时领权也对中国古老的传统法律趋向近代化产生了微弱影响。19世纪末叶的改良主义者曾从处理中外交涉的角度出发,提出要学习西律,认为“以西律治西人,则彼无可规避,以西例治华人,则我亦免偏枯”。从西方列强来说,为了殖民利益,他们早就要用西方的“道德”影响改良中国法典和法庭,他们曾以中国法制落后为借口,以后又以此为由迟迟不愿放弃这一特权,1902年中英续订通商行船条约称:“中国深欲整顿本国律例,以期与各西国律例改同一律”,英愿予协助,完成之后,英即允弃其治外法权。随后,美国、日本、瑞典等国也在与清政府订约中做了同样规定。这对清朝统治者足具有一定的诱惑和刺激作用的。1902年以后,清政府决定设立修订法律馆,并聘请一些外国人参加,在几年时间内,翻译了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典,编订和起草了几部中国法典,包括民、刑、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各种,但绝大部分末及颁布施行。在司法行政方面也有几种法典颁行,规定设立三级新式法院(地方、上诉、最高法院)。1908年,清政府颁布了由“宪政编查馆”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这种法制上的变化在形式上有了些微进步,抄用了资本主义国家法典的形式和条款,在体例、刑名上与封建法典有所区别,甚至还写入了罪行法定主义原则,有了设立议院的规定,司法也采取了形式上的独立。但是特别要看到,清末的法制带有了明显的半殖民半封建色彩,一些刑法的正文形式上反映了较多的资本主义色彩,附录则反映了浓厚的封建性,在民律草案中,明确承认了领权制度,所谓的“宪法”实际上是“立法、行政、司法则皆揽于君上”。这种状况并不奇怪,因为这种法制的变化,是立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之上的,清朝统治者的立法原则就是“兼采列邦之良规,无违中国之礼教”,既要维系自己的统治,又要保护侵略者利益。所以清末的法制变化既反应出了形式上的近代化,更反应出了实质上的殖民化。 总之,领事裁判权的确立是外国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干涉中国内政、操纵中国司法的重要手段,它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鸦片战争前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的国家。而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确立,不仅使中国的司法机关丧失了对涉外案件的管辖权,而且在中国领土上允许外国设立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力,并适用外国法律,其结果出现了在中国领土上外国人不受中国法律约束,而中国人反受外国法律裁判的怪现象,其正是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深刻写照。 45. 经济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经济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正确46. 简述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特征。简述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特征。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构成要件的行政从属性。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通常以未获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安全标准、安全要求为前提,这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成立对行政法规及行政命令的依附称之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行政从属性。 第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类罪而非个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是包含数种犯罪的统称,即类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不仅包括污染环境方面的犯罪,也包括破坏自然资源方面的犯罪。 第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后果严重、危险性更大。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犯罪后果都是极为严重的,污染和破坏环境所造成的生态影响是难以估计甚至是不可逆转的,更不是以经济价值可以计量的。 第四,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直接针对环境。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般是先污染或破坏环境,进而再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环境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直接侵害的对象,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仅仅是某些个罪中的间接结果。另一方面,各种环境危害往往比具体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更严重。因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侵犯的主要是环境利益而不是经济利益。 第五,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犯罪构成的差异性。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大致可分为污染环境的犯罪和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其中污染环境罪的主体大多为单位。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从实践来看大多是个人的犯罪,且犯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是故意。 47. 张某在装修房屋时,为扩大室内面积,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了部分房屋结构,便把原本放在厨房的灶具搬到了阳台上,抽张某在装修房屋时,为扩大室内面积,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了部分房屋结构,便把原本放在厨房的灶具搬到了阳台上,抽油烟机的排气管从阳台玻璃上伸出来,该排气管正好伸到楼上王某家的窗户底下,当张某做饭时,油烟便飘进王某家。王家只好紧闭窗户。王某多次要求张某采取措施改变排气管的朝向,均遭到拒绝。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改变抽油烟机排气管的位置。王某的诉讼请求在法律上有何依据?在本案中,张某、王某同住一楼,形成了不动产相邻关系。张某排放烟气必须以不侵害相邻人王某的权利为限,反之,王某有权要求张某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张某的抽油烟机的排气管正对王某的窗户,导致烟气进入王家,构成对王某的侵害,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他有权要求张某停止侵害行为、排除妨碍。本题涉及相邻关系中有害物质排放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救济措施。物权法第90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大气污染物,是指向大气排放并对大气造成污染的物质,如二氧化硫、烟尘、油烟、粉尘、废气等。在正常限度内,不动产权利人不得禁止相邻地排放的烟雾、煤气、不良气味等。对于正常的限度,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常做法以及大多数人的意愿等方式确定。48. 英国光荣革命后的权利法案确定了议会的主宰地位,如( )。A.国王不能搁置议会通过的法律B.重新确立了议会的财权和军权C.强调自由和经常地选举的权利D.国王仍可征集军队参考答案:ABC49. 下列关于审理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B审理选民下列关于审理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B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十日内审结C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最长期限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D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最长期限是立案之日起三个月A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应当在选举日前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案件的期限是6个月,适用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的期限是3个月,但都可延长。50. 罗马帝国初期法学的两大学派是( )A.普罗库尔学派和萨比努斯学派B.注释法学派和评论法学派C.乌尔比安学派和盖尤斯学派D.法典汇编法学派和历史法学派参考答案:A51. 雅典的民主政治的确立经过了( )过程。A.梭伦改革B.阿菲埃尔特改革C.克里斯特尼改革D.柏里克利改革参考答案:ABCD52. 下列选项有关法的移植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现代的法律都是从古罗马法移植来的 B法的移植是指对下列选项有关法的移植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现代的法律都是从古罗马法移植来的B法的移植是指对同一个国家历史上的法律进行批判的吸收C所有的法律原则不能移植D法的移植可能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形成法系D本题的考点是法律移植与法律继承的概念 两大法系,特别是大陆法系在很大程度上是继承古罗马法的结果,但并不能说所有的现代法律都是来自古罗马,选项A错误。法律移植是对外国的法律的借鉴和引进,而法律继承才是对本国历史上的法律进行批判的吸收,故B错误。法律原则有一定的普适性,因此是可以移植的,故选项C错误。法律的移植可能是借鉴不同的法系的法律,因此可能会使得引入国形成其他的法系。故选项D正确。 53. 下列属于内部行政监督的是( )。 A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B行政监察 C审计监督 D行政机关对国有企事业单下列属于内部行政监督的是()。A上级对下级的监督B行政监察C审计监督D行政机关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监督ABCD内部行政监督包括一般权限的内部行政监督、行政监察与审计监督。其中,一般权限的内部行政监督又包括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平级之间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监督。54. “商”的广义含义指的是什么( )。A.交换行为B.投资行为C.协议行为D.一切营利性行为参考答案:B55. 我国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 ) A农用地 B建设用地 C旅游用地 D未利用地我国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A农用地B建设用地C旅游用地D未利用地ABD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2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56. 简述春秋时期各国的主要立法活动。简述春秋时期各国的主要立法活动。春秋中叶以后,经济基础和阶级力量的变化引起了法律制度的变革,各诸侯国法律制度的一个重大改革就是公布了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中心的成文法。但从整体上看,这种变革的发展是不平衡的。 (1) 郑国。郑国曾两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郑简公三十年,即公元前536年,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第二次是郑献公十三年,即公元前501年,驷敞杀邓析而用其“竹刑”,“竹刑”就是写在竹简上的法律,这在法律发展史上又是一大进步。 (2) 晋国。晋国自文公以后,曾四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晋文公称霸时作“被庐之法”,第二次是赵宣子为晋国执政时制定的“常法”,第三次是范宣子制定的刑书,第四次是把范宣子的刑书予以公布。 (3) 楚国。楚国在春秋时曾两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楚文王“作仆区法”,第二次楚庄王时是“作茆门法”。 57. 作为当时国民政府组成和开展活动的法律依据,1925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确立的主要原则有( )。 A执作为当时国民政府组成和开展活动的法律依据,1925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确立的主要原则有()。A执政党指导和监督政府B行政长官个人集权制C集体领导D议行合一E五权分立ACD58. 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除了品质担保外还要承担货物的权利担保,下列各项说法符合公约规定的有:(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除了品质担保外还要承担货物的权利担保,下列各项说法符合公约规定的有:( )A卖方应对其售出的货物保证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如不存在买方不知道的担保物权等B在买方接受货物后,第三人通过司法程序指控买方所购的货物侵犯其知识产权,将由卖方替买方承担辩驳第三人指控的责任C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仅限于依卖方所在地国法律所规定的知识产权要求,即第三人的请求只有根据卖方所在地法律提出才由卖方承担此种责任D在卖方是根据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所生产的货物,这种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仍然要由卖方来承担正确答案:AB根据公约的规定,权利担保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即所有权担保和知识产权担保。所有权担保,是指卖方应对其售出的货物保证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要求的货物,如不存在买方不知道的担保物权等,因此,A项是正确的。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卖方所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在买方接受货物后,第三人通过司法程序指控买方所购的货物侵犯其知识产权,将由卖方替买方承担辩驳第三人指控的责任。因此,B项正确。当然这种知识产权担保的义务不是无限制的,其限制包括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以及其他限制,其中地域限制中第三人的请求应是根据合同中订明的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地国家的法律提出的,在没有这类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由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国法律确定,因此,C项的答案过于绝对,是错误的。另外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的规定,在卖方是根据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所生产的货物,这种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要由买方来承担,卖方不承担此类货物的知识产权担保责任,因此,D项错误。59. 现在已知的人类最早的成文法典是( )A.苏美尔法典B.摩奴法典C.乌尔纳姆法典D.汉穆拉比法典参考答案:C60. 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种类。(首都经贸2008年研)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种类。(首都经贸2008年研)正确答案:(1)根据法律的具体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rn (2)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具有以下特点:rn 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必须以授权规定为依据只能在法律的具体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能超越授权范围。rn 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的内容为具体法律所授其范围通常是具体的、有限的。rn 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是非国家机关组织它们只在行使法律所授权的执法时才享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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