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1秋《刑法》总论在线作业三答案参考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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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1秋刑法总论在线作业三答案参考1. “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如何理解马克思这句话?( ) A法是“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如何理解马克思这句话?()A法是由生产力水平决的。B法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内容,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C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D法不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BC本题考的是法的深层次本质。 马克思这句话的含义是:任何统治阶级都不能不顾一定经济条件的要求肆意制定法律。法就其阶级本质而言,是在生产关系中占统治地位,从而也掌握了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法。 2. 贷款诈骗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 )A.编造引用资金、项目,骗取贷款B.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C.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D.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参考答案:ABCD3. 好味肉联厂增加火腿肠的淀粉含量而减少其中的肉含量制成火腿肠后,使用本厂享有声誉的“好味特级肠”的包装及好味肉联厂增加火腿肠的淀粉含量而减少其中的肉含量制成火腿肠后,使用本厂享有声誉的“好味特级肠”的包装及标贴出售。该火腿肠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售价仅为“好味特级肠”的三分之一,销量甚好。下列对该厂的此种做法定性错误的是:()A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B与“好味特级肠”差价显著,不属于以假充真行为C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不属于以假充真行为D属于以假充真行为ABC该种火腿肠虽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但显然并非“好味特级肠”,也达不到“好味特级肠”的标准,而以“好味特级肠”的包装及标贴出售,属于以假充真行为。4. “民法”一词来源于( )。 A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B拿破仑市民法典 C罗马法的市民法 D罗马法的万民法“民法”一词来源于()。A查士丁尼民法大全B拿破仑市民法典C罗马法的市民法D罗马法的万民法C本题考查的是“民法”一词的词源。大陆法系所使用的“民法”一词皆由市民法转译而来。罗马法的市民法是民法的语源,万民法为国际法的语源。5. 甲利用到外国旅游的机会,为了自用,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了手枪1支、子弹60发,然后经过伪装将其邮寄回国内。后来甲得知乙欲抢银行,想得到一支枪,就与乙协商,以5000元将其手枪出租给乙使用。乙使用该手枪抢劫某银行,随后被抓获。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B.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非法出租枪支罪并罚C.以走私武器、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D.以走私武器、弹药罪、非法出租枪支罪、抢劫罪并罚参考答案:C6. ( )是行政合同。 A某行政机关依职权与农民签订的粮食订购合同 B某行政机关为置办公用品与公司签订的合()是行政合同。A某行政机关依职权与农民签订的粮食订购合同B某行政机关为置办公用品与公司签订的合同C某行政机关就办公用房租赁问题与其他行政机关签订的合同D某行政机关为工作人员利益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ABCD三项是民事合同。7. 牵连犯的构成特征包括( )A.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B.必须出于数个犯罪目的C.必须是其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D.数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参考答案:ACD8. 中国证监会在调查中有权对违法账户和资金进行及时冻结。( )中国证监会在调查中有权对违法账户和资金进行及时冻结。()正确9.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有( )。 A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B避孕药品和用具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有()。A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B避孕药品和用具C古旧图书D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ABCD10. 结合实际谈国际法与国内法相互之间的主要联系与区别。结合实际谈国际法与国内法相互之间的主要联系与区别。(1)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区别:首先,主体不同。国际法主要是规定国家行为的法律,除此之外还有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和政府间的国际组织。而国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管理和支配之下的个人和法人。其次,国际法的制定者主要是国家,国内法则是通过国家的权力机关制定的。最后,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与国内法不同,国际法是通过国家单独或者集体采取措施予以保障的,而国内法的实施则是通过国家的强制机关如军队、警察、法院等来保障的。 (2)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联系首先表现在国家在处理两者的关系上的原则是国内法应当尊重国际法。因为,国家既是国内法的制定者,又参加制定国际法,法律是政策的体现,国内法体现了国家的对内政策,国际法体现了国家的对外政策。就一个国家而言,国家参加制定国际法律制度当然考虑国内法的立场,通过制定国内法履行国际义务,不应当制定与国际法相违背的法律。由此可见,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实质是国家严格履行国际义务,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问题。我国著名国际法学者周鲠生在其国际法一书中对此作了精辟论述,他说:“可以断言,国际法与国内法按其实质来看,不应当由谁属优先的问题,也不能说是彼此对立。作为一个实际问题看,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归根到底,是国家如何在国内执行国际法的问题,也就是国家履行依国际法承担义务的问题。” (3)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还表现在两个法律体系的客观联系互相影响和相互补充方面。从国际法看,它的许多原则、规则源于国内法的实践,例如,政治犯不引渡的原则最初规定在欧洲的一些国家的国内法中。从国内法看,国家为了履行其国际义务,需要制定或者修改国内法,使得国内法增加新的部门或者新的内容,如国际海洋法规定了无害通过制度,沿海国在其国内的海洋立法中就应当作出关于外国船舶无害通过的规定。 11. 德国采用的公司法的法律表达方法是( )。A、制定统一的公司法B、制定单行的公司法C、把公司法的部分德国采用的公司法的法律表达方法是( )。A、制定统一的公司法B、制定单行的公司法C、把公司法的部分内容写入商法典之中D、把公司法的全部内容写入商法典之中正确答案:B12. 下列各项中,符合关税减免规定的有( )。(2006年)A因故退还的国内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下列各项中,符合关税减免规定的有( )。(2006年)A因故退还的国内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进口关税,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B因故退还的国内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C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出口关税,已征收的进口关税准予退还D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正确答案:BD本题考核“两退”内容,因故退还的国内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BD正确。13. A国人甲和乙在B国B1州抢劫银行,杀害了一名银行经理和两名职员。甲、乙两人被判处死刑。B国法院没有在任何阶段A国人甲和乙在B国B1州抢劫银行,杀害了一名银行经理和两名职员。甲、乙两人被判处死刑。B国法院没有在任何阶段告知他们可获得本国领事的帮助。直到被执行死刑时,A国驻B国领事馆才从媒体获知消息。A国立即向B国提出抗议,指责它违反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A、B两国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以上案情,分析A国的抗议是否成立。为什么?A国的抗议成立。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规定,遇有领馆辖区有派遣国国民受逮捕、监禁或羁押候审或受任何其他方式拘禁的事情,经其本人请求时,接受国主管当局应迅速通知派遣国领馆。该当局应将这项权利迅即告知当事人。领事官员有权探访受监禁、羁押或拘禁的派遣国国民,与之交谈,以及为他们聘请法律代表。第37条规定,遇有派遣国国民死亡时,接受国主管当局应迅速通知辖区所及之领馆。在本案中,A、B两国都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A国公民甲和乙被判处并执行死刑,而B国既没有向案件中的当事人告知上述权利,也没有告诉A国驻B国领事馆。因此,B国违反了它根据该公约对A国承担的义务。14. 甲的父亲乙与母亲丙于2000年3月离婚。甲与乙共同生活。乙因下岗一直未找到工作,生活困难,遂将甲送到弟弟丁处,甲的父亲乙与母亲丙于2000年3月离婚。甲与乙共同生活。乙因下岗一直未找到工作,生活困难,遂将甲送到弟弟丁处,由丁抚养,丁把甲当亲儿子,两人感情非常好。2002年10月后,丙起诉到法院要求抚养已年满9岁的甲。AB$B$BD$A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据此,本题中乙和丙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即便两人离婚也不影响其作为监护人的资格。15. A有限责任公司系一物流公司,有总资产2000万元,总负债为500万元。为扩展业务,经董事会决定,即日起实施下列方A有限责任公司系一物流公司,有总资产2000万元,总负债为500万元。为扩展业务,经董事会决定,即日起实施下列方案,请问哪一项方案是合法的?()A以A公司的名义投资500万元,与B公司组成合伙企业B以A公司的名义向C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投资500万元C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股一票D规定公司章程经2/3董事会成员同意可以修改B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故A错,B对。公司法第49条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故C错。依第44条的规定,故D错。16. 甲未经允许擅自大量复制乙的作品,并向外发售。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赔偿损失,但在庭审中既无法查明乙的损甲未经允许擅自大量复制乙的作品,并向外发售。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赔偿损失,但在庭审中既无法查明乙的损失的具体数额,也无法查明甲获取利益的多少。请问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A驳回起诉B驳回诉讼请求C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甲承担赔偿责任,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D综合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判决甲承担赔偿责任,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C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17. 成立防卫过当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A.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B.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C.防卫行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D.防卫行为造成重大损害参考答案:BD18. 某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在对该市化妆品市场进行联合检查的过程中,认为东方商场销售的某种名牌化妆品是伪劣某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在对该市化妆品市场进行联合检查的过程中,认为东方商场销售的某种名牌化妆品是伪劣化妆品,于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同署名对该商场作出罚款、销毁剩余伪劣化妆品的处理决定,并于当日将价值9万元的化妆品予以销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如果东方商场不服处理决定,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起诉B如果东方商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以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为共同被告C如果东方商场在提起行政诉讼后,在诉讼过程中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不受理,因为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和行政诉讼同时一并提起D如果经过人民法院查证,发现所谓的“伪劣化妆品”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人民法院应作出确认处理决定违法的判决BC消费者协会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充当被告,因此B项错。根据行政赔偿若干规定第23条第2款,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据此C项错。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作出撤销判决,而非确认违法判决,据此D项对。参见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款。19. 下面哪一项不是体罚具体的构成要件?A.损害结果B.行为主体C.加害行为D.因果关系下面哪一项不是体罚具体的构成要件?A.损害结果B.行为主体C.加害行为D.因果关系参考答案:B20. 甲某是我国某通讯社的高级编辑,应香港某报社记者之请,设法在为其搞有关对台政策一份机密文件。按规定该文件只下发到社长一级,通讯社只有社长那里有一份。甲某到社长办公室时发现该文件就放在桌上,乘社长不注意将文件拿出复制一份,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香港某报社记者。香港某记者为了表示感谢,给其20000港元。甲某的行为( )A.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B.构成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和受贿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C.构成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D.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参考答案:C21. 犯罪构成回答的问题是( )A.什么是犯罪B.成立犯罪要具备哪些法定要件C.犯罪有哪些基本特征D.犯罪是怎样成立的参考答案:BD22. 相较于主板,创业板的特征是( )。A、低风险高增长B、低风险低增长C、高风险高增长D、高风险低增长相较于主板,创业板的特征是( )。A、低风险高增长B、低风险低增长C、高风险高增长D、高风险低增长正确答案:C23.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 ) A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A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应当先行调解C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D作出附带民事判决C本题考查的是刑事诉讼中对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5条的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24. 过于自信的过失的特征包括( )A.行为人没有预见到危害结果的发生B.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危害结果的发生C.行为人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D.行为人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参考答案:BD25. 甲有二子乙和丙。乙离家出走,经法院依法判决宣告死亡。后甲病故,遗产由丙继承。甲病故3年后,乙返回并要求继承甲有二子乙和丙。乙离家出走,经法院依法判决宣告死亡。后甲病故,遗产由丙继承。甲病故3年后,乙返回并要求继承甲的遗产,请判断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乙、丙均为甲的继承人,理由是甲与乙、丙之间是父子关系B只有丙为继承人,理由是继承开始后,乙被宣告死亡C乙无权要求继承甲的遗产,理由是遗产已由丙继承,该继承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D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理由是乙为甲的继承人,且提出权利请求未超过诉讼时效AD本题考查宣告死亡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被撤销死亡宣告的法律后果溯及到被宣告死亡时;根据这一点,乙仍然为继承人,而且有理由要求继承甲的财产。26. 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参考答案:BCD27. 甲穿着貂皮大衣,戴着鹿帽,在漫天大雪在密林中弯腰拣拾蘑菇,乙打猎途经该地;以为甲是鹿而开枪射击,致甲死亡( )A.乙有杀人故意B.乙有疏忽大意过失C.乙既无故意,也无过失D.甲的死亡属意外事件参考答案:CD28.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包括下列哪几个选项?( ) A参政议政 B政治协商 C民主监督 D起草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包括下列哪几个选项?()A参政议政B政治协商C民主监督D起草法律ABC本题考查政协的主要职能。29. 各国确定刑事管辖权的原则包括( )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原则参考答案:ABCD30. 南极条约对南极地位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南极条约对南极地位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法律上的南极地区是指南纬60度以南的地区,包括南极洲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海域。南极洲在18世纪被发现后,一些国家先后对其某些部分提出领土主张。这些领土主张彼此存在相互重叠,引起有关国家之间的冲突,并且遭到其他一些国家的反对。为协调各国利益,1959年,当时进行南极活动的12个主要国家,签署了南极条约,该条约于1961年生效。此后,各国就保护南极动植物、保护海豹、保护生物资源及保护环境等问题相继缔结了一系列条约。这些条约构成了南极条约体系,规范各国在南极的活动。根据这些条约,目前南极的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在南极地区,禁止建立军事设施、进行军事演习和武器试验,禁止核爆炸和放置核废料。但是为科学研究或其他和平目的使用军事人员和军事设施不被禁止。 (2) 科学考察自由和科学合作。任何国家都有在南极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同时各国应促进考察计划、人员和成果的交换和交流。 (3) 冻结对南极的领土要求。包括对南极领土不得提出新的或扩大现有要求;南极条约不构成对任何现有的对南极领土主张的支持或否定;条约有效期间进行的任何活动也不构成主张支持或否定南极领土要求的基础。 (4) 维持南极地区水域的公海制度。任何国家在南极地区根据国际法享有的对公海的权利不受损害或影响。 (5) 保护南极环境与资源。在南极进行的任何活动不得破坏南极的生态或环境。 (6) 建立南极协商会议。南极协商会议由南极条约原始缔约国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加入国组成,一般要求该国在南极建立了常年考察站。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交换有关情报,专门讨论有关南极的共同利益问题,以及向各国政府提出促进南极条约原则和宗旨的相关措施。 31. 甲在13周岁时抢劫价值2000元的物品,在15周岁时抢劫价值8500元的物品,在17周岁时又抢劫价值4000元的物品。在对甲追究刑事责任时,计算其抢劫罪数额应为( )A.14500元B.12500元C.9500元D.4000元参考答案:B3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发生下列哪种情形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A经营范围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发生下列哪种情形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A经营范围发生变化B经理发生变动C住所从甲地移往乙地D减少注册资本ACD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33. 在中国,将“宪法”一词作为国家根本法始于哪一年代?( ) A18世纪80年代 B19世纪80年代 C辛亥革命以后在中国,将“宪法”一词作为国家根本法始于哪一年代?()A18世纪80年代B19世纪80年代C辛亥革命以后D新中国成立以后B自鸦片战争打开中国大门后,中国一些学者于19世纪80年代开始将“宪法”一词作为国家根本法在国内使用。34. 企业经认证合格,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获准认企业经认证合格,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获准认证的产品,除接受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检查外,免于其他检查,并享有实行优质优价、优先推荐评为国有产品等国家规定的优惠。()正确本题考核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经认证合格,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获准认证的产品,除接受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检查外,免于其他检查,并享有实行优质优价、优先推荐评为国有产品等国家规定的优惠。35. 下列哪一项属于清朝创设的刑罚?( )A迁徙B充军C发遣D枷号下列哪一项属于清朝创设的刑罚?( )A迁徙B充军C发遣D枷号正确答案:C迁徙源于唐律中的“杀人移乡”,清朝的充军制度承袭明朝体制,枷号刑源于明朝的“枷项游历”。发遣是清朝创设的刑罚方法,是指将犯人发往边疆地区给驻防官兵为奴。36. 依照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保证期间属于何种期间?( ) A诉讼依照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保证期间属于何种期间?()A诉讼时效期间B除斥期间C可变期间D不可变期间BD本题考查除斥期间。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超过了法定的六个月的保证期间,保证人的实体权利消灭,可以免除保证责任。而且,连带责任的法定保证期间也不存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情形。很明显,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间。保证期间是不变期间,而不是可变期间。37. 不属于危险犯的有( )A.放火罪B.投毒罪C.故意杀人罪D.故意伤害罪参考答案:CD38.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错误39. 一家美国公司与一家德国公司计划在北京设立一家软件开发公司,该公司的性质和可采取的组织形式应认定为( )。一家美国公司与一家德国公司计划在北京设立一家软件开发公司,该公司的性质和可采取的组织形式应认定为()。A合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B外国企业,有限责任公司C外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D外资企业,经批准可以是合伙企业CD根据外资企业法,全部资本都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是外资企业,依照中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中国国籍。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如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40.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和分类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民事诉讼法第63条所规定的七种证据形式。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 在证据理论上按照不同的标准将证据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本证与反证,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等等。 41. 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哪些地区开采矿产资源?( ) A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哪些地区开采矿产资源?()A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B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C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D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ABCD矿产资源法第20条规定:“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区开采矿产资源:(一)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二)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三)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四)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五)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 (六)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42. 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时效:( )A.5年B.10年C.15年D.20年参考答案:B43. 环境资源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环境资源犯罪活动外在表现的总称,它不包括下列哪一选项的内容?( ) A犯罪人所从环境资源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环境资源犯罪活动外在表现的总称,它不包括下列哪一选项的内容?()A犯罪人所从事的危害环境资源的行为B行为的危害后果C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D环境资源犯罪的客体D环境资源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环境资源犯罪活动外在表现的总称。包括犯罪人所从事的危害环境资源的行为、危害后果以及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44. 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一天,甲往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话,乙叹了口气后就走开了。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关于甲、乙行为的定性,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包庇罪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遗弃罪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无罪参考答案:A45. 简述非法拘禁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简述非法拘禁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提示 应从概念、侵犯的客体、客观方面的表现、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回答 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其构成特征包括: (1)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即他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本罪的对象,是所有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利的他人。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具体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但不论是何种方法,都必须是非法的才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其次,拘禁行为具有强制性。非法拘禁罪属于继续犯,拘禁的不法行为和他人失去自由的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的不间断状态。拘禁时间的长短,对犯罪的成立没有影响,是量刑的情节。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本罪主观方面,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犯罪的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索债、挟嫌报复、耍特权、逞威风等,动机不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6. 某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是未上市公司,其董事会成员共9名。公司成立两年后,作为原发起人董事吴某未经股东大会同某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是未上市公司,其董事会成员共9名。公司成立两年后,作为原发起人董事吴某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将其所持股份的一半转让给项某。副经理梁某,经公司同意辞职,随即将其所持有该公司的股份转让给温某。公司为了鼓励董事尽责,准备召开股东大会,决定由公司收购每个股东手中持有的10%股份,作为期权股份奖励对公司贡献大的董事,收购资金准备用当年的营业收入列支。某日中午,董事吴某用电话群呼的方式通知各股东下午两点召开股东大会,商讨用当年的营业收入收购股东手中10%的股份。会议虽经出席会议股东过半数通过,可股东林某认为,该决议损害股东利益,决定由其与另外5名股东一起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商讨就该决议向法院起诉或要求撤销该决议的事宜。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准备提出再次发行股票,但怕募集不足,拟提出折价发行预案,同时决定增补董事。这时该公司小股东为了让能代表自己利益的人当选,提议采用公司法规定的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遭到了大股东的反对。同时大股东还提出了两名董事候选人:一名是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公司经理;另一名是持有0.5%股份的70岁的退休工程师(拟作为独立董事人选)。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吴某可以转让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已经两年,作为发起人,他已经超过1年期的限制。但吴某可以转让的股份应该限制在每年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范围内。$梁某不可以转让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其作为副经理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规定的限制。$该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这属于给职工奖励,但注意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5%;也不应用当年的利润收购,而应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董事会提出的发行股份的预案不可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该公司小股东提议采用公司法规定的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增补董事不可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但该公司章程没有规定。$大股东提出的两名董事候选人有资格当选。对于第一名候选人,由于公司法没有要求董事必须是股东,另外也没有经营同类业务的限制。对于第二名候选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他也符合独立董事人选的条件。47. 2004年1月,李某因爆炸罪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李某对判决表示服从不再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是2004年1月,李某因爆炸罪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李某对判决表示服从不再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是将本案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下列有关死刑复核程序的陈述中正确的是:()A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死刑案件还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B死刑复核程序在程序启动上具有自动性。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启动都遵守不告不理的原则,而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既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抗诉,也不需要当事人提起自诉或上诉C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在于,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D所处的诉讼阶段特殊。死刑复核程序的进行一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之前ABCD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死刑复核程序的特殊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刑事诉讼法的理论,题目中的四项陈述都是正确的。48. 正当法律程序是英美法律中程序的最高原则。( )正当法律程序是英美法律中程序的最高原则。( )正确答案:对49. 把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命令性和禁止性规范的根据是( )。 A规范的内容规定不同 B保护的权益的不同 C法把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命令性和禁止性规范的根据是()。A规范的内容规定不同B保护的权益的不同C法律效力的大小不同D法律规则的内容是否确定A按照规范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50. 下列作品中,其著作权保护期自作品发表之日起计算的是( ) A文字作品 B电影作品 C戏剧作品 D音乐作下列作品中,其著作权保护期自作品发表之日起计算的是()A文字作品B电影作品C戏剧作品D音乐作品B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据此,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始于作品的发表。 51. 下列犯罪中属于不作为犯罪的是( )A.非法拘禁罪B.遗弃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D.受贿罪参考答案:B5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什么制度?( ) A稽核制度 B审计制度 C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什么制度?()A稽核制度B审计制度C管理制度D监督制度A53. 侵权行为自体法理论可以说是以下( )的延伸。 A意思自治原则 B最密切联系原则 C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D侵权行为自体法理论可以说是以下()的延伸。A意思自治原则B最密切联系原则C物之所在地法原则D行为地法原则B54. 从离婚立法的发展历史来看,在裁判离婚的立法原则上,出现过三个基本原则或称三个主义,分别是( )。 A过错主从离婚立法的发展历史来看,在裁判离婚的立法原则上,出现过三个基本原则或称三个主义,分别是()。A过错主义B目的主义C破裂主义D禁止离婚主义ABC禁止离婚主义是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离婚制度的一种,不是离婚立法原则。55. 对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A.15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B.15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C.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8000克D.15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参考答案:ABCD56. 张某为与他人合伙经营货物运输生意,向李某借款10万元,约定借期1年,月息为银行利息的1.5倍,到期本息一起付清张某为与他人合伙经营货物运输生意,向李某借款10万元,约定借期1年,月息为银行利息的1.5倍,到期本息一起付清。张某为李某出具了欠条。张某后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到期不能还款。经李某多次催要,张某无法清偿欠款。问题:(本案中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试从违法构成的角度分析。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构成民事违法。违法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客体、违法的客观方面、违法的主体、违法的主观方面。违法客体指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在本案中,表现为李某的债权;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本案中表现为张某不能如期还款的违约行为;违法的主体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主体,本案中张某为成年的精神健康的自然人,具有法定的责任能力,应当为自己的违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违法的主观方面是行为人的过错即故意或过失,本案中张某经李某多次催要依然不还款,存在过错。因此张某的行为构成违法。57. 关于吸收犯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吸收犯必须是数个独立的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行为B.吸收犯的数行为必须存在吸收关系,即前行为是后行为所经的发展阶段,后行为是前行为的当然结果C.伪造货币后又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属于吸收犯D.使用破坏的手段盗窃数额较大财物,又毁坏大量财物的,属于吸收犯参考答案:ABC58. 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 )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适用该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D直接驱逐出境A根据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本题中所说的某外国商人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是A。59. 下列有关法律关系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 A法律关系的形成以法律规则(规范)和法律事实为前提 B一下列有关法律关系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A法律关系的形成以法律规则(规范)和法律事实为前提B一切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自然人和财团法人C法律关系的概念不是和法律概念同时产生的D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不具有普遍的效力B本题考查的是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的形成以法律规则(规范)和法律事实为前提,A项正确。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国家。B项错误。法律关系的概念直到19世纪才成为一个专门概念,法律关系的概念不是和法律概念同时产生的。C项正确。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是具体的、现实的、针对特定人的,不具有普遍的效力,D项正确。故正确答案为B项。 60. 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A.调查被害人的行踪B.明确的犯意表示C.开始着手实施犯罪行为D.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参考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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