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综合作业二答案参考11

上传人:住在****他 文档编号:94976154 上传时间:2022-05-23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30.4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综合作业二答案参考11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综合作业二答案参考11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综合作业二答案参考11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综合作业二答案参考1. 李某、方某、张某在事先通谋的情况下,持刀威胁,劫取财物,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特征,因而三人的李某、方某、张某在事先通谋的情况下,持刀威胁,劫取财物,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特征,因而三人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属于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错2.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资本总额作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资本总额作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_的出资额,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_万元。认缴$33. 35区分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是征税对象。( )35区分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是征税对象。()35正确4. 我国的“三资企业”属于下列选项中的哪种性质的经济?( ) A非公有制经济 B外国资本主义经济 C社会主义我国的“三资企业”属于下列选项中的哪种性质的经济?()A非公有制经济B外国资本主义经济C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AD宪法第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1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5. 债权人以对自己造成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的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子支持?( ) A债务债权人以对自己造成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的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子支持?()A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B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C债务人无偿将财产赠与他人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但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BC本题考查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以上规定,应当选B、C项。A项有可能成立代位权,与撤销权无关,应当排除。在不合理的买卖中,撤销权的行使要求买受人有过错。 D项中的买受人“不知该情形”,因此应当排除。需要注意,不合理低价的买卖也是交易,因此,要强调买受人的过错。6. 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是什么?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是什么?法律部门既然是指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早所划分的不同法律规范的总和,那么,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自然就应该是: (1) 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任何法律都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否则,就不成其为法律。法律部门就是以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作为依据来划分一部法律属于哪一部门的。因为这种调整社会关系的内容决定着法律规范的性质。 (2) 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虽是很重要的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但仅仅以此作为划分标准还是不够的,因为它们既无法解释一个法律部门(如刑法法律部门)可以调整不同种类的社会关系,也不能解释同一社会关系需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一法律现象。因此,划分法律部门,还需将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作为划分标准。 国内有些法学论著还提出以法规的数量为依据和方便归类等标准。 7. 行政区域的设立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经有关机关批准,那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的建制。 A省 B自治区行政区域的设立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经有关机关批准,那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建制。A省B自治区C直辖市D自治州ABC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经有关机关的批准。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制和区域划分。8. 甲从乙处购买黄牛一头,作价500元。乙明知该牛有病而告知甲该牛没病,甲认为该牛可能有病,但因价格便宜而愿意甲从乙处购买黄牛一头,作价500元。乙明知该牛有病而告知甲该牛没病,甲认为该牛可能有病,但因价格便宜而愿意购买。在交易过程中,乙对甲说:“如果发生纠纷,你必须在3个月之内(自交易之日起算)起诉,否则我概不负责。”甲表示允诺。甲买回该牛后第4个月该牛因病死亡,遂发生纠纷。()A甲与乙之间构成民事欺诈B甲与乙之间构成合同违约C甲与乙之间约定起诉期限有效D甲与乙之间约定起诉期限无效AD本题考查欺诈的构成要件和诉讼时效的性质。判断是否构成欺诈,应当根据欺诈的具体构成条件判断,甲并不明知牛有病,仍然属于因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甲对陷入错误认识虽有过错,但是不影响欺诈的成立,所以A正确。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己约定,所以D正确。9.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06年2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长发出了关于召开2006年临时股东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06年2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长发出了关于召开2006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如下: “兹定于2006年2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是持股量在30万股(含30万股)以上的股东可以径自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凡是持股量在10万股以上(含10万股)、30万股以下的股东可以按照本通知所列会议议程填写表决票于2月20日前寄送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议程 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方向的转型问题; 补选董事一人。 (3)会议地点:某市某宾馆会议室 (4)附件 关于公司所遇经营困难以及经营转型的方向的报告; 董事候选人简介; 表决票一张。 A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某 2006年2月7日 (公司公章) 2006年2月20日,120名股东出席了临时股东大会,经过认真的讨论,认为公司经营所遇困难无法解决,经大会表决,90名股东同意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长王某认为,赞成决议者超过出席人数的2/3,决议有效。会后,小股东李某认为公司仅仅让其通讯表决,以董事会侵害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下列问题:该股东大会的召开有哪些违法之处?正确答案:该临时股东大会的违法之处:发出通知的时间违法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该通知应该由董事会发出。该通知的第1条规定违反了股东平等的原则。公司法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讨论通知所载事项以外的事项(如本案中的公司解散)。计算表决权应该按照出席股东持有的股份数而不是按照出席的人数。10. 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为执行任务而在他国遇害,国际组织有权向该国提出外交保护。( )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为执行任务而在他国遇害,国际组织有权向该国提出外交保护。()正确11. 关于法律原则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 A案件审判中,先适用法律原则,后适用法律规则 B案件审关于法律原则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案件审判中,先适用法律原则,后适用法律规则B案件审判中,法律原则都必须无条件地适用C法律原则的适用可以弥补法律规则的漏洞D法律原则的适用采取“全有或全无”的方式BD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在逻辑上缺一不可。但是,本题没有区分规范性法律条文与非规范性法律条文,如果是规范性法律条文,假定部分和法律后果可以省略;如果是非规范性法律条文,则三个要素都不存在。故选BD。12. 简述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简述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分为两方面:第一,法律行为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法律行为依据内容的不同分为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依据效果种类的不同分为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对于法律行为实质要件准据法的确定难以依据一条单一的冲突规则,通常依国际私法关系的不同性质和种类,以及调整各类关系的规范的不同特点分别确定,没有什么统一的规则,如果有的话,那便是适用各类法律关系自身的准据法。第二,法律行为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各国立法及学说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 根据“场所支配行为”原则,适用行为地法;(2) 选择适用法律行为本身的准据法和行为地法,有的国家以法律关系本身的准据法为主,以行为地法为辅,有的国家则以行为地法为主,而以法律行为本身的准据法为辅;(3) 依尽量使之有效的原则,选择适用多种规范。各国普遍放弃了对法律行为方式的严格要求,表现在法律行为方式的法律适用上,则是对冲突规范进行软化处理或规定复数连结点以增加可选性的立法趋势,如选择实质要件的准据法、行为地法、属人法、法院地法和法律关系成立地法等。13. 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A本题考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范围。甲是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被乙打伤,甲是以行政执法人员,而不是以其私人身份与乙发生了冲突关系,甲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属于非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民事关系,这种冲突关系不是民事意义上的关系。甲的受伤,其医药费营养费和其他伤残的费用是由国家补偿的,不由乙来赔偿,也就不能转化为甲和乙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不应当选B。其次,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防碍公务,乙的行为侵害的是行政机关的执法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讲,甲不但不是行政相对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因此既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此答案选A。14. 在现实中,子公司是不能持有母公司的股票的。( )在现实中,子公司是不能持有母公司的股票的。( )正确答案:15. 依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依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一个代表团C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D五十名以上代表联名ABC立法法第13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第1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16. 试述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程序。试述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程序。宪法修改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进行,非经过法定的、严格的修改程序,不得对宪法进行修改,修改程序上的严格性也是宪法区别于普通法的基本特征。宪法修改的程序包括: (1) 宪法修正案的提出。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修改宪法的提案权。而其他任何机关或者个人均不能享有这项权力。 (2) 宪法修正案的议决。我国1954年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多数通过。而1975年宪法和 1978年宪法对此没有作规定。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3) 宪法修正案的公布。宪法修正案的公布是修宪的最后一道程序。任何国家修改宪法,必须经过公布程序。我国宪法对宪法修正案的公布主体没有作明确规定。惯例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进行公布。 17. 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的危险物品包括( )A.毒害性物质B.放射性物质C.刺激性物质D.传染病病原体参考答案:ABD18. 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诉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诉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150元价格卖给知情的丙,被乙发现。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B如乙发现之日为2000年5月1日,则自 2001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C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法院可以追加丙为第三人D如乙的撤销权成立,则乙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应由甲、丙承担BCD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仅能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因此债权人乙不能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就撤销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 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此,如乙发现之日为2000年5月1日,则自2001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因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以年为单位的期间计算法,期间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合同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因此,答案C是正确的。 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由于第三人丙对于甲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财产是知情的,因此第三人有过错,应当适当对行使撤销权的费用予以分担。 19. 某个人独资企业由王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对尚未清偿的某个人独资企业由王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A不再清偿B以王某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C以王某的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D债权人在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王某不再承担清偿责任D20. 某一案件中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属于言词证据的是( )。A.刑事被害人的陈述B.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某一案件中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属于言词证据的是( )。A.刑事被害人的陈述B.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C.证人证言D.鉴定意见答案:ABCD解析: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包括了题目中所有的选项。P15421. 在我国共同共有基本形式有_和家庭共有财产两种。在我国共同共有基本形式有_和家庭共有财产两种。参考答案夫妻共有财产22. 下面选项中正确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送交各股东 B以发起设下面选项中正确的是()A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送交各股东B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C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会前20日置备于该公司供股东查询D以募集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D公司法第166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23. 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属于缔约国行使克减权条件的是( )。 A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存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属于缔约国行使克减权条件的是()。A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存B必须经正式宣布C克减的程度以危急情势所绝对必要为限D克减措施不得与它根据国际法所负的其他义务相抵触,并不得包含纯粹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或社会出身的理由的歧视ABCD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4条第1款,缔约国行使克减权受如下限制:(1) 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存;(2) 必须经正式宣布;(3) 克减的程度以危急情势所绝对必要为限;(4) 克减措施不得与它根据国际法所承担的其他义务相抵触,并不得包含纯粹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或社会出身的理由的歧视;(5) 该公约规定的下列权利不得克减:生命权,免于酷刑、残忍和不人道待遇的自由,免于奴役和强迫劳动的自由,免于因债务而被监禁的自由,禁止刑法的溯及效力,法律前的人格权,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6) 克减的条款及其理由应立即经由联合国秘书长转告该公约其他缔约国。24. 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给付义务人不承担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错误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造当担保的合理期限。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给付义务人并负有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25. 1998年6月12日,京海造纸厂因严重超标排污被县环保局子以行政处罚3万元,被县人民政府责令在3个月内整治完毕。1998年6月12日,京海造纸厂因严重超标排污被县环保局子以行政处罚3万元,被县人民政府责令在3个月内整治完毕。环保局在处罚决定中没有告知造纸厂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以及相应的期限。在接到环保局送达的处罚决定后,造纸厂不缴纳罚款,也没有申请复议、提起诉讼。1998年11月20日,县环保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决定。3天后,京海造纸厂就罚款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根据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分析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环保局的执行申请以及造纸厂的起诉。(环保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1)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申请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在本案中,环保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未告知被处罚人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以及相应的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期限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之日起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因此,行政机关若无法证明被处罚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并且其法定起诉期限已经届满,则不符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关于申请期限的规定,法院对该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从本案情况看,造纸厂的起诉期限尚未届满,法院不应当受理环保局的执行申请。 (2) 造纸厂的起诉期限尚未届满,并且符合起诉条件的要求,兼之环境行政处罚并非复议前置,法院应当受理造纸厂的起诉。 本案例主要是考查考生对行政相对人起诉期限的掌握以及与之相关的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受理条件。具体请参见本章“重点知识讲解”的非诉行政案件的强制执行部分。26. 张某既能干又热心,同事、邻居、朋友都对其非常信任,常委托其代做一些事情。请判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代理行张某既能干又热心,同事、邻居、朋友都对其非常信任,常委托其代做一些事情。请判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代理行为?()A张某代理乙购买29英寸电视机一台B张某代丙起草一份重要的购销合同的底稿C张某代丁请丁的朋友吃饭D张某代戊继承戊父的遗产AD民事代理行为的构成条件包括:必须有三方当事人;有意思表示因素;使得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故选项B只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委托,而非代理,不当选。而请人吃饭属于好意行为,双方当事人不打算发生法律活动,选项C亦不当选。27. 牵连犯的一般处罚原则是( ) 。A、数罪并罚B、择一轻罪处罚C、择一重罪处罚D、酌情量刑牵连犯的一般处罚原则是( ) 。A、数罪并罚B、择一轻罪处罚C、择一重罪处罚D、酌情量刑正确答案: C28. 甲某因其丈夫在公安局看守所工作,所以与看守所的监管人员都很熟悉,一天,甲某收受在押重刑犯乙某亲戚3万元钱甲某因其丈夫在公安局看守所工作,所以与看守所的监管人员都很熟悉,一天,甲某收受在押重刑犯乙某亲戚3万元钱,在没有和丈夫商量的情况下,利用自己出入看守所的方便,帮助乙某从看守所逃走。甲某的行为构成()。A受贿罪B私放在押人员罪C脱逃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和受贿罪C甲某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且其收受赃款的行为并没有和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丈夫同谋,所以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不构成受贿罪。甲某同时也不是监管人员,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甲某与乙某亲戚有同谋,其利用出入看守所的便利,帮助乙某脱逃的行为,符合脱逃罪共同犯罪的特征,所以应该构成脱逃罪。29. 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A应税产品开采的当天 B应税产品投入使用的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A应税产品开采的当天B应税产品投入使用的当天C应税产品使用完毕的当天D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D30. 赵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甲已结婚,小儿子乙因残疾一直未婚。2008年4月10日,甲作为投保人经其父亲同赵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甲已结婚,小儿子乙因残疾一直未婚。2008年4月10日,甲作为投保人经其父亲同意,以其父亲赵某为被保险人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人寿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指定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问为5年,赵某死亡后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1万元保险金。2009年10月赵某因病住院。甲未经赵某同意将保险单交给邻居李某作质押,借款5000元为赵某看病。2009年12月,赵某医治无效死亡。后李某要求甲还借款未果,持保险单请求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单给付保险金1万元。保险公司审查后认为,李某不是受益人,无权领取保险金。同时,保险公司通知乙,要求乙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乙向李某索要保险单,李某以保险单已质押为由拒绝返还。为此,乙诉至法院,提出李某返还保险单的诉讼请求。问:(1)乙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2)本案的保险金应如何处理?正确答案:(1)乙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如下:我国保险法第34条第2款规定:“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本案中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将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质押给李某因此该质押无效李某应将保险单返还给乙。(2)本案保险合同中乙被指定为受益人不能将保险金作为赵某的遗产由甲、乙继承。因此保险公司应将保险会给付给乙。31. “大前提一小前提结论”,这种推理方式属于( )。A演绎推理B归纳推理C辩证推理D类比推理“大前提一小前提结论”,这种推理方式属于( )。A演绎推理B归纳推理C辩证推理D类比推理正确答案:A演绎推理就是一种从某前提出发推出结论的过程,而归纳推理则相反,辩证推理属于实质推理,用于解决法律规定与事实的冲突,类比推理需要类似案件的比较,因此B、C、D项错误,选A项。32. 什么是破产宣告?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什么是破产宣告?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破产宣告是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破产宣告障碍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破产宣告障碍包括:重整申请的提出;和解申请的提出;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以下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重整期间,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或者批准,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的;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程序的;和解协议被人民法院裁定为无效的;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对该法律规则所使用的法律调整方法,表述错误的是:()A该法律规则没有给个别调整留有余地。B民法属于私法,由此可推断,该法律规则使用的是平权的调整方法。C该法律规则使用的隶属的调整方法。D民法虽然属于私法,但该法律规则使用的却是集中的方法。B一般来讲,私法中多使用平权的调整方法,多给个别性调整留下余地,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如果该法律事实举足轻重,处理不好会对社会利益带来较大影响,这时私法也会使用隶属的调整方法。本题中的企业法人撤销和破产,其法律后果已经越出企业法人本身,涉及了众多债权、债务关系,为了慎重,国家对此往往会持一种干涉主义态度。34. 公司设立的子公司虽然具有法人资格,但是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设立的子公司虽然具有法人资格,但是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35. 关于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与单位,只要有非法出租、出关于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与单位,只要有非法出租、出借公务用枪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B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与单位,非法出租、出借公务用枪,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C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与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能构成本罪D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与单位,只要有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AC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 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2款、第3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因此,A、C项正确,B、D项不正确。 36. 陈女士说:我与丈夫汤某2000年8月协议离婚,当时两岁的孩子由他抚养。2001年12月,汤某骑车不慎被撞死,他临死前陈女士说:我与丈夫汤某2000年8月协议离婚,当时两岁的孩子由他抚养。2001年12月,汤某骑车不慎被撞死,他临死前立下遗嘱:儿子由其父母抚养,遗产也归其父母所有。虽然汤某的父母尽心尽责地抚养孩子,但因两位老人年事已高,有时力不从心,因此我想把孩子领回由我抚养。我能将孩子领回吗?请用学过的知识回答,并阐明理由。陈女士可以将孩子领回。 汤某所立遗嘱无效。遗嘱不能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孩子的抚养权不能遗嘱给他人。汤某可以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但孩子不是财产,不能通过遗嘱把孩子的抚养权交给孩子的祖父母。 汤某与陈女士虽然离婚,但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能因离婚而割断,孩子仍然是父母的子女,协议离婚中汤某抚养孩子是合法的,汤某死后陈女士领回孩子抚养也是合法的。 37. 在中国,下列哪一个描述不符合人们对酒后驾车行为的一般看法?A、有时候喝酒后开车在所难免B、规在中国,下列哪一个描述不符合人们对酒后驾车行为的一般看法?A、有时候喝酒后开车在所难免B、规则是要遵守的,但人情也不可以不顾及C、规则就是规则,社会习惯不得超越于规则之上D、认为有时候酒后驾车只要自己小心问题就不大参考答案:C38.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_报案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A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_报案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A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B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C夸大损失程度D虚假证明、资料或不足额保险合同E重复保险合同ABC39. 一国牵连他国的国际不法行为包括哪些情形?一国牵连他国的国际不法行为包括哪些情形?msg:,data:,voicepath:40. 我国对少数进口商品计征关税时所采用的滑准税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从价税。( )我国对少数进口商品计征关税时所采用的滑准税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从价税。()正确41. 下列行为中,构成放火罪的有( )A.以放火为手段杀人,烧毁了数十间房屋B.为了自杀,在木质结构的杂居四合院内采取倒洒汽油的方式自焚,结果人未烧死,却烧毁了四合院及邻近的房屋C.犯罪后,为掩盖罪证而放火,火势蔓延到附近的建筑物D.出于嫉妒放火烧毁了邻居的柴草垛参考答案:ABC42.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 )。A、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B、以1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 )。A、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B、以1个故意或过失,实施1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多个罪名的犯罪C、出于数个故意,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D、以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参考答案:ABCD43. 我国刑事诉讼期间中,“半月”的计算( ) A一律按15日计算期限 B有时按15日计算期限 C按期间开始当月的我国刑事诉讼期间中,“半月”的计算()A一律按15日计算期限B有时按15日计算期限C按期间开始当月的日数计算期限D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A本题考查的是特定期间的计算方式。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03条规定:“半月一律按15日计算期限。”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44. 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众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5条规定:“十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众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5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该条所规定的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属于何种行政行为?()A羁束行政行为B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C应申请的行为D依职权的行为A羁束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法律规范已经规定得非常具体,行政主体在处理行政事项作出裁断时,只能因循规定,而毫无裁量余地的行政行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5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该发某公民哪种居民身份证时,没有自由裁量的余地。所以,发放居民身份证的行政行为属于羁束行政行为。45. 甲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乙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调解书生效的五个月后,乙又以甲有外遇为由起诉甲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乙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调解书生效的五个月后,乙又以甲有外遇为由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裁定不予受理B审查有外遇的理由,如果属于新事实和新理由,则予以受理C应当受理D法院裁量决定是否受理C本题是对几个容易混淆的知识点的综合运用。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0条,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的条件的限制。本题是作为原审被告的乙又向原审的原告甲起诉,符合此条规定,因此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的规定,不需要审查是否存在新事实和新理由,也不受六个月期限的约束。本题初看起来似乎是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婚姻案件不予受理的规定,题干的设计也有迷惑性,因此需要考生细心,仔细阅读题干,防止主观上先人为主。46. 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某日,甲在抢劫赌徒乙的赌资得逞后,为防止乙日后报案,将其杀死。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并罚B.应以抢劫罪从重处罚C.应以赌博罪、抢劫罪并罚D.应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并罚参考答案:D47. 中国内地在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方面已有明确法律规定,但无专门法律来保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安全。(中国内地在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方面已有明确法律规定,但无专门法律来保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安全。( )参考答案48.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际贸易支付中的拒付?( ) A付款人拒绝承兑 B付款人破产 C付款人死亡 D付款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际贸易支付中的拒付?()A付款人拒绝承兑B付款人破产C付款人死亡D付款人避而不见ABCD拒付 国际贸易中的拒付是指付款人拒绝承兑和拒绝付款的行为。拒付不仅包括付款人明确的拒绝,还包括付款人破产、付款人避而不见、死亡等情况。因为在这些情况下,持票人无法从付款人那里取得汇票的金额,其结果和拒付是一样的。 49.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只能是故意实施。A. 部分错B. 对C. 部分对D. 错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只能是故意实施。A. 部分错B. 对C. 部分对D. 错正确答案: D50. 国际环境保护法的渊源主要包括( )A、国际双边条约B、国际多边条约C、国际习惯D、一般法律原则E、联国际环境保护法的渊源主要包括( )A、国际双边条约B、国际多边条约C、国际习惯D、一般法律原则E、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正确答案:ABCDE51. 下列各项中按税法规定可以不征或者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有( )。A房产所有人将房产赠与直系亲属B下列各项中按税法规定可以不征或者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有( )。A房产所有人将房产赠与直系亲属B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的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C个人转让购买满5年的商业用房产D冈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的房地产E房产所有人将房产赠与承担直接赡养义务的个人正确答案:ABDE个人转让商业用房产,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52. 关于标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标准必须执行 B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 C国家鼓励采用国际关于标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标准必须执行B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C国家鼓励采用国际标准D推荐性标准可以不执行E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品的标准按国际惯例BCDE53. 按条约适用的缔约方数量可以把条约分为( )。 A区域性条约和全球性条约 B多边条约和双边条约 C造法按条约适用的缔约方数量可以把条约分为()。A区域性条约和全球性条约B多边条约和双边条约C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D政治性条约和经济性条约B按条约的缔约方数量,可以把条约分为多边条约和双边条约。54. 国际技术转让的标的包括( )。 A发明、实用新型、商标、外观设计 B专利技术、商标、专有技术 C专利技术、国际技术转让的标的包括()。A发明、实用新型、商标、外观设计B专利技术、商标、专有技术C专利技术、专有技术D发明、实用新型、商标、专有技术B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商标,另一类是无工业产权的专有技术。55. 被告具有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 ) A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B为被告具有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A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B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C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得不正当利益的D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ABC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规定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责任。56. 简述法律规范与技术规范的区别和联系。简述法律规范与技术规范的区别和联系。法律规范与技术规范的区别和联系是:(1) 法律规范是以法的形式、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社会规范,是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是否违法,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特殊社会规范,具有阶级性。技术规范不是以法的形式、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它是有关使用设备工序;执行工艺过程以及产品、劳动、服务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准则和标准,它调整人同自然界的关系,本身没有阶级性。(2) 法律规范和技术规范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当技术规范在法律上被确认后就成为技术法规,技术规范往往是技术法规的前身,两者有密切联系。57. 一般商行为的通则不包括( )。A、方式的自由B、交易习惯的适用C、特殊的缔约规则D、法理的协同效应一般商行为的通则不包括( )。A、方式的自由B、交易习惯的适用C、特殊的缔约规则D、法理的协同效应正确答案:D58. 简述历史上主要的四种秩序观并简要评述。简述历史上主要的四种秩序观并简要评述。秩序是法的最基本的价值之一。由于时代和阶级背景的差异,不同的人对秩序有着不同的界说。以历史阶段为线索,大致可归纳出以下四种秩序观。 第一,等级结构秩序观。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认为由于并非所有的人都具备发展其美德的能力,正如人有不同的体质,所以人天生就应分为不同的等级。这个等级结构的标准是因才定分、各得其所、和谐一致,各等级之间不得互相僭越。托马斯?阿奎那把封建等级制度看成是不可侵犯的秩序,认为整个世界就是一个以上帝为最高主宰的严格的不可逾越的等级结构;教会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具有最高的统治权;直接管理社会的世俗君主政府则必须服从教会的命令;而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受到理性、神法和政治权威三种秩序的支配;任何人都不得破坏这种秩序,否则便是违背上帝的旨意,要受到上帝的惩罚。中国古代思想家韩非宣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 等级结构秩序观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贵族的特权地位,控制社会流动(上层向下层流动或下层向上层流动),或把社会流动限定在统治阶级利益允许的范围内,其核心内容是维护剥削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从而最大地实现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第二,自由、平等的秩序观。资产阶级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的思想家和活动家所追求和强调的是一种使自由而平等的竞争和人道主义生活成为可能的秩序。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家罗伯斯庇尔曾对这种秩序做了如下的描述:“我们希望有这样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下,一切卑鄙的私欲被抑制下去,而一切良好的和高尚的热情会受到法律的鼓励;在这种秩序下,功名心就是要获得荣誉和为祖国服务;在这种秩序下,差别只从平等本身产出;在这种秩序下,公民服从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服从人民,而人民服从正义;在这种秩序下,祖国保证每一个人的幸福,而每一个人自豪地为祖国的繁荣和光荣而高兴;在这种秩序下,一切人都因经常充满共和感情和希望得到伟大人民的尊重而成为高尚的人;在这种秩序下,艺术成了使他们高尚的自由的装饰品,商业成了社会财富的源泉,而不仅仅是几个家族的惊人富裕。” 自由平等的秩序观是从个人权利的角度出发对社会基本秩序提出要求并加以设计的,它集中地反映了当时的资产阶级保护自由平等的竞争、反对政府干预、消除封建专制势力的愿望,对于发展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三,社会本位秩序观。法国公法学家狄骥认为,社会全体成员由于需要相同和劳动分工而产生的相互依存关系即社会连带关系乃是社会的基本秩序。而基于社会连带关系的性质所生出的社会最高准则即客观法,乃是维系社会连带关系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它高于并先于国家和政府而存在,对社会中所有成员普遍适用。庞德认为秩序的标志就是在人的“合作本能”与“利己本能”之间建立并保持均衡的状态。而要维持这种秩序则必须以“社会化的法律”取代过分强调个人权利、自由的法律。 “社会本位”的秩序强调“社会统合”、“社会连带”及“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并把它们作为资本主义社会应有秩序的内容。资产阶级试图通过此种秩序的建立和维护,来调整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减少人们之间的相互摩擦和无谓的牺牲,以使社会成员在最少阻碍和浪费的情况下享用各种资源,从而保障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 第四,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主要有以下几点主要内容。 首先,秩序的特殊性质取决于生产方式的历史个性:其次,秩序的力量最终来源于生产关系的历史合理性。再次,阶级社会中的秩序首先是阶级统治的秩序。 等级结构秩序观是与古代社会的生活条件相适应的,在现代文明中它已经完全过时。自由、平等秩序观和社会本位秩序观是现代文明的产物,其中分别包含着一定的合理因素。然而,它们都是以历史唯心主义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理论,没有深刻指示秩序本质。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通过以上论述揭示出了秩序的深刻本质。 59. 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计算机程序应作为文学作品保护 B各成员可决定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计算机程序应作为文学作品保护B各成员可决定商标许可与转让的条件,但不允许商标的强制许可C成员方必须以专利形式对植物品种提供保护D司法当局有权禁止那些对知识产权构成为侵权行为的进口商品进入商业渠道ABD本题考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保护的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 (1) 版权及相关权利。该公约规定,各成员国必须遵守伯尔尼公约的规定。版权的保护应延伸到表达方式,而不包括思想、程序、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等。计算机程序,无论是原代码还是目标代码,应作为文学作品保护。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2) 商标。各成员可决定商标许可与转让的条件,但不允许商标的强制许可。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 (3) 产地标志。 (4) 工业设计。 (5) 专利。对于以下情况,成员方可不授予专利:对人或动物的诊断、治疗和外科手术方法任何植物、动物(微生物除外)。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6) 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7) 对未泄漏的信息的保护。 (8) 对反竞争行为的控制。在知识产权的实施方面,该公约规定了民事和行政程序及补救。司法当局有权命令一成员方停止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特别是应禁止那些对知识产权构成侵权行为的进口商品进入商业渠道。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60. 条约的加入是指( )。 A加入一个已生效的双边条约 B加入一个未生效的双边条约 C已生效的和未生效的双条约的加入是指()。A加入一个已生效的双边条约B加入一个未生效的双边条约C已生效的和未生效的双边条约均可加入D加入一个开放性的多边条约D条约的加入是指未在条约上签字的国家参加已经签订的多边条约从而成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大学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