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2春《民法总论》离线作业二及答案参考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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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2春民法总论离线作业二及答案参考1. 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没有提出实质审查要求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没有提出实质审查要求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错误2. 大教学论的作者是( )。A洛克B夸美纽斯C卢梭D福禄培尔大教学论的作者是( )。A洛克B夸美纽斯C卢梭D福禄培尔正确答案:B3. 中国人民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目标是( )。 A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B发行人民币,并控制发中国人民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目标是()。A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B发行人民币,并控制发行数量以符合经济增长要求C防止和抵御金融危机D消除财政赤字A4. 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可以适当加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可以适当加收票款。()错误5. 债权人的代理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拖欠的债务的行为引起( )。 A诉讼时效中止 B诉讼时效中断 C诉讼时效延债权人的代理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拖欠的债务的行为引起()。A诉讼时效中止B诉讼时效中断C诉讼时效延长D诉讼时效时间不变B6. 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上、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中外合资企业,分期出资的,应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上、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中外合资企业,分期出资的,应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将资本全部缴齐。A1年内B1年半内C2年内D3年内C7. 试论国际私法的性质。试论国际私法的性质。正确答案:国际私法的性质实质上就是要回答国际私法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或者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特殊法律部门。rn(1)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不同学说 rn根据其对国际私法性质的不同看法国际私法学者分为三大学派:rn“世界主义学派”或“国际法学派” rn这一学派认为国际私法是国际法。其代表人物有德国的萨维尼、巴尔、弗兰根斯坦法国的魏斯、毕叶意大利的孟西尼等。他们主张国际私法具有国际法性质的主要理由有:rna国际私法产生于国际社会。rnb国际私法所调整的关系在本质上与国际公法所调整的关系没有什么不同。rnc国际私法的作用在于划分国家主权扩及的范围。rnd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已成为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 rn由上可见以往主张国际私法是国际法的学者所讲的国际法主要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即国际公法因而他们实际上是把国际私法当作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法律没有把国际公法同国际私法严格区别开来。rn“民族主义学派”或“国内法学派” rn这一学派主张国际私法为国内法。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巴丹、尼波埃、巴迪福德国的康恩、努斯鲍姆、沃尔夫英国的戴赛、戚希尔、诺斯、莫里斯美国的比尔、库克、艾伦茨威格、里斯苏联的隆茨等。其主要理由如下:rna从调整对象和主体来看国际法是以各主权国家之间的政治、军事、经济、外交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国际私法则是以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rnb从法律渊源来看尽管国际私法的渊源一部分为国际条约但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为国内法。rnc从法律规范的制定和适用范围来看国际法是国家之间协议的产物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国际私法主要是由单个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rnd从争议的解决方法来看国际公法上的争议一般通过国家之间的谈判、斡旋、国际调查委员会、国际仲裁以及国际法院来解决。而国际私法上的争议属于民商事法律争议其案件大都由有关国家的法院和仲裁机构来解决。 rn基于上述理由这些学者认为从现实情况出发不存在统一的或公认的国际私法只存在中国国际私法、英国国际私法、美国国际私法或法国国际私法等。从他们的观点来看他们所讲的国际法仅指国际公法似乎除了国际公法就不存在其他国际法了。rn“二元论”学派或“综合论”学派 rn“二元论”学派或“综合论”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的齐特尔曼和捷克的贝斯里斯基等。“二元论”者认为rna国际私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既涉及国内又涉及国际;rnb国际私法本身既涉及一国国内的利益又涉及他国的利益;rnc国际私法的渊源既有国内法又有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rn因此他们认为不能简单地说国际私法是国际法或是国内法可以说国际私法既有国际法性质又有国内法性质。rn(2)国际私法的国际性 rn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传统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的概念无论是其内涵还是外延都不能容纳已有巨大发展的国际法律本身。国际法律的这种发展主要表现在国际上出现了大量的调整国际商事关系、传统的一般国际民事关系以及国际民事诉讼关系和国际商事仲裁关系的法律。在国际社会中人们还可以看到一些直接规定法人或自然人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其中既有国际公约的规定如关于惩治国际犯罪的公约;也有双边条约的规定如不少领事条约直接对缔约国的国民或法人赋予在对方国家的权利。而且许多国际组织还建立了自己的行政法规及保障其施行的行政法庭。由此可见国际法律本身的发展已经突破了传统国际公法作为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的范围。 rn国际法已不是传统的国际公法而是反映国家意志的协调、调整一切国际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之间的政治、军事、外交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国际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超越国界的一切国际社会关系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国际法是一个体系而不是一个部门法。在国际法体系内大致包括以下法律部门:即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刑法、国际行政法等。国际私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或跨国民商事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从国际生活中产生出来的它的适用范围跨越了国界;从渊源上讲“国际的国际私法也已大量存在。因此国际私法不同于我们所说的国际法即广义的国际法它是国际法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部门或分支。当然它和主要调整国家、国际组织相互之间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关系的国际公法是有区别的。在国际法学中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等一样是整个国际法学体系中独立的二级学科。国际私法的性质,实质上就是要回答国际私法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或者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特殊法律部门。(1)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不同学说根据其对国际私法性质的不同看法,国际私法学者分为三大学派:“世界主义学派”或“国际法学派”这一学派认为国际私法是国际法。其代表人物有德国的萨维尼、巴尔、弗兰根斯坦,法国的魏斯、毕叶,意大利的孟西尼等。他们主张国际私法具有国际法性质的主要理由有:a国际私法产生于国际社会。b国际私法所调整的关系在本质上与国际公法所调整的关系没有什么不同。c国际私法的作用在于划分国家主权扩及的范围。d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已成为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由上可见,以往主张国际私法是国际法的学者所讲的国际法,主要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即国际公法,因而他们实际上是把国际私法当作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法律,没有把国际公法同国际私法严格区别开来。“民族主义学派”或“国内法学派”这一学派主张国际私法为国内法。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巴丹、尼波埃、巴迪福,德国的康恩、努斯鲍姆、沃尔夫,英国的戴赛、戚希尔、诺斯、莫里斯,美国的比尔、库克、艾伦茨威格、里斯,苏联的隆茨等。其主要理由如下:a从调整对象和主体来看,国际法是以各主权国家之间的政治、军事、经济、外交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国际私法则是以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b从法律渊源来看,尽管国际私法的渊源一部分为国际条约,但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为国内法。c从法律规范的制定和适用范围来看,国际法是国家之间协议的产物,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国际私法主要是由单个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d从争议的解决方法来看,国际公法上的争议,一般通过国家之间的谈判、斡旋、国际调查委员会、国际仲裁以及国际法院来解决。而国际私法上的争议属于民商事法律争议,其案件大都由有关国家的法院和仲裁机构来解决。基于上述理由,这些学者认为,从现实情况出发,不存在统一的或公认的国际私法,只存在中国国际私法、英国国际私法、美国国际私法或法国国际私法等。从他们的观点来看,他们所讲的国际法仅指国际公法,似乎除了国际公法就不存在其他国际法了。“二元论”学派或“综合论”学派“二元论”学派或“综合论”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的齐特尔曼和捷克的贝斯里斯基等。“二元论”者认为,a国际私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既涉及国内又涉及国际;b国际私法本身既涉及一国国内的利益,又涉及他国的利益;c国际私法的渊源既有国内法,又有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因此,他们认为,不能简单地说国际私法是国际法或是国内法,可以说国际私法既有国际法性质又有国内法性质。(2)国际私法的国际性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传统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的概念,无论是其内涵还是外延,都不能容纳已有巨大发展的国际法律本身。国际法律的这种发展主要表现在国际上出现了大量的调整国际商事关系、传统的一般国际民事关系以及国际民事诉讼关系和国际商事仲裁关系的法律。在国际社会中,人们还可以看到一些直接规定法人或自然人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其中既有国际公约的规定,如关于惩治国际犯罪的公约;也有双边条约的规定,如不少领事条约直接对缔约国的国民或法人赋予在对方国家的权利。而且,许多国际组织还建立了自己的行政法规及保障其施行的行政法庭。由此可见,国际法律本身的发展已经突破了传统国际公法作为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的范围。国际法已不是传统的国际公法,而是反映国家意志的协调、调整一切国际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之间的政治、军事、外交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国际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超越国界的一切国际社会关系,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国际法是一个体系,而不是一个部门法。在国际法体系内大致包括以下法律部门:即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刑法、国际行政法等。国际私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或跨国民商事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从国际生活中产生出来的,它的适用范围跨越了国界;从渊源上讲,“国际的国际私法也已大量存在。因此,国际私法不同于我们所说的国际法,即广义的国际法,它是国际法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部门或分支。当然,它和主要调整国家、国际组织相互之间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关系的国际公法是有区别的。在国际法学中,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等一样,是整个国际法学体系中独立的二级学科。8. 原物是指原已存在之物,孳息是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9. 简述商鞅变法的内容与意义。简述商鞅变法的内容与意义。(1) 商鞅变法的内容。商鞅在泰国两次发布变法令。第一次是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这次变法的重点是打击奴隶主旧贵族的政治势力,其主要内容有:“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奖励告奸;奖励农业生产;奖励军功。第二次是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这次变法的重点是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其主要内容有:重申分户令;取消分封制,普遍建立郡县制;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所有制;统一度量衡制度。 (2) 商鞅变法的意义。商鞅变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变法剥夺了旧贵族的特权。新法的推行,促进了泰国生产力的发展,使“秦人富强”,秦国的大治,从而为秦国后来完成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 10.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设一名执行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设一名执行董事。()错误11. 被告人陈某,男,56岁,农民陈某与村支部书记马某素来不和,矛盾日深,遂产生了将马某整死整残的念头。1998年7月1被告人陈某,男,56岁,农民陈某与村支部书记马某素来不和,矛盾日深,遂产生了将马某整死整残的念头。1998年7月12日,陈某听说邻村柳某能用“邪法”把人整死,就向柳某询问。柳某说:“我只要捏一个想整死的人的面人像,每天给他胸口扎上一根针,再焚香祈祷七七四十九天,那个人就会胸口剧疼而死。”柳某答应了陈某整死马某的要求,两人签了合同,其内容为柳某用“邪法”将马某整死,陈某先交300元,等事成后再交200元;如果只是整残,就付给300元。之后,陈某领着柳某暗中指认了马某,让柳某照马某的外貌捏面人。一周后,柳某因赌博被抓,公安从其身上搜出杀人合同,即将陈某和柳某一起拘留。对被告人陈某和柳某的行为分别分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什么?如果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理由是什么?这个案件考查刑法中的迷信犯。所谓迷信犯,是指行为人出于迷信、愚昧无知而采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产生实际危害的手段、方法,企图实现其主观犯意的行为。在各国刑法中,迷信犯通常是不可罚的,但对其理由则有不同的解释:有人认为是因为不存在犯罪故意,有人认为是客观上不存在危险性,也有人认为是缺乏行为与结果的关系的定型性,从而没有发生未遂的可能性。其实,在迷信犯的场合,行为人主观上虽有犯罪意图,但客观上没有危害社会的结果,没有任何危险性,缺乏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不能作为犯罪论处,迷信犯依然属于思想犯罪的范畴。 迷信犯与工具不能犯都是未达犯罪既遂,且未达既遂的原因都是因为行为人所使用的工具、方法或手段与其预期的危害后果之间不存在现买的、真实的因果关系,因此极易发生混淆。但买际上二者在认识基础上存在着根本的区别:迷信犯对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识是建立在超自然、不真实的基础上的,而工具不能犯对上述关系的认识则是建立在现实、真实的基础上,只是由于实施行为时疏忽大意才未发生其预期的危害后果。在我国刑法中,迷信犯不属未遂犯,自然也不属作为未遂犯一个种类的不能犯;然而在日本,迷信犯却被包含在不能犯的范畴之内。 迷信犯实施的行为在任何时间、场合,都不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因此,即使行为人根据他的认识实施了该行为,也不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刑法不处罚迷信犯。陈某和柳某约定“杀人”的行为都不构成犯罪,陈桌虽然有犯罪故意,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买凶行为),但由于柳某所实施的行为是迷信行为,根本不可能给马某造成任何伤害,不能产生危害马某的结果,因此,两人都不构成犯罪。上述行为人陈某和柳某的行为是属于对事实认识错误,行为人所使用的手段根本不可能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行为人误认为这种手段可以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迷信犯因为其主观上极端愚昧无知,行为在客观上也没有危害性,故对其应认定为无罪。 12. ( )颁布了关于轻伤案件在诉讼阶段委托人民调解的规定(试行) 。A、 北京B、 安徽C、 浙江D、 上海( )颁布了关于轻伤案件在诉讼阶段委托人民调解的规定(试行) 。A、 北京B、 安徽C、 浙江D、 上海正确答案:D13.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可以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时点。(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14. 甲电器销售公司与乙电视机厂因货款纠纷而产生隔阂,甲不再经销乙的产品。当客户询问甲的营业人员是否有乙厂的甲电器销售公司与乙电视机厂因货款纠纷而产生隔阂,甲不再经销乙的产品。当客户询问甲的营业人员是否有乙厂的电视机时,营业人员故意说道:“乙厂的电视机质量不好,价格又贵,所以我们不再卖他们的产品了。”下列有关该事例的表述正确的是()。A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B甲的行为属于诋毁乙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C甲的行为因未通过宣传媒介诋毁乙的商业信誉,故不构成诋毁商业信誉D甲侵犯了乙的荣誉权A15. 自然人甲为一精神病人,因离家出走2年多,对是否申请其为宣告失踪人意见不一,下列人员中,有权为申请人的是( )。A.乙,某盲人按摩院的按摩师,因甲尚欠其按摩费200元未还而主张申请B.丙,甲之子,14岁,但很懂事C.丁,甲之父,80岁,为甲之监护人D.戊,甲之叔,20岁,为机关公务员参考答案:AC16.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 A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 B有书面合伙协议 C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A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B有书面合伙协议C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D有企业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ABCD17.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8. ( )是人际关系的腐蚀剂,会造成关系紧张,恶化人际关系。 A. 羞怯 B. 气质 C. 自傲 D. 嫉妒( )是人际关系的腐蚀剂,会造成关系紧张,恶化人际关系。A. 羞怯B. 气质C. 自傲D. 嫉妒参考答案D19. 下列协议中哪个适用合同法?( )A.甲与乙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B.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C.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承包协议D.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承包协议参考答案:D20. 甲公司于10月4日到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当场提货并付款2.5万元。次日,甲公司因货物质量不合格,将这批原料退回甲公司于10月4日到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当场提货并付款2.5万元。次日,甲公司因货物质量不合格,将这批原料退回乙公司,乙公司签收,但未退款。10月7日,甲公司到乙公司购买电器一批,价款2.8万元,提货时与乙公司约定2日内付款。2日期满,甲公司未付款,乙公司上门催收。甲公司认为前后债务相抵,只需支付3000元。双方发生争议,下列对此案的处理意见中哪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先付给乙公司28000元,再请求乙公司退款25000元B乙公司应先退给甲公司25000元,再请求甲公司付款28000元C甲公司付给乙公司3000元,双方了结债务D甲公司应付给乙公司14000元,待乙公司退款之后,再付给14000元C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债务均已届至履行期,种类相同,均为金钱之债,因此,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享有法定抵销权。甲公司行使抵销权,抵销2.5万元,则甲公司再支付3000元给乙公司即可。21.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划定的工业产权保护客体有( )。 A科学发现 B商标 C厂商名称 D制止不正当竞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划定的工业产权保护客体有()。A科学发现B商标C厂商名称D制止不正当竞争BCD22. 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因而也是法律事实。(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23. 犯罪的本质是对权利的侵害由( )提出来的A.费尔巴哈B.卢梭C.孟德斯鸠D.李斯特犯罪的本质是对权利的侵害由( )提出来的A.费尔巴哈B.卢梭C.孟德斯鸠D.李斯特正确答案: A24. 关于信仰宗教的问题,有信仰的自由,也有不信仰的自由。所以,我们既不禁止,也不提倡。关于信仰宗教的问题,有信仰的自由,也有不信仰的自由。所以,我们既不禁止,也不提倡。正确答案:没有逻辑错误。没有逻辑错误。25. 简述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中南财大2010年研)简述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中南财大2010年研)正确答案:(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条件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派生的是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行为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rn(2)原告必须具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能力rn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应当具备诉讼权利能力。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被犯罪分子侵害遭受物质损害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rn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此时原告仍应列被害人本人只不过其作为原告的诉讼权rn利和义务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行使。当被害人死亡时根据最高法解释第84条的规定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n(3)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rn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一般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应当赔偿物质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却不是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根据最高法解释第86条的规定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形:未成年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这种情形主要是指数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交付人民法院审判有的被公安机关作出劳动教养处理或行政拘留处分有的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这些情况下被作出其他处理的同案人都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因为数人共同造成他人物质损失的行为是一个不可分开的整体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结果的原因是共同的加害行为各加害人都应对物质损失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和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这里的单位应作广义的理解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仅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还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即提出应当赔偿的具体数额同时对加害事实造成的物质损失要有事实根据并应承担举证责任。rn(4)附带民事诉讼的诉因是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这一诉因包括两个相互联系的内容: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是物质性的。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条件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派生的,是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行为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2)原告必须具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能力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应当具备诉讼权利能力。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被犯罪分子侵害遭受物质损害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此时原告仍应列被害人本人,只不过其作为原告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行使。当被害人死亡时,根据最高法解释第84条的规定,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一般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应当赔偿物质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却不是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根据最高法解释第86条的规定,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形:未成年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这种情形主要是指数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交付人民法院审判,有的被公安机关作出劳动教养处理或行政拘留处分,有的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这些情况下,被作出其他处理的同案人都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因为数人共同造成他人物质损失的行为是一个不可分开的整体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结果的原因是共同的加害行为,各加害人都应对物质损失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和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这里的单位应作广义的理解,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仅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还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即提出应当赔偿的具体数额,同时对加害事实造成的物质损失,要有事实根据,并应承担举证责任。(4)附带民事诉讼的诉因是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这一诉因,包括两个相互联系的内容: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是物质性的。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26. 行为人没有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所实施的行为是( )。A.侵权行为B.不当得利C.无因管理D.违法行为参考答案:C27. 如何判定复合命题推理的有效性?如何进行有效的复合命题推理?如何判定复合命题推理的有效性?如何进行有效的复合命题推理?正确答案:要判定一个复合命题推理的有效性只需判定其前提是否重言蕴含结论是则有效否则无效。判定方法可以运用真值表方法或归谬赋值法、表列法等但这些方法只能判定不能解决有效性推导问题。要判定复合命题推理的有效性并进行有效的推理最方便有效的工具是运用复合命题的基本有效式和相关的推理规则。如果一个复合命题推理的每一步骤都符合推理规则是有效式则该复合命题推理必然有效。要判定一个复合命题推理的有效性只需判定其前提是否重言蕴含结论,是则有效,否则无效。判定方法可以运用真值表方法或归谬赋值法、表列法等,但这些方法只能判定,不能解决有效性推导问题。要判定复合命题推理的有效性并进行有效的推理,最方便有效的工具是运用复合命题的基本有效式和相关的推理规则。如果一个复合命题推理的每一步骤都符合推理规则,是有效式,则该复合命题推理必然有效。28. 在我国,抵押权的标的只能是不动产。(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29. 请将以下国际法专业文献中的段落翻译为中文。 Characterization is a twostep process in prop请将以下国际法专业文献中的段落翻译为中文。 Characterization is a twostep process in property casesFirst the court must decide whetheror not the case presents a property problemThen it must determine whether interest involred is a“movable”or an“immovable”The basic test for distinguishing“movable”and“immovable”iswho closely the particular interest is concerned with land正确答案:财产案件的识别通常有两个步骤:首先法庭必须认定该案是否是关于财产问题的案件;然后法庭必须认定所牵涉的财产是“动产”或者“不动产”。区分“动产”和“不动产”的最基本的原则是该财产的特定利益是否与土地密切相关。财产案件的识别通常有两个步骤:首先,法庭必须认定该案是否是关于财产问题的案件;然后,法庭必须认定所牵涉的财产是“动产”或者“不动产”。区分“动产”和“不动产”的最基本的原则是该财产的特定利益是否与土地密切相关。30.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哪些问题?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哪些问题?参考答案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属地管理与发展不平衡。由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资金筹集和具体管理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而各个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不相同,导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不同地区之间的执行力度、待遇水平、覆盖范围不统一,发展不平衡。第二,家计调查与耻辱化效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对申领对象的资格条件经过严格的审批,包括家庭成员、职业、财产状况、经济收入等,这可能对受助者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带来一种耻辱感。第三,自由裁量空间大与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在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保障对象的确认、申请家庭的财产调查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弹性,基层的政策执行者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这样可能会影响福利传递的效果,甚至出现抑制脱贫的现象。第四,福利依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是一种事后的补救,可能会导致受助者产生依赖心理,甚至出现贫困的恶性循环与代际传递现象。31. 甲原系乙公司的采购员,长期负责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货物采购业务。甲与乙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仍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货物采购合同,丙公司对甲的工作变动毫不知情。后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供货,乙公司以甲无权代理为由拒收。下列关于甲订立合同的行为及其后果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B.甲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应由甲与乙公司共同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C.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应由甲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D.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应由甲与乙公司共同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参考答案:A32.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 A10% B15% C30%D25%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A10%B15%C30%D25%C33. 所有证人都是精神正常的人,有的证人不是说谎者,所以,有的说谎者不是精神正常的人。所有证人都是精神正常的人,有的证人不是说谎者,所以,有的说谎者不是精神正常的人。正确答案:三段论推理MAPMOSSOP。推理形式非有效因为违反了“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的规则犯了“大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三段论推理,MAPMOSSOP。推理形式非有效,因为违反了“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的规则,犯了“大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34. 说说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说说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继承份额转由他的合法继人继承的制度。(1)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发生的事实根据不同。转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的;而代位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2)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继承人的范围不同。转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一切法定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3)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35. 行政法规是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法规是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错误36. 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与制度价值参考答案:所谓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要想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就只能通过他人代理。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表行使。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的资格。具有民事利能力,是自然人获得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但能不能运用这一资格,还受自然人的理智、认知能力等主观因素制约。37. 经营者销售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不入账。( )经营者销售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不入账。()错误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或给中间人佣金,但是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必须如实入账。38.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方式是( ) A以货币或有价证券支付 B以实物代替货币支付 C以货币或企业债券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方式是()A以货币或有价证券支付B以实物代替货币支付C以货币或企业债券支付D以法定货币支付D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39.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正确40. 张某与某大学达成协议,由张某捐款8000万元成立成长教学基金,用于资助该校教学发展。关于该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些选项时错误的?( )A.身份法律行为B.单方法律行为C.双方法律行为D.有偿法律行为参考答案:ACD41. 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下级人民法院生效的、确有错误的裁决提出抗诉。( )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下级人民法院生效的、确有错误的裁决提出抗诉。()正确42. 某甲系文物爱好者。一日,见某百货商场里有“秦兵马桶,每尊l000元”的告示,即信以为真,花2000元买回两尊。后被朋友告知其所购系复制品。某甲( )A.有权以受欺诈为由要求商场双倍赔偿B.有权以受欺诈为由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C.无权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D.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该买卖合同参考答案:C43. 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产生的方式是什么?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产生的方式是什么?厂长的产生,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情况决定采取下列方式中的一种: (1)由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 (2)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的厂长人选,须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厂长,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44.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期间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45. 依据著作权法规定,A委托B创作的作品,在合同中约定著作权归属于委托人的,则B在完成创作的作品上( )。 A依据著作权法规定,A委托B创作的作品,在合同中约定著作权归属于委托人的,则B在完成创作的作品上()。A有署名权B无署名权C可有可无署名权D与A共同署名B46. 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司法的作用体现在( )。A司法解释B法律适用C事实认定D法律推理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司法的作用体现在( )。A司法解释B法律适用C事实认定D法律推理正确答案:BCD司法过程的三个主要环节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法律推理越来越深刻地受到了现代科学技术的影响;计算机在文书处理、信息检索查询和协助推理判案三个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故选B、C、D项。47.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劳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A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劳务形式出资B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C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C48. 简述合伙企业可以解散的原因。简述合伙企业可以解散的原因。(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意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49. 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一样,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一样,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错误50.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采取的处理方式是( )。 A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采取的处理方式是()。A用人单位承担直接赔偿责任B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C劳动者对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先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C51.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自违约时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52. 行为人( ),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A.没有代理权B.超越代理权C.代理权终止后D.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具有代理权参考答案:ABC53. 种类之债的标的只有在交付时才能特定。(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54. 对于合伙企业的财产,法律规定( )。 A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任何合伙人均可请求分割并随时退伙 B合伙企业存对于合伙企业的财产,法律规定()。A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任何合伙人均可请求分割并随时退伙B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第三人转让其财产份额时,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D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应先以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足清偿部分,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D55. 代位权诉讼由债务人或次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代位权诉讼由债务人或次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错误根据合同法解释规定,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在代位权诉讼中应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因此,代位权诉讼由次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6. 试论述无效合同及其法律后果。试论述无效合同及其法律后果。(1)无效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 (2)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4)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57. 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拟向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一套计算机系统,双方于2002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该合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拟向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一套计算机系统,双方于2002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该合同约定:全套计算机系统价格为人民币240万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须于2002年9月1日之前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在安装调试完毕后30日内一次性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全部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为保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能及时付款,双方又于2002年3月15日签订了一份抵押合同,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一幢价值500万元的写字楼作抵押,以担保履行付款义务,并办理了有关抵押登记手续。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正式交货前,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认为该计算机系统价格过高,要求减少部分价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考虑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意按原定价格的10%减价。但在系统安装调试期,计算机的市场价格大幅下降,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在付款期限届满前再次要求减少价款被拒绝,为此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在付款期限届满之后仍拒不付款,双方发生争议,多次协商无效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事项为:(1)判令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偿还欠款人民币240万元,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15万元。(2)如前项要求不能满足,即拍卖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用于抵押的写字楼,以抵偿欠款及违约金。人民法院查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为向银行贷款人民币250万元,曾将同一幢写字楼用以抵押作为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的担保,并于2002年3月8日办理了有关抵押登记手续;该写字楼经评估变现价值为360万元。问题: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请求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偿还人民币240万元不合理。因为,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提出要求减少部分价款要求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同意按原定价格的10%减价,此次合同变更行为有效,故该合同中全套计算机系统最终价格为216万元。$依照担保法有关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应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因此,只有在先将写字楼的变现价值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后,如有剩余部分才能用于补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判令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偿还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216万元及违约金;用于抵押的写字楼的变现价值在先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后的剩余部分用于补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不足部分由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另行偿还。58.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 A35% B25% C20% D15%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A35%B25%C20% D15%A59.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的( )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A债务人放弃其根据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A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B债务人无偿转让其财产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其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其财产,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ABC60. 南翔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因严重亏损,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2008年6月,各债权人上门讨债无果,欲申请南翔公司破产南翔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因严重亏损,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2008年6月,各债权人上门讨债无果,欲申请南翔公司破产还债。下列债权人中有权申请南翔公司破产的是()。A甲公司,南翔公司租用其仓库期间,因疏于管理于2007年12月失火烧毁仓库B乙公司,南翔公司拖欠其燃料款40万元,应于2006年1月偿还,但该公司一直未追索C丙公司,法院于2007年10月终审判决南翔公司10日内赔偿该公司货物损失20万元,该公司一直未申请执行D丁公司,南翔公司就拖欠该公司货款30万元与其达成协议,约定于2008年10月付款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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