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广东省茂名市化工顺丁橡胶尾气voc治理项目_136457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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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编号: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 化工顺丁橡胶尾气VOC治理 建设单位(盖章):茂名石化南海精细化工 编制日期:2017年08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体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下,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化工顺丁橡胶尾气VOC治理建设单位茂名石化南海精细化工 法人代表张德黎联系人冯瑞呈通讯地址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迳镇高水路西侧乙烯厂区5号(综服C楼)901房联系 2248592 邮政编码525000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茂名分公司化工厂区内(E1105734,N213434)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大气污染治理7722占地面积(平方米)576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4731其中:环保投资(万元)4731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0%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7年9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加强企地合作,密切企地关系,实现装置、早创效,多留税收分成在地方财政,创企业发展、地方收益的双赢局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茂名分公司现已将10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注入茂名石化南海精细化工 (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茂名分公司与茂名高新开发 共同出资成立)。近年来,随着我国大范围雾霾天气的频繁出现,对挥发性有机物(VOC)的控制已经成为现阶段我国大气环境治理领域中的重点。VOC直接排入大气会危害人体健康、污染周围环境。我国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对有机物的排放作出了严格限制,其中要求对有机废气排放中的非甲烷总烃去除率要达到95%以上。合成橡胶行业是VOC的重要排放源之一。橡胶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主要集中在后处理单元。茂名石化10万吨/年高顺式顺丁橡胶生产装置后处理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产品挥发份合格,需用热空气对胶料进行干燥,产生大量干燥废气,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较高,约为20007000mg/Nm3。由于本装置设计及环评时间为2011年,受当时生产技术条件限制,对废气的处理工艺技术已经落后、运行成本过高。(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有删减)随着有机废气污染物处理技术的研究发展与技术更新,同时为满足2017年7月1日起本装置执行的国家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对有机废气的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拟采用抚顺研究院开发的橡胶生产尾气“冷凝-除雾-催化氧化”处理技术替换原有处理措施。该技术已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北京燕山分公司得到应用,采用该技术的北京燕山分公司70000Nm3/h顺丁橡胶废气处理装置自2014年3月建成投用以来,已运转三年,处理效果良好,对橡胶尾气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浓度20mg/m3,远低于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北京市地方标准限值。因此为满足2017年7月1日起本装置执行的国家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对有机废气的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5%以上),茂名石化迫切需要建设一套顺丁橡胶尾气治理设施,使用更先进的处理工艺使顺丁橡胶排放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茂名分公司委托广东环科技术咨询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广东环科技术咨询 组成评价组,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及广东省和茂名市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在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茂名分公司现状进行初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收集利用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资料,编写出化工顺丁橡胶尾气VOC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化工顺丁橡胶尾气VOC治理2、建设性质:技改。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茂石化化工橡胶车间顺丁橡胶装置内(E1105734,N213434)。将顺丁橡胶后处理厂房北面,装置变电所东面的办公楼拆除,将VOC单元的除雾以及催化氧化净化处理部分布置在此位置,将水洗塔布置在3V-304、3V-301北面空地。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顺丁橡胶后处理厂房尾气处理单元,拟新建一套处理100000Nm3/h顺丁橡胶废气装置以及配套的仪表、电气等建设,用于处理茂名石化化工橡胶车间顺丁橡胶装置1#、2#、3#三条橡胶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并预留SBS合成橡胶废气接口。本装置操作弹性:30%-110%,年开工时数:8000小时,采用“冷凝-除雾-催化氧化”的处理流程,以催化氧化为核心技术,配以洗涤、除雾等预处理措施,处理顺丁胶装置产生的废气。根据顺丁橡胶装置目前运行情况,待处理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源强浓度为2000-7000mg/Nm3,本项目设计能力对非甲烷总烃去除率不低于98.3%,确保处理后排放的非甲烷总烃120mg/Nm3。其他:拆除办公楼(两层框架结构,环保砖,层高4.5m/层,面积200平米/层;上部结构及建筑基础全部拆除);新建人行地坪300平米。本项目实施后不改变顺丁橡胶生产装置现有原料、产品及橡胶主生产工段(除后处理厂房单元的其他工段)三废产生情况,仅改变顺丁橡胶后处理厂房尾气的处理工艺。项目实施前后顺丁橡胶后处理厂房尾气处理工艺流程变化情况详见“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章节。5、主要设备项目主要新增设备简介如下,具体见汇总表见表1表3:1、催化氧化反应器催化氧化反应器为方形反应器,规格为354035406000mm,主体材质碳钢+304,反应器内装有WSH-2型催化氧化催化剂。底部设置有气体分布器,以确保气体在反应器内的分布,最大程度地发挥催化剂的催化性能。催化剂床层尺寸:34503450600mm,体积7.15m3。2、洗涤塔洗涤塔规格为450013000mm,主体材质为304。顶部设置水喷淋,水喷淋量300t/h。喷淋水送至密封储水池,循环回用于洗涤塔喷淋。储水池的喷淋废水定期排放至厂区内乙烯污水处理场处理。3、热管换热器热管换热器尺寸:长宽高=1600035006800mm,热管换热器内冷、热流介质分别在换热器的两端流通,传热效率高,相对于列管式换热器不易发生露点腐蚀,即使发生露点腐蚀,流体也不会发生贯通,不影响正常操作,但热管式换热器的使用温度不宜太高,温度高时热管内的介质将因分解、结焦等发生失效。因此,本项目设置了空气调节阀,可通过调节进入换热器的空气量校正热流温度,使其趋于设定值。4、电加热器电加热器用于开工阶段,对空气/废气进行预热,以及当废气经换热后的温度小于催化氧化进气温度最低要求时,对废气进行加热。5、油雾捕集器玻璃纤维滤筒,规格:45008000mm,过滤捕集废气中含有的重油油雾。纤维滤筒安装在碳钢金属罐内,气体从罐入口进入滤筒,油雾和固体颗粒被截留,气体穿过滤筒顶部和侧壁,进入滤筒与金属罐形成的空间,然后从罐的出口排出。被截留的油雾和固体颗粒在重力的作用下,落到金属罐底部,作为污油或污水定期排出,送入厂区内乙烯污水处理场处理。6、排气筒排气筒规格为250030000mm,材质为碳钢,因排气温度较高,排气筒采用内衬里结构。7、动力风机催化氧化单元选用2台动力风机为废气通过换热器、加热器、催化氧化反应器、排气筒排放提供动力。表1 本项目主要设备汇总表(特种设备)序号设备位号设备名称数量(台)规格和结构特征主要操作条件主体材质介质温度()压力(KPaG)1E-01换热器11600035006800mm废气305000.45.2304/C.S2H-01电加热器1/废气305000.45.2304/C.S3R-01反应器1354035406000mm废气305000.45.2304/C.S表2 本项目主要设备汇总表(容器类)序号设备位号设备名称数量(台)规格和结构特征主要操作条件主体材质介质温度()压力(KPaG)1FA-01阻火器1DN16001500卧式废气常温-1.83042T-01洗涤塔2450013000立式椭圆封头废气/水070-23043FA-03储水池1900030005000长方体卧式含胶废水常温常压4SR-01除雾器145008000立式圆柱废气040-2.4玻璃纤维/316L5FL-01排气筒1DN250030000废气3000.1C.S/防腐表3 本项目主要设备汇总表(机泵类)序号设备位号设备名称数量(台)主要操作条件操作备用介质入口流量(Nm3/h)入口温度()压力KPa(G)入口出口1BL-01/A催化风机1废气7000050-3.45.62BL-01/B催化风机1废气3000050-3.45.63P-01/A,B洗涤液循环泵11洗涤液300常温扬程85m6、主要原料、产品及其他原料气:茂名石化南海精细化工 顺丁橡胶装置共有1#、2#、3#三条橡胶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振动脱水筛、挤压机、切粒机、干燥箱等。三条顺丁橡胶生产线不同时开启,参考燕山石化7万t/a的顺丁橡胶产量产生的废气量70000Nm3/h,类比并结合目前实际运营情况可知,本装置顺丁橡胶产量10万t/a,废气产生量为100000Nm3/h,废气总烃浓度2000-7000mg/Nm3。考虑将来将SBS合成橡胶废气并入本设施处理,本设施预留接口,SBS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66mg/m3,气量10000m3/h。产品(排放气):对非甲烷总烃去除率不低于98.3%,确保排放的非甲烷总烃120mg/Nm3。催化氧化催化剂:7.15m3(一次装入量)4年更换一次。单块尺寸15015050mm,孔密度200孔/in2。堆密度为700800kg/m3。7、原料、辅助材料的性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的废气中含有少量易燃、易爆气体,其中主要成分的主要危险成分及性质见表4。表4 主要物料的特性及火灾危险类别物料名称爆炸极限V%闪点引燃温度火灾危险类别橡胶尾气烃类气体1.77.5022225甲8、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本项目的新鲜水、蒸汽、净化风、污水处理、消防水系统、等均依托茂名石化化工厂区已有系统。(1)给水、排水本项目新建单元(顺丁橡胶后处理厂房尾气处理单元)需用新鲜水约2m3/h(间断),主要是洗涤塔的生产用水等。由于新建单元位于顺丁橡胶装置内,可就近从后处理厂房已有的DN100新鲜水管道上接出一条DN50管道,向东埋地敷设至洗涤塔用水点处。新建单元周边已有排水系统,无需新建,部分设备所在位置地下有两条排水管道需适当移位。(2)供电、蒸汽顺丁橡胶变电所6kV进线电缆为三根3240mm2。顺丁橡胶变电所现有负荷为5191.16kW,本项目新增负荷为935.85kW,电源容量能满足增加的用电负荷需要。本项目不需要蒸汽。(3)供风、供氮本项目需要20Nm3/h仪表风,连续使用。管道每个大口径蝶阀气动执行机构耗气量为:0.10.25m3/min,间断使用,所以净化风均从顺丁橡胶装置管网引出,管道DN50。本项目不需要氮气。(4)消防新建尾气VOC处理单元是对橡胶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进行处理,位于10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内,属于顺丁橡胶装置的配套辅助生产设施,消防用水量按50L/s计算,火灾延续供水时间2h。在新建尾气处理装置周围已敷设有DN450高压消防水管,并已设有室外消火栓,能够满足新建单元的消防要求;同时在新建单元各层框架平台配置相应数量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9、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本项目单元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等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茂名分公司统筹考虑,实施本项目后装置车间的组织机构及人员不新增,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三、技改前后大气污染物处理方式方案对比1、经济可行性对比(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有删减)2、技术可行性分析(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有删减)本项目实施后,采用“冷凝-除雾-催化氧化”处理技术,将三条顺丁橡胶生产线产生的冷、热箱排放废气通过引风机的驱动先进入洗涤塔喷淋洗涤,再进入除雾捕集器,脱除废气中的胶粉和油雾,然后进入催化氧化反应器在催化剂的作用下与空气中的氧气反应,达到去除废气中有机气体目的。特殊工况下(废气量大且非甲烷总烃浓度高的极端工况),单元整体考虑了必要的处理裕度及操作弹性,同时可通过DCS控制系统进行调整,以适应运行烟气污染物浓度波动的情况,受处理废气量及污染物浓度冲击影响不大。表5 本项目实施前后处理工艺对比(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有删减)因此从工艺可行性、处理效率、经济可行性上对比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可保持现有大气污染物中非甲烷总烃处理目标及管理要求不放松的前提下,对后处理厂房尾气以更先进的处理技术及设施替代现有处理工艺,进一步稳定了大气污染物的处理效率,能够同时满足原有批复要求及2017年7月1日起执行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对有机废气的排放限值要求。四、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广东省茂名市,茂名石化南海精细化工 顺丁橡胶装置内;原有装置内办公楼需拆除,VOC废气处理设置在原办公楼位置。新建单元北面是凝聚单元,南面是后处理厂房,西面是装置内变电所,东面是管廊及十三号路,具体见附图一。本项目拆除办公楼后按原有地形恢复竖向,与周边地形顺接;绿化新建单元西侧空地,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管线短捷,各工艺生产流程合理,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卫生等有关设计技术规范。五、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第35小项“有毒、有机废气、恶臭处理技术”。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是对橡胶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进行处理,位于10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内,属于顺丁橡胶装置的配套辅助生产设施,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主要是配套辅助生产设施后处理单元及溶剂凝聚回收单元产生的“三废”,相关排放情况具体如下:(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有删减)固体废物:与本项目相关的后处理单元不产生工业固体废物,装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设项目所在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一、地形地貌茂名市地质经历早古生代震旦纪和寒武纪,晚生代泥盆纪和石炭纪,以及新生代第三纪等地壳运动,造成了复杂的地层结构和断裂构造,生成多种矿藏,形成倚山面海,东北高西南低的地形地貌。茂名盆地位于湛江韶关新华夏构造带的南端,著名的吴川-四会大断裂及官桥断裂之间,盆地走向北西东南。西起化州市连介,东至茂港区羊角,北始高州市高城,南止茂南区公馆,长约44km,宽15km,面积约600km2。茂南区位于茂名盆地的南部,属平原地带,海拔高度在2570m之间,呈缓坡起伏,坡度一般3%以下,间有510%,丘陵高度较小。地质由沉积岩和风化壳组成,在其上发育的土壤为红壤,植被多为人工林或野生灌木、芒草等。茂名市城区地势平坦,海拔高度在2025m之间,小东江和白沙河两岸为冲积河谷平原,由近代沉积物堆积而成,经过人们长期的利用改造形成耕作土,按其成土母质的不同,可分为砂质土、砂泥土和黑泥土。二、气候气象据茂名市气象台多年资料统计,年平均气温23.0,绝对最高气温37.8,绝对最低气温1.7;年平均降雨量为1748.7mm,月最大降雨量为672.1mm,日最大降雨量为311.7mm,时最大降雨量为124.1mm,十分钟最大降雨量为32.5mm,历年平均降雨天数为153天,雨量集中在每年的49月,占全年雨量的82.8%;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1.4%,夏季平均相对湿度为83%,冬季平均相对湿度为77%;年日照时数为1913.1小时,日照百分率42%,总云量年均值为6.7,低云量为5.2。地区全年风向以ESE、E和ES三个方位最多,风向频率达42.4%,冬季因受北方气流的影响,常出现西北风,全年NW和NNW两个风向方位频率为11.97%。年平均风速为2.5m/s,8级以上大风的年平均发生次数为5.1次,夏秋季节常受台风侵害,年平均台风影响次数为2.76次。该地区属多雷区,历年最多雷电日数为115天,最少为58天,平均81天。无霜期为365天,全年无降雪和冰冻。三、水文沙琅江(又名袂花江)是电白最大河流,位于电白区的西北部。距离本装置直线距离3.7公里,发源于那霍镇青鹅岭南谷之大河尾,向南流经那霍(此段称那霍河)、罗坑镇,折向西南流经沙琅、霞洞、林头、羊角、坡心等镇,出茂南区袂花镇,再经电白七迳镇境,为电白与茂名之界河,再入茂南区鳌头镇,于名利折南傍小良镇境的秦村,汇合鉴江人海。干流长112公里,经电白境长86公里。上游称那霍河(又称三渡河),中游称潭儒河,下游称三桥河。上游山高坡陡,水流湍急,河底多卵石;中、下游河床浅而宽,水势平缓,多淤积泥沙。平均河床比降为1,09。沙琅江支流较多,流域总面积达2516平方公里。澳内海是乙烯污水接纳水体,东起晏镜岭,西至吴川市界,直线长度约2.5km,海岸敞开且较曲折,海滨平原面积不大,海岸因受强劲海浪影响形成沙堤。晏镜岭山脉岸边,岩性坚硬,经海浪冲刷,基岩出露,成为岩岸,坡度较陡,海水较深,礁石密布,乙烯污水排海口就设在这里;平原崖岸段,土层松软,岸边较平,多为沙岸,坡度平缓,连成广阔的浅海,等深线5m以内的浅海域离岸1.6海里,沉积物以砂为主,10m以上等深线离岸3.0海里,沉积物以砂、泥为主,是附近渔民出海捕捞的口岸带。澳内海两侧有礁岩,5米以浅海域离岸1.6海里,沉积物以沙为主,10米以上等深线离岸也仅3.0海里,沉积物以沙泥为主。四、植被及生物多样性本项目周边区域多为工业厂区,周围植被主要是人工植被,绿化树种多为人工美化景观的品种,无珍稀动植物。植被组成简单,生态系统结构较简单,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水平较低。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茂名市位于南中国海之滨,地处广东省西南部,背靠祖国大西南。据史载,茂名秦朝时分属象郡和南海郡,隋朝时设置茂名县。1959年设立茂名市,1983年实行市管县体制,现辖茂南区和电白区,并代管高州市、化州市和信宜市。茂名市陆地总面积11459平方公里。茂名已形成一个以石油化工、农产品加工、矿产品加工和机械电子为支柱,建材、陶瓷、轻纺、皮革、塑料、造纸、食品、医药等行业共同发展的门类较齐、结构逐步改善的工业格局。茂名市作为新兴的石油化工城市,主要工业有石油化工、建筑材料、火力发电、高岭土开发加工,以及制革、造纸、轻纺等。工业集中分布在茂名市市区。茂名石油化工公司是我国大型的石油加工企业,年加工原油能力达1800万吨,茂名乙烯工程生产能力达100万吨/年。根据2016年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知:一、综合全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636.74亿元,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33.49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1060.16亿元,增长7.6%;第三产业增加值1143.09亿元,增长7.7%。区、县级市实现生产总值(GDP)2163.57亿元,增长8.2%,高于全市增速1.1个百分点,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82.1%,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茂南区和高州市增长9.0%,电白区增长8.1%,信宜市增长8.0%,化州市增长6.9%。二、农业农业生产平稳增长。全市农业总产值692.25亿元,实现增加值443.21亿元,增长4.2%。其中,种植业增加值261.01亿元,占农业增加值比重的58.9%,增长3.9%;林业增长6.4%,畜牧业增长3.8%,渔业增长4.9%。全年粮食产量146.1万吨,蔬菜产量292.1万吨,水果总产量323.00万吨,水产品总产量90.40万吨,肉类产量65.45万吨,出栏生猪600万头。电白区海岸线长200公里,居全省各县(市)第一位。电白港口众多,博贺渔港是全省最大的渔港,年捕捞量15万吨以上。电白区已形成优质稻、花生、荔枝、小耳花猪、山地鸡、红心鸭蛋、对虾、网箱养鱼、金钱龟、水东芥菜、南药、沉香等20个种养基地。全区水产品年产量近60万吨。荔枝种植面积近50万亩,是全国最大的连片早熟优质荔枝带;沉香种植面积10万多亩,是全国最大的白木香GAP规范化种植研究示范基地。三、工业工业生产平稳增长。全市规上工业完成产值2492.73亿元,实现增加值765.51亿元,增长7.4%;规下工业实现增加值143.13亿元,增长5.8%。34个行业大类中,23个实现增长,增长面为67.6%,其中石油加工业保持前三季度正增长趋势,增长0.1%。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95.5%,降幅同比收窄13.7个百分点。高新产业发展持续壮大,装备制造业实现增加值24.44亿元,高技术制造业实现增加值27.85亿元,分别增长22.4%和6.4%,占规上工业比重3.2%和3.6%,同比略有提高。全社会用电量103.93亿千瓦时,增长5.6%。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增长8.7%;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长0.6%(工业用电量58.87亿千瓦时,增长0.2%)。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长15.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长12.6%。四、金融金融存贷增长较快。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2216.93亿元,增长12.3%,居全省第10位。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突破1000亿元,达到1005.87亿元,成为粤东西北继汕头、湛江之后第三个贷款超1000亿元的地区,增长17.2%,居全省第4位。存贷比为45.4%,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五、人口2015年末,全市户籍人口785.84万人。2015年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2.87,死亡率4.50,自然增长率8.3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608.08万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为40.02%。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周围无需保护的国家稀有动植物和县级以上文物保护点,也无矿产资源保护区。主要编制依据及环境功能属性主要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2016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10月29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 号,2015年6 月1 日实施);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16、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17、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 (环发2015162号);18、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3年11月14日);19、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发布);20、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发布);2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2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3号;23、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2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26、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年7月26日修订);27、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2008年3月17日发布);2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9、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31、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014年3月25日;32、关于落实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3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 34、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号);35、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7月26修订); 36、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粤环20147号);37、关于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粤环201427号);38、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粤环201651号;39、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粤府【2014】6号);40、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41、项目委托书。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所属的各类功能区区划见表8。表8 区域所属的各类功能区区划及执行标准序号功能区类别功能区分类及执行标准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项目所在地属于非饮用水源保护区澳内海排污功能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三类水质标准2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3类区“GB3096-2008”3类标准4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风景名胜保护区否6水源保护区否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茂石化化工厂区内,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15年7月6日12日对项目周边敏感点中的大气监测数据(监测单位为广东众惠环境检测 ,监测点位为新屋仔村及下北丰村),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如表9所示。表9 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单位:mg/m3项目SO2NO2PM10日平均值范围0.0120.0190.0190.0260.0590.073二级标准(日平均)0.150.080.15由此可见,大气中SO2、NO2、PM1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达标。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化工厂区的废水进入厂内的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后经排污管道排入澳内海排污功能区,纳污区域执行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三类水质标准。引用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的茂名市环境监测年鉴(2015年)中的统计数据中关于近岸海域中的澳内海工业排污区监测点常规监测数据,澳内海排污功能区海水水质的各项指标见表10。表10 澳内海排污功能区海水水质状况 单位:mg/L(pH除外)项目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大肠菌群无机氮非离子氨平均值8.166.890.381.0L81200.2030.00013最大值8.186.990.701.0L121700.2200.00020最小值8.146.780.201.0L3500.1740.00010超标率00000000标准6.8-8.844410020000.400.02由上表可知,澳内海工业排污区水质各监测因子值均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三类水质标准要求。三、声环境现状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委托广东众惠环境检测 对茂石化化工厂区周边厂界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报告见附件一),检测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21日。监测结果显示,化工厂界昼间监测值在61.963.6dB(A),夜间监测值在50.652.9dB(A),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具体见表11。表11 化工厂界噪声现状表时间点位昼间dB(A)夜间dB(A)东面厂界1#57.558.447.848.9东北偏东面厂界2#55.155.646.647.2东北偏北面厂界3#54.254.946.148.5北面厂界4#58.359.549.049.3北面厂界5#59.259.748.549.5西北偏北面厂界6#53.254.640.242.6西北偏西面厂界7#47.348.038.141.0西面厂界8#48.148.339.740.7南面厂界9#49.749.839.740.2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标准值6555四、生态环境现状本项目周边区域为工业厂区,生物多样性较简单。绿化树种多为人工美化景观的品种,植物主要是常见热带草本植被组成,动物种类和数量较少。该区域植被和偶尔见到的动物均为常见物种,没有属国家、地方保护的珍稀动植物。五、土壤现状项目所在地为中石化茂名分公司化工部分厂区内,属于工业区。根据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项目适用于执行土壤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为保障农林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引用中石化茂名分公司化工热电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土壤的监测数据结果(2015年9月18日采样),中石化茂名分公司化工部分厂区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如下:表12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单位:mg/kg, pH除外)(2015.09.18)S1(厂址)S2(潭碧村)S3(马鹿村)S4(灰场上风向)S5(灰场下风向)pH(无量纲)6.676.776.325.124.78铜19.921.527.210.613.0锌57.970.034.218.920.0铅16.618.00.604.1311.1砷7.57.77.67.76.8镉0.290.260.250.240.27汞0.0760.0680.0770.0760.066铬36.642.629.550.671.8表13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指数现状评价指数S1(厂址)S2(潭碧村)S3(马鹿村)S4(灰场上风向)S5(灰场下风向)pH(无量纲)0.200.220.540.210.26铜0.230.280.170.090.10锌0.060.060.000.020.04铅0.250.260.190.190.17砷0.480.430.830.800.90镉0.150.140.260.250.22汞0.180.210.200.340.48铬0.200.220.540.210.26由表12与表13可知,各监测点的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要求。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一、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确保本项目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二、声环境保护目标:确保本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三、地表水保护目标:确保本项目纳污水体澳内海排污功能区海水水质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三类水质标准。四、固体废物保护目标妥善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催化氧化催化剂,使之不成为区域内危害环境的新污染源。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做好本项目的绿化,使其生态环境向良性发展。六、环境敏感点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周围无重点文物及珍贵动植物等重要环境保护对象。以本项目所在10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界区为中心,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详见表14。表14 建设项目选址附近主要保护敏感目标序号保护对象性质方位距离本项目距离(米)人数(人)环境要素1罗乾村居民区南面约600201大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马鹿村居民区东南面约9804203潭波逻村居民区西南面约9509554独田村居民区西面约13003504袂花江地表水西北面约3300/水环境质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15。2、项目排污海域为澳内海工业排污区,水质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的三类标准,详见表15。3、周围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详见表15。表15 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明细表要素分类标准名称适用类别标准限值评价对象参数名称浓度限值环境空气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二氧化硫(SO2)小时平均500ug/m3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二氧化氮(NO2)小时平均200u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平均150ug/m3海水水环境(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三类pH6.88.8澳内海工业排污区DO4mg/LBOD54mg/LCOD4mg/L无机氮0.4mg/L活性磷酸盐0.03mg/L声环境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等效连续A声级Leq昼间65dB(A)夜间55dB(A)区域声环境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执行原有批复对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的要求。2、废水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3、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5、固体废物排放和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三废”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情况见表16。表16 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要素分类污染物单位标准值标准来源废水CODmg/L60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氮mg/L8.0废气非甲烷总烃mg/m3120原有批复要求限值去除率9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噪声各厂界(昼间)dB(A)6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各厂界(夜间)dB(A)55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改造后由油雾捕集器和洗涤塔储水池定期排放的少量含油污水,取代原有凝结油雾污水,进入顺丁橡胶装置已有的生产废水系统去乙烯污水处理场处理,改造后废水排放量削减48291t/a、排放水污染物COD削减1.73t/a、石油类削减0.03t/a,现有指标可满足改造后排放情况。废气通过对顺丁橡胶后处理厂房尾气处理措施和工艺更新,稳定了废气中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不新增排放废气。因顺丁橡胶装置排污许可纳入中石化茂名分公司化工部分统一管理,所以总量控制指标均可仍按照原分配的量,不需要新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1、 工艺原则流程见下图(详见附图二):(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有删减)本项目实施后,对顺丁橡胶尾气处理措施变更为“冷凝-除雾-催化氧化”,主要处理工艺流程简图如下图2:图2 本项目实施后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2、工艺简述:本方案采用“冷凝-除雾-催化氧化”的处理流程,以催化氧化为核心技术,配以洗涤、除雾等预处理措施。三条顺丁橡胶生产线产生的冷、热箱排放废气,在原有引风机和催化氧化引风机的驱动下,进入本项目建设的处理设施。废气首先进行洗涤塔,通过水的喷淋洗涤,脱除废气中的大部分胶粉及油雾。空塔设计时采用水膜洗涤。洗涤塔顶部设置除雾丝网,脱除废气中夹带的水雾和胶沫。丝网顶部设置水喷头,定期对丝网进行反吹清洗。洗涤液循环使用。洗涤塔系统在运转过程中,储液池由于溶解了VOC物质,因此会散发出气味,本项目一并对该废气进行处理。将储液池封闭,通过储液池废气引风机,将废气输送至洗涤塔进口管线,与橡胶废气混合后一起处理。风机风量为200Nm3/h,出口风压2000Pa,功率1kW。洗涤后的废气进入除雾器,脱除剩余的油雾和胶粉,防止油雾或胶粉进入下游设施带来安全隐患。从除雾器排出的废气,经过阻火器后,再根据废气浓度自动加入稀释空气后,使废气总烃浓度满足催化氧化反应器的进气要求;然后依次经过催化氧化动力风机、换热器(加热)、加热器、催化氧化反应器、换热器(冷却)、排气筒排放。混合后的废气首先进入热管气-气换热器,与催化氧化反应器出口的高温净化气进行热交换,废气被预热到一定的温度后进入电加热器。在加热器内,将废气预热到反应温度(初期设定温度280-300,随着设施的运转,需要通过逐步提高反应器入口温度以保证催化剂的活性)后进入催化氧化反应器。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废气中的有机物与氧气发生氧化反应,生成H2O和CO2,并释放出大量的反应热。高温净化气携带大量的热量,进入气-气换热器回收热能,对原料气进行加热;换热后的净化气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一般情况下,废气催化氧化放出的热量可维持系统的平稳运行,不需要提供外部能源。因此,在设施正常运转过程中,加热器是关闭的;只有在开车阶段或当废气中有机物浓度很低时,才需要启动加热器补充热量。主要污染工序:一、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噪声:施工过程采用的吊车、挖掘机、推土机、运输车等机械设备在运行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噪声和振动。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需拆除的办公楼建筑废料。二、营运期废气:本项目为废气污染治理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本身不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废水:本技改项目“以新带老”产生的后处理阶段工艺废水为喷淋塔储液池和油雾捕集器定期排放的含油废水,进入顺丁橡胶装置已有的生产废水系统处理;原有凝结油雾污水不再产生。噪声:新建单元主要噪声源有机泵、风机。固废:本项目实施后新增排放废催化剂,4年更换一次,属于危险废物(HW50),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主要污染分析一、施工期1、噪声:本项目施工期间需使用到的设备有吊车、挖掘机、推土机、运输车等,设备施工及车辆进出、卸料时将产生噪声,噪声分贝值为7085dB(A);。2、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施工机械和汽车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有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及碳氢化合物等,尤其是在怠速、减和加速的工况下汽车尾气排放量较高。3、废水:本项目施工期约5个月,在施工场地高峰作业时,施工人员有10人。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 14612014),施工人员不在厂区内食宿,人均生活用水量按40L/人天计,污水排放系数为0.8计,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t。生活污水中主要含有CODCr、BOD5、SS、氨氮(NH3-N)等污染物,生活污水各污染物浓度分别是COD 300mg/L,BOD5 200mg/L,SS 200mg/L,NH3-N 30mg/L,施工期水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CODCr0.0144t、BOD5 0.0096t、SS 0.0096t、NH3-N 0.0014t。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需拆除的办公楼建筑废料,约40t/施工期。二、营运期1、废气:本项目为技改项目,项目本身不新增排放废气。(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有删减)2、 废水:本项目通过“以新带老”,后处理阶段工艺废水水量及特征污染物COD、石油类的排放量略有削减。装置其他阶段工艺废水不变;现有地面清洗水和前期雨水直接通过污水沟排入厂区污水系统;装置车间定员不变,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在设计工况下,水污染物经“以新带老”核算,废水排放量减排48291t/a、COD减排1.73t/a,石油类减排0.03t/a。装置其余工艺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不变。(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有删减)3、噪声: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新增设备,如机泵、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声级约为85dB(A),为固定声源。4、固体废物本项目实施后新增排放催化氧化催化剂。一次装入量约为7.15m3,4年更换一次(每次产生约5.72t),属于危险废物。根据2016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令第39号),该废催化剂类别为HW50,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定员,不新增装置现有员工生活垃圾。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大气污染物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车辆产生的尾气TSP、NO2、SO2、CO大气污染物属无组织排放污染范围小,仅限于施工场地,产生是短时间内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营运期非甲烷总烃4000mg/m3 3200t/a120mg/m3 100.8t/a水污染物施工人员生活污水CODBOD5SS氨氮300mg/L 0.0144t/施工期200mg/L 0.0096t/施工期200mg/L 0.0096t/施工期 30mg/L 0.0014t/施工期排入化工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后排放到澳内海排污功能区营运期COD石油类5001800mg/L 9.8t/a30100mg/L 0.58t/a35.8mg/L 0.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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