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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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范文目录1目的2范围3职责4.4事故报表的报送程序4.5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管理的相关记录4.6检查与考核4.7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工作奖励5定义与缩略语6参考文件7附件1.目的为了规范晋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阳高项目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的管理,及时查清事故原因,对事故进行正确处理,界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有效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晋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阳高项目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的管理,并对事故责任作出意见。3.职责_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对相关方的事故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统计报告。_项目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事故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统计报告。_项目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自身的事故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积极配合相关方的调查,接受相关方提出的处理意见,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4.规定4.1事故报告程序、时间和调查处理权限调查分析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禁隐瞒事故。要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施工队负责人报告,由班组长_及处理并登记。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施工队负责人报告,由施工队负责人向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进行报告,并由项目经理_及处理,并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故发生后三日内报送至项目安委会。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给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项目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以最快办法(最迟不超过_小时)报告给安委会和当地医疗部门。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人员_及处理;并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报送公司批复。“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同时报送上级安全管理部门。项目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查明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当地区的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报告时间最迟不超过_小时)并送报告书。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调查组安全管理人员填写。“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报送上级单位批复,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和部门。“重大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_日内报送总公司批复。同时应报送集团公司,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4.2事故责任认定a.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b.无视安全管理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c.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d.未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a.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不懂安全操作知识,由安排工作者负主要责任;b.施工中无安全施工措施或未经安全交底就施工,施工负责人负主要责任。c.施工技术措施有错误、审批者负重要责任,编制者负直接责任。d.安全设施不具备,作业环境不安全而又未采取措施,由_施工的负责人员负主要责任。e.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由机械管理负责人员负重要责任。f.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工器具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由采购、供应部门负责人员负主要责任;g.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派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由工作安排者负主要责任;h.违反分包单位承包工程项目范围的规定,招用未经安全资质_或_不合格的分包单位,由招用部门的负责人负主要责任;i.由于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严重失职,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负重要责任。j.违章指挥施工,指挥者负主要责任。a.违反安全交底规定;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b.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c.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d.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4.3事故处理事故处理按照_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奖惩制度事故事件管理程序进行处理。4.4事故报表的报送程序4.5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管理的相关记录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4.6检查与考核对违反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凡未按本制度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4.7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工作奖励对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并在防止和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谎报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_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_(国发_号)精神,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员工伤亡事故发生,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依据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约谈办法、中交股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及项目各分部。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第三条根据_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年_第_号)规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人以上死亡,或者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_亿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人以上_人以下死亡,或者_人以上_人以下重伤,或者_万以上_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人以上_人以下死亡,或者_万元以上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人以下死亡,或者_人以下重伤,或者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第三章事故报告第四条事故发生后,事故报告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上报: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分部负责人报告;分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_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_报告,同时向公司报告。二、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三、事故发生后,项目还应立即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第五条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一、事故项目的简要情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当前状态;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以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六、对事故发展的初步评估(如果有);七、报告人(或单位)姓名(或名称)、_;八、其他应报告的情况。第六条事故发生后,项目人员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第七条事故发生_小时内,应形成专门文字报告并上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_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应_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第四章事故调查第八条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发生后,由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_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九条其它一般死亡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发生后,由相关政府部门迅速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_内部事故分析。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待调查组确认调查取证完毕,充分记录后,方可清理现场。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不得在事故调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第十二条事故调查期间,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随时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十三条事故发生项目要将事故调查处理文件、图纸、照片、录像等资料整理后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以便研究改进措施,进行安全教育。第十四条项目应提供的事故调查主要内容应包括:一、事故基本信息。如伤亡事故发生的时间、具体地点、事故经过、救援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二、员工特征。如受伤害人的情况和与事故有关的人员具体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级别、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技术状况等)。三、设施设备特征。如工艺条件、施工方法、设备状况等。四、工作任务特征。如受伤害人及共同作业人员的工作内容,任务分工、相互配合的情况。五、现场管理特征。如事故发生前的生产情况、现场情况及安全管理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执行状况、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安全规定)等。六、伤害特征。如受伤害的人数、伤害的性质和程度。七、分析过程特征。如有关的技术鉴定、化验或必要的试验,事故现场实测图纸、照片、经济损失等。八、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与根本原因。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在_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同时,应组成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针对负伤人员,要由项目综合办公室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_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保险赔付的申报工作。第十六条事故处理后,施工现场应成立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的事故整改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_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抚工作。第十七条现场整改工作完成后,事故发生项目向负责事故处理工作的相关部门提交复工申请整改措施报告,经相关部门复查批准后方可恢复工。第十八条事故结案后,事故发生项目应及时将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批复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或提供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材料。第六章事故的建档与统计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已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处理,发生事故的项目制定并落实了改进措施,经过批准后事故可以结案。第二十条结案后应将事故资料全部归入项目安全环保部档案,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并填写目录以备查考。档案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二、员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三、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四、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资料;五、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六、物证、人证调查资料;七、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八、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九、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十、受处分人员的检查资料;十一、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十二、有关本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第二十一条项目安全环保部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事故统计,建立详细的事故统计分析档案材料,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第七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二条按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对所属各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处理分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第二十三条诫勉谈话诫勉谈话分为以下三种形式,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_,公司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参与。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对事故项目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1、未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由公司或局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3、安全生产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的;4、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分管负责人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1、发生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的;2、年内累计发生二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3、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地_府点名通报的。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1、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2、年内累计发生三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3、被国家主管部门通报或事故造成较_影响的。第二十四条通报批评由公司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的事件均在公司内通报批评。第二十五条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按公司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一、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事故项目负有责任的分管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对事故项目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二、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造成一定政治或社会影响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对事故项目负有责任的分管负责人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对事故项目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三、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事故项目负有责任的有关负责人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四、未按国家或公司规定履行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对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导致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对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五、安全生产设施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接到安全生产监察机关的指令后逾期不改正,导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视情节,给予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六、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督促、整改不力,导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视情节,给予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降级处分。七、已发现隐患或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预兆,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一般责任事故发生的,视情节,对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导致较大责任事故发生的,给予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降级、撤职处分。八、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指使有关人员阻扰、妨碍事故调查的,视情节,给予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记过或记大过处分。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导致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视情节,给予事故项目主要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降级或撤职处分。十、对及时报告事故信息、真实反映事故情况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给予事故项目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记大过或降级处分。第二十六条凡受到撤职处分的,自受处分之日起,_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公司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第二十七条违_法律、法规规定,有犯罪嫌疑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凡发生一起较大或两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谎报、瞒报、迟报、漏报现象的项目,取消该项目当年参加任何先进的评选资格,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责任人两年内不得参评奖励。第二十九条对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其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的_天内,携带书面报告及制定的具体整改措施主动到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专题汇报,并对事故处理情况做出详细说明。第三十条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除有地_府安监部门认定的以外,以公司安委会派出调查组的鉴定意见为准。第三十一条项目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在本项目执行,并报公司安委会备案。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以国家颁布的为准。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范文(三)1.制定依据(1)_安全生产法(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和分析、处理、预防等过程。3.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1)安全科负责_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_相关人员到现场_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4.内容及要求4.1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活动中断的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和停车场站事故,但不包括商务事故。4.2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4.3事故报告(1)报告程序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员工中首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安全科负责人,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总经理。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在_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_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_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2)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及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4.4事故救援(1)接到事故报告的职能科室、车队及公司各层级管理人员,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_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现场的公司各级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对受伤人员进行积极的救护,最大限度地保证受伤人员的生命。(3)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4.5事故调查处理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相应科室应_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成员应具备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2)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_,公司职能部门以及事故发生车队、各级人员要积极配合工作;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3)发生轻伤事故,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_。调查组由安全科、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工作,积极提供需要的调查资料和询问相关人员。(4)调查组应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事故处理通报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政府有关部门,不得拖延。4.6事故统计与分析(1)事故统计1)公司安全科负责事故统计表的填写;2)事故统计表要填写准确无误;3)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统计分析。(2)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事故的时候,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1)直接原因事故直接原因包括装备、物质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装备、物资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包括:a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b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c个人防护品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防护服等缺少或有缺陷;d道路及其环境不良。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a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b造成安全装置失效;c使用不安全设备;d以手代替工具操作;e物体存放不当;f冒险进入危险场所;g攀、坐不安全位置;h装备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i分散注意力;j未使用个人防护用品;k不安全装束;l对易燃、_物处理不当。2)间接原因a装备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如仪器仪表、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存在问题;b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得安全操作技术知识;c劳动_、调度不合理;d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e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不健全;f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g其他。(3)事故责任分析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2)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3)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4.7处罚(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无论何时,事故部门必须于_分钟内将事故报告给安全科和公司有关领导。轻伤事故要先口头报告,并且在_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安全科,违反此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_元罚款。(2)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违反此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_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作降职或离职处理。(3)对不积极_参加事故抢救、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处_元罚款并作降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作离职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4.8事故回顾安全科应对本单位的事故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事故定期_进行事故回顾和再现,以警醒全体员工。5.9事故管理台账和档案(1)事故发生后,安全科应建立事故编号,登记事故管理台账。(2)安全科应按有关规定建立事故档案,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完善事故档案各项内容,直至处理完毕封档、存档。分管安全负责人在安全科处理完毕事故后,在档案上签字封档。(3)事故档案内容包括事故经过、责任认定书、事故现场处置过程材料、第三者证明材料、车队调查材料、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分析处理处罚通报、事故罚款收据、设备(车辆)修理费清单、保险公司理赔单、责任人事故认识材料、其他相关材料、事故收支报告、事故防范措施、事故调查组成员等项目。4.10防范措施公司安全科要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下发到从业人员手中;要督促各车队落实防范措施,必要时应进行从业人员抽查,以检验落实程度。4.11事故预防公司要研究事故发生机理,有的放矢地制定事故预防的原则、措施等文件,建立预警机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1)公司_各职能科室和车队进行经营活动过程的危险源辨识,采取相应消减措施,降低乃至消除危险源。(2)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和管理缺陷。(3)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提升从业人员作业环境条件。(4)完善安全告诫和交代制度。安全告诫和交代的内容包括路线状况、天气条件、人文环境、地理条件、车辆结构和特点等。5.附则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规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流程,贯彻“四不放过”的事故查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 17 页 共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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