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荣昌县广播电视台多功能综合演播大厅装修工程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82922816 上传时间:2022-04-30 格式:DOC 页数:102 大小:838.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名称:荣昌县广播电视台多功能综合演播大厅装修工程_第1页
第1页 / 共102页
工程名称:荣昌县广播电视台多功能综合演播大厅装修工程_第2页
第2页 / 共102页
工程名称:荣昌县广播电视台多功能综合演播大厅装修工程_第3页
第3页 / 共10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程名称:荣昌县广播电视台多功能综合演播大厅装修工程招标编号:DYY20100902本文由【中文word文档库】 搜集整理。中文word文档库免费提供海量教学资料、行业资料、范文模板、应用文书、考试学习和社会经济等word文档招标文件招 标 人:荣昌县广播电视台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编制人:张 东 证书编号:渝建招20070259审核人:廖 芳 证书编号:渝建招20070256二0一0年九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 总则132. 招标文件143. 投标文件154. 投标175. 开标186. 评标197. 合同授予19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9. 纪律和监督2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评标办法前附表261. 评标方法282. 评审标准283. 评标程序2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2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31. 一般约定332 发包人义务343 监理人344 承包人345 材料和工程设备35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57 交通运输368 测量放线36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3610 进度计划3711 开工和竣工3712 暂停施工3715 变更3716 价格调整3717 计量与支付3818 竣工验收3920 保险3921 不可抗力3924 争议的解决4025.补充条款41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4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61. 工程量清单说明462. 投标报价说明463.其他说明484.工程量清单(另附)48第六章 图纸491. 图纸目录502. 图纸5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5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60目 录60一、投标函部分62二、商务部分71三、技术部分76四、资格审查资料85第一章 招标公告荣昌县广播电视台多功能综合演播大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县广播电视台多功能综合演播大厅装修工程已由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发(2010)4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荣昌县广播电视台,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荣昌县广播电视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属的荣昌县广播电视台多功能综合演播大厅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荣昌县广播电视台。2.2 招标范围:荣昌县广播电视台综合演播厅装饰工程包括的所有工程施工(包括礼声学装饰、礼堂座椅、LED舞台、空调、消防、幕布、演播厅智能照明系统及专业演播厅灯光、扩声、放映设备线路、综合布线等)。2.3工程总投资:约650万元。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舞台灯光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答疑书、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获取方式:2010年9 月30 日起,各投标人可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直接下载。 4.3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4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4.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10 月 27 日10时00 分。投标人应于2010 年 10 月 27 日 9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县兴荣大厦)。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荣昌县广播电视台地 址:重庆市荣昌县联 系 人:唐剑锋联系电话:023-87338688 传 真:023-46783317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498号11-12联 系 人:陈超联系电话:023-67526539 传 真:023-67526539招 标 人:荣昌县广播电视台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10年 9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名称:荣昌县广播电视台联系人:唐剑锋电话:023-87338688 传真:023-46783317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渝北区红锦大道498号11-12联系人:陈超电话:023-67526539 传真:023-675265391.1.4项目名称荣昌县广播电视台多功能综合演播大厅装修工程1.1.5建设地点荣昌县广播电视台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荣昌县广播电视台综合演播厅装饰工程包括的所有工程施工(包括礼声学装饰、礼堂座椅、LED舞台、空调、消防、幕布、演播厅智能照明系统及专业演播厅灯光、扩声、放映设备线路、综合布线等)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 资质条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2)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舞台灯光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信誉:(1)最近三年(20072009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最近三年(20072009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投诉记录;(3)最近三年(20072009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注:由投标人自行承诺。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09年经有相关资质和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经审计后上一年无亏损。4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项目班子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少于 1 人,施工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不少于 1 人,材料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不少于 1 人,质检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不少于 1 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提供造价员的全国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少于 1 人。(4)授权委托代理人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均须为本单位或联合体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5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2007-2009)完成县级及以上电视台演播室工程三个及以上业绩,提供竣工验收资料。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以舞台灯光专业承包资质为主)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完成现场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0 年 10 月 9 日 17:00 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0 年 10 月 12 日 17:00 前;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清单工程量等应在2010年 10 月 9 日 17:00前通过传真匿名通知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名称: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 真:(023)46789703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 10 月 27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采用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不采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上关于本工程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任何关于本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则业主视为投标人已了解,并不对此负任何责任。3.2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和总价为依据。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工程各子目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在工程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不予调整。4如发现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与图纸中的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以匿名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通知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结算时不予调整。5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工程量、各清单子项顺序、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总价和各清单子项最高限价。所有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总价和各清单子项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10 万元提交时间: 2010年 10 月 27 日 9 时 00 分至2010年 10月 27 日10 时00分开标前1个小时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提供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的开户证明。3.5资格审查资料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提供2009年经有相关资质和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经审计后上一年无亏损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3年(2007-2009)完成县级及以上电视台演播室工程三个及以上业绩,提供竣工验收资料。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口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副本 3 份。3.7.5 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06版专用面页;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沿密封线折叠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施工方案得0分。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不加修饰的四号仿宋字体;图表可采用A3号图幅;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采用仿宋字体;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装订用白色棉线装订(三孔眼);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特别标(注)记;封面、封底不得明订明线。装订中不得出现白页、残页和装置倒装页。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施工方案计0分。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重庆市荣昌县招标人名称:荣昌县广播电视台 荣昌县广播电视台多功能综合演播大厅装修工程 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2010年 10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时间收件人: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点: 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重庆市荣昌县迎宾大道兴荣大厦内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 10月 日 至 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 10月 日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1. 宣布开标纪律,并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收据原件(收取复印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4.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存在瑕疵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当众退还其投标文件;5.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大袋、资格审查资料袋的密封情况;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6.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工作人员开启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大袋”并展示内密封袋密封情况;7.当众随机开启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 开标顺序:随机开启。9. 开启资格审查资料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10. 主持人当众宣布合格投标人名单;将合格投标人的商务部分送评标委员会评审。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2.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名,其中业主方1人,专家4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县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名概算专家,在市级邀请灯光、声学、音响评审专家各1名。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2.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10%。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外地企业入渝备案重庆市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若中标,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重庆市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市施工单项工程登记备案证明备案证明、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备案证明。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10.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还应带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理人除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外,还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其身份合法有效。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只要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仍有效,并视为投标人对整个开标结果无条件认可。10.3工程结算(1)本工程结算办法:结算总价=中标总价+经招标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的价款调整(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合同约定的其他因素。(2) 具体结算办法如下:经招标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变更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1)、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2)、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3)、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则按照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人工费、材料费按施工期间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的平均价执行,未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业主认质认价办理结算。10.4缴纳交易服务费开标结束后,交易中心收取中标价的2.8作为交易服务费。其中:中标人缴纳2.05,建设单位缴纳0.75。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1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承担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100万以下部分按1%计算,100万以上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算下浮50%。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企业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2)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个工程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统一踏勘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1.12 偏离本工程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要求。1.13 联合体 本工程与装修装饰施工相关的部分由联合体中的具有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单位负责,灯光等设备安装相关的部分由联合体中具有舞台灯光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音响及LED屏等设备安装由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单位负责。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匿名传真方式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由招标人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提供电子文档光盘(格式须为EXCEL格式),电子文档应与书面资料一致,否则招标人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结算原则:(1)本工程结算办法:结算总价=中标总价+经招标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的价款调整(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合同约定的其他因素。(2) 具体结算办法如下:经招标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变更涉及调整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1)、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2)、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执行;(3)、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则按照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人工费、材料费按施工期间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平均价执行,未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业主认质认价办理结算。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应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应向所有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各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内(不计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其他有关规定应当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 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相关规定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并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收据原件(收取复印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4.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存在瑕疵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当众退还其投标文件;5.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大袋、资格审查资料袋的密封情况;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6.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工作人员开启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大袋”并展示内密封袋密封情况;7.当众随机开启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 开标顺序:随机开启。9. 开启资格审查资料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10. 主持人当众宣布合格投标人名单;将合格投标人的商务部分送评标委员会评审。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2.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一)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二)依法评标,严格保密。(三)反对不正当竞争。(四)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7.1.2 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招标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名次并列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确定。(2)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施工合同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接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并在签定施工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若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特别提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工程量清单编码、清单项目名称、特征描述、清单工程量、排列顺序等必须与招标人发出的电子文档中的工程量数据信息一致,不得擅自改动,否则,其“商务部分”为废标。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工程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最高限价 元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 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按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格式执行。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5项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1.2资格评审标准必要合格条件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合格条件企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加30天;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但也不得低于投标人的企业成本。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且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1)项目管理机构:不评分;(2)投标报价 80分;施工方案 2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在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允许偏差范围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在下列范围内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下浮10%(包含10%)最高限价。评标基准价下浮超过10%的投标报价得0分,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2.2.4(1)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不评分其他主要人员2.2.4(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全面性(7分)可行性(5分)针对性(4分)先进性(4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允许偏差率评标基准价下浮10%(包含10%)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80分2.2.4(4)其他评分因素不评分3评标程序1初步评审前,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对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2按本附表3.2.1(3)规定的评分方法对通过资格审查且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评分。3按本附表2.2.4(2)规定的评分方法对通过资格审查且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分。4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和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进行汇总,按插入法计算出各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的最后总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5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2.1(3)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A)投标总报价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8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 2 分,每减少1%扣 1 分。偏差范围外不得分。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施工组织设计(B)每家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5位评标专家总分的平均值。投标人得分(C)1、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C=A+B。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决定。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