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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禹煤业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 综合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之1科室百分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和考核,强化自主管理意识,充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和考评机制,做到奖罚分明,确保公司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百分考核管理办法如下;1、成立百分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秦国伟成员:高建中 栗超锋 井炜华2、领导小组在组长领导下认真开展督查考核工作,每月专项检查不少于3次,考核全面到位不留死角,确保考核真实有效。3、每月26日下午6:00前各科室把当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经主管矿长签字后,报企管办。4、凡考核结果不按时上报,每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凡考核结果不属实,每项对考核人罚款20元。5、每月27日19:00召开百分考核专题会议;各科室正职,矿级领导参加;凡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请假,否则按旷会处理,每次罚款100元,迟到每人罚款50元。6、会议上,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通报各科室考核结果,及得分情况,各级领导和各科室对考核不到的地方或漏缺的内容进行补充,有异意者现场落实到位,按所得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排列名次。7、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得分有理,扣分有据,坚决杜绝凭印象打分。8、考核第一名奖励单位负责人300元,考核最后一名罚单位负责人200元,倒数第二名者罚100元,现场兑现,并将考核结果张榜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连续两个月被评为倒数第一,公布结果标明主管领导。9、企管办要对每月的百分考核情况存档归案,作为年终评先一项指标(包括奖罚情况)。10、百分考核最低得分均超过90分,不再做处罚。11、对百分考核内容持有异议或不同看法的,可直接提出由考评组讨论进一步完善,真正把百分考核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促进企业高效运行。12、本制度由企管办监督执行。管理制度之2监督督察制度1、制度督查由企管办牵头组织落实。2、企管办负责对全矿下发的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重点督察落实。3、企管办对全矿制度执行落实情况,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每月一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否则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4、在会上领导安排的工作,生产方面由调度室督办落实通报反馈,安全方面由安全科督办落实通报反馈,其他方面由企管办督办落实通报反馈,企管办跟踪督察领导交办工作任务落实反馈情况。否则一项不落实,对督办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5、各单位负责人是制度执行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制度执行不力或落实不力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6、各单位执行制度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条款进行处罚,发现避重就轻的或不按制度规定条款进行处罚,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7、各单位制定的日常、季度和年度考核的制度,不按规定检查通报,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8、各单位的罚款要及时(最迟延长一天时间)在会上通报后,并及时通报到当事人,负责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9、每月26日前,安全科把上月罚款明细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汇总,经系统矿长审定后交财务科,否则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10、安全科每月对全矿罚款情况检查汇总,发现不传罚款单或少传罚款单,对制度主管部门按通报罚款数额两倍处罚。11、每季度由企管办对制度进行评估分析,对制度执行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12、本制度由矿领导、安全科、企管办监督执行。管理制度之3工作落实制度1、矿所召开调度会、安全办公会等各种会议,各牵头部门要做好记录,并落实所安排工作完成情况。否则,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次。2、在会议上安排工作必须提出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否则,对安排工作人员罚款20元/次。3、对领导(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相关部门(队)必须严格认真落实,落实不力或按规定不及时通报,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次。4、在会上通报问题时,由于责任单位工作不力造成的问题,要通报处罚意见。否则,对通报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次(特殊情况由领导平衡)。5、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要求有具体日期的,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没有明确具体日期的,以三天时间为完成任务的期限。按受任务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完成。否则,对单位负责人或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对严重影响全矿安全生产的,召开分析会进行落实责任。6、接受工作的单位,在落实过程中确实有实际困难和客观条件制约,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应提前向交办人汇报,经交办人认可后,延迟完成;没有汇报也没有完成,对单位负责人一次罚款50元。7、接受工作的单位,需要相关单位配合时,按自觉联系工作承诺制度执行,需矿领导平衡解决,以矿领导、主管领导安排为准,否则罚负责人20元。8、在工作落实中,落实不力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推诿扯皮,又不能出据书面记录,对双方各罚款50元/次。9、各单位安排布置的工作,要严格认真考核,做到有记录落实。否则,一次罚单位负责人20元。10、企管办要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对工作落实不力和没有记录,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11、本制度由调度室、企管办、安全科和矿领导监督执行。管理制度之4自觉联系工作承诺制度1、正常工作的进行主要依靠科与科、科与队、队与队之间的相互联系和配合完成的日常工作以及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都应加强联系、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争取圆满完成。凡没有联系而在会上提出的问题或已安排了的工作自己不了解情况又在会上提出者,一次罚款10元。2、各单位需要其它部门协助做工作,要积极主动地与之取得联系,说明情况,讲述原因,被联系的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共同把工作做好,否则,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100元。(1)因本单位没有积极主动与其它单位联系,造成工作没按时完成或造成安全隐患。(2)因被联系单位不积极配合,造成工作任务没有按时完成。(3)双方都不负责任,互相推诿扯皮,造成工作任务没按时完成。(4)因特殊情况或自觉联系不通,应及时向矿领导汇报,否则造成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3、如果联系人对被联系人作出的承诺不放心,可让对方在本人或单位的记录薄上签字,否则发生争执时,视为没有联系。4、联系工作一般要与被联系单位主要领导联系。5、因工作不负责,造成影响职工福利或在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经矿领导同意,可以加倍处罚。6、因工作不负责造成重大(经济、政治)损失,开分析会并给予相应处分。7、本制度由调度室、企管办监督执行。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制度(安全 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之5“三违”行为处罚条例第一章 共性部分(一)、严重“三违”行为1、无安全措施或无贯彻、无考核,安排生产的罚款100元。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的罚款100元。3、规程、措施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的罚款100元。4、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的罚款100元。5、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离矿。6、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罚款100元。7、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安排上岗的罚款100元。8、作业时,不按规定配戴安全保护用品的罚款100元。9、不服从管理,顶撞正常行使职责安全管理人员的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离矿。10、破坏、偷盗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的按照相应价值的5倍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11、造成各类隐患的相关责任人相互推诿的罚款100元。12、可引发造成人身或非伤亡事故的其他严重“三违”行为的罚款100元。13、喝酒后上岗的罚款500元,醉酒闹事的加倍处罚。14、在矿区范围内打架斗殴的,先对打架斗殴参与者每人罚款1000元,然后轻伤赔重伤;对参与打架斗殴人员的单位罚款1000元;连带参与打架斗殴人员的单位正职100元;引起打架斗殴的责任人开除离矿;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另做处理。15、使用非专用乘人设备代步的罚款100元16、规程、措施的内容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罚款100元。17、不实行一工程一措施的罚款100元。18、私自携带烟火下井或在禁火区吸烟及使用火种的罚款100元。19、重复隐患每条罚款500元。20、被挂牌停头督办的重大隐患,一次罚款1000元。(二)、一般“三违”行为1、班中睡觉的罚款50元。2、固定岗位脱岗、串岗的罚款50元。3、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的罚款50元。4、上下井不排队、侯车、抢上抢下的罚款50元。5、允许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的罚款20元。6、不按规定巡回检查,造成空班漏检的罚款50元。7、跨越输送带、不走专设过桥的罚款20元。8、不按规定发送信号的罚款50元。9、穿化纤衣服下井的20元。10、井下不按规定佩带自救器的罚款50元。11、参加安全例会(活动)迟到的工人20元,干部50元,旷会的工人50元,干部100元。12、一般工种未经培训上岗或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罚款50元。13、井口及井下人员不戴安全帽或在井下随意脱掉安全帽的罚款50元。14、井下随便拆卸矿灯的罚款50元。15、上井后不及时交回矿灯和自救器的罚款20元。16、司机不按规定信号操作的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事故进行追究。17、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不汇报的罚款50元。18、未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造成隐患的罚款50元。19、生产场所出现变化未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50元。20、不按规定佩带仪器、仪表的罚款50元。21、发放不合格仪器、仪表的罚款50元。22、晚下井、早上井的罚款50元。23、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及不合格防护用品的罚款20元。24、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按规定安设的罚款50元。25、消防器材不按期校验或失效后不及时更换的罚款50元。26、造成各类隐患的责任人员未落实安全措施的罚款50元。第二章 采煤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1、工作面上、下隅角回收滞后的罚款100元。2、违章进入采空区的罚款100元。3、爆破距离不够或爆破与其他工序平行作业距离达不到要求的罚款100元。4、掘进机、刮板输送机等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的罚款100元。5、初放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规定支设的罚款100元。6、初放工作面未经会审擅自放顶的罚款100元。7、工作面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措施不按规定支设的100元。8、使用支护锚杆起吊重物或使用不加固的棚粱起吊重物的100元。9、采煤工作面未进行防崩倒加固就进行爆破作业的罚款100元。10、无措施使用爆破方法处理堵塞放煤口大块煤矸的罚款100元。(二)、一般“三违”行为1、打眼、装药时启动刮板输送机的罚款50元。2、打眼结束后不切断煤电钻电源的罚款50元。3、在煤壁区作业,工作前不敲帮问顶的罚款50元。4、煤壁伞沿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工作的罚款50元。5、采煤工作面不设挡煤板、挡矸帘的罚款50元。6、爆破后不按规程要求及时挂粱支护或爆破倒棚后不处理继续爆破的罚款50元。7、不执行先支后回操作顺序的罚款50元。8、失效支护不及时处理的罚款50元。9、现场使用的回柱绞车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压戗柱不全、倒拉的罚款50元。10、有推棚、倒柱、片帮等问题不及时处理的罚款50元。11、机械回柱时不使用绳头的罚款20元。12、推溜时脱节或急弯的罚款50元。13、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输送机运转的罚款50元。14、柱子站在浮煤或浮矸上罚款20元。15、三用阀的方向未按规定设置的每根罚款10元。16、不按规定使用防倒链每棚罚款10元。17、违章偷梁换柱的每根罚款50元。18、断面距离超过后不及时支护的罚款50元。19、特殊支架不合格进行回柱放顶的罚款50元。20、工作面上下端头交接梁使用不合格、缺楔或长钢粱一粱少于三柱的罚款20元。21、更换压力管道不先进行卸压的罚款50元。22、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的或超过4个不站临时柱的,一个格罚款20元。23、支护、打眼与回柱放顶平行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罚款50元。24、工作面随意丢顶煤、底煤,浮煤超过规定每米罚款10元。25、乳化泵压力达不到规定要求或乳化液配比不足的罚款50元。26、工作面空棚、空柱、缺料或连续两棚空顶未接实用大笆瞒顶的罚款50元。27、切顶线未按规定使用挡矸帘的罚款50元。28、工作面擅自扩大或缩小控顶距的罚款50元。29、支柱或回柱时单人作业的罚款50元。30、一处连续三根及以上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的罚款50元。31、无柱悬臂粱上再挂臂粱的罚款20元。32、煤帮有人作业时移工作面输送机的罚款50元。33、工作面两端头未按规定做超前的罚款50元。34、工作面回柱放顶未按规定由下而上由采空区向煤帮的罚款50元。35、用刮板输送牵引设备回料的罚款50元。37、使用断丝过规定的钢丝绳回料,回料无信号、无绳头,人员未撤到安全距离以外就启动绞车的罚款50元。36、机械回料时缺护身柱、护身板或未使用保险钩头的罚款50元。37、舍帮闭帮不严每处罚款20元。38、手把以上投煤每处罚款20元。39、投煤无备用闭帮材料或不闭帮每处罚款20元。第三章 掘进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1、掘进、巷道修护时空顶作业的罚款100元。2、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护材料的罚款100元。3、三、四角门无专门设计、无专门措施施工的罚款100元。4、套打残炮眼的罚款100元。5、修护独头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段)进行,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施工,人员进入独头修护点以里的罚款100元。6、井筒作业没有防止人员、物料跌落措施的罚款100元。7、迎头出现“三空”、后路有危棚不处理,继续施工的罚款100元。8、耙斗机运行范围内有人员停留或工作的100元。9、耙装机回头轮挂在棚粱腿、锚杆(锁)或钢带上的罚款100元。10、锚喷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锚杆未处理就喷浆封闭的罚款500元。11、喷浆厚度不符合规定,喷浆前不冲洗巷道顶帮,喷浆配料比例及掺和不符合要求的每米罚款100元。12、斜巷施工未按规定设置躲避硐室或安全设施不全的罚款100元。13、巷道严重失修影响通风或行人,未组织力量进行修护的罚款100元。14、维修巷道架设或拆除支架时,一架未完工而中止工作的罚款100元。15、倾斜巷道修护时分段平行进行施工的罚款100元。16、锚杆支护巷道40%以上螺母扭矩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连续两排及以上锚杆螺母扭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罚款200元。17、斜巷施工耙装机没有防止下滑措施的罚款100元。18、两个平行修护之间的距离小于20米的罚款100元。(二)、一般“三违”行为1、施工前不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未及时用长把工具除去危岩、活石,除去时无人观察顶板的罚款50元。2、掘进维修架棚巷道10米整体加固数量不够或使用不正常,未按规定配备合格的安全点柱的罚款50元。3、架棚间未按规定设撑木或拉杆,撑木和拉杆损坏未及时补设的,罚款50元。4、吊盘用木楔固定的罚款50元。5、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不可靠、用其他物料代替操作把操作的罚款50元。6、用支护锚杆、锚索、钢带粱、架棚起吊或牵引物料的罚款50元。7、耙装机钢丝绳搭接使用,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超过25%,或出现“烫发头”的罚款50元。8、巷道接顶不实的每米罚款50元。9、修护巷道时大拉大换;更换巷道支护前,未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未及时除掉活矸危岩并及时架设永久支护的罚款50元。10、掘进工作面开门、贯通未按规定执行的罚款50元。11、巷道三、四角门抬棚未按措施施工或未按规定组织验收的罚款50元。12、架棚巷道棚腿失脚或棚腿未见底无鞋的罚款20元。13、掘进使用的耙装机距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的罚款50元。14、扶棚支护未按规程、措施规定封帮接顶的罚款50元。15、倾角大于25度上山巷道施工未将运输巷与人行道分开的罚款50元。16、两帮空锚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继续掘进的罚款50元。17、不按作业规程规定数量、规格、品种使用锚固剂、锚杆的每根罚款20元。18、锚网支护巷道失效或不合格锚杆(锁)未及时处理的罚款50元。19、锚喷支护巷道锚固前未进行初喷的罚款50元。20、未停机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时喷射口前门或附近有人的罚款50元。21、锚网支护巷道未进行顶板离层监测或没有记录排版的罚款50元。22、人员违规进入挂牌严禁通行的失修巷道的罚款50元。23、斜巷挪移耙装机时机器下方有人工作或停留的罚款50元。24、耙装机作业时无照明的罚款50元。25、综掘机开机前不发报警信号,未进行空载试运转的罚款50元。26、综掘机作业或检修时,在截割臂和转载桥前方或下方有人作业或停留的罚款50元。27、掘进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未断开电源开关的罚款50元。28、掘进机前照明和后尾灯不完好作业的罚款50元。29、锚杆间排距超过规定、锚索排距超过设计30%及以上的每根罚款20元。30、管线、设备保护不到位就开工作业的罚款50元。第四章 火工品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1、爆破时用煤粉及可燃性材料作为炮眼封泥的每炮罚款100元。2、放明炮的罚款100元。3、放糊炮的罚款100元.4、违章处理拒爆的罚款100元。5、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或私藏炸药、雷管的罚款100元。6、不执行“一炮三检”或“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罚款100元。7、不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爆破的罚款100元。8、爆破前爆破工未发出警号、警戒的人、绳、牌不全;安全距离不够;爆破后爆破工、班组长、瓦斯员未巡视爆破地点的罚款100元。9、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的罚款100元。10、炮后不检查、收集遗漏未爆的雷管、炸药的罚款100元。11、装好未放的炮未交接清楚的罚款100元。12、转借炸药、雷管的1枚(码)罚款100元。22、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爆破的罚款100元(二)、一般“三违”行为1、火工品管理帐、卡、物不相符的罚款50元。2、井筒运送爆破材料时,押运人员未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的罚款50元。3、将爆破材料堆放或停留在井上下的,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的罚款50元。4、报废雷管、炸药未单独存放或存放数量超过规定的罚款50元。5、爆炸材料库不按有关规定管理和操作的罚款50元。6、炮管人员不按爆破说明书审批雷管、炸药的罚款50元。7、装配引药时,未避开电气设备;折断或损坏脚线的,未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扭结成短路的罚款50元。8、装药后,雷管脚线未悬空;脚线与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的罚款50元。9、装药前不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的罚款50元。10、炸药、雷管未分开存放在专用材料箱内,专用材料箱放在不安全地点或警戒线以内的罚款50元。11、未按爆破说明书布置炮眼、装药、封孔、联线等进行爆破作业的罚款50元。12、爆破工未随身携带爆破钥匙,或爆破后未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的罚款50元。13、炮采工作面未执行一组装药一次起爆的罚款50元。14、采煤工作面规定爆破时留煤垛而没留的罚款50元。15、爆破母线有明接头或用非绝缘胶布包扎的罚款50元。16、爆破母线未悬挂的,或与电缆、信号线未保持0.3米以上距离的罚款50元。17、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运送爆炸材料的罚款50元。18、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无专门措施爆破或未封满炮泥的罚款50元。19、发爆器不及时回缴的罚款50元。20、爆破崩倒棚柱不处理而继续爆破的罚款50元。21、无措施进行反向装药爆破的罚款50元。22、爆破作业前后不执行洒水降尘的罚款50元。23、迎头20米范围内,积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爆破的罚款50元。第五章 机电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1、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的罚款100元。2、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罚款100元。3、强行送电或未约时停送电的罚款100元。4、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浓度的罚款100元。5、开关打木楔或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罚款100元。6、不停机、停电处理故障或清理的罚款100元。7、特种设备监测、检验不合格、强令使用的罚款100元。8、擅自启动机电设备的罚款100元。(二)、一般“三违”行为1、在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的罚款50元。2、在停止运转的带式输送机上行走或作业时未将启动开关闭锁或留人看管的罚款50元。3、没有避开输送机带主副滚筒剁接头的罚款50元。4、输送机运转时更换托辊的罚款50元。5、煤电钻、信号综保不按规定试验的罚款50元。6、操作高压电气时不使用绝缘工具的罚款50元。7、检修机械时没将开关闭锁或闭锁后无人看管或未挂停电牌罚款50元。8、不执行“两票三制”规定的罚款50元。9、不执行停送电操作顺序;高压倒闸操作不认真执行唱票监护制和监护复审制的罚款50元。10、供电系统施工时不按规定挂接地线的罚款50元。11、起吊重物时重物或吊臂下方,或重物运行前方及两侧有人的罚款50元12、配置强酸、强碱溶液时不按规定操作或不佩戴防护用具的罚款50元。13、擅自调整电器设备保护整定值的罚款50元。14、电缆线带电盘圈或“8”字(移动电气设备除外)的罚款50元。15、检修高压开关或变压器时,切断断路器时拉开隔离插销、隔离刀闸或拉开后不捆绑、不装绝缘隔板、不闭锁的罚款50元。16、清理煤仓或登高作业时工具不用绳栓牢、不系保险带的罚款50元。17、未按规定验绳(包括检验)、验罐、检查井筒设施的或记录不规范的罚款50元。18、电气设备不上架、不打接地线、不挂牌管理、不按期检查、遭淋水的罚款20元。第六章 运输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的1、爬输送带、爬车、跳车、蹬钩头的罚款100元。2、绞车道运输时走人的罚款100元。3、无措施用输送带或刮板输送机运物料的罚款100元。4、绞车司机违反“六不开”规定开车;挂钩工违反“六不挂”规定挂钩的罚款100元。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一坡三挡”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时运输的罚款100元。6、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的罚款100元。7、在斜巷中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罚款100元。8、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的罚款100元。9、无信号开车、开机的罚款100元。(二)、一般“三违”行为1、接、掐运输机链条不用紧链器的罚款50元.2、刮板输送机头、尾未打压柱、地锚或打得不合格的罚款50元。3、斜巷或耙装机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仍然使用的罚款50元。4、斜巷钢丝绳没有定期验绳或验绳不作记录的罚款50元。5、司机在操作期间离开操作台的罚款50元。6、司机在操作过程中换人的罚款50元。7、在矿车运行过程中摘挂钩的罚款50元。8、用手抓架空车重锤行走的罚款50元。9、用车撞顶风门的罚款50元。10、推车遇拐弯、行人不鸣警不减速的罚款50元。11、运送“四超”车辆不用特制连接装置、无人跟车监护、车速超过措施规定的罚款50元。12、斜巷运输时不设警戒的罚款50元。13、副井上口把钩工不执行检身制度或对下井的设备把关不严,允许没有入井许可证人员入井、乘车秩序混乱的罚款50元。14、斜巷运输加挂其他车辆或不在规定位置停车的罚款50元。15、翻越输送带不走过桥;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的罚款50元。16、带式输送机防跑偏使用木料、铁管等不转动物体的罚款50元。17、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消防设施不全或失效仍开车的罚款50元。第七章 通防专业(一)、严重“三违”行为的1、工作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的罚款100元。2、矿井、采区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罚款100元。3、矿井没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采区、生产水平未实现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未实现独立通风(经制定措施批准的除外),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强行生产的罚款100元。4、破坏、盗窃、盗用通防设施的按其价值的5倍处理。5、同时打开同一地点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罚款100元。6、瓦斯检查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的罚款100元。7、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地点及停风区域强行作业的罚款100元。8、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或任意开停局部通风机造成瓦斯超限的罚款100元。9、发现火情和其他重大“通防”隐患不及时汇报的罚款100元。10、停风后人员不及时撤到安全地点的罚款100元。11、临时停工地点不设置临时栅栏的罚款100元。12、无措施进入盲巷的罚款100元。13、瓦斯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责令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汇报处理和拒不执行瓦检员撤人命令强行作业的罚款100元。14、采煤工作面回风上隅角回收不及时造成瓦斯、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罚款100元。15、回采工作面煤层未进行注水组织生产的罚款100元。16、监测监控系统中一个及以上分站或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在相关区域强行生产的罚款100元。17、不及时组织、安排、处理、汇报重大“通防”隐患的罚款100元。18、排放瓦斯不执行“断电、撤人、限量”三大原则的罚款100元。19、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风的罚款100元。20、恢复通风时,采用“一风吹”送风的罚款100元。21、掘进耙装或爆破时掐风筒罚款100元。22、永久风门不闭锁的罚款100元。23、老硐、盲巷不按规定及时封闭或栅栏不正规的罚款100元。24、临时板墙钉布帘且只有一道的罚款100元。25、通风设施周围5米内存放杂物、电气设备或作工具房的罚款100元。26、瓦检员填写牌板和手册不一致,井上瓦斯报表、手册、牌板未做到“三对口”的罚款100元。27、瓦斯传感器挪移不及时、未校对或误差超过规定未及时汇报处理的罚款100元。28、井巷高冒区不及时处理、没有挂牌管理定期检查的罚款100元。29、采煤工作面结束后未按规定及时封闭的罚款100元。30、台帐、报表、记录弄虚作假的罚款100元。31、采掘工作面不执行综合防尘措施施工的罚款100元。32、煤层注水效果达不到标准强行生产的罚款100元。33、掘进机割煤时不开启内、外喷雾和内、外喷雾压力达不到要求及每个截割头有3个以上内喷雾头堵塞强行生产的罚款100元。34、局部通风机未设专人看管及风机、风袋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元。35、传感器失灵、断线不及时处理的罚款100元。36、瓦检员不在与检查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校正仪器和携带仪器、仪表损坏后不及时汇报、更换仍然坚持工作的罚款100元。(二)、一般“三违”行为1、“通防”人员携带仪器、仪表不合格或不按操作过程操作的罚款50元。3、采掘工作面干打眼的罚款50元4、瓦检员不在现场交接班的罚款50元。5、瓦检员不及时认真填写瓦斯记录表、排版和班组长、爆破员、瓦检员不签字的罚款50元.6、维修一道风门时另一道未挂警示牌的或未有专人看管的罚款50元。7、风袋损坏没及时补上的罚款每处10元。8、随意关闭运煤中转载点防尘三通阀门或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的罚款50元。9、防尘冲洗制度未按规定执行造成巷道煤尘堆积、飞扬未及时防尘的罚款50元第八章 附则1、罚款金额严格按条例执行,若特殊情况经主管矿长批准后方可执行。2、调度室负责将罚款进行黑板通报。1次不通报罚50元。3、被处罚单位负责人应第二天班前会进行通报。1次不通报罚款50元。4、被处罚人如有异议,2日内可到安全科进行核实,逾期视为认可。5、调度室负责开罚款单。票据出现差错由开票者承担。6、抓三违人员下班后,应根据本条例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在罚款登记表上写明罚款原因及处罚依据;否则,罚款有填写者承担。7、罚款落实不到人员者,谁罚款谁负责。8、对工人罚款各单位不能出现重复,否则罚款自负。9、本处罚条例解释,修改权属矿长办公会,井下其他处罚规定与本条例不符的,以本条例为准。10、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他三违行为,可比对本条例类似条款执行。管理制度之6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每月的单数为检查日,临时通知为准,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指派懂业务的副科长以上人员参加。每月的1号、11号、21号结合安全自查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抽查。2、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每条巷道每个工作面逐个验收,月底调换施工地点和调换施工人员进行组织。3、检查中得分低于70分立即停头整改,每旬检查全部高于70分的,停最低分。4、停头地点立即电话报告总经理,施工单位整改结束,提出申请,有质量标准化组织验收,施工单位负责人直接向吴经理进行汇报。5、凡被停头的地点一次罚款1000元,停头单位落实到人。6、每月进行总结上报,安企管理参加考核和工资挂钩。管理制度之7隐患排查与整改落实制度1、上级部门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安全检查、调度会议上提出的不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由安全科认真作好纪录,会后分单位、分类别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安全科存放一份,整改单位一份)。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属于管理不当因素造成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于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负责人50-1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加倍处罚。2、整改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后必须按照标准进行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提前形成书面材料说明原因报经安全科批准。3、安全科将按照各单位的反馈信息按照“五定”的原则逐一进行监督落实,对没有按时整改又无提前汇报且不能说出原因的,将按照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4、在日常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安排整改处理。管理制度之8群监员管理制度1、按时上下班,不旷工,不迟到,不脱岗否则每次罚款20元。2、每月参加培训学习,必须按时参加,矿上组织的各种学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3、每月组织一次群检员学例会,总结上月工作,研究布置下月工作。4、每月2号前,必须把、考核“三违”统计结果统计出来。5、每月4号前,把上月接待员工作情况,相互自查一次,5日前把互查结果各整一份,作为考核依据,负责罚款10元。6、有事请假,以请假条为准,没有特殊情况,不准打电话请假或销假,请假扣工资,个人所开工资除以矿上规定的出勤天数,平均一天多少扣多少。有事不请假,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以此类推(所扣工资谁值班谁得)矿工10天者除扣工资外,写出书面检查, 在会议上做检查,矿工15天以上者劳动部门处理。7、除正常工作外,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管理制度之9安全检查制度1、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检查由安全矿长负责,成立安全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安排、布置、实施、落实工作。2、每月1日、11日、21日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检查日,要求:上午检查,下午汇报落实。3、凡属检查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检查和会议,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经安全矿长同意后由副职替代,否则迟到罚款50元,不参加罚款100元。4、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质量标准化内容,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促使各项工程达标。5、各检查小组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持专业工具对井上、下全面检查,实测实量,做到得分有理、扣分有据。特殊情况达不到要求的由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制订计划进行处理。6、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得分纳入各科室百分考核内容。7、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资料要建立台帐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存放。管理制度之10事故抢险及报告制度1、事故报告 1.1、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工程、机电运输等事故时,现场作业人员、班组长、安全员、调度员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安全科和事故单位,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的地点、类别、伤情程度、时间、事故简要经过等基本情况。1.2、调度室、安全科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上报值班矿长,值班矿长根据事故情况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组织抢险救灾。2、事故抢险 值班矿长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救援预案启动相应程序进行救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2.1、矿属医疗机构接到救灾通知后,必须备齐必要的抢救器材到副井口待命。2.2、矿领导随时做好抢救人员的入井准备和人员调配工作。2.3、后勤供应部门接通知后,立即准备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2.4、安全科、调度室、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员根据事故情况立即赶赴事故地点进行处理,防止灾害事故扩大并为事故分析调查取证提供依据。3、奖惩3.1、对事故抢救有功人员,给于100500元的奖励。3.2、参加事故抢救人员未能按时赶到指定地点,对责任人罚款200元。3.3、对不能及时保障事故抢险救灾需要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200元。3.4、凡发现迟报、瞒报、谎报事故情况影响事故抢救的,对班组长、安全员、调度员及有关责任人各罚款200元。管理制度之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培训原则 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急用先学、简便易行、突出实效、服务安全生产。2、培训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指令精神,以煤矿安全规程为主线,按照煤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全方位培训,从法律法规、灾害防治、避灾自救、矿规矿纪等方面进行普训。3、培训方式3.1、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全员轮训和特殊培训相结合、内部学习培训与上级培训相结合、科技创新和参观学习相结合。3.2、采用电教、岗位教育、实物教育、事故案例、模拟试验、坑口教育或其它喻教育乐的方法进行。3.3、对技术较强的工种采用请进来或送出去的方法进行培训。3.4、与大专院校结合对安全生产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理论强化学习,取得相应资质,以适应现代化矿井发展的需要。4、岗位资质要求4.1、特殊工种必须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或复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不得调换持有操作证人员的岗位,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4.2、对转岗、换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后单位方可安排上岗。4.3、新工人培训:新招收工人按公司新工人入矿规定,到培训中心接受为期72个学时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办理上岗证后,单位方可安排工作。5、培训管理5.1、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培训中心年初须拿出培训计划经矿委同意后付诸实施。5.2、培训中心必须建立健全所有在册干部职工的培训档案(在册干部职工的基本情况、什么时间参加过哪一级别或什么样的培训)。5.3、每次培训或举办的活动,培训中心都要建档,详细登记培训的岗位、时间、参培人员名单、培训内容、授课教师、考试试卷等。5.4、根据培训岗位的需要,培训中心可抽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授课,被抽调授课的人员在合理安排工作后应做好备课、授课,不得无辜推托。5.5、各单位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培训工作负责。5.6、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必须认真组织并将参培人员名单上报培训中心。每期培训的第一天,单位培训负责人必须按上报名单带领参培人员到培训中心参加培训。所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必须遵守培训制度,对无故不参加或单位组织不力的给予50-100元处罚。5.7、各单位必须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及岗位练兵活动。5.8、培训中心应对各工种岗位进行定期考核或不定期岗位抽查,督促各岗位人员养成自学提高自身技术素质的良好风气。5.9、外出学习由培训中心统一安排,取得的有效证件由培训中心统一管理。5.10、特殊岗位人员,需上级培训取得资格证才能上岗的,培训中心应积极协调作好此项工作,费用由公司先预付,工作满一年给于报销,如工作不满一年离矿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从工资中扣除)。复训费用由矿方支付。5.11、外出培训学习由于个人原因没取得有效证件的,费用自理,处100200元罚款,并脱产参加相应机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班。管理制度之12井下卫生区域管理制度1、由企管办负责标志牌的制作,安全科负责悬挂到位并管理2、如安排有疏漏或工作地点变动,由安全科按实际情况及时安排布置或变更责任人;3、各种检查中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责任人罚款20元,对监管 人罚款10元。4、同一地点连续两次不符合要求,由安全科负责进行黑板通报5、突出加强各固定岗位人员(皮溜司机、司泵工等)的管理:一是切实搞好岗位环境卫生,二是严格履行职责,保证设备运行效率,不空载运行,三是开机时应进行喷雾降尘,四是放溜煤囤人员不能放空溜煤囤;6、如出现卫生区域空档,安全科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分配;各单位正职严格履行职责,安排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把按分管区域卫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安排专人管理;7、各级管理人员要监督到位,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把质量标准化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管理制度之13管理人员抓“三违”指标规定为了加大反三违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管理素质,保证我矿的安全生产,特在全矿范围内开展执行抓三违指标考核制度,具体制度规定如下:1、人员范围 各科室、科队正副职以上人员、主要科室科员(调度员、安全员、)。2、凡有下井任务的副矿长人员每月1个反三违指标。3、一线科长每月2个三违指标。4、队部干部每月2个三违指标。5、安全员调度员每月3个三违指标。6、通风员、班组长、和科室人员重点现场管理,没有三违指标。7、以上人员在安全质量标准化、百分考核、安全保证金管理等全部达到要求时,少一起对本人罚款50元。8、所有三违填写统一到调度室登记,安全科负责审核,处理、存档、备案。管理制度之14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为了增强干部职工“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我管安全、我抓安全”的自主保安意识,更好地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违章造成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特制定如下制度:1、发生人身轻伤、一般工程、机电运输、瓦斯超限事故的,按事故性质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相关责任人罚款50100元,罚责任班组第一责任人、责任科队领导、跟班领导100200元,直接责任单位月总工资额下降5%。2、发生人身重伤、重大工程、机电运输、瓦斯事故的,按事故性质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相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罚责任班组第一责任人、责任科队领导、跟班领导、责任单位领导及相关领导200500元,直接责任科队月总工资额下降10%,相关单位月总工资额下降5%。3、发生人身重伤以上事故,按事故性质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罚责任班组第一责任人、责任科队领导3000元并取消全年评先资格,罚相关领导3000元,罚责任单位领导5000元,直接责任科队月总工资额下降20%。其他单位月总工资额下降10%。4、井下出现无计划大面积停电造成影响的,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参照上述第1条、第2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发生事故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按照公司安全抵押金管理办法扣除相关人员的安全抵押金。6、发生事故时,安全科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责任人、负责人和相关单位参加事故分析会议,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对不按时或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事故分析处理后,应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案,并根据事故性质上报有关领导。7、对违章和事故的分析处理,必须做到过程清楚、原因透析、责任划分到位、处理意见有据和防范措施有效。管理制度之15安全员管理制度1、安全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2、认真执行公司及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严格岗位交接班制度。3、每班入井前必须在班前会上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并备有记录。4、班中要认真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排查隐患,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整改。当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时,有权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人员及时处理。5、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隔爆设施、有害气体与温度、机电运输设备和五小电器、巷道维护进行日常检查及维修督办工作,并做好记录反馈。6、遇到重大问题(气体超限、停电造成停风、排放瓦斯),首先撤出人员,在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立即向科室回报。7、坚持原则,严反“三违”,服务好安全生产。8、下班后及时向科室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并认真填写跟班记录。管理制度之16干部入井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做到领导干部经常深入一线,及时有效地解决现场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现将领导干部入井有关规定如下:领导干部入井次数及班次规定统计表:岗 位班 次合 计备 注零点四点矿长116常务矿长116生产系统副矿长3520生产系统正职5720机电15次生产系统副职、采、掘队长9924采、掘队副队长、技术员1010跟班入井记工采、掘队材料员10机电队、机运队队长5724机修队队长5机电队、机运队副队长510跟班入井记工安全、调度、机电科员10企管办主任116供应科科长3办公室正副职、保卫科长2企管办男科员6注:上述规定零点、四点次数为最低值(既必须大于等于此值),否则按无入井对待。1、入井管理规定:1.1、领导干部入井前,须穿工作衣带识别卡到调度室填写入井记录,了解上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根据情况决定行走路线和重点守候地点,下班后到调度室填写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加强管理工作重点等内容。1.2、入井时间不得低于4小时。1.3、入井人员应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如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等重大隐患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值班矿长和相关领导。1.4、违反上述规定的按无入井对待。2、跟班管理规定:2.1、跟班人员必须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与当班工人同上同下,班前参加调度室派活会和井口会,对当班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行走路线与交接班地点由调度室安排。2.2、跟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空班。特殊情况需找有资质的相关人员代替跟班,若造成空班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2.3、跟班人员入井时间不得低于8小时,并且每隔2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所经工作地点安全生产情况,了解全矿井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确定行走路线和工作重点。3、入井补助:3.1、按规定入井者补助30元/每班。3.2、外出学习参观下井的,由带队领导签批后可按本矿下井规定考核和补助。3.3、企管办对干部下井次数和跟班情况要做好统计,按上述规定进行补助。3.4、不能完成下井次数或违反上述规定的,八点、四点班一次罚款50元,零点班一次罚款100元。3.5、矿井没正常生产的,下井次数按实际生产天数同比例下调,完不成下井次数的按上条规定进行处罚。3.6、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下井任务的,须写出事由证明由总经理签字后不再处罚。管理制度之17职工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提高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综合水平,达到安全为天、警钟常鸣之目的,特做如下规定:1、每月3日、13日、23日为职工安全教育例会日,具体时间为9:00,14:00,17:00。2、会议由安全科协助培训中心召开。3、各队领导必须组织好人员按时到场,不能无故旷会,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经安全科长同意,否则每缺一人(次)罚款10元,单位负责人不参加组织或组织不力的罚款100元。4、到会人员要遵守会议制度,认真听取会议精神,会议要有记录,做到有据可查。5、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及指示精神。(2)通报一旬来的安全生产形势和下一旬的工作重点。(3)通报违章人员及事故处理情况。(4)学习常用的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6、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召开安全例会时,经安全矿长同意后安全例会移到班前会前按正常例会制度召开。 管理制度之18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逐级负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特制订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如下:1、安全办公会议定于每周日19:00召开,迟到罚款50元,旷会罚款100元。2、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参加人员必须是各科队行政正职,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经主持会议矿长批准后由副职代替参加,并做好记录,会后及时召开部门会议,贯彻落实安全办公会议精神。3、会议内容:3.1、研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问题。3.2、各单位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隐患提出整改建议。3.3、安全科通报近期安全生产情况及反“三违”和事故处理情况,并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处理意见。3.4、安排部署下一旬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需要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之19“三员一长”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现场管理职能,做到隐患和问题及时消除整改,使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到基层和现场,及时掌握基层管理者的动态,听取基层干部意见,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对策,真正达到安全生产之目的,特制定安全员、调度员、通风员、班组长(以下简称“三员一长”)管理制度如下:1、每月24日为“三员一长”固定开会学习日。如有特殊情况,由安全科提前通知。2、参加人员:科队副职、班组长、调度员、安全员。3、时间:上午9:00点名。 4、地点:培训中心5、会议由安全科组织,培训中心,主管安全领导参加。6、会议内容:(1)“三员一长”发言,主要内容为目前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以及在管理中遇到的困难,有针对性的提出先进经验和好的方法;(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指示精神;(3)通报一月的安全生产形势和下一月的工作重点。(4)学习常用的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7、与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旷会,否则罚款100元/每人次。8、到会人员要遵守会议制度,认真听取会议精神,作好记录,真正做到业务技术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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