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贫困村自查验收报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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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关于上报*县2015年预脱贫村指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甘肃省建立贫困人口和贫困县退出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甘脱贫领发20153号)和临夏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脱贫验收工作的通知(临州扶领办发20162号)有关要求,*县严格按照省州要求和安排部署,组织成立自查考核组对2015年预脱贫村预脱贫户,逐村逐户进行了自查验收,现将自查验收情况汇报如下:一、自查验收情况1、自查验收对象及方式。为了全面准确掌握了解2015年预脱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指标完成情况,由32名县级干部带队,从县直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23个考核组,从2016年1月4日开始,利用14天时间,对全县15个乡镇31个贫困村及其贫困户和21个非贫困村贫困户进行自查验收,贫困户共计5731户。2、自查验收原则及程序。各验收组按照村级13项指标对31个贫困村逐村进行自查验收,按照户级7项指标对5731户贫困户逐户进行了自查验收。对贫困村退出自查验收中,验收组集中在贫困村,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对照住建、民政、文广、水务等相关单位各自指标,对验收村、户分别现场计分。3、自查验收结果。通过自查验收,对照“贫困村退出验收表”评分标准,全县31个贫困村中的五户乡下窑、元树、打门、朱家、五户,附城镇松树沟、磨羌,草滩乡苏河,流川乡古城,鸣鹿乡胡麻沟,景古镇阿姑山、牟家沟、王家沟、温家河,上湾乡麻池、马巴、三条沟、上寨、沙塄,八丹乡黄家庄,八松乡纳沟、塔庄,莲麓镇莲花山,苏集镇丰台,白王乡孙家掌,虎关乡贾家沟,康丰乡何家沟、辛雍家28个村(苏河、古城、胡麻沟、黄家庄、塔庄、莲花山等6个村为县上计划脱贫村)预计减贫人口12555人,其余几项分值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预计能退出贫困村;附城镇高丰、胭脂镇杨家沟、上湾乡东沟三个村达不到退出标准分值,得分分别为37.2分、54.8分、78分,其中东沟村无互助资金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不到起点值,高丰、杨家沟村贫困发生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率、住房安全贫困户比率均完不成目标值,高丰村无标准化卫生室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杨家沟村无综合性服务中心。二、精准扶贫工作成效今年*县在76个贫困村中确定了30个重点贫困村,结合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整合各类资金4亿多元,着力打造,集中攻坚。重点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村级办公场所、劳务技能培训、人居环境治理及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要一次性解决无力自建户(五保户、一二类低保户、残疾户和没有生产发展能力户)住房难的问题。先后对30个重点村实施161公里道路硬化、288户无能力自建户危旧房改造,22个村级办公场所、20处文化广场、22所村幼儿园、10所村小学、12个村人饮管网及蓄水池改造、39座便民桥修建、37公里河提治理及村容村貌改善等方面工程建设。其中投资实施项目1000万元以上的村14个,8001000万元的村2个,500800万元的村8个,100500万元的村6个。目前,30个重点村已完成道路拓宽硬化122公里,完成20所村办公室、6所卫生室、18所幼儿园、20处文化广场、6所村小学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无自建能力户房屋主体建设275户,剩余户的正在修建,有225户已经入住;新型农村医疗参合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率均达到95%以上;完成有培训需求的“两后生”和青壮年劳动力1747人次,实用技术培训2111人次,完成贫困户劳务输转63500人次,其中胭脂、鸣鹿、上湾、草滩未完成培训任务;人居环境治理方面完成5个村村容村貌整治,完成路灯安装128盏,完成垃圾堆放点26处;针对村级互助社建设滞后的重点村,强化工作措施,建立产业互助社4个;改造完成重点村电路改造和增压工程,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完成贫困户到户项目母牛养引进542户,暖棚修建371座。通过对重点村到村、到户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问题,贫困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三、存在的问题一是扶贫资金短缺。今年,国家和省州共下达我县扶贫资金4072万元,15个整村推进项目安排到每个村的资金量只有200万元左右,扶贫资金总量仍然较少;在到户项目中,财政扶贫资金每户补助大约1万元左右,群众自筹能力有限,扶贫资金远远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如果遇到结婚、就医、上学、自然灾害或农产品价格下滑等,可能会造成新的返贫。二是基础设施欠账大。由于我县县穷民穷,年地方财政收入仅为0.9亿元,国家投资项目有限,地方自筹资金能力不足,造成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特别是边远山区的水、路、房等基础设施欠账很大,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三是政策实施有难度。按照精准扶贫政策要求,扶贫项目全部必须要落实到精准扶贫农户上,但是有些项目实施中,需要兼顾其他群众。如易地搬迁项目中,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大多以偏远山区的自然村为主,交通、饮水、教育医疗等条件相对较差,按照23%的贫困面,只能搬迁精准扶贫户,导致其他群众对政策实施有抵触情绪。四是扶贫资金投向不灵活。按照国家和省上扶贫项目用途规定,在具体实施中,项目建设内容与贫困村、贫困农户的需求有差异,比如有的贫困村急需硬化村社道路,但项目中基础设施投资比例偏低,不能满足需求;有的贫困村基础设施比较完备,但产业培育较为滞后,而扶贫项目中产业培育投资比例偏低,不能满足贫困户需求。五是群众增收有难度。去年以来,我县群众增收的五大支柱富民产业,受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劳务市场萎缩,农产品价格下跌,牛羊肉市场低迷,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增收,制约群众脱贫。四、下步工作建议一是建议省上进一步加大整村推进项目村和到户项目扶贫资金总量。二是建议省上进一步放活扶贫资金投向,因村制宜、因户制宜,将扶贫资金使用权限下发到县甚至乡镇一级。三是建议取消县级项目配套资金。由于我县县级财政拮据,落实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困难,建议取消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农林牧水气等公益性建设项目的县级配套资金。四是建议提高扶贫项目补助。目前,扶贫项目实施中,普遍存在补助标准低、资金量小的问题。如扶贫项目中,贫困村道路硬化补助标准每平方米为95元,而交通部门实施道路硬化项目每平方米为115元,由于扶贫项目补助标准过低,无法按要求进行建设。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些项目要跨村、甚至跨乡实施,土地无法置换需要征用,致使搬迁费用加大,国家补助资金只能解决征地费用,群众负担增加,无力搬迁。建议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到户资金、整村推进项目和路电水气房、文教卫就保“十大民生工程”的资金投入力度,提高扶贫项目补助标准。五是建议对民族贫困地区的扶贫融资贷款平台提供政策扶持。我县“五位一体”的融资贷款模式虽然很大程度的解决了贫困群众发展富民产业资金缺乏的问题,但各担保平台注册担保资金偏少,不能满足贫困群众的资金需求,建议对民族贫困地区的扶贫融资贷款平台给予政策扶持。六是建议加大对驻村工作队的培训和经费的支持。七是建议加大金融扶贫和贫困群众劳务技能培训力度,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代)2016年1月20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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