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员活动日”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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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 在“委员活动日”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建设创新、精致、幸福的“头号工程”。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发动全市各级组织、广大市民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了大量工作,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还很多,仍需全市上下协同作战、合力攻坚。我们每一位政协委员都责无旁贷,除了在本职岗位根据责任分工参与创建工作外,还应积极履行委员职责,通过深入调研、发现问题、寻计问策,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此,我们将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确定为今年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界别活动周”主题。界别活动周的通知已经发给大家,在这里,我对委员们提几点要求。第一,要增强履职意识,积极参与所在界别组织的活动。“界别活动周”是市政协增强委员界别意识、发挥界别作用的有益探索,也是市政协全会闭会期间集中组织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生动实践。根据各次活动后的统计,委员的参与率越来越高。去年,多数界别的活动参与率在90%以上,有的委员一周期间参加了多项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活动。正是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这项活动开展得越来越扎实,越来越得到党委、政府和方方面面的重视。,市委、市政府将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界别活动周”作为拓展民情渠道的重要措施,开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每次“界别活动周”后整理报送的社情民意,市委主要领导都专门批示,市政府逐条交办,限时答复反馈,后来又要求承办部门反馈到界别,由界别反馈到基层;去年几个主要承办部门还就“三问三求”意见办理,与相关界别的委员进行见面沟通。因此,我们政协委员一定要珍惜履职权利,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履职水平,积极参与“界别活动周”的各项活动。第二,要把握“界别活动周”听民生、表民意、汇民智的主旨。开始,政协响应中共市委的号召,组织委员开展“三在”主题活动。在“走门串户,联系群众”的基础上,开始,突出政协以界别组织的特点,发挥界别优势,创新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形式,举办每年一次的“界别活动周”。在座的委员,有的是上届连任的,参加过三次,有的是本届新进的,也已参加过两次。今年已经是第四个“界别活动周”,我们一定要明确,“界别活动周”的主旨是政协委员联系群众,也就是听民生、表民意、汇民智。政协的优势在哪里?就在于委员来自各界,联系广泛,能反映各界群众的意愿,汇聚各界群众的智慧,这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因此,政协委员在“界别活动周”期间,要尽可能广泛地联系群众,听真话、传实情、出高招。“界别活动周”结束时,我们将专门召开会议,请有关市领导和部门到会,由各小组向大会报告来自各界别群众的意见、建议,并提出小组的民主评议意见。在这期间,各小组可以发挥委员的专长、界别的优势,开展一些服务群众的活动,但一定要完成好我们的主要任务,这一点请大家把握好。第三,要讲求活动实效,力求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建设性。开展“界别活动周”活动,一定要真心实意联系群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敢于反映真实情况,善于向群众寻计问策,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对实际工作有推动、有帮助,不搞形式主义。“界别活动周”期间,我们将在政协委员中同时开展“我为创建工作进一言”的活动,也把我们委员的智慧汇集起来,希望大家踊跃参加。我们将选择有针对性、能解决问题的“金点子”,作为大组交流发言,或转化为委员提案、社情民意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下半年,政协将通过专题视察等形式,对评议意见的采纳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使今年的“界别活动周”成效更明显。 我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8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的任务。党中央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审议了这个报告,在京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的同志将出席会议,胡锦涛同志将发表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回顾 201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胜利召开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继续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巩固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伟大成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就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发表了重要讲话,并多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同志对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明确部署。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年的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闭幕后,中央纪委随即召开了第四次全会,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时作出部署。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学习、理解执政党建设的基本经验,以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8年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制,建立检查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三)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促进了党的作风建设的加强,带动了政风、民风的进一步好转。比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改进公务接待等文件精神,取得显著成效。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财政预算压缩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3项经费158.06亿元;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数与近3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了49.0%、45.5%和37.6%。站,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案件剖析,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五)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全国共有27343名干部主动上缴收受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资产重组项目等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等活动,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 (六)坚决纠正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征收征用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治理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问题,减轻农民负担6.7亿元。继续深入治理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以政府为主导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进展。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展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的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全国已有13个省全部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效明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深化。治理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突出问题取得积极进展。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加大。 (七)研究制定了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基础性法规和制度建设,制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研究修订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法规文件。积极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建设,研究起草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条例、申诉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召开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就抓好法规制度落实、推进法规制度建设作出部署。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调研,制定实施了一大批制度和措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九)加强监督制约,促进了权力的规范运行。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积极开展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点工作。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推进。中央巡视组对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家中央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了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也开展了巡视。建立健全巡视成果运用和督办等制度,巡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真开展了党务公开工作,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力度不断加大,政府系统廉政勤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有关规定,对703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十)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提高。开展向王瑛同志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活动。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改革创新,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对全国近2000名县纪委书记进行集中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对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加强指导。中央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展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 一年来,按照落实“两项重点任务”、推进“五个一批”工作、夯实“一项基础工程”的工作部署,反腐倡廉建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取得新的进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部署,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进,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有效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注重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研究和部署工作,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舆情的收集和研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密切关注反腐败斗争中的新趋势、新动向,注重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思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作风飘浮,奢侈浪费,享乐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问题突出,尤其是高级干部腐败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大案要案频发,窝案、串案、案中案增多;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有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够。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薄弱环节。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增强忧患意识,坚定信心和决心,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二、201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十一五”规划顺利完成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对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四中全会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关于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抓好分工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对于牵头抓的工作,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建立相关制度,出台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对于协助抓的工作,要切实加强沟通和配合,积极主动地完成承担的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决定部署任务的落实。 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搞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总结借鉴“廉洁奥运”的成功经验,加强对中央关于“廉洁办世博”、“廉洁办亚运”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整合监督资源,突出工作重点,通过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增强实效,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做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政治纪律,严禁公开发表或散布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二)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新举措,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依法查处中资企业在国(境)外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国内地的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有关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和治本功能。 2.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举措,反映了群众的热切期望。要修订完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领导干部要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4.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典型的案件集中公布。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及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加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并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完善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5.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是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基本要求。要制定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 6.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互联网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渠道。要落实和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要注重对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对网络舆论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对重大案件适时公布信息。加强正面引导,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开展反腐倡廉宣传的新途径,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这些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愿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大气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改进,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限时办结。大力整治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坚决纠正违背求真务实精神的现象,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的庸俗作风,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各级纪委要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领导干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成果。 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规范职务消费;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约束机制;加强对企业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不断深化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虚报浮夸、与民争利等问题,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加强高等学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四)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对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宣传,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抓紧完善配套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巡视工作。中央巡视组要在开展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的同时,继续有选择有重点地对中央金融单位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进行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要继续把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作为巡视重点,有选择地开展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国有企业和高等学校的巡视。健全巡视工作领导机制,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加强巡视成果运用。继续加强对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执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规定。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化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即将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完善领导干部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纠正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规范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准入制度,加强对其资金管理。 (五)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要以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8年工作规划为重点,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立法工作,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对现有法规制度要及时清理,过时的要废止,有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认真总结基层创造的经验,推广一批群众关注、切实可行的制度。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完善执纪执法保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三、以奋发进取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一)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既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效,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又清醒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激励斗志、坚定决心,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要深入调研、把握规律,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深入基层,注重实践,认真研究反腐倡廉建设深层次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特点规律的认识,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富有成效。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切实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紧密结合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积极探索运用管理学、组织学、心理学等现代科学方法和信息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要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责任制报告制度,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委和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共同配合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业务工作,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和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经常通报情况、交换意见,做到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工作部署特别是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认真总结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建立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着眼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拓宽学习领域,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强化实践锻炼,努力掌握和运用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要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配备,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领导班子,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完善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继续加大轮岗、挂职、交流力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专业化水平。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探索充分发挥乡镇纪律检查职能作用的有效办法;加强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要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解决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强化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督促干部秉公用权、严格自律。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秉公执纪,勤奋工作,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 上一页 1 2 在2018年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是在“十一五”、“十二五”交替之际召开的,意义重大。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总结“十一五”及工作,明确“十二五”发展思路,部署2018年任务。下面,我讲三个方面问题。一、“十一五”全省民政工作回顾及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民政部的精心指导下,全省民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认真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基本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打基础、在服务民生中谋发展、在规范管理中求突破,全省民政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圆满完成了“十一五”各项任务,为“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十一五”主要成绩2、稳步推进了基层民主。在全省27364个村完成了第六、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颁布了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农村重大事务实行“一事一议”,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有效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成效显著,4个县(区)被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城乡社区建设快速发展,新建、改扩建城乡社区服务中心4370个。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5个城区、9个街办、11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社区服务范围、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改善,为民服务能力显著增强。4、全面落实了优抚安置政策。退役士兵安置、优抚对象医疗、军休服务管理等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累计投入优待抚恤事业费3619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156%,抚恤补助标准大幅度提高,80%的县(市、区)制定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建立了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服务结算机制,推行了抚恤补助“一卡通”发放。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不断深入,累计安置退役士兵4余人。积极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5000余人选择了自谋职业。下拨各类军休资金35亿元,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得到较好落实。(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同心同德、团结一致,以开展部省合作共建为契机,建设了一大批项目,办成了不少大事,解决了许多难题,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6、民政事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通过实施“民生八大工程”,一大批民政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省、市、县、乡四级民政组织建设普遍得到加强,各级民政部门机构改革全方位深化,通过推行干部年轻化和轮岗制,一批年轻、有朝气的同志走上各级领导岗位,为民政事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基层民政工作站建设规范化率不断提高,民政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化、经常化,提高了民政干部谋划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增强了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能力。此外,省政府与民政部部省合作协议的签署,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推进,都为保障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回顾“十一五”工作,我们经受了一系列严峻的考验,走过了一段不平坦的道路,在积极有效应对汶川地震、特大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考验的同时,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把握难得的发展机遇,团结一心、共同奋斗,取得了可喜的发展成绩。民政工作得到了民政部、省委、省政府、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这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发改、财政等兄弟部门支持帮助的结果,也是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奋斗、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民政厅党组,向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兄弟部门的同志表示衷心感谢,对工作在全省民政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各级民政部门抓机遇、抓发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民政工作精细管理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的方法、手段和经验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民政干部的整体素质、适应能力迫切地需要再提高。二、“十二五”民政事业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经济转轨、体制转换、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转方式、富百姓、建强省的攻坚时期。这一时期,“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将更加深入人心,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各级民政部门肩负的责任将更加重大。全省民政事业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民政部贯彻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推进陕西民政事业发展合作协议,切实履行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以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为重点,以强化项目建设为支撑,加大社会服务投入,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取得新发展,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为此要:突出“四个重点”问题,推动民政事业整体发展:突出扩大内需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保障水平,大力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方面的制度建设,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突出解决就业和减灾救灾救助,促进退役士兵和残疾人就业,加强减灾救灾工作,实现社会救助的精确管理;突出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发挥好社会组织的载体作用,发挥好城乡自治组织的依托作用,发挥好城乡社区的平台作用;突出区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推动区划工作更好地服务区域发展,促进不同区域的民政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七个服务”水平,建设服务型民政:完善受灾群众保障的应急服务;规范困难群众的救助服务;健全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群体的福利服务;强化优抚安置对象的保障服务;推进全体居民共享的社区服务;发展为家庭事务提供的公共服务;加强适应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公共服务。加快“四个体系”建设,改善社会服务基础条件:大力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成一批省、市、县、乡四级相互支持、相互补充、适应不同老年群体、服务功能齐全的养老机构,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居民、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作用;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以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为支撑,以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以应急措施相互配套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优抚安置、区划地名、婚姻登记和殡仪服务等社会服务体系和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三、2018年全省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一)2018年主要任务2、认真抓好以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为主要任务的基层组织建设。明年的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我省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大工作指导力度,采取有关部门“联市抓县”的办法,指导、组织、实施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墙报等各种方式,灵活多样、广泛深入地宣传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使换届选举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协助各级纪委做好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巩固扩大“难点村”治理成果。要积极宣传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贯彻落实的督促指导,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做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评比表彰工作。4、全面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各级民政部门要以规范管理为切入点,以优质服务为着力点,加强对民政所属设施、场所的管理,促进设施功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管理水平不断上台阶,真正发挥好民政公共服务网络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社会福利工作方面,要适应我省老龄化进程加快的现实情况,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研究出台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养老服务事业。按照省政府要求,市级以上都要建设一个规范化的养老服务中心,尚未安排项目的市要做好前期调研准备,尽快拿出建设规划。要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创新发行模式,加强营销宣传,完成年增长10%以上的销售目标。要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管理,实现资助项目立项审核、资金管理、评估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殡葬管理工作方面,殡葬管理是目前我省民政业务的一个薄弱环节,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明年都要制定、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殡葬改革步伐。要研究出台有效措施,抓好火葬场、殡仪馆、公墓建设以及占用农田坟墓迁移工作,推动全省殡葬管理健康发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面,要继续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加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要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入开展社会组织争先创优活动。加大基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建立省社会组织党工委。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执法监察程序,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慈善、区划、勘界、婚姻登记、收养等方面工作都要根据各地实际,突出重点、创造经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在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如何落实党和政府对民政工作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期待,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对我们各级民政部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必须在工作中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1、要树立科学思维,创新工作方法。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民生工作的不断推进,越来越显现着它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找准民政工作的着力点,既在服务全局中推进民政工作,又在民政事业发展中解决好党委、政府高度关心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要联系各个方面,协调社会力量,扩大资源范围,在共同推进的过程中实现自身发展。要不断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民政对象中,体察民情、了解诉求、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要克服满足现状、固步自封、主观臆断、不求进取的工作状态,把科学的理念、创新的意识、群众的观点、扎实的作风融为一体,推动民政工作越做越好、不断前进。2、要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法律意识。民政法制建设,是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保证。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只有建立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们在民政法制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在保障民政事业健康稳步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但是,民政立法相对滞后,执法力度普遍不大的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民政事业发展。当前,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加快推进民政法制建设势在必行。2018年,要根据我省实际,制定陕西民政法制建设五年规划,加快民政事业立法进程。要找准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在诸如规范社会救助,推动养老社会化,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等方面,尽快研究出台一些有效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民政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普法宣传培训,提升法律意识。同时,不断强化执法监察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实现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努力提高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3、要突出精细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民政工作任务繁重、涉及面广,民政服务设施增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只有工作精细化,才能服务人性化,真正满足群众的需要。近年来,我们在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发放、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强化规范管理,取得了显著效果,但仍然存在工作粗枝大叶,不扎实、不细致的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加强精细管理作为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重要举措:一是要摸清工作底数,在统计、管理、上报各类数据时,必须做到情况清楚明了,数据真实可靠。各级民政干部尤其是我们民政局长,都应该主动熟悉业务,靠前落实工作,对服务的民政对象、出台的政策规定、管理的资金项目做到“一口清”。二是要严格办事规程,在低保对象确定、优抚安置资金、救灾救助项目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和程序办事,做到不变通、不违规,增强规范性,杜绝随意性。三是要抓好项目管理,通过全面提升项目规划水平,严格规范项目报批程序,加大项目督查验收力度,落实违规项目惩处措施,确保各类民政项目规范运作、资金安全、质量可靠。四是提高服务水平,要采取设施分类、等级评定、资质认定、工作评估等措施,提高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4、要夯实各级责任,推动工作落实。民政工作是一项公共服务事业,省、市、县各级民政部门在其中负有不同的职责,只有我们各级民政部门理清责任,分级负担,才能避免在落实工作中出现缺位、错位和越位等问题。省厅主要是发挥好宏观指导的作用,重点做好民政发展规划,开展好政策理论研究,制定好政策法规措施,推广经验典型,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统筹好各类民政项目的准确评估和资金的科学分配,解决好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市局主要应发挥好承上启下、沟通协调的作用,结合当地实际,提出抓落实的有效办法和途径,承接并指导协调好各类项目和资金的高效运转,重点在督导工作落实、培养树立典型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县级民政部门身处基层一线,直接面对群众,任务具体繁重,很重要的一块任务就是要把各类项目和资金管住、管好,确保每个项目的实施、每笔经费的分配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通过加强管理、落实制度,把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要充分调动乡镇民政干部的积极性,确保各项民政政策和任务做细做实、落实到位。同志们,做好困难群众“双节”期间生活安排是年前我们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要高度重视,在前期开展受灾群众冬令生活安排大查访活动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同时,要扎实做好民政系统安全防范工作。希望大家振奋精神、再接再厉,以更加昂扬的士气、更加扎实的作风,做好明年各项工作,为服务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建党90周年献礼。双节即将来临,在这里,提前向大家致以新年祝福,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家庭幸福、身体健康!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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