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电厂调试招标文件计划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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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电厂2X300MW工程 调试招标文件 目录广西北海电厂一期工程230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建设调试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 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目 录前 附 表7第一章 投标须知81. 总则81.0 定义81.1 工程简况81.2 资金来源91.3 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91.4 投标费用102. 招标文件11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12.2 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澄清11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23. 投标报价123.1 报价原则123.2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133.3 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134. 投标文件134.1 投标文件的语言134.2 投标文件的组成134.3 投标有效期134.4 投标保证金134.5 投标前会议和勘察现场144.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4.7 投标文件的递交154.8 投标方式155. 开标16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65.2 开标会议165.3 开标监督和开标会议主持165.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65.5 宣布核查结果166. 评标166.1 评标过程的保密166.2 投标文件的澄清176.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176.4 错误的修正176.5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187. 授予合同187.1 合同授予标准187.2 中标通知书18第二章合同条件201. 调试监理202. 合同文件202.1 合同的法律依据202.2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204. 合同工期215. 技术文件、规范、图纸保管和提供216. 项目法人的一般责任227. 承包商的一般责任228. 调试进度计划的编制及阶段考核239. 调试及延期调试2310. 工期延误2412. 调试结束2413. 调试质量2414. 检查和返工2515. 调试分阶段(分系统)验收2516. 重新检验2517. 调试验收及达标投产2518. 安全调试与检查2619. 安全防护2620. 事故处理2621. 违约2622. 争端的解决27第三章合同格式281. 合同协议书282. 履约保函:30第四章 工程规范、技术要求和图纸311. 技术规范311.1 工程规范311.2 工程质量311.3 调试方案与调试组织321.4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321.5 质量保证体系322. 技术要求322.1 工程特点322.2 交接界线及协调323 技术资料交付333.1 资料交付计划333.2 机组移交333.3 竣工资料移交33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341. 投标书342. 投标书附录353. 投标保证金36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75. 授权委托书386. 投标报价397. 调试组织418. 资格审查表438.1 资格审查表填写说明438.2 主要审查表(格式)43附录 143组织机构资格审查申请表43附录 243财务报表43附录345人员资格审查申请表45附录446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调试设备表46附录547本工程劳动力计划表47已完类似工程项目(过去5年中)表48附录749在建工程项目表49附录850介入诉讼案件表50附录951其它资料519 调试质量保修书5210 调试工程安全协议书53附件56附件1 工程项目报价表566. 投标报价56附件2 技术要求与工程范围581. 工程概况和现场条件581.1工程概况581.2主要设备601.3现场条件602. 工作范围及调试技术要求602.1 工作范围602.2 投标人负责编写机组启动调试大纲、方案及措施,并负责实施612.3 调试工作要求612.4 质量安全技术要求623. 本工程概述及特点633.1 主要设计原则633.2 工程的总体规划63附件4 主要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74- 76 -北海电厂2X300MW工程 调试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 附 表序号条款号编 制 内 容1工程说明: 工程名称:广西北海电厂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石头埠村 建设规模:230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建设性质:新建工程招标单位: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2合同名称:北海电厂一期工程2300MW机组调试合同3资金来源:国投电力公司(55%),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中国国电集团公司(18%)。项目资本金占发电工程总投资20%,资本金以外的融资由银行贷款解决。4招标时间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03 年12月 01 日 8:00 时现场踏勘时间: 2003 年 月 日 时。(根据需要招标文件发售时定)投标截止时间:2003 年 12月 20 日 8:50时。标书递交地点:北海电厂综合办公楼五楼第四会议室开标时间:2003 年12月 20 日 8:50时。地点:北海电厂综合办公楼五楼第四会议室5投标货币:人民币6投标有效期:60天7投标保证金额:10万元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2份9技术开标时间/地点:2003 年 12月 20 日 8:50时/北海电厂综合办公楼五楼第四会议室10商务开标时间/地点:2003 年 12月 20 日 8:50时/北海电厂综合办公楼五楼第四会议室第一章 投标须知1. 总则1.0 定义1.0.1 项目法人: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1.0.2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项目法人称为招标人,即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 1.0.3 潜在投标人: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经济组织。1.0.4 投标人:经过招标人审定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潜在投标人。1.0.5 预中标人:经过评标而选定的进行合同谈判的投标人。1.0.6 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1.0.7 需方: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即项目法人,在招标不同阶段称为招标人、项目法人等。1.0.8 供方:在招标的不同阶段称为投标人、承包商等。1.0.9设计单位:负责本招标工程项目设计的单位,即中南电力设计院和广西电力勘测设计院。1.0.10 调试监理:负责本工程监理的西北电力建设咨询公司1.1 工程简况1.1.1 工程简况工程名称:广西北海电厂一期工程建设地点: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石头埠村建设规模:230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建设性质:新建工程 1.1.2 质量标准本工程调试应遵守中国国家、原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颁发(对进口设备和材料而言则为合同规定的)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工程调试、环保等方面的规定和其他对类似容量、性质发电厂的有关规定。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标准。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等级并符合达标投产、优质工程的条件。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和措施。1.1.3 里程碑节点工期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5。1.1.4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具体内容和标段范围见本招标文件附件2。1.1.5 项目法人法定名称: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法定地址:广西北海法定代表人:卜繁森1.1.6 招标人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360171.1.7 合同名称详见前附表第2项。1.1.8 招标方式本工程已按照国家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并办理招标申请,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商。1.2 资金来源由前附表第3项所列公司出资,并将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1.3 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1.3.1 为履行本合同,投标人至少应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等级和相应能力,并通过资格预审查。1.3.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火电工程调试甲级资质等级。1.3.2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1.3.3 投标人必须曾经承担或正在承担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W型火焰炉,DCS一体化控制机组主体调试工程工作。本标段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1.3.4 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1.3.5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a) 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 资质等级证书;c) ISO9002认证证书;d) 投标人近5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经验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e) 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调试总工程师、调试副总工程师候选人简历,及拟在本工程现场或不在工程现场的管理和主要人员情况;要求调总曾经担任过两个以上同类项目调总经历,各专业调试专责有两个以上同类项目调试经验。f) 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今后年的财务计划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调试产值。并要求投标人货币资金与存货之和(不含在建工程)大于目前已承担工程的剩余部分与本合同工程准备投标部分之和的10%;g) 投标人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h) 投标人提供近3年来300MW机组调试指标情况。1.3.6 本工程管理采用P3软件进行工程管理,投标人必须承诺拥有并使用P3软件,并根据项目法人要求的数据、数据格式和规定的时间输入、更新数据,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1.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招标文件除下列文件外,还包括所有按本须知第2.2条和第2.3条所发出的书面澄清函/修改补充通知书和本须知第4.5条所述的标前会记录。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条件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和图纸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1 工程项目报价表附件2 工程范围与技术要求附件3 调试项目清单 附件4 主要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附件5 北海电厂里程碑节点工期要求 2.1.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人无权对招标文件作任何修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2.1.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个别内容有异议时,可在投标文件中另作声明。招标文件是招、投标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2.1.4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2.2 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澄清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在此之后招标人将不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澄清问题函)以书面(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函。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以书面澄清函的形式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解答投标人书面提出的问题(但不说明询问来源)。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至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都有修改招标文件的权利。这种修改可能是项目法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2.3.2 修改将以修改补充通知书的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补充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修改补充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法人,确认已收到修改补充通知书。2.3.3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准备投标时把修改补充通知书的内容考虑进去,项目法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期。3. 投标报价3.1 报价原则3.1.1 报价货币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附前表第5项规定的货币。3.1.2 调试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3,但不限于此,本标工程范围内的调试工程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本招标文件附件3、附件2及设计的系统图、布置图,无论招标文件是否叙及,该调试工程量是本工程自安装结束至168试运行移交、性能考核试验完的全部调试工程量。3.1.3 本标不指定投标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采用何种定额及费率,投标方可根据各自的调试经验报价,本标鼓励投标方按成本价加合理利润报价。报价中的税金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计算,但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报价中必须有详实的成本分析。3.1.4 投标报价应理解为已经涵盖了完成本工程调试项目全部内容的价款,包括分系统和整套启动、性能考核调试费,投标方在调试过程中的管理费用、利润、税金及其他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3.1.5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所用调试仪器、耗材、运输及人工,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风险包干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技术服务、食、宿、通讯等费用。还包括合同项目的税金、保险费等费用。3.1.6 若投标方在投标书报价中没有填写某项的单价和合价,招标人将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调试报价表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3.1.7 投标方在投标书报价中要分系统、分项目、分机组报价。3.2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3.2.1 投标人的投标价为固定总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3.3 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本工程不保证有效标中的最低价中标。4. 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4.2 投标文件的组成4.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格式与顺序编写,但不限于上述内容。4.2.2 投标人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3 投标有效期4.3.1 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算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前附表第6项所述的公历日。4.3.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4.4 投标保证金4.4.1 投标人应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供一笔不少于前附表第7项所述的人民币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4.4.2 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汇票。4.4.3 按本须知第4.3.2条,如果投标人同意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按第4.3.2条规定相应延长。4.4.4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4.4.5 招标人将应尽快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的28天。4.4.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并提交履约保函后归还。4.4.7 如有下列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a)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b) 投标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本投标须知第7.3条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非投标人的原因除外)。4.5 投标前会议和勘察现场4.5.1 如投标前会议确有必要召开,将在书面澄清截止时后2日内以修改补充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接到修改补充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通知。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投标前会议。4.5.2 投标前会议将分别解答各投标人提出的书面问题。4.5.3 勘察现场按前附表第4项规定时间投标人可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4.5.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4.5.5 投标人应勘察、了解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等情况,仔细检查现有的建筑物以及可作为储存和施工用途的场地、空间,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时,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7日以后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4.5.6 招标人对投标前会议的答疑副本,将以书面澄清函的形式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答疑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2.3.1条中所列的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2.3.2条的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书的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4.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4.6.1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4.2条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按前附表第8项所述份数提供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4.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组成的内容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封面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封面及投标文件中要求签署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署。授权书以书面委托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4.6.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任一情况下,每一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小签。4.7 投标文件的递交4.7.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4.7.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内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再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4.7.1.2 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a) 写明如前附表第1项所述的负责开标的单位和地址;b) 具有下列识别标志:北海发电厂 调试投标文件(前附表第10、11项所述时间及日期)前不得开封。在内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邮政编码、地址、名称,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4.7.1.3 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误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7.1.4 投标人应将完整的投标文件递交给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 (见前附表第4项)。4.8 投标方式4.8.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4项所述地点,在第4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4.8.2 投标保函应单独密封,开标时现场递交,不收现金。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于附前表10、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5.2 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在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投标人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能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5.3 开标监督和开标会议主持开标会议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并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要求顺序编制等。5.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a) 投标文件未按第4.7.1条规定标志、密封;b) 封面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c)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5.5 宣布核查结果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6. 评标6.1 评标过程的保密6.1.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和工程标底情况都不向投标人和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6.1.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机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6.1.3 严禁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采用任何手段进行串标、贿赂和有违反招投纪律的其他行为,如经发现均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6.2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与比较,评标机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问题与答复,都将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得超过招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和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按照本须知第6.4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算术错误不在此列。6.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6.3.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机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6.3.2 就本条款面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的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招标范围、质量标准和运用将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法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重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6.3.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那些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6.4 错误的修正6.4.1 评标机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a)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b) 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之和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机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c) 各项累计数字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6.4.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6.5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6.5.1 评标机构仅对按照本须知第6.3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5.2 评标机构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方案或组织设计、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6.5.3 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无解释义务。7. 授予合同7.1 合同授予标准项目法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并能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和按评标程序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财力。7.2 中标通知书7.2.1 确定出预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预中标通知书)通知预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并在该通知中给定合同签订地点和期限日期。7.2.2 在双方就合同全部内容达成协议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正式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7.2.3 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7.4条的规定提供了履约担保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有效期满后的28天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归还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7.3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预中标人在接到域中标通知书3天内,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签署合同协议书7.4 履约担保7.4.1 中标人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3日内,按规定向项目法人递交履约保函。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函的格式。7.4.2 如果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7.2条和第7.4.1条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和已签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北海电厂2X300MW工程 调试招标文件 第二章 合同条件第二章 合同条件1. 调试监理本次招标的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北海电厂一期2300MW机组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工程,由调试监理进行全过程监理。2. 合同文件2.1 合同的法律依据本合同依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电力工程建设的行业法规以及本工程调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设定。2.2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组成合同文件优先次序应如下:2.2.1 合同协议书(含附件);2.2.2 中标通知书;2.2.3 投标书和附录;2.2.4 合同条件(含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2.2.5 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2.2.6 招标文件(含招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2.2.7 图纸(含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2.2.8 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报价表;2.2.9本合同签定后双方达成的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正及补充文件,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2.2.10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等。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3.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本工程采用总价承包方式,总承包价将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合同价款的支付按如下方式进行。合同生效后28天内,调试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供本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函。项目法人向调试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作为调试单位前期准备费用;1机组DCS系统带电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10%;1机组冲管结束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10;l机组冲转并网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10;l机组168满负荷试运结束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2机组DCS系统带电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10;2机组冲管结束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2机组冲转并网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10;2 168满负荷试运结束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本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10。4. 合同工期调试工期应满足项目法人的网络计划进度要求。承包商必须在本条规定的工期内完成相应的调试工作。招标人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布调试进场通知,承包商收到招标人调试进场通知后,应立即开始本合同工程的调试工作。5. 技术文件、规范、图纸保管和提供5.1 项目法人应免费向承包商根据调试需要提供1套有关工程施工图纸及设备制造厂供资料,承包商需要更多复制件时,费用自理。 5.2 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商不能在未得到项目法人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5.3 #2机组168试运结束1.5个月内,承包商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图纸、资料及其它文件退还项目法人。6. 项目法人的一般责任6.1 项目法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款。6.2 向承包商提供现场调试场所。6.3 协调现场与其它承包商相互交接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6.4 项目法人派人参加各系统及整套调试。7. 承包商的一般责任7.1 承包商应根据项目法人或调试监理的要求及按排,及时派遣相关人员参与调试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应包括:调试管理机构及工作机构、质保体系的建立,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联络会等技术工作,编制调试大纲及调试方案,临时设施的筹备以及仪器设备的进场等。7.2 本调试工程不得转让,不允许分包。7.3 承包商应按国家有关治安管理规定向项目法人提供参与调试人员的名单,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地方相关管理部门交纳相应的费用。7.4 承包商应参加由项目法人牵头的治安联防工作。7.5 承包商应始终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它的职员和工人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工程周围人民及其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7.6 承包商负责在工程调试、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调试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承包商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有关要求,自费安装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危险信号和警卫,以及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7.7 在事故发生后承包商应立即将详细情况报告项目法人。7.8 在承包商无权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调试监理认为调试工程或部分调试工程的进度太慢,不能按工期完成时,应通知承包商采取调试监理同意的必要措施,加快进度以便按时完工。承包商对采取这些措施无权另收费用。如果由于执行调试监理按本条款规定做出的指示,承包商认为有必要在夜间或当地公认的公休日调试,则应取得项目法人的同意,如承包商为履行条款规定的责任所采取的措施,使项目法人增加监督费,这些费用应由项目法人向承包商收回,也可由项目法人从承包商应得到的金额中扣除。7.9 承包商应考虑项目法人参加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事宜,并考虑支付部分人工费用。8. 调试进度计划的编制及阶段考核8.1 在合同生效后14天内,承包商应向调试监理和项目法人提交其格式和内容符合调试监理规定的调试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调试方案的说明,调试进度计划须采用P3软件编制。8.2 承包商必须按调试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调试,接受调试监理对进度的检查、监督。调试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商应按调试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调试监理确认后执行。因承包商的原因导致调试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商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8.3 分项考核名称8.3.1 1号机组锅炉酸洗结束8.3.2 1号机组蒸汽吹管开始8.3.3 1号机组整组启动开始8.3.4 1号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行移交8.3.5 1号机组调试报告交齐8.3.6 1号机组性能考核试验完8.3.7 2号机组锅炉酸洗结束8.3.8 2号机组蒸汽吹管开始8.3.9 2号机组整组启动开始8.3.10 2号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行8.3.11号机组调试报告交齐8.3.12 2号机组性能考核试验完8.4 1、2号机组168小时试运完成且调试报告交齐后结束。如发生因承包商原因未完成的工作,168小时后应继续进行。8.5 要求各系统调试均达到设计值的基础上进入168,原则上不考核启动到168结束时间,但必须满足里程碑节点要求。9. 调试及延期调试9.1 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或项目法人、调试监理的安排日期开始调试。承包商不能按时开始工作,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调试监理提出延期的理由和要求。调试监理应当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商。调试监理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商要求,工期相应顺延。调试监理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9.2 因项目法人或调试监理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或项目法人、调试监理的安排日期开工,调试监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推迟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10. 工期延误10.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以调试监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a) 重大设计变更使调试工作量增加;b) 由于项目法人的延误或阻碍;c) 不是由于承包商的失误或违约而发生的其它特殊情况。10.2 承包商在本合同第11.1款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调试监理提出报告。调试监理在收到报告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0.3 工期延误的赔偿除项目法人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而使工期误期以外,承包商应向项目法人方赔偿费用。误期时间每超过一天扣除0.5的合同价款(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拖期损失赔偿金额度最高为:合同价的10%。此项延误处理和支付,不应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和义务。11. 调试结束11.1 承包商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结束日期或调试监理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11.2 因承包商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完工日期或调试监理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的,承包商承担违约责任。12. 调试质量12.1 调试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300MW机组达标投产指标为依据。因承包商原因调试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商承担违约责任。12.2 双方对调试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调试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3. 检查和返工13.1 承包商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制造厂要求以及调试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调试,随时接受调试监理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13.2 调试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调试监理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商重新调试,承包商应按调试监理的要求进行重新调试,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商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商承担重新调试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4. 调试分阶段(分系统)验收14.1 调试具备达到条款约定的分阶段(分系统)验收部位,承包商应首先进行认真的自检,并在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调试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商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调试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商可继续调试。验收不合格,承包商在调试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4.2 调试监理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商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调试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商可自行组织验收,调试监理应承认验收记录。15. 重新检验当项目法人要求对已经调试的项目重新检验时,承包商应按要求重新进行。检验合格,项目法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商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商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6. 调试验收及达标投产16.1 调试验收的双方责任16.1.1 由于非承包商原因调试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及约定要求,项目法人或调试监理应要求有关单位修改,承包商按修改意见处理。16.1.2 由于承包商原因调试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及约定要求,承包商按调试监理要求重新调试和返工,并承担重新调试和返工的费用。16.2 承包商要积极主动配合项目法人和调试监理在整个1、2号机组工程的达标投产工作,包括提供和整理有关的资料。17. 安全调试与检查17.1 承包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调试,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承包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17.2 项目法人和调试监理不得要求承包商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调试。17.3 为了保证安全调试,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承包商和项目法人尚应签订调试工程安全协议书,其格式及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第10项。18. 安全防护18.1 承包商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生产运行厂房或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交通要道附近调试时,调试开始前应向调试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调试监理认可后实施。18.2 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调试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调试时,承包商应在调试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调试监理,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调试监理认可后实施。19. 事故处理19.1 发生重伤亡、设备损坏及其他安全、质量事故,承包商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19.2 项目法人与承包商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20. 违约20.1 项目法人的违约如果项目法人未按本合同要求履行其义务、提供必须的调试条件、或未按期支付各项应付款额,则除按本合同其它规定条款执行外,承包商还可在通知监理工程师后,放慢调试速度,可将暂不使用的设备、人员撤离现场,但必须保证维护已完工程的配备。承包商可按规定得到延长的工期。而一旦项目法人后来履行了其义务、提供了必要的调试条件或将应付款额进行了支付,则上述承包商的一切权力应予终止。并且必须立即恢复正常工作。20.2 承包商的违约如果承包商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应尽义务,已经使工程造成严重损害,或继续进行调试将给本合同工程造成严重损害。项目法人可另派人员进驻现场接管工程,并终止承包商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除此之外,还将对承包商追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项目法人的上述行为,不能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商任何义务和责任。21. 争端的解决无论在调试过程中或在工程竣工之后,如果项目法人和承包商之间关于合同或起因合同,或因工程调试发生任何争端,则双方可就争端事项进行友好协商或通过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并遵守双方协商、调解达成的任何协议。如果双方协商、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仲裁。仲裁机构为北海市仲裁委员会。北海电厂2X300MW工程 调试招标文件 第三章 合同格式第三章 合同格式1. 合同协议书本协议由_(以下简称“项目法人”)与_(以下简称“承包商”)于_年_月_日商定并签署。鉴于项目法人拟建造的_(工程),并通过_年_月_日的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承包商以人民币_元为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内的全部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保修所做的投标书,双方以人民币_元的合同价格达成如下协议:1.1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1.2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a) 本合同签定后双方达成的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正及补充文件、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b) 合同协议书(含附件);c) 中标通知书;d) 投标书和附录;e) 合同条件(含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f) 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g)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h) 图纸(含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i) 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报价表;j)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1.3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1.4 考虑到项目法人将按下条的规定付给承包商各项款额,承包商特此立约,向项目法人保证按合同规定进行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保修。1.5 考虑到承包商将进行本工程的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保修,项目法人特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格和合同规定的其它应支付的款项。本协议书于上述所定日期,由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签署订立,并开始执行,双方代表在此签字并加盖公章。项目法人代表(签名盖章):承包商代表(签名盖章):项目法人(公章):承 包 商(公章):地 址:地 址:法 定 代 表 人:法 定 代 表 人: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帐 号:帐 号: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邮 政 编 码:邮 政 编 码:主管部门意见:经 办 人:审查机关(公章):日 期:年月日2. 履约保函:致:_(项目法人名称),_(法定地址)鉴于_(承包商名称,法定地址,以下简称承包同),和你方于_(签约日期)签订编号为_合同(合同名称),承担实施_(工程名称)。鉴于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承包商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作为承包商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本银行_(担保人名称,法定地址),同意为承包商出具此项保函。本银行在此作为担保人,代表承包商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_元的责任。当承包商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违约而使你方造成经济损失,你方以书面文件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即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商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本银行进一步同意你方和承包方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本保函直至保修责任证书签发后14天内一直有效。银 行 名 称:(盖章)银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地 址:邮政编码:日 期: 年月日北海电厂2X300MW工程 第四章 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和图纸第四章 工程规范、技术要求和图纸1. 技术规范1.1 工程规范1.1.1 标准本工程设计规范采用中国国家、原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及其它相关的设计要求文件。本工程国外供货部分按合同规定的国外设计、制造、安装标准、规程、规范及其它有关的文件执行。工程中国内、国外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发生矛盾时由调试监理及项目法人负责协调解决或按最高标准执行。本工程主要的标准列于(但是不限于)附件4。1.1.2 应执行的其他文件除上述国家及电力工业部颁发的规范、规程以外,检查验收仍需遵照如下图纸、文件:经会审签证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批准签证的设计变更;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文件;招标人与承包商、设备材料供货商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有关质量的条款;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及相关监理文件;工程质量验收除按照上述多种文件外,还应遵照原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规定的“考核内容及应达到的具体标准”要求,全面进行验收,一次达标。1.2 工程质量国家及部颁与电力建设工程有关的各种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以及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标准和要求适用于本标工程。国外电力设备的安装,原则上按机组及其它采购合同规定的(另有规定者除外)质量标准执行,如无要求,则按我国的现行国家、部颁质量标准实施,质量标准发生矛盾时由调试监理及项目法人负责协调解决或执行最高标准。1.3 调试方案与调试组织1.3.1 调试方案和措施应参照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相关规定编制。1.3.2 承包商应按照项目法人的要求,在该分项工程开始调试前56日前完成本分项工程调试组织措施的编制工作,送调试监理和项目法人审定后实施,并在开始调试前28日前发给有关单位。1.4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本工程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应遵照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执行。投标人应提交本工程自身的安全体系及安全网络和确保工程施工调试的安全措施及文明调试措施。1.5 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是通过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的,并在投标时应提交本工程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是使用于本工程的质保手册和质保措施。2. 技术要求2.1 工程特点本标工程的特点及范围见附件2。2.2 交接界线及协调接口原则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执行,现场各单位的要服从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的统一安排、协调。(若规程或规定升版,执行最新版)3 技术资料交付3.1 资料交付计划项目法人在合同或进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由项目法人或调试监理签发有效的按规定的份数提供给承包商用于合同和进度计划的有关技术文件,项目法人的技术文件是合同的一部分。技术文件交付进度根据施工进度安排,一般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提前 3 个月交给承包商,特殊项目根据承包商和项目法人协商确定提出交付计划。所有的工程图纸和资料将是英文的或中文的,承包商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备理解这些文件的能力。3.2 机组移交机组移交及竣工验收执行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与国电电源2001218号文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和火电机组达标投产动态考核办法(2001)年版的“考核内容及应达到的具体标准”要求,全面进行验收,一次达标。并符合与国外所签的合同规定。3.3 竣工资料移交按新启规要求执行。资料在设备及系统正常投入,机组完成168小时整套试运后1.5个月内,完成全部调试资料的整理移交,并根据国家、国家电力公司档案资料规定的要求移交项目法人。资料达不到要求不予结算,延期移交予以一定处罚,处罚按照以下条款执行:a)不影响机组整体验收时,延期按500元/天处罚;b) 影响机组整体验收时,延期按5000元/天处罚。北海电厂2X300MW工程 调试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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