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电力管官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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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电力管理规则第一章管理 第条铁路电力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铁道部:按照党的方针、策,对全路电力工作统一规划、综合平衡、督促检查、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组织专业培训;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工艺标准;有计划地改善和增强供电能力,不断提高供电质量。 铁路局:贯彻执行有关的方针策和上级规章、指示,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细则和办法;做好供用电的管理工作和专业培训;掌握电力设备状态;审批年度检修、基建大修和供用电计划;抓好节电工作,核定事故备品贮备定额;组织电力试验、能力查定和设备鉴定工作;编制规划、 提出增强能力和改善供电条件的措施;按时提报电力设备运用、检修季(月)报;及时组织水电段履历簿的填报工作;指挥本局管内电力调度工作。 铁路分局:根据部、局有关规章、规程、指示,负责分局管内供用电管理。组织编制供电设备增强和更新改造计划;组织分局管内电力设备鉴定和能力查定;下达各单位用电、节电指标;审查年度生产财务计划及设备检修计划,督促检查各项计划和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适时进行安全 检查。 水电段:是铁路供电的基层单位,应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规章、命令,制定有关制度和实施办法;全面完成供电任务、设备检修计划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实行经济核算;认真做好职工政治思想、技术教育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企业管理,保证运输生产和职工生活用电需要。 电力修配厂:是为电力设备检修业务的单位,实行经济核算。具体贯彻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命令、指示,负责全局管内电力机械设备和其他电力配的大修、改造和制造等任务。 电力试验所:在机务处领导下,负责全局发、变、配电所预防性试验及电力工程交接验收试验;校对和修理电气测量仪表及其附件,并对水电段试验工区进行业务指导。 第条水电段实行段、供电所(电力大修队、检修车间)、工区(班组)三级管理制度。 一、水电段:设供电所、检修车间及必要的股室和电力调度。 二、供电所:负责技术指导和电力安全工作;合理分配和使用电力;检查各工区供电任务和检修计划的完成情况,质量良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检修车间:负责段管内电力机械设备大修、中修,配加工,构修制和技术革新等工作(如铁路局有电力修配厂时,其大修任务可由电力修配厂承担)。 三、电力工区:完成铁路运输、工业生产、职工生活的供电任务,负责供电设备的使用、保养和检修工作。 第条电力工作应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要抓好基础工作,组织全员培训,提高人员质量;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原始记录和技术资料;制定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工艺标准;完善计量检测手段;并运用数理统计进行质量分析和质量控制,开展方针、目标管理和逐步形成各种保证体系 ,保证设备质量和供电质量。 第条新建、扩建、改造及大修电力设备时,设计单位应与电力部门共同协商供电方案,并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竣工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交接验收。发、变、配电等电力设备,应经过试运后才能正式运行。 第条变更发、变、配电装置的主接线、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方案及自动闭塞供电方式,应提出设计文件和更改理由,经铁路局批准后实行,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条供用电设备分管原则是:凡为运营铁路设置的供电设备,如发、变、配电所、电力线路、发电车等,均由水电段负责管理。用电设备及装设于建物和构物上的电气设备,由用户或该主体结构的产权单位自行管理。分管范围划定举例如下: 对自动闭塞信号的供电,以电杆上电缆盒分界。电缆盒以上的引线和电线路由水电段负责管理;电缆盒以下(包括电缆盒)由电务部门管理。 对臂板信号、路签授受机、道岔标志和其他信号标志的供电,以电缆终端熔断器分界。熔断器、电缆桩由水电段管理;熔断器以下至信号标志侧,由电务部门或使用部门管理,熔丝可由电务或使用部门更换。 向信号楼供电的电缆引入线,其分界点为进线口附近室内开关箱中开关的电源端子。端子至引入电缆由水电段管理,开关(包括开关箱)至负荷侧,由电务部门管理。分界点应便于双方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修。 对各单位室内用电设备的供电,用架空引入者,以建物上第一横担分界。横担以外由水电段负责管理,横担至屋内侧(包括建物上的横担、绝缘子),由用电单位或建物产权单位管理。用电缆引入者,其分界点为电缆终端头。车间变电所一般由水电段管理。由车间变电所直 配供电者,在低压开关柜或配电箱引出端子处分界。 沿线中间站的室内外照明合用的配电箱及引入装置,由水电段负责管理。有室内分开关者,在开关下部端子分界,分开关下部端子至室内配线侧,由房产部门或使用部门管理。 所有房屋、地下道、风雨棚、仓库等建物的照明及配线,由房产部门管理。 桥梁、隧道、装卸机械、养路机械专用动力、照明设备及配线,由主体结构产权单位负责管理。 各单位自备发电机自行管理。 各铁路局按照上述原则,明确划分设备分管范围。凡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设备,不得擅自操作或变动。对本规则未规定的设备,其分管范围比照上述分管原则由铁路局自定。 第条电力设备的移设、调拨、封存、启封、拆除、报废按下列规定办理: 调拨:铁路局管内的调拨,由铁路局批准;调出铁路局外价值在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由铁路局报铁道部批准。 报废: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报废,由铁路局审查报铁道部批准;万元以下由铁路局批准;一万元以下由铁路分局批准。 发、变、配电所的拆除、迁移、封存、启封需经铁路局批准,报铁道部备案。 第条电力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径路内不得任意建造建物和种植妨碍电力设备安全运行的竹木植物,其限界按水电部电力线路防护规程规定办理。如确实需要占用时,应得到水电段同意,报铁路局批准,并由占用单位负责迁移电力线路及负担迁移费用。 第条发电车是为运输生产业务的备用发电设备,主要供铁路一级负荷事故、检修停电和级负荷较长时间停电时使用及战备需要。 为充分发挥发电车的机动作用,应设专职发电车主任和发电人员,使其经常处于待发状态。发电车在分局、局管内使用时,由分局和铁路局调度指挥;各局之间由铁道部统一调度。 第条水电段的通用机械设备的管理,按部颁机械设备、工具管理规则办理。 第条水电段履历簿每年填报一次。水电段于二月一日前修订后报分局和铁路局,铁路局于第一季度末报铁道部。 第条供电能力查定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按铁道部铁路供电能力查定办法办理。 第二章供电与用电 第条铁路供电与用电单位应密切配合,组织好生产,充分发挥供用电设备潜力,合理利用电力资源,严格执行计划用电,厉行节约用电。 第条铁路供电主要为铁路运输生产业务。对于路外用电,原则上不供给。当附近无其他部门电源,确又不影响运输生产用电时,经铁路局批准,可少量供电。 第条自动闭塞高压电力线路必须保证行车信号用电,原则上不准供给其他负荷用电,若接其他负荷,需经铁路局批准。 第条为大站电气集中、驼峰一级负荷设置的两路独立电源,应保持两路经常供电。当一路需短时间停电时,另一路应保证可靠供电。两路电源的转换,可由电务部门的电气装置完成。 第条铁路供用电业务,如:抄表、收费、装表、“三电”管理、用电申请的批准和呈报等,统一由水电段业务室办理。 第条用电单位在铁路供电系统增加用电设备时,应向供电单位办理用电申请手续,批准后方可供电,并不得擅自转供电力。 铁路新建工程增加用电设备涉及到变配电设备改造和增容或增加供电指标时,由设计单位会同水电段向电业部门办理供电协议。 凡申请用电涉及增加或改造供电设备时,其费用由申请用电单位负担。 第条水电段应做好设备安全运行,遇有事故断电应尽快修复。行车供电设备计划检修停电,应编入铁路运输方案,其他供电设备计划检修停电,要在三日前通知用户。必须进行计划外停电时,亦尽量通知有关用户。 供电设备检修应充分利用用户的公休日,以减少对用户正常生产的影响。 第条为了确保供电系统的供电安全,用户的总开关的保护整定值或熔丝的容量,必须由供电单位确定,不准随意变更。 第条为了合理利用电能和保证对重要用户安全供电,各单位凡新建用电设备,增加用电容量,迁移用电地点等,按下列规定办理: 用电设备容量超过千瓦,由水电段、铁路分局审查后报铁路局批准; 用电设备容量为千瓦,由水电段审查后报铁路分局批准; 用电设备容量为千瓦以下,由水电段批准。 第条电压等级和质量 供电的额定电压: ()低压供电:单相伏; 三相伏。 ()高压供电:、千伏。其他电压等级应逐步过渡到额定电压。 用户受电端的电压波动幅度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 ()千伏及以上高压供电,; ()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用户,; ()室内外一般工作场所照明、电气集中、通信电源室等受电盘,; ()自动闭塞信号变压器次端子,。 水电段应关心电压质量对用户生产的影响,经常对用户受电端电压进行测定和调查。当供电电压达不到上述要求,且对运输生产有影响时,应采取改善措施。 、铁路自备发电设备的周波变动不得超过标准周波的周秒。 第条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规定如下: 为了实行计划用电和凭证供电,铁路局、铁路分局、水电段的专职人员应编制用电计划,平衡用电指标,下达产品耗电定额,制定节电措施,宣传、推广“三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经验,监督检查合理利用电能,安全节约用电。 各站、段、厂和较大用户应设专人负责用电管理工作,按时统计上报用电报表和单耗执行情况,遵守用电纪律,从电力调度指挥,执行躲峰让电制度,不断改革工艺,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力率,并将用电指标和耗电定额落实到车间、班组,防止超指标用电,做到用电有计划、管理 有制度、耗电有定额、节电有措施、考核有标准。 水电段应加强供电设备的管理,努力降低自用电和线损。变、配电所的力率应经常保持在以上,经过努力达不到时,应装设补偿设备。 对节约用电作出成绩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条用电计量和收费规定如下: 计费电度表(包括互感器)的安装: 各用电单位均应装设电度表。用电量较大的车间、班组、设备,为了考核单耗,亦应安装电度表。居民用电一般一户一表,必要时可按一栋房或一个单元装设一具总电度表。 凡由水电段直接收费的电度表的安装、移设、更换、拆除、加封、表计接线及过户、销户,均由水电段业务室负责办理。用户对电度表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 电费价格的制定: 运输、生产和职工生活用电价格,一般按购电费用加上自用、线损电费核定;自备发电所的电费价格一般按油脂、燃料费加上自用、线损电费核定;路外用电原则上按实际成本计收电费。 电费的收缴: 水电段按月对用户查表收费。各生产单位的电费由银行托收。对逾期十天不交电费的用户,应收滞纳金。滞纳金每日按电费总额的万分之五征收,最低征收额:照明为元;动力为元。对长期不交电费,多次做工作仍拒交者,应停止供电,并追缴电费。 第条违章用电及其处理 凡有下列性质者均属违章用电: ()采取不正当手段使电度表计量不准者; ()在水电段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线用电者; ()未办理申请手续增加用电设备容量者; ()不遵守铁路局、铁路分局批准的计划用电指标者。 对违章用电按下列规定处理: ()凡违章用电均按两倍电费额追补电费; ()损坏供电设备者除赔偿外,并根据情况处以适量罚款; ()违章用电的日数及时间的计算,均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倘不能提出确切资料证明时,动力、电热负荷每日按十二小时,照明负荷每日按六小时,至少按三个月计算。违章用电罚款经水电段长批准后执行; ()对检举、揭发和查出违章用电者给予适当奖励,奖励办法由铁路局制定。 第条铁路分局除日常监督、检查各单位节电措施的执行情况外,并定期(每年不少于两次)组织水电段和用电单位,对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进行大检查。对违章用电及浪费电力应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对不合格设备应限期处理和改善;对有胁人身安全及供电系统安全 的重大缺陷,应立即停止供电,即时处理。 第条有关供用电办法,供用电监察制度,各铁路局应参照有关规定制定细则执行。 第三章电力设备运行 一、一般规定 第条电力设备的运行管理应贯彻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分工负责制和设备保养制度。水电段的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应组织运行人员努力提高三率(力率、负荷率、变压器利用率),降低损失率,并加强对运行中的供电设备的监视、检查和养护工作,提高供电质量,保证安全、 经济、可靠供电。 第条水电段和基层运行班组,应有必要的、与运行设备相符合的技术图纸及有关资料,以便系统地、历史地掌握设备状态。 第条为保证供电,各水电段根据设备数量,应备有事故应急备品、备,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用后及时补充。电力设备事故抢修应急备品贮备列入固定资产,贮备数量按表,但不得超过固定资产的。运行中必须备有的工具、燃料、油脂贮备量,由铁路局自行核定。 电力设备事故抢修应急备品贮备定额表 表 顺单贮备 设备名称贮备项目 号位数量 全段总亘架空线路公 架长公 空里及以上用料里 线 路全段总亘 长公 里以下 全段总亘电缆线路 电长公 缆里及以上用料 线 路全段总亘 长公里 以下 断路器组 变每个供 配操作机构 电电所 装隔离开关 置 每个变每种型号各 配电所继电器 第条为了迅速排除故障,缩短停电时间,减少对铁路运输造成的损失,基层单位和班组按下列标准配备事故抢修车辆: 自动闭塞区段和有贯通电力线路的供电所,应配备一辆抢修用轻型载重卡车,工区配备一辆抢修用机动三轮车; 各水电段、供电段配备一辆抢修指挥车。 事故抢修车只能做为运送抢修人员和器材,指挥事故抢修,抢救事故负伤人员以及日常电力设备维修时使用。禁止用于其它用途。 第条水电段调度室、配电所值班室应设有与电业部门联系的直通电话。自动闭塞和贯通线路区段,水电段调度室、变配电所值班室及工区应设有电力专线调度电话,必要时工区还应备有携带式电话。 第条由两所互相供电的自动闭塞和高压贯通电力线路主备电源的确定:相邻两局之间一般由管辖区段长的局负责主供;局管内由各铁路局自行确定。 第条为保证对自动闭塞等一级负荷不间断供电,在转换主供所和备用所的供电方式,区间开口、合口,跨所送电的操作中,允许相邻配电所短时并列运行。并列运行应符合下列条件: 两所母线电压接近相等; 两所的频率相等(同一电网); 两所的电压相位相同; 并网时的电流不超过继电保护的整定值。 当操作目的一经达到,应立即解列运行。 第条电力运行人员交接班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接班人员阅读运行日志及有关记录,熟悉上一班情况; 交接班人员共同巡视设备,检查信号装置和安全设施是否良好完备; 检查工具、仪表、安全用具、备品等是否完备。 交接班完毕,由交接班人员在交接记录上签字。 正在处理事故或倒闸作业,不得进行交接班。未办完交接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第条电力调度应做好下列工作: 及时传达上级命令和有关指示,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 掌握以发、变、配电设备和送电线路构成的供电系统及其运行方式,并备有相应的技术图表、资料、经常核对保持准确; 掌握和协调邻段、邻局送电线路的倒闸作业,掌握供电线路、供电设备的计划内和计划外停电及倒闸作业,在发布倒闸作业命令时,应将命令全部记录或录音; 掌握系统负荷、供电质量,研究运行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指挥事故处理,迅速恢复供电; 掌握安全情况制定预防事故措施; 第条在发、变、配电所所在地、机务段、车辆段所在地和有一级负荷的较大站场,应设有外线值班电力工。值班电力工应熟悉设备,能及时处理故障。 第条发、变、配电所运行值班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熟悉供电系统和用户用电设备使用情况,监视设备的运行和仪表指示,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开展配电调度; 熟悉供电设备性能和一、次结线系统,能迅速处理事故; 按调度命令或倒闸作业票迅速、正确地进行倒闸作业; 正确会签工作票和做好作业班的安全监护工作; 定期巡回检查和搞好日常养护工作,定期对供电系统进行安全分析,制定预防事故措施; 及时、正确地填写各种记录和表报,妥善保管图纸、资料,管好工具、备品。 第条发电司机应做好下列工作: 按本规则规定和操作细则进行设备的起动、调整、停电等作业; 熟悉设备性能,能处理一般故障; 在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巡视设备,做好日常保养; 正确填写有关记录,核算消耗定额,努力降低燃料、油脂消耗指标; 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 经常与配电值班员取得联系。 第条备用发电设备和发电车须建立值班制度,严禁拆用零二、部,经常保持良好状态,保证在急需时能按下列要求迅速投入运行。 内燃发电机组和发电车应保证在分钟内即可运转发电。发电车外出发电时,应在小时内整备完毕。 内燃备用发电设备和发电车应按期进行试运,每月不少于一次。 各单位自备发电机组应设有可靠的联锁装置,防止反送电。 第条为加强电力工作管理,掌握、分析运行情况,水电段应将各配电所和中间站的发、受、供电量和各项指标作成“电力生产月(季)报”(附表),于下月三日前报铁路分局和铁路局,铁路局季末汇总后于下季六日前报铁道部。 二、电力设备运行的基本要求 (一)内燃机 第条内燃机起动前,司机应详细检查内燃机及其附属设备以及润滑、燃料、冷却、起动系统的状态。 内燃机起动后,应先低速运转,并检查机器的运转情况,但不得停留在临界转速上,以免发生震动,损坏曲轴。 第条新安装或大修后的内燃机,应进行磨合运转,磨合后更换全部润滑油,清洗曲轴箱、机油滤清器及转动磨擦部位,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内燃机磨合运转程序应按制造厂的规定进行,无规定时可参考下列规定: 空转小时; 带负荷运转小时,所带负荷容量及运转时间按表执行。 内燃机带负荷磨合的运转时间表表 顺负荷占额定运转时间备注 号容量的(小时) 油门全开 以调速器 控制转速。 第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机修理: 喷嘴堵塞或喷射量过大; 燃料油供应系统不正常或燃料油压力不足; 发生不正常的强烈打音; 机器运转不正常,飞轮发生震动; 任一轴承发热超过允许温度; 活塞在汽缸内卡住; 调速器发生故障; 冷却水泵损坏或冷却水温超过虽采取措施仍不能下降时; 润滑油泵损坏或机油压力超过规定限度; 发电机发生机械或电气故障危及安全时。 第条内燃机第一次起动未成功时,应检查燃油泵、喷嘴、各阀门和起动系统,并转动飞轮吹洗汽缸,驱除其中的积存燃料,消除缺欠后,方可第二次起动。 (二)发电机 第条新安装及大修后的发电机以及长期停运的发电机,在运行前应检查换向器、滑环、接线端子和轴承,测试各部绕组的绝缘电阻、确认良好后方可运行。 第条机械室和控制室(值班室)应装设便于相互联络的声、光、文字标志等信号装置,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第条发电机运行时,先将激磁电流置于最小值,运转正常后缓慢加大激磁电压至额定电压,然后再逐步增加负荷。从半负荷增至满负荷,一般不少于分钟。 发电机的电压变动应保持在额定值的以内;频率变动不应超过周秒;三相不平衡电流不应超过额定电流的;任何一相的电流均不应大于额定值。 第条发电机的允许温升,不应超过制造厂规定的数值,无规定时,当空气温度为时,不允许超过表的规定: 发电机允许温升表表 顺级绝缘级绝缘 部名称 号温度电阻温度电阻 表法法表法法 各部绕组 整流子和铁芯 滑环 滑动轴承 滚动轴承 第条在其它发电机事故情况下允许正常发电机短时过载,允许过载时间可参考表: 事故情况下发电机允许过载时间表表 过载电流额 定电流 允许过载时间 (分) 第条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应电压相同,频率相同,相位一致,并严格遵守操作程序。 第条运行中的发电机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停机或解列: 激磁回路接地,转子绕组短路,发电机冒烟时; 发现并列运行的发电机,因失掉激磁或其他故障而失去同步时; 轻载运转时,电刷发生强烈火花。 第条值班人员应经常检查发电机的运行状态,其检查周期和技术标准按表执行。 运行发电机检查周期表表 顺项目周期标准 号 整流子和滑长期运行后无椭圆度 环 定子与转子长期运行后不超过平均 的气隙差值 电刷与刷架更换电刷时 间隙毫米 长期停运后 的起动前: 定子绝缘电经常运转的见试验标准 阻每月不少于 一次 转子绕阻和 励磁回路的同上同上 绝缘电阻 记录负荷电正常运行时 流每小时一次不超过额定 值 清扫内部灰每月一次清洁 尘 检查刷握压每月一次压力适当 力 (三)变压器 第条变压器运行前,应进行外部检查,并根据规定进行电气试验,确认良好后方准运行。 变压器经过长途运输后,应测试检查有无损坏或另松动,必要时进行内部检查。 第条为了不间断供电,应妥善保管无电运用变压器。无电运用变压器一般不少于总台数的。 第条变压器运行电压的变动范围在额定电压的以内时其容量不变。转换分接头在任何位置,其所加电压不得超过其相应电压的。在个别情况下,经过试验,加在变压器一次侧的电压允许增高至分接头额定电压的。 第条油式电力变压器运行中的允许温度应按上层油温来检查。上层油温的允许值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为了防止变压器油劣化过速,上层油温不宜经常超过。 第条允许变压器正常或事故情况下过载运行,其过载能力如表、表。 第条线圈按连接的变压器的中线电流不得超过低压线圈额定电流的。千伏安及以上变压器次侧必须装有带消弧装置的总开关。 第条运行变压器的负荷记录,负荷测定,外部检查,电压变动测量,应按表规定执行,并将异常情况作好记录。 正常情况下的允许过载能力表表 负荷 允许率 过载 倍数 过 载 时间 小时 小时 事故情况下的允许过载能力表表 允许过载倍数 过载持续时间 (分) 第条变压器无载调压分接开关分接位置应正确,回路导通应良好,不准带电转换分接位置。 第条变压器并列运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极性或接线组别相同; 电压比相等; 阻抗电压百分数相等; 电阻与漏泄电抗的比值相等。 运行变压器的检查项目和测试周期表表 顺项无人值班变电所或变电台 有人值班的变电所 号目以上以下 负荷每小时记录一次指示仪表,处每年记录一次连续小时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测定于过载时分钟记录一次的负荷,并绘制负荷曲线(最大负荷时) 电压每年记录一次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变动 测量(连续小时)(最大负荷时) 绝缘投运前、长期停用后、每半年 电阻同左同左 测定一次 每班巡视检查一次,每月检查一次同左 每周夜间熄灯巡视检查一次(和巡视同时进行) 外检查项目 部油面、油色是否正常,并记录油温 检套管有无油垢、裂纹、破损、放电痕迹 查有无异常音响 外壳有无漏油、渗油 联接母线、电缆线有无变形过热 变压器的通风、照明是否完善 熔断 器检检查磁绝缘是否完整,熔丝是否松动变质,容量是否符合规定(每月不少一次)。熔丝容 查和量的选择一般为:高压熔丝按一次额定电流的倍,低压熔丝按次额定电流。 熔丝特殊情况按计算确定。熔丝更换时间一般为:高压半年;低压一年 更换 第条运行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即停止运行: 变压器内部音响很大,很不均匀,有爆裂声; 在正常冷却条件下,温度不断上升; 油枕或防爆管喷油; 油面低于油位指示器下限; 油色有明显变化,油内出现碳质等; 套管有严重的破损和放电。 第条有瓦斯保护装置的变压器由运行改为备用时,瓦斯保护装置应照常与信号联接,发现油面降低应及时添油。 第条变压器在空载情况下的拉合闸,一般应使用断路器,使用隔离开关时仅限于表范围: 使用隔离开关操作千伏以上的空载变压器时,必须使用三相联动操作机构。 用隔离开关拉、合空载变压器容量表表 顺 电压等级()容量() 号 及以下 、 、 (四)配电装置 第条新装或大修后的配电装置,经下列检验合格后方准运行: 测量绝缘电阻,必要时作耐压试验; 母线连接点严密,构架坚固; 相位正确; 开关触头严密,操作机构动作灵活; 充油设备中的绝缘油经简化分析合格; 次回路的接线正确,继电保护试验和绝缘电阻合格; 过电压保护和接地装置完整; 安全用具、事故备品和消防器具齐全。 第条隔离开关一般不允许带负荷操作。如回路中无断路器时,允许使用隔离开关进行下列操作: 开、合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 开、合仅有电容电流的母线设备; 电容电流不超过安的无负荷线路。当电压在千伏及以上时,应使用户外三相联动隔离开关; 用户外型三相联动隔离开关,允许开、合电压为千伏及以下,电流为安以下的负荷; 开、合电压为千伏及以下,电流在安以下的环路均衡电流。 第条油断路器每次故障跳闸后,应进行外部检查,并记录。一般累计四次短路跳闸,应进行解体修。无机械联锁装置的电动合闸机构,禁止在带电时用手动杠杆或千斤合闸,操作箱应严密加锁。无自动重合闸装置的断路器,事故跳闸后允许合闸一次。越级和电容器跳闸不准重合 。 第条电流互感器次不准开路,电压互感器次不得短路,硅元不准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 第条中性点绝缘系统和小电流接地系统单相接地故障应及时处理,允许故障运行时间一般不超过小时。 第条遇有下列情况时,配电装置应即停止运行: 断路器漏油,油面超过下限; 故障跳闸后,断路器内部喷油冒烟; 断路器合闸和跳闸操作失灵; 电流互感器次开路,磁套管爆裂或流胶冒烟。 第条变配电装置的巡视检查,应按表规定进行,并做好记录。 变、配电装置巡视检查周期和项目表表 顺 名称周期工作项目 号 定检查瓷绝缘和各种接点以及接触部分是否良好,有无脏污、裂纹、倾 有人值班斜、放电现象,有无过热、变色现象 期每班一各部装置是否清洁,有无异常音响及绝缘焦化等异常气味 次,无人各注油设备的油面、油温是否合乎规定,有无漏油、渗油 巡值班每月测量仪表、信号显示是否正确 至少一次接地网是否良好,有无破损 视安全用具及消防用具是否齐全 夜间每周至关闭照明灯,检查各部接点及接触部分有无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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