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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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工程监理规划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目 录一、总则(一)工程项目基本概况5 1. 项目简况5 2. 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5 3. 工程项目建设目的6(二)工程项目主要目标6 1. 工程质量目标6 2. 工程工期目标7 3. 工程投资目标7(三)工程项目组织7(四)监理范围和内容7 1. 监理范围7 2. 监理内容7(五)监理主要依据11(六)监理组织121. 现场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与人员配置12 2.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12(七)监理工作基本程序15(八)监理工作主要制度16(九)监理人员守则28二、工程质量控制291. 质量控制的目标292. 质量控制的原则293. 质量控制的内容与制度314. 质量控制的措施35三、工程进度控制501. 进度控制的目标502. 进度控制的原则503. 进度控制的内容504. 进度控制的制度525. 进度控制的措施54四、工程资金控制54五、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57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57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573.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584.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605. 大型土石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616. 高边坡安全监督管理637. 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648.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69六、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701. 合同管理的目标702. 工程暂停及复工713. 工程变更的管理724. 费用索赔的管理735.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管理746. 合同争议的调解757. 合同的解除75七、协调761. 组织协调的原则762. 组织协调的主要内容763. 组织协调的方法764. 组织协调的措施77八、工程验收监理工作781. 工程验收依据782. 分部工程验收783. 单位工程验收794. 竣工验收79九、信息管理801. 信息管理制度及措施802. 信息目录表82附录A-G 监理工作程序框图一、总则(一)工程项目基本概况 1. 项目简况本工程项目名称为:*。2. 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工程项目建设内容3. 工程项目建设目的水系修复、生态恢复、堤防加强、护岸建设、防洪保安(二)工程项目主要目标1.工程质量目标工程施工质量检测以单元工程为基础进行监测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应达到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及相应施工技术规范要求。2.工程工期目标按施工合同约定工期执行。3.工程投资目标工程预算静态总投资6.7亿元。控制投资目标以批准的概算投资进行控制。(三)工程项目组织1.项目参建单位1)主管部门:*2) 质量监督机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3) 建设单位:*4) 设计单位:*5) 监理单位:*6) 施工单位:*2.项目组织机构框图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四)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1.监理范围监理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即对天桥湖及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施工阶段进行全面监理。2. 监理内容监理工作主要是进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三管理”(安全、合同、信息)、“一协调”(业主、承包商、监理三方关系)。通过严肃、认真的监理工作最终实现施工合同协议书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和投资控制,圆满完成任务。具体内容主要包括:2.1设计方面2.1.1 组织或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2.1.2 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2.1.3 协助项目法人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2.1.4 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2.1.5 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2.2施工方面2.2.1 协助项目法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2.2.2 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批。2.2.3 督促项目法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2.2.4 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2.2.5 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2.2.6 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项目法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和意见,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2.2.7 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2.2.8 工程投资控制:协助项目法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动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2.2.8 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要求和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要求和建议;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2.2.9 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2.2.10 协助项目法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2.2.11 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项目法人。2.2.12 其他相关工作。2.3监理机构应向项目法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2.3.1 监理月报(定期的信息文件,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一周期)。2.3.2 监理工作报告。2.3.3 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2.3.4 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2.3.5 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2.3.6 日常监理文件。2.3.7 监理日记及大事记。2.3.8 施工计划批复文件。2.3.9 施工措施批复文件。2.3.10 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2.3.11 原材料质量检验文件。2.3.12 成品、半成品质量检验文件。2.3.13 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2.3.14 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2.3.15 监理例会、协调会议纪要文件。2.3.16 其它监理业务往来文件(包括监理备忘录、监理通知单、停工令、复工批准文件等)(五)监理主要依据1、项目批文。2、本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3、本工程设计文件和说明(含设计变更)。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6、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8、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9、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10、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1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2015。12、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13、水工砼施工规范SL677-2014。14、水工砼试验规程SL352-2006。15、水闸施工规范SL27-2014。16、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质量检验办法。1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0年版)。18、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围绕工程实施有关的会议纪要和其它文件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发出的指令等。(六)监理组织1.现场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与人员配置监理公司根据监理合同成立“*工程项目监理部”,监理部为公司派出机构,实行总监负责制,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单位职权和职责。监理部实行直线式管理,设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工程师8人、监理员和办公人员4人。监理部根据合同和实际需要配置交通工具、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及检测试验设备。监理人员配置表姓 名职 务性别职 称专业总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工 程 师监理工程师工 程 师监理工程师工 程 师监理工程师工 程 师监理工程师工 程 师监 理 员工 程 师监 理 员工 程 师监 理 员助理工程师监 理 员助理工程师2.监理人员岗位职责(1) 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其主要职责为:1) 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 主持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年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施工进度计划、资金流计划。 4)审批承包人按有关安全规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 5) 签发施工图纸。 6) 主持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签发合同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和复工通知。 7) 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8) 签发变更、索赔和违约有关文件。 9) 签署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评定意见。 10) 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1) 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12) 参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2)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其职责: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 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 预审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年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施工进度计划、资金流计划。 4) 预审承包人按有关安全规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 5)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核查施工图纸。 6) 审批分部工程或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开工申请报告、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措施计划。 7) 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的施测方案;复核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成果;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工艺试验方案、专项检测试验方案,并确认试验成果。 8) 协助总监理工程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现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指示和通知。 9) 核查承包人报验的进场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核验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复核工程施工质量;参与或组织工程设备的交货验收。 10) 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指示承包人纠正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11) 复核已完成工程量报表。 12) 核查付款申请报表。 13) 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14) 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15 收集、汇总、整理监理档案,参与编写监理月报,核签或填写监理日志。 16) 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或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17) 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18) 完成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其他工作。(3)现场监理员监理员应按照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应包括下列各项:1) 核实进场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报验单并进行外观检查,核实施工测量成果报告。 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等的使用情况,并填写现场记录。 3) 检查、确认承包人单元工程(工序)施工准备情况。 4) 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艺等实施过程情况,发现施工不规范行为和质量隐患,及时指示承包人改正,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 对所监理的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依据监理实施细则实施旁站监理或跟踪检测。 6) 协助监理工程师预审分部工程或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开工申请报告、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措施计划。 7) 核实工程计量结果,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 8) 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指示承包人纠正违规行为,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9) 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现场实验记录。 10) 检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 11) 填写监理日记,依据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授权填写监理日志。(七)监理工作基本程序(附录1)1、 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2、 编制监理规划。3、 进行监理工作交底。4、 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5、 实施施工监理工作。6、 整理记录工作档案资料;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7、 参加工程验收工作;参加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工程交接和档案资料移交。8、 结清监理报酬。9、 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管理资料、监理工作报告。10、 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有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备。(八)监理工作主要制度1、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审批制度在承包人进场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基础上,必须对项目及每一个分部工程制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与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说明如何实施项目及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其质量。承包人在开工7天前填写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部,经认可批复后实施。2、开工审批制度施工单位在接到项目法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到建设(监理)机构办理开工批准手续。(1)合同项目开工当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应在计划开工前10天,上报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批。(2)分部工程开工在完成合同项目开工的基础上,即合同开工令、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批表、施工设备材料进场审批表、施工组织及人员审批表、有关人员资质证书、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项目划分、材料进场检验报告、测量成果审批表、资金流计划审批表等内容完成的基础上,报送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批。3、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10天,应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开会时共同研究解决。4、技术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工程技术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难点、设计特点、工艺、工序重点),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有关单位执行。5、原材料、中间产品及设备检验及复验制度监理人员审核进场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合同中约定或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抽样检测。对于钢筋、水泥、外加剂、沙子、碎石等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见证取样并送检进行复查,不合格的材料要清除出场。6、设计变更制度(1)监理机构仅接受下列工程变更指示、通知或建议 执行发包人发出的工程变更指示。 由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单位为合同工程实施所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或设计修改通知。 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状态发生变化,工程承包人依照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的施工变更建议。(2)变更建议书内容工程承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变更工程量清单。其包括工程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用的施工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变更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对合同控制进度目标和完工工期的影响。(3)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审查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完工后的运行与管理。 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行,安全可靠。 工程变更有利施工实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推迟。7、隐蔽工程检查制度(1)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填筑、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所有完工将覆盖的工程,以及对工程安全或功能有显著影响的部位施工完成后,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应将所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验收报告,关键部位也有同样要求。(2) 监理单位接到承包人申请报告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通知联合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填写水利水电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表并认真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手续;未经共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部位,严禁自行封闭或掩盖,否则不予认可并对违规做出处理。(3) 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工作,由监理部主持,组织业主、设计、地质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承包人等单位负责人共同进行检查验收。(4) 隐蔽工程联合检查验收时,地质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向监理部提供检查所需的施工地质测绘图和相应的地质检测资料、自检资料。8、工程质量监理制度(1) 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都必须经过“三检”,且有详细地自检记录,尤其要重视原始资料的整理、保存,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隐蔽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因技术资料不全、不实而无法确认质量等级的,不得组织评定。(2)“三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凭自检合格证明、报验单和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仓)签证,监理机构进行抽检评定等级。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3)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的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指明质量部位问题的性质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及时做好记录、记入监理日志。待整改完成、自检合格并重验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4) 如承包人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部分工程暂停指令待承包人改正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方可重新开工。(5) 单元工程质量在施工承包人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承包人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评定后,并经承包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报现场监理工程师评定其质量等级。(6) 分部工程完工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复核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主体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需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其工程质量等级。(7) 单位工程质量应由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负责自检,由承包人总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人组织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基础上,由监理部门复核,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等级。(8) 承包人应逐月填报施工月报,监理部填报监理月报。(9) 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人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指示单,督促承包人执行。9、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1) 在混凝土开工28天前,承包人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监理部审核。(2) 购买原材料、半成品前,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进场材料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才能用于工程。(3) 不合格材料必须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内运离现场,否则,监理工程师可安排他人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 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完成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模板、钢筋、止水、伸缩缝和排水孔安装质量评定。(5) 检查混凝土拌和料含水率检测和计量检测。(6) 检查拌和物坍落度试件取样及检测程序。(7) 检查混凝土入仓、平仓分层、振捣、铺料间歇时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8) 混凝土浇筑项目拆模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做任何表面处理。(9) 隐蔽工程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覆盖和进行下一道工序。(10)混凝土是否按规定时间养护。(11)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申请计量。10、工程质量检查制度(1)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改正,并做好记录。但遇严重的或质量不合格时可发出“质量不合格通知书”,限期改正。(2) 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可根据情况令其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3) 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报工程报验单,经监理部查验后,可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或协调验收。(4) 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1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2)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3) 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得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手续。(4)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并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由监理部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12、施工进度及报告制度(1)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送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2)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13、投资监督制度(1) 监理部进场后,立即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对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进行实地计量,以修正合同工程量,并形成记录作为结算的凭证。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2) 对重大设计变更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14、监理报告制度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与年末提出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15、工程验收制度(1)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制度分部工程签证是单位工程质量认定及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 当某一分部工程已经完工或按合同要求已经完成,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递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应的附件。 分部工程检查签证由监理部主持,由设计、施工、业主单位、运管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应在单元质量工程评定及总监签认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全部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对检查签证项目进行系统整体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的基础上进行。 分部验收主要工作是鉴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对没有达到设计标准的等验收遗留问要题提出处理意见。 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并据以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的主要资料有:a. 项目划分资料。b. 变更资料和施工要求。c. 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试验资料、半成品及预制件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d. 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单元工程质量及分部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e. 地质资料。f. 设备鉴定书及安装、试运行记录。g. 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h. 工程安全有关资料。i. 工程管理有关资料。j. 其他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施工单位应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开始前,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监理部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申请符合要求的验收资料。监理部在接到施工承包人验收申请后的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验收准备工作,监理部主持和组织联合验收组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工作。 联合验收组在验收工作中,除应审核研究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各项签证文件及资料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进行必要的抽样试验、检查、以便对工程质量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 分部工程验收工程签证文件正本一式六份,除送交监理部和发包人各一份外,其余四份暂存施工承包人。 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及验收签证书等是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国家及水利部颁验收规程和其他地区的有关竣工验收资料整理标准制备。(2)单位工程验收 承包人申请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及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由监理签署意见。 监理部参加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意见,完成尾工处理工作。 监理部协助发包人或受发包人委托及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或工程临时移交证书。(3)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有关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合同文件等。 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和合同约定,组织或协助发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协助发包人制订各类验收工作计划。 编制工程验收报告。16、现场记录制度现场监理人员要准确、及时地做好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现场记录(主要是监理日记和旁站记录),客观全面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得涂抹、缺页、损坏和遗失,应妥善保管。由专人负责逐日将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承包人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主要内容包括:(1) 当天水文与气象概况:水位、天气、风力、最高、最低气温等。(2) 当天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内容包括监理旁站中发现的否违反批准的施工方案、操作工艺及技术规范,重要工序、欠稳妥工序和不宜测控工序中的所见情况,当天施工用的机械、设备(名称、数量、性能、检修)运行情况等,都应有详细的记录。(3) 监理决定及指示。 监理旁站对当天所作的决定;当天发生的纠纷及解决办法;总监或各级领导来工地现场指出的问题;当天与总监和各级领导口头谈话摘要;达成的主要协议等。 监理对施工单位的指示。主要内容包括正式函件(用于重大的指示);日常指示,如在每日的工地协调会中发出的指示;在施工现场发出的指示。(4) 进度控制情况。当天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若发生施工进度拖延,应说明其原因);当天的综合评语;其他(应注意的事项)说明。(5) 当天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6) 其他记录。包括工程量认证、工程款支付、监理月报、工程设计变更、监理会议、安全作业情况等情况的记录。17、会议制度(1)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包括监理例会、协调会议、专题会议等。(2) 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工程开工的7天前,由总监或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召开。参加主要人员:监理部全体;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主设人员、设计代表;发包人单位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会议内容包括:各方分别介绍工程各自驻工地现场的组织机构、成员及其分工;发包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授权,并介绍监理人员;发包方介绍工程建设准备情况;承包方介绍施工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宣布机构基本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及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并对监理工程师授权;发包人和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研究确定有关各方在施工阶段参加工地会议的人员、周期、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3) 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一周召开一次工地例会。监理部全体、发包人单位代表,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设计代表参加。会议主要检查上次例会研究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和改进意见;检查和分析目前施工进度完成情况,研究确定下阶段进度目标和计划,并制订和落实调整措施;审查核定工程计量与合同费用支付情况。(4) 工地协调会。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各参建单位相互之间出现分歧和矛盾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出现分歧和矛盾的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分歧和化解矛盾,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建设任务。(5) 专题会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的原因出现问题影响了施工质量和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性的会议,请发包人、设计、承包人的技术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参加,讨论、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技术措施,便于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建议供发包人决策。(6) 监理部内部工作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研究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等方面的问题。每天晚上一次碰头会,每周末一次小结,每月一次大结,年终一次总结,重要的内容应形成纪要和大事记。(7)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各类会议纪要并分发给各方。18、监理档案管理制度(1) 监理单位应建立单位工程监理档案。(2) 监理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向业主提交如下监理档案资料:实施工程监理的前期工作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交底等。实施监理过程中的积累资料、表格。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竣工验收资料。(3) 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整理归档下列资料:监理合同、授权书、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交底等。监理表格。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照片及录像资料。(九)监理人员守则1、 遵纪守法,坚持求实、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全面履行岗位义务,正确运用权限,谨慎、勤奋、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2、 努力学习,钻研业务,全面收集相关信息,熟悉和掌握建设项目管理和专业施工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与管理水平。在授权范围内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3、 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公正廉洁。4、 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并应妥善做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5、 不得与承包人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有除工作联系以外的其他业务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6、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假造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7、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未经注册单位同意不得承担其他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8、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严禁徇私舞弊。二、工程质量控制1. 质量控制的目标施工质量控制是“三控制”中的重中之重,是贯穿施工全过程的中心。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监理的工作范围指定一套严格的监理程序和质量控制的措施、办法,通过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检验”等手段,对承包人施工活动进行有效的约束和控制,保证工程实体质量达到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要求。2.质量控制的原则为了使本工程的质量完全达到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在实施质量控制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循以下的原则:(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应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和工程建设目标控制的最高原则,决不能为了抢进度或节约工程费用而牺牲工程质量或降低基本的质量要求,造成质量缺陷。(2)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的原则质量控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把人作为质量控制的动力,在监理过程中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使所有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工作人员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提高人的素质,避免人的失误,以人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由于工程质量的隐蔽性和终检的局限性,在进行质量控制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做好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认真细致进行开工前的审查,严格工作质量、工序质量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通过控制过程质量和工序质量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质量标准是评价工程质量的尺度,是保证工程的质量和结构的安全的基本要求。因此,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工程质量的控制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严格检查,以检查的数据为依据并对照质量标准进行质量状况评价,绝不能降低质量标准而留下安全隐患,或无原则地提高质量标准而增加工程费用或影响工期。(5)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监理人员在监督、控制和处理质量问题的过程中,应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采用科学检验的方法进行质量检验,以检查的数据为依据进行质量评价,通过认真细致的分析找出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采用科学的手段有针对性地对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实施控制。3. 质量控制的内容与制度3.1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商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作好记录。3.2 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在施工工艺措施报审表上予以签认并作好登记和记录。3.3 当承包商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商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并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在施工工艺措施报审表上予以签认并作好登记和记录。3.4 监理处将定期检查承包商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情况并作好记录。3.5 总监理工程师将对已确定的质量控制点(下表)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监理部将建立和完善监理质量监控体系,确定需旁站的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形成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由专人进行旁站,并作好旁站记录。工程名称控制部位名称质量控制点文件报审待检点见证点土方填筑清基范围复检铺填边线复检作业面长度巡视土料含水量抽检踩层厚度旁站碾压遍数巡视干密度抽检砌石水泥砂浆标号、配合比审查石料规格审查铺浆巡视砂浆沉入度抽检垫层基面抽检垫层材料审查垫层厚度抽检土石方开挖轮廓尺寸复检建基面高程(坡度)复检取样检验抽检基础处理旁站砼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审查测量放线复检基础面处理复检钢筋制作、安装复检模板制作、安装复检砼试验、配合比审查砼浇筑旁站砼养护巡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金结设备审查测量放线复检预埋件复检设备安装抽检设备调试旁站巡视焊接抽检砌体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审查砂浆抽检砌筑巡视测量放线复检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十分测量放线复检预埋件复检设备安装抽检3.6 隐蔽工程和重要部位的质量检验(1)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商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旁站及抽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对质量予以签认并作好登记和记录。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将拒绝签认,并严禁承包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承包商拒不执行监理指令而继续施工,监理人员将要求承包商无条件返工,由此引起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均由承包商承担。(2) 经承包商的自检确认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可要求承包商通知监理部进行检验,通知中应说明检查地点、内容和检查时间,并应附有承包商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部将按照通知约定的时间派员到场进行检查,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承包合同和标准、规程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商才能进行覆盖。(3)监理人员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检查,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4) 对隐蔽工程或工程的隐蔽部位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进行检查覆盖后,若监理处事后对质量有怀疑,有权要求承包商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致揭开重新检验。(5) 承包商未及时通知监理处到场检查,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部将有权指示承包商采用钻孔探测以致揭开进行检查,所有后果由承包商承担。3.7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商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及时报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或工序工程质量评定表以及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平时巡视、旁站和检查情况,及时评定单元或工序工程质量等级。作好记录。(承包商的自检和监理人员的抽检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使用的质量评定表必须正确,填写符合要求,否则不能评定质量等级。)3.8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商进行整改并填写监理通知,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并作好登记和记录。3.9 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将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商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承包商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业主报告并作好登记和记录。3.10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责令承包商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报送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处将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并采用统计技术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及时向业主及本监理单位提交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提出预防措施,并作好登记和记录。3.11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部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时,总监理工程师将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公司报告,经公司研究后,及时给予答复或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后会同有关技术人员解决。3.12 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分部工程验收。4. 质量控制的措施为控制好工程质量,要对监理部所有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制度,制定质量控制程序,加强现场跟踪检查,严把工序质量检查关和质量验收关。4.1 建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建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使质量控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任务明确、责任清楚。主要质量检验工作如下:(1)单项工程开工前,审查承包商的开工准备情况,现场认证后批准开工;原材料、半成品购买前,对承包商拟定的厂家进行审查,产品符合本工程材料技术要求后方同意购买。进场材料见证送检试验合格后,同意用于施工;(2)督促不合格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运离现场,否则,监理工程师安排他人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3)混凝土浇筑工程拆模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做任何表面处理;(4)隐蔽工程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覆盖和进行下一道工序;(5)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申请计量;(6) 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合格的工程部位,承包商必须在合理时间内处理完毕,使监理工程师满意;(7) 检查承包商“三检制”执行情况,自检记录,检查原始资料的整理、保存,检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隐蔽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因技术资料不全,不实而无法确认质量等级的,不组织评定验收;(8) 单元工程质量在承包商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承包商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评定并经承包商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并报监理工程师,再经监理工程师与质量监督员核定,评定其质量等级;(9)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分部工程验收签证。4.2 现场跟踪检查根据工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巡视、跟踪检查、旁站,监理人员全过程监督承包商的工作人员、施工设备、使用的材料、工艺方法、施工环境,及时制止不规范的行为,避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1)现场跟踪检查的内容:A 开工前检查。开工检查是指检查承包商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是否具备开工条件,能否保证工程连续施工和顺利完成。B 工序操作质量的巡视检查。有些质量问题是由于施工者操作不符合规程引起的,这种质量问题有时从表面看好象影响不大,但往往具有潜在危害,所以监理人员将加强对操作质量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操作及时纠正。C 工序交接检查。工序交接检查是指前一道工序完工后,经检查合格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作业。在上一道工序作业完成后,在施工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基础上,监理人员将进行工序质量的交接检查。d 隐蔽工程在封闭掩盖前的检查。隐蔽工程(或作业)在施工完成后,承包商首先进行自检。在自检合格,并在封闭或掩盖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申请后,将立即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复测;组织地质人员进行地质测绘素描;组织测量、地质、设计和现场检查人员进行内部会签,然后再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签证。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自行封闭或掩盖,将不予以认可,并作违规处理。E 工程施工预验。施工预验是指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前所进行的预先检查,以防出现差错,确保工程的质量。F 成品保护质量检查。成品保护质量检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某单项工程或分部工程已完工,而其它单元工程还在继续施工,为保护已完工的成品免受损坏,监理人员对成品保护的质量经常进行巡视检查,要求承包商对成品采取“护”、“盖”、“封”等保护措施。G 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H 分部工程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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