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省考核工作组对我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的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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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省考核工作组对我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的紧急通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各专责小组和试点行业牵头单位: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方案要求,2013年1月中下旬,省考核工作组将到我市对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一、各县(市、区)、各专责小组和试点行业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按方案要求及时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认真对照考核表进行自我检查,及时查漏补缺,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好迎检准备。二、各专责小组和试点行业牵头单位要马上行动起来,务必严格按照新修改广东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考核内容及评分表(20122013年度)要求,在前期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再次补充完善,“对号入座”,逐项落实,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已报送的资料的单位报送补充资料),于2013年1月14日前报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以迎接省考核工作组的检查。三、近期,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将参照省做法组织考核组到各县(市、区)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请提前做好有关资料收集。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方案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方案(20122013年度)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试点工作的部署,为对各地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有力推动全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按计划实现各阶段目标,特制定本考核方案。一、考核目标立足考核,着眼督促。通过考核,促使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部署,分阶段落实好各项建设任务,完成好各项工作目标。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各专责小组(试点行业)牵头单位根据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各子体系(试点行业)试点工作的部署,按照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目标要求,提出了工作考核标准,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为若干个考核指标,提高可操作性,并赋予相应的分数。在此基础上,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了梳理,经反复征求意见后,制定了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及评分表。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考核项目和加分项目;基本考核项目总分为100分,分为12类共57项,包括:“组织领导”、“宣传报道”等两类综合性指标,“市场准入体系建设工作”等十个子体系(试点行业)的专项考核指标;加分项目总分为10分,包括4个项目。各地考核分数为“基本考核项目得分”加“加分项目得分”。在考核项目的设定上,主要考核各地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改革创新情况。对4个综合试点地区,全面考核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对非综合试点地区,将市一级和综合试点县(区)的工作相结合,要求在市一级开展的工作任务,对市本级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未要求在全市范围推进的工作,对综合试点县(区)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作为对市考核的成绩,由市统一收集材料和汇报情况。各地自行选择的试点行业的工作情况不列入本次考核范围,但需要在工作汇报中介绍基本情况及成效。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表。三、考核方法根据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际,考核工作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综合考核各地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突出考核重点,严格考核标准,确保客观真实反映各地工作成效,推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考核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抽查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地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所有加分项目不进行现场评分,由被考核单位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提出书面申请,列明申报的加分项目及分数,交考核组带回,由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认定。第61项加分项目,要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在体制、机制上有重大创新或率先突破,对市场监管体系法律法规予以完善的,同一项工作只认定一个单位;各地针对具体商品品种、具体工作制定的制度、措施、方法等,不列入加分范围。“组织领导”、“宣传报道”等两类综合性指标中个别项目得分以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统计、通报情况为准。四、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统一组织,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2013年1月中下旬,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有关专责小组牵头组成7个考核组(每组6人,负责考核34个地市)。考核组由牵头单位一名厅级领导带队,一名处级干部具体组织协调,并负责联系落实车辆及行程安排,有关成员单位和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各派一人参加。五、考核要求(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按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认真对照考核表进行自我检查,及时查漏补缺,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认真准备书面情况汇报、整理反映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相关材料,提供给考核组进行考核评分。(二)各考核组要按照“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根据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对被考核单位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三)考核组在1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不现场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和分数。考核组牵头单位负责撰写考核工作情况报告,将考核表和考核工作情况报告,连同被考核单位的汇报及有关加分申请材料一并交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由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和审定。六、考核结果评定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组考核分数,各地提交的加分申请材料,结合日常掌握的各地材料报送、简报刊发等情况,对相关考核项目进行最后评定,并按照各地“基本考核项目得分”加“加分项目得分”的分数高低,依次予以通报公布。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平安广东考核只提供各地“基本考核项目得分”。19 / 19广东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考核内容及评分表(20122013年度)考核对象: 市 第 考核组,牵头单位: 指标 类别序号考评内容及具体指标分值评分标准得分负责单位组织 领导 (10分)1组织机构建立情况2成立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0.5分);有专职人员和办公场所(0.5分);工作经费落实(0.5分);各子体系及试点行业均设立相应专责小组(0.5分)市市场监管体系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资料各子体系、试点行业牵头单位提供成立专责小组文件2工作方案制定情况2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点工作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等(2分)市市场监管体系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资料3贯彻部署工作情况2及时召开专门会议传达贯彻省“两建”工作会议、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本地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及试点工作(1分);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专责小组和试点行业牵头单位定期深入基层或试点县(市)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指导试点工作开展(1分)市市场监管体系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资料各子体系、试点行业牵头单位提供深入自查督导资料(文件、图片、信息)4工作机制建立情况2工作规章制度完备,运转顺畅(包括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等)(1分);办公室分工明确,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具体工作要求(0.5分);各成员单位之间联络通畅及时,建立联络员制度(0.5分)市市场监管体系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资料5工作情况报送2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按要求参加各项工作会议(2分,有延迟报送材料的,每次扣0.5分;有未报送材料或未参加会议的,每次扣1分)市市场监管体系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资料 宣传 报道 工作 (8分)6信息简报等材料报送情况2每月报送5期以上(含5期)工作简报和动态,按4个月计(0.5分);报送素材被省“两建”工作动态采用,并且是关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内容(1分);报送素材被省“两建”工作动态市场监管专刊采用(0.5分)市市场监管体系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资料7新闻宣传情况2.5以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承接在线访谈活动、制作专题节目、刊发专题报道等形式在新闻媒体开展新闻宣传,每次得0.5分;针对同一内容被多家媒体报道的,不重复得分,且最高不超过2.5分市市场监管体系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资料8社会宣传情况2.5制作宣传标语、宣传画册、公益广告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载体,并在机关单位、社区学校、城市繁华商业区、乡镇重要路段、高速公路口、地铁公交站、政务网站等重要位置、人流密集区进行张贴、派发、投放;在机关学校、社区乡镇、城市繁华商业区等人流密集区开开展宣讲会、讲座等活动(1.5分);通过手机短信、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官方信息,进行社会宣传工作(0.5分);面向社会开展主题征文、百姓论坛等活动,集思广益推进宣传工作(0.5分)市市场监管体系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资料各县(市、区)、各子体系、试点行业牵头单位提供宣传标语横幅、派发传单、讲座、政务微博等社会宣传的图片资料9网站建设情况1在市级政务网站设立“两建”专题网页(0.5分),建设专门的“两建”官方网站(1分)市市场监管体系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资料市场准入体系建设工作 (8分)10落实执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情况2及时转发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组织贯彻落实,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停止实施;对省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承接的部门或机构(1分);推进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方便申请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下放管理层级,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目录(1分)市工商局负责逐项收集汇总资料11A企业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1.5深圳、珠海、东莞、顺德等地推进商事登记改革试点;惠州、揭阳、肇庆、清远、佛山、湛江等地开展企业登记改革试点(1.5分)11B探索放宽市场准入情况1.5上述地区外的其他市探索在企业登记制度改革方面制定区域性、部门性指导意见或工作措施,或者出台放宽市场准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其他创新做法(1.5分)12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情况1.5推进企业登记方式改革,加强网上登记注册大厅建设(0.5分);推行“网上登记、双向快递”登记服务(0.5分);建设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或推行地方网上审批、办事,服务申请人(0.5分)13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情况2建设和应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1分);推进行政审批效能投诉受理、处理和结果公开制度建设(0.5分);开展窗口效能或作风建设(0.5分)14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情况1制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0.5分);建立并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黑名单库制度(0.5分)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工作(10分)15实施标准化战略情况1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或现代农业等标准化研究及相关重要标准的制修订(0.5分);鼓励支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在产业集群区域推行联盟标准(0.5分)市质监局负责逐项收集汇总资料16建设公共检测服务平台情况1因地制宜地制定公共检测服务平台扶持措施(0.5分);加强对质检机构及其人员的管理(0.5分)17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情况2综合试点地区建立重点产品目录,制定重点产品监督抽查计划,规范抽样、检验、异议处理、信息公开、后处理等工作程序;非综合试点地区建立抽查结果在行政管理和执法领域的互认共用制度(0.5分)加强部门间联动抽查,建立生产及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协调机制,共享监测结果(0.5分);收集定点监管对象销售的定点监管商品信息,建立汽车配件、箱包皮具、建材、通讯产品4类商品定点监管对象档案资料(0.5分)按定点监管对象经营商品类别将对应类别的不合格商品名单发给销售者,登记下架退市的商品名单、数量及处置情况,并登记、汇总下架退市及处理情况,组织对定点监管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对未下架的不合格商品,依法予以查处(0.5分)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工作(10分)18A综合试点地区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情况1明确风险监测工作机构、职责与任务,完善工作平台(0.5分);报送风险信息或分析报告(0.5分)18B非综合试点地区开展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工作情况1开展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汇总,重点加强对网络信息、投诉举报信息、新闻媒体报道信息、国内外通报信息及商品危害情报数据收集、汇总和上报(1分)19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2对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企业开展分类监管试点工作(0.5分);开展企业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登记,建立质量信用档案,建设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0.5分);试点指导商场、超市建立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制定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不销售不合格商品(0.5分);督促指导承诺单位按照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商品名单进行自查,主动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0.5分)20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情况1整治制售假重点地区、市场、企业和网点,重点查处区域性、行业性制假售假大要案(0.5分);加强部门间衔接沟通,建立信息互通、整合机制(0.5分)21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服务质量规范情况2在高技术服务、外包服务、旅游、物流或其他服务行业中选择重点项目,开展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和重要标准的制修订(1分);指导建立旅游、物流、餐饮、家政或其他服务行业的服务规范,加强服务质量监管(0.5分);完善服务企业与顾客的沟通机制,建立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0.5分)市场竞争秩序监管体系建设工作(10分)22建立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机制2建立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0.5分);建立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联动机制,联合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0.5分);建立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重点对象监管机制,对多次违法主体建立重点监管档案(0.5分);建立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社会监督机制,初步建立投诉处置、反馈、督办以及跟踪回访制度(0.5分)市工商局、市监察局负责逐项收集汇总资料23建立完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机制2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宣传、教育,宣传法律法规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件(0.5分);建立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监督制约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自律,建立商业贿赂黑名单制度(0.5分);建立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部门联动机制,共享信息,联动执法(0.5分);推进查处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工作(0.5分)24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监管工作机制2创新知识产权监管手段,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1分);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监管执法体系,初步建立维权援助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0.5分);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对代理服务机构监管(0.5分)25建立完善价格综合监管工作机制2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及反垄断执法体系建设,加强价费日常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1分);建设价格预警应急体系,建立重要时期价格监测和应急检查机制,提升应对价格异动能力(0.5分);建设价格社会监督体系,强化物价员队伍建设,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0.5分)26建立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2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0.5分);建立打击传销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打击传销违法行为(0.5分);完善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发布打击传销信息,开展反传销教育宣传(0.5分);建立打击传销防御机制,收集传销活动舆情警情,创建无传销社区、村(0.5分)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工作(8分)27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3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或措施(1分);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2分)市编办负责逐项收集汇总资料28推广县级大部门制改革情况1对部门整合进行调研,制定改革方案并报省备案,得1分;制定方案但未备案,得0.5分;珠海等已完成大部制改革的城市此项得1分29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的情况4整合相关资源,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1分);合理界定不同层级政府执法职责,推动执法重心下移(1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完善“两法”衔接等工作机制(2分)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工作(8分)30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工作机制情况2政府采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自律保障”行业自律六个工作机制。市民政局负责逐项收集汇总资料31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行业规范作用情况2制定或修订行业规范,规范行业和会员的生产经营行为(0.5分);制定、修改行业技术标准,发展自主知识产权,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0.5);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制度等,制止垄断市场行为,提高整个行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0.5分);客观公正地调解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纠纷(0.5分)32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受委托履行服务的情况2对行规行约制定,行内企业资质认定及等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评定,行检行评等方面职能和行业评优评奖、出具产品原产地证明、泛珠三角行业区域合作等活动,逐步制定向行业协会转移的政策、规定或目录(1分);在行业调查、统计、规划、培训、考核等工作,重大投资、改造、开发项目可行性的前期论证,以及对项目的责任监督,逐步探索依法委托行业协会、商会完成的工作机制,并建立相应的购买服务制度。(1分)33行业协会商会推动行业自律建设情况2组织企业开展守法经营宣传教育,签订倡议书、承诺书等,促进会员守法自律(1分);制定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初步建立行业诚信经营自律机制(1分)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工作(8分)34建立消费维权工作(服务)站情况3建立具有调解、消费教育和消费宣传功能的消费维权工作(服务)站(1分);建立消费维权工作(服务)站相关工作制度,指导维权工作(服务)站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和解与消费侵权赔偿制度、商品质量和服务规范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1分);对消费维权工作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1分)市工商局、市监察局负责逐项收集汇总资料35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强化舆论监督情况3建立新闻媒体消费教育和舆论监督有效机制,通过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警示、曝光经济违法行为、及时传递消费信息,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2分);扩大消费教育、宣传覆盖面,深入基层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1分)36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情况2制定诉调对接的工作方案(1分),初步建立了法院与行政单位、社会组织之间诉调对接流程、救济途径等制度(0.5分);开展诉调对接工作(0.5分)市场监管法制体系建设工作(8分)37开展市场监管立法需求反馈工作情况1认真研究梳理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需立法解决的问题,提出立法需求、或形成情况分析、报告、请示等(1分)市法制局负责逐项收集汇总资料38市场监管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1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0.5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依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0.5分)39开展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清理与立法后评估情况1政府法制机构根据要求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清理、立法后评估工作(1分)40市场监管的立法内容1有地方立法权的地市将市场监管的内容采纳、吸收在立法内容中,或将市场监管方面的项目纳入立法计划;其他地市将市场监管的内容采纳、吸收在政府制定的规章、制度内容中(1分)4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情况1政府法制部门部署组织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出关于细化行政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步骤,完善行政执法证据规则等统一具体的要求(1分)。42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情况2法制部门提请政府下发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的规定(1分);行政执法部门按要求出台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标准,并在日常执法中实施适用(1分)43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情况1行政执法部门按要求报送公开执法职权及执法依据(0.5分);各级政府及时核准、公告其所属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执法依据(0.5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10分)44基层综合执法试点情况1.5试点乡(镇)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安办(0.5分);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0.5分);试点乡(镇)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队伍(0.5分)市食安办、市卫生局负责逐项收集汇总资料45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机制1建立各监管部门间信息沟通机制(0.5分);食品安全信息相互通报,实现资源共享(0.5分)46风险监测网络建设情况1建立覆盖市、县并延伸到乡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0.5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达到100%(0.5分)47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1制定市、县两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0.5分);建立市、县两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队伍(0.5分)48专项整治落实情况2制定并落实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分);本地区无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分)49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情况1建立并使用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全市或参加试点的县(区)至少3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可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食品安全溯源(1分)50信用档案及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情况2.5开展并完成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工作(1分);参加试点的地区建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企业主体信用档案(1分);探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黑名单”制度(0.5分)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工作(6分)51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情况2与地方政府建立常态化监管合作机制(1分);加强地方性金融监管法规建设(0.5分);建设地方金融信息动态统计数据监测平台(0.5分)人行阳江中心支行负责逐项收集汇总资料52对高风险金融活动和非法金融活动的合作监管情况2深化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合作机制(1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借贷的监管机制建设(0.5分);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0.5分)53开展信贷融资服务监管情况2强化货币信贷执行机制建设(1分);建立对地方政府融资规模控制的监管机制(0.5分);健全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质量控制机制(0.5分)农资行业试点工作(6分)54落实农资经营进销货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1辖区内农资经营点100%落实的(1分),落实比例达到70%的(0.5分)市农林局负责逐项收集汇总资料55建立农资商品信息数据库,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2建立农资商品信息数据库,实现监管部门间共享查询(1分);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完成抽查计划、通报检测结果(0.5分);及时查处不合格农资产品(0.5分)56探索建立农资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农资行政执法情况1推动“一支队伍办案”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农资综合执法队伍,落实人员、经费(0.5分);建立农资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0.5分)57探索建立农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农资行业诚信自律制度情况2建立农资企业信用档案(1分);建立和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与信用分类管理相结合(0.5分);建立农资生产、经营行业自律制度(0.5分)加分项(最高不超过10分)58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省“两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示的,每项工作加2分;多位领导对同一工作进行批示的,不重复记分。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资料,各专责小组、试点行业、阳东县提供有关加分资料59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或素材被中央综合性媒体(不含部门或行业性媒体)报道或采用的,每次得0.5分,最高不超过2分;被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广东卫视、广东人民广播电台报道或采用的,每次得0.2分,最高不超过2分;同样内容在不同媒体报道,不重复计分。报送市场监管方面的工作简报等素材被省“两建”工作动态采用,2次(含)以上,加0.5分;被省“两建”工作动态市场监管专刊采用,3次(含)以上,加0.5分。60形成关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高质量专题调研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省“两建”办、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办采用或推广的,每篇加1分;合计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61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在体制机制上有重大创新或率先突破,对市场监管体系法律法规予以完善的,每项加2分。考核人签名带队单位领导: 联络员: 资料员:备注:1、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由省里统一牵头建设,本次不列入考核项目。2、本考核表前面第1-57项为基本考核项目,其中:第11A、18A项只考核特指的地区,第11B、18B项只考核第11A、18A项特指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市。基本考核项目满分为100分。第58-61项为加分项目,分数按实际情况评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各地最后考核得分分为“基本分”与“加分”两部分。3、各地各部门针对具体商品品种、具体工作制定的新的制度、措施、方法等,不列入第61项的加分范围。4、各地各部门自行选择的试点行业不列入此次考核范围。5、所有加分项目不进行现场评定,由各地提交有关材料,由市场统筹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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