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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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公示【字体 大中小】【打印本页】【加入到收藏夹】 【关闭】 根据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有关文件精神,2002年4月,市文化局和原市规划局启动了宜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04年9月10日,省建设厅对宜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了评审,并原则同意。现规划编制单位已根据当时评委会的意见和近年来我市文物变化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2008年1月9日,该规划通过了省文物和规划专家组的审查。 为集思广益,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将宜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为2008年1月30日2008年2月29日。 联系方式:市文化局文物博物科 邓 敏 蔡永旭 08318219982 wbkchy 市规划和建设局规划编制科 杜云强 08318214089 ghbzk宜宾市文化局 宜宾市规划和建设局城区历史文化遗产分布图规划总图近期保护规划图市域历史文化遗产分布图宜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总 则 第一条 宜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参照国家建设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规定,为指导宜宾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的协调发展而制定的。 第二条 文本内容包括总则,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城市空间、界面,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保护和控制范围,宏观保护措施,保护、整治与利用及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第三条 保护规划的措施分为严格控制、重新定义和规划新增三种。严格控制是针对需要保护的对象所制定的规划措施。重新定义是针对需要改造的对象所制定的规划措施。规划新增是针对需要新建的项目。 第四条 在本规划划定的保护和控制的界线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在服从总体规划的同时,必须符合文本规定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本规划的义务,并有责任对违反本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 第五条 宜宾市旧城区是以金融、贸易、信息、商业为主要职能,是城市的中心。同时也是集中体现宜宾市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的特色区域,也是宜宾市的文物古迹相对集中的核心区域。 第六条 建议设置“宜宾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作为规划的监督执行机构。它由规划专家、文物保护专家、市规划和建设局和文化局共同组成。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任何建设活动都必须经宜宾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能进行。委员会下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小组,较大的建设项目和环境改变工程应经专家小组审定。 第七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宜宾市规划和建设局。 第八条 规划成果构成:文本、图件、附件。第一章 城市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 第八条 自古以来,宜宾就是川西南的政治中心。秦、汉建县后,从西汉后期至民国初期,曾有一千四百多年分别作为郡、州、路、府、专区的治所,是内地通往云贵的咽喉要道之一,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 宜宾历来作为川南的政治中心、云贵川三省结合部的物资集散中心、西南商贸经济中心。这是促进历史文化名城持续发展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第九条 宜宾具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全市共有各类文物点1000多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僰人悬棺葬(墓)、真武山古建筑群、夕佳山民居、黄伞崖墓群、石城山崖墓群、旋螺殿、隘口石坊及中国营造学社旧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0处。同时,不可移动文物类别为: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它等六类。 灿烂的文物古迹是历史文化名城的精华之所在,是城市悠久历史文化的见证。 第十条 宜宾的文化传统非常深厚,除了作为名城具体标志的文物古迹之外,还有许多历代相承的文化艺术内容。宜宾人文荟萃,名人辈出,出现了许多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革命家等。 光辉的文化艺术,光荣的革命传统是构成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 名城特色 (一)古老的酒文化 宜宾名酒源远流长、品种繁多,饮誉中外的浓香型曲酒五粮液更是世界闻名,深受外国朋友青睐,称之为“东方魔水”。 酒文化早已成为了宜宾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名酒促进了宜宾饮食文化的发展,酿酒业已成为宜宾经济的一大支柱,宜宾酒文化已成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一大特色。 (二)丰富的僰文化源远流长 僰文化内涵非常丰富,其涉及到了政治、军事、经济、宗教、文化及社会生产生活等各个层面。但具最富有特色,最具典型性的内涵,主要表现在:农耕文化、铜鼓文化、岩葬文化等三个方面。 (三)丰富的独具特色的饮食文化 “叙府糟蛋”、“宜宾芽菜”、“宜宾燃面”是宜宾最具特色的传统食品和风味小吃,其文化历史源远流长,形成了一道具有宜宾特色的饮食文化风景线。 (四)三江分隔、三山对峙、山环水绕的自然环境融入组团式山水城市空间格局之中,是名城形态一大特色。 第十二条 主题特色 以僰文化、酒文化、饮食文化等为主题,并与三江分隔、三山对峙、山环水绕的山水自然环境融合,形成了独特的以旧城为主体,以三江口为核心,以滨江水区域为纽带,以山体为点缀的组团式山水城市空间格局特色。第二章 城市空间、界面 第十三条 根据城市保护区界内现有开放空间的位置,构成要素的特色将开放空间分为沿江滨河开放空间、广场开放空间、街道开放空间。 第十四条 严格控制的开放空间,指现状功能、尺度均较为适宜,在城市空间结构中位置重要,具有特色,并对体现城市风貌起重要作用的开放空间,这些开放空间应严格控制、予以保护。 第十五条 规划开放空间是针对目前城市公共活动空间缺乏,对原有用地性质进行调整而形成的公共开放空间。 第十六条 对需要重新定义的开放空间,允许对原有不相适宜的用地空间功能进行调整,对周边建筑根据其对景观风貌影响的程度采取改建外观,减层、拆除或新建等措施。 第十七条 对有碍景观视线的建筑物应予以拆除,景观不良的建筑物应予以改造,视廊范围内的界面及开放空间应按其空间及界面的要求进行控制。 第十八条 对有特色的界面应予以保护,对原有不相适应界面的周边建筑应采取改建外观,减层或拆除等措施。第三章 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 第十九条 保护原则 (一)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二)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三)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四)历史文化名城应该保护城市的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和重要标志物,保护和延续古城的格局和风貌特点,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优秀传统文化,保护规划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制和落实。 (五)应当充分认识和分析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及性质、形态、文物分布等特点和价值,因地制宜地确定保护原则、目标、重点和要求,突出名城的历史环境特征。 (六)要从城市总体上采取措施,为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又要注意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使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 (七)应注意对城市传统文化内涵的发展与继承,促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八)应当突出保护重点,即: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其环境,对具有传统风貌的街区,以及需要保护的文物古迹,或在城市发展史上有历史、科学、艺术、人文价值的优秀近现代建筑等,要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予以重点保护。 (九)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在当前特别要注意对濒临破坏的历史文物古迹的抢救与保护,不使其继续被破坏。在历史文化保护区,要坚持以保护为主,采取保护、整治和进行必要的改建相结合的原则,避免以假代真(以仿古建筑取代古建筑)的做法,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 第二十条 规划依据 (一)城乡规划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原则和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五)关于印发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 (六)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原则及规定; (七)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97总规); (八)宜宾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94规划)。 (九)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十)宜宾市旅游发展规划(2006-2020) (十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第二十一条 规划期限及范围 (一)规划期限 为了与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保持一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到2020年为止,分为两期; 近期保护规划:20072012年 远期保护规划:20072020年 (二)规划范围 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 第二十二条 保护内容 (一)宜宾市现存各类文物点1000多处,本次规划确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0处。 (二)规划确定保护的历史文化保护区2处,即合江门和大观楼历史文化保护区。民居1处,即冠英街民居。历史文化街区2处,即冠英街、南广镇。文物保护单位有28处,即大观楼、真武山古建筑群、僰人悬棺、夕佳山民居、五粮液古窖址、花台寺石刻造像、流杯池及其石刻、旧州塔、东山白塔、七星山黑塔、翠屏书院、叙州城城墙、大佛沱摩岩石刻造像、山谷祠及砚台石、“德盛福”酒窖、大成殿、魁星阁、东壁图书楼、武庙、文庙、百二河山坊、僰侯庙、叙府会馆、北岩寺、“锁江”石刻、旧州城遗址、东山城遗址、千佛岩摩崖石刻造像。城区外其它重要文物保护单位5处,即旋螺殿、中国营造学社旧址、石城山崖墓群、黄伞崖墓群、珙县隘口石牌坊。 (三)古城格局保持以北正街、民主路、南街和人民路、中山街、马掌街、东街、咸熙街、小北街、大南街等主要大街形成的井字型格局。 (四)规划确定保护的风景名胜区 翠屏山真武山风景名胜公园、流杯池公园和催科山、东山、七星山、旧州塔公园等。 (五)地下文物保护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考古发掘管理办法,保护地下和水下的古生物遗址、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城址、古居址、古作坊遗址、古寺庙遗址、古桥梁、古河道、古街道、古涵闸、古水井、古窖址、古窖藏及零散文物等文物古迹。 由宜宾市政府组织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宜宾的历史文化资源分布情况,对地下文物埋藏情况进行普查,将能体现城市发展脉络、地下遗存特别丰富的地区划为地下文物保护区。在保护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按照规定先行文物勘探,保护地下文物不会散失,并为考古发掘提供依据。 第二十三条 保护重点 重点保护区域:宜宾历史文化名城的合江门历史文化保护区。 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11处,即真武山古建筑群、五粮液古窖址、大观楼、东山白塔、七星山黑塔、旧州塔、翠屏书院、花台寺石刻造像、云南会馆、大佛沱摩岩石刻造像、流杯池及其石刻。 重点保护的传统古街道:顺城街和光复街。 重点保护的民居:冠英街民居。 重点保护的风景名胜:翠屏山、真武山风景名胜公园。 对沿江风景线的保护也显得尤为重要,另外应加强三江、三山和三塔的保护。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包括物质方面和非物质方面。它们之间是“体”与“魂”的关系,即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不仅仅是对文物古迹点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历史文化内涵的继承和发扬。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古老的酒文化。 2、丰富的僰文化源远流长。 3、丰富的独具特色的饮食文化。 4、李庄古镇、南广古镇、龙华古镇、江安历史文化名城、南溪镇文物古迹、屏山镇文物古迹的保护及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第四章 保护和控制范围 第二十四条 规划按分级保护原则,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拟保单位划分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 第二十五条 市区内各主要文物古迹(国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分级保护范围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真武山古建筑群 保护范围建筑群以外50米范围内,面积为30000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三府宫为中心,向东150米至宜商职中,向南135米至公园公路内侧,包括其东南面的锅底山,向西110米至翠屏山庄及水池,向北160米至水厂地界相接。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旧州塔、大观楼、七星山黑塔、翠屏书院、流杯池及其石刻、五粮液古窖址、白塔等。 旧州塔:保护范围塔基周围10米内的平坝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以塔基为中心向东68米至桔子林外侧,向南110米直到岷江岸边,向西65米至桔子林外侧机耕道,向北35米至农舍为界。 大观楼:保护范围以大观楼为中心,半径为25米的环形区域内。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外延75米的环形区域内。 七星山黑塔:保护范围以黑塔为中心,半径100米的环形区域内。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外延400米的环形区域内。 翠屏书院:保护范围古建筑本体及前面院坝长120米,宽60米的长方形区域。建设控制地带以书院为中心,半径200米的圆形区域。 流杯池及其石刻:保护范围“涪翁谷”内的流杯池,三座石山及周围游览小道。建设控制地带以流杯池为中心,向东40米至公园大门至水池公路,向北40米到水池南面道路,向西30米至涪翁楼外侧小道,向南105米至由治安室到茗香楼石板路。 五粮液古窖址:五粮液(长发升、利川永)明代老窖 保护范围1、长发升:鼓楼街五粮液生产车间长60米,宽依次28米、14米、7米和11米的丁字型区域。2、利川永:以长春街五粮液生产车间长35米、宽31米的长方形区域。 建设控制地带1、长发升:以车间为中心,半径为50米的圆形区域。2、利川永:以车间为中心,半径为50米的圆形区域。 白塔:保护范围以白塔为中心,半径50米的圆形区域。建设控制地带以临近山峰连线组成的环形区域。 三江口古城墙保护范围,城墙两侧各20米。 第二十六条 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并具有较完整或可整治的景观风貌,有一定价值的真实遗存,历史信息积淀深厚,具有一定规模的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拟定以下两处:合江门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大观楼历史文化保护区。 合江门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范围:专署街以南,小北街、大南街以东的旧城范围,内容有五粮液(长发升、利川永)明代老窖、叙州城墙旧址、花台寺石刻造像、冠英街民居等; 大观楼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范围:人民路以南,仁和街、民生街以东,女学街以北,民主路、南街以西的旧城范围。内容有大观楼、叙府会馆等。 第二十七条 市域(城区外)历史文化保护及主要文物古迹保护范围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僰人悬棺葬(墓)、夕佳山民居、黄伞崖墓群、石城山崖墓群、旋螺殿、隘口石坊及中国营造学社旧址。 僰人悬棺(墓):保护范围1、洛表镇麻塘坝悬棺凡有悬棺、棺桩、桩孔、岩画的山岩峭壁。2、曹营乡苏麻湾悬棺西起海棠村“流水岩”“五虎岩”,东至凤凰村“红岩头”,南至罗渡组天堂村石头古堡群,北至岩檐北伸山地300米内。 石城山崖墓群:保护范围1、天堂沟墓区:天堂沟分布点以二号墓起,从北向南35米,东以岩脚起,上至岩顶并向西8米。石盘上分布点以二十四号墓起至西12米,至东9米,南以岩脚起上至岩顶并向并8米。2、北斗岩墓区,整块北斗岩壁。3、三十六臂山墓区,东面以老鹰嘴起,至犀牛石止,北面以各墓脚起上至墓顶并向南10米为界。4、雷打石墓区,南以螃蟹石起,至西面雷打石止,由东至西60米范围内。5、黑石头墓区,庆高、义兴两村境方圆一公里内。 黄伞崖墓群:保护范围西起黄泥巴坡徐全之屋,东至黄伞石1.2公里,南至岷江,北至坡顶。 隘口石坊:保护范围石牌坊保护栅栏以内及栏栅以外2米范围内。一般保护范围:石牌坊保护栅样外延300米范围内。 夕佳山名居:保护范围10056平方米,东至坝上村坡上组村民向帮富住宅后界碑处,南至坝上村祠堂头组村民何小平住宅后界碑处,西至坝上村祠堂头组村民林善高住宅后界碑处,北至坝上村祠堂头组村民林平根住宅后界碑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15000平方米。 旋螺殿:保护范围石牛山头、东西宽20米,南北长60米的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从殿中心点起,向东110米至高坡山后山坡小路,向南65米至石牛山背农舍,向西至越过山谷65米的原文化乡到李庄镇公路,向北到越过山谷90米的柏树林坡小路。 中国营造学社旧址:保护范围营造学社旧址占地面积。建设控制地带:以营造学社旧址为中心,半径为100米的环形区域内。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南广河流域岩墓群及石刻、仙寓洞。 南广河流域岩墓群及石刻:保护范围1、红岩山崖墓群东以红岩山顶峰为界,南以中寨村中心队埂子上为界,西北以红岩队为界,东西距离2公里,南北距离1.5公里。2、犀牛沱崖墓群北以罗场大桥为界,南以罗场镇中心1公里范围的沿河两岸为界。 仙寓洞:保护范围东至牛栏洞,西至炼丹房,下至山谷石脚,向东经禅座石脚至青梁山。建设控制地带东至牛栏洞向黄伞石方向廷伸50米,西至炼丹房末尾向西延伸20米,上以林间横山小道为界,下从青梁山往下数至12台阶石脚,再平行沿山湾接往仙寓洞小道直至山谷石脚,又向西平行至炼丹房石脚。 第二十八条 近期保护规划 规划期限为: 2007-2012年 近期需保护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合江门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大观楼历史文化保护区。 近期需保护的民居:冠英街民居。 近期需抢救保护的文物单位及重要文物点:云南会馆后院、冯氏家祠、武庙、魁星阁、大成殿、僰侯庙。第五章 保护、整治与利用 第二十九条 对近期需要进行抢救性维修和整治,以及必要恢复项目确定以下原则: (一)以抢救为主,同时保护、维修好规划保护的文物单位,积极疏导控制改善各文物保护单位所处的内外环境。 (二)维修和整治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准是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三)对需恢复建设和迁建的项目,要做到对历史文脉的继承,而不是外观形式的仿古。 第三十条 对大观楼、旧州塔等重点保护文物单位要进行详细规划,并提出保护意向性方案。 第三十一条 加强对旧州塔、东山白塔的维护与管理,进行旅游开发时,做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齐头并进,使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有机的统一。恢复光复街、栈房街传统商业街区的历史风貌,建设名酒城,突出宜宾酒文化的重要特色。第六章 实施保护的措施 第三十二条 宏观保护措施 (一)本次规划分近期和远期,远期规划为本规划期满(即2020年)所要达到的目标,近期是2012年前应该实施的部分,近期保护规划是以重要文物古迹的抢救为主,同时保护、维修好规划保护的文物保护单位,积极疏导控制改善各文物保护单位所处的内外环境。 (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三)文物古迹的维修与保护的项目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财政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四)积极疏散旧城区人口,特别是尽快疏散古城风貌区内密集的住户,有利于传统民居的保护与历史文化街区环境的改善。 (五)占用文物古迹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有计划地安排搬迁或加强保护措施。 (六)对文物古迹的保护、维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对建筑文物的展示、空间利用,应以保护为前提。文物建筑的控制保护范围除特殊地段明确划定外,一般以建筑高度的2倍划定。 (七)加强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搞好江河污染治理,改善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积极改善交通条件,防治城市交通噪声。 (八)提高市民的名城荣誉感和保护意识,开展全民性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宜宾,爱我家乡,弘扬名城文化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视廊和城市廊线的保护 为了更好地展示名城景观、应加强三塔、三山与三江之间的空间视廊的保护以及沿江景观的保护,保护好大观楼至东山白塔的视觉走廊,开通大观楼景区的历史文化走廊。 第三十四条 严格控制在翠屏真武山、催科山、东山、七星山等自然保护区内的建设,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同时大力加强绿化建设,大面积植树造林,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第七章 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建立相关的地方实施细则,健全执法机构,使城市建设和文物保护能持续有序地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如有违反,必须依法查处。 加强对文物古迹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内建筑修建的控制和审批。 把文物古迹的维护与保护的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加强城乡规划法和文物保护法的宣传,提高市民的名城保护意识,弘扬名城文化。宜宾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说明书前 言 中华民族是具有悠久历史和优秀文化的伟大民族,宜宾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肩负着保护和发扬我国历史文化宝贵遗存和优秀传统的重任,宜宾市在1994年进行了一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经过近十年的发展,规划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宜宾市实际情况的新变化,“94”规划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历史文化保护的需要,因此受宜宾市文化局的委托,由广东省城乡规划研究设计院和宜宾市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共同承担宜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该规划于2004年9月10日由省建设厅在成都市主持召开了规划评审会,并原则同意通过评审,由于某些特殊情况,经过3年多的时间,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的变化,受宜宾市文化局的委托,宜宾市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对宜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其成果如下: 一、图纸成果 1、区域历史文化背景分析 2、市域历史文化、风景名胜分布图 3、市域新增国家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图 4、市区历史文化、风景名胜分布图 5、现状空间结构分析图 6、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总图 7、空间、界面、景观视廊 8、大观楼地段详细规划设计 9、旧州塔公园详细规划设计 10、近期保护规划图 11、保护控制图则 二、文件 1、文本 2、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第一章 城市概况及历史文化价值评述第一节 城市概况一、市域概况 宜宾市位于四川盆地南缘,地处东经1030 39/1050 20/,北纬270 49/290 16/之间,东与泸州市毗邻,北与自贡市接壤,西界乐山市和凉山州,南临云南省昭通市。属川、滇、黔三省结合部,全市东西长153.2公里,南北宽150.4公里,幅员面积13283平方公里,宜宾市辖1区9县,2006年末全市总人口为523.16万人,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428.07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9560元。经济总量在全省各市州中继续保持第4位,增长速度位居第11位。二、城市概况 宜宾城市位于市域北部,金沙江、岷江汇合处,滚滚长江由此东流入海,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之称,是宜宾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宜宾的城市性质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川滇黔结合部经济中心、交通枢纽和商贸中心,以能源、食品、化工为主导,以酿酒为特色的城市。宜宾是一座地理环境优越、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丰富,且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城市,1986年12月8日,国务院以国发(1986)104号文件批准公布宜宾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宜宾旧城西面紧靠翠屏山、真武山(翠屏山制高点海拔504.5米);东北靠岷江、对岸有东山、催科山(即观斗山、制高点海拔643米),南临金沙江、有七星山隔江相望(七星山制高点海拔850米),市区地势西高东低、北高南低。 旧城夹于金、岷两江之间,三面环水,一面临山,地势平坦,三江由西向东呈“Y”字形流经市区。江北为丘陵地,江南沿江多为平坝,纵深多为丘陵地。 金岷两江环抱,万里长江始流,群山拱卫,平坝纷陈,使城市自然形成了组团式格局。水绕城,城依山,山水城有机的结合,展示了古城特有的环境特色。 宜宾市环境气候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兼有南亚热带气候的属性,气候温和,热量充足,雨水充沛,因而物产资源丰富多样,并兼有水陆交通之便,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自然条件,是宜宾历史文化名城成长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构成名城自然环境特色的环境要素。第二节 城市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一、城市的历史文化价值 (一)悠久的历史 宜宾市在很早以前就有原始先民在这里繁衍生息,考古工作者在三江口附近曾多次发现打制和磨制的石器,这是宜宾先民在这里劳动生活的物证。据史籍记载,在先秦时期,我国古代西南的一支少数民族僰人就在此聚居,东汉应劭注“汉书”称之为“僰侯国”,相传至今。 据史记和华阳国志记载,在秦昭王时,就命常頞筑“五尺道”以通“西南夷”,说明宜宾在西汉以前就已经是秦王朝的政权范围。西汉高后六年(公元前182年),在今宜宾的位置上正式建僰道城,并置僰道县,至今已有2180多年的建城史,西汉昭帝元年(公元前86年)为犍为郡治所,其后宜宾一直作为县、州、府、路的治所。梁大同十年(公元554年)为戎州治所,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为南溪郡治所,北宋政和四年(1114年)为叙州府治所,元为叙州路治所,明、清时期均为叙州府治所。自1911年辛亥革命至1935年为叙州府和宜宾县的治所,1935年以后为行政专员公署驻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县、市人民政府设此,并为宜宾地区行署所在地。 初期的僰道城是西汉王朝为开发西南边陲创设条件,而在蜀郡边境设置了交通贸易“关市”。 从汉至唐,城池建筑结构,均为土城。城址曾先后由三江口迁旧州坝,复迁登高山,再迁回三江口,经过几度变迁,在明代以前的结构不甚完整,规模不大。 明太祖洪武六年废叙州路置叙州府,宜宾城成了叙州府治,宜宾县治才在原旧城的基础上扩建石城。“增外城,包旧城于内,砌以砖石,高二丈七尺五寸,厚一丈八尺,周围一千八十七丈”,明代古城接近正方形,街道布局为传统街坊式,众多纵横交错的街道形成“棋盘式格局”。干道均向江岸延伸,使水陆交通相互衔接。明代石城奠定了宜宾古城区的格局,现市中心大观楼(旧称谯楼,为清代焚毁后重建)及三江口两段城墙,就是当时石城的遗迹,城区走马街、冠英街、顺城街一部分段落尚保留当时古街道、古民居风貌,古城棋盘式格局和轮廓犹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宜宾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市区面积不断扩大,从旧城向江北、西郊、南岸拓展,逐步形成了以三江口旧城为中心,沿江向西、北、南伸展的组团式结构,由于山、江的分隔使新区与古城环境分开,更有利处理好新区发展与旧城保护之间的矛盾。 从僰侯国、僰道城、古戎州、叙州到今日的宜宾城两千多年来都作为西南地区的一个重镇,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连绵不断,这是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一个突出特点。 (二)川西南政治中心,西南商贸经济重镇 自古以来,宜宾就是川西南的政治中心,秦汉建县后,从西汉后期至民国初期,曾有一千四百多年分别作为郡、州、路、府、专区的治所。 宜宾雄踞川南要冲,是内地通往云贵的咽喉要道之一,又得三江运兵运粮之便,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是封建王朝开发和经营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枢纽,为西南边陲战略要地。 由于宜宾面临长江黄金水道,得三江航运之利,自然地势优越,水陆交通方便,在历史上已形成工商经济发达的商埠,商贾云集,舟楫如林,马队列陈,背帮成群。清代至民国,外省各县来宜宾修建商业会馆的就有十余个,据清宜宾县志钱法志曾载,“水陆交合贸易,四达,其各省局钱,俱与宝川局钱一例通用价值并无低昂”。到解放前夕,在宜宾的银行就有24家,过去的栈房街走马街光复街和大南街就是繁华热闹的商业街。 宜宾历来作为川西南的政治中心,西南边陲战略要地,云贵川三省结合部的物资集散中心,西南商贸经济重镇,这是促进历史文化名城持续发展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三)丰富的文物古迹 宜宾历史悠久,自然条件得天独厚,距今已有2180多年的历史,是四川古代建筑县城最早的城市之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为宜宾留下了十分丰富的文物古迹,全市有各类文物点1000多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0处,其类别主要有遗址、墓葬、建筑、石刻等。 翠屏区内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真武山古建筑群”、中国营造学社旧址和旋螺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流杯池及其石刻、旧州塔、五粮液古窖址、白塔、黑塔、翠屏书院、大观楼等。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僰侯庙、东山城遗址,三江口明代古城墙遗址、旧州坝唐宋古城遗址等十五处,文物古迹相当丰富。 古镇李庄和龙华已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江安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文物古迹相当丰富。 灿烂的文物古迹是宜宾历史文化名城的精华之所在,是悠久历史文化的见证。 (四)光辉的文化艺术、光荣的革命传统 宜宾的文化传统非常深厚,除了作为名城具体标志的文物古迹之外,还有许多历代相承的文化艺术内容。首先是人文荟萃、名人辈出,包括了历代生长于宜宾或外来宜宾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革命家等。历史文化都是人创造的,人的因素至关重要,各个时期都有记述,民间音乐舞蹈源远流长,书画自成流派,书院林立,著述可考,尤其是在近百余年间出现的英雄志士无以数计,有临刑赋诗的谢奉琦将军,工人领袖刘华,抗日民族英雄赵一曼,最为宜宾人民传颂的是李硕勋烈士在大观楼就义前的演说。英雄的前仆后继,为中华民族的解放谱写一曲曲壮歌。 光辉的文化艺术,光荣的革命传统是构成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名城特色分析 (一)古老的酒文化、精湛的酿酒技艺 宜宾名酒源远流长,从宜宾汉代墓葬和窖藏中出土的铜制器皿,陶制酒器和珍贵文物,到唐宋以来赞誉宜宾美酒的诗篇,是宜宾古老的酒文化的有力证据。 宜宾名酒源远流长,品种繁多,花团锦簇,从唐代的重碧春,宋代的荔枝绿、安乐泉、姚子雪曲,到明清的元曲、杂粮酒,并在1929年创制成为饮誉中外的浓香型曲酒五粮液,多次荣获国际金奖,深受国人欢迎,并远销欧美及东南亚。深受外国朋友的青睐,称之为“东方魔水”。 宜宾五粮液酒厂现存五口明代地穴式曲酒发酵井(发酵井俗称“酒窖”),分布在该厂城区车间的“顺字组”和“东风组”两个工场内。“顺字组”工场位于长春街71号,原“利川永”糟房旧址,现有窖27口。明代3口酒窖为左列西北面第21、22、23号,窖呈斗形,据考证,这三口老窖的年代上限当不晚于明初。“东风组”工场在鼓楼街,原“长发升”糟房旧址,现有酒窖30口,其左区右列第三口名“菜刀把”,右区左列第一口名“板子窖”,为明代酒窖。该工场建筑物上的木刻缠枝花,雀替上的木刻凤凰牡丹图等,均有明代风格。1964年在该场老酒窖土墙里出土一些陶瓷片,经专家鉴定为宋至明初物品,这五口明代酒窖,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地穴式曲酒发酵窖。当今五粮液的精华正是经这些古酒窖发酵酿制而成的。宜宾已形成以五粮液为龙头的浓香型曲酒基地、中国名白酒的酿造中心,酒为宜宾生辉,为名城增色。 宜宾的名酒与名人结下了不解之缘,诗圣杜甫、大诗人黄庭坚、范大成、陆游等,均为宜宾名酒所倾倒,写下了不少盛赞名酒的诗篇。酒文化在民间民俗中根深蒂固,已达到无酒不成席,无酒不成礼的地步,酒文化成为宜宾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名酒促进了宜宾饮食文化的发展,酿酒业已成为宜宾经济的一大支柱,宜宾的酒文化已成为历史文名城的一大特色。 (二)丰富的僰文化源远流长 1、历史悠久的“僰人” 据历史记载,僰人早在周、秦或更古老的时代就劳动生息、活动在四川南部和云南东北部这一广袤地区,其首领助周武王伐纣有功,被封为“僰侯”,并在川南、川滇及川黔交界地区建立起“僰侯国”,史称以盛产荔枝,输出僰僮而著名。 僰人勇武、勤劳,善养马、渔猎,为开垦川南这片沃土作出了持久的努力,僰人园艺业发达,盛产荔枝,故历史记载“僰道有荔枝园,僰僮多以此为业,园植万株”。 2、僰文化内涵 (1)农耕文化 僰在历史上是以善种荔枝、水稻著称的古代民族。 僰人种植荔枝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秦记言“僰僮之富” 太平御览引郡国志说:“西夷有荔枝园,僰僮施夷中最贤者,古所谓僰僮之富,多以荔枝为业,园植万株,树收一百五十斛斗”。 僰人种植水稻的历史非常悠久。宜宾市小谷祠东汉岩墓中出土的陶田,其中体现了自流灌溉,稻田养鱼等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说明僰道地区在秦汉时期种植水稻的水平已达相当的高度。 (2)铜鼓文化 宜宾的铜鼓文化非常丰富,有以下显著的特点: 宜宾是中国铜鼓三类型之一的川黔型铜鼓的主要分布区,是“宜宾式”、“麻江式”铜鼓的主产地和主要集散地。 宜宾历史上的僰、僚、彝、苗昭示古代民族都是使用铜鼓的民族。 铜鼓文化遗存较为丰富。建国以来,宜宾出土铜鼓达20余面;僰人悬棺画及汉代画像石刻中有数处铜鼓的图像;以铜鼓命名的地名有数处,如铜鼓乡、铜鼓村、铜鼓山、铜鼓洞、铜鼓滩、铜鼓包、铜鼓田等等。可见,铜鼓文化在宜宾根深蒂固。 (3)岩葬文化 宜宾的岩葬文化十分发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岩葬的种类繁多,有岩缝葬、岩墩葬、悬棺葬、岩墓葬、岩穴葬等形式。 岩葬的数量众多,分布密集,仅岩墓就有万条座之众,拥有量之大,在岩葬文化分布区中名列前茅。 以珙县“僰人悬棺”为代表的川南悬棺葬,以木桩式悬棺为主,其葬法之独特,分布之密集,数量之多,堪称世界一绝。其又以“悬棺之迷”众多,而引起广大专家学者和旅游者的关注。 宜宾岩葬文化遗存的年代,以东汉始,至明代中叶,时间跃越1500余年。主要以东汉岩墓、宋明岩墓、悬棺葬为代表。这些岩葬中,即有大量的文物出土,又有非常精美的石刻画像,岩画等等,文化内涵十分丰富。 (4)丰富的独具特色的饮食文化 宜宾餐饮的繁荣兴旺,造就一批以“叙府糟蛋”、“宜宾芽菜”为首的传统食品和以“宜宾燃面”为主的风味小吃,其做工考究,色香味俱全,文化底蕴极深,历史源远流长,形成了一道具有宜宾特色的饮食文化风景线。 叙府糟蛋 “叙府糟蛋”始于清代同治年间(公元)1864年,距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它风味独特,是全国稀有品种。它有蛋质细嫩,色泽洁亮,味道鲜香、营养丰富等特点,深受群众喜爱,远销国内外,在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全会上获得奖章奖状。八十年代被原中商部多次评为优质产品,在全国享有盛誉。 宜宾芽菜 是宜宾市传统的著名土特产品,距今已有一百七十多年的历史。其特点:香、甜、脆、嫩,是蒸扣熬汤,做面食调料的最好食品,深受群众喜爱。宜宾芽菜,久负盛誉远近驰名,畅销省内外,在民国初期还远销港澳地区。 宜宾燃面 “燃面”是宜宾的名小吃之一。由于做工精细,调料考究,味美爽口,不仅为本市群众喜爱,深受全国人民欢迎。食后顾客大多赞誉“宜宾燃面香”。 1961年4月朱德委员长来宜宾视察工作时,曾在翠屏山公园亲自品尝了宜宾燃面,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燃面”的特点是:燃而不粘,油而不腻,味鲜爽口,香气浓郁,颇具地方特色。 3、三江分隔,三山对峙,三塔鼎立 丰富的水系,优美的自然景观构成了宜宾优越的自然环境,岷江和金沙江汇合于宜宾旧城,万里长江从此开始,滚滚东流而去,宜宾城市由于三江分隔而自然形成了组团式布局结构,景色优美的河流水系成为宜宾城市主要的自然环境资源,也是宜宾城市的特色之一。 宜宾城市的四周有翠屏山真武山、催科山、七星山三座高山对峙。翠屏山郁郁葱葱,催科山峻峭挺拔,七星山云遮雾绕,自然环境非常优越,形成了宜宾城市的绿色生态屏障,构成了宜宾古城的多彩多姿的天际轮廓线。 黑塔、白塔、旧州塔三塔鼎立,相互观望,形成了宜宾城市独特的景观视线。 4、独特的城市格局 明太祖洪武六年,宜宾城成了叙州府治,明代古城接近正方形,街道布局为传统街坊式,众多纵横交错的街道形成“棋盘式格局”。干道均向江岸延伸,使水陆交通相互衔接,明代石城奠定了宜宾旧城区的格局,现古民居风貌、古城棋盘式格局和轮廓犹存。 5、富有地域特色的建筑风格 宜宾传统建筑以川南民居为主,多为清朝中晚期至解放前建造,民居多为青砖、青瓦的老式瓦房,穿斗式结构,门楣多由花砖砌成,雕工精细,颇具艺术价值。宜宾的古建筑多以砖木结构为主,体量适中,尺度宜人。 6、深厚的文化底蕴 宜宾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古往今来,物宝天华,人杰地灵,文化发达,内容涉及政治、军事、文学、艺术等诸多领域,出现了许多有着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如李硕勋、赵一曼等。 充分把握住这几大特色,可使宜宾历史文化名城立于不败之地。 因此,宜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主题特色是: 以僰文化、酒文化、饮食文化等为主题,并与三江分隔、三山对峙、山环水绕的山水自然环境相融合,形成了独特的以旧城为主体、以三江口为核心、以滨江水域为纽带、以山体为点缀的组团式山水城市空间格局和特色。第二章 关于“9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分析评价一、“94”规划概况 宜宾市在94年进行了一次较为系统、全面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对宜宾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对宜宾市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二、基本要点 1、规划期限:近期规划:19922000年 远期规划:19922020年 2、主题特色: (1)万里长江第一城独特的地理环境及其战略地位是任何城市无法取代的; (2)古老的酒文化、精湛的酿酒技艺,以五粮液为龙头的酿酒业已成为宜宾经济的一大支柱。 主题特色为:历史长河、山水城塔交相辉映。 五粮魔水、古今中外异彩分呈。 3、保护内容:按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保护 (1)保护重点放在一片二线三个点上 一片古城风貌区合江门地段 二线传统古街道及沿江风景线 三点大观楼、真武山古建筑群、流杯池及其石刻 (2)整体空间环境的保护 沿江风景线的保护 空间通视廊的保护 三塔保护 三江保护 三山及自然环境特色景区的保护 (3)文物古迹点的保护 按分级保护原则分为三级 一级为绝对保护 二级为重点保护 三级为一般保护 4、保护措施 (1)积极疏散旧城人口。 (2)占用文物古迹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安排搬迁。 (3)对文物古迹的保护、维修,应保持原有风貌。 (4)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5)提高市民的保护意识。三、实施情况 “94”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实施以来,文物保护部门按照编制的规划对各级文物古迹进行了保护,如对合江门地段、冠英街民居、大观楼、云南会馆等一些重点地段和文物古迹点进了保护和修缮,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四、城市“97”总规对“9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的评价 城市“97”总规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基本上根据“94”规划的原则和要求对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出了总体规划的原则构想和保护措施。 1、“94”规划总的说来是成功的,具体体现在: (1)从城市的整体环境出发,较好的确定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框架结构。 (2)确定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主题特色。 (3)较为准确地确定保护的内容,以及整体空间环境的保护内容。 (4)较为科学地拟定了保护措施。 (5)规划内容较为全面,成果达到了一定深度。 2、由于“94”规划所处客观环境、历史条件限制、认识以及科学发展等因素的局限,在目前的形势和保护要求下,该规划存在一定的不适应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几下方面: (1)保护规划的层次模糊,保护内容缺少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2)主题特色提炼不完善。 (3)缺少具体指导实践操作的保护图则。 (4)保护措施不是十分完善。 (5)对文物古迹点的具体保护缺少对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作进一步的阐述和说明。五、名城保护面临的问题与分析 1、名城保护面临的问题 当今宜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主要面临着几方面的问题: (1)建设性破坏,导致历史风貌、传统文化特色的丧失。 在今天的宜宾,随着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受城市建设直接冲击较大。 许多传统古街道、文物古迹得不到合理的保护与更新。直接破坏文物的行为屡禁不止,如栈房街、光复街已遭大面积拆除,潼关码头的传统特色已逐步消失等。 (2)文物古迹、传统古街道的抢救保护工作任务艰巨。 名城保护力度不够,管理措施不当,执行不力,资金难以到位,许多文物古迹、传统古街道面临人为和自然的双重损坏,保护工作任务艰巨。 (3)城市总体风貌塑造不够,名城文化内涵显现不够。 城市景观建设、旧区改建、旅游开发与名城保护没有合理的联动,历史文化氛围未得到强化、塑造,使得名城的潜在优势难以得到充分发挥,难以形成鲜明的城市总体风貌,难以显现名城文化的深厚内涵。 (4)名城保护技术、管理工作尚待提高 缺乏名城保护体系规划,技术工作不够完善,相关法规不健全,管理工作仍需加强。 2、对问题的分析 所有这些问题主要是新时期保护与更新的矛盾,我们认为对造成问题的原因分析为以下几方面: (1)保护概念落后,相关研究滞后。 保护概念落后特别反映在一些规划设计的错误上,这种错误很大程度上源于当时规划设计者落后的名城保护概念,对一些该保的不能充分考虑,或者保护方式存在问题。 与此同时,缺乏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科学评估,缺乏对建筑、街区、城市历史演变的研究,缺乏城市特色的研究,名城保护的相关研究不足。 旧区改建方式方法不当。 (2)管理部门缺乏较大范围内调节开发强度的措施。旧城开发的政策性引导和约束表现出的力度不大,改造方法上“简单化”,对城市的肌理、风貌破坏严重。缺少延续城市特色,引导城市个性建设的典范。 (3)规划编制、管理存在不足。 宜宾城市总体规划、名城保护规划对现实中名城保护工作的指导性不足,使得名城保护的原则、设想难以在土地、空间使用管理上落实。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及其原则、依据、期限及范围一、规划指导思想 历史文化名城是一种特殊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是先人为我们留下的宝贵财富,是社会历史文化的综合成果。历史文化名城宜宾具有其他城市所不能代替的地位和作用,名城保护应尊重和维护城市整体空间环境特色,发掘和弘扬历史文化内涵,协调好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让民族传统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融为一体,进一步提高“名城”的知名度,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促使“名城”更加兴旺发达。二、规划原则 (一)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二)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三)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四)历史文化名城应该保护城市的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和重要标志物,保护和延续古城的格局和风貌特点,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优秀传统文化,保护规划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制和落实。 (五)应当充分认识和分析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及性质、形态、文物分布等特点和价值,因地制宜地确定保护原则、目标、重点和要求,突出名城的历史环境特征。 (六)要从城市总体上采取措施,为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又要注意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使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 (七)应注意对城市传统文化内涵的发展与继承,促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八)应当突出保护重点,即: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其环境,对具有传统风貌的街区,以及需要保护的文物古迹,或在城市发展史上有历史、科学、艺术、人文价值的优秀近现代建筑等,要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予以重点保护。 (九)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在当前特别要注意对濒临破坏的历史文物古迹的抢救与保护,不使其继续被破坏。在历史文化保护区,要坚持以保护为主,采取保护、整治和进行必要的改建相结合的原则,避免以假代真(以仿古建筑取代古建筑)的做法,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原则和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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