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经营合同模板集合十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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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经营合同模板集合十篇 联合经营合同模板集合十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帮大家的联合经营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应,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料瓶回收和供应工作,支援四化建立,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联合经营单位 物资回收公司(料瓶商店)以下称(甲方) 街道办事处以下称(乙方) 第二条联合经营企业名称 市物资回收公司料瓶联合经营店 第三条组织领导 甲方出三名,乙方出十名(各街道办事处出二名)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一名,付主任假设干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视。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工作职责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料瓶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展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第五条经营范围 1旧料瓶、碎玻璃。 2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3有权经营地区的购销业务。 4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旧料瓶的经营业务。 5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第六条价格权限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展工作。 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收购价,交换价,销售价。 3在执行统一销售价的根底上,联营店可根据市场的行情变化和地区差价,有权在不超过10%的浮动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 4在地区开展业务,应服从当地价格管理,不得采取高价吸引开展业务。 5市区不得采取违犯统一价格的手段,吸引代购点和自营户的回收业务。 第七条财务管理 1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 2按照上级规定,按月、季度编报进,销,费用,利润,方案,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家财税部门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4帐目清楚,核算准确。 5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报工作情况资料。 第八条人员及盈亏分配 1联营店的工作人员,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那么从实际出发,合理定员如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时,必须管理委员会批准,原那么上从待业青年中挑选。 2甲方派驻联营店的辅导员,其工资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负责,派驻人员,不得从联营店索取额外利益。 3联营店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月工资不得超出50元,要根据任务轻重,奉献大小,确定合理差距。 4联营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工作情况需要参照国营企业标准执行。 5联营店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条例,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工伤,联营店要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见报请联营企业委员会研究经上级批准,做一次性处理费用从利润中按三、七比例甲乙分担。 6联营店实行每月结算一次,经营利润所获纯利,采取按季统算的方法,实行三、七分成,即乙方分七成,甲方分三成,利润分成后,双方各自按上级规定缴纳。 所得税和利润上交。如因形式变化及政策性原因发生正当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分成比例分担。 7联营店只负责与日常经营商品有关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管理委员会核定的行政办公费用如果发现任意扩大开支、乱摊费用的时候,除按规定扣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8未经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发生违犯市场管理和价格政策所造成的损失,由从事经营方和直接负责人负责,不能从费用中列支。 9联营企业只负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本企业从事经营工作人员根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奖励标准,其他奖金和报酬均由乙方自行从分得的利润中解决,不列联营企业费用支出。 10联营店在经营中发生的商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联营企业负责。 第九条甲乙双方联营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双方都同意继续联营,须另立联营合同,或延期执行原合同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在两个月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那么,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双方意见一时不能统一,可报请签证机关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经双方上级批准和合同管理机关签证之日起生效,并按规定办理工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及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企业终止联营后,库存商品均按帐目数量,金额,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假设干份,送交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 代表人: 主管部门: 负责人: 乙方: 代表人: 主管部门: 负责人: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应,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回收和供应工作,支援“四化”建立,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物资回收公司(商店)称 (甲方) 路街道办事处称 (乙方) 市物资回收公司路联合经营店 甲方知名,乙方知名(各街道办事处知名),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一名,付主任假设干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视。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展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1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2有权经营地区的购销业务。 3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旧的经营业务。 4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5。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展工作。 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收购价、交换价、销售价。 3在执行统一销售价的根底上,联营店可根据市场的行情变化和地区差价,有权在不超过的浮动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 4在地区开展业务,应服从当地价格管理,不得采取高价吸引开展业务。 5市区不得采取违犯统一价格的手段,吸引代购点和自营户的回收业务。 1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 2按照上级规定,按月、季度编报进、销、费用、利润、方案,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家财税部门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4帐目清楚,核算准确。 5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报工作情况资料。 1联营店的工作人员,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那么从实际出发,合理定员。如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时,必须管理委员会批准,原那么上从待业青年中挑选。 2甲方派驻联营店的辅导员,其工资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负责,派驻人员,不得从联营店索取额外利益。 3联营店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月工资不得超出元,要根据任务轻重,奉献大小,确定合理差距。 4联营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工作情况需要参照国营企业标准执行。 5联营店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条例,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工伤,联营店要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见报请联营企业委员会研究经上级批准,做一次性处理。费用从利润中按比例甲乙分担。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应,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回收和供应工作,支援四化建立,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联合经营单位联合经营合同 物资回收公司(料瓶商店)以下称(甲方) 街道办事处以下称(乙方) 第二条 联合经营企业名称 市物资回收公司联合经营店 第三条 组织领导 甲方知名,乙方知名(各街道办事处知名) 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名,付主任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视。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工作职责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料瓶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展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第五条 经营范围 1、。 2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3有权经营地区的购销业务。 4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的经营业务。 5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第六条 价格权限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展工作。 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收购价,交换价,销售价。 3在执行统一销售价的根底上,联营店可根据市场的行情变化和地区差价,有权在不超过10%的浮动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 4在地区开展业务,应服从当地价格管理,不得采取高价吸引开展业务。 5市区不得采取违犯统一价格的手段,吸引代购点和自营户的回收业务。 第七条 财务管理 1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 2按照上级规定,按月、季度编报进,销,费用,利润,方案,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家财税部门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4帐目清楚,核算准确。 5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报工作情况资料。 第八条 人员及盈亏分配 1联营店的工作人员,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那么从实际出发,合理定员如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时,必须管理委员会批准,原那么上从待业青年中挑眩 2甲方派驻联营店的辅导员,其工资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负责,派驻人员,不得从联营店索取额外利益。 3联营店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月工资不得超出元,要根据任务轻重,奉献大小,确定合理差距。 4联营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工作情况需要参照国营企业标准执行。 5联营店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条例,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工伤,联营店要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见报请联营企业委员会研究经上级批准,做一次性处理费用从利润中按三、七比例甲乙分担。 6联营店实行每月结算一次,经营利润所获纯利,采取按季统算的方法,实行三、七分成,即乙方分七成,甲方分三成,利润分成后,双方各自按上级规定缴纳。 所得税和利润上交。如因形式变化及政策性原因发生正当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分成比例分担。 7联营店只负责与日常经营商品有关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管理委员会核定的行政办公费用如果发现任意扩大开支、乱摊费用的时候,除按规定扣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8未经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发生违犯市场管理和价格政策所造成的损失,由从事经营方和直接负责人负责,不能从费用中列支。 9联营企业只负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本企业从事经营工作人员根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奖励标准,其他奖金和报酬均由乙方自行从分得的利润中解决,不列联营企业费用支出。 10联营店在经营中发生的商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联营企业负责。 第九条 甲乙双方联营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双方都同意继续联营,须另立联营合同,或延期执行原合同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在两个月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那么,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双方意见一时不能统一,可报请签证机关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经双方上级批准和合同管理机关签证之日起生效,并按规定办理工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及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企业终止联营后,库存商品均按帐目数量,金额,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假设干份,送交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 代表人: 主管部门: 负责人: 乙方: 代表人: 主管部门: 负责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 市 区 路 号的 酒店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根底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酒店经营业务(含住宿 。)。 二、承包期限: 年 月,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万元,乙方必须于每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承包金。(是否分期支付,可自行约定) 2、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承包经营保证金5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该承包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且乙方未违约甲方归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应当由其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时。甲方可不经过乙方同意,将相应款项直接从其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因此导致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缺乏30万元的,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交纳。 2、将 酒店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酒店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详细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负责办理 酒店的证照。 5、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 个月后即告解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 酒店,并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 3、协助甲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确保酒店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保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5、不得随意更改酒店建筑构造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方可开工。 6、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7、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酒店,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酒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9、 政府有关部门因乙方经营涉及或处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交纳。 10、乙方不得无故停顿营业,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 酒店声誉和形象的事。 11、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平安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2、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税费、各类管理费等与本酒店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展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承包期内,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酒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酒店建筑构造及用途。 3、 乙方损坏酒店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乙方经营超出酒店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受到相关政府机关行政处分或在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停顿。 5、 逾期 天以上未缴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 6、 乙方未遵守甲方与 公司签订的 酒店经营加盟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 承包期内,乙方经营酒店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影响甲方及 酒店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六、酒店印章的保管、使用 酒店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与酒店有关的印章,乙方对外联系业务原那么上以个人名义开展工作,确因业务需要加盖具与酒店有关的印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免责条款: 因国家、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1、该酒店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酒店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酒店因城市建立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酒店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诸如天灾、战争等等)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甲、乙双方同意在承包期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包费用按乙方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通知 1、 依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而发出的所有通知或其它通信应以书面形式进展。上述通知或通信可以专人送达,或以挂号信件或 (随后以挂号信件)发送。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发包方(甲方): 联系 : 地址: 承包方(乙方): 联系 : 地址: 2、甲、乙双方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均应当在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发生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在向对方列示的任一送达地址送达有关文书时,如果发生收件人回绝签收或其他无法送达情形的,那么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那么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 元计算。如逾期超过 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那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酒店及其它财物,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2、承包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假设支付的违约金缺乏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 酒店形象和声誉的活动,那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那么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云南房美房地产开发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那么,就甲方位于XXX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以兹共同履行。 一、合作开发地块范围及现状甲方所有的地块标的物(以下简称为:开发地块)该宗地块位置:共计105.6亩。其中集体土地约:43.5亩国有土地约:62.1亩 二、合作开发地块的性质及权属两块土地中,43.5亩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属村民集体所有;62.1亩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已完成收储,但补偿款尚未到位,且未进展土地一级开发。 三、合作开发方式(自愿退股协议书) 1.甲方提供上述开发地块与乙方进展合作,双方合作办理两块土地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甲方需把国有土地的土地补偿款提供应乙方作为开发经费,其余工程全部开发资金由乙方负责负责解决。 2.乙方承诺在43.5亩的集体土地之上为甲方建立联排别墅住房23125,(按625口人计算,37/人)及农贸市场、商业区(共5000)。本工程合作中,甲方62.1亩国有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将提供应乙方作为开发经费,如补偿款达30万元/亩,那么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集体土地工程的开发建立,如补偿款未达30万元/亩,那么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由甲方出资多少作为补充开发经费,但甲方必须提供开发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拆迁赔偿及将场地建立移交给乙方。 双方议定甲方为乙方争取国有土地的开发资格、甲方将国有土地补偿款作为乙方开发建立集体土地上所有物业的开发经费,那么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集体土地工程的开发建立。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尽快办理43.5亩的集体土地建立新农村统建房的相关手续,乙方对相关事项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2.甲方需尽快争取已经收储的国有土地的补偿款(30万/亩)到位,资金到位后,由甲乙双方建立共管账户,双方共同管理。 3.框架协议签署后,甲方有义务推动开发地块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甲乙双方共同尽快推进62.1亩国有土地一级开发后土地的招拍挂工作,并保证乙方顺利摘牌该土地,甲方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事项。 5.甲方应保证该开发地块没有进展买卖、赠予、没有涉及及抵押及第三者权益,并免遭第三者(包括政府、抵押权人、债权人等)的追索。今后因该开发土地的权属争议等原因产生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6.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7.甲方负责上述地块上居民的安置。甲方保证在上述地块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拆迁赔偿工作。 8.甲方应全力配合协助乙方办理该工程的报批报建手续,提供并签署(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9.在该工程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该工程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以进展开工。 10.乙方在合作开发此开发地块时应取得合法的有关开发手续,如因开发手续不符合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11.如果乙方在中途出现资金缺乏或无能力开发,而需要将工程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 12.乙方开发集体土地地块(43.5亩)的所有承诺将于国有土地地块(62.1亩)招拍挂后,乙方顺利摘牌该块土地且完成相关手续,土地已转移至乙方名下方可履行,如乙方未能得到摘牌该62.1亩国有土地,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假设甲方提供的开发地块的产权确认出现争议;或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展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和文件,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实现土地开发目的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或在政府审批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出完备的报批报建手续,及不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不用承担责任,但应该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假设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设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协议的生效、修改与终止 1.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为合作开发地块工程的框架协议,各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内容和规定,并参照国家和云南省的有关合作开发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并补充签订工程合作开发合同,以保证合作工程开发建立的相关规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在工程合作建房合同中予以明确。补充协议、工程合作建房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就上述工程完成改造建立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 :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 : 帐号: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工程 工程名称: 地址: 第二条 工程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工程占地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土地使用权人为:。 第三条 工程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1)拟建工程,规划占地平方米,位于地块端。 (2)拟建工程,规划占地平方米,位于地块端。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方提供用地,提供全部建立资金。 2、工程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乙方分得,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工程总投资为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工程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工程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每次出资万元,预收款万元;乙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每次出资万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方安排以下时间付款。 (1)在本协议签署后日内,方向方支付总投资的%,内含定金万元,合计万元; (2)在本协议签署后日内,方向方支付总投资的%,内含定金万元,合计万元。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工程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工程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工程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工程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工程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工程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工程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工程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工程可以合法开工建立。 第七条 承包发包工作安排 合作工程由第三方承包开发建立,在甲方办理前期手续时,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第八条 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织合作工程工程关联办公室,详细协商工程管理、工程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管理办公室安前述第六、七条职责规定,详细协调、落实。 第九条 物业交付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工程应取得建立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合作工程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工程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的产权,乙方分得的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 1、本钱核算范围: 2、决算 3、财产清偿: 4、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 保证 1、该工程资金在行开户管理。 2、方经济责任由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催促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方愿以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图书批发兼零售业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伙经营企业名称:陶冶书社。 二、业务范围: 1.批发图书及有声读物。 2.零售图书及有声读物。 三、合伙各方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1.甲方投资现金万元。又运输车一辆,每年按元计折旧费。 2.乙方投资现金万元。 3.丙方投资现金万元。又店房(m2)一间、库房(m2)一间,店房、库房每年使用费按万元计。 各方投资在书社开业前15天到住。 四、书社财产为全体合伙人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合伙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书社的全部或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债务。 五、合伙成员出资额及因参加本联营而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六、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在依法交纳营业税及其他规定费用后,书社所得尚需提取适当的储藏基金、开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而后,合伙各方按下述比例分配:甲方:57;乙方:15;丙方:28。各方亦按上述比例承担亏损风险。 七、书社的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 1.由X X任书社经理,XXX、XXX任副经理 . 2.由X推荐主管会计一名,XX、XXX各推荐助理会计一名。 3.图书采购主要由XXX负责;运输、销售主要由XXX、负责。 八、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如果退出,除赔偿其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付其出资额的5作违约金。 2.联营成员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得参加其他半严密型联营,否那么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九、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生效日从审批之日算起,有效期至20年月X日终止。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合伙成员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二份,送X X、X各一一份。 甲方:X X 乙方:X X X 丙方:X 地址:X X 地址:XX X 地址:X X X X 签约时间:X年X月日 鉴(公)证机关:(公章) 。 经办人:X X X(签章) 。 X X X年月X日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应,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回收和供应工作,支援四化建立,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联合经营单位联合经营合同 物资回收公司(料瓶商店)以下称(甲方) 街道办事处以下称(乙方) 第二条 联合经营企业名称 市物资回收公司联合经营店 第三条 组织领导 甲方知名,乙方知名(各街道办事处知名) 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名,付主任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视。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工作职责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料瓶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展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第五条 经营范围 1、。 2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3有权经营地区的购销业务。 4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的经营业务。 5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第六条 价格权限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展工作。 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收购价,交换价,销售价。 3在执行统一销售价的根底上,联营店可根据市场的行情变化和地区差价,有权在不超过10%的浮动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 4在地区开展业务,应服从当地价格管理,不得采取高价吸引开展业务。 5市区不得采取违犯统一价格的手段,吸引代购点和自营户的回收业务。 第七条 财务管理 1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 2按照上级规定,按月、季度编报进,销,费用,利润,方案,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家财税部门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4帐目清楚,核算准确。 5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报工作情况资料。 第八条 人员及盈亏分配 1联营店的工作人员,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那么从实际出发,合理定员如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时,必须管理委员会批准,原那么上从待业青年中挑选。 2甲方派驻联营店的辅导员,其工资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负责,派驻人员,不得从联营店索取额外利益。 3联营店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月工资不得超出元,要根据任务轻重,奉献大小,确定合理差距。 4联营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工作情况需要参照国营企业标准执行。 5联营店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条例,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工伤,联营店要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见报请联营企业委员会研究经上级批准,做一次性处理费用从利润中按三、七比例甲乙分担。 6联营店实行每月结算一次,经营利润所获纯利,采取按季统算的方法,实行三、七分成,即乙方分七成,甲方分三成,利润分成后,双方各自按上级规定缴纳。 所得税和利润上交。如因形式变化及政策性原因发生正当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分成比例分担。 7联营店只负责与日常经营商品有关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管理委员会核定的行政办公费用如果发现任意扩大开支、乱摊费用的时候,除按规定扣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8未经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发生违犯市场管理和价格政策所造成的损失,由从事经营方和直接负责人负责,不能从费用中列支。 9联营企业只负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本企业从事经营工作人员根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奖励标准,其他奖金和报酬均由乙方自行从分得的利润中解决,不列联营企业费用支出。 10联营店在经营中发生的商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联营企业负责。 第九条 甲乙双方联营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双方都同意继续联营,须另立联营合同,或延期执行原合同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在两个月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 约。否那么,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双方意见一时不能统一,可报请签证机关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经双方上级批准和合同管理机关签证之日起生效,并按规定办理工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及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企业终止联营后,库存商品均按帐目数量,金额,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假设干份,送交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 代表人: 主管部门: 负责人: 乙方: 代表人: 主管部门: 负责人: 因乙方决定将公司生产经营事宜与丙方共同合作,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乙方与丙方协商一致经甲方同意确认,对xxx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亨利润,共担亏损。 第二条 合作经营工程和范围 xx服装服装生产及销售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9 月 30 日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佳都服装现有设备财产(详附件)出资,计人民币元。按所有权与经营权别离的原那么由丙方经营管理。 合作人(丙方)为履行经营管理义务,愿出资现金人民币伍拾万元,并以出资为限承担亏损。 2、 合作人(丙方):。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2208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协议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经营期的资金。 3、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不得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现有设备由乙方所有,新增设备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间乙方所有的设备不计提折旧。如生产经营需再次投入资金,另立投资协议,各合作人签字确认生效。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按约定比例分配, 乙方占50%,丙方占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签名确认的财务报表,出具利润分配确认书给丙方,并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润给丙方。 2、债务承担:本合作协议订立之前债务由乙方承担,债权由乙方所有。本协议订立之后的债权债务以各合作人的盈余分配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营风险的承担:甲方仅具有登记人身份,已全权委托方乙方及丙方经营,盈余与甲方无关。投入资金全部由乙丙两方投资,独立经营,独立管理,自担风险,自负责任,自负盈亏,涉及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与责任由丙、乙两方承担。甲方不干预甲、乙两方的合法经营。 第六条出资的转让及退资 1、各协议人出资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三年期间不得转让,也不得要求退还出资。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权利 1、 乙方为合作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对外代表公司,不参与生产经营日常事务的详细管理。其主要权责是: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其所订合同所产生的收款承担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赔偿责任。 决定重大财务支出,按月按定额拨付资金到财务账户给丙方作为日常开支。 保管公司印章及财务章,支付合作债务,承担合作终止的债务。 按约定时间支付合作人报酬及应分配的利润。 2、合作人 担任厂长职务,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 履行厂长的职责,对所有资产进展管理,遵守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平安生产条件,确保平安生产及承担资产平安责任 履行厂长的职责,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展日常管理及审批;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地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如因违法或违规经营,企业受到有关部门查处而造成停业、歇业或被取缔的;因经营形成对外拖欠债务、工人工资等情况的;因治安消防平安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承担赔偿责任。 按乙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组织生产及组织交付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生产所需原材料;对生产产品的质量及期限承担责任。 具有月预算定额内日常财务开支审批权。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开支、费用需 签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项下公司名义对外举债,不得对外签署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签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项下公司的财产及印章。 丙方的对日常事务进展监控。 制订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报乙方批准。 3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协助丙方 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展日常管理。对乙方报告生产工作。 4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监视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5、 由丙方 负责业务工作的日常详细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6、 由丙方 负责处理财务及主持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7、由 任总经办主任,负责各印章的加盖及报关事务及日常行政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权利: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作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第八条 制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制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展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应当慎重、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制止合作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 3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承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作期届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合作期间地亏损到达100万元;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如双方不能就继续合作达成协议或合作终止,丙方应无条件退出,并交付资产给乙方。超出乙方现有资产部份应按投资比例返还给丙方。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开展的原那么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xx市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协议人违反本协议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合同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包括诉讼所支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 合作人: 合作人: 年月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应,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回收和供应工作,支援“四化”建立,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物资回收公司(商店)称(甲方) 路街道办事处称(乙方) 市物资回收公司路联合经营店 甲方知名,乙方知名(各街道办事处知名),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一名,付主任假设干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视。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展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1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2有权经营地区的购销业务。 3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旧的经营业务。 4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5。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展工作。 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收购价、交换价、销售价。 3在执行统一销售价的根底上,联营店可根据市场的行情变化和地区差价,有权在不超过的浮动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 4在地区开展业务,应服从当地价格管理,不得采取高价吸引开展业务。 5市区不得采取违犯统一价格的手段,吸引代购点和自营户的回收业务。 1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 2按照上级规定,按月、季度编报进、销、费用、利润、方案,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家财税部门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4帐目清楚,核算准确。 5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报工作情况资料。 1联营店的工作人员,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那么从实际出发,合理定员。如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时,必须管理委员会批准,原那么上从待业青年中挑选。 2甲方派驻联营店的辅导员,其工资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负责,派驻人员,不得从联营店索取额外利益。 3联营店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月工资不得超出元,要根据任务轻重,奉献大小,确定合理差距。 4联营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工作情况需要参照国营企业标准执行。 5联营店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条例,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工伤,联营店要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见报请联营企业委员会研究经上级批准,做一次性处理。费用从利润中按比例甲乙分担。 6联营店实行每月结算一次,经营利润所获纯利,采取按季统算的方法,实行分成,即乙方分成,甲方分成,利润分成后,双方各自按上级规定缴纳所得税和利润上交。如因形式变化及政策性原因发生正当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分成比例分担。 7联营店只负责与日常经营商品有关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管理委员会核定的行政办公费用。如果发现任意扩大开支、乱摊费用的时候,除按规定扣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8未经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发生违犯市场管理和价格政策所造成的损失,由从事经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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