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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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篇一: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高等职业学校、 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促进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 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 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要点。 2.高职高专院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 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 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教学工作是学校经 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学校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3.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高等技术应用 性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教学规律, 改进教学管理工作, 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主动性、 创造性; 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 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 研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形成特色,提高教学质量。 4.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 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 管理与评价,教师队伍管理,实验室、实训基地和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5.本要点供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 及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各类教 育机构(不含自学考试)参照实施。 二、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6.健全教学工作的领导制度。院(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院(校)长协 助院(校)长主持教学日常工作。学校有关教学及其管理的指导思想、长远规划、重大改革举 措、 重要政策措施等, 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 由院(校)长会议或院(校) 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要建立健全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和各级领导定期听课、学习、调研的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水 平。 7.建立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熟 悉教学工作、有经验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在院(校)长领导下,研究和决定学校教学管理工 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8.建立院 ( 校 ) 、系两级教学管理机构。 (1)学校要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在整个教学管理系统中的职能作用,明确 其职责范围,建立协调的工作关 系。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应健全机构,配备得力人员,以保证教学工作的稳 定、有序运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2)系级组织是学校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系主任全面负责系教学管理工作,系可根据 情况设教学秘书或教务员处理日常教学行政的具体工作。 9.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按教学计划规定实施教学工 作,开展教学研究、科技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是否设置教研室由学校自主 确定。不设教研室的,其教学工作可由系或其它组织形式实施。 10.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要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相对 稳定的教学管理队伍。 要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和管理理论培训, 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国内外教 学管理人员的交流、考察活动,适应教学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需要。 三、教学计划管理 11.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学校保证教学质 量的基本教学文件,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要 在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 学校自主制订。 教学计划既要符合高等技术应用性人 才的培养规格,有相对稳定性,又要根据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新情况,适时进行 调整和修订。为突出教学计划的针对性,可聘请一些在本专业长期工作的企业人员、学校教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13 / 113师和管理干部一起组成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同制订,并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教学计划一 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12.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制订教学计划的前提条件。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面向 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依据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用人部门 对人才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专业目 标的确定应努力体现学校和专业特色。 13.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 全面发展;突出针对性和应用性;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贯彻产学结合思想;从实际出发, 办出特色原则。 14.教学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 (1) 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2) 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3) 修业年限; (4) 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 (5) 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6) 必要的说明。 15.制订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是:学习理解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 查;组织校内和社会用人单位专家论证培养目标、基本规格、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教务 处提出本校制定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和要求。 由系主持制订教学计划方案。 经学校教学工作 (学术)委员会审议,主管校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16.教学计划的实施 (1) 教务处编制分学期的教学进程计划,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安排每学期课程 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室和其他教学场所,确定考核方式; (2) 系根据教务处的总体安排,落实任课教师、编制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实施计划; (3) 教学计划确定的课程、教学环节、学时、授课时间、考核方式、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 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 (4) 教学计划的实施是学校教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完成教学任务、稳定教学秩序、 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条件。 教务处要充分发挥学校教学管理中枢的职能作用, 新学期的 课程表应在上一学期结束前确定,经主管院(校)长审批后通知到各相关部门和教师,开学前 一周,要检查教学准备情况。 四、教学运行管理 17. 教学运行管理是学校组织实施教学计划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整个教学运行管理,要抓 住两个重点:一是课堂教学(包括实习、实验教学)的管理,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 主体作用,贯彻教学相长的原则;二是以教学管理职能部门为主体的教学行政管理,应制订 教学工作制度的规程,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 学环节提出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18. 制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最基本的教学文件,学校要重 视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制订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是: (1) 教学大纲要准确地贯彻教学计划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都 要服从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 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要按各自课程结 构的要求有所区别; (2) 随着各校专业设置的不断调整以及专业特色的不断强化,课程开发的任务较重。新开发 的课程,原则上要先制订教学大纲,而后编写讲义或确定教材; (3) 教学大纲要体现改革精神,不能服从于某本教材或某一时期的特定体例;(4) 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本课程的教育目标、 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 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 学生学习要求以及必要说明等部分; (5) 教学大纲由系组织有关教师依据上述原则编写,经系校有关领导认定批准施行。每门课 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要求。 19.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课堂教学的组织与管理是教学管理 工作最基本的管理活动。 (1) 认真选聘有相应学术水平、有责任心、有教学经验的教师任课,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 要补好教育基本理论课,教师开设新课程要有严格的岗前培训制度,并要求课前试讲; (2) 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和讨论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或选用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或教学参 考资料,依据大纲编写学期授课计划、教学进程表和教案; (3) 有组织地进行教学方法研究,对积极钻研并创造新的教学方法,在培养学生良好学风、 提高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作出贡献的教师,要给予奖励。 (4) 积极推广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虚拟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扩大课堂教学 的信息量,提高课堂效率。 20.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实践性教学内容要严格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中对 实践环节的要求进行教学。 各院校要特别重视实践性教学内容的改革, 增开综合性、 设计性、 应用性强的实验项目,加强现场模拟教学的组织和设计,训练学生基本技能和应用能力,规 范实践教学考核办法,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社会实践的组织和安排,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 允许学生自行选择。 毕业设计(论文)要尽可能结合实际任务进行, 要立足于提高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 21.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要对学生进行考核。积极改革考核的内容和方法,着重检 查学生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 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和实际应用能力。 鼓励采用试 题库或试卷库命题,实行教、考分离。要制定严格的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精心安排考 务工作,对考试作弊者,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试卷评阅要认真、公正、客观。教务处 要组织对试卷的复核及抽检工作。 22.学校应重视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的安排与管理,课外作业的份量要适当,安排辅导答疑 要适当。安排非教学活动不得占用教学活动时间。 23.日常教学管理。学校要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学期的运行表、课表、考表,保证全校 教学秩序稳定。 对这三项重要表格文件的执行情况要有管理制度和检查办法, 执行结果要记 录在案。在实施过程中,要经常了解教学信息,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及课表变更的审批。及 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 24.学籍管理。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学籍变动、毕 业资格的检查、考核与管理。学校应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学籍管理办法,并建立 学籍档案。 25.学生注册制度的改革与管理。学生注册是学籍管理最基本的手段之一,要维护学校注册 制度的严肃性,建立严格的学期注册制度。在注册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学年制、学分制的改 革。 26.教学资源管理。要搞好教室、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教学设施的合理配置与规划建设,充 分加以利用, 保证教学需要, 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 注意根据需要与可能, 改进教室的功能, 建设必要的多功能教室。 27.教学档案管理。各级教学管理部门都要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1)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2) 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3) 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 (4) 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 总结、实习总结等; (5) 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6) 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 资格审核等材料; (7) 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8) 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9) 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10) 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编目造册。建立教学档案查阅制度,充分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教 学档案管理,应充分使用现代化管理手段。 28.要充分发挥系和教研室在教学运行过程的管理职能。教研室应按学期初制订的“教研室 工作计划” ,组织集体备课、公开教学、政治与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定期组织检查和 测评教师的教学进程和教学状况。 系要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和任课教师会议, 及时掌握 教学过程状况总结和交流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经验, 及时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 问题。 29.教务处应协助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系(部)主任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 作研究会,了解、协调和处理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评估 30.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全面的质量观, 持严格的质量标准。要从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内外部各主要因素(教师、学生、管理、政策、 体制等)入手,严格把好质量关,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督导体系,形成分析、评价、反 馈制度,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31.认真抓好教学全过程的管理。 (1) 把好招生质量关,做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后的复审工作; (2) 抓好教学计划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要精心设计整体优化的教学计划,精心组织计划的 实施工作; (3) 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4) 注重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管理; (5) 实行科学化的考试管理,建立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理,进行必 要的试题、试卷和成绩分析,认真进行考试与课程教学工作总结; (6) 实行毕业生质量的跟踪调查制度。 32.建立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并制订科学的、可操作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全 校的教学质量检查,学校可根据情况每学年或每学期进行一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3.实行教学工作督导制。选择一批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先进、有丰富教学经验、工作 认真负责的老教师(包括退休教师)和有专业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组成教学工作督导组织,进 行经常性的教学工作督导,及时提供质量信息。 34.建立听课制度。学校主管教学的领导及教务处长、系主任、主管教学的副系主任、教研 室主任都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包括实验、实习课),全面了解教师教课与学生学习的情况, 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教研室应组织教师之间相互听课。 35.组织开展教学评估工作。教学评估是调控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学校教学评估工作应经 常化、制度化。教学工作评估一般包括校、系总体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课程和各项教学基 本建设评估; 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估等。 开展教学评估工作要与日常教学管理与建设相结合, 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为重点, 建立起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 坚持 “以评促建, 重在建设”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 36.教学评估工作要和学校内部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教学评估的结果与教师职务 的评聘和报酬挂钩。对在教学上取得优秀成绩者要给予奖励,对教学责任事故,要分析事故 原因,吸取教训,并按章处理事故责任者。 37.建立教学信息的采集和统计制度。对新生入学基本情况、学生学习和考试情况、毕业生 质量及就业情况等主要教学信息应定期采集并进行统计分析,以不断改进学校的教学工作。 六、师资队伍管理 38.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建设,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 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办学特色的关键。学校 要有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层层落实。要注意培养专业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重 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提高,并且要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不断培养优秀 的青年教师充实到教学第一线。 要通过教学实践、 专业实践(包括科技工作)和业务(包括教育 科学知识)进修,大力培养并尽快形成一批既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水平,又有较强实际工 作能力的“双师型”专职教师作为中坚力量,也可从社会上聘用既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又有 较高学术水平的高级技术与管理人员作为兼职教师。 39.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校自身的教学工作总量和师生总体比例要求,确定学 校的教师编制, 制定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 教师工作量完成情况与教学质量优劣应作为教师 聘任、晋职和提级的依据。 40.学校要明确各级教师的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岗位职责分工。实行聘任制,建立教学岗位 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对教师的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成绩定期进行考核,一般每年 度(学年)考核一次,考核情况载入教师业务档案。 41.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要加强师德建设。新教师要进行岗前培训。有计划 地组织教师参加工程设计和社会实践, 鼓励从事工程和职业教育的教师取得相应的职业证书 或技术等级证书,培养具有“双师资格”的新型教师。学校应十分重视实验技术人员和实习 指导人员的选配和培训。 42.学校应制订各种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政策和措施,设立教师奖励基金,重点向教学第 一线的教师倾斜。 对于工作不负责任, 教学态度不认真, 不能为人师表, 教学效果差的教师, 应调离教学岗位。 七、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43.专业设置与调整。根据社会的有效需求设置专业,要善于发现和预测新的社会需求,针 对职业岗位或岗位群,设置新的专业。注意优化专业结构,保证基本办学条件,充分发挥学 校自身的优势,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专业。 44.实训基地建设。建设校内系列实训基地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必备条件。学校要 依据所设专业的实际需要,全面规划,逐步实施。实训基地建设要突破只限于感性认识和动 作技能训练的旧模式, 建立有利于培养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能力的新模式。尽可能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相一致,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 境。注意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防止各专业自成体系。地处一个城市的同类学校也可共建 实训基地,还可开展职业培训的有偿服务。 45.重视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 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 46.做好实训基地的实训管理。实训管理包括: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 理和各项管理制度建设,要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提高投资效益。 47.教材建设。教材建设和使用要有合理的规划和完善的制度。基础理论课教材的选用既要注意教材内容的先进性,又要保持教材的相对稳定性,鼓励选用通用教材和国家优秀教材, 特色课程或专业课程可依据教学大纲组织自编教材或讲义。 教材的类型包括文字教材、 实物 教材和声像视听教材等,特别要鼓励教师使用声像视听教材。 48.学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要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抓好教 师严谨的治学作风和为人师表以及学生的学习目的、 学习态度、 学习纪律等方面的学习作风 建设, 形成良好的学风。 结合高职高专院校培养的特点, 鼓励学生学习职业技能及相关知识, 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证书,注意学生的创业精神。要特别重视考风考纪的教育,杜绝考试作弊 行为。把学校的德育工作和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相结合,加强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 49.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教育部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各种制度,制 定完备的教学基本文件,在教学管理制度的规范化上下功夫。 八、教学管理与教育理论研究 50.教育教学管理是一门科学。学校的教学管理必须以正确的教育理论为指导,必须以教学 管理研究和教育理论研究为基础。开展教学管理研究与教育理论研究是所有教学管理人员、 教育研究人员和教师的共同任务。 学校要把教学管理作为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 有计划、 有目的地组织教学管理的一些重点课题进行理论研究。 51.加强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之间教学管理和横向联系与交流,合 作开展教学管理课题的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共同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九、非全日制及函授、广播电视教育的教学管理 52.上述要求同样适用于非全日制及函授、广播电视教育的教学管理。 篇二: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高司199833 号)一、总则 为实现高等学校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 效果,保障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要点。 教学工作的地位。高等学校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开展科 学研究, 从事社会服务等多种职能。 各种类型高等学校的基本职能和根本任务都是培养人才, 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高等学校管理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 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 教学运行管理,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 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基本建设的管理。 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 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 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从事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要以唯物辩证法等科学方法论为 指导, 注意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方法、 思想教育方法, 以及必要的经济管理手段等, 避免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 要注意现代管理方法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 努力推动教学管理的 现代化。 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包括图书情报系统, 后勤服务系统, 卫生保健系统等。 高等学校各个部门都要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需要是合格人 才为中西心,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 7教学投入与教学条件。学校要保证教学经费在全校中占有合理的比例。要用好有限 的教育经费,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要多渠道筹集 教育经费,并随着收集制度的改革,逐步增加对教学工作的投入。 8积极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校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要改 革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着眼于更好地调动各种类型的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学生发展 志趣和特长提供机会,从而有利于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的优秀人才。 二、教学计划管理 9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 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是在国家教委宏观指导下,由各校组织专家 自主制定的,它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不断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 术的新发展,适时得进行调整和修订。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10专业培养目标是制订教学计划的前提条件,必须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要面向 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依据国家教委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学校 实际,体现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要求、体现不同层次、不同学校的培养特色。 11.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原则,理论和实际 结合的原则,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因材施教的原则,整体优 化的原则。 12.教学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一)专业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与专业方向; (二)修业年限; (三)课程设置(含课程性质、类型、学时或学分分配、教学方式、开课时间、实践环 节安排等) ; (四)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五)必要的说明(含各类课程比例、必修选修安排、学分制或学年制等) ; 13.制定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是:广泛调查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论证 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学习、理解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教务处提出本校制定教学 计划的实施意见及要求;由系(院)主持制定教学计划方案,经系(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 论审议,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主管副校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教学计划要保持相对稳 定,并根据需要,隔若干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 14.教学计划的实施安排: (一) 由教务处或系 (院) 编制分学年、 分学期的教学进程计划, 或称教学计划年度 (学 期)运行表,落实每学期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室和场所安排、考核方式等; (二)由教师和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单项教学环节组织计划,如实验教学安排计划、实习 计划、军训计划、社会实践计划等; (三)审定后的教学计划所列各门课程、环节的名称、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考 试或考查) 、开课单位和任课教师等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 批程序执行。 三、教学运行管理 15.在教学管理中,教学运行管理是按教学计划实施对教学活动的最核心、最重要的管 理,它包括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师生相互配合的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和以校、系 (院)教学管理部门为主体进行的教学行政管理。其基本点是全校协同,上下协调,严格执 行教学规范和各项制度,保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保证教学质量。 16.制定课程教学大纲。 大纲可参照国家教委提出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依据学校制 (修) 定教学大纲的原则规定,组织有关教师编写,经系(院) 、校相继认定,批准施行;也可参 照使用国家教委组织制定或推荐的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要努力贯彻正确的指导思想, 体现改 革精神,符合培养目标要求,服从课程结构及教学安排的整体需要,防止单纯追求局部体系 的完善。 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本课程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 时分配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 每门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应当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17.课堂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系(院)与基层教学组织 的任务是: (一)选聘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被选聘的新 开课或开新课教师必须经过所开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建立岗前培训制度; (二) 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讨论教学大纲, 组织编写或选用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与教 学参考书,编制教学日历和教案,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建立听课和自检、自评教学质量的制 度; (三)组织任课教师研究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教学,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的训练;积 极发展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等现代化技术,扩大课堂教学信息量,提高教学效益。 18.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实践教学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各种 实践性教学环节都要制定教学大纲和计划,严格考核。实验教学必要时可以单独设课,或组成实验课群,也可在相关课程内统一安排。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要符合教学要求并尽可能 结合教学实际任务进行,要保证足够的时间。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应尽可能建立保证完成各 类实习和社会实践任务的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践基地。 社会实践的组织形式, 在满足基本要 求的前提下,也可让学生有选择地自行安排。 19.科学研究训练的组织和管理。课外科技活动,要纳入校、系(院) 、基层教学组织及 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计划,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工作,把课内和课外、集 中和分散安排结合起来, 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经费, 组织有经验的教师对学生进 行指导。 20.日常教学管理。要制订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年度或学期的运行表、课表、考表,保 证全校教学秩序稳定。 对这三项重要表格文件的执行情况要有管理制度和检查办法, 执行结 果要记录在案。在实施过程中,要经常了解教学信息,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和课表变更的审 批,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 21.学籍管理。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 的检查、考核与管理。学校应制定本校的学籍管理办法,并建立学籍档案。在日常学籍管理 中应重点管好成绩大卡和学籍卡,做到完整、准确、规范、及时。 22.教师工作管理。 要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量和规定的师生比要求, 确定学校教材编制。 要分别制定必修课和选修课、基础课和专业课、理论课与实践教学环节等不同性质、不同类 别课程的工作量管理办法。要作好每学年(或每学期)教师工作量的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 括: 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态度、教学质量及效果、教书育人、教学改革与研究和其他教 学兼职(如导师、班主任)的完成情况。 23.教学资源管理。要搞好教室、实验室、场馆等教学设施的合理配置和规划建设,充 分加以利用,保证教学需要,提高资源效益。注意根据需要与可能,改进教室的功能,建设 必要的多功能教室。 24.教学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必要的机构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确定各类教学档案内容、保存范围和时限。 教学档案内容一般包括:教学文件、教务档案、教学业务档案、学生学习档案。教务处 及系(院)级教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每年进行档案的分类归档。 四、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25.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要通过不断改善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 内部因素(教师、学生、条件、管理等)和外部因素(方针、政策、体制等) ,通过科学的 评价,分析教学质量,建立通畅的信息反馈网络,从而营造并维护良好的育人环境,达到最 佳教学效果。 26.提高质量意识,树立正确全面的质量观,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要坚持德智体等方 面全面发展的观点,知识、能力和素质综合发展的观点,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协调发展的 观点。 27.搞好全过程质量管理: (一)招生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把好新生质量关,搞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入学 新生会面复审等工作; (二)计划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分布实施; (三)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四)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提供充足的、最新的图书资料,提高计算机辅 助教学、电化教育、仪器设备、体育场多功能教室的水平和教学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五)实行科学化考试管理,主要是建立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 理,进行必要的试题及试卷分析,做好考试及授课工作总结。 28.进行教学质量检查。要经常了解教学情况,加强教学信息反馈过程的管理。各教学 环节的经常性检查,可以通过抽查学生作业、分析平时测验及期中考试成绩和试卷、召开座 谈会、检查性听课等方式进行。定期的教学检查,一般可安排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 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等。 29.教学工作评价是宏观调控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学校教学工作评价一般包括:校、 系(院)总体教学工作评价,要明确目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抓好基础,突出重 点;要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 30.教学工作评价需要一定的组织形式来完成。校、系(院)可成立教学工作评价领导 小组,也可赋予教学工作委员会等组织以相应的职责。 31.坚持教学工作评价经常化和制度化。要把教学工作评价的目标与内容作为日常教学 建设与管理的主要内容,实现教学工作评价与日常教学管理相结合,不搞形式主义。 32.教学工作评价要和学校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通过评价调动教师和干部的积 极性,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凝聚力。 33.重视教学信息的采集、统计和管理。教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新生入学基本情况、 学生学习和考试情况、毕业生质量调查等,主要教学信息应定期采集,并进行统计分析;要 发挥教学信息管理系统和学生教学信息员在教学工作评价中的作用。五、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34.教学基本建设包括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学风建设、教学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它们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建设, 应以学校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坚持下去。在每项 基本建设中要不断提出改革措施,创造稳定、良好的教学环境。 35.学科和专业建设。要科学规划学校的学科和专业结构体系。要拓宽本科专业口径、 扩大专业基础,主干学科和主要学科基础相同的专业应尽可能合并,增强学生适应性。要稳 定和提高基础学科水平,形成基础与应用学科的互补;重视发展应用学科和专业,培养复合 型人才;更新传统学科及专业,适度发展新兴学科、交叉边缘学科及专业;发挥本校优势, 办出特色。要注意根据学科与社会发展,适时进行专业设置、专业方向、培养目标和教学内 容的调整。 专业设置要根据国家教委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36.课程建设。课程建设要进行理论研究,明确总体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要 制定教学规划,进行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的系统建设;要以建设优秀课程为中 心,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改革;要重视系列课程的建设,改革专业的课程结构体系。 要把重点课程建设和优秀课程评选作为一项整体工作,坚持评建结合,以建为主。 37.教材建设。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材建设规划,加强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视听教材 建设的规划工作。采用推荐教材或自编教材及其它辅助教材、教学参考书时,要注重质量。 要鼓励选用国家优秀教材, 并结合教学内容改革与课程建设, 依据教学大纲抓好讲义或自编 教材。要做好教学质量评估和优秀教材评奖,不断提高教材质量。 做好教材的预订、发行管理工作,要制订预订工作的原则和规范要求,开拓教材发行渠 道,改革供应办法,方便学生、教师购书,防止教材的积压、浪费。 38.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要坚持校内外结合,做好全面规划。实验室建设一定要与学科 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匹配,防止分散配置、分散管理、局部使用、低水平重复的低效益建设方式,注意集中力量与条件建设好公共的基础性实验室;做好实验室的计划管理、技术管 理、 固定资产管理和经费管理, 改进分配和设备投资办法, 提高投资效益, 提高设备利用率; 组织实验室建设的检查验收。校内实习基地的建设,要突破仅限于感性认识、技能训练的旧 模式,使之成为可模拟工业、社会等环境,进行综合教育训练的课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同时 要改善实习条件,健全实习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努力把实习与承 担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互利互惠,以取得校外实习单位的支持。 39.学风建设。学风包括教师的治学作风和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 面的学习作风。要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逐步形成好的传统。要 坚持重在教育,建管结合,以建为主的原则,坚持“校、系(院)共同抓,教师人人管”的 作法, 把学风建设与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 要通过教学改革, 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并充分利用选修课、第二课堂等形式扩展学生的学习领域。要特别重视考风建设,通过严肃 的教育和严格的管理,坚决制止作弊等错误行为,纠正不良风气。 40.教学队伍建设。通过体制改革,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学科 研相结合的相对稳定的教学梯队,校、系、教研室均要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层层负责, 抓好落实。要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在职与脱产培训结合,以在职为主;重点抓好中青年骨 干教师的培养提高;注意选拔培养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发挥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的 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充实教学第一线。 41.教学管理制度建设。要制定并完备教学基本文件,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进 程计划、教学日历、课程表、学期教学总结等。要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包括学籍管理、成 绩考核管理、实验室管理、排课与调课、教学档案保管等制度以及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岗位 责任制及奖惩制度;学生守则、课堂守则、课外活动规则等学生管理制度。 六、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42.健全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体制。学校教学工作,要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校 长主持经常工作,并通过职能部门的作用,统一调动学校各种资源为教学服务,统一管理教 学工作进程及反馈信息,实现各项教学管理目标。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校务会议统一 决定,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政策、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要建立教学工作会议和 各级领导定期听课、学习、调研的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学校教学工作要形成整体一致的目标系统, 遵循学校建设总体目标, 编制教学改革和发 展的规划,确定学习各级教学管理目标。 43.建立校、系(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 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和懂得教学工作、 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研究和决定教学管 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44.健全校、系(院)教学管理机构。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机构一般包括校、系(院) 两级: (一) 校级教学管理职能机构要充分发挥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在教学管理系统中 的职能作用,明确各职能处及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协调好各种工作关系。建立必要的业务 指导机构,如教材建设、外语教学、计算机基础教学等委员会,加强各项教学工作的咨询和 指导。 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 教务处的工作状态反映一个学校整体教学 工作的状态。学校应健全教务处的科室机构,配备较强的管理干部队伍,明确组织教学改革 和建设的责任,保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在系(院)级教学管理机构中,由系主任(院长)全面负责系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 等工作,分管教学的系副主任(副院长)主持日常工作。系(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是系(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咨询机构,要定期研究并向系(院)务会议提出有关建议。系(院) 务会议讨论决定本系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 系(院)可设教学秘书和教务员,在教学系主任(院长)领导下,处理日常教学行政工 作并从事教学状态、质量信息的经常性调查了解工作。 45.重视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教研室(学科组)是按学科、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研究 组织。 作为教学基层组织, 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教学任务; 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组织师资的培养提高及提出补充、调整的建议, 分配教师的工作任务;加强相关实验室、资料室的基本建设等。教研室(学科组)要重视开 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质量和学术水平。 46.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要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素质较高、 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干部队伍。 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学管理干部的岗位培训和在职学习, 掌握 教学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提高管理素质和水平。要结合工作实际,有组织地开 展教育科学研究与试验。要创造条件,开展国内外高等学校教学管理人员的相互考察、交流 和研修,以便适应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要求。 七、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 47.搞好教学管理, 必须以教学管理研究和教育研究为基础。 开展教学管理及教育研究, 是所有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及教师的共同任务。在学习与研究过程中,要从中国国 情、从教育科学的规律与特征出发,紧密结合教育及教学管理的实际,不断改进研究方法。 48.教育教学管理是一门科学。开展教学管理及教育研究是一项综合性、应用性强的工 作,要进行科学的组织管理应做到: (一) 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服 务; (二)做好长远和近期的计划; (三)制订阶段实施计划; (四)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组织立项研究; (五)组织校内外、国内外的广泛交流,提高研究水平; (六)发动广大教师和管理干部,结合本职工作进行教育研究,研究队伍实行专职和兼 职相结合。 49.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要紧密结合教学改革的实际。要随着经济建设及体制改革的深 入发展,重视研究教学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注重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 造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个性的发展,实行因材施教。要面向 21 世纪,积极开展人才培养 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要深入进行比较教育研究,努力开展各种教 学实验和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篇三:福建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闽教高200347 号 各有关高校: 现将福建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贯彻 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请及时报我厅高教处。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三年八月十一日福建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更 好地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 高教司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 、 学管理要点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范 ,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实际,制订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人才培养是高等职业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改革 是各项改革的核心, 教学管理在学校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各校应切实加强教学管理 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第三条 教学管理要遵循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规律: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 性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 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毕业生应具有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 宽、素质高等特点;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的主要目 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并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重;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 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际劳动者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 是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 第四条 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不断探索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 律和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 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探索并组织实施教 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形成特色,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管理组织、教学计 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理论教学管理、实践教学管理、师资队伍管理、学业成绩的考核管 理。 第二章 教学管理组织 第六条 院(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院(校)长协助院校长主 持日常教学工作。学校有关教学及其管理的指导思想、长远规划、重大改革决策等,要在党 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院(校)务会议或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学 校还应建立开放、民主的教学管理体制。 成立由社会有关部门的负责人、 知名专家及院校领导组成的校企合作委员会, 研究和决 策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和产教学结合等重大问题。成立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 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懂得教学工作、 有管理专长的教学 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在院(校)长领导下研究和 决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成立由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专家、学校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专业指 导委员会,参与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改革与建设、课程开发、校外实训和学生就业 指导等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第七条 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其职责是协助主管教学的副院 (校)长抓好教学计划、教学运行、教学质量、师资队伍、教学基本建设等教学管理工作。 第八条 系(部)是学校教学管理机构中按专业大类设置的基本单位。系(部)主任全 面负责系(部)的专业建设、教学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系(部)可根据情况设教学秘书或教 务员处理日常教学行政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 教研室是按专业或公共课程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除必须设置的公共课教研室 外,还应按专业设置教研室。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 和组织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第三章 教学计划管理 第十条 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校 保证教育质量和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 据。教学计划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组织专业指导委员会自主制订。教学计划 经论证、院校领导审批确定后,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中途不能随意更改。 第十一条 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制订教学计划的前提条件。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 针和“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用人部门 对人才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确定人才培养目标的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专业目 标的确定应努力体现学校和专业特色。 第十二条 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是: 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的需要; 坚持德、 智、体、 美等全面发展; 突出针对性和应用性; 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贯彻产学结合的思想; 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 教学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 质结构,修业年限,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教学进程总体安排,以及必要的说明。 第十三条 制订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是:学习理解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人 才市场需求调查;组织校内和社会用人单位专家论证培养目标、基本规格、知识、能力和素 质结构, 教务处提出本校制定教学计划的总体意见和基本要求。 由系主持拟订专业全程教学 培训方案,报学校教学工作(学术)委员会审议,分管校长签发执行。 第四章 教学运行管理 第十四条 教务处于前一学年、学期编制下学年的校历和下学期教学进程计划,对各教 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 系(部)根据教务处的总体意见,编制所辖各专业、年级的教学实施计划,经系主任签 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教学实施计划确定的各门课程、教学环节、学时、授课时间、考核方式、任课教师等均 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应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由教研室提出申请,系(部) 审核,教务处批准。 第十五条 认真选聘有相应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有责任心、有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 的教师任教。 注重从社会上聘用既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又有一定教学能力的技术和管理人 员作为兼职教师。系主任负责任课教师的落实工作,经教务处汇总送分管校长批准后,下达 任课通知书。第十六条 新学期的课表应在上学期结束前确定, 教务处负责分发总课表到教学系 (部) 和相关部门,由系通知到有关人员和教学班级。开学前一周,教务处、系(部)要检查教学 准备情况。 第十七条 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最基本的教学文件,理论课程和实践 课程都必须有教学大纲。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要求。 新开发的课程, 要先有教学大纲而后编写讲义或确定教材。没有统编大纲(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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