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使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为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现制订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二)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三)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结合月度生产特点,在全公司内进行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四查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各部门的负责人,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四)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五)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本部门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单位在组织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此项检查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六)每年对锅炉和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厂房建筑、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分别进行专业检查。(七)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可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八)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九)公司对重大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通知书由安全部门填写,经分管领导签署发出。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单位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1、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3、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企业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4、对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6、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7、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8、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9、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10、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11、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12、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1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14、对不使用通风设施,向公共场所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15、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16、对工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17、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任人酌情给予处罚.18、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19、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不及时消除的;不能及时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不能及时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单位,要酌情给予处罚。20、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21、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22、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23、发现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24、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酌情给予处罚。25、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6、本制度所罚款由财务部门,从被罚单位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27、对所罚款项,财务部门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用于安全工作。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确保各岗位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 岗位操作人员要知道本岗位的潜在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辨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二、 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三、 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四、 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五、 开好班组“三会”即班前布置会(布置任务时安全措施要具体)、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效果、有记录).六、 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七、 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八、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九、 对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十、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十一、 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换岗及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十二、 作业现场要清洁,工具、物品、物料放置整齐有序;安全通道要畅通,安全防护、消防设备齐全有效;安全色标、安全标志齐全完好。为提高企业形象,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公司岗位标准化操作办法:一、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依据标准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的操作规程。二、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宣传的教育,不间断的推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使标准化操作管理成为所有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三、 加强对各作业场所的标准操作管理,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标志,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和使用符合行业标准化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要健全,物资归放应符合标准化规定,整齐化一.四、 标准化操作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会议内容,结合岗位标准化操作之际,定期分析实施效果,制定办法,适时修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司的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2、编制依据本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泰安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3。定义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3。2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3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4.1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总经理对本单位各类事故隐患的管理、整改、排查,负全面责任。4.2公司副总经理(安全)必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职能部门、车间或其他管理人员及职工对本单位的生产情况进行隐患排查;4。3车间必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员、技术员、班组长及职工进行事故隐患排查;4.4班组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4.5安全科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控制部门,定期组织、督促排查治理防控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并及时认真研究整改。4.6财务科必须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台帐。4.7安全科应每季、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上报.5事故隐患的报告5.1事故隐患由公司或所辖部门的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5。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5.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5.4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5。5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6整改要求6。1隐患所在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必须对隐患进行整改不得拖延。6.2隐患整改本着四定三不推的原则进行,既: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期限、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班组能整改的隐患不推给车间或部门,车间或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拖延,立即整改.6。3整改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应亲自抓整改,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整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不得推诿扯皮,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6。4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认真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分管部门书面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实施专人监控,明确责任,杜绝该隐患演变为事故。6.5整改措施实施后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7、隐患整改的费用从安全专项资金中列支。8、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和隐患治理台帐,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长期保存。9、考核和奖惩对隐患整改考核,纳入年终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对落实责任,措施得力,整改及时,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年度安全管理考评、责任书完成的重要依据.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未能达到安全整改要求的,记入年度安全管理考评和责任书考核档案,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考核.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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